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的通知

苏卫医〔2010〕5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电子病历使用,促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省口腔医院,江苏盛泽医院,省医院协会。

附件:

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电子病历系统是基于网络应用的临床信息系统。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记录日期和时间由电子病历系统按年历、月历、日历设定并自动生成,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年份应设定为4位数,月、日设定为2位数,时间设定至分钟。记录格式为“年—月—日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

第九条电子病历用户的操作类别分为:病历书写(录入)、病历浏览、病历修改、病历管理、病历封存、病历解封、病历检索、质量监控、系统维护等。

第十条电子病历应采用电子签名以确保其法律有效性。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按下列原则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

(一)权限划分原则:住院医师可执行病历书写(录入)、浏览、修改等操作;主治医师可执行病历书写(录入)、浏览、修改、病历质量控制等操作;副主任、主任医师可执行病历书写(录入)、浏览、修改、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封存归档等操作;医务、病案管理部门可执行病历管理、浏览、封存、解封、质量监控等操作。

(二)时限设定原则: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所规定的时限设定。

(三)在不违反(一)、(二)原则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划分,设定护理、医技等其他岗位人员具体的权限和时限。

第十二条电子病历书写人员应取得本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资格,实习、进修医务人员及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修改电子病历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四条电子病历以书写录入完成并确认时间为首次生成时间。

第十五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各类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门诊病历号码、住院病历号码、影像和特殊检查资料号码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历次医疗记录相对应。

第十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第十七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标准。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抢夺、窃取和毁坏电子病历。

第十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病历质量监控、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和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医疗费用分类查询、手术分级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合理用药监控、药物占总收入比例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统计,利用系统优势建立医疗质量考核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第三章实施电子病历基本条件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具有比较成熟的电子病历软件系统。

(三)具备电子病历系统运行和维护的信息技术、设备和设施,确保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包括人员操作、系统维护和变更的管理规程,出现系统故障时的应急预案等。

(五)符合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须设置初始化;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鼠标和键盘均可单独操作;确保数据处理准确无误;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设置各种单据、病历页原样打印输出,支持病程记录、医嘱单等续打,具有清洁打印和原样打印输出功能;能保证7天24小时安全运行。

(二)具备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建有数据备份机制和信息系统灾备体系。能够落实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应急预案,确保电子病历业务的连续性。

(三)具备健全的日志管理等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护、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等系统维护功能。

(四)具备各级各类人员权限管理功能,对操作人员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保护患者的隐私。

(五)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编辑、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六)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标准数据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第二十一条网络环境下运行的电子病历系统与其他各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能清晰体现内在的逻辑联系。数据准确可靠,数据之间应相互关联、相互制约。运行速度快、保密性强。

第二十二条电子病历应设定数据是否共享标识。电子病历系统应预留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区域电子医疗系统的接口,逐步实现病历数据、居民健康信息区域共享。

第二十三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允许医学知识库专业软件的嵌入,为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性帮助。医学知识库专业软件不能替代医务人员决策,不能限制医务人员的决策行为。

第四章电子病历质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院级、科室、书写者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实行病历质量网络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持续改进。

院级质量监控组织应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设定对电子病历的质量监控要点,开发、使用电子病历质量控制软件,确保每份电子病历经质量监控后封存。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在正式实施电子病历前,应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权书写、使用电子病历。

第二十六条电子病历中涉及表格式病历模板的,应按照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设计使用。超出《病历书写规范》的表格式病历模板应报省卫生厅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书写(录入)。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二十八条电子病历的修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医务人员登录电子病历系统修改电子病历前,必须确认身份标识;

(二)医务人员应按照开放权限修改电子病历,并由修改者进行电子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电子病历如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病历认证服务;

(四)必须在电子文本中显示标记元素和所修改的内容,并保留原电子病历版式和内容,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五章电子病历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稽核制度。不得利用电子病历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电子病历所涉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电子病历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门(急)诊电子病历和住院电子病历的收集、保存、调阅、复制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保证并满足医务人员查阅病历的需要,提供灵活多样的检索方式,包括通过病历首页内容查询、病案号查询、未归档病历查询、可支持患者姓名的模糊查询等。

