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高级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培育良好学术氛围、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中的作用,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一般由9-13人组成。委员须有特级教师、区(市)名师和学科带头人等资格,并经校长、行政会议、学科组教师按学科比例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主任委员由校长聘任,对校长负责。

第三条每届学术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委员因故不能继续担任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术委员会提出,并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补聘。

第四条根据任期工作需要,可聘请若干顾问,设立隶属于学术委员会的专业委员会,并可根据短期学术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工作小组。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工作的咨询、评审、建议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1.评议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和教师发展等规划,向校长提供学术评审意见;

2.就学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中的重要学术问题,向校长提出建议;

3.接受校长、行政职能部门和各学科组的委托,提供咨询意见等学术服务;

4.指导、组织和协调学校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培育良好的学术氛围;

5.其他适由学术委员会介入且学术委员会有能力处理的事项。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专题会议制。例会每学期召开1-2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所作决议方为有效。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可以吸收委员外与会议有关的教师参与。

第七条议事规则采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由学术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评审结论和建议,一般需由参加会议委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重大事项需由参加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会议讨论情况及委员的不同意见,不得在会外泄露。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应加强自身学术建设。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完成学术委员会交付的学术事务,做好学校教师学术研究的表率,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应做好文档工作,合理地制定、实施学术计划,记录并保存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任期结束时应向学校档案室提交完整的工作档案。

第十条本章程自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2020新)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 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1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配合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我校建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1.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组织。 2.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1.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2.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创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职能,提高综合育人绩效。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化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误会、矛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展。 3、广泛搜集、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定期参与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6、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

宁城县第六中学学生会章程

宁城县第六中学学生会章程(试行稿) 我校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组织,是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锻炼,展示自我才华,培养自我组织管理能力和反映自我思想的一个团体。它是传达、宣传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哨。学生会在学校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以鲜明的政治立场,浓郁的中学生气息,丰富多采的活动,本着从中学生中来,到中学生中去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展示我校中学生的风彩。 一、学生会的宗旨 “为同学服务,为班级服务,为老师分忧,为六中奉献”。 二、学生会成员入会基本条件 1、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有为班级和六中无私奉献的精神。 2、能吃若耐劳,服从领导,有团结合作意识,能率先垂范,身先士卒。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并积极参与管理,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做中学生的榜样。 5、对人对事公正、民主、正直、诚实、大公无私,受同学信任。 6、能主动协助政教处、团委、对学生进行常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 导全校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7、能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向上级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及时以各种形式向政教处汇报工作。 8、班干部及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竞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学生会干部一经录用,学校将颁发聘书和上岗证。 三、学生会各级部门及干部职责要求 (一)各级干部职责 为了便于管理,便于工作,学生会自上而下成立了六级干部,他 们分别是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部长,学生会副部长,学生会委员,学生会干事。他们职责分别是: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成员:计1名,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学校指示、决议和有关精神,针对本校的具体情况,以及学生特点,提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落实意见,搞好学期总结。 2、负责检查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监督各部门的目标责任管理。 3、抓好学生会班子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水平。 4、收集、整理、总结一周以来的日常工作并向政教处汇报。 5、代表学生会参加校内外有关会议,积极参与外部的交流,树立本校的良好形象。 6、有权提名和任免学生会干部,注意培养、选拔部级及以上干部,为下一届学生会提供参考。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七)教职工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27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E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因是:现代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人的成长是受遗传、环境、教育三个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的。因此,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整体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组建家长委员会,既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增进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推动学校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从而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针对我国孩子多为独生子

