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某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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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某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某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的风险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3、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控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团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控制度、工件流程与标准

等。

2、人员管控。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职业发展机制等。

3、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4、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1)法务对合同的审核时间为1-3个工作日,重大合同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个工作日。

(2)法务部对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时间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项目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个工作日。

(3)法务对法律咨询的反馈时间,一般为当场出具,重大、疑

难、复杂问题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个工作日。

(4)法务对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时间为1-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工作日。

(5)法务人员的反馈时间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6)将法务人员按公司及专业领域进行分类。为丰富法务人员经验,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轮换。

(7)法务部内部由专门人员负责接收与返还文件、登记台账、记录反馈时间,审核人员不负责文件流转。相关流程规定以文件联络函的形式下发,要求业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送审合同、文件报批单。

2、保证优质、高效的内部法律服务

(1)建立合同复核制。设合同初审职责、合同复核职责。一般合同复核由非诉讼业务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复核由法务部总监负责。下属产业公司法务初审的合同由集团法务部进行复核。

(2)建立学习机制,学习方式有个人自学、集体研讨、模拟法庭;学习周期为每月两次。

(3)制定培训制度,制定《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法务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接受培训课时、培训领域、培训效果的考核及相关奖惩机制。

(4)开办《法务专刊》,全部法务人员均为专刊提供内容支持,督促法务人员提高专业素质。

(5)集团法务部目前编制为*人,在**年*有之前,集团法务部编制内的人员全部到位。随集团法务管控的逐步实施,视集团新增投

资规模和业务需要,集团法务部在**年*月份编制增加*人左右。

(6)对于集团绝对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法务人员,其编制由集团法务部出具决策意见,但不占用集团法务部编制,由各子公司与该公司法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子公司发放。

(7)对于集团绝对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法务人员的招聘、业务绩效考核、辞退由集团法务部会同集团管理中心执行,报集团领导审批后,由子公司落实。

(8)对于集团相对控股/控制子公司(上市公司),其法务人员原则上参照对绝对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法务人员管理方式,但对于上市公司有特殊要求的,按上市公司特殊要求执行。

(9)新录用的法律顾问的招聘条件:应是211大学法律系毕业,通过司法考试或企业法律顾问执行资格考试,在集团某个业务领域如地产、金融、零售、商务等或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工作3年以上的。

(10)法务人员晋升机制:每位法务人员设立初始专业方向,在1-2年之后,由法务负责人对其进行专业考核。如考核通过,可申请轮换到其他专业方向,以使法务人员能接触不同领域的法务实践。推行法务人员内部等级规则,制定《内部法律顾问专业与等级管理规定》建立法务人员专业晋升体系,与法务人员的绩效考评挂钩。

(11)建立人才退出机制。通过法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精神的考核,会同集团管理中心,将不符合集团法务工作需求的人员辞退或调岗。

(12)集团下属产业公司涉及的项目投资、诉讼或仲裁案件、知识产权事项由集团法务部统一管理。

(13)建立内部资料室,收集有关企业法务工作和法律专业的各种讲座、培训、书籍,供大家交流,对提供信息数量居多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提供符合业务需求的内部法律服务

(1)对集团业务类型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会议学习。每月一次。专题会议邀请对某业务类型熟悉的专业人士进行讲解。

(2)与投资部门、项目部门的定期沟通,正式会议和非正式聚会两种形式均可,每月一次。

(3)培育法务人员养成“站在商业交易的角度处理法律问题”的工作习惯。

(4)定期以工作联络函的形式,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如发现法务人员因质量、服务意识等问题,屡次受到业务部门差评,则给予惩罚。

(5)制定集团《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指引》,并制定统一的《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6)制定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等制度。

(7)法务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投资、金融、运营、管理等,建立综合素质模型的考核标准,引导法务人员多学科学习、培训。

(8)法务负责人参加集团或产业公司的业务会议或项目会议,

能知晓企业战略与运营情况,从而提高提供符合业务需求的内部法律服务的能力。

(二)建立从风险识别机制、风险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1、建立风险识别机制

(1)组织法务人员深入研究,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识别集团面临的风险,建立《集团风险事件库》,使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清晰的归类。

(2)总结集团之前发生的诉讼经验教训,组织法务人员分析过去全部诉讼案件,撰写《案件评估报告》。

(3)加强法务人员对风险管理知识的掌握,统一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参加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