能够及时提供并完整呈现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资料。检索结果具有多种显示或输出形式,包括:病历首页,患者姓名、疾病、中医病证、手术等索引卡片,完善的入院患者、出院患者、死亡患者、各类疾病等各种所需信息的检索表单。

第三十二条患者诊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非文字资料(CT、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信息,心电图,录音,录像等)应当纳入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应确保随时调阅、内容完整。

第三十三条门诊电子病历中的门(急)诊病历记录以接诊医师录入确认即为归档,归档后不得修改。

第三十四条住院电子病历于患者出院时,经上级医师审核确认后归档,归档后由电子病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对目前还不能电子化的植入材料条形码、知情同意书等医疗信息资料,可以采取措施使之信息数字化后纳入电子病历并留存原件。

第三十六条归档后的电子病历采用电子数据方式保存,必要时可打印纸质版本同步保存,打印的电子病历纸质版本应当统一规格、字体、格式、纸张等,并确保打印出的纸质病历符合长期保存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住院电子病历应在患者出院后次日封存归档。如同时保存纸质版本,则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完整打印出的并有各级医护人员电子签名的纸质版本归入病案室保存,打印的纸质版本应为电子病历的清洁版本。以电子数据储存的版本应与纸质版本完全一致。

第三十八条电子病历数据应当采取本地、异地两种形式保存备份,并定期对备份数据进行恢复试验,确保电子病历数据能够及时恢复。当电子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数据的继承与使用。

第三十九条电子病历的存储应符合病历安全的要求,便于检索和调用。存储期限至少应与卫生部规定的病历保存期限相一致。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设定医务人员和有关医院管理人员调阅、复制、打印电子病历的相应权限,建立电子病历使用日志,记录使用人员、操作时间和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或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电子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为患者支付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和经办机构;

(四)患者授权委托的保险机构。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电子病历资料的申请,并留存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法定证明材料、保险合同等复印件。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和经办机构的,应当按照相应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事)件,需要收集、调取电子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如实提供。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电子病历资料的范围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电子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方予提供。

第四十六条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在电子病历纸质版本每一页上加盖证明印记,或提供已锁定不可更改的病历电子版。

第四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锁定电子病历并制作完全相同的纸质版本供封存,封存的纸质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六章电子病历开发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电子病历系统软件开发应建立完备的软件工程管理机制,创建完善的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文档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要求开发单位提供总体设计报告、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数据结构与流程说明书、测试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等技术文档。

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应要求开发单位保证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提供技术培训、支持与服务。

第五十条电子病历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数据技术规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提供准确、快速、完整的数据输入操作手段,实现应用系统在数据源发生地一次性输入数据功能;

(二)提供系统数据共享功能;

(三)具备通过网络自动通信交换数据的功能,避免通过软盘、磁带、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各种介质交换数据;

(四)具备数据备份功能,包括自动实时数据备份、程序操作备份和手工操作备份。同时建立异地备份系统。

(五)具备数据恢复功能,包括程序操作数据恢复和手工操作数据恢复。

(六)数据字典编码标准:数据字典包括国家标准数据字典、行业标准数据字典、地方标准数据字典和用户数据字典。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国家、行业及卫生部已有标准的数据字典,应采用相应的标准,不得自行定义;使用允许用户扩充的标准,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编码原则进行扩充,在相应标准出台后应改用标准编码,如技术限制导致已使用的系统不能更换字典,应建立自定义字典与标准编码字典的对照表,并开发相应的检索和数据转换程序。

第五十二条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应实现与医疗机构应用的其他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功能。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保证上传数据与电子病历系统中心保留数据的一致性;

(二)保证上传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可按医疗保障、区域医疗服务等的要求及时下载更新数据;

(四)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实现电子病历数据区域共享。

第五十三条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电子病历能发挥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的积极作用。

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引入的电子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莱芜天泰绿城住宅小区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QR-75101-06/ )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 审核意见表

