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重修工作流程

学生课程重修工作流程

学生课程重修工作流程

学生课程成绩不及格,或学生对某课程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课程重修。各次重修课程考试成绩均记载在学生成绩档案。在重修课程的报名、安排与实施过程中,教务处应加强与各二级学院的协调,共同做好重修学生的通知、报名和教学组织工作,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与重修相关的问题。

学生会工作流程

学生会工作流程 一、上交计划书:根据学期末所批项目,在活动开展前两周上交完 整的活动计划书,并附上一份详细的活动预算表。 注:1、计划必须规范; 2、计划原则上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如该活动为原计划中没有的,要求各部提前三周上交主席团, 等待主席团的审核。 二、准备会:要求时间为上交计划五天内,向办公室领取《学生会 活动备案表》及《学生会海报申请表》各一张。 注:1、《学生会活动备案表》要求于当周交办公室并留档,当活动计划与先前有较大修改时要求另交一份活动计划,原计划作 废。 2、《学生会海报申请表》要求于前一周交与主席团,于主席团 签字认可交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安排。要求各部派人配合, 及时领取海报。无签字或不是由办公室人员交宣传部,宣传部 可以一律不承认。各部不得向宣传部私自借用海报用具出海报 或其他宣传品。此过程如出现操作失误追究个人责任,酌情在 学期考核中扣分。 三、活动准备:各部门自行对各自活动进行准备工作,如需其他部门 协助,或有邀请嘉宾等其他困难,请于活动前一周部长级别例 会上提出,由主席团统一安排。请各部长对部员在其中的表现 酌情打分,并给予详细记录。

四、活动现场:按照计划各部自行安排活动,其他兄弟部门如安排配 合,请给予全力配合。请各部长对本部部员在活动现场的表现 进行记录,并打分。对于其他部门表现突出者也请给予一定记 录。协助部门也可以看成是一次小活动对部员进行考核。五、总结会:要求在活动结束的三天内召开此会,参与人员与准备会 相同,望在此会上,办公室及部门都要做好一定记录,积极 做好总结。 注:1、活动简报、总结及照片在活动结束五天内交办公室,于当周内结清有关费用。 2、简报、总结原则上要求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交与 办公室存档,记入学生会部门活动档案。 3.、随总结另需上交一份本活动的部员评定,此评定直接交主 席团。 商贸学院学生会

哈尔滨学院关于加强重修生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哈尔滨学院关于加强重修生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院字[2004]35号 重修是指对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期末(结业)考核中成绩不及格者,由学校统一安排的重新学习某门课程的教学活动。课程的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主要教学形式之一。为了加强对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重修时间 学生在某一学期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时,安排在下一年级同一学期进行重修。 二、重修方式 根据每门课程的重修人数,可安排为教师辅导和组班教学两种形式。 三、重修教学安排 1.重修的要求原则上按教学大纲进行。同一名称且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重修学生人数达到20人以上,可以组成重修班(单班以20-50人为宜),组班后由重修任课教师对授课作出统一要求。组班重修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安排授课时间,教师应编写好重修课程教案即《教学日记》。 2.重修学生人数在20人以下(不含20人)的课程,安排为教师辅导教学。由二级学院指定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采取集体或个别辅导答疑的形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可根据重修人数确定辅导次数,一般5人以下的课程,每学期三次,每次2 学时;6人-10人的课程,每月一次,每次2 学时;11-19人的课程,每月两次,每次2 学时。各院(系)务必于开学后第一周将重修生辅导计划报教务处。 3.非组班重修的学生以院(系)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重修笔记本》,教师应填写好重修辅导的《辅导日记》,每辅导一次必须在学生《重修笔记本》上签字。学生的重修记录、练习、作业等均在《重修笔记本》进行。 4.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重修教学,无故不参加者取消重考资格,按重考不及格处理。 四、重修考试及成绩认定 1.重修课程考试,一律单独组织进行。重修结束后,任课老师的《教学日记》、《辅导日记》,学生的《重修笔记本》应提交教务处确定。重修学生凡缺课三次以上或缺做作业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重修考试。 2.按照学校课程学习成绩计算方法,重修成绩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华北理工大学15-16春重修班及自修通知

