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要求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要求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活页

说明: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3.本表须用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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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发2015第13号文件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教发〔2015〕13号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组织,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学院择优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3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学院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snzyjwc@https://www.360docs.net/doc/7a19164669.html,,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 三、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向教学一线导向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

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优先考虑培养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日。 四、其他 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 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 【发文字号】陕教人[2009]2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2.30 【实施日期】2009.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陕教人〔2009〕29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岗位清理工作 在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完成后,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清理挤占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岗位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岗位,优先调整到急需的学校用于新教师的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

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期满不归队的,再给予一定期限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聘(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聘(职)的,予以解聘(辞退)。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合理,编制数、实有人数和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规范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 二、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要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关于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管理的规定,在“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下,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空编、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等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 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陕教规范[2014]5号 【发布部门】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3.06 【实施日期】2014.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陕教规范〔2014〕5号) 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加快建立交流轮岗制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县域内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积极创新交流轮岗机制体制。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通过转任交流、团队交流、跟岗学习、支教帮扶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要突出重点。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 同时,各市要通过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促进县域间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 (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 (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 (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 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组织了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中,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教学成果评选。在各市(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经研究,共评出801件优秀教学成果(文本类319项,网络和多媒体类205项,自制教(玩)具类248项,校本课程类2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报送和获奖成果的学科分布不断趋于均衡,成果分布地区多、参与单位多,参加人员广泛,涉及了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个方面;报送的作品规范整齐,成果的整体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能抓住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应用价值强;网络抄袭现象基本消除;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申报和获奖成果数量有所增加。 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县(区)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仍不够规范,存在获奖数量偏少甚至空白、学生作品数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请各地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成果评选机构,完善成果评选制度和机制,强化成果申报培训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加大成果审查和把关力度,努力提高成果申报质量。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真正把这些优秀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浙教高教〔2010〕146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新世纪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7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精神,2010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采取“推荐+备案”办法产生。其中,一类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二类项目由各院校自行推荐并报省备案。现将2010年省立项的150项一类项目和179项二类项目一并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 请各一类项目主持单位根据有关答辩评审专家意见,进一 - 1 -

步完善立项建设方案。一、二类项目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在研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主持、参与人员有变更的,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今后省教育厅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中期检查均委托省高教学会或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并按照立项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管理,中期检查的重点是二类项目。请项目主持院校按规定下达二类项目建设经费,一类项目资助经费将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附件:1.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类项目立项名单 2.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二类项目 立项名单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 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 2 -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科研环境的逐步改善和管理手段的提升,对原有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对原有“基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订。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教育厅设立的云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基金的管理范围。 第二条“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是经省财政立项云南省教育厅设立的每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基金,是专门面向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一项扶持性基金。 第三条每年度基金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由“云南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实施,云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承担管理工作。项目立项后实行教育厅与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基金资助项目的类别及原则 第四条基金资助项目类别由五类组成: 1、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类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 3、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兴农类项目; 4、青年教师科研类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5、在读研究生科研类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五条立项资助原则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类项目主要资助有一定前期科研基础工作,有特色、有水平,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学术研究以及应用研究项目。 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兴农类项目,支持对国民经济建设有意义的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和振兴农业发展的科研项目。 青年教师科研类项目,旨在培养年轻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储备科技后备力量,用于资助36周岁(含36周岁)以下具有中职以上的青年教师开发科研活动。 在读研究生科研类项目,主要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以上各类项目立项均按照:择优支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三章申请及评审 第六条科研基金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申报及评审。由高校教师自愿申报、学校遴选限额推荐的方式。 第七条基金项目的申请,由申报教师(课题组)在“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处”的网站上采用电子版方式申报,按要求网上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有关内容。 第八条经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能否保证研究工作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核,学校按当年限额遴选推荐,通过网上系统报送,并提交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项目汇总表”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第九条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冉良霞等150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冉良霞等150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 手”称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职[2014]2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12.16 【实施日期】2014.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冉良霞等150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决定 (陕教职〔2014〕25号) 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职〔2014〕10号)要求,经过各市(区)推荐,省级评审并公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冉良霞等150名教师“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附件1),授予其中 17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附件2)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以优