建筑节能环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意见》内正文字(2004)85号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范》TGJ144-2004 8.本公司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作业指导书》WHJL-ZYZDS-013 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 通过技术措施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效果,提高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优化利用,进行建筑采暖.电气照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节能。 本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墙体节能工程 2.门窗节能工程 3.屋面节能工程 5.采暖节能工程 6.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7.地面节能工程 8.通 风节能工程 (一)墙体节能工程 墙体节能目前主要是墙体保温,分内墙保温好外墙保温两大体系。墙体保温必须满足与基层有可靠的连接,保证保温系统的的稳定性.耐火性.水密性.耐侯性和抗风压的性能,外墙保温系统优于内墙保温系统。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要点: 1.节能工程须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基层必须坚实.干燥.无控鼓.无油性污染。

2.外墙的平整度要符合要求。 3.金属托架安装要符合要求。 4.粘结剂要符合要求。 5.保温板的粘结方法和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6.保温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必须符合要求,粘结必须牢固,不能脱层.空鼓.开裂。 7.锚栓的安装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作现场拉拔试验。 8.专用抹面胶的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9.玻纤布的使用要符合设计要求。(检验要点:耐碱.受力.注塑.做法) 10.面层要薄,采用弹性材料,腻子要匹配,面砖要使用专用胶浆。(二)幕墙节能工程 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和其他板材幕墙。 幕墙工程中监理工作的主要点: 1.凡是幕墙工程一律单独验收 2.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和组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安装牢固。 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主要检查典型单元.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doc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医生是指受过中等医学教育以上或具有同等能力、经国 家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负医疗责任的医务工作者。下文是 x 收集的医生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一 为加强科室管理,强化科主任责任,全面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构建和谐医院,根据医院发展规划现由恒生龙安医院( 甲方 ) 与科主任 ( 乙方 ) 签定科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乙方任期: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0 日。 二、乙方作为科室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院长领导下,全 面负责本科行政、业务、经济管理等工作,积极完成医院指 令性任务。 三、乙方要加强对本科室的医德医风教育,督促医务人 员严格执行《恒生医院规章制度 20xx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团结协作,构造和谐医患关系。 四、乙方要督促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常见病诊疗操 作规 范》、《卫生部关于医师外出会诊规定的通知》和各种相

关的医疗制度及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疗质 量,及时处理纠纷。 五、乙方要督促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 构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六、乙方要监督科内人员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 七、乙方要每周组织一次全科人员业务学习,努力掌握 国内外本科新进展,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并向科内人员推 广,积极开展科研及论文撰写工作。 八、乙方要认真履行科主任职责及任期管理目标责任, 坚决执行《医院 20xx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九、甲方根据签定的科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科主 任考评方案,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测评,并结合业绩、科室评议等综合考评,对乙方的管理效果进行验收。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严 格执行。 若未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聘任。

江苏节能专篇样本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 4、《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5、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工程外墙墙体材料为厚,内墙为厚。 规定的级,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7规定的级。 六、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工程(有/无)(型号)(太阳能/其它新能源)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热源,设计使用范围自层至层。 七、权衡判断 八、节能构造图详:。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3、《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与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 4、《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 5、《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6、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工程外墙墙体材料为厚,内墙为厚。 规范的级。 五、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工程(有/无)(型号)(太阳能/其它新能源)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热源,设计使用范围自层至层。 六、本工程因不符合规定性指标而进行性能指标设计,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满足节能设计标准。 七、节能构造图详:。

二、设计依据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5.6节) 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 4、《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JGJ32/J14-2007(6.2节)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分册) 7、《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规定》(暂行) 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6.3.2及6.3.8) 9、国家、省、市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三、照明节能设计要求及措施 四、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装设电能考核节能表计 五、当工程含有变电所设计时,则应补充如下内容: 1、负荷计算情况、供电电压选择及变电所位置情况概述,确认是否在负荷中心,否则说明原因。 2、变压器选择: (1)型号:干式应选用10型及以上的接线组别为D,Ynll低损、低噪、高效、节能变压器; (2)台数:对季节性、冲击性及其他特殊设备是否专设变压器; (3)无功补偿:应注明补偿容量及补偿前后的cosφ; (4)经济运行负载率:β=0.7~0.85 六、对装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物,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配电、控制、保护、防雷与接地应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技术规范》GB50364-2005第5.6节实施,并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4.1.5条二款的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办法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本)文件序号:07 文件编号:XCJ-XZ(07)-2010 页数:共 25 页 XXXX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 1.1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1.2 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1.3 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4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 1.5 现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注:依照项目实际选用和增减): 1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9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13-62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闽建科[2008]23号 10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13-82和《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13-83 11 《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治理规程》DBJ/T13-112 12 《福建省建设工程常用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治理暂行方法》闽建建[2010]6号 13 其它 2、编制目的 在监理规划基础上,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使之成为可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而按打算全面有效地对建筑节能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理操纵。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0001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设立全科诊室,门外要有醒目的标志,公告责任医生的简历等。 2、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3、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 4、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或指定医院。 5、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6、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7、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关信息,按时上报。 8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工作。 9、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建筑专业)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建筑专业) 一、工程概况 体形系数所在城市气候分区结构形式层数节能计算面积(?) 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设计方法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 寒冷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 4、《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5、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主要保温材料传热系数K(W/??K) 厚度围护结构部位备注 (?) 名称导热系数(W/??K) 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 屋面1 …… 墙体1(包括非透明幕墙)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层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本工程外墙墙体材料为厚,内墙为厚。

