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值班安排表

2020年6月值班安排表
2020年6月值班安排表

2020年六月份值班安排表

审批: 审核:制表人:2020年5月29日

值班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分,由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负责处理值班有关事项。

2.正常上班时间,由局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负责处理值班室收到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非正常上班时间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由当天值班同志处理。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填写《每日值班要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值班室或调换值班的,必须报局值班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备案;离岗1小时以上的,要自找好相应级别的人员顶替值班。

4.值班人员交班时间为每天8:30;交班时,前一天值班的同志要向当天值班的同志简要介绍值班情况,明确局领导交办事项和需要完成的工作。

5.接报的事故中,若无人死亡的,值班人员负责掌握情况。发生1人或1人以上死亡事故的,由值班领导牵头会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值班人员负责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区府值班室和市局(请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负责培训值班员使用市应急管理工作平台事故快报系统)。

6.女同志、患重大疾病及在区政务中心坐班的不参加值班。

7.主要领导不参与日常值班,遇较大或敏感突发事件,由主要领导汇同值班人员前往应急处置,如有局值班领导因公干、学习外出或休假时,则由主要领导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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