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托公司业务模式及风险分析

浅谈信托公司业务模式及风险分析
浅谈信托公司业务模式及风险分析

一、信托业的发展历程简述

(一)历经六次大整顿

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1979年国内恢复信托业务,同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公司纷纷设立,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甚至有1000多家。不过在21世纪之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托法(2001年才发布),导致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比较紊乱,2001年之前信托业经历五次大整顿,2001-2007年是规范调整的阶段,2007年之后银信合作不断深化让信托业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无银行不信托

我国的信托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定位较为不清晰,基本上是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罕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整体上看,信托业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和银行的合作,包括资本市场的配资、房地产与政信合作业务、理财合作业务、利用信托优势帮助银行规避监管等等,这期间,银行与信托相互鼓励与打气,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在助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信托业一次又一次的发展机遇,信托业规模也得以大幅增长,银信合作成为金融业中最为耀眼的创新业务。

(三)监管历程充满坎坷

2003年银监会接手信托公司的监管权后,开始重塑监管架构。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两规(和《信托法》并称为“一法两规”),使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逐步迈入正轨,之后适逢2006-2007年的大牛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2008-2009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银信合作得到空间发展,这期间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管控、表外业务需求急速增长的情况下,配资业务(两轮大牛市)、政信等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源于信贷规模管控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贷款等通道业务开始大幅发展。

当然,业务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隐患也明显增加。2010年以来银监会开始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约束,但信托公司天然的业务优势总能为其打开新一轮的业务发展空间。当然这一银监体系内部的合作模式使得证监会和保监会艳羡不已,2012年之后证监会体系下的机构也复制信托的业务模式得以快速发展,保监会也出台相关政策放开保险资管业务。在2012-2017年的这五年时间,大资管业务为主的影子银行业务催生了各种业务类型,也导致金融强监管和去杠杆进程在2017年正式开始。

进入2017年以来,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金融监管一统是大趋势,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

二、信托公司的监管架构、业务范围及规模演变

(一)信托业的监管架构:一体三翼

目前信托业的监管架构包括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和中

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1、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内部监管架构变革,正式成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之前由非银部

管理),信托被独立出来进行监管,第一任主帅为邓智毅(据悉将出任东方资产总裁,湖北

银监局局长赖秀福将接棒)。

2、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是信托业的自律组织,于2015年推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简称“短剑”体系(CRIS)(包括资本实力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增值能力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个方面。该评级体系与银监会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

监管指引(2014年8月修订)》相互弥补。

3、中国信托登记公司(简称中信登)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其中中债登持股51%,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民生信托、中航信托、平安

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分别持股3.33%,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分别持股0.33%和2%。中信登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信托受益权账

户设立和管理,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结算、估值、信息披露、查询、咨询和培训等

服务以及部分监管职能。

4、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

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行业互助资金。

(二)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

信托业可能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金融行业,几乎无所不能,具体包括信托贷款、投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租赁业务、保管业务等等。具体来看:

1、包括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四大信托业务,其中财产(权)信托又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它等。

2、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3、可以从事重组、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

4、可以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保管及保管箱、对外担保、外汇信托业务。

5、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

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6、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

置信托业务品种。

三、信托行业面临的风险和一些常见业务

监管部门在2017年重点整治了银行业,今年的重点已经明确是信托业,去年再次疯狂一年的信托业在今年一季度已现疲弱的迹象。这里主要考虑信托行业所开展的那些以规避监管为目

的的业务。

(一)信托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

信托行业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交叉性风险三类方面,并且主要集中在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斋,这里面最大问题是规避监管要求的信托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较高,直接表现为资金池业务、出表业务、规避投资业务等等。

(二)信托公司的几种典型风险业务

1、通过TOT模式来做资金池

一层信托有时没办法达到监管的要求(如期限完全匹配等),因此TOT(Trust of Trust)是

一种可行的方式,即通过滚动发行的多期限开放式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第二层

信托产品投资于非标资产,即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规避监管、藏

匿风险的目的,当然这种模式如果穿透的话仍然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流动性风险不能忽视。

2、通过北金所、银登等交易平台变相开展“非标转标”类资金池业务

这类模式是信托公司首先委托第三方去投资一个资管计划(底层资产为非标等),再设立一

个信托资金池,第三方将上述资管计划受益权在交易平台(如北金所、银登等)挂牌,信托

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池去摘牌,以此达到规避投资的目的。从表面上看,信托资金池投资的是

标准化份额资产,但究期本质还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对接,一是没有流动性,二是价

值不公允,三是底层资产不清晰等等,也属于资金池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

3、帮助银行在体外设立资金池(即名义代销)

这种模式下,银行代销不同期次、滚动发行的信托产品,并负责这些信托产品的统一管理,信托公司在这里仅起到提供资金归集和发放产品的作用,是一个事务管理型信托,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

4、通过财产信托的形式帮助银行信贷资产出表

这里面其实蕴含着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代持,并承诺到期回购,资产管理公司将代持的不良资产委托给成立的财产权信托,形成信托收益权,由商业银行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等,并承诺回购信托收益权。其本质上是一种代持行为(即假出表、为了规避监管)。