(4)聘请外部专家讲授风险管理知识的掌握,统一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参加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

2、建立风险分析机制

(1)对《风险事件库》进行分类、排列,并量化打分,定期更新风险事件库,撰写风险评估报告。

(2)将风险提示、风险分析列入法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范围。风险分析报告的提交,作为法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3)与业务部门定期交流,建立集团风险预警机制。

3、建立风险应对机制

(1)通过《法务专刊》以及专门培训,加强集团全体员工的风

险防范意识。

(2)通过风险识别、制定集团《诉讼预防管理办法》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3)要求法务人员主动发现风险,主动提出风险应对解决办法,将风险应对策略列入法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范围,作为法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应诉与维权的标准流程

1、建立应诉的标准流程

(1)建立从接案、分析案情、组织证据、答辩到应诉全过程的应诉标准流程。制定《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流程管理规定》。对诉讼业务的法务人员进行培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案件讨论,并列入法务人员的日常考核中。

(2)建立应诉案件的集体讨论机制。全部案件须经法务集体讨论,出庭人员的意见代表法务部的集体意见。

(3)建立案件报告制度。对于各阶段,承办法务人员都应出具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包括案情分析报告、代理思路报告、庭审情况报告、结案报告、商业改进报告等。对于出具的报告不符合要求或被领导多次退回的,计入该人员的绩效考核中。

(4)出于费用控制及内部人才培养的考虑,除重大案件及领导指定案件以外,集团及产业公司新发的案件原则上由内部法律顾问代理。对于需要借助外部律师资源和特殊专业技能,而委托外部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事宜,制定集团《外部律师管理办法》。

(5)修订集团现有的《案件管理制度》和《法务部管理和考核奖罚办法》,联合集团人资部门,优化案件奖惩机制,加大案件败诉惩罚力度。

(6)加大对诉讼业务部门法务人员的培训,引进具有审判经验的人才。

(7)逐步建立集团的法院资源库、专家资源库。

(8)对于涉及集团重大案件及可能有关集团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专项办理,严格保密。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务人员,应出具惩罚措施。

2、建立维权的标准流程

(1)对于由集团主动提出的诉讼或仲裁,建立标准维权机制,包括案情分析、证据固定、法律检索、团队讨论、起诉思路、提起财产保全等程序,严格控制维权质量。

(2)对于由集团主动提出的其他维权措施,如发律师函、发告知函等,法务配合集团其他相关部门如监察中心,建立规范的流程。

(3)保持与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一旦发现有侵害集团合法利益的事件,法务第一时间参与,并提出针对性的维权措施。

(四)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

1、考核原则

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

2、考核项目

(1)法务人员的考核包括常规考核、定级考核、晋升考核、岗

位轮换考核。

(2)常规考核的指标包括:合同/项目审核时间、审核质量、审核是否符合需求;风险防范意识与分析的能力、建议;诉讼/仲裁应对的能力、结果;法务管理制度的拟定与流程优化的能力、建议等。

3、考核周期

(1)考核周期分为:日考核、周考核、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对于月度、半年、年度考核,按集团规定的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2)对于日考核,由法务人员自行将一天的工作安排,填写至工作微博内。相关评价,按工作微博软件内置程序执行。

(3)对于周考核,制定每周考核表。对于每位法务人员,量身定做一张每周考核表(定期更新)。每周五17:30-18:00之间自行填写,由考核专员收集,通过邮件报给法务总监。每周一9:00-9:30之间,法务总监查阅后予以反馈。集团下属产业公司的法务人员,应向集团法务部报送每周考核表。

4、奖罚原则

(1)对于尽职尽责,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为公司挽回损失,赢得利益的法务人员,予以奖励,包括行政加分、物质奖励等。

(2)对于工作失职,审核法律文件存在失误,未按法律规定办理业务,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务人员,予以行政扣分、记过、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雇。

(3)有关奖罚细则,按集团《法务部管理和考核奖罚办法》执

行。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职责 (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 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 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3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 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集团法务管控修订方案

某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的风险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

险管理机制。 3、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控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团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控制度、工件流程与标准等。 2、人员管控。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职业发展机制等。 3、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4、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1)法务对合同的审核时间为1-3个工作日,重大合同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个工作日。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4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 范本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