先晋职,并免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由学校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学能手津贴,可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按月发放。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号召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教学能手为榜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同时希望被授予教学能手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专业技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广大中青年教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 附件1: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名单西安市刘月晨(女) 陈萌萌(女)张心彧(女) 羽中豪李紫鹏周磊曹祯祯(女) 温倩(女)宋烨青(女) 郝淑周(女)赵苗(女) 代怡(女)王添刘红(女)杨雯(女) 周卓亚(女)李沁格(女) 佘朋森史怡磊(女) 胥欢(女)魏丹(女) 刘梦月(女)宋雨薇(女) 何婷(女)张倩(女) 杨柯吴雨亭(女) 武心怡(女)滕飞(女) 孙雨泓(女)秦煜张孙硕刘陈洋子(女) 崔鹏鹰冯帆吴少发刘佳鑫徐鑫孙妞妞(女)王家逸张嫚嫚(女)吉祎婧(女)白若然(女)马姣(女)马志毅赵悠然(女)刘卧龙李玮魏蕾(女) 汪文广胡乐乐焦轲谢瑾琢(女) 罗萌(女) 赵晴(女) 杜思瑞(女) 王小仑穆思雨(女) 王园园(女) 崔彤(女) 闫浩王梦瑶(女) 唐田烨燕

桐(女) 仝飞王以凡张舒月(女)刘拓白嘉怡(女)程成(女)付靖升刘丹(女)张键坤蒋婉萱(女)齐一榕(女)臧明晨宁宇飞张天捷胡琦飞郑闯王嘉炜(女) 宝鸡市罗荣(女) 彭晓亮常一民魏文华(女) 闫江云伟强张天蔚程亮杨阳邹晓博薛抗抗艾正杰郑雷杨帆(女) 魏瑞笛(女) 何兴武王敏哲王红(女) 咸阳市云斯琨(女) 延佳轩(女) 杨成梅(女) 王嘉敏(女) 李若凡(女) 张涵艳(女) 韩谨阳(女) 程宇頔吴晓雯(女) 王沪欧(女) 史铁拓王梦娜(女) 吴孟奇武亮成陈雁蓉(女) 薛猛席丹(女) 张嘉林鱼蒙胡聪(女) 李杰齐良傅宝林陈世兵谢佩媛(女) 杜鹏张一凡郭少岩(女) 吕萌(女) 牛梓潞(女) 朱照张祎瑾(女) 武子琨孟彤(女) 余钊赵济涛郭龙涛杨伟光寇丹(女) 韩青(女) 魏婷(女) 2 刘卓然邓华托杨晗海文涛张琨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公布浙江省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公布浙江省 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委教研室: 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于2004年3月举行,经过严格的考试,根据成绩,评出(1)共有获185名一等奖,363名获二等奖,542名获三等奖;(2)其中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园丁奖。具体获奖情况请详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有关学校和个人。 附件: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185名) 俞臻杭州二中 吴佳音杭州十四中 朱毅杭州二中 缪婧婧杭州二中 陈剑峰萧山中学 高小井杭州二中 周越圆杭州二中 杨东华杭州二中 葛智渊杭州高级中学林巍洋杭州外国语学校陈忠利萧山中学 朱闻韬杭州二中潘晨炜杭州二中 宋琪凡杭州二中 陈燕南萧山中学 边国安杭州二中 朱流星杭州二中 孙陶苑正杭州十四中 朱晶莹萧山中学 季婧杭州学军中学 杨紫东杭州二中 贺磊效实中学 徐欢云余姚中学 韩益平余姚中学 魏韡镇海中学 邵立晶余姚中学 包宏伟宁波中学 蒋成城效实中学 翁全盛余姚中学 马博慈溪中学 钟薇薇鄞州中学 陈未中效实中学 许恬菁镇海中学