第二种模式是商业银行直接将信贷资产(收益权)委托给财产权信托,并通过挂牌、证券化等形式由理财产品或第三方机构对接摘牌,达到非标转标和信贷资产出表的目的。

这两种模式存在的统一问题是隐性担保以及信托公司面临合规风险。

5、以资金信托方式为银行代持他行资产提供通道便利

这种械下,由于商业银行1受困于监管指标及合规等影响,无法做项目,便将该项目推荐给商业银行2代持,通过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两层来做,同时商业银行1与信托公司成立了一个资金信托产品来对接,并对该项目提供保函和承诺回购信托受益权。表面上看是由商业银行2来代持,但实际上是信托代持,信托公司同样面临风险。

四、关于信托行业的一些思考

(一)信托业一直被认为是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来看,基于信托架

构的法律关系优势,信托行业几乎均拥有比较广泛的牌照资格,这是其它四大行业所无法比

拟的,因此信托公司是最具牌照价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但正是由于这种所谓的“全牌照”优势,使得信托行业乱象一再丛生,2000年之前的五

次整顿,2000年之后的两次整顿(包括本次),金融乱象在信托行业中可谓是体现得最为明显。

(三)信托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做投行业务、做银行业务等,然而由于通道的便利、赚

钱的容易、风险较低等,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和通道类业务,这虽然有中国经济大环

境的使然,但信托公司置自身主业于不顾,拿来主义的作风一次双一次地将自己置身于危险

的境地,从这个角度看,2000年以后和2000年以前似乎并无太大差异。

(四)信托的主业应集中于做高端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同时,信

托的风险隔离载体是天然的SPV,是最适合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前来看信托公司的资产

证券化业务似乎仍处于低级阶段,它面临诸多同业的竞争,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等。

当然,目前已经有一些信托公司在谋求向主业进行转型。

(五)财产权信托目前在信托业中的发展仍然不够,信托公司的财产信托似乎总是局限于贷

款等债权类资产,这实际上是变相的银行的业务,发展在房产、股权等为主的财产信托是当

务之急。

(六)我国的阳光私募最初就是基于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目前在一些信托公司也开展得如

火如荼,而目前的68家信托公司相较于之前的数百家,具有更高的牌照资源价值,应好好发挥利用信托公司在股权类和权益类领域的先天优势。

(七)关于资管新规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的解读仍然比较宏观,严格来讲,信托产品多以私

募为主,其适用的内容仍然需要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如果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来一一对应

难免不合理,有失偏驳,包括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多层嵌套、禁止期限错配等等。

(八)信托公司目前正在面临新一轮的严厉监管,特别是在房地产信托领域,因此躺赢上半

年的信托公司在今年下半年会有一个小幅的收缩过程,重新聚焦主业是不得不做的一个选择。

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一、国内保理业务的含义和实质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国内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从定义可以看出,国内保理最大的优点是银行可以借用大型优质企业的良好信用,受让其上游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等服务。因此,它是一项可以有效扩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产品。但是,国内保理在操作和管理上与传统贷款业务有诸多不同之处,潜藏的风险也不尽相同。与国际保理业务也不同,国内保理业务因参与者均在国内,因此不存在国家风险、法律冲突风险等,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本文在分析国内保理业务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防范保理业务风险、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措施。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商业银行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两大类:(一)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 1.销售商履约瑕疵的风险 如果销售商出现了履约瑕疵后,购销双方很可能发生贸易争议。如果保理银行陷入双方的贸易纠纷,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也可能受到影响。 防控措施:第一,贷前客户经理可审查销售商历史上有无出现履约瑕疵,双方历史交易有无出现贸易纠纷;第二,要选择合理的商务合同标的种类,尽量避免选择有容易产生纠纷的售后服务项目的合同;第三,对商务合同的尾款和类似于质量保证金性质的应收账款不办理保理业务;第四,我行的保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若购销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我行有权向销售商追索。 2.买方抗辩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根据上述规定,在卖方保理商履行了必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买方对卖方的抗辩可直接向卖方保理商抗辩。根据《合同法》,买方可主张的抗辩主要有:一是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先履行抗辩权;三是债务不存在抗辩权;四是不安履行抗辩权;五是债务履行不当抗辩权;六是债务抵消权抗辩;七是留置抗辩。一旦出现上述抗辩,保理行必将因不是基础交易合同的当事人而无法判断抗辩是否合法成立,保理行将陷入商务纠纷,造成风险。 防控措施:保理行应要求销售商作出一定的承诺或者是保证,并在业务流程的设置方面增加回购、争议解决办法等保障机制,从而免除或者是填补可能遭受的损失。保理行应严格审查双方的交易合同和交易单据,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单据与单据之间、单据与合同之间的一致性。 3.保理行受让债权合法性的风险 如果所转让给银行的应收账款债权本身存在法律问题,将制约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影响保理行债权的合法实现。具体来说,受让债权的合法性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务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是商务合同是否完全生效。例如,商务合同的签署人是否获得相关授权等; 三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合法。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属于法律禁止交易的范围; 四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超过销售方的经营范围。 防控措施:对销售方和购货方主体审查,对其经营范围审查,对商务合同标的等进行审查,以及是否因违法经营而被监管部门处罚过等。 4.关联客户利用保理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 如果购销双方互为关联客户,就有可能会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务合同来向银行骗取保理