2015-2016学年春季重修班及自修重考通知根据我校学生不及格情况、校区及本学期课程设置情况,现将本学期重修班 及学生自修重考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班安排 1、重修班开设课程清单: 本学期将针对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开设重修班,相应校区的学生可直接参 加重修班进行修读,课程清单见下表。具体课程上课时间安排第五周周五(4月 1日):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重修班课程一览表 序号开课学院课程号课程名开课校区预计开设课堂数 1 机械学院H03010 工程图学主校区 1 2 机械学院H03201 工程材料主校区 1 3 化工学院H04001 普通化学大学道 2 4 建工学院H05001 工程制图A-1 大学道 1 5 建工学院H05003 材料力学A 大学道 1 6 建工学院H05022 建筑力学A主校区 1 7 电气学院H11009 电路-1 主校区 1 8 电气学院H11302 自动控制原理主校区 1 9 理学院H19001 高等数学A-1 大学道 1 10 理学院H19001 高等数学A-1 主校区 1 11 理学院H19002 高等数学A-2 主校区 1 12 理学院H19003 高等数学B-1 建设路 1 13 理学院H19007 高等数学D 建设路 1 14 理学院H19013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主校区 1 15 理学院H19018 大学物理A-2 主校区 1 16 理学院H19022 大学物理B-2 大学道 1 17 理学院H19022 大学物理B-2 主校区 1 18 理学院H19037 软件设计基础VB 主校区 1 19 外语学院H20001 大学英语-1 建设路 1 20 外语学院H20003 大学英语-3 主校区 1 2、重修班重修程序: (1)重修班的课程,学生本人不用选课,教务处统一将未通过课程的所有 学生名单统一置入重修班,学生于第五周周五(4月1日)可在课表中查询具体 的上课时间地点,并按要求进行修读。

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教学工作情况,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一、重修对象 学生课程修读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1、缺课(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所在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课程(公共课、专业课、专业理论课、实践课); 2、专业课(含项目课程、专业理论及实践课)成绩总评未达到60分的; 3、公共必修课程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4、考试违纪、作弊、擅自缺考者; 二、重修形式 专业课程重修教学采用跟班重修,即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跟正常开课班级完成重修课程,如重修课程有变动的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进行重修。公共课重修由相关院系安排重修。 三、重修程序 1、由学院办公室于学期开学第一周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后交由辅导员; 2、凡接到辅导员通知后须重修的学生,在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重修申请提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填写《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院办公室,一份交学生,逾期均不予办理。 3、院办公室出具重修通知单后发放项目学习手册,并收取项目学习手册工本费10元,未办理重修手续私自找教师重修的视为无效。 4、学院办公室依据本学期的开课课程,安排重修学生跟随相应班级进行课程重修,如本学期未开设的重修课程进入到下学期重修安排,如因重修课程变更今后不再开设的课程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在本学期重修。 5、重修的学生凭重修通知单及项目学习手册与重修课程指导老师见面,跟随班级该课程进度按质按量完成重修。

四、重修教学管理 1、学院办公室安排重修后,学生无故不参加重修者或未达到重修课程要求的,均视重修不合格; 2、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给予两次重修机会,在学习年限结束仍不能合格的不予毕业; 3、每学期最多只能重修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每次重修均需办理重修手续; 4、学生历年累计有课程重修的,在学习年限结束后给予一年重修时间,仍不能合格的不再给予重修机会,以肄业形式办理离校手续。 5、在规定重修的期限内不办理重修手续者,该课程作不合格课程累计,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6、因转学、转专业、休学后复学或插班等原因确需补修相关课程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重修课程的成绩考核 1、跟班重修学生的课程考核标准与所跟班级一致,重修指导老师根据学生重修情况在项目学习手册上填写相关记录,教师工作量记录到年终额外工作; 2、学生在重修完成后将项目学习手册上交办公室,由任课教师将成绩报送院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在学生原所在班级登录成绩,在其实际成绩旁用红笔记载重修成绩,并标注“重修”字样。 3、重修成绩的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5分,第二次重修合格者成绩一律以60分记。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学生营养餐工作流程及要求

普安县南湖街道三板桥小学学生 营 养 餐 工 作 流 程 及求 南湖街道三板桥小学 2016年3月1日 普安县南湖街道三板桥小学学生 营养餐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收货环节