张文杰慈溪中学 黄威慈溪中学 娄勇勇北仑中学 周晓云镇海中学 韩寅峰宁波中学 顾晓朦鄞州中学 杨焜镇海中学 蔡燕奉化中学 高赞军慈溪中学 胡文焘慈溪中学 李峰峰鄞江中学 丁卓尔温州中学 张昆温州中学 黄光造苍南中学 郑佳音温州中学 林叶琴瑞安中学 王大化平阳一中 黄和温州二高 金享亨永嘉中学 周豪杰永嘉中学 李强温州中学 苏捷平阳新鳌高中周传恺温州中学 潘超强永嘉中学 陈溢温州中学 项坚瑞安中学 柯佳佳温州中学 王淑淑瓯海中学 董云隆瑞安四中 吴克乐平阳鳌江中学史晓广永嘉中学 张宏星瑞安隆山高中周晓雪温州中学 陈翔苍南中学 杨李孟乐清中学 陶周景泰顺育才高中 高志强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张伟桐乡高级中学沈寅劼桐乡高级中学胡云锋元济高级中学张嫣佼嘉兴一中 朱振宇桐乡高级中学 范凌洁海盐高级中学 尹晓炜嘉兴一中 朱一平嘉兴一中 童梦迎海宁高级中学 戴钢嘉兴一中 柏立言海宁高级中学 钱优海宁高级中学 叶俊杰桐乡高级中学 段寅长兴中学 邵凌宇安吉高中 姚卯青湖州中学 卢哲刚长兴中学 陈啸湖州中学 施琴琴德清三中 王斌绍兴一中 许超诣绍兴一中 刘扬柯桥中学 傅世昌柯桥中学 冯哲军柯桥中学 董晓丽柯桥中学 蒋坚祥柯桥中学 李峰柯桥中学 史锋柯桥中学 王梦婷鲁迅中学 杨浩光鲁迅中学 李敏鲁迅中学 张洪建越崎中学 常永良越崎中学 夏凌风春晖中学 许晓锋春晖中学 陈茳泽春晖中学 赵冬冬春晖中学 朱立人春晖中学 邵华圣春晖中学 陈夏诸暨中学 金雁南诸暨中学 王介元诸暨中学 斯萧燕诸暨中学 杨磊诸暨中学 杨扬诸暨中学 周健诸暨中学 廖玉玺诸暨私立高中 边葶莉诸暨私立高中 王岳锋诸暨私立高中 蔡德胜诸暨私立高中 杨熔鸿诸暨私立高中 蒋澄子诸暨私立高中 赵培龙浬浦中学 陈楠草塔中学 陈伟宝学勉中学 王辉嵊州二中 周逸嵊州一中 李何斌新昌中学 赵林峰绍一中分校 袁秀芳绍兴高级中学 姜健雄金华二中 叶倩倩金华一中 卢鸣飞东阳巍山中学 王诚义乌中学 谢杭兰溪一中 龚震金华一中 高江远金华一中 郑波金华一中 卢一金华一中 杜桢泽金华一中 应剑栋义乌中学 冯江义乌二中 鄢妮金华一中 陈翰丹金华一中 朱瑾金华一中 张学潮金华二中 张春晖金华二中 李燕丰衢州一中 郑利胜衢州二中 冯彰骏江山中学 沈然衢州二中 任帆衢州二中 陈航伟龙游中学 赵倩倩衢州二中 季盛銮庆元中学 蔡友强缙云中学 季文云云和中学 金锐松一中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系统管理-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系统管理-学校) 用 户 手 册 2012年3月

目录 1、登录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平台基础信息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部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4、教职工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1单个添加教职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2批量导入职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5、用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6、角色管理(权限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1、登录系统 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平台,点击“系统管理”子模块,进入系统管理子系统,可在右侧“工具”处修改密码,也可选择“帮助”查看系统操作说明。如下图所示: 2、平台基础信息设置 顶级系统管理员进行平台参数信息设置、微代码管理、异常数据处理以及日志管理。各下级教育局仅可查看。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平台参数设定】根据自身需求维护好各项参数信 息。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系统服务配置】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微代码管理】可选择子系统,维护类型和微代码 类型,对具体微代码进行维护。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日志维护】可查看任意时间段平台的操作记录, 便于信息查询和责任追究。 3、部门管理 功能描述:为单位管理员提供建立本单位部门及其子部门,维护各部门信息的功能。方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管理,也是教职工信息录入的基础。 创建学校的各部门信息,下面以创建学校“人事部”为例,示范操作如下图:

2017年浙江省教研课题立项名录(公示)

2017年浙江省教研课题立项名录(公示) 重点课题40项 立项编号申报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 Z17001 01105 基于双重编码理论的儿童认知与表达研究黄蓉蓉杭州市闻裕顺学前教育集团(总园) Z17002 01106 幼儿园社会教育的路径设计与实施蒋蓓杭州市西湖区枫华府第幼儿园 Z17003 01121 基于核心素养的随班就读学科课程群的设计与实践邵立锋杭州市萧山区教研室 Z17004 01236 农村小学自然小班乡野童玩主题实践学习的内容架构和指导赵晓云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教研室 Z17005 01242 以表现性评价为抓手,培养学生数学高阶思维能力邵虹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 Z17006 01357 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语文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王伟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Z17007 01492 高中化学必修课程与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匹配性研究陈进前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Z17008 01593 农村小规模学校个性化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研究与实践李燕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Z17009 02225 APT儿童美术课程校企融通开发与应用研究陶育义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教研室

Z17010 02239 小学语文中华传统文化拓展性课程研究陈燕宁波市余姚市教育局教研室 Z17011 02249 运用SPARK课程原理改进小学生体育课堂教学的实线研究蒋新成象山县西周镇中心小学 Z17012 02470 地理图式的创建与实践郑宇醒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Z17013 03354 初小科学核心概念衔接教学的课例研究杨向群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Z17014 03355 初中科学测量高级思维试题的命题技术与应用研究黄鹏飞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Z17015 03586 基于“学为中心”的教师教学行为指导纲要建构实践研究边楚女浙江省瑞安中学 Z17016 04109 同质分享?差异互补:区域“教研共同体”建构的实践研究包亚燕平湖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Z17017 04329 素养立意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素材开发与应用研究陈海旺嘉兴教育学院 Z17018 04440 STEM教育视野下综合实践和通用技术的整合实施研究马中江嘉兴教育学院 Z17019 04560 小学依托乡土资源开展“研学旅行”的研究史金根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Z17020 04565 构建“四叶草”童心课程群的实践研究蒋国林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Z17021 05112 培智学校学前班课程主导运营模式的实践探究黄伟德清县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B.自然科学类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申请日期: 陕西省教育厅 二○○二年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是申报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依据之一,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地逐条进行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二、本申请书为A4开本,一式二份,左侧装订;活页一式五份。第3页起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三、申请书中加粗的竖线内填写代码。 四、各栏目填写说明如下: 封面——编号栏由省教育厅填写;“所属学科”栏应填写“简表”中所属学科名称及代码;所在单位指学校,应填写全称。 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申请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最多不得超过25个汉字。 项目类别——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 所属学科——只可选择一个学科,如系交叉学科,请选择一个主要学科。Q.数理;R.化学与化工;S.生物技术与医药卫生;T.地球科学;U. 轻工、纺织、食品;V.机械、电工;W.建筑、冶金、材料;X.环境工程、水资源;Y.电子与信息技术;Z.管理工程;P.其它。 起止年月——申请资助年限一般在三年以内,起始年月一般从提出申请的次年一月算起,终止年月以半年的整倍数计。 所属专职研究机构名称——指各申报单位所属的各类研究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如系二人以上联合申报的项目,只填写第一人的情况。 定职时间——指表内所填“专业技术职务”获得时间。 总人数——应等于“高级、中级、初级、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之和。 参加单位数——指申请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陕教生[2012]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4.18 【实施日期】2012.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陕教生〔2012〕8号) 各成人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成人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一般不得转学。在籍学生有下列条件之一,可允许转学:

1.因学校招生规模小,无法开班的; 2.因工作变动、单位搬迁,就读地不方便学习的; 3.确有疾病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 二、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学: 1.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的; 2.在不同层次、不同学制和不同学习形式之间的; 3.由文科类专业转理科类专业(文理兼招除外)的; 4.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 5.应予退学的; 6. 在同市区内院校就读的。 三、学生申请转学的程序: 1.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学校在《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2.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学校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受理转学事宜,由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审批意见。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办理,即每年元月和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集中办理。 4. 学生转学手续由转出转入学校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办理,个人来办理手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书面申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全面推进高校校企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全面推进高校校企改制工作 的实施意见 (陕教产[2006]11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省高校校办企业改制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我省高校校办科技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 (一)指导思想 1.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指导意见》(教技发〔20 05〕2号)、《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试行)》(陕国资改革发〔2005〕162号)精神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标准,以和谐稳定为前提,积极推进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高校资源,调整校办产业结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到校企改制与发展相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主要目标 2. 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管运营机制。通过理顺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学校合法权益,有效规避高校校办企业经营风险。 3. 建立高校校办企业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明晰校企之间的产权关系,建立以资本为纽带、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高校校办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4. 建立和完善高校在创办科技企业中的投入与退出机制,积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逐步实现高校教学、科研与科技企业三者之间良性循环,促进教学、科研和高校科技企业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和要求 5.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发展、规范管理。对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规范,要确保高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高校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6.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各种审批手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稳步推进高校校办产业的规范化工作。 7. 组织落实,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因校、因企制宜,对不同高校、不同企业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8. 要妥善解决好高校、企业、企业员工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规范高校校办科技产业管理体制 (一)加强高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2012年新年贺辞今天是2012年元旦,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陕西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向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恭祝大家在2012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一切都好! 回首2011年,我们倍感欣慰。2010年12月19日,陕西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未来10年教育工作,开启了建设教育强省的新征程。2011年是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按照全教会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我省教育创新发展、突破发展、科学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教育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集中宣传全教会精神,对优先发展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4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的推进会,逐条细化分解,进一步夯实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发展教育的职责和任务。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赴学校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安排部署教育工作。各市、县都先后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一些地方大胆改革、先行先试,竞相发展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国家和省级16个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全面启动,有的已初见成效。 ——教育投入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加。省财政新增教育投入24.8亿元,同比提高48.2%,经费总额和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新高。将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500元、初中700元、特殊教育学校800元,实现了城乡一体。将省属高校生均拨款由4620元提高到9000元,从根本上扭转了多年来高校基本保障低水平运转的状况。资助147.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2亿元,实施“蛋奶工程”惠及农村中小学生220.7万,发放学生基本生活补贴1.73亿元,健全了各类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帮扶机制。 ——学前教育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率先启动学前教育建设工程,投入27.2亿元,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441所;实施“一免一补”,为33.7万名大班、学前班幼儿免除了保教费,向6.7万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和孤儿每天发放3元的生活补助;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补充教师4440名,培训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 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职责。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4.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学校要在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强化对纵向和横向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对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横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科研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逐步完善涉及学校科研活动全过程及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最终形成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覆盖纵向横向项目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实施 5.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学校应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集成校内、校外优势资源,遴选、推荐基础好、水平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书、合同(协议)等编制和签订工作,完善和规范项目推荐申报程序,确保申报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周红等851名教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周红等851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手” 称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陕教师[2013]2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3.08.06 【实施日期】2013.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周红等851名教师“陕西省优秀 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决定 (陕教师〔2013〕25号)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韩城市教育局,有关厅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在全省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工作热情,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2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师〔2012〕

70号),并于2013年5月至7月上旬在西安分三次开展评选活动。 经过各市(区)推荐,评委评审,851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附件1),其中98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附件2)。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周红等851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附件请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a19164669.html,“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号召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教学能手为榜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同时希望被授予教学能手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专业技能,坚持教育教学创新,积极参加校本研修活动,在广大中青年教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8月6日 附件1 2013年陕西省教学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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