信托投资公司及信托业务介绍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18世纪出现于英国。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信托公司业务准入标准(政府类)

信托公司业务准入标准(政府类) 一、区域选择 1、原则上仅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区县级以上、地市级、百强县、以及公共预算收入超过30亿元的其他区县级地区开展政府类公司业务。 2、原则上不在以下六省份的省会以外地区新增政府类公司业务,包括贵州、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 3、地方政府债务率不高于100%。 4、地方政府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债券违约事件。 二、交易对手选择 1、融资人或保证人具有AA以上主体评级和M以上债项评级,存量债券到期日须晚于信托计划到期曰。 2、融资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2)上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3亿元。 (3)上年度总体净现金流大于0。 三、风控措施 1、全国一、二线城市区县级以上的政府类公司业务,可不提供资产抵押。 2、融资人或保证人提供对政府应收账款质押的,可不提供资产抵押。应收账款债权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登记平台”和“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进行登记。 3、融资人或保证人满足以下财务指标的,可不提供资产抵押: (1)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4)经营性净现金流和总体净现金流均大于0

四、规模控制 1、政府类公司业务的申请确认,以业务部门提交立项报 告的时间和融资规模为准,满额即止。业务部门在申请立项时应 提交经融资人盖章确认的《融资申请书》,其中应包含融资规模、 融资成本、信托期限、交易结构、风控措施等核心要素。 2、政府类公司业务的融资规模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以下1 和2两项中的较低者: 交易对手规模上限:融资额度不超过融资人和保证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之和(扣除并表数据)的30%。 区域规模上限: (1)地市级项目:公司在该地区开展主动管理类政府类公司 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本级财政总收入的15%。 (2)区县级项目:公司在该地区开展主动管理类政府类公司 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公共预算收入的15%。 (3)对于提供抵押担保且抵押率低于50%的项目,在核算规模 控制金额时,其项目规模按实际发行规模的8折计算。 五、其他事项 1、政府类公司业务层级认定,以融资人或担保人所属地方政府的行政级别为依据。 2、政府类公司出具“自身不具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属 性,不承担帮助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责任,属于普通工商企业”的承诺函。 3、提供足值资产抵押的项目,可适当突破上述第二项“交易对手选择”第2条中的个别财务指标。 4、省内业务可一事一议,但融资规模仍需满足上述第四项“规模控制”规定。 5、对于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收入超过20亿元、融资人或保证人自身财务实力较强

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及对策措施

六、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及对策措施 项目风险分析及对策一个产品从它的研发到投入市场再到消费者购买使用它,这些过程中都存在着不同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环保风险、金融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提前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企业风险评估报告并筹划出相关的对策,争取将企业的损失控制到最低。一、政策风险经济政策风险是指在建设期货经营期内,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变化,致使实际的经济效益与预期的经济效益相背离。对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应以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考察。宏观经济环境与经济条件的变化,是指国家经济制度的变革、经济法规和经济政策的修改、产业政策的调整及经济发展速度的波动。从本项目来看,公司面临一般企业共有的政策风险,包括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可能对项目今后的运作产生影响。 对策: 1、公司将在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汇聚各方信息,提炼最佳方案,统一指挥调度,合理确定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形成公司的独特优势,增强抵御政策风险的能力。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些因素来自公司外部,是公司无法控制和回避的。随着潜在进入者与行内现有竞争对手两种竞争力量的逐步加剧,我国温室蔬菜行