(一)、有领导参加并组织,严禁指派民工、零时工单独收货。(二)、验证 1、查验送货人身份证或公司委托书; 2、查验是否指定供货商家; 3、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明。 (三)、查验包装。看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潮湿、挤压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如有,则开包检查有无质量问题。 (四)、抽检。随机抽检部分产品看是否有质量问题。 (五八查验送货数量。一般控制在一周食用量。 (六)、清点数量。 (七)、存放。 1、存储设备合格一一房间相对封闭;隔离、通风透气;安放货架;离地、离墙;夏天有保鲜设备;安装摄像头;安排专人守护。 2、给每一格货架编上号。 3、存入时写明该批货物食用时间,发放时按照预计食用时间出库,保证先进先出不存货。 (八八留取样品放到指定设备内,编写上时间、批号,并销毁上次样品。 (九)、送货人、收货人、领导签字。 (十)、上锁。 二、发放环节 (一)、出库 1、坚持库管员进库取货,其他人员不进入。 2、坚持按照预计食用时间取对应货物。 3、交接人员检查外包装,更换问题货物;发货人员做好破损、更换登记,并将问题货物小心另外存放,报告领导请示处理。

4、库管员与收货人员签字。 (二)、烹饪环节 1、蔬菜烹饪前必须浸泡15分钟后清洗。 2、工作人员在清洗的同时检查蔬菜是否有问题,及时更换问题蔬菜 3、出锅时再次检查是否有问题。 三、食用环节 1、必须由班主任或老师带领学生领取,不得让学生单独领取。 2、学校、班级要为学生提供食用前洗手的地点和设施;指导学生食用前洗手。 3、老师或班主任发放时,一定要逐个、逐盒检查牛奶是否有问题。 4、班主任、领导陪同学生食用;指导学生以正确的方法食用。 5、陪同学生集中食用;最好在教室、食堂集中食用。 6、处理好垃圾。 7、填写好班级食用情况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或报告领导。 8做好防治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建筑大学文件 校字〔2014〕112号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 2014年8月18日 安徽建筑大学 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 为鼓励学分制模式下学生积极进取、独立钻研,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免听 1.免听是指学生申请选修某门课程,经批准后,可不参加正常听课,但必须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以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包括免听正常修读课程和免听重修课程两种类型。 2.申请条件和范围 免听正常修读课程的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3.0及以上,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的,可申请免听。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限为1门。 免听重修课程的学生,其已修课程未通过考核需进行重修,特别是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导致无法选课的,可申请免听。 校级公共选修课、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方可申请免听,申请免听课程的考核不得与已选课程考核冲突。 3.组织管理 (1)申请学生在严格核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范围后,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免听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开课单位汇总报教务处审批。 (2)通过教务处审批的学生获得免听课程资格。学生仍须完成该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并参加考试。 (3)免听课程一经确认,学生不得中途退出。 4.成绩管理 (1)免听正常修读课程的学生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获得学分,课程成绩和绩点据实记载。否则不能获得学分和绩点,应

学生工作流程示意图 学生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流程示意图 目 录 1、学生请假 2、学生缓交学费 3、申请走读 4、申请转专业 (1)、新生 (2)、老生 5、补办证件 6、学生各类证明材料 (1)、在校学生 (2)、已毕业学生 7、学生申请退学、休学、复学、 8、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比 9、勤工助学 10、助学贷款 11、学生违纪处分 12、学生撤销处分 13、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 (1)、招就办联系的招聘单位 (2)、系部联系的招聘单位 14、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1)、学生毕业离校 (2)、学生提前离校 15、学生综合健康保险理赔 备注:各项流程所需表格均可以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 1、 学生请假 请假条交副班长备查。 备注:请假跨节假日的按连续天数计算。 2、学生缓交学费 (每学年九月底由各系部汇总送学生处备案)。 资料存放:空白表格由学生处统一制定,存各系辅导员;学生按程序申请批准后,一式四份,一份交学生本人保管,一份交宿管中心,一份交计财处作免交住宿费凭证,一份

存系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由宿管中心汇总送学生处备案。) 4、申请转专业 (1)、新生 存各系,学生按程序申请批准后,6、学生各类证明材料 (1)、在校学生 学生本人及学院教务、财务、后勤处等相关部门。 8、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比 、 10、助学贷款

所需表格:《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生在校情况证明》 资料存放:表格由银行制定,存学生处,贷款成功后学生名单一份存学生处,一份存学生所在系。 、 12 、学生撤销处分 、 团委。 13 、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 (1 )招就办联系的招聘单位 理学生离校手续。表格一式一份,存辅导员。 (2)、学生提前离校(就业实习) 资料存放:部、招就办、教务各一份。 15、学生综合健康保险理赔

