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浅析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浅析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浅谈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论文摘要:

中国加入WTO以来贸易量大增.同时也增加了许多问题.比如出口口结汇问题。本文认为: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重视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为此.对于出口结汇我们要做到:1、选择比较安全的结汇方式:2、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3、信用证条款下.FOB贸易合同双方应详细约定权利义务.货物交付.提单签发等条款.力求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信用证软条款出现而结汇不成。4、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关键词:对外贸易、出口结汇、议付、托收、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受益人、风险、防范

一、我国现出口情况及几种主要的出口结汇方式概况

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就取得了飞速发展.去年我国正式对外公布中国成为第一大出口国.并在全球国际贸易份额上达到了9.6%。据新浪财经网讯商务部副部长称.预计我国今年的对外贸易额将达到2.8亿美元。面对此种情况.我们更应做好出口结汇的风险防范.以便我国贸易取得长足的发展。

一)汇付

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它是以银行为中间媒介来结算进出口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汇付可以作为结算方式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方式结合使用。即使在使用其他结算方式时.资金的实质性划拨最终也是以汇款方式完成的.所以汇付是基本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电汇(T/T)、信汇(M/T)和票汇(D/D)。其中.电汇因为其安全、迅速、银行不占用客户资金的特点.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付款方式。信汇方式费力费时.加之国际电讯的发展.目前许多国家早已不再使用和接受信汇。另外.票汇多用于小额汇款。

二)托收

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一般由出口人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或往来银行代向纽扣人收取货款。托用收方式和汇付方式一样.都基于商业信用.能否收回货款.完全依靠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或债务信用。但同样是商业信用.并没有第三者的保证.汇付方式因不能银货当面两讫而存在较大风险.而跟单托收方式实际上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形式.从而大大降低了交易的风险。

三)信用证

正因为“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存在诸多弊病.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汇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而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因为有了开证行所作的“付款承诺”.进、出口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资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人资金周转的困难.有利于他们的外贸拓展。

二、怎样规避出口结汇风险

1、汇付方式下的风险及防范

汇付结算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以银行为中间媒介结算债权、债务。这里.银行担负收付委托款项的责任.并因此而享受汇付费用。但银行并不介入买卖合同.对于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的履行.不提供任何保证.甚至不代办货运单据的移交(无论哪种汇付.货运单据都是出口人自行转交给进口人的)。因此.汇付结算时典型的商业信用——货款是否能够汇出全凭买方信用。

所以从贸易方的角度来看.如果贸易双方互相缺乏足够的信任.对对方的资信不够满意采取汇付方式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企业对汇付风险的防范首先在于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同时.

为了保障其权益.减少风险.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保障条款.以获得银行信用担保或第三方的商业信用加入。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可约定卖方收取货款时.必须提供银行保函.由银行担保卖方如期履行交货义务.保证提供全套装运单据等。

2、托收方式下的风险及防范

1)托收方式下的风险

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是由于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均为委托代理关系.银行仅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代收货款.既无检查货运单据是否齐全或正确的义务.也无保证收到货款的责任.委托人交货后.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付款人的信用.而且.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赎单.除非另有约定.银行也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因此.

托收方式是完全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托收方式中的风险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种:信用风险与货物风险。

信用风险。

托收方式中银行既不管买卖合同.也不负责审单.所以托收方式仅仅是商业信用.而商业信用一般远低于银行信用.因而托收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对出口商。收汇毕竟是出口商先发货.能否顺利收回货款.全凭进口商的信誉。进口商可能拒付.拒付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付款交单项下的拒付.另一种是承兑交单项下的拒付。

②货物风险

主要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货物损坏与灭失。这类风险对进出口商的影响与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件密切相关。常用的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FOB(离岸价)、C&F(成本加运费价)三种价格条件下.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同步的.他们的风险转移都以船舷为界.而货物所有权须凭有关单据交给买方掌握时才转移给买方.所以风险转移在先.货物所有权转移在后。

2)托收方式下的风险的防范

托收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但是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卖方都需要先发货后收款.而卖方能否顺利收回全部货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商业信誉。在付款交单条件下.如果买方倒闭.丧失付款能力.或是因为行市下跌.买方借故不履行合同.拒不付款.那么卖方不仅要承担无法按时收回货款或货款落空的损失.而且还要承担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提货、存仓、保险的费用和变质、短量的风险.以及转售可能发生的价格损失.将货物转运他地或运回本国的运费负担.甚至有可能因为储存时间过长.而面临被当地海关没收或低价拍卖的损失;在承兑交单方式下.卖方不仅要面对付款交单的各种风险和损失.还因为买方没有付款.就已先行提货.这样买方就极有可能遭受货款两失的风险。因此.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综合上述.托收对卖方来讲.风险较大。然而.托收虽然对卖方来讲有较大的风险.但对卖方却有这样的特点:可以减少买方的费用支出.有利资金融通。因为在整个托收业务过程中.买方没有任何预先支出的费用.而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方式下.更可以说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一种资金融通。

因此.从出口商角度而言.为了防范托收方式的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出口商在选用托收作为收汇方式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考查进口商的条件、资信与经营作风.必须选择资信比较好的.有多年合作历史的.证明有付款能力的客户使用托收方式。