业具有营运主体多、小、散、乱,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处于无序状态的特点。因此温室蔬菜企业为了生存及竞争的需要,会采取“价格战”策略打击竞争对手,因而引起公司产品价格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收益。生产的产品遇到强有力的对手而竞争不足;原料、燃料供应不足;产品实际价格与预测发生偏离而引起产品滞销待销等。对策: 1、规范内部管理,固化运作流程,实现对经营流程各环节的优化和控制,提高企业管控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2、搭建统一的业务应用平台,实现采购、销售、仓储、配送、技术开发、质量、计量集成管理和数据共享,帮助企业科学制定销售、采购、加工和配送计划,提高整个供应链系统的能观性和能控性…… 3、财务数据从业务数据自动形成,财务业务一体化,提高财务核算、财务分析和资金周转效率。 4、建立科学、实时、准确的成本核算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满足经营分析、绩效考核和管理决策需要。 5、实现全过程的客户关系管理,密切顾客联系,科学进行顾客需求和行为分析,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6、实现密切联系客户,及时掌握资金和订货动态。 7、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提升组织能力,确保战略实施。 8、全面收集、整理、分析和展现数据,支持管理决策。在项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比如其需求量和现有供应量,减少项目上马的盲目性。 10、发展长期性稳定性客户,签订具有担保性质的长期购买协议。充分发挥价格优势,选择适当的产品定价策略。 11、前期通过促销的方式进行推广,另外着手在网络上发展与个性化软件上下功夫,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拓展业务空间;力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解析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解析 保理是基于应收账款而产生的一系列金融综合服务。因此,保理业务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应收账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则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叙做保理是否有效、保理商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等都将存在问题。那么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因素有哪些,又如何在业务操作中规避这些风险呢?本文在具体分析了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要素基础上,提出了实操过程中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的形成 保理业务主要涉及保理商、卖方、买方三个主体,一般操作流程是:保理商首先与客户即商品销售行为中的卖方签订一个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所有通过赊销(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而产生的合格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相关结算单据及文件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的依据。签订协议之后,保理商对卖方及买方资信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确定信用额度。保理商将融资款项划至卖方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偿还应收账款的债权。 从保理的业务流程我们可知应收账款是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前提而为供应商提供集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和买房付款担保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在实践中,往往因为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而导致大量的保理纠纷的产生。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成因一:贸易背景虚假 实践中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背景贸易虚假至少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贸易双方之间并没有真实的贸易往来,这种情形下或者是贸易双方共同形成虚假的贸易文件而不履行文件项下的内容,或者是卖方伪造买方签章及有关贸易文件,也同样不存在真正的履行。此时,买卖双方之间根本没有贸易行为,双方或者卖方虚构贸易文件来骗取保理商的融资,已经涉嫌骗取贷款罪等刑事犯罪。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薄弱环节 国内保理业务是银行为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收帐款占用资金量较大的企业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以卖方和买方的货物销售合同为基础,通过受让(购买)企业(卖方)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资金(保理预付款)或其他相关服务(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销售控制和信用风险担保)的金融业务。近年来随着商品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赊销日益盛行,买方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卖方面临的资金占压和买方信用风险的问题,国内保理业务得到迅速发展。但是,由于保理业务起步较晚,操作流程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国内保理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操作执行不严格。一般各商业银行要求必须在一级分行公司业务部内设置专业化管理和操作的保理业务专营机构或专门团队,实际上保理业务操作岗一般都是分散在基层经营机构,不利于业务风险防范和控制。二是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准入审核不审慎。按照规定,一级分行负责辖内分支机构开办国内保理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准入的审核。但近年来迫于市场营销压力和产品覆盖度考核,管辖行往往放松了国内保理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准入的审核,分支机构基本全部涉足国内保理业务;业务准入方面,准入大量小企业客户办理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弱化。三是贷款“三查”制度和平行作业机制执行不力。业务经办机构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中,客户经理代替风险经理在系统中违规操作现象比较突出,未能很好地坚持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平行作业制度,“双人”制衡机制没有发挥好作用,贷款条件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国内保理业务应关注的风险因素 1.卖方通过虚假交易向银行融资。由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易于提供,相比流动资金贷款办理相对简洁,许多企业将此作为融资手段之一。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核是保理业务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卡,若客户利用伪造、变造发票、旧票新用、一票多用、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银行信用,如果未能认真核查相关合同、发票等交易背景资料,直接会导致第一还款来源的落空。 2.应收账款回笼划归保理收款专户问题。部分经办机构保理业务中存在买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应收账款资金划入保理收款专户,而是由卖方通过他行账户将款项转入银行保理收款专

浅谈农行柜面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农行柜面业务风险、成因与防对策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繁荣,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复杂化,柜面作为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重要场所,在此环节发生的案件屡见不鲜,且呈现出了笔数少、跨越时间短、涉案金额大的特点。从近几年发生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案件情况看,涉及柜面业务的经济案件占比高达 70%以上,由此可见,柜面业务风险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的重点。 一、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的若干表现 银行柜面业务风险贯穿于业务处理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各个环节。 (一)业务受理环节 1.证件核查不认真。在受理需客户提交个人有效件的业务时,对客户提交的件核对不认真,存在证件关键容与ABIS机记录不一致或客户件过期安全隐患。对于制度规定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擅自允许他人代为办理;对一些允许他人代理的业务,没有要求代理人提供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件,且对相关人员件的真伪没有认真进行联网核查。 2.延伸服务不规。对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对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时,没有按规定提供“双人上门核对”的延伸服务。 3.先存后取瞎变通。在办理大额存款转存业务时,受柜员现金箱限额

