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1 目的

建立公司洁净区(室)环境监控管理程序,保证洁净区处于受控状态,防止污

染。

2 适用范围

洁净区(室)环境(沉降菌、尘埃粒子)监控。

3 术语或定义

3.1 洁净室(区):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

结构、装备及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3.2 尘埃粒子:可悬浮在空气中的尺寸一般在μm~1000μm 之间的固体、液体或两者的

混合物质,包括生物性粒子和非生物性粒子。

3.3 沉降菌:通过用暴露法收集降落在培养皿中的活性微生物粒子,加以培养,繁殖

后计数得到的,其沉降浓度表示CFU/皿。

3.4 菌落: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一细菌集落,简称CFU。通

常用个数表示。

3.5 静态测试:洁净室(区)空调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停止运行,洁

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 人。

3.6 动态测试: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3.7 单向流:沿着平行流线,以一定流速、单一通路、单一方向扭动的气流,普称为

层流。

3.8 非单向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

流,也称为乱流。

4 责任

QA :负责制定洁净室(区)采样点布置规程,并监督规程的实施。

QC:根据规定对尘埃粒子、沉降菌进行监测。

5 程序

5.1 洁净区洁净度等级标准

5.2 尘埃粒子的监控

5.2.1 尘埃粒子数的测定方法按HGZ-SOP-71020《洁净区悬浮粒子测定程序》进行。

5.2.2 在连续生产或确保空调不停的前提下,QC 对各洁净区的尘埃粒子数每月测定一

次。

5.2.3 若空调系统停机后重新开启,则相应洁净区须待尘埃粒子数静态测试合格后方可

开始生产。

5.3 沉降菌的监控

测试时间:

●单相流:测试应在净化空调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 后开始。

●非单相流: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min 后开始。

采样点的分布原则:

a 最少采样点数目

●培养皿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方和气流扰动最少的地方,其最少采样点数按表2 设

置,并按最少采样点数确定洁净房间的平面布置图。

●在满足最少测点数的同时,还要满足表1 最少培养皿数,不记面积大小,被测对象

都应满足这个

要求。

表1 最少培养皿数

表2 最少采样点数目

b 采样点的布置

●洁净室和洁净区采样点的布置应力求均匀,避免采样点集中在某局部区域过于集

中,某局部区域

过于稀疏。

●采样点的位置为离地~ 左右(培养皿放在专用的沉降菌检测支架或设备上,并应略

高于工

作面)。

●可在产品暴露区域或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表面区域(如产品开口处)及高数量人员活

动的区域增加采

样点。

c 采样注意事项

●确认洁净区送风量和静压差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采样。

●采样点的布置应避开尘粒数较集中的回风口。采样点的位置应离送风口30cm 以

上,离回风口1m以上。

●采样时,测试人员应站在采样口的下风侧。

洁净区的沉降菌测试方法见HGZ-SOP-71021《洁净区沉降菌测定程序》。

测试频率(连续生产或确保值班空调不停的前提)

a C级、D级洁净室(区):

●日常监测频率为D万级每周一次。新D级洁净室(区)开始验证连续监测3 天。

●检验用洁净区进行至少1 个月监测(C级每天一次,D级每周一次)后,经过对监测

数据和产品工艺的评估,评估无风险后产品非暴露区的监测频率可放宽,放宽后的监测频率为C级每周一次,D级每月一次。

洁净室(区)环境监控呈升高趋势或超过规定的处理

洁净区沉降菌的监测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用标准中相应级别下允许数目。若洁净区的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样2 次,测试结果均须符合规定。

当发现尘埃粒子或微尘物数监测结果呈升高趋势或超过规定时,检测人员应在确认不属于检测原因后,立即通知有关生产车间及QA 。QA 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暂停生产;

●调查菌的来源,是什么菌,检查滤器滤效、滤器有无泄漏、送风量、压差有无问题等;

●检查清洁、消毒是否按文件执行,消毒效果有无问题;

●检查人员、设备或物料等有无污染情况。

●找出原因后,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必要时,对洁净区(室)更换初、中、高效过

滤器进行检查、重新消毒等。重新测定尘埃粒子及微生物数,达到规定标准,方可进行生产。

●对在尘埃粒子和微生物数不合格情况下生产的产品,按HGZ-SOP-81002《偏差处理程序》处

理。

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内容: 1 起草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16292-2010)。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GB/T16293-2010)。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GB/T16294-2010)。 1.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1.5 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 2术语和定义 2.1沉降菌:用GB/T16294-2010标准提及的方法收集空气中的活微生物粒子,通过专门的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2.2沉降菌菌落数:规定时间内每个平板培养皿收集到空气中沉降菌的数目,以个/皿表示。 2.3洁净室(区):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其他相关参数诸如:温度、湿度、压力也有必要控制。 2.4局部空气净化:仅使室内工作区域或特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中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方式。 2.5单向流:沿单一方向呈平行流线并且与气流方向垂直的断面上风速均匀的气流。与水平面垂直的叫垂直单向流,与水平面平行的叫水平单向流。 2.6非单向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气流。 2.7悬浮粒子: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μm~1000μm的固体和液体粒子。对于悬浮粒子计数测量仪,一个微粒球的面积或体积产生一个响应值,不同的响应值等价于不同的微粒直径。