②明确各种托收方式的操作要点与分析控制的关键点。要按照票据的金额、性质及对客户的控制程度选择恰当的托收方式.且在贸易合同中将支付条款完整的规定出来。并要求银行在托收指示书中注明托收方式。

③严格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发货和制作单据.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防进口商从审单中找到拒付的借口甚至提出索赔。

④每笔托收的金额不宜太大;远期托收的期限不要太长.一般不要超过90天;签订合同时.对价格计算要将远期的利息考虑在内。

⑤了解进口国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如在有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的国家.进口商可能事先未

得到进口许可证或未申请到外汇.不能发货.以免承担货物到达目的地被禁止进口或被没收处罚的风险。对一些外汇比较紧张的地区的进口商.尽量少用托收方式。

3、信用证方式下的风险及防范

1>虽然信用证方式比较安全.使用也比较普遍.但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点有:

(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

(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无良商人利用信用证的上述特点.进行不法活动。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

(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

(5)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占用;

2>针对以上情况.在实际的信用证方式结汇下.出口商应注意的风险和防范

1)伪造信用证的防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伪造信用证进行欺诈.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①信用证以电开形式开出且无押.条款中要求通知行与第三家银行核押.同时通知行会收到自称

是核押行发来不加押的证实电.不法分子利用通知行跟进核实该密押的空当.诱骗受益人发货。

②信用证以信开形式开出并随附该伪冒开证行的印鉴.若通知行风险意识不足.没有采取必要的

防范措施.便会按正常程序将该信用证通知受益人.日后发出的损失亦要由通知行承担。

③先交来一份信用证副本或将信用证传真给受益人.甚至将以前类似的旧信用证的格式、条款交

给受益人.再假称稍后将有一张类似的正式信用证开出.从而初步取得受益人的信任。受益人可能没有到银行核对该证就备货甚至发货。

2)信用证的“软条款”的识别

一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中如果规定有若干赋予开证申请人单方面可随时解除付款责任主动权的条款.便使得表面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变成了实质上可撤销的信用证。这类条款对出口商是很不利的.但由于他们的生效方式表现出来的虚假性和隐蔽性.往往出口商不容易识别而疏于防范.

因而落入货款两空的陷阱.所以人们常把这类条款俗称为“陷阱条款”或“软条款”。

一部分开证申请人开立软条款是出于诈骗的目的.这往往是和开证申请人要求受益人预先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开证押金的情况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开证申请人收到预付款项.即可以利用信用证的软条款逃避责任。但也有些开证申请人开立软条款并非出于诈骗的本意.而是为了掌握对信用证的主动权。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开证申请人是中间商的时候.开证申请人一方面要控制货源.

另一方面可能又无法及时联系好实际供货人临时毁约。因此利用软条款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旦实际供货人无法落实.即可以借此免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

1>软条款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另加信用证生效的条款。

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出“暂不生效”信用证.规定必须取得某种条件或某种文件之后该信用证才能生效使用。譬如待到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或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再通知生效.或由开证行签发通知后再生效.或由受益人先提供履约担保书、申请人通知船名等等。这样.信用证虽已开出.但信用证的主动权完全由开征申请人掌握了。

②凭证文件规定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条款。

这类条款往往在货物检验环节出现。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以卖方所在国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单据.但这类软条款却规定:品质证书由开证申请人出具.或须由开证行核实.或须与开证行存档之样本相符.或规定以进口国检验标准验货并出具检验证书。

③关于货物运输的限制条款

在货物装船运输方面常见的软条款有:规定装运港、装船日期或目的港须有开证申请人通知或须经其同意.并以修改书形式通知;规定船公司、船名须由开证申请人指定;规定受益人必须提供指定船公司出具的提单或货物必须装上指定船只.等等。这类软条款使开证申请人掌握了货物是否装船、何时装船的主动权.而出口方可能会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不能不准备发货.另一方面又无法掌握日期.极易造成信用证逾期而失效

④似是而非的条款

信用证中有些条款或条件看似很普通.也很简单.但如不假思索的按惯性思维去理解.并据此制单和处理单据.则很可能犯错.并导致开证行拒付。这些似是非是的条款或条件.使得受益人或出口方银行稍有不慎便有可能陷入其中而上当。

对信用证软条款的防范.首先要注意出口合同条款的拟定。信用证条款应该是根据合同开出的.

合同条款规定的严密、无懈可击.并能将各类可能发生时间考虑周全.则出现信用证软条款的机会就会减少;即使开证申请人不按合同要求加入软条款.出口商也可以合同为依据要求修改。反之.如果合同本身不明确.出现了信用证软条款时就无法依照合同要求修改.甚至还会被开证申请人指责为拒不履行合同。其次.对于要求出口方预付款项的合同应谨慎签订.即使签订此类合同.也应在合同中做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如在审查接受开来的信用证之后才对外预付款项等等。再次.对来证要仔细审核.从信用证的生效环节、货物检验环节、货物装船环节到货物验收环节.都一一审查其中是否含有软条款。一旦发现.立即电请开证申请人修改.同时规定开证申请人修改或提出其他保证的最后期限.并说明由此引起的时间延误应通过信用证展期以补偿。

3)信用证中“提单经寄开证申请人”条款的处理

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受益人将全套正本提单及单据提交银行.由开征银行通知开证申请人到银行付款赎单.然后向船公司提货。但如果信用证中规定有“提单经寄开证申请人”或类似条款.开证申请人收到提单后就可以在未付款的情况下提货.这对出口商是极具风险的。

如果这是跨国经营的母子公司之间、分公司之间等的交易.采用这类条款的信用证.属于授权经营.风险可以控制.否则.出口上面临货款两空的危险。防范这种风险的最简单办法是坚决不接受这种条款的信用证.但由此也可能失去了一桩有利可图的贸易机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这种简单化的处理并不可取。因为从商务角度考虑.开证申请人提出这类条款也是希望提单径寄自己.以便在办理转口手续时能先行提取货物。但是.也不排除不法商人利用信用证中“提单径寄开证声请人”条款进行诈骗。

所以如果出口商接到有这类条款的信用证.最好是立即电洽开证申请人.要求修改此条款.

