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从企业会计制度与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基本内容上显然有其不一致之处。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具有更好的作用。

[关键词] 2006《企业会计准则》 1992《企业会计准则》 2000《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

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四)货币计量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新准则仅仅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对记账本位币未作规定。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并且规定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二、会计原则的新旧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

旧准则规定有十二项一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原则(实际成本、配比、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新准则为了与财务报告的目标相协调,将会计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目标相协调,命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原基本原则分别作了补充和完善,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将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纳入基本准则;同时突出相关性、弱化可靠性原则。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十三项基本原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维持不变并加以修改补充的会计原则

1、可靠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真实性,又称客观性。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由此可以称为可靠性。

会计制度规定:在旧准则的内容上增加了现金流量的反映。

2、相关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这一原则规定也是财务报告的目标,作为相关性强调了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比性和一致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将会计处理方法改为会计政策,这比会计处理方法的口径更宽,并且强调了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和不同企业同一时期会计政策的选择应当保持一致,

会计制度规定:与旧准则规定相同,强调为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

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及时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5、明晰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围绕着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强调了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6、谨慎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7、重要性

旧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

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二)修改变化的会计原则

1、权责发生制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新准则在第一章作为权责发生制假设来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将权责发生制原则变化为权责发生制假设。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配比性

旧准则规定: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新准则无此项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历史成本

旧准则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新准则无此项会计原则。而是在会计计量中,针对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的定义。即历史成本是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

额计量。并且强调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新准则无此项规定。

会计制度规定:基本与旧准则相同,增加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及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界定。

(三)新增加的会计原则

即新增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旧准则无此项规定。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会计要素的新旧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

会计要素始终不变的是仍然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六大要素,新准则的突出点是针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都作了明确,强调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来确定会计要素。

(一)资产

旧准则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并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六类,并详细分别定义、解释、说明。仅规定了资产的定义,没有关于如何确认资产的内容

新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删除资产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资产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b)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c)包含未来经济利益。满足资产定义的同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才可确认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仅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区确认条件的项目,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二)负债

旧准则规定: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对其分别做出详细规定仅规定了负债的定义,没有关于如何确认负债的内容。

新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删除负债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负债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b)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c)义务的履行必须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满足资产负债定义的同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出企业;b)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使用者权益

旧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定义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并对各项作了具体解释。

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未对如何具体分类做出规定,仅规定企业应当将所有者权益与负债进行严格区分,不得相互混淆。

会计制度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四)收入

旧准则规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会计制度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五)费用

旧准则规定: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新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姑娘发生的对象化的费用构成产品或者劳务成本,在确认产品或劳务收入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对象化的费用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会计制度规定: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六)利润

旧准则规定: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新准则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得和损失等。利得指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损失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会计制度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主要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2001.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会计法.财政部网站

2006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网站

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网站

小企业会计制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简介

王红云(1966-),女,云南个旧人,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法规和纳税会计研究。电话:。联系方式: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南段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650221).Email

cas收入精选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

《CAS 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CAS 14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CAS 14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将就新CAS 14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合同成本、列报与披露、特定交易的难点解析,及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行业的影响。

一、新CAS 14适用范围 新CAS 14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合并五项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准则、保险合同准则规范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新CAS 1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详细对比内容请阅读原文: 二、新CAS 14核心变化与要求 新CAS 14对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控制权转移”(即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并采用“五步法”模型确认收入。(一)新CAS 14的核心变化 1、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新CAS14第四条规定,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何认定企业在某一时段内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新CAS 14第11条给出了3个条件,满足其中任何1个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

新旧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新旧制度整体和主要内容比较 第一节新旧制度整体比较一、新旧制度正文内容比较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旧制度整体上的结构和内容的最大差异表现在:新制度自成体系,而旧制度不能单独运用。 新制度由《企业会计制度》正文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构成。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 如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的会计处理也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同时也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编制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这样,在实际上,新制度本身可以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规范体系。而旧制度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并不涉及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般原则,以及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内容,因而必须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才能成为会计核算的规范体系,不能自成体系。 在其他方面,则在结构和主要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 新旧制度整体结构和内容上的差异可以反映出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的发展趋势是:我国仍将保持以企业会计制度形式为主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或者说是将呈现出双重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即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和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三、新旧制度适用范围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制度是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便于全国范围内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经济成分之间企业会计信息的对比分析和汇总。旧制度是一种分行业或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方法、会计科目乃至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及编制要求方面有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而缺乏可比性。 差异体现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趋势是:我国要建立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