2.8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子的统计数量来区分的洁净程度。 2.9置信上限:从正态分布抽样得到的实际均值按给定的置信度(此处为95%)计算得到的估计上限将大于此实际均值,则称计算得到的这一均值估计上限为置信上限。 2.10空态:洁净区(室)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但是没有生产设备、原材料或人员的状态。 2.11静态 2.11.1静态a:洁净区(室)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生产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区(室)内没有生产人员怕状态。 2.11.2静态b:洁净区(室)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 2.12动态:洁净区(室)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设备在指定的方式下进行,并且有指定的人员按照规范操作。 2.13洁净工作台: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按气流形式分为垂直单向流工作台、水平单向流工作台等。 3 监测项目 3.1 洁净室的压差测定 3.1.1 监测仪器:压差计 3.1.2 监测人员:质量管理部监控员 3.1.3 监测要求 (1)洁净度级别要求高的洁净室(区)对相邻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低的洁净室(区)一般要求是相对正压。 (2)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等级洁净区之间的正压差大于10Pa; (3)相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操作间之间应保持适当压差梯度,以防止污染和交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1.目的:规定了公司洁净区洁净度的测试规则和控制标准。目的是规范洁净区的洁净度的监测,确保洁净区符合生产及质量检测要求。 2.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洁净区的洁净度测试和管理。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负责洁净区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和补漏的监督管理工作;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空调净化系统的调试和使用,确保空调净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3.3.质量管理部QA:负责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测试; 3.4.质量管理部QC:配合负责浮游菌、沉降菌的测试。 4.内容: 4.1.1.洁净区: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功能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4.1.2.洁净工作台: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如垂直层流罩、水平层流罩、垂直层流洁净工作台、水平层流洁净工作台、自净器等。 4.1.3.局部空气净化:仅使室内工作区域特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这种方式称局部空气净化。 4.1.4.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4.1. 5.菌落: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细菌集落,简称CFU。通常用个数表示。 4.1.6.单向流:沿着平行流线,以一定流速、单一通路、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 4.1.7.垂直单向流:与水平面垂直的单向流。 4.1.8.水平单向流:与水平面平行的单向流。 4.1.9.非单向流(曾称为乱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4.1.10.静态测试:功能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功能间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4.1.11.动态测试:功能间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1.12.置信上限(UCL)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1.目的: 洁净区是药品生产及药品微生物检测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药品生产及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因此需要对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进行定期监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的监测。 3.职责: 质量管理部QA、QC以及生产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区域划分: D级,口服液体和口服固体制剂的暴露工序区域;C级,主要用于物料微生物检测背景区域;A级,微生物检测暴露操作区域; 4.2 监测项目:尘埃粒子数、微生物、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压差、照度; 4.3 测试方法依据:悬浮粒子测试方法按国家标准GB/T 16292-2010及ISO14644-1执行,沉降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4-2010执行,浮游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3-2010执行;灯检区照度应在3000LX,其他工作区域不低于300LX。 2000 ~ 4.4 监测状态:压差、温、湿度的监测应动态测试,换气次数、尘埃粒子和微生物在静态条件下测试;照度每班需检查灯管是否完整,如发现灯管损坏或更坏需仪器检测。 4.5 洁净区空调系统,在非生产班次时,空调系统作值班运行,使室内保持正压并防止结露; 4.6 各项指标监测工具、标准、监测点及监测周期见表1; 4.7 空气洁净度超过标准时的纠正措施 4.7.1 当空气洁净度中的悬浮粒子数量超过规定的标准时,由质量部联合设备部查明原因,如果换气次数和风速均正常,则可通过进行洁净环境重新清洁,按要求净化至少半小时,依法测定,应符合规定;如属过滤器问题,由设备部对初效、中效过滤器进行处理或更换高效过滤器; 4.7.2 当微生物数量超标时,则必须对此区域进行重新进行清洁,然后重新监测,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4.7.3 若仍旧不符合规定,则彻底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经过重新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或生产。 4.7.4 若相对湿度及压差不符合要求,由设备部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调整,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8 当生产间断10天以上,必须在生产前对洁净室进行清洁消毒,并监测悬浮粒子及微生物,应符合规定。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环部环境监测室是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主体车间及相关部室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环部环境监测室的监督、管理。 3.化检验中心是环保数据的测量、提供部门,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内容与要求 1.安环部要做好对各车间、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测分析会,掌握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和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按规定编制报表和报告。 3.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 5.各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 6.接受监督监测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化检验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建档工作,并接受环境监测室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8.生产技术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车间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环境监测技改项目的施工等工作有可能影响环境监测的,