全套正本提单仍交银行议付.而将副本发票、副本提单等单证直接寄开证申请人.由此在货物早于提单抵达港口时办理凭开证银行加签的提货担保向船公司提货。这样.既保证了受益人的权益.

也使开证申请人能提前提货.同时.由于开证申请人办理提货后.不论单据今后有无不符点.开证申请人都不能提出拒付要求.这对受益人更是多了一层保险。

三、日常工作中常见应注意的风险防范

1)FOB条款下结汇的风险的防范

FOB条款下.运输合同一般由境外进口商与国外契约承运人签定货物运输合同.契约承运人又会指定国内的货代公司作为其装货港代理。而出口商一般也将货物的托箱、报关报检等业务委托给

装货港代理来做。这是作为装货港的代理就与贸易中的契约承运人、出口商均产生了代理关系.其关系如下:

与契约承运人:接受其委托负责安排在装货港接受出口商的货物.安排货物装船事宜.货物起运后按照指示将提单转交出口商。向契约承运人收取代理费及海运费。

与出口商:接受其委托安排货物拖箱、报关保检等出口相关事宜.向其收取拖箱、报关报检、码头费用等。如有其他费用.双方再行约定。

信用证条款下.FOB贸易合同双方应详细约定权利义务.货物交付.提单签发等条款.力求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信用证软条款出现而结汇不成。

2)汇率波动对出口结汇的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汇率风险是指在持有或运用外汇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汇率风险产生于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一旦涉及货币的兑换.就不可避免的产生汇率变动的风险。根据和讯网2010-11-26资讯.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为665.42元.自汇改重启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已超过2%。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企业更应该关注汇率波动带来的结汇风险。

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目前主要有针对出口企业的远期结汇、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及出口到非美元区尽量使用美元等。合理使用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不仅能使企业规避因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还能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谈判时.应将人民币升值即汇因素考虑在内与外方进行谈判.以掌握主动权;签订合同后.可以叙做远期结汇以锁定汇率.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发货后.应利用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这样既可融资.又可防范汇率风险;非美元贷款后.利用远期售汇或外汇买卖锁定汇率风险;尽可能选择非美元货币进行收汇。

四、总结

在目前世界一体化.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的趋势下.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与交流正逐渐加强.怎样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突破发展.防范好出口结汇风险当时是一个关键环节。各国经贸交往日趋密切.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会”这些“游戏规则”.而且.还要在贸易风浪中.对“游戏规则”运用“游刃有余”。前文已分析了在汇付、托收、信用证结汇方式下会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所以.在这样一个大经济环境下.出口商必须关注世界经济的变化.尤其必须关注与自己有贸易往来的国家的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对方银行及进口商的经营状况。只有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预测风险存在的可能性.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 某某 【摘要】国际贸易极其复杂,加之国际欺诈活动时有发生,若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怎样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是能否顺利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重要环节。为此,有必要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常见陷阱进行研究。 【关键词】:国际贸易合同陷阱诈骗防范 随着自身的实力和国际事业的扩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都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部从事出口业务,逐渐减少对贸易公司的依赖。然而由于缺乏经验,往往很难识破国外买家或者货运代理的欺诈手段,从而上当受骗。 一、国际贸易常见诈骗与陷阱 (一)对于国内企业与国外买家做生意时可能踩中的陷阱有很多:陷阱一:国外买家要求赊货 现在由于生产力过剩,很多企业一见到外商要货便头脑发热,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隐藏的风险。有些买家让企业赊货品,货品卖得出再给钱,卖不出就积压着,把风险转嫁到企业身上。 陷阱二:买家隐瞒申请破产保护的事实 有些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把货物运出追讨不到货款,经过调查才发现买家根本无还款能力。但由于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企业根本无法控告这样的卖家。 陷阱三:企业需小心有部分买家会在签订合同后,更改信用证的条款,比如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 陷阱四:买家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把货物提走。 (二)合同“陷阱”有: 1、贸易术语陷阱 贸易术语一般虽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但它并不是决定买卖合同性质惟