女的现状和由此产生的心灵的孤独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体的友爱,构成一种精神的家园,形成科学育人的良好氛围。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从而拓宽教育阵地,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品德优良、能力卓越、素质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导处指导下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他是学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学校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协调家长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2、桥梁作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3、助学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高中学生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高中学生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609 高中学生会章程 High School Student Union Chart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总支和校行政部门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XX高级中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联和江苏省学联,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坚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谨遵“勤业、慎行”的校训,努力实现“研究型、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办学目标,团结、领先和组织全体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高中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表决权(休学及留校察看者无此项权利)。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通过本会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遵守校规校纪。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下同) 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本会行使民主权利。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古榄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现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必要性: 1.有利于广大教职员工民主参与,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 2.有利于加强教职员工、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党政廉政建设。 3.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建设。 4.有利于学校创新。 二、实施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 主要是涉及到教育工作、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主要条文。 2.规章制度方面: (1)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有关民主建设制度,包括: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岗位责任; (5)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调动,职称评定、评优奖惩,医疗待遇等; (6)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等。

3.财务管理方面: (1)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学校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社会捐资助学情况; (3)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资金使用等情况; (4)学校教代会议案、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5)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实施校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校务公开栏,对经常性事务定期公开,对阶段性事务及时公开。 2.设立校务公开联系信箱和校长电话。(2902867) 3.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通报情况。 四、实施校务公开的相关措施: 1.建立以书记、校长、副校长为正副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强化实施。 2.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及必要的工作制度,严格校务公开的时限,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 3.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及公开对象的不同,学校设立两类内容,一类侧重对社会、家长公开,另一类侧重对教职工公开。如社会、家长、教职工需要全面了解学校校务情况,学校将及时提供相关措施。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年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人选。年部家长委员会在年部主管领导协助下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年部7人。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5人。 每年初一新生入学后,在召开第一次家长会时,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年部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57人组成(每班推选3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每年级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4人。 年部家长委员会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年部7人),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4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人、秘书长1名、委员2人。 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设6个部:组织培训部、宣传部、联络部、安全部、活动策划部、教学督导部。每部1-3人,每部设部长1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一个部的工作。 (1)组织培训部: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落实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主持现场活动。发挥家长资源,挖掘具有专长的家长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习惯养成、自主自立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 引导和监督学生落实学校文明礼仪好习惯,搞好社区和家庭的监督,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根据学生表现,不定期的组织各项专项教育或专项治理活动,避免学生不良习惯的形成。

初中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责任及管理制度 1.学生会干事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学生会干事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 3.学生会干事在工作中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4.学生会干事应该热心服务同学,责任心强,工作扎实肯干,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5.学生会干事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学生会干事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7.学生会干事应服从各部部长的安排 8.严禁利用学生会名义做损害学生会这个集体的事情。 9.学生会全体干事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使学生会成为学校一个具有坚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集体 二、考勤制度 1.学生会干事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2.学生会干事每次活动、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

事先必须请假。活动或会议时,迟到者、未请假着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缺席者都将给予相应扣分。 3.学生会干事和部长请假,必须向主席或副主席请假,获准后方可生效。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干事。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2分以下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干事。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认真参加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扣0.1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0.2

校委会制度89256

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性质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章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五章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委员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校务公开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行政管理公开 1. 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公开 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准确的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教工思想的先进性和时代性。 2. 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工作计划公开 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学校工作计划要广泛听取教工的意见,做到目标具体,规划实际、计划落实,做到教工人手一份,心中有数。 3. 各类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公开 制度、方案的制定过程公开,制定内容公开,具体实施、导向作用、能量化,做到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修改完善。 4、岗位、职责公开 (1)校长、副教导、教科室副主任的职责公开明确、互相协调、能形成合力。(2)学校党支部的分工及职责公开。 (3)工会、团队、后勤的职责公开。 (4)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开。 (5)教研组长、值周教师、班主任工作和职责公开。 (6)任课教师、工人的职责公开。 (7)服务人员、临工的工作职责公开。 二、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公开 1.职评工作公开 (1)公布本校职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教育局批复的)。 (2)公开当年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 (3)公开符合晋高一级教师的人员名单。 (4)公开当年局下达到校的高级、中级职务岗位数、指标数和本校缺岗位人数及新增设的岗位数。 (5)公开评审程序。 (6)公开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有关个人佐证材料。 (7)公布校职评组通过的拟晋升职称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2. 校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公开 (1)选拔的职务和人数公开。 (2)当年公选职务的条件公开。 (3)竞选人员单公开。 (4)选拔程序(笔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公开。 (5)公布局公选领导小组通过的拟任职务人员名单。 3. 评优、评先工作公开 ①公开局下达到校的各类优秀指标数。 ②公开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③公开推荐人员的优秀事迹佐证材料。 ④公开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上报的优秀人员名单。 4. 教师调动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公开 ①公开学校经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学校需求教师的人数和进人条件。 ②公开在局下达的进入指标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并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进人名单,然后报教科局审批。