工作制度和流程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度及工作流程 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学生资助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教务、总务、政教等处室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为学生资助直接负责人,负责系统信息,及时上传资助对象,整理归档信息资料;宣传、贯彻资助相关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学生资助审核、上报、发放工作;成员在办公室主任协调下积极开展相关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瞒报、不漏报,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实行分层负责,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意义,让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工作流程: 一、申请程序 满足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1)农村、县镇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其能显示本人户别的复印件。 (2)家长所居住村委、居委开具的贫困证明。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无户口簿(身份证)的须由公安部门(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同时附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城市居民低保储蓄卡; ②《革命烈士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革命烈士子女证明材料; ③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④民政部门出具的突发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审核程序: 1、班主任先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核对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对触犯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纪律,不努力学习,生活不俭朴,在学校打架斗殴的学生,班级须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相应材料证明。 3、初步审核后,户口簿原件交本人带回,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将情况汇总后交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4、材料审查通过后,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后存档,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发放程序: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2、经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批复和资金到位后,学校将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对已申请了国家助学金,但中途开除、退学、休学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停发其国家助学金;其他违纪行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缓发其国家助学金。

毕业班学生重修通知

2015届毕业班学生重修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班学生(11级本科,12级专科)重修工作安排在本学期末进行,具体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1月14日,凡毕业班需重修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工作。 一、重修对象 截止2014-2015-1学期末,凡在校期间仍有不及格课程的毕业班(11级本科,12级专科)学生。 二、重修办理程序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需重修课程的编码以及可重修班级的课表。(查询方法:①登录“个人首页”的“教学计划”中可查到课程编码和学时学分。 2、在课程所在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室领取重修申请表后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课程。学部审批后,持申请表到财务处216办公室缴纳重修费用。 3、复印申请表。将申请表原件交回课程所在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室确认,复印件学生本人留一份作为重修报名依据。 4、重修课程人数10人以内时,该课程由学生自学后直接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课程人数等于或大于10人时该课程将单独开班授课,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开学后两周内通知,学生看到通知后填写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后将申请表复印件送达任课教师处,开始上课。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毕业生申请重修的课程总学分数不得超过45学分。(超过45学分的毕业生办理完延长学制手续后方有重修考试资格。) 2、差公选课学分者可以用专业技能证书(如:驾照,普通话证,会计征等)冲抵公选课学分,具体到教务处219办公室成绩窗口咨询。如既差学分也无冲抵学分资格证者请报名公选课重修,一门1.5学分,届时教务处将指定公选课课程考试。 3、重修选课收费标准:本科生100元/学分,专科生75元/学分。 4、毕业班重修考试预计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4年12月22日

高中学生管理工作流程

高中学生管理工作流程 一、学生未请假缺勤(包括上课、辅导、就寝、放假返校等) 工作流程: 班主任早、中、晚检查学生出勤,对未请假缺勤学生要立即联系家长及监护人通报情况,查清下落。 1、上课、辅导 (1)、任课老师上课、辅导前必须先检查班级学生出勤,对未请假缺勤学生第一时间要立即通知班主任。 (2)、寝室管理人员晚上查寝,对未请假缺勤学生要立即通知班主任。 班主任得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家长,通报情况,问学生下落。若家长知道学生下落,问清缺勤原因,让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若家长不知道学生下落,让家长协助寻找,并上报政教处,由政教牵头,班主任发动学生,学校、家长共同寻找学生下落。 2、学生放假返校 班主任要在返校规定时间检查学生出勤,对未请假缺勤学生要立即联系家长及监护人通报情况,要求家长及监护人查清学生下落。并上报级段主任、政务处。 二、学生玩手机、考试作弊等应给与留校察看处分被查处的 工作流程: 1、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向家长通报情况,办理离校手续,由家长将学生领回反省、写认识。 3、班主任通过电话告知家长学生停课日期。 4、反省完毕,家长偕学生带上学生认识到政教处办理违纪处理手续。 5、政教处出具证明,学生方可入班。 三、学生严重违纪应给与劝其退学处分的 工作流程: 1、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向家长通报情况,办理离校手续,由家长将学生领回。 3、学校正式处理意见出来后,由班主任通过电话告知家长学校处理意见。 4、若学生家长不同意学校处理意见,班主任可告知到政教处反映。由政教处按 学校规定处理。