论新旧会计准则研究

学号:2009296论新旧会计准则研究 2011年6月5 日 目录

内容摘要:…………………………………………………………………………………………I 1 导言 2 新旧准则的差异性 2.1合并报表会计处理办法的差异 2.2债务重组方法发生差异 2.3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 2.4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 2.5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差异 2.6费用资本化发生差异 3新会计准则的进步性 3.1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 3.2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 4新会计准则的问题与对策 4.1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使会计准则更具有可操作性 4.2加强会计人员培训 4.3加强诚信职业道德建设 4.4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体系 4.5完善公司管理机制 5 新会计准则对未来的益处 5.1准则变化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5.2新会计准则更加强化了会计的功能 5.3企业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新准则带来的挑战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内容摘要:我国的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于1992年11月颁布,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这十多年里,我国经济和法律环境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准则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装订修改。于是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新颁布了39项会计准则(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和48项审计准则,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在境内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体系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兴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使会计准则进一步国际化,减少了中国投资人了解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境外投资人了解中国上市公司的成本,为中国参与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活动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不仅增添了若干个新准则,而且进行了重大修改,使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 关键词:“差异性”“进步性”“会计准则”“问题与对策”“未来”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第一节导言 3 (一)为什么需要会计? 1、节约市场的信息搜索成本 2、资源有效配置(借款与放贷) 3、企业形式的发展与会计(鉴证) (1)个人独资(简单活动、借贷信用) (2)合伙制(合伙人间) (3)公司制(企业与股东) (二)会计系统是什么? 1、信息系统——镜子与照相机(具有相对性) 2、管理活动(对资金的控制) 3、一个黑箱 二、如何解开黑箱之谜 (一)披露的程序 1、确认:初始确认与再确认(起名字) 2、计量:会计的瓶颈(描述状况) 3、记录:编制分录(记下日常生活) 4、报告:三个报表(汇报情况) (二)会计核算对象(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第二节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新准则的核心思想 1、会计的产生:信息搜索成本的节约

2、准则变化的历程(1992—1998(公允价值)—2001(历史成本)—2006(公允价值)) 3、会计本质属性是如实反映,而非其他功能(关联方交易、坏账) 二、新准则的特点 1、强调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可能性的确定与计量的可靠性判断) 2、由利润表核心转为资产负债表核心 3、强调多种计量属性的综合运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 值)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关键影响 1、公允价值 2、实际利率(现值强调货币时间价值,如特殊收入) 3、资产减值 4、会计销售与视同销售 5、资本公积、利得与损失 6、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 7、区分收入与负债,资产与费用 8、配比原则(无形资产摊销的变化) 四、财务报告与财务报表 1、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与财务情况说明书。 2、我国的财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与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报表附注。 3、财务报表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与中期财务报表 第二节新旧准则的项目比较与分析 一、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资产Assets (一)定义要件 1、企业控制或拥有的经济资源 2、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3、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确认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资源的成本与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三)新旧准则的资产项目比较与分析 1、流动资产

