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GMP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浅谈GMP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浅谈GMP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浅谈GMP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摘要:制药企业厂房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是实施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最大硬件。实施GMP 的目的在于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优良品质,必须涉及到药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控制生产全过程中所有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1993年国家制定了一些有关对制药企业厂房设计的标准。也就在制定标准前后,从1993年至1994国家对医药企业的厂房洁净室系统质量与GMP管理全面进行了监测,1993年监测60间洁净室,不合格率为38%,1994年监测241间洁净室,不合格率为37%,不合格率如此高,将近三分之一,发人深省[1]。因此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GMP的要求来设计。

关键词:GMP厂房洁净室

1.GMP基本概念

GMP是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for Drugs的简称,我国制定的名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科学管理方法和实施措施。实施GMP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者能得到优质的药品,但又不是仅仅通过最终的检验来达到的,而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实施科学的全程管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的药品。因此GMP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收进原料开始一直到制造、包装、贴标签、出厂等各项生产步骤和操作都制订出明确的准则和管理方法,同时通来严密的生产过程管理与质量管理来对上述各个环节实施正确的检查、监控和记录。

2.GMP主要内容

GMP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员与机构,二是厂房与设施,三是设备,四是物料,五是卫生,六是验证,七是文件,八是生产管理,九是质量管理,十是产品销售与收回,十一是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十二是自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关键项92项,一般项167项。

2.1分类

(1)从GMP适用范围来看,现行的GMP可分为三类

①具有国际性质的GMP。如WHO的GMP,北欧七国自由贸易联盟制定的PIC-GMP,东南亚国家联盟的GMP等;

②国家权力机构颁布的GMP。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及后来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FDA,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等政府机关制订的GMP;

③工业组织制订的GMP。如美国制药工业联合会制订的标准不低于美国政府制定的GMP,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的GMP实施指南,甚至还包括药厂或公司自己制订的。

(2)从GMP制度的性质来看,又可分为两类:

①将GMP作为法典规定。如美国、日本、中国的GMP;

②将GMP作为建议性的规定,有些GMP起到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指导性作用。如联合国WHO的GMP。

2.2三大目标要素

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防止对药品的污染和降低质量;保证高质量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

2.3中心指导思想

药品质量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因此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保证,确保药品质量。

3.我国GMP推行过程

我国提出在制药企业中推行GMP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198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参照一些先进国家的GMP制订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试行稿),并开始在一些制药企业试行。

1988年,根据《药品管理法》,卫生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88年版),作为正式法规执行。

1992年,卫生部又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88年版)进行修订,颁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修订)。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结几年来实施GMP的情况,对1992年修订的GMP进行修订,于1999年6月18日颁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到1999年底,我国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药品GMP认证;2000年底,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实现全部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2002年底,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实现全部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2]。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我国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顺利实现了从2004年

7月1日起所有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均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全部停产。

4.GMP对厂房总体要求

4.1厂址选择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在环境较清洁和绿化较好的地区,并尽量远离铁路、公路、机场,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cm。不要选在多风沙的地区和有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若条件不允许,必须位于工业污染或其它人为灰尘较严重的地区时,要在其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3]。

不论是新建或改建的洁净车间周围都要进行绿化,车间四周应设消防车道,厂区的路面尽量选用坚固、起尘少的材料。

4.2工艺布置

在不影响生产情况下,为了减少交叉污染和便于系统布置,尽量将洁净度要求相同的厂房安排在一起。厂房中洁净室内只需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容易产生灰尘和有害气体等的工艺设备或辅机尽量放在洁净室的外部[4]。在同一洁净室内,尽量将洁净度要求高的设备放在洁净气流首先到达的地方,而容易产生污染的设备放在靠近排风的位置。

4.3建筑要求

洁净室的位置一般要尽量放在人流少的地方,人流方向要由低洁净度的洁净室向高一级的洁净室过渡,在洁净室内一般采用上送下回方式[5]。上送上回方式虽然在某些空态测定中可能达到设计洁净度级别,但在动态时不利于排除污染,所以是不宜推荐的方式,这是因为:(1)上送上回容易形成某一高度上某一区域气流趋向停滞,当使微粒的上升力和重力相抵时,易使大微粒(主要是5μm微粒)停留在某一空间区域,所以不利于排除尘粒和保证工作区工作风速(对于局部百级)。

(2)容易造成气流短路,使一部洁净气流和新风不能参与全室的作用,因而降低了洁净效果和卫生效果。

(3)容易使污染微粒在上升排出过程中污染其经过的操作点,在洁净走廊由于没有操作点,如用上回则一般不存在这种危险,在其两边房间之间没有特别的交叉污染的条件下,采用上送上回方式是可以允许的——仅指30万级的低要求洁净室采用。

因为厂房与设施是药品生产的根本条件,是实现GMP的“硬件”,WHO及各国的GMP 中均有厂房设施专门的章节,我国的GMP亦对厂房与设施条件做了具体要求。

5.GMP对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5.1制药生产企业洁净室的特点

GMP规定制剂、原料药的精烘包、制剂所用的原辅料、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均应在洁净区域内进行。药品生产企业的洁净室或洁净区系指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需进行规定的环境控制的区域,其建筑结构、设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因此药品生产企业的洁净室有其自身的特点。