四、学生打架、校园欺凌事件及其它重大安全隐患处理 工作流程: 1、班主任或现场老师制止、并上报告学校。 2、政教处、年级段、班主任立即介入。以政教处为主,一方面,做好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升级,伤者送医院,另一方面,调查事件起因、经过等情况。年级段、班主任配合。 3、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通报初步调查情况,以学生安全为主,办理离校手续,由家长将学生领回反省。 4、若事情严重已报警,由警方通报情况并处理,学校协助处理。若事情不严重,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由政教处牵头,通报调查结果,进行调解。 5、政教处将事件起因、经过、产生的后果对学校进行汇报,由学校研究处理意见。 6、学校正式处理意见出来后,由班主任通过电话告知家长学校处理意见。劝其退学处分或勒令退学处分的学生不在返校。其它处分的学生,由家长偕学生带上学生认识到政教处办理违纪处理手续。政教处出具证明,学生方可入班。 注:在事情的处理过程中,班主任不得让涉事学生进班。

学生处一日常规工作流程

长葛三高学生处工作人员一日常规工作流程时间段任务具体要求 起床、早操5:30—6:10 1、寝管督促学生 起床 2、教学楼开门 3、检查学生和班 主任到位情况 1、5:30起床铃后寝管到所在楼层宿舍督促学生起床、梳洗。 2、早上5:30打开楼道门(姜鹏)。 3、一楼寝管老师在上操铃后立即锁门,把迟到的同学集中 到教学楼交给值班老师(王可)。 4、检查早操班主任到位情况、队列及班级口号,每天有记 录。如遇天气原因不出操,到教学楼检查班主任到位情况(刘 小兵)。 早读 6:10—7:00 明确任务 1、总结昨天工作、布置今天的任务,每天5分钟。(姜鹏) 2、所有人员6:30—6:50去餐厅吃饭,门落锁。 课间(上、下午)1、到楼层厕所检 查违纪 2、楼层学生违纪 监控 1、课间到二楼和四楼厕所检查抽烟及防止学生其他违纪, 每层每次2人。 2、确保课间达到“三不”(不追打、不乱抛乱扔,不迟到)。 并随时做学生的思想、安全教育工作(王鹏飞、刘小兵、王 可、王楷)。 课间操9:40—10:10 1、做操或集会 2、卫生保洁 1、课间操班主任到位和学生迟到检查(刘小兵)。 2、课间操时间班级滞留人员和班级电棒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并做好记录(王楷、王鹏飞、王可)。 三餐1、餐厅值班 2、教学楼值班 3、学校门口及校 园内值班 4、塑胶跑道运动 场值班 5、卫生检查 1、一日三餐在餐厅一楼值班,组织排队,防冲突,教育学 生文明就餐、不浪费不往桌上倒饭。开餐开始值班,截止时 间:早餐7:20,午餐12:20,晚餐17:25(杨晓龙)。 2、教学楼前值班,学生不准往教学楼带饭,不定时去楼层 检查班级滞留学生违纪情况。(王可)。 3、在学校门口防止学生夹带饭菜、香烟、充电器等违禁物 品,无关人员远离校门口,监督门岗值班情况(王楷)。 4、车棚所在的东路,防止学生跳墙及隔墙购物(刘小兵)。 5、运动场不准学生吃零食,防男女生非正常接触、玩手机、 打架、抽烟(王鹏飞)。 备注:1、第2、3、4、5项时间延续到预备铃响。 2、午餐和晚餐,值班老师提前20分钟吃饭。 午休12:50—14:10 督促、巡查 1、12:40在教学楼下督促学生进入楼层进行午休。 2、12:50检查年级主任和值班班主任到位情况。 3、13:00—13:20上楼巡查学生午休情况。 备注:午休值班要排班,每天2人。 课外活动17:40—18:10 1、安全 2、有序 1、在学校门口防止学生夹带香烟、充电器等违禁物品,无 关人员远离校门口,监督门岗值班情况(王楷)。 2、教学楼前值班(王可、杨晓龙)。 3、运动场不准学生吃零食,防男女生非正常接触、玩手机、 打架、抽烟(王鹏飞)。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 学年第学期) 姓名学号二级学院年级、班级、专业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申请人签名: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有);3.申请时间为课程开课学期的二至四周;4.选择“自学+辅导”方式者由所在二级学院指定教师指导;5.学分统计若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或两者兼有时请填写;6.学生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补修样表) ( 2018-2019 学年第 1 学期) 姓名张三学号XXXXXXX二级学院商学院年级、班级、专业1708财务管理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中国近代史纲要1051061110041 2□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 补修 1801财管,1-12周周 三(5-6),李四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转专业,需补修未修课程 申请人签名:张三联系方式:XXXXXX XX 年 XX 月 XX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