一的因素。例如,交易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以货到约定的目的港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货不到不付款”;又如交易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卖方限某年某月将货运抵约定目的港,否则,有权拒收货物”。显然,按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尽管使用了CIF贸易术语,但都不是装运合同,而属到达合同的类别。在这里,支付时间和到货时间决定了合同的类别。由此可见,决定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避免在买卖合同中出现与贸易术语含义相抵触的规定为了避免在履约中引起争议,买卖双方一旦约定了某种贸易术语,则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就不能约定与该术语相矛盾的内容。 2、品质条款陷阱 案例:据悉,3月份以来,我市共进口煤炭3万余吨,其中大部分煤炭品质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涵盖固定碳、发热量、挥发分、灰分等主要指标。一些进口煤炭合同中,对品质指标的表述不规范,仅有数字指标,并未列出产品的状态说明,导致检验检疫部门无法判定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另外,几乎所有进口合同中都无索赔条款和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的降价条款,导致品质不合格时难以索赔或结算,使我方企业白白蒙受损失。对此,有关部门建议,企业签订煤炭进口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用语的规范性,技术指标要表述准确,检验、索赔、仲裁等重要条款确保齐全。 对一种商品同时采用几种表示品质要审慎凡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时,一般不宜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表示方法,特别是同时采用凭规格和凭样品成交时,会给履约造成困难。因为卖方的商品,既要符合约定的样品,也要与规格一致,要做到两全齐美,有时确不容易。有时在进出口合同履行中,外方要求我们在明确写明了规格之后,又要求提供样品,如果我们答应寄出样品后,这将导致合同的变更,即凭规格交货变为了凭样品交货,在今后的履行中将处于被动的局面。所以,即使我方在订立规格后愿意寄出样品时,应明确说明仍以规格为准。 对某些商品可以约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为了避免因交货品质与合同规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毕业论文)

当前金融改革风险与防范策略 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 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巳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现代金融改革包括放开国家对外汇的管制、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纷纷上市、放宽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政策等等,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多样化的。 1. 金融风险巳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撐,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 2. 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_李洁