控制环境中的微尘颗粒、微生物,对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同样重要。微尘颗粒,特别是尘粒存在直接质量及寄生了微生物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大量临床资料表明,如污染了7~12um的尘粒的尤其是静脉注射用药,可以导致热原反应、肺动脉炎、微血栓或异物肉芽肿等,严重的会致人死命[6]。因此在设计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时,必须对可能产生微粒、尘埃的环节,如室内装修、环境空气、设备等做出必要的规定,此外还必须对进入洁净厂房的人员和物料进行净化处理。微生物多指细菌和真菌可以在一切地方产生,有很强的繁殖力。空气中的微生物多数附着灰尘上,也有的以芽孢状态悬浮在空气中。由于微生物不断生长和繁殖,因此它是“活的粒子”。在温度温度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它们一昼夜可增殖10的21-24倍,因而对微生物的控制尤为重要。对制药待业造成污染主要是微尘、细菌、病毒、热原、过敏性物质,注射药如果污染了细菌轻则局部红肿化脓、重则可引起全身细菌性感染性疾病,口服及外用药除了不能有大肠杆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活螨和螨卵外对霉菌和杂菌也要进行限制[6]。

正是这些原因,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必须同时对生产环境中的微粒和微生物加以控制。卫生部颁布的GMP第十四条中提出的洁净级别(表一)就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反映出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不同于其它工业洁净厂房的特点。因此,作为药品生产必要条件的厂房、设备等硬件,也必须从这方面予以考虑,并给以满足。

表一:洁净级别要求

5.2洁净厂房的洁净级别

洁净厂房的洁净度标准,各国有国家标准,我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78-84)中有关洁净等级的规定如下表所示。

表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空气洁净度等级[7]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对厂房的洁净度级别分为100级、10000级、100000级和300000级四个等级。1000级对制药业来说不是十分必要,其在电子机械行业较普遍,>300000级的环境洁净度控制对制药业无太大的实际意义。上述四级已基本可满足各类药品、原料药的各工序生产环境的洁净要求,而与国际上GMP对厂房洁净度别划分基本相同。新修订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厂房洁净级别分类如下表所示。

表三:《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厂房洁净等级[7]

5.3洁净室的消毒方法

制药企业洁净室与其他企业洁净室有所不同,特别是无菌生产,即提供所谓的“无菌”环境(无菌室),当然“无菌”只是相对的。

5.3.1获得无菌空气的方法

(1)灭菌

利用加热(干热、湿热)、化学试剂(如甲醛、环氧已烷)、臭氧、射线(如紫外灯照射)等方法,使空气中细菌的蛋白质变性以灭菌。

(2)除菌

利用过滤介质(如各类空气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或静电除尘法将空气中尘埃、杂菌、

予以捕集截留。

事实上,工业应用的除菌方法往往也不是单一的,而是两者的结合,对于流动的空气常采用过滤介质除菌,而对于静止环境的空气常采用灭菌法,用于无菌室、培养室、传递窗、衣服等的灭菌。

5.3.2消毒方法

常见的表面消毒灭菌方法有紫外灯照射,臭氧接触,过氧已酸、环氧已烷等气体熏蒸,消毒剂喷洒等。清洁和灭菌是驱除微生物污染的主要手段,但必须保证清洁及灭菌的彻底性,因此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清洁与灭菌规程,并定期进行验证,以确证清洁与灭菌剂及浓度、消毒设备、消毒时间以及最后的环境监测。

(1)紫外灯消毒灭菌

紫外线灭菌灯在其它消毒方法未使用之前,为药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主要用在洁净工作台、层流罩、物料传递窗、风淋室乃至整个洁净房间的消毒,只适用于表面杀菌[8]。

(2)臭氧消毒

臭氧在常温、常压下分子结构不稳定,很快自行分解成氧和单个氧原子,后者具有很强的活性,对细菌有极强的氧化作用,臭氧氧化分解了细菌内部氧化葡萄糖所必须的酶,从而破坏其细胞膜,将它杀死。多余的氧原子则会自行重新结合成为普遍氧分子(O2),不存在任何有毒残留物,故称无污染消毒剂。它不但对各种细菌有极强的杀灭能力,而且对杀死霉菌也很有效[9]。

(3)气体灭菌

对环境空气的灭菌传统做法是采用某种消毒液在一定条件下让其蒸发产生气体来熏蒸。消毒液有甲醛、环氧已烷、过氧已酸、石碳酸和乳酸的混合液等[9]。

(4)消毒剂灭菌

洁净室的墙面、天花板、门、窗、机器设备、仪器、操作台、车、桌、椅等表面以及人体双手(手套)在环境验证及日常生产时,应定期清洁并用消毒剂喷洒。常见的消毒剂有丙醇(75%)、已醇(75%)、戍二醛、洁尔灭等[10]。

无菌室用的消毒剂必须在层流工作台中,用0.22μm的滤膜过滤后方能使用。

5.4洁净室的测定

医药工业洁净室的洁净度包括悬浮粒子和活微生物两个方面,因此洁净度的测定主要进行悬浮粒子和活微生物的测定[11]。

5.4.1悬浮粒子测定

悬浮粒子的测定可参见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行业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其基本内容如下:

(1)悬浮粒子的测定方法主要有显微镜法及自动粒子计数法。

(2)悬浮粒子洁净度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关键操作区设置。(3)悬浮粒子洁净度测定的最小采样量和最少采样点数目参见《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规定。

(4)悬浮粒子洁净度级别的结果评定参见《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的两个条件。

5.4.2活微生物测定

活微生物测定的目的是确定浮游的生物微粒浓度和生物微粒沉降密度,以此来判断洁净室是否达到规定的洁净度。因此活微生物的测定有浮游菌和沉降菌两种测定方法。

我国GMP采用了与欧州共同体GMP一样的浮游菌标准。由于我国用于检测浮游菌浓度的仪器还不普遍,许多企业还是采用沉降菌的测试方法,所以这两种方法一直并存着。

6. 结论

(1)制药企业的洁净厂房是一种特殊建筑,是实施GMP的最大硬件。因此系统质量的监测是一项保障药品安全和品质优良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2)如要同时满足GMP标准中≥5微米和≥0.5微米悬浮粒子浓度时,必须建立起相应的措施,如控制室内发尘源,适当增加换气次数。尽量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等,其重点应在控制≥5微米悬浮粒子浓度上[1]。

(3)只要控制了悬浮粒子浓度,对于万级和十万级洁净车间不用设置消毒装置,也不必采取特别的消毒措施,均能完全达到相应的浮游菌上限浓度。

总之,如果制药企业的厂房洁净室达到生产药品的能力,必须要按照GMP规范来设计,否则会给自己和用药人群造成巨大的损害。

参考文献:

[1]李宝庆,徐进庆,卫丛琳.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系统质量监测与GMP管理.

[2]任瑞莉.药品GMP发展史及实施GMP的工作程序.《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年,04期.

[3]王志强.制药企业GMP认证准备要点解析.《化学工程与装备》,2009年,05期.

[4]赵汉臣,齐平.浅谈GMP制药车间(制剂室)布局设计中的几个问题.

[5]徐砾.GMP实施过程中洁净车间的设计和管理徐砾.《化学与生物工程》,2003年,04期.

[6]唐晓峰.医药企业在GMP认证准备过程中常遇到的难题及建议.《现代中药研究与实践》,2003年,

04期.

[7]曹姬姬.简述药厂空气净化系统验证过程.《医药工程设计》.

[8]刘文君.紫外线消毒原理、设计和应用.《中国建设信息(水工业市场)》,2009年,04期.

[9]杜福强,胡红杰,孙彦萍.药厂洁净室灭菌方法浅谈.《山东医药工业》,2003年,01期.

[10]陈素珍,钟增连,黄月娥.化学消毒剂的选择与使用.《基层医学论坛》,2006年,20期.

[11]缪德骅.医药洁净厂房设计中典型问题剖析.《洁净与空调技术》,2003年,04期.

洁净厂房建设要求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近两年,2011年将实施《无 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管理规范》,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目前部分企业洁净产房建设不够规范。为此,现提出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如下: 一、目前涉及的标准和工作文件 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2、YY/T 0567.1-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1部分:通用要求; 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2部分过滤; 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 6、《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 7、《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 二、选址的要求 1、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至少没有空气或水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 2、厂区的环境要求: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宜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总之厂区的环境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3、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区有不良影响。 三、洁净室(区)的布局要求 按照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附录B中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设置指南来设置洁净度的级别。洁净室(区)设计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1、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合理。必须配备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脱外包间、缓冲室和双层传递窗),除配备产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外,还应配备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每间用室相互独立,洁净车间的面积应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按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以写成按人流方向,从低到高;车间是从内向外,由高到低。 3、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1)生产过程和原材料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相互影响; 2)不同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有气闸室或防污染措施,物料的传送通过双层传递窗。 4、空气净化应符合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九章的要求。洁净室里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最大值: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新鲜空气量;2)室内没人新鲜空气不应小于40立方米/h。 5、洁净室人均面积应不少于4㎡(除走廊、设备等物品外),保证有安全

gmp-洁净区、卫生知识培训

洁净区、卫生知识培训 一、洁净作业基础知识 1. 洁净室(区):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 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其他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 2. 净化:为了得到必要的洁净度而去除污染物质的过程。 3. 空气净化: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质,使空气洁净的过程。 4. 全室空气净化:通过空气净化等技术措施,使室内工作区的空气含尘浓度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等级的方式。 5. 局部空气净化:仅使室内工作区特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方式。 6. 粒子:尺寸为0.001~1000um的固态和液态物质。 7. 悬浮粒子: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5um的固体和液体粒子。 8. 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按单位容积空气 中某粒子的数量来区分的洁净程度。 9. 单向流(层流):沿单一方向呈平行流线并且横截面上风速一致的气流。分垂直单向流和水平单向流。 10. 非单向流(乱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11. 静态测试: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 下进行的测试。 12. 动态测试: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13. 无菌:不存在活动生物。 14. 灭菌:使达到无菌状态的方法。 15. 无菌原料药:不存在活的微生物的原料药。 16. 非无菌原料药:所含活的微生物量符合卫生学标准的原料药。 二、空气净化系统的空气处理措施 2. 气流组织与换气: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在室内造成一定的空气流动状态与分布,通常叫做气流组织。 2.1 洁净房间组织的气流的基本原则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涡流;使气流经过最短流程尽快覆盖工作区;希望气流方向能与尘 埃的重力沉降方向一致,并使回流能有效地将室内灰尘排出室外。