(完整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170820)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提供法律素质,增强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要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探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的方法与途径,最终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法律实务包括投资融资、公司重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外聘律师、法律咨询等法律实务及公司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部,归口管理本制度项下的法律事务工作。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或承办法律事务。 第七条法务部人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法务部履行如下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研究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及应采用的法律对策,协助公司领导正确理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进行法律评价,研究公司新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对策。 (三)参与公司对外进行的业务谈判,对协议、合同的起草提供法律意见。 (四)审查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根据本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审查二级公司的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五)参加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建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六)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统一管理公司的诉讼仲裁事务,指导下属公司在当地直接办理的诉讼仲裁活动,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八)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规培训工作。 (九)开展与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十)归口管理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受控号: 法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5月10日发布 2012年5月10日实施 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部法务事务的处理 3. 法务人员(部)职责: 3.1 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3.2 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3 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3.4 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3.5 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3.6 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3.7 保障企业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3.8 其他法律事务。 4.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程序 4.1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4.1.1 企业法务人员(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 4.1.2 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如需要企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

集团公司法务管控方案

集团公司法务管控方案 要点 某集团公司法务部出台的内部法务管控方案,包括管控目标、原则、管控手段、管控具体措施等内容。 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 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 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 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 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 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 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3. 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理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中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 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与标准等。 2. 人员管理。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培训与职业发展机制等。 3. 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3. 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燃气并网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威城建重点项目发______号要求,甲方要求乙方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共计___________户进行天然气并网工程。为认真贯彻威城建重点项目发____________号文精神,双方达成一致,按以下程序完成上述小区的并网工作。 一、工程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对上述户数范围内的原管道液化气供气区域进行并网,合格后完成置换送气。 二、并网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并网费用 1.本工程系惠民工程。由辖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具有燃气安装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栋楼按燃气规范要求进行室内外燃气设施改造。改造完毕后由辖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备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实施并网通气。根据威城建重点项目发______号要求,改造费用由所在地政府(管委)承担______元/户,共计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改造费用全额支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同期办理业主备案,纳入乙方客户管理系统后适时完成通气。 三、其他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 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225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Legal Affairs of Real Estate Group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 1、简洁实用,可操作性强。 2、法律工作原则由各公司负责,集团负责指导,重大事务备案。 3、通过加强合同流转管理,加强法律风险控制。 4、通过印章管理,强化合同管理的执行。 5、强化法务人员素质,依靠公司内部法务,外聘律师为辅。 6、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法律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创造价值、防范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集团和各公司都应遵循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重大决策会商制度、合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存档制度、纠纷处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其他法律审查制度。 三、集团各公司应指定法律事务联系人、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以便保持集团法律信息的畅通。 各公司法务部门每年应将工作进行汇总,向总裁办书面报告。 第二章管理体制 四、集团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团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管控。 五、集团总裁办对全集团的法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由各公司参照执行。 六、总裁办对各公司工作进行指导。各公司自行制定的法务管理制度应报集团总裁办备案。重大法律事务应及时通报集团总裁办,事后将处理结果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七、各公司法务人员或法律事务联系人,应报总裁办备

