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法务管理体系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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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务管理体系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集团法务管理框架

一、总则

1、宗旨:建立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防范法务风险,有效处置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2、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1、建立完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

2、合同管理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项目和商务谈判

参加项目和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4、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控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如印章使用审核

5、专业证照事务

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6、集团内部文件审核

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7、代理诉讼和仲裁;

8、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

9、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10、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和保管

11、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务部基本职务权利

1、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2、用印审核权;

3、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4、法律风险提示权;

5、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6、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7、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四、部门设置、组织架构、法务岗位、人员隶属、事务管理

1、法务部门设置:

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根据各事业部/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法务经理(主管)分工负责相对应的事业部/公司法务;各子公司另设置合同管理员(可由各子公司办公室人员兼职)。

2、岗位设置如下:

职务序列:

法务总经理—法务总监-

法务高级经理-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专员

(需招聘地产、工业法务经理各1人,招聘法务总监1人。)

投资类法务业务不多,可暂由集团代管。

集团为集团法务部,事业部和子公司不另设法务部,但应提供办公场所(如法务室)。

3、法务人员的隶属管理:

采用自上而下的垂直化管理。

法务人员由集团法务部管理和考核。

经常性子公司办公的法务人员,日常行政管理由子公司代为考核;绩效考核由法务部会同子公司总经理共同进行,其中法务部的权重为80%。(兼职合同管理员可由多部门联合考核。)

4、法律事务管理:

1)垂直化管理.

集团/子公司法律事务均由法务部扎口处理、统一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外聘法律顾问的联系,选聘顾问律师,具体案件处理等。

2)分层管理

根据职能重要性和复杂性程度不同,分管副总裁、总监、法务经理等进行分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考核指标

1、KPI指标:公司法律纠纷次数、法律纠纷解决质量、合同法律审核重大纰漏次数、应收帐款降低率、呆坏帐降低率、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2、边际指标:下属行为管理、部门合作满意度。

3、能力指标: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制度体系

1、制定《一百集团法务管理制度》。

2、制定《法律服务相关文书管理细则》

3、制定《法务文件审查内部指引》

4、制定《法务人员商务谈判内部指引》

5、制定《法务人员项目尽职调内部指引》。

(完整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170820)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提供法律素质,增强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要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探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的方法与途径,最终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法律实务包括投资融资、公司重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外聘律师、法律咨询等法律实务及公司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部,归口管理本制度项下的法律事务工作。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或承办法律事务。 第七条法务部人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法务部履行如下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研究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及应采用的法律对策,协助公司领导正确理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进行法律评价,研究公司新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对策。 (三)参与公司对外进行的业务谈判,对协议、合同的起草提供法律意见。 (四)审查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根据本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审查二级公司的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五)参加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建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六)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统一管理公司的诉讼仲裁事务,指导下属公司在当地直接办理的诉讼仲裁活动,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八)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规培训工作。 (九)开展与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十)归口管理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集团法务管理体系审批稿

集团法务管理体系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集团法务管理框架 一、总则 1、宗旨:建立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防范法务风险,有效处置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2、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1、建立完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 2、合同管理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项目和商务谈判 参加项目和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4、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控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如印章使用审核 5、专业证照事务 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6、集团内部文件审核 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7、代理诉讼和仲裁; 8、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 9、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10、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和保管 11、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务部基本职务权利 1、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2、用印审核权; 3、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4、法律风险提示权; 5、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6、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7、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四、部门设置、组织架构、法务岗位、人员隶属、事务管理 1、法务部门设置: 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根据各事业部/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法务经理(主管)分工负责相对应的事业部/公司法务;各子公司另设置合同管理员(可由各子公司办公室人员兼职)。 2、岗位设置如下: 职务序列: 法务总经理—法务总监 -法务高级经理-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专员 (需招聘地产、工业法务经理各1人,招聘法务总监1人。) 投资类法务业务不多,可暂由集团代管。 集团为集团法务部,事业部和子公司不另设法务部,但应提供办公场所(如法务室)。 3、法务人员的隶属管理: 采用自上而下的垂直化管理。 法务人员由集团法务部管理和考核。 经常性子公司办公的法务人员,日常行政管理由子公司代为考核;绩效考核由法务部会同子公司总经理共同进行,其中法务部的权重为80%。(兼职合同管理员可由多部门联合考核。)