洁净厂房标准使用规定

洁净区施工管理制度 目的 对洁净厂房施工过程中进行成品保护。 范围 1、彩钢板及其构件包括:壁板、顶棚、门封头,门(含门板、门框、合页、插销、锁具、闭门器及门上的窗户)、窗(含窗框、玻璃),装于壁板上的安全标志牌。 2、地面:环氧涂层、自流平、塑胶地板、瓷砖。 3 、其它设施:水池(含水池附件和排水管)、地漏、洁净灯具、开关、插座,各种管道及管道保温,消防控制箱(柜)及其内的消防器材,高效散流罩、百叶式回风口。 程序 1、进入洁净区施工必须经过审批(审批单详见附页),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过审批进入洁净区施工,发现后对该项目部每次扣除工程款5000元。经过审批后的施工单位进入洁净区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下列规定的施工单位根据损坏情况每次扣除工程款2000-5000元。对进行恶意破环的单位和个人将扭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进入洁净区参观的人员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相关人员陪同,进入人员必须戴干净鞋套;进入洁净区施工的单位必须经过审批,进入人员必须穿专用软底胶鞋(洁净区专用)。 3 、壁板(包括彩钢板和粉刷后土建墙壁)禁止人体站立其旁的依、扶、靠行为;禁止行走中对墙壁的拍打、抚摩行为;禁止在壁板上的涂、抹、刻画等行为;禁止任何物品以壁板为支撑的倚靠与摆放;禁止任何可移动的物体对壁板的撞击、刮蹭、摩擦;禁止任何固定或临时摆放的物品接触到壁板(与壁板固定的物品除外),凡靠近壁板放置的物品应距壁板不少于10cm;禁止在壁板上穿孔、打眼;清理壁板粘附较强的污泽可使用中性洗涤剂濡润后擦拭,不允许用硬物铲、刮、打磨。 4 、顶棚(含顶棚与壁板接合处的圆角)。禁止随意在顶棚上穿孔。对粘附较强的污泽可使用中性洗涤剂濡润后擦拭,不允许用硬物铲、刮、打磨。 5、门。禁止移动物体(运输工具等)通过门口时挤撞门板、门框或碾压门封头。人员通过房门时,应手握把手旋开门锁将门推(或拉)开,通过后换手握住另一侧把手徐徐将门关闭,禁止以身体任何部位将门撞开或用脚踢门;禁止通过门口后用力回推门板或用脚勾门板的关门行为;禁止任何物体对门板、门框的撞击、刮蹭、顶压,禁止撬门砸锁,锁门前应先插好插销。 6、地面。禁止在地面上拖拽工具箱和施工用品等无脚轮支撑的物品,当需移动上述物品时不论距离远近必须用运输工具转运或抬起搬运;禁止用任何物品敲砸地面,在向地面放置物品时动作必须轻、缓,不得损伤地面;沾有油污的机件、工具放置时必须衬垫箱皮或塑料布;各种运输工具的脚轮应转动灵活不得在地面上滑行;禁止任何物体碰撞壁板的边沿;梯子等登高工具支腿必须用柔软橡塑海绵进行包裹。 7、管道及保温。禁止在管道上悬挂(吊)任何物品、禁止踩踏管道尤其不得踩踏保温外皮,禁止在保温外皮上搁置任何物品,禁止敲、砸保温外皮。

新版GMP对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自己整理的)

新版GMP对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自己整理的) 案场各岗位服务流程 销售大厅服务岗: 1、销售大厅服务岗岗位职责: 1)为来访客户提供全程的休息区域及饮品; 2)保持销售区域台面整洁; 3)及时补足销售大厅物资,如糖果或杂志等; 4)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及现场问题点; 2、销售大厅服务岗工作及服务流程 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 班前阶段1)自检仪容仪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进入工作区域 2)检查使用工具及销售大厅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上级。 班中工作程序服务 流程 行为 规范 迎接 指引 递阅 资料 上饮品 (糕点) 添加茶水工作1)眼神关注客人,当客人距3米距离侯客迎询问客户送客户

注意事项 15度鞠躬微笑问候:“您好!欢迎光临!”2)在客人前方1-2米距离领位,指引请客人向休息区,在客人入座后问客人对座位是否满意:“您好!请问坐这儿可以吗?”得到同意后为客人拉椅入座“好的,请入座!” 3)若客人无置业顾问陪同,可询问:请问您有专属的置业顾问吗?,为客人取阅项目资料,并礼貌的告知请客人稍等,置业顾问会很快过来介绍,同时请置业顾问关注该客人; 4)问候的起始语应为“先生-小姐-女士早上好,这里是XX销售中心,这边请”5)问候时间段为8:30-11:30 早上好11:30-14:30 中午好 14:30-18:00下午好 6)关注客人物品,如物品较多,则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如拾到物品须两名人员在场方能打开,提示客人注意贵重物品); 7)在满座位的情况下,须先向客人致