洁净车间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更改历史

1 目的 建立生产区洁净车间环境监测的管理规程。 2 范围 洁净车间 3 责任人 质管部 4 内容 4.1定义和说明 4.1.1置信上限:从正态分布抽样得到实际均值按给定的置信度(此处为95%)计算得 到的估计上限将大于此实际均值,则称计算得到的这一均值估计上限为置信上限。 4.2生产区域洁净等级划分及采样点分布图(见附件1)。 4.3监测: 4.3.1温湿度: 要求: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每班次应进行监测。 4.3.2静压差: 要求:洁净车间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10Pa。每月应进行监测。 4.3.3风速及换气次数: 要求:洁净车间换气次数为≥12次/h。每月应进行监测。 4.3.4尘粒最大允许数 4.3.4.1要求:见表1。每个采样点除了符合上述标准外,全部采样点的粒子浓度平 均值均值的95%置信上限必须低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UCL≤级别界 限。 表1:无尘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i 4.3.4.2由质管部按以下规定定期监测。 (1)百级区域每月监测一次。 (2)万级和十万级区、三十万级区域每3个月监测一次。 4.3.5沉降菌/浮游菌 4.3. 5.1要求:见表1。 4.3. 5.2质管部按以下规定定期监测: (1)100级区域(包括洁净工作台)、万级每月监测一次。 (2)10万级区和三十万级区每3个月监测一次。 (3)当结果超出规定时,分析原因,并重新检测。 4.3.6一旦停运,必须在尘埃粒子数和沉降菌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7洁净区更换高效过滤器后,该区域(房间)须重新验证,验证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4尘埃粒子数和沉降菌监测出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 记录 5.1QA-FM-049《车间沉降菌数监测记录》 5.2QA-FM-050《车间尘埃粒子数监测记录》 5.3QA-FM-051《车间环境监测报告书》 附件1 生产区域洁净等级划分及采样点分布图

制药厂洁净室洁净区环境监测各类问题汇总解答

制药厂洁净室洁净区环境监测各类问题汇总解答 1.问:纯化水系统和注射用水系统,用紫外线定期消毒等是否就可以了?若不行,应该用什么方法?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2010年修订)》要求企业应对纯化水、注射用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而没有强制要求消毒的方式方法。紫外线消毒效果的影响因素较多,如紫外线波长、强度、照射时间、水层厚度等,不易控制,可作为消毒的辅助手段。 纯化水系统和注射用水的消毒有多重方式,例如:纯化水系统可采用巴氏消毒或纯蒸汽灭菌,注射用水可采用纯蒸汽灭菌或过热水灭菌等。而紫外线仅仅是辅助的方式,可以延长消毒周期,但其效果十分有限。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设备情况以及消毒周期来确定具体的消毒和灭菌方式,并对其进行充分的验证。但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纯化水系统和注射用水系统仅仅采用紫外线定期消毒这一种方式。 2.问,洁净区监控,半球型摄像头每次清洗清洁不干净,而且死角清洗不等,非常不卫生环保,请问有什好的清洁方法? 答:针对洁净区洁净室专业研发生产的洁净区专用摄像头,洁净区专用摄像头是维远泰克针对洁净区、无尘车间的特殊使用环境,专门为药厂、电子厂、医院手术室、食品厂等的洁净区/无菌室/无尘车间开发的专用网络摄像头。该摄像头可以无缝嵌入彩钢板安装,纯平圆形外表面与彩钢板平齐,无卫生死角,易清洁易消毒。 该摄像头可对关键工序、关键岗位进行24小时的定点监控。摄像头与维远泰克OPCMES软件结合使用可实现洁净区监测报警事件与视频片段关联。洁净