四、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工性能 传热系数K(W/??K) 备注厚度围护结构部位主要保温材料名称 (?) 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 地面 地下室外墙 五、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 窗墙面积比/天窗屋面比传热系数K(W/??K) 遮阳系数SC 可见光透射比可开启面积比朝向窗框玻璃遮阳形式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工程设计值规范限值南北东西屋面本工程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2002规定的级,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7规定的级。 六、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工程(有/无) (型号) (太阳能/其它新能源)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热源,设计使用范围自层 至层。 七、权衡判断 本工程因不符合规定性指标而进行权衡判断,权衡判断结果满足节能设计标准。 设计建筑参照建筑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kwh/?) 八、节能构造图详: 。 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建筑专业) 一、工程概况

【建筑工程管理类】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和专业工程的特点 监理工作的依据和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项目建筑工程节能概况及特点 1.1本项目节能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总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工程外墙保温采用的类型: 6.屋面的保温形式: 7.门窗、幕墙的保温形式: 8.其它保温形式: 1.2项目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难点 1.2.1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如下: 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 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 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 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 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 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 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1.2.2本项目建筑节能的难点: (陈述本项目节能工程的设计要求,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等)

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细则

洪湖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细则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一、考核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考核小组: 组长:周祖山 副组长:游志刚(常务)孙家涛 成员:李拥张莉周正义廖岩专陈喻张丽冰彭宣浩邓志军王会菊朱晓滨李平赵晓斌王才炎曹正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考核办由王才炎同志负责。负责全院绩效考核管理日常工作,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绩效考核对象及日常安排 1)、医疗、医技: 考核人员:赵晓斌周艳华魏立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临床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2、医技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3、手术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4、供应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5、体检科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6、门诊医生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7、临床科医生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8、医技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9、急诊医生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护理: 考核人员:邓志军张丽冰叶静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0、护理岗位量化考核标准 11、病区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2、门诊部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3、供应室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4、手术室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5、病区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6、供应室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7、导医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3)、药事: 考核人员:彭宣灏李平邓洋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8、药剂科绩效考核办法 4)、行政: 考核人员:王会菊朱小滨陈瑜曹正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9、党办绩效考核办法 20、纪委绩效考核办法 21、团委绩效考核办法 22、工会绩效考核办法 23、人事科绩效考核办法 24、医务科绩效考核办法 25、护理部绩效考核办法 26、感控办绩效考核办法 27、财务科绩效考核办法 28、审计科绩效考核办法 29、科教科绩效考核办法 30、保卫科绩效考核办法 31、总务科绩效考核办法 32、病案室绩效考核办法 33、设备科绩效考核办法 34、信息科绩效考核办法 35、医保办绩效考核办法 36、门诊部绩效考核办法 (三)职责: 行政管理:由分管院长、办公室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医疗质量:主要由业务院长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组织考核; 财务指标:由财务院长会同财务科考核,由财务科组织; 科室管理:主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患者满意度:主要由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考核,由院办组织。 继续教育:主要由院办、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部门科室考核,由科教科组织。 二、考核依据: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各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济指标等。