的限制,部分柜员自己想当然地进行变通,先存后取进行逆程序操作; 4.抹账处理太随意。对客户填写正确、提交后成功的正常交易,应客户要求,柜员随意进行抹账处理等。 5.自办业务屡发生。一是部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当班柜员违规自办业务,或部人员利用岗位便利,在柜台为自己办理业务。二是“柜员个人物品(提包)严禁带入营业间”落实不到位,导致柜员因拿错卡而自办业务的问题屡有发生。 6.临时离柜忘安全。正常营业期间,柜员因故临时离岗时,不按规定退出业务操作系统,安全认证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不按规定入箱上锁。 (二)授权管理环节 1.主管授权不认真。对于需要主管授权的业务,部分网点授权主管不按制度规定对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而盲目授权,如大额现金收付业务主管授权前,不按制度规定对现金卡把清点大数,导致空存实取或柜员逆程序操作;挂失、司法冻结与扣划、抹账、冲正等特殊业务主管授权前,不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再审查,或对该笔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是否成立进行审核就进行授权,导致柜员受理客户过期件或柜员违规办理抹账、冲正与挂失问题发生。 2.授权业务少跟踪。主管授权后不按制度规定对输出的信息与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对柜员的后续处理不进行跟踪监督。如抹账后的资金或重记账的处理情况是否合规,司法扣划后的资金是否即时汇划到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等。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信托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信托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均已建立,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提到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形式上已经实现。但从管理层下各部门的设置来看,不同信托公司之间差别极大。从对68家信托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组织架构图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六个特点: 一、信托公司之间前台业务部门的设置差异加大,个别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复杂且呈现个性化。 前台业务部门是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也是收入和利润的直接创造者。按照管理资金性质的不同,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管理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固有业务部门和代他人管理资金的信托业务部门。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信托业务,长期以来监管鼓励信托公司发展信托业务,并将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作为监管评级和行业评级的重要指标。基于此,前台业务部门中通常只有一个是固有业务部门。但信托业务部门的设置则有较大差别,笼统地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按照数字排列信托业务1部到信托业务N部,以此为基础,再设置异地业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信托业务部门1-N的设置是信托公司传统的组织架构方式,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都以此为基础进行组织架构的设

置,其中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在此基础上设置了许多新的个性化部门。然而,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部门外设置其他部门的种类和数量差异非常大,例如,安信信托、北方信托仅设立了异地业务部门;东莞信托和国元信托仅设置了创新业务部;重庆、交银、山东和厦门信托则设置了较多的其他业务部门,如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金融机构部、固定收益部等。 第二,按照地域设置部门,再辅以其他特殊业务部门。采用此类设置的有国民信托、渤海信托、中诚信托和中建投信托等。例如,中诚信托除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设置业务部门外,还设置了投资管理部、国际业务部、证券投资部;中建投信托在各区域团队外,设置了金融市场部,其中各区域团队下均再设置信托部、投行部、机构部和财富中心;渤海信托则部门设置分石家庄、北京、华东和华南四个区域,各区域下业务部门的设置有很大的差异。 第三,按照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市场等细分业务领域设置业务部门,再辅以个性化设置。采用这类设置的公司主要有爱建、百瑞、山西和北京信托。如爱建信托按照业务领域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划分,包括8个部门;北京信托在每个领域分设2-3个部门,并另设置股权信托部。总体上看,随着市场情况的日益变化,传统的按基础设施、房地产和证券市场三个业务领域进行划分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越

风险预测及应对措施.docx

目录 目录 (1) 第五章风险预测与控制措施 (1) 5.1风险来源 (1) 5.2风险分析 (3) 5.2.1风险分析原则与步骤 (3) 5.2.2风险跟踪 (3) 5.2.3风险计划 (3) 5.3风险管理 (4) 5.4风险具体分析: (5) 5.5风险应对 (7) 5.6具体应对措施 (9) 5.6.1人员风险措施: (9) 5.6.2降低技术风险的措施: (9) 5.6.3生产风险的控制措施: (10) 5.6.4外交风险应对措施: (10) 5.6.5原料风险应对措施 (12) 5.6.6业务流程进行重组的风险: (12) 5.6.7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 (13) 第五章风险预测与控制措施 5.1风险来源 1、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指由于外部环境意外变化打乱了企业预定的生产经营计划,而产生的经济风险。引起环境因素风险的因素: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使企业受到意外的风险损失。 (2)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外部环境的要求相违背而受到的制裁风险。 (3)社会文化、道德风俗习惯的改变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阻而

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市场结构发生意外变化,使企业无法按既定策略完成经营目标而带来的经济风险。 导致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有: (1)企业对市场需求预测失误,不能准确地把握消费者偏好的变化。(2)竞争格局出现新的变化,如新竞争者进入,所引发的企业风险。(3)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 3、技术风险: 这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由于遇到技术、商业或者市场等因素的意外变化而导致的创新失败风险。 其原因主要有: (1)技术工艺发生根本性的改进。 (2)出现了新的替代技术或产品。 (3)技术无法有效地商业化。 4、生产风险: 生产风险指企业生产无法按预定成本完成生产计划而产生的风险。 引起这类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1)生产过程发生意外中断 (2)生产计划失误,造成生产过程紊乱 5、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由于企业收支状况发生意外变动给企业财务造成困难而