区作为制药企业的生产场所,对环境、着装、人员流动等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单个半球型摄像头无法全面的监控洁净室人员的操作,更无法对重要设备的运行状态、操作过程进行实时定点监控。如何实现洁净区远程非现场的重点岗位、关键设备的定点实时监控? 要实现洁净区操作间的多点监控,现有技术条件下,需要增加洁净室的监控摄像头的数量。半球型摄像头安装于天花板,安装位置过高,清理不方便,同时存在卫生死角,加大了洁净室清洁和验收的工作量。 洁净区嵌入式专用摄像头解决了该项难题。洁净区嵌入式专用摄像头安装于洁净区彩钢板墙体上,通过嵌入彩钢板的方式安装,安装高度距离天花板约40-60cm。该摄像头平面为纯平面板,嵌入彩钢板后,摄像头平面与彩钢板平面平齐,在利用墙擦清洁墙面的同时实现了摄像头的清洁。同时,摄像头的纯平面板零卫生死角,不存在清理不到位的情况。 3.问: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环境参数的监测标准与依据是什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2010年修订)》未明确规定洁净室的技术标准,例如:换气次数、温度、湿度等,那么第三方在对洁净室进行洁净度级别检测确认时应采用何种标准?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2010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储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企业应结合产品和工艺特点确定洁净区的温度和湿度围。 关于洁净室技术标准,我国有多个国标均有所涉及,如:《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GB50457-2008)、《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GB 50591-2010)

洁净区室监测与评估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对洁净区环境的监测与评价,确保洁净区环境符合相关洁净级别的要求,满足生产工艺条件,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适应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检查的有洁净级别的区域的管理。 3、责任 3.1 质量部:负责对洁净区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价. 3.2 工程部:确保空调系统按程序使用、维护、保养,保证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用于监测的温度、湿度、压力等计量器具校准。 3.3生产车间:负责洁净区每日的温度、湿度、压力监测。 4、术语与定义 4.1 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应能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 4.2洁净室(房间):一个通过设计、维护及控制手段达到防止发生药品微粒和微生物污染的房间。这类房间应能稳定地保持适当的空气洁净级别 4.3 空气悬浮粒子:进行空气洁净度划分时所用到的最低粒径范围在0.1μm到5μm之间连续分布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物。 4.4 单向流:指空气朝着同一个方向,以稳定均匀的方式和足够的速率流动。单向流能持续清除关键操作区域的颗粒。 文件类型:管理规程第1 页/共7 页文件状态:受控文件

4.5 非单向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4.6 静态:指所有生产设备均已安装就绪,但没有生产活动且无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4.7 动态:指生产设备按预定的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在现场操作的状态。 4.8 警戒限度: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正常范围,但未达到纠偏限度,需要引起警觉,可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限度标准。 4.9 纠偏限度: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可接受标准,需要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的限度标准。 5、相关文件 5.1《洁净区洁净度控制标准》(STP-Q4-003) 6、内容 6.1洁净区(室)监控与评估原则 1)定期进行再验证 2)定期进行趋势分析 3)及时处理异常或超标结果 4)制定和实施系统的环境监测方案 6.2洁净区(室)监控管理程序 6.2.1 洁净区环境监控方案制订与审核 6.2.1.1质量部会同生产、工程部相关部门根据风险评估及验证的结果,制订《洁净区洁净度控制标准》,控制标准报质量经理审核,质量总监批准后执行。 6.2.1.2洁净区监控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监测项目,包括空气悬浮粒子、空气浮游菌、空气沉降菌、设备表面微生物、人员卫生状况监测,风速、静压差。 2)监测限度 3)取样位置和取样计划 4)现场监测方法和结果记录 5)微生物鉴别和数据的趋势分析(年度回顾审核) 6)其它(偏差调查与纠偏措施,人员培训、环境再验证等内容) 6.2.1.3警戒限度与纠偏限度的确定原则 1)警戒限度:用以指示环境中的微生物水平是否有偏离正常水平的可能性如超过,至少应予以调查。 文件类型:管理规程第2 页/共7 页文件状态:受控文件

洁净区环境检验规程

洁净区环境检验规程 一、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洁净室(区)检测的测试要求,测试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洁净室(区)测试的六项指标(尘埃悬浮粒子、沉降菌、风速、换气次数、温度、湿度等性能测试。 二、检测依据 GB 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6292—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T 16293—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YY 0033 —2000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三、测试规则 3.1悬浮粒子的测试: 3.1.1测试条件: a.温度和湿度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生产及工艺要求相适应(温度18℃~28℃,相对湿度45%~65%。 b.压差 空气洁净度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压差应≥5Pa,空气洁净度级 别要求高的洁净室(区) 对相邻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低的洁净室(区)一般要求呈相对正压。 3.1.2测试状态:

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人。测试报告中应表明测试时所采用的状态。 3.1.3测试时间: a.对单向流,测试应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10min后开始。 b.对非单向流,测试应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止常运行时间不少30min后开始。 3.1.4采样点数目及采样位置布置: 悬浮粒子洁净度监侧的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关键操作区设置。采样点布置规则见GB/T 16292- 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附录A。 3.1. 4.1最少采样点数目及限定: a.最少采样点数目:

XXX有限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2010年月日发布 2010年月日实施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XXXXXX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 目的 环境监测工作是检验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和反映环境管理水平的尺子。环境监 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 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 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制定本