市场论坛MARKET FORUM 问题研究 2010年第3期(总第72期)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李 洁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3) 【摘 要】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单据之一,正确规范地使用海运提单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利益,但是在业务中由于实际情况的需要,往往产生一些提单的非正常使用,这些都造成了提单使用中的各种风险。文章就将对这些风险做出分析,并 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海运提单 风险 防范措施【中图分类】F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777(2010)03-0096-02 【收稿日期】2010-01-08【作者简介】李 洁(1983-),女,江苏淮安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助教,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海运提单(Bill O f Lading ,B /L )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托双方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同时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的U 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虽然对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的要求有所放松,但其仅仅是降低了“相符”的标准,并未放弃“相符”的原则,因此,在UCP600下,提单使用仍然存在着各种风险。文章将对提单的风险做适当分析,并提出有关的防范措施。 一、无提单放货的风险与防范 (一)无提单放货的风险 提单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正常情况下,收货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办理提货。然而在实际业务中,在与韩国、日本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货物先于海运提单到达的情况时有发生,严格凭提单放货可能导致压货、压船、压舱、压港,不仅不利于生产流通,还可能遭遇货物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收货人往往会提供一份银行保函,要求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再补交提单。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取得货物的不一定是真正的买方,有被冒领的可能性,也有承运人偷货的可能。因此,一旦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就有可能造成误交,从而侵犯了正本提单持有人的货物所有权。 (二)防范措施 就承运人而言,应严格手续防止货物被冒领,要认真审核银行和收货人所盖公章是否真实,防止手续不全以及伪造印章的情况出现。同时,对保函的接受要慎重,以便在保函项下 发生损失时易于协商解决。 就出口商而言,应确认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出具的保函上必须保证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合都可及时向议付行议付。防止收货人以银行保函获得货物,又在收到单据后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为出口商带来麻烦。同时,应尽量由出口商自己安排运输,选择可靠的承运人,并及时掌握船舶航线。一旦发现其承运人改变航线秘密盗卖,可立即报警国际海事局,查该船去向,扣留该船只,并限其交出货物。 二、倒签和预借提单的风险与防范 (一)倒签和预借提单的风险 实际业务中正常使用的提单一般都是已装船提单,即在货物全部完成装运后,由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签发日期应该是货物实际完成装运的日期。若提单上所显示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即构成“倒签提单”。之所以会出现提单倒签的现象,往往是由于托运人无法按信用证规定的时间装船,如果按实际日期签署提单,便会造成单证不符,影响结汇。为了达到单证相符的目的,托运人往往要求承运人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时间填写。若承运人在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便构成“预借提单”,即在货物装船前被托运人“欲先借走”的提单。之所以出现提单预借,往往是由于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无法完成装船,托运人为了取得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单据,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提单,以利于结汇。 对于倒签提单,收货人可能基于以下两点拒绝收货:一是在订立合同时货物行情看涨,在货物运抵后行情却看跌,无利可图,甚至有亏本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急于想甩掉包袱。 — 96—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综合案例分析(11外贸班)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1.我国内A.S.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达成一笔交易。在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有关装运条款的规定为:“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Doha by steamer not over l5 years Of age,not later than 31st May,1994。”(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轮船从中国港口装运至多哈,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5月31日前。) A.S.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要求于5月15日装运完毕。5月16日即备齐所要求的各种单据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行审单后提出:信用证规定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轮船装载,必须落实本条款,应找轮船公司出具证明。A.S.进出口公司即与外轮代理公司联系要求出具船龄证明,但外轮代理公司不同意出具,理由是A.S.进出口公司在托运单(Shipping order)上并未要求如此条款,而且该轮系第一程船,在香港转运,实际第二程船能配载什么样的船,多少船龄的船,目前无法了解。A.S.进出口公司将上述情况与议付行研究,议付行人员认为信用证要求必须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船装运,明显与证不符。最后由A.S.进出口公司出具补偿保证书,由议付行于5月17日向开证行寄单,在面函上提出其不符点内容及“凭担保议付”的字样。单据寄到开证行,开证行于5月23日即提出:“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第x X x x号单据已收到。议付行面函所提出的不符点不能接受,单据暂代保管,请告单据如何处理。” A.S.进出口公司邀请有关专家对本案情加以分析,经研究认为:在议付当时出具不符点的补偿保证书,“凭担保议付”的作法是错误的,信用证虽然规定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船装运,但未规定有关落实该条款的单据。对这样非单据化的条款,受益人可以不予理睬,所以说原单据仍然是单证相符。受益人与议付行不但没有依据UCP600的相关条款据理力争,反而自己主动制造单证不符的说法,向开证行“表提”寄单,请求开证行通融接受,做法是错误的。 A.S.进出口公司正准备根据上述分析向开证行申述单证相符的意见时,5月25日又接到开证行来电称:“5月22日我行接到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的你方单据,根据议付行面函提出单据的不符点情况,我行即与申请人商洽,结果申请人无法接受单据,故我行于5月23日即电告你方不能接受单据,并且我行在随后审核单据时发现,在你方提交的单据中,商业发票中的商品名称与信用证中的商品名称不符。信用证规定:‘Canned Bamboo Shoots’,而你发票为‘Canned Bamboo Shoots Shredded。’请速告对单据处理意见,现暂代保管单据。” A.S.进出口公司即查核原单据留底,发现发票的品名确实比信用证多了“Shredded',,信用证规定的品名为“竹笋罐头”,实际货物的品名为“竹笋丝罐头”。A.S.进出口公司有关人员当时认为信用证品名属于统称,发票和其它单据如按实际货名名称出具并未超出信用证规定范围。如果按信用证规定品名出具单据,而商检局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又只能按实货名称,不会同意按信用证规定的名称出证,又会造成单与单之间的不一致。所以当时决定按实货名称制单。 A.S.进出口公司最后经研究决定,于5月26日立即通过议付行向开证行补寄正确的发票,同时向开证行申述关于“由不超过15年船龄船只装载“的所谓不符点的异议。 6月2日开证行又来电提出:“你方5月26日补寄来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之更正发票,虽然已收到,但你方于本信用证规定的5月25日前交单的有效期之后寄单,该证已过期失效,我行无法处理信用证超过有效期后寄来的单据,单据仍在我行暂时代为保管,速告如何处理。” A.S.进出口公司再三研究也毫无结果,因为信用证已过期失效,补寄去发票也解决不了问题,最后只好同进口商商洽,以降价10%而结案。 请回答: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朴丽 【摘要】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收汇的安全。托收程序简便,手续快捷,受到外贸人士的青睐。但由于基于商业信用,出口商承担很大风险,若没有有效的防范措施,很容易使货款石沉大海。 【关键词】托收 D/P 风险防范措施 The Research about Risk and Prevention of Exporters under the Collection of D/P Piao Li 【Abstract】Which payment term to choose makes a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safety of getting the payment for goods. Collection’s proceeding is sample and shortcut. So many merchants would like to. But it is a kind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which is on the base of commercial credit and contains bigger risk for the exporters. Thus effectual prevention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take back the payment. 【Key words】Collection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Risk ; Prevention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率占80%-90%左右,而剩下的则是使用汇付、托收等方式。这与发达国家的情况正好相反,他们使用汇付、托收等方式的比率高达80%,而使用信用证方式则不到20%。令我们不解的是,我国使用比较安全的信用证却使我国出口收汇中的应收未收账款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坏账率占出口总额的0.25%-0.5%,而我国出口贸易中的坏账率占出口额的5%。这是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出现这种反差是为什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讲解学习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一)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在国际贸易中,我们的交易对象五花八门,交易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特别重要。我国一向坚持“重合同、守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这里的信用就是我们所讲的资信。它一般包括对方的经营能力经营作风和资信状况。例如,卖方是一家注册资金仅有几万美元的小公司,如果在交易前,我们掌握了这一重要的信息,我们是不敢轻易签订几百多万美元的进口合同的,即使签了合同,我们也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在与客户达成交易前,必须做好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不仅如此,资信调查工作应该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对客户做动态的跟踪调查,以防不测。(二)提高涉外业务人员的素质,防止上当受骗我国外贸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人员繁杂,很多外销人员上岗前根本不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所涉及的面广、环节多、风险大,远比国内贸易复杂,所以从事涉外业务的外销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外经贸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从交易前的客户资信调查到磋商时合同条款的措辞,有关合同成立的条件,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线、船龄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等等。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还会涉及到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

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等。作为涉外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国际贸易知识,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杜绝上当受骗,但是至少可以在上当受骗后,及时发现问题与可疑点,及时追查,以便尽早妥善处理,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来说,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要随时提高警惕,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以防上当受骗。(三)外贸企业必须建立高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上面已提到,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的面广、线长、环节多、风险大,公司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从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货物状况、货款收付情况进行监控。对出口合同,应做到货物发运后,及时制单结汇,随时跟踪货款情况,一旦发现应收未收的情况,应尽早查明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做到早发运,早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对进口合同,应做到及时掌握船货的动态,特别是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更应密切注意,做到货款付出后,能安全顺利收货。目前我国一些外贸企业存在着外销、制单、结汇脱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将进出口合同中的一系列问题统一由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这种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脱节现象也可通过必要的改革措施,由外销人员一手完成,加上监督