万科集团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期

一、制度目的 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全部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应诉、执行工作; 2)公司法律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 3)公司所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参与项目收购、法 律问题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纠纷处理以及法律知识培训。 三、术语/定义 对外法律文件:指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外的任何一方或几方作出的涉及财产、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权利义务、要约承诺以及其它与公司财产、名誉、经营管理相关的会产生法律经济风险的书面文件。 四、职责规划 4.1合规部 1)负责公司法律纠纷、诉讼的处理及跟踪; 2)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核; 3)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以及各 部门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 4)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起草 和修订工作; 5)参与项目公司并/收购、项目合作开发,负责相关合同的草拟、 修改与审核; 6)负责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规 范; 7)开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和相关知识 的培训工作; 8)负责外聘律师的选择与评估; 9)法律信息管理; 10)负责公司法律风险体系及风险管理准则、规范的研究与制定; 4.2诉讼涉案部门 1)参与诉讼案件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2)提供有关的证据资料并给予专业技术支持; 3)指定固定的案件专项负责人或联系人,承担必要的执行或执 行配合工作; 4.3法律文件经办部 门 1)拟制法律文件; 2)提供合同或文件相关事实信息; 3)对公司法务人员审核修改后的法律文件进行修正定稿。 五、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 则 第一条通过对万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提供支持。

集团法务管控修订方案

某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的风险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

险管理机制。 3、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控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团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控制度、工件流程与标准等。 2、人员管控。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职业发展机制等。 3、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4、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1)法务对合同的审核时间为1-3个工作日,重大合同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个工作日。

☆ 法务考核管理办法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法务管理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所属公司法律风险的管控,引导所属公司规范法律风险管理,落实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特制定本考 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指集团法律部对所属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的考核。 第三条银亿房产及其子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管理考核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法务考核是以法律风险防范为目的,合同管理为中心,综合法务管理体系建设、法律纠纷处理、知识产权管理 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事项的考核。 第五条集团法律部根据需要重点控制的的法律风险点及所属公司法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发布法律事务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一)。考核细则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第六条考核评价的标准为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基本制度及集团法律部的法务管理指导意见。 第三章考核方式 第七条集团法律部可以去所属公司现场考核,也可请所属公司到集团接受考核。 第八条集团法律部除参与集团审计考核部牵头组织的对所属公司的综合考核外,也可自行组织法务管理的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的结果按照集团审计考核办相关制度的规定计 入所属公司的综合考核。

第九条原则上,集团法律部每季度对所属公司进行一次走访和考核。集团法律部在实施考核前,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 所属公司,明确考核时间和内容以及需要配合法律事务 考核的法务人员(含管理人员)。对于存在较大法律风 险、法律风险管控薄弱的所属公司,集团法律部可适度 加大考核的频次。 第十条集团法律部既可以对所属公司的法务管理进行综合考核,也可以专项考核某特定法务管理事项,还可以是对集团 法律部提出整改意见后所属公司采取的的整改措施予以 考核。 第十一条所属公司除应按时如实地向集团法律部提交法律事务管理汇报表外,还应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集团法 律部做好考核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四章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集团法律部在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属公司反馈考核意见,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亟需改进的方向。 第十三条集团法律部根据所属公司的法务管理状况定期编制集团法务管理综合报告并报送集团领导。 第十四条集团法律部对考核中发现涉嫌严重违法或严重违反集团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 失的,有权向所属公司负责人及集团领导汇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法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15年度法律事务管理考核细则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职责 (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 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 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3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 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集团公司法务管控方案

集团公司法务管控方案 要点 某集团公司法务部出台的内部法务管控方案,包括管控目标、原则、管控手段、管控具体措施等内容。 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 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 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 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 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 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 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3. 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理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中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 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与标准等。 2. 人员管理。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培训与职业发展机制等。 3. 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3. 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经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无论是公司的转型升级需要,还是深化拓展业务等,都蕴藏着大量的法律需求,这中内在的的法律需求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正在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强公司的法务工作,建立相关管理体制。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建立适合本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将是公司的必然选择。 一、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及其基本任务 所谓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是指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处理系统,包括机构设置、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人员配备等各项规范制度和管理机制。这些制度和机制构成一个管理系统。在这一管理系统中,法律事务的管理融入企业决策、执行、反馈、监督等各项流程,并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督保障体系,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并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实现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概括来说就是从事内部法律事务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在于服务、保障、监督和管理。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现状分析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地位。目前,在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普遍得到认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基本上都予以建立;但对于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均尚处于实践探索中。在一般跨国大型企业的操作中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应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同等建设,地位相同。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内容。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原有内容的修改,公司需要及时适应新的法律法规。且公司在不同时期的法律事务工作的重点也不尽相同。目前公司处理内外法律事务的主要方法包括: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起草各种法律文件(合同、招标书等)、协商、调解和谈判,行政复议、仲裁和诉讼等。 根据我司目前企业法律工作实际,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 (1)合同评审事务; (2)投资决策、股权划转、税费征收中的法律事务; (3)企业工商登记管理事务; (4)招标、投标法律事务; (5)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6)拆迁、房地产相关法律事务。 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构想 一、队伍建设方面。 落实人员,完善法律队伍管理制度。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法律队伍岗位。专人负责企业法律职