探究燃气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93755690.html, 探究燃气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作者:黄堂强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21期 【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一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中心性任务和工作,城 市化不断从城市蔓延至乡村,农村已经废弃了传统的很多生活方式,例如以薪柴为燃烧能源,燃气和煤炭成为新宠儿,所以燃气公司得到巨大发展,其巨大发展也是时势所要求的。本文主要从燃气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方面入手,通过分析燃气公司中现下面临和存在的诸多问题,探索科学有力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比如更专业的培训财务工作人员,加强预警机制的健全,调控好内部等。 【关键词】财务风险;存在问题;管理手段 一、前言 燃气公司具备举足轻重的地位,肩负为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责。燃气公司作为独特的能源类的企业,制作公共产品。所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的使命,都与燃气公司相关。燃气公司的工作效果必须放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仅仅卓着力于自身的生存发展,而影响其状况的决定性因素正是内部财务管理问题是,并以财务风险管理是为重中之重。 二、燃气公司的财务风险问题 “财务风险”,就是指由于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而引起的财务风险。那么,现在的燃气公司中主要面临哪些财务风险呢?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经济社会,快速的生活节奏是生活状态,对利益的盲目追求也是常规,追求利益便是企业的存在目标。可是收益与风险并存,企业必须加强对风险抵御的能力,其中企业的内控制度关系是核心。然而,还有多少企业具有高超、不可撼动的内部的财务控制水平,用以保证企业的安全性。相反,管理经验不靠前,粗放的管理模式,这些不乏遍地的漏洞,正铁铮铮地反映出内部财务控制这个概念在被企业误解。 2.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 人员是机构的活的灵魂,只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才能促进系统的高速运转,然而素质和水平都是要靠培训来实现的。很多些燃气公司中隐藏着一大片没有财务风险意识的人员。培训不到位,意识不加强,职业道德不高,原则不被坚守,这会使燃气公司的工整体运行情况都被危害。培训必须得到重视,例如,通过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使他们在深入掌握本行业的知识技能之外,还了解法定的财经方针和制度政策。第二点,就是培养一种职业敏感性,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经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法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法务职责 第二条法务人员专职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在公司领导指导下,法务人员负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规章制度的修订以及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审核合同(包括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合同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三)参与公司的合并、分立、投资、担保、租赁、资产转让、招标、重大合同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四)处理公司法律纠纷事务,办理公司授权委托事宜。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六)公司法务工作职责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节合同管理规定 第三条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根据合同格式样本拟定,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

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人员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人员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第四条合同的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人员。公司法务人员应在时限内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负责将合同内容修改完善。经审查,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并协商完善。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法务审核,否则不得继续审批。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对某些特殊情况应向领导请示,由领导协商决定。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合同履行中所有收据等相关凭证必需是书面形式并有签字盖章。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重大变更应向法务备案,所有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都必需用书面形式,经法务审核,并进行签字盖章。 第八条违约行为: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发生的违约行为,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法务,并协助法务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主张公司权益。若对方在履行合同中向我司主张权益,经办人员应及与法务共同商定应对措施,报领导审批。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九条合同纠纷:对发生纠纷的,在第一时间通知法务,并附送相关材料,协助法务做好案件处理各项工作。由法务作出是否诉讼的法律意见,分管领导决定,重大诉讼应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十条履行遗留: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由法务协助分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十一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归

集团法务工作职责

集团法务工作职责 一、受聘公司担任法务工作,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一)受聘担任法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1、就公司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应邀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有关经营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帮助公司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培训、教育; 4、优先接受公司指令代理参加具体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等以及代为办理经常性法律咨询以外的活动。 (二)公司经常性法律服务的内容 第一部分:常规的法务工作项目 1、对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6、对与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的一般性服务 7、根据要求对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包括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风险防范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8、根据要求协助起草、审核设立公司、企业过程中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准备相关材料; 9、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

法组建和运作提供专业建议; 10、列席公司、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1、对公司歇业、终止、清算等活动过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三部分:协助公司同相关经济主体谈判、签订协议、合同等,从事与合同风险防范方面有关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12、完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 13、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书面合同的合同审查或管理制度; 14、统计公司、企业常见合同类型,制定常用类型合同范本; 15、建立合同审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合同统一保管和备案制度; 16、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合同相关单据、发票等证据的收集、保管管理; 17、建立法务参与合同订立、审查制度; 18、建立合同缺陷定期审查、汇报制度,完善弥补合同缺陷、漏洞; 19、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协助对书面合同书的审定、签章事宜; 20、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评估,对有关谈判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对相关项目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部分:公司、企业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21、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2、协助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3、协助有关财会专业机构起草、修订及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指导性意见,杜绝财务管理法律漏洞; 24、协助有关税务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工商管理和税务筹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25、清理债权、债务管理,筹划、实现相关债权,完善相关程序; 26、参与债权转让、债权投资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27、指导企业资产出售、拍卖、变卖及抵押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28、参与专项投资项目的税务筹划,对税务专业机构的意见材料提供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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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 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 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 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 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 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 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 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 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 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 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