金融毕业论文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1)网络金融前提下的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致使的技术 风险以及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致使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一)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节制工作均 是由电脑程序以及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 以及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首要的技术风险。这 类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不肯定因素,也 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袭击,和计算机病毒损坏等因素。依据对于 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于金融业酿成的损失最大。网上*客的袭击流动能量正以每一年一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应用 网上的任何漏洞以及缺点非法进入主机、盗取信息、发送假冒电 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分散与传染,传布速 度是单机的几10倍,1旦某个程序被沾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 络也很快被沾染,损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 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致使整个网络的瘫痪,是1种系统性风险。 (二)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展开必需选择1种 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持。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 的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 容性差致使的信息传输中止或者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 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于后进、网络过 时的状态,致使巨大的技术以及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于传统金 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致使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本钱

上升,但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体的市场,乃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二.业务风险 (一)信誉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整实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服务方式拥有虚拟性的特色,即网络金融业务以及服务机构都拥有显着的虚拟性。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利用可以实现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络银行等网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网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应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者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1切业务流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形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以及建筑的首要性大大降低。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产生联络,这使对于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誉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于称,从而增大了信誉风险。对于我国而言,网络金融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誉体系的不完美而致使的背约可能性。因而,在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轨制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誉状态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于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用观望态度的1个首要缘由。 (二)活动性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足客户兑现电子货泉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与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有关。发行的范围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泉或者清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由于目前的电子货泉是发行者以既有货泉(现行纸币等信誉货泉)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条件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

浅谈电放提单的应用与风险防范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浅谈电放提单的应用与风险防范 张宝顺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提单作为对外贸易结算的重要单据之一,已在实际 业务中使用多年,现已成为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为规范提单的使用, 与之有关的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就又有三个:即(1)海牙规则(Hague Rules) (2)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3)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其作用也在 许多教材和论文得到广泛论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普及和集装箱运输技术的进步,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已不能与之适应,国际贸易界亟需一种快捷的方式取代传统冗 长的结算方式。“电放”提单以其方便与快捷的优点在贸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 一、“电放”提单的概念 “电放”(telex released,released B/L by telegraph,surrendered on)是电放提单、电子放单或电子放货的简称,目前在航运界对此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有以下解释:1。“电放”是指货物先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用而先行提货,而要求卖方至电船公司,凭这个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2.“电放”是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二、“电放”产生的背景 我们知道,在传统的结算方式和运输方式下,在货物装船、船公司签发提单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传递单据,收货人必须付清所有应支付费用,方能取得正本提单然后在卸货港取得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提取货物。 “电放”提单的流通,是起源于近洋航线的。因为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托收方式下,单据要经过通知行(托收行)和开证行(代收行)不少于14天的工作日,加上单据在途时间,很难在短期内到达收货人手中。在远洋航线中时间由于比较充足,这个矛盾不算突出。,但在近洋航线运输中,船舶航行时间,从上海港到香港2-5天,日本2-3天,釜山2天,新加坡7天左右。而托运人将货物装船结束到取得提单再送银行议付,一般情况需3-5天,再加上银行工作日和邮程,即使效率再高,近洋地区的收货人也很难在一个星期内收到全套单据,如果在某一个环节发生延迟或差错,时间就会更长。这样就出现了货到卸货港后,收货人不能及时提货的情况,如果遇到行情变化,收货人可能损失惨重。由于近洋运输时间基本上都短于单据流通时间,因此收货人要求不通过银行直寄正本提单而就是为了能及时提货,避免造成延期提货。从平等互利的角度看,收货人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买方资信情况良好,在做好安全收汇的准备工作后,直寄正本提单是可行的。而“电放”提单的速度比直寄正本提单还快,收货人的保障更高,在买方市场情况下,“电放”提单就应运而生了。 三、“电放”的使用 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见附件)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如果船公司还没有正式出正本提单,那么就让托运人(这里是你们的工厂)向船公司申请做“电放”,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向船公司出具“电放保函”。 如果正本提单已经出来,也可以办理“电放”,所不同的是需要将全套正本提单如数退还给船公司,其它手续与前面说的一样。 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 (一)不签发任何提单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出口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出口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王钦朋 摘要: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战争、危机、和平与发展之后,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一个以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和国际经贸活动日益深化为重要特征的新的时期。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加入WTO的新环境下,市场竞争已经突破了国界,将整个世界融为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在这种大的形势下,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国际贸易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由此衍生的出口业务风险问题就相应而出,本文将从出口谈判订立合同、结算方式和货物运输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国出口业务面临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国际交流;出口风险;防范措施 Export business risks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QinPeng Wang (13 IT 1,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ShengDa College of Economic & Trade Management)Abstract:After experiencing more than a century of war, crisis, peace and development,Human society has entered a new era,A growing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ctivities as an important feature of the deepening of the new era.Under globalization, driven by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in the new environment,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has broken through the national boundaries, will melt the entire world for a unified market.Under this situation, to explore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However, the export business risks derived therefrom out accordingly, this article will export contract negotiation, settlement and cargo three aspects to elaborate the issue of China's export business is facing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International exchange; export risks; precautions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领导人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开放政策,极大地将世界国门打开。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贸易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息息相关。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是,发展过快的乐观数据的背后同时也隐藏了一些岌岌可危的问题,如何应对这背后的风险,是我们在进行出口业务中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谈判订立合同阶段的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商务谈判中,进出口双方就某些利益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有时,一个细微的变化可能造成企业财产的大起大落。但是,在正常的商务交流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通常会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务谈判中的人员风险