国际保理运作风险防范论文

国际保理运作风险防范论文 摘要:国际保理是一项集结算、融资、账务管理及风险担保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创新业务,研究该业务的风险及防范对策是成功开展此业务的首要条件之一。本文分别分析了保理商和出口商在开展和应用国际保理业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国际保理风险防范措施 RISKSANDPRECAUTIONSINTHEPROCESSINGOFINTERNATIONALFACTORING Abstract:Internationalfactoringisacreativebankingbusinesswhichcombine softhefunctionsofbalance,financing,accountmanagementandriskguarantee.Studyingthisbusiness’sriskandcountermeasureisthechieflyqualificationtolaunchthebusinesssuc cessfully.ThispaperseparatelyanalyzestherisksthatFactorandExportercon frontwhentheyaredevelopingandapplyinginternationalfactoringbusiness,a ndbringforwardcorrespondingprecautionsteps. Keyword:internationalfactoringriskprecautionstep 国际保理------这一新兴国际贸易利器,因为能适应全球买方市场形势下进口商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近二十年来得到迅速发展。但这一流行于欧美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在我国这个贸易大国却发展缓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十分关键的制约因素则是保理商和出口商对这一业务的风险还缺乏明确地认识,当然也就谈不上防范措施的采取。面对外资银行咄咄逼人的气势和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逐年下降的事实,为促进我国银行和企业的发展,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笔者下面就此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国际保理业务中的风险 国际保理业务主要涉及到出口商、进口商和保理商三方当事人,因为进口商完全是凭着自身的信用表现来获得保理商对其债务的担保,所以风险集中在保理商和出口商身上。 对保理商而言,国际保理业务主要面临两方面的风险:进口商信用风险和出

发达国家信托业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信托业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 时间:2002-8-8 12:39:17 作者:马亚明浏览次数:2432 ?信托业务源于英国,由于其特殊的制度功能,迅速被其它国家引进并得到壮大,成为金融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部分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杠杆,目前发展得比较好且富有特色的是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我国信托业自1979年恢复以来,为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灭的贡献。但是,我国信托业的成长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进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信托业的一些重要作用和优势逐渐消失,在银行、证券、保险分工明确的格局中失去了自己的业务方向。此外,由于信托公司是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原有经营空间受到国家分业管理的法规制约变得越来越小,要生存只得“乱”业经营,而经营结果又因企业产权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场经济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正式颁布了《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并通过兼并、改组等方法对信托业进行了第五次整顿,现有的239家信托公司将只保留80家左右,面对国内外金融业的竞争和WTO后外国信托公司的竞争,这80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出路又在何方?因此,目前需要研究中国现阶段信托业的定位和发展,找到一条信托业发展的新路,处理好信托业与金融体系的关系,使信托业走出困境。对一些问题的分析研究,不仅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而且还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经验。尽管由于西方各国的法制、民族习俗、历史渊源不尽相同,尤其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等各有差异,因而各国信托模式和发展状况也不完全相同,但它们的一些共性、发展趋势及各自特色的东西仍值得我们借鉴。本文试图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信托业的考察和比较,以对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一部分英国信托业:根深蒂固 ??一、发展历程? 英国是信托业的鼻祖。从受托主体来看,英国信托业的发展贯穿“个人→官选个人→法人”这一主线。英国最早的信托是个人承办的,主要处理公益事务和私人财产事务。当时随着英国经济的发展出现一些特殊需要,如单身妇人、孤儿的财产管理,遗嘱的执行和管理遗产以及资助公益事业的财产管理等,要推举社会地位比较高和值得他人信赖的人士(如律师、牧师等)充当受托人管理财产。这种依靠个人关系而进行的信托,在管理和运用财产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纠纷,造成委托的财产蒙受损失。于是,英国政府1893年颁布《受托人法》,开始对个人充当受托人承办的信托业进行管理。1896年,又公布了《官设受托人法》,如规定法院可以选任受托人,不过这仍然是以个人身份承办信托事务的制度。随着信托业的发展,1908年英国成立“官营受托局”,实行以法人身份依靠国家经费来受理信托业务。例如,管理1000英镑以下的小额信托财产,保管有价证券及重要文件,办理遗嘱或契约委托事项,管理罪犯财产等。这种由政府出面开办的信托机构虽然也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单纯以谋取利润为目的,而且其受托业务范围狭窄。当时,主要是为参战的英国军人提供方便,为其办理遗嘱信托。1925年,《法人受托者》条例颁布后,由法人办理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性信托才真正开始。官营受托局在当时英国信托事业中居重要地位,但因英国工业革命后生产突飞猛进,社会上出现了大批富人,他们对财产的管理和运用有了更多的要求,伦敦出现了私营信托公司。当时比较有名气的私营信托公司有两家,一个是伦敦受托、遗嘱执行和证券保险公司,一个是伦敦

风险分析,防范预案,紧急处理措施

14.风险分析,防范预案,紧急处理措施 14.1 建立紧急情况预警机制 14.1.1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存在的来源、性质、出现的频数,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确认其可 能产生,并做到事先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有应对措施。凡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 危险源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2)县官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为了保证现场施工顺利进行,必须建立有效的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对施工现场的紧急情况进行预警,预先识别紧急情况,在危急事件的潜伏期及时处理,进行风险分析,预先识别危险源,做好危机防范。 14.1.2 防范预案措施 (1)项目风险存在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由于受到变更,社会、政府、法律、市场及不可预测性等因素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实现管理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项目风险管理非常重要。 (2)在本能工程这样的工程建设中,存在比一般施工场所潜在更多风险,我企业作为分包单位,对进场入作业场所人员的常规和非常规的施工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设施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通过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的是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后果。 (3)在本工程施工管理中我单位将首先建立现场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预警机制,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方针,开展本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防治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⑴进场之初就组织现场安全员对本工程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并 列出详细 清单,制作重大危险源识别检查表,施工中依据该检查表进行经常性检查。 ⑵现场安全总监每半个月对各专职安全员施工中的安全检查记录 进行汇总 分析,识别本阶段安全危险情况的发展趋势,及时在安全会议上公布,发布预警