监测管理制度。 3. 监测范围 3.1 监测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公司内的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及时通知相关车间进行治理。 3.2 监测人员负责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点)及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定期监测。 3.3 监测人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污染治理设计制造完工后的达标验收监测工作。 3.4监测人员负责《排污申请登记表》中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数据提供和《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提供工作。 3.5监测人员应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式提供各类报告的基础数据资料;负责环境保护的年报、季报、月报数据提供或填报工作。 4 监测要求 4.1 废气监测 4.1.1监测目的:检查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烟(粉)尘浓度及废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评价净化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为环境管理与评价大气质量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1.2监测内容:对公司所辖区域内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固定排放源(烟道、烟筒、排气筒等)进行监督性监测,也可根据生产过程污染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管理的需要,适当扩大监测范围,确定污染物监测对象并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 4.1.3对监测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安全防护: a、须取得省、市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证》,并严格按照“环境监测人员职责”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b、严格按照《环境监测安全操作规程》从事现场采样、室内分析等各项监测工作。 c、对本职工作必须有高度责任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废气监测工作。 d 、对所获得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及时整理,认真填写各种监测表格,字迹清楚,统计正确,严禁弄虚作假。 e、要爱护各种仪器、仪表等公用设备。在工作中对仪器、仪表及各种监测用具要经常地、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或更换。 f、现场采样和分析人员要经常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避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 g、确定采样位置时必须考虑采样点的方便、安全,监测前要准备好工作平台和防护拦等安全措施。 4.1.4监测项目和频次: 结合生产工艺过程和生产实际情况,对公司内的不同类型的除尘设备排放口的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除尘设备(见附表)定期监测;每台每次监测周期为三个月;每次监测时需采集三个以上的样品。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需实施控制排放的除尘设备的监测,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对气态污染物(烟气成份)的监测,每季监测1次,每次监测要在生产工艺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进行,采样时间应不少于两个小时。 4.1.5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 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参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暂行技术要求(废气部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有关规定进行。 4.2 废水监测

洁净室环境监测操作规程

青岛有限公司文件 目的建立洁净区环境监测规程,规范洁净区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的测试,保证药品在规定的洁净级别内进行生产。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洁净区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的监测。 责任环境监测员 内容 1、检验依据: 1.1 GB/T16294-2010《医药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1.2 GB/T16293-2010《医药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1.3 GB/T16292-2010《医药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2、悬浮粒子的监测 2.1概述:本测试方法采用计数浓度法,即通过测定洁净区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粒径悬浮粒子数,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2.2仪器和设备:尘埃粒子计数器,严格按照《尘埃粒子计数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SOP-ZL95-1)操作。 2.3测试步骤 2.3.1测试条件:在测试之前,要对洁净室(区)相关参数进行预先测试,包括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压差等,同时应满足仪器的使用范围。 2.3.2测试状态:静态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人。测试报告中应明确测试时所采用的状态及测试人员数。 2.3.3测试时间:在空态或静态a测试时,对单向流洁净室(区)而言,测试宜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10min后开始。对非单向流洁净室(区),测试宜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开始。在静态b测试时,对单向流洁净室(区),测试宜在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10min后开始;对非单向流洁净室(区),测试宜在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开始。

2.4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 2.4.1在空态或静态测试时,悬浮粒子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力求均匀,并不得少于最少采样点数目。在动态测试时,悬浮粒子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关键操作区设置。最少采样点数目如下 采样点的布置: 2.4.2采样点位置:一般在离地0.8m 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并避开回风口。测试人员应在采样口的下风侧。 2.4.3采样次数的限定:对于任何小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的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 2.5 2.6监测频率: 2.6.1每季度对微生物洁净实验室进行监测,并及时填写监测记录(附件2)。 2.6.2 D 级取样间每季度监测所有房间,并及时填写监测记录(附件1) 2.6.3每季度对D 级洁净区所有房间进行监测,并及时填写监测记录(附件1)。

制药企业洁净区 室 环境监测质量标准

页号:1/4 [目的]建立洁净区(室)环境监测质量标准,以确保洁净区(室)环境能满足生产要求。 [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室)环境监测的控制。 [职责]检验人员:按本标准对洁净区(室)环境进行质量监测,并依照本标准做出正确 的判定。 复核人员:按本标准对洁净区(室)环境质量监测过程及记录进行复核。 [程序] 1.标准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ISO-14644-1、 ISO-14698-1、《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 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3-2010、《医药工业洁净 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4-2010。 2.检测项目: 页号:2/4