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及其防范

对策与战略 摘要: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以美元为本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导致了浮动汇率制对固定汇率制的取代。汇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同时在社会政治、经济,甚至是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频繁且大幅度波动。汇率的不稳定给外贸企业带来了汇兑风险、经营风险等,所以外贸企业应相应地采取控制汇率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汇率;外汇风险;防范 Abstract:U.S.dollar-based Bretton Woods system was established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Its collapse cause the 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 to replace the 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Exchange rate is determined by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At the same time,frequent and wide fluctuations of exchange rate i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ocio-political,economic, natural environment factors.Instability in the exchange rate bring exchange rate risk,operational risk,etc.Therefore,foreign trade enterprises should take measures to control exchange rate risks accordingly. Keywords:exchange rate;foreign exchange risk;prev ention 国际贸易业务中,商品和劳务的价格通常用外汇或国际货币来计价,大约70%的国家采用美元,所以外贸企业在业务中不可避免地要收付大量的外汇或拥有以美元表示的债权和债务,在近年来由于加息潮、降息潮及人民币升值压力等因素,引起频繁且剧烈的汇率变动,使外贸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持有或运用外汇时,面临着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此,如何通过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来保障外贸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果,已成为外贸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外汇风险分析 我国自2005年7月21日宣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浮动的幅度逐渐加大,人民币汇率形成新机制意味着汇率频繁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将是外贸企业必须面临的现实。 外汇风险是由汇率变动引起的,而汇率的决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经济活动中有许多因素对汇率的变动发挥作用,这些因素主要有经济增长率,国际收支,货币供给,财政收支,通货膨胀率,外汇储备等等。特别是现实中我国的经济结构、进出口结构、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再者人民币还不能完全自由兑换,这些因素均加大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性。从国内外经济形式来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将会持续扩大,升值趋势依然明显。一方面,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国际收支顺差将继续增加。尽管国内经济高速增长,但受到社会保障、教育以及体制方面的约束,国内需求提升乏力,加大出口是消化国内产能的主要方式,贸易顺差的扩大必然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对我国持续施加升值压力。欧美等国为保护本国利益或转嫁国内危机,通过各种途径要求我国放宽汇率波幅,加快人民币升值步伐,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人民币的汇率很难维持小幅微升的走势。因此,未来的汇率风险程度还将有所上升,成为企业外贸活动中面临的首要风险。 二、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进出口贸易是典型的涉外经济活动,企业在外贸业务中不可避免地要收付大量的外汇或拥有以外币表示的债权和债务,故外贸企业受汇率变动的冲击非常显著和直接,汇率变动对外贸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汇率变化引发汇兑损失 在进出口贸易中,从合同订立到信用证的开立,到审证、改证,再到卖方装船发货,直到受益人向银行议付货款,期间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如果汇率变动,直接产生汇兑损失。当外汇汇率上涨,进口商支付既定的外汇需更多本币,进口商受损。当外汇汇率下跌,出口商收入既定的外汇结汇后获得更少的本币,出口商受损。另外,由于资本项目下外汇管理仍实行较严格的核准制度,并根据项目进度而定,不允许提前结汇,对外商投资企业未结汇资金也会产生外汇资本金的汇兑损失。 2.汇率变化导致业务量变动引发经营风险 对出口企业来说,如果本国汇率上升,坚挺的本币使本币不变的外销价骤升。倘若国际市场上此商品价格需求弹性较大,出口商的外销量就会锐减,进而导致企业收益减少。反之,如果对进口企业而言,本币的疲软使外币不变的内销价骤升,增加其进口成本,如果国内市场此类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进口商内销量减少,相应会导致企业盈利的减少。 3.汇率变化导致企业账面出现损失 每个经济主体都会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来反映其经营状况,同时每个企业的账面资产不仅有本币而且有外汇。这样,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就要将不同功能货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统一折算为所在国货币来表示,使其具有统一性与可比性。这样,由于这两类货币间汇率的变动,资产负债表中某些项目的价值也会发生变动。具体表现在,企业拥有的外币负债由于外币汇率上升,而使 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及其防范 □汪琳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70) 242 特区经济Special Zone Economy2009年12月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合同示范文本)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合同 示范文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2286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合同示范文本) 在签定外贸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部都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在合同中明显设置戍隐含许多“风险条款”,因而,如何充分利用“风险条款”,有效地规避风险,就成为买卖双方在签定合同时须慎之又慎的关键所在。 下面先举两个例子: 实例一: 1994年,某省粮明化工厂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通过蓝天公司分批从该国王牌公司引进280万美元的化工设备,在商订合同时,精明化工厂为协调配套设备资金及建设情况,在合同装运条款中加列了“卖方在装运前内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装过”的条款。卖方对此无异议,并如期签定了合同,日后,卖方按合同变求开始备货,在首批货物中,30%为外购货,70%为自己生产的产

