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课堂】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别再傻傻分不清楚!

【党风·课堂】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别再傻傻分不

清楚!

党小锋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制度建设,从顶层设计上持续推进,出台或修订了5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150多部的1/3。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相继出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据统计,全党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有2000多部,其中中央党内法规有150多部,中央纪委和中央部门制定的有150多部,剩下的1700部都是省级党委制定的。与此同时,我们党还出台了一大批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现奠定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党员干部在撰写文件材料与学习体会时对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傻傻分不清”,将一些不属于党内法规7种形式的通知、工作规范等也列在党内法规中。包括2013年9月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等。

当前,要实现依规治党,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构建严格规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那么,什

么是党内法规?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的历史发展

脉络是怎样的?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明确规定了7种,分别是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其中,党章为统帅,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领导法规制度、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监督保障法规制度。这是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按照中办法规局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和部署规范下来的。按照层级不同,分别由基础主干法律为支撑,每个版块都有相应的条例,共同形成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毛泽东同志最早使用“党内法规”的概念。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

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同志作了《党规党法的报告》,这是党的领导人第一次使用“党规党法”的名称。1955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了我们对待党的法规应当秉持的态度,他说:“对其他的问题,符合党的原则的,比如正确的党内法规,这样一些言论、行动,当然要积极支持,打成一片。”

刘少奇同志在1945年5月党的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还用到“党的法规”的概念,指出“党章,党的法规,不仅是要规定党的基本原则,而且要根据这些原则规定党的组织之实际行动的方法,规定党的组织形式与党的内部生活的规则。”

邓小平同志关于党规党法的思想,充实和丰富了党内法规理论。1962年2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有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这些都是毛泽东同志一贯提倡的,是我们的党规党法”。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这深刻揭示了党内法规的地位作用及党规与国法的关系。

1990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1992年,党的十四大修改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

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自此“党内法规”正式写入党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党的建设的不断发展,我们党对党内法规的认识也日益深入。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2013年5月,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制定的原则、方向、程序作出规定,提出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党内法规工作高度重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对于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新要求

和新部署,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时代创新的高度统一。

一部部党内法规,既体现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实践,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如何让制度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让制度的刚性力量全面释放,则有赖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多措并举抓落实、从严从实促执行。参考资料: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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