待; 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 班中工作程序工作 要求 注意 事项 饮料(糕点服务) 1)在所有饮料(糕点)服务中必须使用 托盘; 2)所有饮料服务均已“对不起,打扰一 下,请问您需要什么饮品”为起始; 3)服务方向:从客人的右面服务; 4)当客人的饮料杯中只剩三分之一时, 必须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再添一杯,在二 次服务中特别注意瓶口绝对不可以与 客人使用的杯子接触; 5)在客人再次需要饮料时必须更换杯 子; 下班程 序1)检查使用的工具及销售案场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 2)填写物资领用申请表并整理客户意见;3)参加班后总结会; 4)积极配合销售人员的接待工作,如果下班

GMP车间洁净要求和原则

1、A级的风速由0.25m/s提高到0.45±20%,也就是0.36-0.54m/s。 (提高风速,据说国内的层流都达不到这么高的速度,我觉得完全是瞎说,我们的层流常常风速超高,风速不够,换一台静压高一点儿的风机就够了,或者使用单独的空调机组供风,更有保证) 2、各洁净区压差梯度,有5Pa升为10P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都是>10 Pa,一般会调整到12-14 Pa。 这个非常简单,与风量无关,减少回风、增大新风即可实现。 3、温、湿度没有了范围规定,原则是根据产品特点和操作性质,保证药品生产环境要求,保证药品质量。 没有特殊要求一般以人体舒适为宜。(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以穿着洁净工作服不产生不舒服感为宜。空气洁净度A级、B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20~24℃,相对湿度为45~60%。空气洁净度CD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18~26℃,相对湿度为45~65%)4、自净时间有了指导值,15-20Min。 一般情况下实际5-10Min即可达到静态要求。 5、B级区可以在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 可以采用观察窗、视频摄像头监控。记住,洁净区的操作必须轻缓,必须遵守洁净区行为规范,必须定期观看视频,或者定期观察人员操作,教育培训必须到位,毕竟75%污染来自于人员。 6、流型测试,证明气流不会导致污染风险。发烟、家用电热加湿器都可以观察到流型。 7、送风机组故障报警,关键房间的压差记录、归档。在线监测空调机组运行参数,在线监测各区域压差,电子存档,实现也很简单,远程报警到值班室就行了。 8、单独的轧盖区,适当的抽风装置。 没有严格要求轧盖在人物流单独分开的洁净区。可以在同一个A级,分开房间,加缓冲,采取负压控制,足够了。 9、无菌药品生产洁净区空调应保持连续运行,维持洁净度级别。 没有污染源时,可以值班降频运行。因为室内没有操作人员,没有开设备,就没有污染源,空调系统只要不泄露,即使不开空调送风,也可以维持很多天符合要求。 10、B级区不需要单向流,也就是没必要设计成满布层流, 乱流B级即可,不要试图去设置满布层流的B级区,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11、据说国内的设备达不到A级生产要求。 A、动态环境监测要求。 (可以自己装或者委托自动化公司来装,很简单,很多小公司都可以做,费用低廉,我自己都也可以做。) B、在线检测与剔废要求。(应该说国内的设备也很完善了,当然和国外有差距) 进口设备极其昂贵,大家都片面夸大了差别,其实这些都可以改造、增加,我们也可以帮助增加,毕竟进口设备上千万,国产设备才百万、几十万。 12、国内外的技术水平差异,主要是理念上的差异,国内厂商想不到,或者想到了不愿意去做,很多国产设备替国外贴牌的,简单改进的,高一两倍、五六倍的的价钱。我原来的公司就是专做国内设备出口的,完全自己改造符合欧美要求,然后高价卖出去,和欧美的设备竞争。 13、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这个无话可说,制定SOP,严格执行,再说一句,清洁方法不正确,无效的清洁,完全是一种污染,起不到清洁作用,反而越清洁越污染严重,只靠消毒灭菌来控制微生物罢了。 14、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 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缪德华同志执笔,武汉医药设计院、重庆医药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并先后数次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由局推行GMP.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使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遵照执行。并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使本规范日臻完善。 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提出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设计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的精制、干燥、包装工序,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无菌医疗器械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诉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80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正 式版)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随着医药、电子、食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这些 行业对厂房、生产工序和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 洁净厂房作为解决医药、食品、高精密性仪器无菌无 尘生产的前提保证,紧随时代步伐应运而生,其防火 设计不容忽视。 一、洁净厂房的建筑特点及火灾危险性 洁净厂房因其使用要求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 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功能划分、暖通等方面有别于 一般建筑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1.厂房的建筑构造 洁净厂房在使用上有温度的要求,其内部除了配置控温设备外,在厂房的设计建造上考虑了一定的保温措施。但出于利益考虑,现在厂房墙体部分往往采用现成的间隔有保温用的泡沫或多孔塑料的彩钢板,而很少用砌块砖加保温材料。这一方面增加了厂房的火灾荷载,使得墙体的耐火极限大大降低,另一方面也将燃烧时释放浓烟和有毒气体的高分子材料引入封闭的洁净厂房,给人员疏散带来极大的威胁。 2.人员疏散 洁净厂房要求有良好的封闭性,与外界尽量隔离,以实现厂房内洁净度的要求,所以在任何与外界相通的地方都采取了相应的隔离措施。首先是厂房入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4.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1.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应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 区域。 2)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当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 地段。 4.1.2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容许振动值分析比较后确定。 4.1.3洁净厂房新风口与交通干道边沿的最近距离宜大于 50m。 4.1.4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1.5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 料。 4.1.6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害的植物,并不得妨碍消防作业。 4.2 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4.2.1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艺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应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2) 在满足生产工艺和噪声要求的前提下,对空气洁净度要求 严格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 3) 洁净室内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 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4) 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5)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房间之间联系频繁时,宜设有防止污 染的措施,如气闸室、传递窗等。 6) 应设置单独的物料入口,物料传递路线应最短,物料进入洁净室(区)之前应进行清洁处理。 4.2.2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洁净区、人员净化、物料净化和其他辅助用房应分区布置,并应与生产操作、工艺设备安装和维修、管线布置、气流流型以及净化空调系统等各种技术设施进行综合协调。 4.2.3洁净厂房内应少设隔间,但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分隔: 1)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与非甲、乙类相邻的生产区段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者。 2) 按产品生产工艺需要有分憬要求时。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求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求? ? ? ? 随着医药、电子、食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这些行业对厂房、生产工序和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洁净厂房作为解决医药、食品、高精密性仪器无菌无尘生产的前提保证,其防火设计不容忽视。一般来说,新建的洁净厂房一般有着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控制,往往洁净级别较高对消防安全要求也越高。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但由于洁净厂房内生产工艺的特殊性、洁净室(区)的特殊性,在防火设计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 ? ? ?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 ? ? ? 洁净厂房内生产工作间的火宅危险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把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火宅危险性分类举例见表4-9-1。洁净厂房内,当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宅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 ? ? ? 二、建筑材料及其燃烧性能 ? ? ? ?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 ? 1)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 ? ? ? 2)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 ? ? ? 3)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 ? ? ? 4)洁净厂房的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222—1995)的规定,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50,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实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 8627—2007)的有关规定。 ? ? ? ? 三、防火分区和分隔 ? ? ? ? 为缩短管线距离、减少能耗、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生产管理,医药工业制剂厂房通常将生产、仓储、配套公用工程及生产管理、质监中心有机组合在一栋综合建筑体中。在建筑设计时,应按不同的生产功能、使用功能来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 ? ? ??(一)一般要求 ? ? ? ? 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采用单层厂房。其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厂房应为3000㎡,多层厂房应为2000㎡。丙、丁、戊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每一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GMP规范对厂房设计与硬件设施的要求