页号:3/4 (1)判断悬浮粒子的洁净度级别的条件:①每个采样点的平均悬浮粒子浓度必须不大于规定的级别界限。②全部采样点的悬浮粒子浓度平均值均值的95%置信上限必须不大于规定的级别界限。 (2)判断沉降菌的结果评定:①每个测点的沉降菌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评定标准

中的界限。②在静态测试时,若某测点的沉降菌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应重新采样两次,两次测试结果均合格才能判为符合。 (3)判断浮游菌的结果评定:①每个测点的浮游菌平均浓度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中的界限。②在静态测试时,若某测点的浮游菌平均浓度超过评定标准,则应重新采样两 次,两次测试结果均合格才能判为符合。 3.静态沉降菌质量标准: 4.静态浮游菌质量标准: 页号:4/4 [涉及的文件和记录] 无 [附件] 无 [变更记载及原因]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准确掌握公司环保设备粉尘浓度排放情况,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保障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 2.2 环境监测管理是指公司内部日常

检测和由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和公司委托检测。 3、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上级环保部门,临时性监测任务由安全生产部直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监测,安全生产部对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检查的技术业务、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统计等工作。 3.3 技术动力部根据公司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组织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监

洁净区环境监控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洁净区环境监控管理,确保洁净区的环境符合GMP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车间的洁净区的监控。 3职责 QA负责各车间洁净区的环境监控。 4内容 4.1定义 4.1.1静态 4.1.1.1静态a:洁净室(区)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生产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状态。 4.1.1.2静态b:洁净室(区)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 4.1.2动态: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设备在指定的方式下进行,并且有指定的人员按照规范操作。 4.2测试项目、标准及频次 4.2.1风速、风量及换气次数 4.2.1.1风速测试:A级区进行风速测试,检测频次:每个月一次。 4.2.1.2风量及换气次数测试:A级区外的其它区域测量风量及换气次数。检测频次:至少每年一次。 4.2.1.3标准 a.A级区风速: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 b.换气次数:B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50次/h,C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25次/h,D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15次/h。 4.2.2流型 4.2.2.1检测区域:A级区,检测频次:至少每年一次。 4.2.2.2标准:应为层流 4.2.3压差 4.2.3.1检测频次:正常投产时每天一次。 4.2.3.2标准

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等级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于10帕斯卡。 b.相同洁净度等级不同功能的操作间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4.2.4温度、相对湿度 4.2.4.1检测频次:正常投产时每天一次。 4.2.4.2标准: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4.2.5高效过滤器检漏 4.2. 5.1检测频次:A级区每半年用尘埃粒子计数扫描巡检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每年用气溶胶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B级、C级区每年用气溶胶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D级区每年用尘埃粒子计数扫描巡检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新更换高效过滤器要进行完整性测试。悬浮粒子检测结果异常,调查怀疑高效泄漏的可进行完整性测试。 4.2. 5.2标准:气溶胶法泄漏率应≤0.03%。(气溶胶法需外协检测) 4.2.6空气悬浮粒子 4.2.6.1灌装间A级区每批一次在线监测;B级区每个月进行一次动态监测,所有房间每3个月进行一次静态监测;C级区每2个月进行一次监测,动、静态不限;D级区每3个月进行一次静态监测,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动态监测。 4.2.6.2标准 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标准规定

洁净区环境监控操作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控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净化车间环境监测程序,明确洁净区尘埃粒子、沉降菌、风速及压差监测操作方法,确保洁净区环境测定和环境的验证符合标准。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司洁净区工艺卫生管理。 3 职责 3.1实验室操作人员负责按照附表C1进行环境监测 3.2实验室实验员负责实验室的温湿度的检查和记录 3.3生产部指定人员负责每天进行温、湿度及压差的记录 3.4部门主管负责不合格的评审、不合格处理和数据分析 4 定义 4.1 洁净室(区) 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其相关参数诸如:温度、湿度、压力也有必要控制。 4.2 局部空气净化 仅使室内工作区域特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方式。4.3 洁净度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统计数量来区分洁净程度。 4.4 悬浮粒子 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μm~1000μm的固体粒子和液体粒子。对于悬浮粒子计数测量仪,一个微粒球的面积或体积产生一个影响值,不同的影响值等价于不同的微粒直径。 4.5 沉降菌 用本规程提及的方法收集到的活微生物粒子,通过专用的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4.6 沉降菌菌落数 规定时间内每个平板培养皿收集到空气中沉降菌的数目,以个/皿表示。 4.7 单向流

