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任职规定

博士可直接任命为主任科员
国家公务员局昨首次在官方网站公布公务员任免、调任、定级规定



→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公务员职务自然免除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调任

→新录用本科毕业公务员任职为科员最低服务5年

→公务员在外兼职须获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应具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公务员局首次公开任免调任定级法规

虽然此三项规定已正式施行,但却是今年刚刚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按照政务公开原则、首次在官方网站上对规定的详细内容予以公开。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有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在内的14个公务员配套法规颁布实施,另外还有涉及公务员辞职辞退等15个配套法规仍在加紧制定过程中,预计整个公务员法规体系将力争在2010年制定完备。

链接·解读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该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

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降低职务的;转任的;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退休的;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

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任免与升降

因工作需要在外兼职须批准

不得领取报酬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公布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根据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规定明确,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

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规定指出,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转任、挂职锻炼的;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在定期考核不称职将被降职

集体讨论决定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公布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要求,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公务员降职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规定要求,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公务员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降职建议;

(二)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规定要求,公务员被降职的,其级别超过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应当同时降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此外,降职的公务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可晋升职务。其中,降职时降低级别的,其级别按照规定晋升;降职时未降低级别的,晋升到降职前职务层次的职务时,其级别不随职务晋升。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空缺

可公开选拔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公布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根据规定,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规定称,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规定明确,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晋升应逐级晋升,特别优秀者

可越级晋升

昨日由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规定指出,公务员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将另行规定。

规定要求,公务员晋

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规定要求,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职务自然免除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昨日发布,根据规定,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其职务自然免除。

规定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二)降低职务的;(三)转任的;(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六)退休的;(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三)被辞退的;(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公务员任免不得封官许愿

违反规定严处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

规定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规定要求,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还不得有下列行为:超编制、超职数、超机构规格或者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随意放宽或者改变公务员职务任用和晋升的条件;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的情况;违反规定程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突击晋升公务员职务;其他

妨碍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的行为。

规定强调,对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定,由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此外,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规定明确: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任职与定级

新录用者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公布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根据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规定明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此外,根据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

任命主任科员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公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根据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此外,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规定强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

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同时公布了《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全文,其中有诸如“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的条文。

规定称,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转任、挂职锻炼的;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职位空缺。

规定强调,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调任与审批

调出单位提供真实情况

不得突击提拔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昨日发布《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要求,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规定明确,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要求,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规定指出,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规定强调,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任须有相应职位空缺

在职数内进行

“公务员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国家公务员

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

规定要求,公务员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规定还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职人员协会兼职获报酬

应坚决清理

江西省宜春市最近对全市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干部兼任协会负责人并获取报酬情况予以清理,共清理兼职公职人员276人,其中县处以上领导干部112人,清退兼职领取的报酬4.7万元。清理在协会兼职的公职人员,有助于斩断政府部门和协会之间的利益链条,更好地维护政府公正的社会形象和协会服务本色。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现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但公职人员协会兼职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原因在于政府部门与协会存在一种权钱交换、利益均沾的关系。协会愿意拉公职人员兼职,看重的是公职人员掌握的权力,能够借助政府为自己撑腰,可以摊派、收费、评比。宜春市对本市的69家行业协会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协会存在乱收费、滥开支、不作为现象,有的用会费购买礼品、报销餐费,有的只收费不作为,有的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

而公职人员愿意在协会兼职,也乐意把协会当作自己的“后院”,可以通过协会为部门和自己牟取私利。有的协会用会费给主管单位购买小车,有的挪用会费弥补主管单位办公经费的不足。“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社会对一些协会和政府关系的描述可谓一语中的。

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取酬,有违社会公平,损害了党和政府公平公正的形象。同时,公职人员兼职协会负责人容易使协会变成“二政府”,极大地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主旨,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助长了协会腐败,令协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坚决清退行业协会兼职的公职人员,才能有效杜绝公职人员利用协会行使权力并牟取私利的现象,才能切实制止协

会狐假虎威滥用政府公权力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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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开始

考生答卷扫描到电脑

才能评阅

2009年度中央机关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已于11月30日结束,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约71万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16个省(区、市)的750名老师进行阅卷工作。有关部门为了确保阅卷工作客观公正,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预计整个阅卷工作将于12月下旬结束。

“阅卷采取背对背网络阅卷模式,首先由专用图像扫描机器将考生答卷按题目扫描到电脑中,然后随机派发给阅卷老师评阅。”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每名阅卷老师只负责其中一道题的评阅,既看不到其他老师评分情况,也无法预测自己会评阅哪些考生的卷子。每名考生作答的每一道题至少由两名以上的阅卷老师评阅,评分差异大的试卷则由核心专家组研究评定。

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阅卷还将从评分技术角度,加大对高科技作弊行为的分析、认定和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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