GMP规范对厂房设计与硬件设施的要求 一、食品企业通用要求 1、厂区环境和布局: 1)厂区周围应保持清洁卫生,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厂区内不得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2)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主要通道应铺设水泥等硬质路面,裸地应绿化; 3)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及地面易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4)厂区排水系统畅通,厂区地面不得有积水和废弃物堆积;污水管道至少要低于车间地面50厘米; 5)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仓库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6)厂区应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生活区对生产区不得造成影响;锅炉房、贮煤场所、污水及污物处理设施应与加工车间相隔一定的距离,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 2、厂房布局: 1)生产车间按其清洁要求程度,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及清洁作业区,各区之间应视清洁程序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区: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乳酸菌发酵工序、菌种培养间; 2)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应达到1000级洁净度要求,其它饮料类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应达到10万级以上洁净度要求; 3)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相对密封,不同清洁区域应有明确的隔断,并设立

独立的卫生通道,人流、物流分开。 3、地面、墙壁: 1)车间地面应能防水、防腐蚀、防渗漏、防滑、无毒、易冲洗、消毒,并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地面不积水; 2)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应使用无毒、浅色、不渗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2米的墙裙; 3)墙角、地角、顶角应采取弧形连接,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4、门窗: 1)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清洁区内不得使用木制门窗;生产过程中可能开启的窗户应装设纱窗; 2)车间窗户不易有内窗台,若有内窗台的,窗台不低于1米,内窗台台面应下斜约45度; 3)门能自动关闭且闭合严实,门口有防虫、蝇设施。 5、排水系统: 1)排水系统应有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的装置,水流从低污染区域流向高污染区域; 2)通往厂房外部的排水管应有防止异味溢出的水封装置以及防鼠网。 6、照明设施: 1)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不得采用水银灯泡或含水银的设施,照明灯具的光泽应尽量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 2)亮度应能满足工作场所和操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需要:检验岗位的照明强度应不低于540Lux(勒克司度),生产车间的照明强度应不低于220Lux,

洁净厂房管理规定

目的 建立洁净厂房规定,保证厂房质量。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洁净厂房的管理。 责任 生产部:按管理规程进行。 内容 4.1严格控制进入洁净区人员数量,除正常生产、清洁人员外,其余人员均要经质量保证部批准方可进入。对进入洁净区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相应培训或监督。 4.2洁净区缓冲间两门不能同时打开。 4.3工作时,门必须关紧,尽量减少出入次数。 4.4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4.5私人物品不允许带入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需用不发尘的材料制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通过物流通道进入洁净区。 4.6应尽量减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或凸出的壁架、橱柜和设备。 4.7洁净区清洗中心、洁具清洗间和清洁工具除应符合一般生产区的清洁要求外,还应保持清洗中心、洁具清洗间通风、干燥;清洁工具如拖把、抹布等要及时干燥,防止产生霉菌。消毒剂应替换使用,以免微生物产生耐药性。