沿着一方向呈平行流线并且与气流方向垂直的断面上风速均匀的气流。与水平面垂直的叫垂直单向流,与水平面平行的叫水平单向流。 4.8 非单向流 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气流。 4.9 置信上限(UCL) 从正态分布抽样得到的实际均值按给定的置信度(此处为95%)计算得到的估计上限将大于此实际均值,则称计算得到的这一均值估计上限为置信上限。 4.10 空态 洁净室(区)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但是没有生产设备、原材料或人员的状态。 4.11 静态 静态a: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测试。 静态b:洁净室(区)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4.12 动态测试 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设备在指定的方式下进行,并且有指定的人员按照规范操作。 4.13 洁净工作台 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按气流形式分为垂直单向流工作台、水平单向流工作台。 5 相关仪器和用品 恒温培养箱、数字温湿度表、压差计、尘埃粒子计数器、风速仪、冰箱、电子天平、压力蒸汽灭菌器、培养皿、培养基等 6 测试程序 Ⅰ.温湿度 将数显温湿度表放置到洁净区半个小时以上,然后打开仪器开关,会自动显示温度,按一下转换键即显示相对湿度值,并做好详细记录。 Ⅱ.压差 将压差计前端的输入和输出口分别用两根软管连接,将两个软管分别放于不同房间,压差计即会自动显示不同房间之间的压差值,并做好详细记录。 Ⅲ.换气次数 1 洁净区的换气次数的监测

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制度20200924

ABC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废气、废水、噪声等各项污染物的监测。 三、职责分工 安环部: 负责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及其他有关指南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ABC公司环境监测方案》。 负责对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进行检(监)测资质的审核。 负责配合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 负责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的保存,采用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的保存方式,保存时间不低于3年,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负责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的使用,分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规律、编制相关报表、组织召开企业环境监测分析会。 负责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制企业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采购部: 负责企业环境检(监)测服务的采购工作,签订检(监)测符合合同,不因价格因素,延误监测频次。 财务部: 负责企业环境检(监)测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不得因资金不到位,延误监测频次。 生产部、工程部: 按照安环部的要求,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活动,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支持、场地支持、物资支持,协调生产车间满足生产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工况条件。 行政部 按照安环部的要求,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活动,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支持、场地支持、物资支持,协调食堂满足餐饮废气监测工况条件。

(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解读

(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 办法解读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7-09-27 2007年7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9月1日实施。日前,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请介绍壹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要求抓紧拟订包括环境监测于内的关联法律法规草案,完善环境监测网络。经过多年发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各关联领域、各关联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基本均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壹些重点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仍根据形势要求不断进行修订。然而,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明显滞后,目前尚未出台统壹的、专门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198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已难以适应目前环境监测管理的需要而废止。现行法律对环境监测的规定比较分散,关于环境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分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等关联污染防治法律中。有必要出台环境监测专门法律法规,推进环境监测统壹监督管理。考虑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制订的周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先行出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问:如何见待《办法》于环境监测工作中的作用? 《办法》的发布是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举措,将进壹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环境监测体系是污染物总量减排的三大支撑体系之壹。通过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才能实现对减排工作成效的客观评价,对各项减排措施的科学验证。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必须依靠监测手段来量度,科学的减排考核体系必须依靠监测数据来支撑。《办法》的出台,对环境监测属性、定位、管理、规范、处罚等长期依靠行政指令规范的方面进行全面梳理,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框架,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问:请介绍壹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23条,分别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分工、标准规范的制定、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原则和管理主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企业的环境监测责任和义务、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等。 问:如何见待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哨兵”、“耳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任何环境决策均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壹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均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于我国,长时期以来壹直存于的环境监测工作性质是政府行为仍是市场行为之争,环境监测工作及关联机构、人员于定位上始终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办法》从三个方面强调了环境监测的法律属性: 壹是重申且拓展了环境监测的内涵。即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情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这几类环境监测活动均是政府行为,是代表公众利益,为更好地行使公权力开展的公共事务。从我国环境监测的实践见,将以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为主体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性为政府环境管理行为是符合国情的。 二是规定了环境监测成果的法律效力。依法取得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 三是强调了环境监测活动及环境监测设施受法律保护。当下存于壹种不良风气,就是企业对环境监测工作不够重视,个别企业甚至