企业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企业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发表时间:2009-11-24T11:21:06.730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年7月上旬刊供稿作者:周其春赵莉娟傅雪花钟杰锋[导读] 新准则的一个重要变动是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做了划分,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周其春赵莉娟傅雪花钟杰锋(重庆工商大学)摘要:1995年财政部发布无形资产准则,于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于2006年修改,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7年在上市公司全面执行,2008年在国有企业执行,2009年所有企业执行。新旧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摊销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本文对此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关键词:无形资产比较确认摊销披露 1 对无形资产的认识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控制或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对生产经营与服务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种类繁多。目前,美国资产评估公司所涉及的企业无形资产已达数10种,我国国内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划分仍未统一。 笔者对企业的无形资产的分类:①商誉。包括对企业有利的各种商业关系:与其它企业间、与金融机构间、与顾客间的各种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的干群关系;②工业产权。指企业从事产品制造、销售的特定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独有的非专利技术及其它高新技术成果;③版权。包括科学研究、文学艺术诸方面的著述和创作所依法具有的各种权利;④土地使用权。包括企业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租用期限等;⑤通过认证的资格。旨有助于企业生产和销售的资格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信用等级的评定等;⑥企业能力。包括企业的生产流程能力、营销渠道能力和文化能力;⑦其它。指企业具有的满足无形资产特征的其它经济资源,如企业的广告材料。 2 无形资产的内涵比较 2.1 无形资产的概念比较原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但不包括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按照无形资产核算,在一定年限内摊销。新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商誉因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被明确规定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不用按照一定的年限每年进行摊销。 2.2 基本特征比较无形资产主要具有如下特征:①不具有实物形态;②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③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④企业持有的目的只是为了使用;⑤在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新准则中,增加了“可辨认性”的特征,“可辨认性”要求该非货币性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对不可辨认的不作为无形资产。 3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计量比较 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旧准则中未明确研究与开发的含义,也未明确哪些支出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范围。 新准则的一个重要变动是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做了划分,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准则规定的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研发支出无法明确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这突破了原准则中对于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是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只有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 4 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成本、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 4.1 摊销年限的比较 4.1.1 旧准则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①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③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4.1.2 新准则中摊销区分了寿命的可确定和不可确定,对不可确定的不予摊销。认为:无形资产成本即为入账价值,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摊销的开始月份为取得当月,摊销年限为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①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②对于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③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需要至少于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并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4.2 摊销方法的比较新准则认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摊销,即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可见,新准则采用的摊销方法更灵活,不再局限于旧准则规定的直线法,更能反映摊销的经济实质。 5 无形资产披露的比较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doc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及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序 编号名称编 名称 号号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1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1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131 对校办产业投资 5 1401 长期投资132 其他对外投资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6 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直接支付 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7 1211 应收票据110 应收票据 8 1212 应收账款112 应收及暂收款 9 1213 预付账款115 借出款 10 1215 其他应收款 11 1301 存货120 材料 12 1501 固定资产140 固定资产 13 1502 累计折旧 14 1511 在建工程 15 1601 无形资产150 无形资产 16 16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201 借入款项 19 2401 长期借款 20 2101 应缴税费222 应交税金 21 2102 应缴国库款 22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221 应缴财政专户款 23 2201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212 应付及暂存款 24 2301 应付票据211 应付票据 25 2302 应付账款212 应付及暂存款 26 2303 预收账款201 借入款项 27 2305 其他应付款 28 2402 长期应付款 29 2501 代管款项230 代管款项 三、净资产类 30 3001 事业基金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20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31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10101 长期投资301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10102 固定资产310 固定基金 310103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2 3201 专用基金320 专用基金 33 3301 财政补助结转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411 教育经费拨款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413 科研经费拨款 415 其他经费拨款 34 3302 财政补助结余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11 教育经费拨款 413 科研经费拨款 415 其他经费拨款 35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411 教育经费拨款 413 科研经费拨款 415 其他经费拨款 421 上级补助收入 431 教育事业收入

最新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 较和分析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将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主要从概括的角度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六个重要变化,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六个重要变化从理论进行阐述。文中把现行准则称为旧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理解分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同时发布新的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即将建立。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为新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所以本文中举例均以上市公司例。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第一个变化: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得到认可和运用 在新基本准则中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其他基本原则如: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得到保留,这就为公允价值原则的运用打开了绿灯。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新旧会计制度对照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选用和账户的转换 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其中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便于大家理解,下表将两个制度(分别称新、旧制度)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比较,并指出了在实行新制度进行账户转换时应注意的问题。 编号科目名称使用方法及新旧衔接 资产类科目 1001 现金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002 银行存款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009 其它货币资金新制度增加“存出投资款”明细科目 1101 短期投资1、新制度增加了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短期投资和以非 货币性交易投入短期投资来源。企业在调账时应注意不同渠道取得短期投资的适当性,并以投资方式不同来设置明细科目。2、新制度下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 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111 应收票据对带息票据计提利息,旧制度规定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提利息,新制度规定应于期末时计提利息(一般理解为月末)。 1121 应收股利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122 应收利息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131 应收帐款新制度增加了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的减少以及以应收账款换入应收账款,或者以应收账款和其他资产换入应收帐款的会计处理,同时对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减少的核算做了更具体、详细的指导。 1133 其他应收款新制度对此部分核算内容规范的更具体详细;提出了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增加了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同时对债务重组方式下全权减少的核算做了更具体、详细的指导。 1141 坏帐准备新制度对坏帐准备提取的范围、提取的方法、提取的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更详细明确和更刚性的规定。 1151 预付账款新制度新规定了对预付账款因种种原因而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处理。企业在调帐时应分析预付账款中是否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况,若有,应先调账,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转入”科目,贷记本科。 1161 应收补贴款新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更为具体1201 物资采购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211 原材料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221 包装物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内容摘要:摘要: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将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主要从概括的角度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六个重要变化,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六个重要变化从理论进行阐述。文中把现行准则称为旧准则。 摘要: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将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主要从概括的角度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六个重要变化,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六个重要变化从理论进行阐述。文中把现行准则称为旧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理解分析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为新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所以本文中举例均以上市公司例。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第一个变化: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得到认可和运用 在新基本准则中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其他基本原则如: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得到保留,这就为公允价值原则的运用打开了绿灯。 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在我国市场经济规则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很难取得,如何做到真正的公平?关键看评估机构如何评估。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否能带来会计准则制定者所期望的政策效果,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1、公允价值与债务重组 1998年到2001年,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得利润,但是,2001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四种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文章摘要】20XX 年2 月15 日, 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发布会, 共颁布了项会计准则和48 项审计准则, 并规定于20XX年1月1日在境内上市公司实行。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无论对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希望能对业界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变化;对比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 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 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 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 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 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 具体规定了12 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 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 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 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 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 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毕业设计论文-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中国某某某某学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姓名:00000000000 班级、学号: 000000000000 系(部) :经济管理系 专业:会计电算化 指导教师:0000000000 开题时间: 2009年3月4日 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4日 2009年 11 月 4日