护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要求

护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要求

13、体温不升时,可将“不升”二字写在35℃横线以下(用蓝色笔纵向顶格书写,占2格)。 14、物理降温30分钟后测量的体温以红圈“○”表示,划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虚线与降温前温度相连。 15、体温测量频次: ①发热患者体温≥38.5℃时每日测量6次;体温≥39℃以上时半小时后应测量降温措施后体温。 ②新入或转科且无发热患者每日测量2次连续测量3天,手术、分娩患者每日测量3次连续测量3天(精神病院、儿童医院自行规定)。 ③37.5-38.4℃的患者、危重患者无发热者至少每日测量4次体温。 ④一般患者无发热者每日测量1次。 16、脉搏符号:以红“●”表示,每小格为2次/分,相邻的脉搏以红直线相连。心率用红“○”表示,两次心率之间也用红直线相连。 17、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先划体温符号如:腋温“×”,再用红色笔在体温符号外划“○”。若是口温则先画蓝“●”,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若是肛温先画蓝“○”表示体温,其内画红“●”表示脉搏 18、脉搏短绌的患者脉率以红“●”表示,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的心率用红线相连,在脉率与心率二曲线之间用红笔画线填写。 19、用阿拉伯数字表述每分钟呼吸次数,如每日记录呼吸2次以上,应当在相应的栏目内上下交错记录,第一次呼吸应当记录在上方。 20、使用呼吸机患者的呼吸以 R 表示,在体温单相应时间内呼吸30次横线下顶格用黑色笔画R 。 21、儿科患儿3岁以下可免测脉搏和呼吸 22、血压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并记录血压,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测量并记录,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记录方式:收缩压/舒张压(130/80),单位:毫米汞柱(mmHg)。 23、液体出入量填写或录入,如24小时入量、24小时出量、尿量等,如有专科特殊项目可根据需要填写或录入相应数据。 (1)入量记录频次:根据医嘱记录入量。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入量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24小时填写1次。单位:毫升(ml)。 (2)出量记录频次:根据医嘱记录出量。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出量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24小时填写1次,单位:毫升(ml)。 24、大便记录频次: (1)应当将前1日24小时大便次数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24小时填写1次。 (2)特殊情况:患者无大便,以“0”表示;灌肠后大便以“E”表示,分子记录大便次数,例:1/E表示灌肠后大便1次;0/E表示灌肠后无排便;1 1/E表示自行排便1次灌肠后又排便1次; 3/2E表示灌肠两次后大便3次;“※/E”表示灌肠后大便10次或以上,“※”表示大便10次及以上或大便失禁,“☆”表示人工肛门。 (3)单位:次/日。 25、体重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体重并记录,以后根据患者病情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文件备案编号:) 监理规划 编制:(总监) 审核:(技术负责) 年月日

监理规划审批表

一、本项目建筑工程节能概况及特点 1.1本项目节能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总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工程外墙保温采用的类型: 6.屋面的保温形式: 7.门窗、幕墙的保温形式: 8.其它保温形式: 1.2项目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难点 1.2.1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如下: 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 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 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 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 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 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 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1.2.2本项目建筑节能的难点: (陈述本项目节能工程的设计要求,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等) 二、节能方面的监理依据:(不限于) 2.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2.2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 经批准的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2.4 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病例书写规范及要求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规范及要求 第一节基本概念及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四诊,以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从而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住院病历、门(急)诊病历首页中的过敏物名称必须用红色墨水笔书写。 第五条中医病历要体现中医特色,正确运用中医术语。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护理记录等,要体现中医辨证施治(护)的理论。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精练,字迹清晰整洁,标点符号正确,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重新写出正确的文字,每页的错别字若超过3处时,应重新书写,严禁涂改、剪贴、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第六条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医师签字 应用正楷全名,各项病历记录需要医师、患者或家属签名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得由他人模仿或代替签字。 第二节病历书写人员的资质要求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包括经考核胜任的进修医务人员)可书写病历的任何内容。而首次病程记录必