洁净室管理规程

有限公司文件 洁净室管理规程 目的:为了对洁净室的使用、维护、监测进行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生产车间A级、C级、D级洁净生产区;质量管理部A级、C级工作区;洁净服洗衣房A级、C级工作区。 责任:本文件由质量管理部QA负责起草,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公司各部门负责实施。 1 洁净室的使用 1.1 洁净室投入运行前,需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生产安全部、使用部门会同施工单位,对其有关的各项指标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 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包括工作人员在内,C级洁净室同一时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总厂一车间2#生产线20人;开发区一车间1#生产线30人,4#生产线30人;开发区二车间制瓶岗位20人,2#生产线20人,3#生产线15人,焊环、制盖岗位25人;开发区三车间塑瓶生产线30人;开发区三车间1#软袋生产线20人,2#软袋生产线20人,3#软袋生产线20人;开发区四车间塑瓶生产线40人;开发区五车间制盖岗位20人,质量管理部化验室无菌室2人。D级洁净室同一时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开发区口服制剂车间二楼生产线50人,三楼生产线50人;总厂二车间一楼、三楼生产线35人;二楼头孢菌素类专用生产线35人;口服溶液剂、合剂生产线15人。 所有进入洁净室人员必须按更衣程序,穿戴本区域的洁净工作服装进入洁净室。洁净区内不同的岗位操作人员工作中不得相互串岗。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公司内管理人员、参观检查人员无特殊需要不得进入洁净室;特殊情况要进入洁净室时需登记,经主任或主任授权人签字方可进入。进入洁净室必须按更衣程序,穿戴本区域的洁净工作服装,并限制进入人数,洁净室管理人员(负责陪同参观的人员或技术人员)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1.3 非洁净区用品不允许带入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需用不发尘的材料制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通过物流通道进入洁净区。拖把、抹布等要及时干燥,防止产生霉菌。 1.4 每天生产结束后,对洁净区进行彻底清洁。并用消毒液消毒,消毒剂应交替使用,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1.5 每天对洁净区进行臭氧消毒,停产三天或三天以上用甲醛消毒,如果采取臭氧日消毒,连续监测三次沉降菌数偏高,平均值超过标准的80%,必须采用

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1

1 目的 制定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以规范洁净室(区)的环境监测,确保洁净室(区)的洁净度达到标准。 2 范围 适用于洁净区的温湿度、压差、风速、风量、悬浮粒子、沉降菌、浮游菌的测试。 3 责任 化验室环境检测人员、QA人员、原料车间。 4 引用标准 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2《中国药典》(2015版)。 5 流程图N/A 6 内容 6.1环境监控简介 6.1.1环境监控对象包括空气、表面和人员。 6.1.2监测项目包括温湿度、压差、风量风速、悬浮粒子、微生物监测等。其中,微生物监测包括空气微生物监测、表面微生物监测以及人员卫生监测。 (1)空气微生物的测定有浮游菌和沉降菌两种测定方法。 (2)表面微生物监测用来监测生产区域表面以及设备和与产品接触表面的微生物数量。(3)人员卫生监测的关键是手套和洁净服表面的微生物监测。 6.2温湿度的监测 6.2.1测试标准 6.2.1.1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6.2.1.2 C级和D级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6.2.2测试周期:每天记录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6.2.2.1主要房间都应放置温湿度表,可随时观察温湿度变化情况,并记录。 6.2.2.2由空调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监测,并填写监测记录。 6.2.3当发现监测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空调岗位人员,对空调系统进行调整,记录并归档。

6.3压差的监测 6.3.1压差表安装在墙上,可随时观察室内外压力变化情况,并记录。 6.3.2测试时所有空调系统应处于连续运行状态。 6.3.3观察压差时,洁净区所有门应关闭,不许有人穿越房间。 6.3.4监测频率:洁净室(区)的压差每天记录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6.3.4监测人员:空调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动态条件下监测,填写监测记录。 6.3.5监测标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10Pa。相同洁净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6.2.6当发现监测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通知空调岗位人员和主管领导,对空调系统进行调整,记录并归档。 6.4风速、风量、换气次数的监测 6.4.1采用风速仪或风量罩监测。风速及换气次数的确定还应满足: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A级及需经1分钟自净,B级需经10分钟自净,C/D级均需经20分钟自净,自净后洁净区均能达到该级静态标准。 6.4.2监测频率:A级送风为1次/每季度;C级为1次/每半度;D级洁净区域为1次/年。新空调运行、停运空调启动、更换高效过滤器或出现异常情况时要重新检测。 6.4.3监测人员:QA及中心化验室检测人员在静态条件下监测,并填写监测记录。 6.4.4监测标准:D级和C级室内进风口实测换气次数应符合规定:D级10-15次/h,C 级15-25次/h,A级单向流风速0.36m/s-0.54m/s。 6.5悬浮粒子数的监测 6.5.1监测方法 6.5.1.1确认洁净区送风量和压差达到要求后,其温度和相对湿度与其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方可进行悬浮粒子监测。 6.5.1.2除受洁净区的设备限制外,取样点应在整个洁净区均匀布置;任何洁净区内不得少于两个取样点。 6.5.1.3在一个区域内应最少取样五次,每个取样点的取样次数应多于一次,而不同取样点的取样次数可以不同,并且每次取样量不得低于2.83L;为了确定A级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m3。 6.5.1.4取样点一般布置在距离地面0.8m~1.5m之间或操作平台的高度;尽量避免在回风口附近取样,而且测试人员应站在取样口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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