优化电商公司法务管理

关于优化******法务管理,落实法律文件的 有关规定 ********契合国家“互联网+”的战略发展思路,打造行业领域独一无二的“互联网+传统行业”钢铁生态圈,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点、三优原则、四化建设、五大***、五项保障”建设推进。为保障***顺利上线运营,必须夯实眼前,着眼未来,从优化法务管理、法务架构、人员体系、法务培训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法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和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为***运行做好法务管理、防控及应对工作,现规定如下: 一、优化法务管理,建立法务制度 法务管理的优化以完善的法务体系为支撑,同时强大的法务体系也是做好法务管理的有效工具和抓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从法务体系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法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 1、建设法务体系,规范工作程序 电子商务***具有全程电子化交易的特点,完善的法务体系是控制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有效的法律服务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减少企业的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企业的法务部任重道远,因而,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完善的法务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完善企业法务体系,全面涵盖经济诉讼、劳动争议、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培训各个方面。网销合同是***买卖双方产生的线上电子合同,是***交易执行的最直接法律文书。本着“事事按标准、处处见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文件、网销合同范本等,保障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2、制订风控制度,完善审核流程 交易***提供规范化的线上交易服务,后台应重点提供***交易各个环节在信息收集与隐私保护、交易记录数据安全、维护规范交易秩序、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等各个方面的技术支撑,提高***风控能力。 交易***应采取人工监测和自动过滤等多种渠道方式监督***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内容;强化系统安全的建设和维护,防范各种网络攻击;网络监测管理部门还应关注和防范他人侵犯企业本身和***所有用户的知识产权,及时发现,并通过追责来维护合法权益。 3、引入考核制度,提升责任意识 企业针对各部门建立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内部工作及对外事务中的法律风险

xx公司法务管理制度.pdf

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 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 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 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 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 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 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 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 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 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 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

远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远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

某集团法务管理体系

集团法务管理框架 一、总则 1、宗旨:建立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防范法务风险,有效处置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2、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1、建立完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 2、合同管理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项目和商务谈判 参加项目和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4、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控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如印章使用审核 5、专业证照事务 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6、集团内部文件审核 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7、代理诉讼和仲裁; 8、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 9、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10、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和保管 11、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务部基本职务权利 1、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2、用印审核权; 3、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4、法律风险提示权; 5、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6、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7、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四、部门设置、组织架构、法务岗位、人员隶属、事务管理 1、法务部门设置: 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根据各事业部/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法务经理(主管)分工负责相对应的事业部/公司法务;各子

某集团法务管理体系

1 集团法务管理框架 1、总则 、宗旨:建立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防范法务风险,有效处置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 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建立完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 、合同管理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项目和商务谈判 参加项目和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控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如印章使用审核 5、专业证照事务 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集团内部文件审核 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代理诉讼和仲裁; 、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10、 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和保管 11、 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务部基本职务权利 、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用印审核权; 、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法律风险提示权; 、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四、部门设置、组织架构、法务岗位、人员隶属、事务管理 1、法务部门设置: 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根据各事业部 / 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法务经理(主管)分工负责相对应的事业部 /公司法务;各子 公司另设置合同管理员(可由各子公司办公室人员兼职) 。 2、岗位设置如下: 1 2 3 1 2 3 4 5 6 7

【参考借鉴】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创新发展.docx

叶小忠: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法务观察》第一辑 作者:叶小忠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编者按:通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我国企业法务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企业内部法律顾问队伍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壮大,逐渐成为法律职业群体中举足轻重的一支力量,随着我国企业内外环境,尤其是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带来的种种变化,对于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都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把握和应对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每一位企业法务工作者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推荐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叶小忠主任发表在《中国企业法务观察》第一辑的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企业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企业法务已经从一个边缘化的支持性工作转变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基础要素,在企业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大,企业法务管理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如何全面认识我国企业法务管理的总体状况、分析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是中国企业法务管理转型升级过程中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试图结合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的发展历程对上述问题做一个全面梳理。 一、我国企业法务工作总体状况 过去的10年是我国企业法务工作发展的黄金十年,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企业法务工作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企业法务工作的外部环境、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工作职责都得到全面的改进,企业法务工作的价值逐步凸显。 1、企业法务工作的外部环境日益改善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法务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外部法治环境的总体改善。首先从1997年党的十R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到20RR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完成,再到20RR年18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为企业法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国资委、全国律协、工商联、国家标准委等机构大力推动企业法务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连续提出了3 个中央企业法制工作3年目标,对中央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事务机构、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等基础法律工作事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律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第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集团法务工作调研报告