4.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塑料袋中,密闭放在洁净区内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将其清除出洁净区。 4.9洁净区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更换批号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隔进行清场、清洁与消毒。 4.10洁净区环境控制 净化空调运行管理制度 为使净化空调系统能得以安全、高效、节能的运行,日常管理过程中制定严格及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认真的执行,是非常必要的。应规定不准进入洁净室内的人员、日常应注意的事项、对入室人员的状况的登记制度、不准带入洁净室的物品、人员出入须知、用具和设备的选择与管理制度、卫生和安全制度、洁净室用服装用其管理制度、教育训练制度及卫生措施等规章制度。 1、不准进入洁净室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者应不能进入洁净室:皮肤有晒焦、剥离、外伤和炎症、搔痒症者;对化学纤维,化学溶剂有异常反应的人员;手汗严重者;鼻子排出物过多者;感冒、咳嗽和打喷嚏者;过多掉头皮及头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用洁净厂房建设的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近两年,2011年将实施《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管理规范》,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目前部分企业洁净产房建设不够规范。为此,现提出洁净厂房的建设要求如下: 一、目前涉及的标准和工作文件 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2、YY/T 0567.1-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1部分:通用要求; 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2部分过滤; 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 6、《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 7、《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 二、选址的要求 1、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良好,至少没有空气或水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 2、厂区的环境要求: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宜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总之厂区的环境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 3、厂区的总体布局要合理: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洁净区有不良影响。 三、洁净室(区)的布局要求 按照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附录B中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设置指南来设置洁净度的级别。洁净室(区)设计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1、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合理。必须配备人员净化室(存外衣室、盥洗室、穿洁净工作服室及缓冲室)、物料净化室(脱外包间、缓冲室和双层传递窗),除配备产品工序要求的用室外,还应配备洁具室、洗衣间、暂存室、工位器具清洗间等,每间用室相互独立,洁净车间的面积应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按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以写成按人流方向,从低到高;车间是从内向外,由高到低。 3、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1)生产过程和原材料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相互影响; 2)不同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有气闸室或防污染措施,物料的传送通过双层传递窗。 4、空气净化应符合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九章的要求。洁净室里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最大值: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新鲜空气量;2)室内没人新鲜空气不应小于40立方米/h。 5、洁净室人均面积应不少于4㎡(除走廊、设备等物品外),保证有安全的操作区域。 6、如属体外诊断试剂的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其中阴性、阳性血清、质粒或血液制品的处理操作应当在至少万级环境下进行,与相邻区或保持相对负压,并符合防护要求。 7、应标明回风、送风及制水管道的走向。 四、温、湿度的要求 1、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 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 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第3.1.4条洁净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3.1.5条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3.1.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新。 第3.1.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但不得防碍消防操作。 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某公司已过新版GMP认证洁净厂房验证模版

Clean Room 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 Protocol 洁净室 安装确认方案 System No. 系统编号: CLR-01

Index 目录 1. P URPOSE目的.................................................. 2.S COPE范围.................................................... 3.R ESPONSIBILITY职责 ........................................... 4.R EGULATION AND GUIDANCE 法规和指南............................ 5.A BBREVIATIONS缩略语 .......................................... 6.S YSTEM DESCRIPTION 系统描述 .................................. 7.G OOD DOCUMENTATION PRACTICE文件管理规范....................... 8.T EST LIST测试列表 ............................................ 9.P ERSONNEL IDENTIFICATION人员确认 ............................. 10................................................ PROCEDURE过程 先决条件................................................. 文件确认................................................. 图确认................................................... 房间组件检查............................................. 仪器仪表校验............................................. 洁净室建造装修检查....................................... 电器安装检查............................................. 11. DEVIATION REPORT偏差报告....................................

GBJ73_8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设计—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 第一章总则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5年6月1日 关于发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4〕2483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的。具体由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机械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部第四规划设计研究院、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兵器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化工部第六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洁净厂房建设和使用的实践经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主要的内容有:总则、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气体管道、电气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

洁净厂房建设的施工要点

洁净厂房建设的施工要点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初步深入,电子厂房、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阳光产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作为其产品生产硬件的洁净厂房的建设质量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1、洁净厂房概况 1)关于洁净厂房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国际上有不同的划分标准,我国目前实 行的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采用的是国际污染控制学会(lcccs)制定的标准ISO/TC209。 2)洁净室原理简单地说就是采取何种有效的途径来控制污染,达到有效阻 止室外的污染侵入室内,迅速有效地排除室内已经发生的污染,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发生量的目的。 3)洁净室根据洁净气流通过洁净室的气流流向分类为:a.乱流(紊流)洁净室。基本原理:当一股干净空气从送风口送入室内时,迅速向四周扩散,同时把差不多同样数量的空气从回风口排走,这股干净空气稀释着污染的空气,把原来含尘浓度比较高的空气充淡了,一直达到平衡。所以气流扩散得越快,越均匀,稀释的效果就越好。一般适应于1000级及以下的洁净度。送风方式:一般为高效过滤器顶送、密集流线型散流器顶送、局部孔板送风、侧送。b.单向流洁净室。基本原理:在洁净室内,从送风口到回风口,气流流经图中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加上送风静压箱和过滤器的均流作用,全室断面上的流速比较均匀,而至少在工作区内流线单向平行,没有涡流。送风方式:上送下回、侧送侧回、上送侧回。