学生“重考”和“重修”实施细则

学生“重考”和“重修”实施细则 为规范“重考”和“重修”工作,现对《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有关“重考”和“重修”的实施,制定如下细则: 一、重考 1、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但成绩为45分以上(含45分)者、考查课程不及格者,具有一次“重考”资格。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考核不理想者,只能“重修”,不能“重考”。 2、当学期修读的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重考”。“提前重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进行。课程结束考核时“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提前重考”考试。 曾申请“缓考”并得到学校批准且未参加该课程考核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重考”;未申请“提前重考”的“缓考”学生,也可在以后申请“重考”,以取得成绩与学分。 “提前重考”成绩只记载及格或不及格,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提前重考”),及格的课程绩点系数为1,否则以0计。 凡报名“提前重考”的课程以后不再具有“重考”资格。 3、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具有重考资格但未申请“提前重考”者,可申请“重考”。“重考”与以后开设的该课程结束考核同时同卷进行。 “重考”以考核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重考”)。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计算绩点系数。 二、重修 课程考核不及格且不具有“重考”资格的学生应报名重修。重修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重修班,重修班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进行教学。学生可自主选定参加重修班或随开设该课程的班级重修。不足30人的,随开设该课程的班级重修。重修如与本年级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经任课教师批准允许免听部分课时,但必须按时交作业和完成实验。重修考核及格者以重修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重修”)。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计算绩点系数。重修不及格的须再次重修。 三、允许考核成绩已经及格的学生在声明注销原成绩的基础上申请参加“重考”或“重修”,但不得申请参加“提前重考”,每门课程“重考”仅限一次。以“重考”或“重修”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重考”或“重修”)。“重考”或“重修”成绩不及格或因故未能

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重修课程的管理,保证重修课程的质量,本着“重修班教学与正常教学要求相一致,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重修范围 学生所选课程成绩不及格,一律实行重修。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学生不得重修已及格的课程。 二、重修时间 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在一年内进行重修,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三、重修成绩 成绩单上显示最后一次重修成绩。不及格的课程没经过重修或重修仍不及格,毕业时不予删除。 四、教学管理 1、需要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学校对重修课程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 2、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数(不包括缓考、缺考、违纪以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人数)达到一个自然班人数(按25人计)的课程,开课单位要在下一学期单独开设重修班。各单位将需要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及其安排情况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审核,安排重修课程课表。 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数(不包括缓考、缺考、违纪以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人数)未达到一个自然班人数(按25人计)的课程,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下一学年内随其它年级正常班的相应课程进行重修,不再单独开设重修班。 缺考、违纪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随其它年级正常班的相应课程进行重修,不能参加单独开设的重修班学习。 缓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重修选课时间内按要求选课后,随正常班的相应课程进行考试,不能参加重修班的考试。 3、重修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及格者可取得该课程学分。重修课程的考试如与本人其它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证重修课程的考试,另一门课程在考试前申报缓考,并经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批,办理

重修管理办法

(一)湖北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一、重修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参加重修 1、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以及专业限选课考试不及格; 2、必修课和专业课选课考试已合格,但对其成绩不满意者; 3、因各种原因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 因转专业,按转入专业要求应修而未修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应当进行补修,补修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重修的方式 1、插班重修 由课程院系将已办理重修课程注册手续的学生编入低年级相同性质(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所在班级插班学习和考试。 2、辅导重修 因其他原因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重修,重修学生在课程结束后可直接参加考试。 3、编班重修 对于涉及面较大,重修人数较多的通识必修课程,可由课程院系编班进行重修,重修实践一般安排在周末授课。 三、重修的具体程序与手续办理 1、每学期期末,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学生所在院系辅导员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与成绩; 2、每学期第一教学周为学生重修报名及注册实践。需办理课程重修的学生到其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重修课程申请表》; 3、学生持《湖北经济学院重修课程申请表》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4、学生持《湖北经济学院重修课程申请表》和缴费收据,到开课院系办理课程重修注册,取得重修资格; 5、开课院系汇总已办理课程重修注册学生名单后,于第二教学周会同教务处对重修学生的教学做出统一安排,并签发《湖北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注册单》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重修课程与课程代码、学分、开课学期、开课班级以及本学期课表等相关信息,由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6、学生持《湖北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注册单》参加重修课程学习和考试。 四、重修课程的考试 凡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湖北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注册单》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未办理重修手续者不得参加重修考试。 1、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原则上随重修学习班级课程考试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 2、当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常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参加正常主修课程考试,同时办理重修课程考试缓考手续,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参加缓考; 3、编班重修的应由课程所在院系于课程结束时组织隋唐考试。 五、重修课程的组织与管理 1、重修一般安排在跨学期进行。对于每学期均开设的性质相同的课程,可提前重修; 2、因培养方案调整而不能随低年级重修的课程,由教务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与开课院系协商后确定重修课程与时间; 3、编班重修的上课时间由开课院系与教务处协商后上网公布,原则上从第三周开课,辅导重修学生与辅导教师商定上课时间。