集团法务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集团工作安排,在过去近2个月时间里,本人分别到了集团各下属公 司进行工作调研,就各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跟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集团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集团对法律风险防范越来越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机制体制建设,风 险防控体系初具雏形。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律顾问制度基本确立,聘请律师担 任集团常年法律顾问,负责集团重大合同的把关审核以及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 二是以各种形式加大了员工法律培训力度,使各公司负责人和业务一线工作人 员法律意识得到加强,对业务涉及的法律熟悉程度较高,能识别和应对一般法 律风险;三是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基本建立,各类合同基本处于监督和受控状态; 四是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和集团内部专人负责管理,使集团的工商注册、商标、 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未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和被侵权事件。 二、集团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薄弱环节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集团已经初步建立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 救相结合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提高了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但调研过程 中,发现集团在法律风险防控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律风险意识有待提高。意识是行动的前提,只有具备高度的风险意 识和统筹兼顾的法律思维,才能真正实现法律风险防控。但据调研了解到,覆盖全集团的法律风险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实用主义和经济思维在与法律思维的博弈中仍占据上风,个别公司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基于方便高效考虑而忽视

法律风险防范的情况偶有发生。如建筑公司存在的部分违法劳务分包,在未能有效避免的情况下,基于成本、工作量等考虑,也没有进一步采取防范措施,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业务一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操控技巧能力薄 弱,只能根据一些常识性的法律知识进行判断,有时候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方面突出表现在员工关系管理方面。 二是法务工作架构有待加强。虽然集团聘请有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但 主要以事后补救为主,法律咨询为辅,法律顾问基本没参与到日常的法律风险 防控的具体工作,如为某项工作出具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或书面法律风险提示书 等,导致法务工作滞后于集团整体的发展。现在虽然设置了1名法务专员专职 从事集团的法务工作,但由于整个集团法务工作起步较晚,大量的工作要从基 础做起,这将消耗大量的精力,很难再进一步加强自身习提高,为集团提供更高层次的法律服务。 三是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融于企业经营管理 之中,是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集团的管理制度和流 程设计上,很多没有将法律风险防控考虑进去,往往在签署合同的最后时刻才 想到法律审查,或是出现法律纠纷时才想到外聘律师,很多时候法律风险防控 仍游离于经营管理工作之外,专门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更加是空白,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 四是过分依赖外聘律师现象严重。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有限,个别公司经营管理者习惯了一发生纠纷,就马上将案件移交给集团法律顾问处理,而怠于原因分析和事后跟进,导致对已发生纠纷的经验教训总结工作开展不够,未能充分利用前车之覆作为后车之鉴。如近来呈多发态势的劳资纠纷,都有一定的共性,但由于未能及时总结应对,导致纠纷频繁发生。同时诉讼案件的登记、追踪、督促、协调、归档等工作也不够细化,未能得到有效的归纳总结。

企业法务的精细化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的精细化管理 发布日期:2012-1-20 叶晓华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 中银律师事务所法律风险管理中心首席律师 壹,传统法律体系的终结 一,企业传统法律工作的核心:处理法律事务 1882年,美国美孚石油公司设立公司法律部,从那时起,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内容一直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处理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事件和问题。 二,风险时代:百年法务难堪重负 (一)传统模式下,法律风险控制责任由公司法务部门独立承担,当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有限时,该模式尚可维持。 (二)随着企业的规模化、国际化、多元化以及市场的全球化,市场交易规则的日趋复杂,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类型、数量急剧增加,法律风险导致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企业法务顾此失彼,只能选择破罐破摔,将命运交给宿命(很多中国企业的选择),或是走欧美企业的法律管理之路:不断增加雇员,导致企业成本急剧增加,事实上企业已经不堪重负。 三,欧美模式不是中国预防性企业法律风险体系的模板:(一)在法律风险后果日趋严重的今天,破罐破摔无异于自杀,显然不可取,中国企业要想做百年老店,世界品牌就必须在法律风险管理上有所作为。

(二)另一方面,企业增加法务雇员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法律风险增加的速度,欧美的传统模式尽管花费高出中国企业的50倍,但重大法律事故依然频频爆发,这已经说明百年法务已经尽显疲态,因此欧美模式绝不应该成为中国建立预防性法律风险体系的模板。 贰,企业需要什么样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法律重大事故的频出和可以明确预见的法律风险后果的日趋严重,决定了企业必须在法律风险管理领域要有所作为,既然传统法律模式不能满足这一新的要求,那么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风险的管理体系才能达到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呢? 一,法律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控制法律风险的基本手段,进而决定了企业法律管理体系基本特征和面貌: 法律风险是一种未来的风险且其带来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因此要求新的体系必须是预防性的体系,这是新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法律风险是潜在的风险,这要求控制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做到全面系统地识别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为数众多,决定了我们必须通过量化评估,才能分清轻重缓急,做到防控重点企业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在企业中无处不在,这又决定了防控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全员参加,将法律风险控制在其发生的源头:岗位上;企业法律风险的随时变化决定了我们必须实施动态管理的系统。 二,企业法律风险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决定了进行有效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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