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接诊医师书写。 第二条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如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第三节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第一条“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死亡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第二条“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中的各种记录,以及“住院病历”中的“抢救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转入记录”、“接班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要求即时完成。 第三条“交班记录”、“转出记录”、“出院记录”、“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取得患者知情同意而签署的同意书等,均要求事先完成。 第四条“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要求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住院病历要求在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归档,一周内科主任完成首页签署。 第四节病历阅改的要求 第一条上级医师有责任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但应该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第二条主治医师负责阅改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并负责病历质量。正副主任医师及科室(或病区)主任应经常检查病历质量。 第五节病历书写使用的标准及规范 第一条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 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西医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依照国家标准《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中药名称的使用依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建业桂园二期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海南路以南,苏秦街以西 3.建设单位:建业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 5.施工单位:中建六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洛阳建业桂园二期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以南苏秦街以 西,本工程为5栋高层住宅楼,地下2层,地上33层,一层地下车库,总建 筑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基础型式:筏板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墙体工程:图中除特殊注明外,均为200厚加气混凝土砌筑墙,未注明的洞口 高度住宅户内的均距地2200mm,砌筑墙留洞待管道设备安装完毕后用C20 混凝土填实。门、窗工程:本工程所采用外窗均为宝石灰塑钢窗框,5+9A+5 厚中空白玻(楼梯间、电梯厅、电梯机房外窗均为5厚白玻)。空气渗透量q 小于等于1.5m3/(m.h),面积大于1.5m2或距装修完成面低于900的窗,七层 及七层以上的外开窗均为安全玻璃。所有外门窗抗风压性能为3级,水密性能 为3级,外门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 级及其检测方法》GB7008-2008规定的6级,保温性能为7级,空气隔声性能 为4级,采光性能为2级。 2、编制依据: 1、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2、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 (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等 . 2.主诉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

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范本

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范本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附件1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标准化格式文本) 工程名称:郭巷街道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编制人:姚志清 审核人:谭吉华 批准人:陈冬泉 编制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

一、建筑节能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郭巷街道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8000m2,其中分为一个大地下室及1#楼、2#楼及食堂,地下室为一层人防车库.1#楼十六层、2#楼三层及食堂三层,且1#楼、食堂、2#楼屋面防水做法相同。计划工期:738天 本工程基础为桩基础+伐板基础;地下室填充墙、±以上墙体除剪力墙外,外墙均采用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采用专用粘结剂;屋面为倒置式保温屋面。

二、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本工程地处气候分区为:夏热冬冷,节能计算面积㎡,工程节能设计标准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三、编制依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江苏地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节能构造图集》苏J/T16-2004(二) 《建筑施工高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绝缘同挤塑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 本工程施工图纸 经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江苏省其他相关地方标准与规定等 本公司所拥有的技术装备、自身素质等自身条件,以及公司IS09001企业质量标准文件、标化现场管理的有关细则。 企业项目管理手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睿智花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项目建筑工程节能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结构概况 工程名称:睿智花苑 建设地址:万宁市万城镇城北新区纵二路西侧(环市三东路北侧) 建设单位:万宁市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项目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难点 1.2.1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如下: 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 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 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 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 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 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 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二、节能方面的监理依据 2.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2.2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 经批准的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2.4 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3.海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4.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1995 9.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03 10.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 11.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 1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 13.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242-2002 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43-2002 1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1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 17.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9.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20.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5316-2009 21.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06 22.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护理_病历书写要求规范及要求内容

护理病历书写基本规及要求 一、护理病历的涵? (一)护理病历是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和,是护理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始记载。 主要容包括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等。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从护理角度审视,这一规定包含4点含义 ▲病历中所有有关护理文件资料统称为—护理记录 ▲从法律上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记录为客观材料 ▲病人可以复印、复制的,即可以作为护患双方举证的依据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护理方面材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 二、护理病历的重要作用 (一)法律证明文件(涉及医疗争议时,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体现护理的连续性:患者是一个整体,护理过程应是连续的,并能贯穿于病情记录、治疗效果和指导康复的始终,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持续性的护理。 (二)考核,是医院管理不可缺少的信息,体现护理服务质量和护理的专业水平作为检查及评估患者护理质量的资料;作为检讨护理工作情况或赔偿作出决定的依据;提供实际客观的证据,显示护理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三)为护理科研及教学提供重要资料;是临床护理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护理的重要依据;记录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意愿;患者健康状况的重要资料;沟通,评估病人。