教务工作职责及流程

教务人员工作流程及职责 基本工作流程 一、新生入学:第一时间完成“学生档案”,并及时了解学生的没有在档案中体现出来的情况,有任何疑问,特别是学科分析、心理分析方面的疑问一定要详细了解,并记录好首次课学生要听的内容,在安排老师的时候要及时把自己了解到的信息反馈给老师。 二、排课:“学生档案”上一定要有财务签字才可以排课。根据档案上相关要求为学生安排,了解老师可上课的时间段,合理安排好上课时间。上课时间安排好后,通知家长具体的上课时间,并确定上课内容。第一次电话回访家长要求:“您好!请问是* *先生/女士吗?···您好,我是优学天成教育的教务**老师,现在通知您孩子的上课时间···首次课内容···并需要带···”。 新生入学后,排出相应的学习计划表和考试计划表,并记录在学生档案的相关处。 四、首次上课:为学生、老师互相做介绍,并要求孩子向老师问好。若父母询问老师的情况,答复一律是:“不好意思,我们老师的个人情况不能透漏。”待下课后及时询问学生上课感受,并了解老师对于学生情况的评价。进行首次课后反馈,学生上课表现,状态,学习的内容,需要家长督促的作业等! 五、三次课后要求老师出具教学计划,并召开家长会,和家长营销老师的教学计划,做到督促教师和学生必须执行教学计划; 六、教学计划跟进:对于初次和前几次上课,提前提醒老师、家长上

课时间,之后的上课过程中,若学生、老师到快上课的时间还没有来学校,及时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教学维护:及时检查教案,并督促教师填写教案,做到一课一教案。并根据学生接受程度、教学进度安排阶段测试,随时收集和自己的学生年级、科目相关的试卷。每次课后,要向老师和学生了解该次课的上课情况,并提醒学生签字、提醒老师交教案。电子版的课时消耗统计、文字版的教师课时统计需及时完善。 八、督促教师课后要做好反馈工作,并做好教师课程的营销工作, 每次课后、课前检查学生的“家校联络单”,以了解学生是否按老师要求完成相应任务,并提醒学生要拿回去给家长看,若有意见,及时给予反馈,对于没有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求其利用上课时间完成作业,并处以留校教育。 每天晚上值班的教务人员及时统计各表格,第二天上早班的教务及时检查各表格,教务主管每周对所有表格做一次系统检查。 阶段测试结束后,试卷交给老师给出“试卷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并一同存档,方便家长调阅。同时将测试结果记录在学生档案的相关位置。 九、作业班管理:作业班管理由当天值班的教务负责学生管理,值班当天,白天确定该天的作业班老师是否能按时到达,晚上需协助作业班老师做好解题工作,和作业班老师一起做好学生记录表的填写并保存。作业班不允许学生随便离开教学区,督促学生完成各项作业,包括本中心老师布置的作业,树立好自身威信,以便于管理。

资助工作流程

资助工作流程 一、成立各校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制定本校的贫困生资助制度 二、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助学金政策传达给每一位家长,让家长明 白申请条件和程序。学校、幼儿园要做大量细致调查工作,将 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避免资助工作结束后,个别贫困 学生得不到救助和投诉事件的发生。 以上两项任务已完成 三、公示。对审核认定的贫困生填好公示表(非寄宿生样表和寄宿 生样表的“附件三公示表”),打印后对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 公示,并拍照(有家长和学生围观),打印后存入档案。 四、公示后无异议后, (一)寄宿生需完成“寄宿生表”中的“附件一、二、三”,“学生明细汇总表”,“附件四资助资金申请表”,“5、评 审认定表”。 非寄宿生需完成“非寄宿生样表”中的“附件一、二、 三、四”、“资金申请表”, (二)通知需办卡的学生到邮局办理资助卡(本周先把需要办卡的人数报给我,下周分批办卡)。寄宿生填好“寄宿生 表”中的“领卡表”,“非寄宿生样表”中的“资助卡领 取明细表”、“附件六汇总表” 五、档案材料:1、本校学生资助制度细则 2、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园长)、分管领导、纪检干部、财务等人员组成,负责