目录

课题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一、课题(论文)提纲 二、内容摘要

三、参考文献

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00000 中文摘要: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面临着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本文通过对新基本准则(2006)与原基本准则(1992)的比较,揭示新准则在确立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完整的会计准则层级体系,拓展准则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明确会计目标等方面与原准则间的差异,以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新的基本准则。 关键词: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突破;会计要素 0.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

新旧中小学会计制度比较-会计制度论文-会计论文

新旧中小学会计制度比较-会计制度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1总体结构的变化 新制度将旧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拆分,取消了年终清理结算和账目结算部分,同时也取消了第五部分会计的内容。新制度借鉴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的内容和格式、根据中小学校财务会计的特点合理地建立了相关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制度。 2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化 (1)资产、负债类科目的变化 新制度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科目明确了会计编号并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中小学校在对基建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同时应当至少按月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新制度还将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和其他投资调整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增了“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来核算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而在负债类科目方面,将相关工资科目整合为“应付职工

薪酬”来统一核算,此举更加细致地对工资制度进行核算。新制度还将“应付及暂存款”科目分解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三个部分,但在具体核算内容方面仍有差异。此外,还将“借入款项”分解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以上对相关会计科目的增加和分解都反映出我国中小学会计制度和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趋同。 (2)净资产类科目的主要变化 在新制度中,净资产科目的变化最大。首先,缩小了事业基金的核算范围,即取消了旧制度中的“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科目,将其中属于无形资产的部分划分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中。其次,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将原先的“固定基金”科目取消,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来核算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项目。再次,整合了“专用基金”科目内容,扩大了本科目的核算范围。最后,增设“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这些科目的设立严格区分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下拨的成本,便于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 (3)收入、支出科目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在对原有科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新增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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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制度变更解决方案 一、背景 1、所有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的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仅理念先进、体系完整,而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新准则的实施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空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对于一些事项要求追溯调整,涉及损益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2、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于2007年1月1日起采用新预算科目体系。 为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财政部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有利于全面、完整、明细地反映政府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系统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NC系统总帐的多帐簿功能与专项研发的科目体系变更工具,为上市公司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新旧科目体系变更与衔接的信息化方案。主要目标是: 1、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将历史数据按新准则进行转换,以方便的生成按新准则要求提 供的上年财务对比报表 2、在2007年年初,对新准则的账套自动进行初始化,简化首次执行新准则财务人员人工 作量 3、支持双轨运行,即先依照新科目进行记账,依据新旧科目的对照关系,将新科目下录入 的凭证转入旧账套。(是否需要需调研) 三、多帐簿与科目体系变更工具简介 (一)关于多帐簿的说明: 在NCV31以上版本中,提供了多帐簿的功能。也就是说,对同一个会计主体来说,可以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 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性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现就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如下。 一、补充新准则,形成系统化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增添了若干新准则,例如: 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准则《投资性房地产》(No. 3),涉及农业的准则《生物资产》(No. 5),涉及金融、证券行业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No. 22)、《金融资产转移》(No. 23)、《套期保值》(No. 24)、《金融工具列报》(No. 37)等,涉及保险企业的准则《原保险合同》(No. 25)和《再保险合同》(No. 26),涉及能源企业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No. 27),涉及外贸企业的准则《外币折算》(No. 19)以及涉及薪酬和个人收入的准则《职工薪酬》(No. 9)、《企业年金基金》(No. 10)、《股份支付》(No. 11)及《政府补助》(No. 16)等,使我国不同行业企业在遇到具有行业特色的特殊性问题时直接有据可依。另外,新准则中还增添了《每股收益》(No.34)和《分部报告》(No. 35)等准则,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分部报告的具体披露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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