(四)护理文书是医疗纠纷和举证倒置的证据 例子1、某科在一位危重病人的抢救过程中,护士执行抢救操作后,没有及时填写医嘱执行时间(虽与抢救结果无因果关系),病历封存后,病人家属认为抢救时,抢救药可能没有打进去,增加了处理问题的复杂性。 例子2、患者试敏,护士未记录,患者突然死亡,病历中没记载,无法证明试敏的事实。 例子3:某一结肠溃疡病人,医嘱保留灌肠,护士认为溃疡病人是否可以灌肠,询问医生,医生认为此病人不是灌肠的禁忌证,可以执行。护士执行医嘱后详细记录了灌肠的过程包括水温、压力、量以及病人的反映等。结果,此病人于灌肠后出现肠瘘,患者上访肠瘘是护士灌肠所致,病历封存。查护理记录,护士操作没有问题。这是护士保护自我的正面例子。 三、书写护理病历总原则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2002年版回顾。 《病历书写基本规》2010年版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的通知:1、2010年1月22日发布;2、2010年3月1日起实施;3、共5章38条。 《全国三级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1、更加规、细化;2、对打印病历作出了规定 (二)书写护理病历总原则 1、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要求(如:护理记录应遵循——护理文件书写的基本要求及规)。符合临床基本的诊疗护理常规和规。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 2、有利于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促进护理质量提高,为教学、科研提供可靠的客观资料。(根据病人的现状,提供最新、最完整、最少重复的资料,记录所有对病人病情有意义的观察资料、执行治疗或护理的方法,以及病人接受治疗或护理后的反应结果,将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贯穿护理记录的始终,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记录) 3、融科学性、规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一体,体现护理的专业特点和学术发展水平。规护理管理,明确职责,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预防护理差错事故及纠纷发生。

江苏省公共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电气)

江苏省公共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电气〕 一、项目名称: 三、设计依据: 1.《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T173-2014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6.《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0DGJ32/TJ111-2010 7.《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203-2010 8.《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DGJ32/J87-2009 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GB50364-2005 (第5.6节) 10.《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 08-2008 II.《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DGJ32/J14-2007(第6.2节) 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4年版) 14.国家、省、市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本设计与绿色设计有关的内容为:照明节能设计、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能耗监测系统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 五、照明节能设计:

2.本工程所采用灯具功率因数均要求大于0.9,镇流器应符合国家能效标准。 3.大面积照明场所灯具效率不低于70%。 4.照明系统采取分区控制、定时控制、照度调节等节能控制措施。 5.本工程使用LED照明的面积为 m2,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 六、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1.变压器选用10型及以上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接线组别为Dyn11的干式变压器。变压器自带温控器和强迫通风装置。 2.变压器低压侧设置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要求补偿后高压供电进线处功率因数不小于0.95。(低压电源进线处设置无功补偿装置,要求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小0.9〕。无功补偿装置具过零自动投切功能,并有抑制谐波和抑制涌流的功能;分相补偿容量不小于总补偿容量的40%。 3.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其能效应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4.在处设置有源滤波装置。 5.风机、水泵、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节能控制要 求:。 七、能耗监测系统: 1.本工程设置分类、分项能耗监测系统,对分类和分项能耗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实时上传至上一级数据中心。计量装置具有数据通信功能。 2.对电、水、燃气等设置分类计量,水、燃气等计量表计由相关专业设置,详见能耗监测系统图。 3.按区域或楼层,对照明和插座、室外景观照明、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特殊用电进行分项计量。 4.能耗监测系统计量表计的精度不低于1.0级,电流互感器精度不低于0.5级, 八、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1.本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主要设计参数: 1)本项目□有□无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热源,供热水量 m3/d,占建筑生活热水总量的 %。太阳能集热器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和江苏省《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08-2008的要求。 2)本项目□有□无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承担采暖空调负荷的比例为 %。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应符合《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9、江苏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J32/TJ 89-2009的要求。 3)本项目□有□无太阳能光伏发电□有□无光诱导系统,其总功率为建筑物总变压器装机容量的 %。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江苏省《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DGJ32/J 87-2009的要求。 2.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为低压并网型光伏系统,系统应有计量装置、防逆流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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