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赣州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根据学校整体计划及团委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要求 1.产生办法:由本人申请,年级及班主任推荐,团委作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聘、确定成员。 2.机构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下设四个部: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纪律卫生部、文艺部,每个部设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3.学生会成员任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离职,由团委负责改选予以批准。 4.学生会成员要求品学兼优、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能力。 5.由学校团委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 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学校和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向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组织学生会成员协助学校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秘书处和宣传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

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③.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④.各分管一个年级的学生分会工作。 3.秘书处的职责: ①.做好各种文件与活动通知的收发工作。 ②.整理团委与学生会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归档。 ③.做好主席的参谋工作。 4.学宣部的职责: ①.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②.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③.办好团委的板报,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④.指导、协助校园之声广播的工作。 ⑤节日祝词、倡议书等其它宣传。 5.文娱部的职责: ①.指导各班文娱委员开展工作。 ②.发现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并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学校活动。 ③.协助学校组织大型庆祝活动。 6.生活部的职责: ①.指导劳动委员工作。 ②.组织、领导学生会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督促该委员会日常工作。 ③.组织各班劳动委员做好班级教室的卫生检查工作。

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学校20xx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 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

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 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3.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簿,对各项工作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登记、考察、评价,协助领导加强督办。 六、校务会议纪律 1.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公开制度是将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眼光下,接受所有人的监督。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__”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 __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 __,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 __教育法》、《中华人民 __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 __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仅供参考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和管理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把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联系、沟通三者之间心灵的中心纽带,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参谋和监督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是实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z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特成立第二条由各班推荐的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体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学校工作及指导学生课余生活等重要功能。组织第二章第三条学校聘请热心教育事业,善于教育子女,有一定工作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家长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第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员7名、委员30人组成,候选人由各委员推荐,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每年度进行述职报),学校牵头部门是教导处。告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第五条 任务第三章家长委员会应发挥四大作用:第六条 桥梁作用,把家长委员会办成联络学校与家庭的桥梁;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2. 的建议或意见;质量 3.助学作用,积极指出提高教育教学 评估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 4. 职责第四章家长委员会职责是:第七条 仅供参考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

学生会章程(新修订).docx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职能 (3)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 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 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 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 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 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 第十二章附则 (21)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性质: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 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教处的 指导。 2.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 1. 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 2.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 3. 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 名、副部长2名。 第三章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 提议任免各部部长; 2. 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 3. 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 4. 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 5. 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6. 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 7. 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 1. 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 2. 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 1. 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

校务公开制度

中江县永太镇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 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⑴学校党 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 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华丰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l、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是学生家庭与学校联系的纽带,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办学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一切决策和活动应紧密围绕学校办学目标,有利于教育学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3、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的参谋、监督作用,协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形成合力,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产生和组织形式: 1、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建议。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

3、家长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秘书一名、委员十三人。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有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4、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筹备权利。 5、有对学校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3、家长委员会成员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育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义务"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的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特殊学生"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的义务。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

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代表组成: 第一,学生家长代表。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条件为: 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四,校级领导。主要是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 (二)代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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