保理业务不得不知几大风险控制

保理业务不得不知几大风险控制 日常的风险控制 为防范客户潜在的经营风险,客户经理应尽到日常的监督管理职能,按月对客户进行必要的检查工作,关注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变化,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对整体风险进行评价。 国际部将按月出具《卖方客户对账单》,列明应收账款的总额及未结清发票的明细情况,包括金额、发票日、到期日、买方等,交企业进行对帐,检查双方对应收账款的记载是否一致。当出现大额发票、集中到期发票,或对发票的真实性存在质疑的时候,可由稽核人员对企业进行发票的稽核,检查会计账务中是否记载了此笔发票以及企业的原始凭证以核实其真伪,避免企业的欺诈行为。 对应收账款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应收账款的总量、出单次数以及发票的平均金额,特别要注意一些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卖方更换发票和争议现象(说明卖方没有正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或买方以此为借口拖延付款)。当发票到期时,买方采用何种付款方式,是电汇还是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后者结算的时候,应注明收款人为我行的保理专户,杜绝卖方挪用资金的可能;是否存在间接付款,检查入账凭证,判断买方是不是按照保理协议规定将款项付至我行的保理专户或者监管账户;催收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障碍,买方是不是能够配合,积极履行付款义务;买方是否能够按时付款,有无逾期,是否拖延付款的时间越来越长。 根据企业每月的财务报表,采集相关的财务信息,判断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考察的指标包括:1. 销售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2. 资产营运状况分析: (1)考察企业资产的经营质量和利用效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平均资产总额=(月初资产总额+月末资产总额)/2(2)考察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其赊销政策是否合理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应收账款=(月初应收账款+月末应收账款)/23. 偿债能力分析: (1)考察企业负债偿还能力和经营风险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考察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和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4. 发展能力分析: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预测其业务拓展的趋势。 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额/上月销售收入)×100%通过对企业的实地考察,发现客户在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变化,并对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出判断。包括销售方式有无变化;企业的管理层有无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或者采购人员的变动都有可能影响应收账款的清偿;企业近期有无集中到期的债务,比如税款、贷款、应付账款等,债权人的压力是不是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其他值得关注的现象。同时在接触中,了解客户对我行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以及客户进一步的需求。 买方的风险控制 对买方风险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客户经理通过监控买方的付款规律,及时发现付款过程中的问题和预警信号,分析判断买方迟付或不付款的原因并进行必要的核实。 (2)必要的发货跟踪:在保理业务开展初期,客户经理应跟踪卖方的发货,充分了解基础交易的过程以及买卖双方的合作情况,包括发货数量、发货日期、运输方式、承运人、到货日期等,并填写《跟踪发货情况调查表》。此后,客户经理应根据业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这种方法,以掌握基础贸易合同的执行情况。 (3)根据《应收账款月报》与催收策略建立并保持与买方必要的沟通。 (4)根据买方直接提供的财务信息、付款记录、卖方反馈的双方贸易情况以及从企业外部获得的信息,定期对买方的经营状况做出评价。

银行柜台业务风险排查

×银行柜台违规行为排查报告 ×银监分局: 为有效防范因柜台违规操作引发的案件风险,切实防控案件的发生,按照×案件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的检查内容与范围,结合《×办法》,×行对柜员卡的使用、重要物品的保管、银行账户管理、业务授权、对账、授信等方面,通过×等方式,对进行了柜台违规行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对各项业务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近年来,×行相继制定、出台了《×办法》、《×制度》等制度,对柜面业务操作进行详细说明,对账户的开销户进行规定,制订了《×办法》、《×工作细则》,促进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与执

行,有效地防范操作风险,确保×行稳健经营。 二、检查情况 一是×行重要空白凭证专人、入库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使用、交接均能按规定执行;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按规定登记、保管、销毁。经排查,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未发现将保管人将重要物品交由他人保管、使用的现象。 二是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方面,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开户企业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对其有效证件的原件全部进行联网核查三是银行账户管理方面,对开户企业的账户资料进行专人保管,对新开立账户、账户的变更与撤销,及时到人民银行报批、备案,及时录入人民银行账户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检。 四是柜台业务方面,能按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各项业务。

未发现柜员存在违规办理业务的问题。 五是业务授权方面,×行对大额资金汇划及柜面特殊业务按额度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并且对现金×万元以上、转账×万元以上的来往账逐笔进行登记,逐笔排查。 六是对账方面实行专人负责制,对账人员不兼办前台柜员业务。银企对账工作每×进行,对账率每季要求达×以上,其中对×万元以上的账户要求去开户单位面对面对账,对账率要求每月达×。 七是贷款管理发放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七不准”情况。经排查,未发现员工有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违规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存单等违规行为。 三、检查结果