品。完成备货后,王牌公司向蓝天公司发出装运通知,但是,精明化工厂以配套资金没有到位,附属设施没法开工为由,拒绝卖方发货。 后经多次协商,精明化工厂同意在王牌公司同意支忖每年2万美元仓储费的前提下,接受第一批货物。鉴于当时当地化工市场的情况,为避免损失,精明化工厂不再同意接受后几批的货物。最后,该合同以精明化工厂另外找到新的买家,才得以继续执行。 案例二: 1990年,某地一进出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合同规定:品质为适销品质,以98%的纯度为标准,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支付方式采用远期汇票承兑交单,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资金融通。合同生效后两个月货到买力,对方以当地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原订规定低,黄曲霉菌累超标为由,拒收拾物。经查实,原货物品质不妨碍其销售,对方违约主要是由于当时市场价格下跌。后经多次商谈,我方以降价30%完成合同。 从上述两个案例中不难看出。有的合理巧妙地利用了“风险条

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的论文开题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的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题目: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信用卡作为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为简便、安全、快捷的一种信用消费工具,不仅引发了金融消费方式的革命与创新,更为推动推动金融经济向更为广阔的领域发展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在我国信用卡产业参与金融全球化态势下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和深入研究信用卡的发展历史的同时,更需要分析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所产生的背景、信用卡业务经营中的安全风险和强化信用卡安全监管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使我国信用卡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就必须着眼于实际、综合分析,并阐明观点、提出建议。 在上述背景的前提下《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应依据国内外的相关资料,在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产生于金融领域中的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金融创新产业,通过分析不同阶段的信用卡发展状况及其水平以及未来发展的前景,通过比较中外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过程,深度剖析信用卡的安全风险,并提出保障信用卡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信用卡安全机制提出了发展思路。 二、选题依据 1. 与选题相关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虽然信用卡业务在国内起步较晚,但在国外信用卡产业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对于信用卡业务的研究也有比较深入的见解。xx年, 1 / 8

美国戴维h布泽尔在其《银行信用卡》中队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对美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经营与管理进行了权威的分析与介绍,并提出了一些其所在的弊端。xx年美国戴维s 埃文斯、理查德斯默兰在《银行卡时代消费支付的数字化革命》中总结信用卡支付产业的发展教训,分析了制度与技术聚合而起的新经济对支付产业的深层影响,解释了信用卡产业的影响魔力。相比较国外的研究,陈建在《现代信用卡管理》〔xx〕、尹龙《信用卡业务管理与监管制度发展》、毕曼《中国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与回顾》〔xx〕等对于我国信用卡也务的风险与防范做深入的研究,但从国外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我国市场现状来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范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迫在眉睫的必然选择。 随着金融经济在金融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态势,以知识为载体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不断加剧,信用卡产业全球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信用卡市场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就必须成立独立核算、专门管理的信用卡业务中心,并实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加强发展信用卡监管原则,健全信用卡法律体系。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实用的风险防范与评价体系就是一个非常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2.与选题相关的参考文献 [1] 虞月君. 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xx年版 [2] 陈建. 现代信用卡管理[m]. 北京:中央财政经济出版社, xx 年版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中FCR的使用和风险防范1论文

国际贸易实务中FCR的使用和风险防范 (1)论文 [摘要]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惯例中,最常使用的国际货物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 B/L(Bill of Lading),对船东或船代来说,海运提单也是最重要的国际货款的结算单据之一。近几年,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货运单据FCR,并且用FCR代替信用证提单结算的情形越来越多。但是FCR和海运提单有很大的区别,而且使用FCR 存在着诸多风险,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是我们在实际外贸业务操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FCR 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 pt (FIATA Document)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代理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代理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代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 eipt)FTBL(FORW ARDERS THROGH BILLS OF 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代理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 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代理商代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

最新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风险及防范分析

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风险及防范分析 摘要:我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信用证是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业务是基于银行信用,为出口商提供融资及安全收回货款的保障,为进口商提供融资及安全收到货物。但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对进出口双方尤其是出口商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分析信用证项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研究出口商应对风险的方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措施 一、信用证的发展现状 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是我国常用的三大结算方式,对出口商而言,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虽然麻烦,但相比汇款和托收,信用证方式对出口商更安全、更能快速的收回货款。当前,我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大国,2014年全国进出口总额26433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3%。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的逐步增长,信用证的使用量在未来几年将会迅速增加。但目前,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局势的影响,国外一些银行的资信状况有待调查,另一方面我国虽然引进《UCP600》,银行在业务操作时遵循《UCP600》,但国内银行业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的办理信用证业务的人员并非专业人士,并不熟悉商业协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导致我国成为信用

证诈骗的重灾区,对我国出口商影响较大,也有损我国企业和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二、信用证的含义 2007年7月,国际商会重新修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次修订版本为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简称 《UCP600》)此惯例中信用证的定义为: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项安排,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项安排不可撤销,并由此构成开证行对相符提示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该定义强调信用证一经开出,除非各方当事人同意,否则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是应进口商要求开立给出口商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三、信用证的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 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收回货款的保障,出口商发货后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的银行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安全收回货款。相对于汇款和托收而言,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不再取决于进口商信用如何,而是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如何;二是不占用出口商的资金,为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出口商发货后即可制单结算,出口商只需要把单据交给出口地的银行,出口地银行审单合格就会垫付款项给出口商,出口商可以提前收回资金。如果出口商在发货前需要资金周转,可与进口商协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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