法务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法务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人才绩效管理机制,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员工。 三、法务部的具体工作职责 1、配合各部门的工作,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2、负责本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拟制和修改; 3、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4、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5、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规避法律风险; 6、制定、修改、完善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7、监督、检察本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事务。 四、薪酬构成 薪资结构:行政工资+职能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 、行政工资:以员工入职的日期为起始点,每月依据职级核算应发的底薪。每月考勤及核算周期为自然月,每月工资及奖金、补助、升降考核、结算、费用等的核算均以此周期为准,考勤月均按照天进行核算。 、考勤形式: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在指纹考勤机内登记打卡,该时间为员工考勤时间。原则上一日两次打卡,早上9点前打一次,下午5点后再打一次均为有效卡。 (2)工作性质需频繁外出的,无法依据(1)条进行考勤登记的,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考勤由部门对应组别负责人进行确认,提前一天以上以周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在今目标报备人力资源部。 (3)严禁重复考勤或忘打考勤,凡是未登记考勤的,一律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 (4)其他考勤及休假管理一律按照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处理。

某集团法务管理体系

集团法务管理框架 一、总则 1、宗旨:建立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防范法务风险,有效处置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2、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1、建立完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 2、合同管理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项目和商务谈判 参加项目和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4、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控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如印章使用审核 5、专业证照事务 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6、集团内部文件审核 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7、代理诉讼和仲裁; 8、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 9、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10、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和保管 11、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务部基本职务权利 1、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2、用印审核权; 3、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4、法律风险提示权; 5、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6、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7、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四、部门设置、组织架构、法务岗位、人员隶属、事务管理 1、法务部门设置: 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根据各事业部/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法务经理(主管)分工负责相对应的事业部/公司法务;各子

石油公司管控模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石油公司管控模式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579石油公司管控模式制度 Oil company management mode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石油公司管控模式 第一条产品经销公司为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下辖5个全资公司,4个控股公司,3个参股公司。 (一)产品经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省石化工贸”)、陕西z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z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z石油湖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z石油天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 (二)产品经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z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壳牌”)、z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壳牌(四川)”)、z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壳牌(广东)”)、上海石油交易所西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部有限公司”)。 (三)产品经销公司所参股的公司包括:陕西交通z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z”)、陕西高速z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z”)和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燃气”)。 (四)产品经销公司将根据发展的需要,不定期调整所属单位的范围,并将调整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并向产品经销公司的所有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公布。 第二条管理定位 (一)根据集团公司管控体系建设要求,产品经销公司定位为集团公司的业务战略与策略中心、业务管理与运营协调中心、业务支持与服务共享中心,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在集团公司战略框架内具体开展产业整合以及运营协调工作,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实现本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 (二)所属单位各业务单元按照其承担的业务和职能,有相应的功能定位。西部有限公司定位为集团公司电商平台,是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物资循环的线上交易平台;新能源公司定位为化工及燃气业务在西北区域的区域市场拓展中心、

一、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本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加强公司对合同等法律事务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部直接管理,由公司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如下; (一)、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人,其中法务经理人,法律副经理人,法务专员人。 (二)、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副经理和法务专员在法务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三、法务部的事务范围如下: 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 3、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 4、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具体报审流程详见附件二《公司合同报审流程指引》);

5、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6、处理其他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 7、协助外聘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专项非诉讼案件。 8、卷宗归档、保管。 四、法务部的具体职责如下(更进一步具体职责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法务部职责细则》): (一)、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角度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不定期协商外聘律师为公司员工做法律专题讲座。 2、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调研,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完善建立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5、执行公司管理层对员工作出的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 (三)、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某集团法务管理体系

1 集团法务管理框架 1、总则 、宗旨:建立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防范法务风险,有效处置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 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建立完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 、合同管理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项目和商务谈判 参加项目和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控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如印章使用审核 5、专业证照事务 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集团内部文件审核 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代理诉讼和仲裁; 、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10、 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和保管 11、 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务部基本职务权利 、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用印审核权; 、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法律风险提示权; 、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四、部门设置、组织架构、法务岗位、人员隶属、事务管理 1、法务部门设置: 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根据各事业部 / 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法务经理(主管)分工负责相对应的事业部 /公司法务;各子 公司另设置合同管理员(可由各子公司办公室人员兼职) 。 2、岗位设置如下: 1 2 3 1 2 3 4 5 6 7

燃气公司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与经营者得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落实好“一表一卡”得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3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得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得,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得,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得流失。 第四条对未加装防盗封得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定该用户就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得燃气用户,尤其就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得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得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得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得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得危害性,并通过法律宣传做通违占户得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得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得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得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条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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