2、洁净室施工的阶段划分 在整个洁净室施工过程中,要遵循JGJ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并根据施工场所洁净度控制要求的不同,具体分三个施工阶段: 1)一般洁净阶段。指土建围护结构已完成,常规的设备安装阶段,包括一些机械设备、送排风系统及吊顶支架等的安装,对施工现场的清洁程度无特殊要求。 2)非常洁净阶段。指当建筑外围完工之后,加压风机开始工作,所有洁净室的施工必须在正压环境下操作的过程。此阶段包括洁净室吊顶、地板、隔墙及洁净管道等的安装施工。 3)超级洁净阶段。指洁净室结构完成后的最后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主要进行高效过滤器、风口、风淋室、洁净灯具、洁净管道、设备等对洁净等级有极高要求的设备的安装,工艺管线,以及一些测试工作。 3、洁净室具体施工要点 总的施工原则为:先上后下、先粗后细、统筹安排、相互保护。 3.1洁净室内装修施工要点 1)吊顶是专为洁净室设计的系统,便于安装,简易、快速、坚固、美观,有干、湿两类。干吊顶用于高效过滤风机系统,湿吊顶用于回风空调箱带高效过滤风口系统。 2)湿吊顶须用密封胶密封。

GMP洁净厂房验收标准

洁净厂房是很多食品、医疗等行业必须建造的。保证空间洁净无菌,防止产品变质,必须要建造符合GMP要求的厂房。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洁净厂房的验收经验总结。 1、洁净厂房的建筑布局上一般在厂房外设置一环形密封走廊。它使洁净区与外界有了一个缓冲地带。能够防止外界污染同时也相对节能。厂房内门窗应内墙面平整,不设置窗台。外窗的层数设置和结构形式要充分考虑对空气水分的密封,使污染粒子不易从外部渗入。 为防止室内外温差而产生结露,室内不同洁净度的房间之间的门窗缝隙要密封。门窗材料应选择耐侯性好,自然变形小,制造误差小,气密性好的,造型要简单,不易积尘,便于清扫,门框不设门槛。洁净厂房的门窗宜用金属或金属涂塑材料,不得使用木门窗,以免长期受潮长菌。外墙上的窗宜与内墙面平整,窗台呈斜角或不留窗台,且为双层固定窗以减少能量损失。 2、地面应用平整,无缝隙,耐磨耐腐蚀,不易集聚静电的,便于清理的整

体地面。设计中可以采用现浇水磨石地面,所用石子直径应在6-15mm之间。其中分隔条必须采用铜条分隔,不得采用玻璃条。 现多采用环氧自流坪地面,它是一种树脂类复合材料地坪。它的特点是无溶剂、无毒无味、无接缝、自流找平。可以达到镜面装饰效果、无缝连接、耐油类及酸、碱、盐化学溶剂。具有防静电,发尘小,耐磨耐冲击等特点但是造价高。大多采用于要求高洁净度、外表美观、无尘、无菌的电子、医药、血液制品等行业生产车间地面。环氧自流坪地面的使用寿命厚度1mm以上一般可使用6年以上。以上地坪地面垫层下应铺设防潮层,混凝土分仓线不宜通过洁净区。 3、墙面应光滑、平整不起尘,耐腐蚀,色彩和谐,便于识别污染物,内墙涂料必须采用防霉、防静电、避免眩光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的材料涂刷。墙面与地面相交处宜做半径50毫米的圆弧,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运输走廊等易撞处墙边宜设置防撞栏杆,防止因装修材料震动而造成灰尘脱落。

浅谈GMP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浅谈GMP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的要求 摘要:制药企业厂房是一种专门的建筑,是实施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规范(GMP)的最大硬件。实施GMP的目的在于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优良品质,必须涉及到药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操纵生产全过程中所有阻碍药品质量的因素。1993年国家制定了一些有关对制药企业厂房设计的标准。也就在制定标准前后,从1993年至1994国家对医药企业的厂房洁净室系统质量与GMP治理全面进行了监测,1993年监测60间洁净室,不合格率为38%,1994年监测241间洁净室,不合格率为37%,不合格率如此高,将近三分之一,发人深省[1]。因此对制药企业厂房洁净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GMP的要求来设计。 关键词:GMP 厂房洁净室 1.GMP差不多概念 GMP是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for Drugs的简称,我国制定的名称为《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科学治理方法和实施措施。实施GMP的目的确实是为了使用者能得到优质的药品,但又不

是仅仅通过最终的检验来达到的,而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实施科学的全程治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的药品。因此GMP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收进原料开始一直到制造、包装、贴标签、出厂等各项生产步骤和操作都制订出明确的准则和治理方法,同时通来严密的生产过程治理与质量治理来对上述各个环节实施正确的检查、监控和记录。 2.GMP要紧内容 GMP要紧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员与机构,二是厂房与设施,三是设备,四是物料,五是卫生,六是验证,七是文件,八是生产治理,九是质量治理,十是产品销售与收回,十一是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十二是自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关键项92项,一般项167项。 2.1分类 (1)从GMP适用范围来看,现行的GMP可分为三类 ①具有国际性质的GMP。如WHO的GMP,北欧七国自由贸易联盟制定的PIC-GMP,东南亚国家联盟的GMP等; ②国家权力机构颁布的GMP。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及后来的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 美国FDA,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等政府机关制订的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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