资助工作的组织与监管,学校校长(园长)任组长,对学生资助工作负总责;

)、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生资助负责人、班主任代表、家长(学生)代表(高中、职业学校为学生代表)7-9人组成(其中家长或学生代表不少于3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学生资助评审工作。)等名单;3、承诺备案表;4、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书(说明本校所推荐学生符合资助认定政策,小组成员签字)3、工作小结;4、公示表(含照片);5、样表中的各种表格;6、学生家长申请表、正式申请表、困难证明、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的银行回联等有关凭证。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天津天狮学院补考、重修管理办法

附件: 天津天狮学院补考、重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补考、重修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学生参加补考、重修的具体要求,依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补考 第二条学生必修课(包含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教育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应参加补考。通识教育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不组织补考,可重新选修原课程或其他课程。 第三条补考安排在原课程开课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具体考试安排以教学与科研处和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第四条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的,视为放弃补考机会。 第五条课程成绩标注为违纪、作弊、旷考或取消考试资格的不能参加补考。 第六条学生补考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并按补考卷面成绩记入该课程成绩。因缓考参加补考的,按照正考成绩核算方式记入该课程成绩。 第七条重修期间参加重修考试仍未合格的,可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八条军训、体育、实习实训课、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补考,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三章重修

第九条必修课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可申请重修。学生在本年级学习期间,同一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 第十条课程重修方式 (一)单开班重修 通识教育必修课重修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上,学科教育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重修报名人数在15人以上的,由教学与科研处统一开设单独重修班。对于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申请重修学生须跟随重修班学习。 (二)跟班重修 对于未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申请重修学生需跟随低年级相应课程教学班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 第十一条课程重修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该学期课程重修网上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教学与科研处将公布重修选课名单,以及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安排。 (三)报名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须签字确认课程重修信息。跟班重修的学生,应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到所在学院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于下一周正式参加课程重修学习;参加单独开设重修班的学生,应于第一次上课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重修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应于学生签字确认后,将名单通知任课老师。 (四)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本年级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可申请重修课免听,并到所在学院办理免听申请手续。申请重修免听的学生须完成课程规定的作业、课内实验及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实践教学环节(含体育课)不能申请重修免听。

学生管理工作结构流程图

学生管理工作结构流程图 目录 1、学生请假 2、学生缓缴学费 3、申请走读 4、学生各类证明材料(1)、在校学生 (2)、毕业学生 5、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比 6、勤工助学 7、助学贷款 8、学生违纪处分 9、学生撤销处分 10、毕业推荐就业工作(1)、就业办联系的招聘单位 (2)、系联系的招聘单位11、学生办理离校手续(1)、学生毕业离校 (2)、学生提前离校 12、学生综合健康保险理赔

1、 学生请假 所需表格:《学生请假申请单》,一周以上需另附请假详细事由 资料存放:空白请假条由学生处统一制作,经系交由各班副班长保管;学生请假批准后假条交副班长备查。 备注:请假跨节假日的连续天数计算。 2、 学生缓交学费 所需表格:《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汇总备案表》 办理时间:新生于报到当天办理,老生在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资料存放:空白表格由学生处与财务处商议统一制定,存各系辅导员:学生按程序申请 批准后,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本人保管,一份交财务处,一份交系部。(每学 年九月底由各系部汇总送学生处备案)。 3、 申请走读 走读对象:仅限本人合肥市固定住所,不含三县,不含集体户。 所需表格:《学生走读申请表》 ,同时签署走读理由和安全承诺书。 办理时间:新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老生只能在每学年6月份放假前办理。 资料存放:空白表格由学生处统一制定, 存各系书记:学生按程序申请批准后,一式三 份,一份交系留底,一份学生处备案,一份交财务处作免交宿管费凭证。(每学年开学前学生处汇总报送总务处)。 4、学生各类证明材料 (1 )、在校学生

5、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比 评选内容:各类积极分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品学兼优毕业生,其中后两项需另附支撑材料;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资料存放:表格由学生处制作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存学生处。申报完毕后,一份 存学生处、一份存系部。 6、勤工助学 所需表格:《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勤工助学申请表》、《勤工助学考核表》 资料存放:表格由学生处统一制作,《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存学生处,《勤工助学申请表》存各系,《勤工助学考核表》存各用人部门。 7、助学贷款 所需表格:《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学生在校情况证明》 资料存放:表格由银行制定,存学生处,贷款成功后学生名单一份存学生处,一份存学生所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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