商业保理有哪些风险之欧阳学文创编

商业保理有哪些风险 欧阳歌谷(2021.02.01) (导语)商业保理有哪些风险?商业保理有没有风险?办理商业保理业务哪家好?我司主要涉及的业务范围有:票据业务、资产管理、基金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融资服务方案策划等多项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很多人不知道商业保理有哪些风险,今天小编就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理是基于应收账款而产生的一系列金融综合服务。因此,保理业务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应收账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则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叙做保理是否有效、保理商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等都将存在问题。 那么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因素有哪些? 保理业务主要涉及保理商、卖方、买方三个主体,一般操作流程是:保理商首先与客户即商品销售行为中的卖方签订一个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所有通过赊销而产生的合格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相关结算单据及文件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的依据。签订协议之后,保理商对卖方及买方资信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确定信用额度。保理商将融资款项划至卖方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偿还应收账款的债权。从保理的业务流程我们可知应收账款是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前提而为供应商提供集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和买房付款担保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在实践中,往往

因为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而导致大量的保理纠纷的产生。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成因一:贸易背景虚假 实践中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背景贸易虚假至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贸易双方之间并没有真实的贸易往来,这种情形下或者是贸易双方共同形成虚假的贸易文件而不履行文件项下的内容,或者是卖方伪造买方签章及有关贸易文件,也同样不存在真正的履行。此时,买卖双方之间根本没有贸易行为,双方或者卖方虚构贸易文件来骗取保理商的融资,已经涉嫌骗取贷款罪等刑事犯罪。 另一种情形是贸易双方虽然存在真实、有效的贸易合同,但卖方尚未履行或仅部分履行交货义务,却利用该等贸易文件项下的全部账款向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 与第一种情形不同的是,卖方并非不打算履行交货义务,只不过是超前利用尚未产生的应收账款(即未来应收账款),在尚未履行或仅部分履行交货义务时就以全部账款叙做保理业务。 而保理业务主要是针对赊销贸易,即卖方先行交货后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也正是这一时间差形成了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从而卖方可以该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进行保理业务。因此,如果卖方并未履行交货义务,却以尚未产生的应收账款叙做保理业务,也应属于贸易背景不真实的一种情形。 (二)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成因二:信用管理不健全

美国金融信托业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信托业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内容提要 信托是商品经济的产物,现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促进了金融信托业 的蓬勃兴起与繁荣。美国虽然不是信托业务最早起源的国家,但却是当今世界金融行业最发达的国家。20世纪 80年代之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资本经营的国际化进程加快,以及众多国家对金融管制的放宽,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信托业制度和业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趋势。一是信托职能多元化,二是信托业务与其它金融业务互相交融,三是信托投资业务国际化,四是信托品种日益创新,五是信托业务交易电子化,六是养老金信托呈逐年增长态势。 我国的金融信托业是在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下恢复发展起来的。从整个 社会来看,我国全社会的信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整个社会对信托业的信任尚未完全康复,法制欠缺,监管体制仍有一些缺陷;竞争残酷,抢 夺市场无序;信托税收、财务和会计制度不健全;人才短缺,知识准备和理论水准与国外比差距较大等等一些难题和挑战。 在我国信托业制度环境、经营理念、政策体系、法律构建和主营业务 等发生深刻变化的转折时期,分析美国信托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实际,明确我国市场化信托的发展思路和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录 一、前言??1

二、金融信托的一般性分析?2 (一)信托概述?2 (二)金融信托的性质?5 (三)金融信托的种类?7 (四)金融信托的功能?9 三、美国信托业发展历程、特点、趋势分析??12 (一)美国信托业发展的历程12 (二)美国信托业立法17 (三)美国信托制度的特点?19 (四)美国信托业发展的趋势20 四、我国信托业历史发展的沿革及现状分析??23 (一)我国信托业发展回顾?23 (二)我国信托业存在的问题28 (三)信托业发展的机遇??31 五、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对策建议?35 (一)我国信托业发展目标定位??35 (二)促进我国信托业发展具体措施36 注释??41 参考文献??42 论文摘要(中文)?1 论文摘要(英文)?1 一、前言 信托是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金融信托则

研究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

研究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 摘要: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上市后面临的操作风险中,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某国有商业银行10年发生的107个经济案件中,基本都涉及柜面业务。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不好,就可能带来声誉影响、管理影响和发展影响。本文通过阐述操作风险的概念、表现形式、特点和特征,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和国有商业银行强化柜面操作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等,特别是提出的建立健全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体制、完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创新操作风险防范手段、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等5项具体措施,对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防范研究进行了有益探讨。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风险防范 建行、中行、工行陆续股改上市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风险拨备基本覆盖风险资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等。但是,股改上市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将是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上市后不容回避的问题,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又是国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中极其重要的方面,非常有必要研究它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种类、影响和防范手段,以达到减少损失、控制有效、维护信誉和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目的。 一、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基本状况 (一)操作风险的概念、表现形式、特点和特征 1.操作风险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则认为,操作风险是与业务操作相的风险,包括来自操作业务失败形成的操作失败风险和来自环境变化形成的操作战略风险。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出发,强调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与人、流程、事件之间的互动关系。按照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大小,巴塞尔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形资产的损失,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和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 2.操作风险的特点。操作风险作为有别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银行风险种类得到普遍认同。国际银行业认识到,操作风险分布于银行业的各个经营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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