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法律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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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法律服务站始终秉承“服务农民工、依法维权、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为农民工免费开展以下法律服务内容:

1、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2、劳动争议案件代书服务(去镇司法所);

3、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代理服务(去镇司法所);

4、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咨询服务(去镇司法所):

5、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去镇司法所);

6、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XXX村工会委员会法律服务登记表

工会法律援助指导意见

工会法律援助指导意见 第一篇 为进一步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做好新时期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工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以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为重点,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困难职工为主要对象,通过法律援助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国家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针对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新变化新特点,开展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引导职工由“上访”维权转变为“依法”维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营造社会化维权格局,逐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 当前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做好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维权体系建设,引导我省职工变“上访”维权为“依法”维权。 1、实现当地涉及职工权益的突发性、群体性和上访事件中要有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引导职工依法维权。

2、实现每个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其所在地的上级工会要安排援助律师挂点,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当前还有40余家农垦企业正在改制,主要集中在南昌、九江、上饶和抚州等市,这些地方的市、县总工会要落实每个企业都有援助律师负责联系。 3、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要加大与人保、司法、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工会做好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培养先进树立典型,明年上半年对法律援助工作表现突出的律师和集体进行表彰。 三、工作措施 做实做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做实做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将原省工会法律志愿团更名为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制定出台《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办法》,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劳动争议大调解、大援助,在劳动争议较为集中的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各设区市总工会要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分团,县总工会要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站。已设立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未设立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设立分团或服务站、健全工作制度等工作。 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伍建设。各设区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分团要聘请不少于10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各县总工会律师服务站要聘请不少于5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县级以上工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的志愿者、律师、学者、法律专家、法律专业在校学生等各种社会资源,采取购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等多

苏州市吴江区总工会制定《吴江工会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办法》

苏州市吴江区总工会制定《吴江工会调处 劳动人事争议办法》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和中国梦的实现。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包括国家监督和劳资自治。协调劳动关系,必须把劳动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把收入分配作为核心问题,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治轨道。工会在劳动关系中代表、维护、服务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要以站稳职工立场为前提,以加强宏观参与为重要方式,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根本途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工会遵照《宪法》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通过劳资博弈抗衡、劳资合作共决、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法律教育训练、困难职工帮扶、劳动关系三方等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苏州市吴江区总工会认真履行依法协调劳动关系职能,2014年8月制订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办法,同年9月试行至次年11月,根据各区域工会、产业(行业)工会、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补充完善,于2015年12月1日在全区工会施行。该办法提纲挈领,条文简约,语言大众化,重点在基层,既是指导基层工会理清工作思路的大纲,也是职工依法维权的教案。2016年7月1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将该办法录入中国工会普法网法律文库。 《吴江工会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办法》共列22条:第一条至第三条,对工会角色任务、劳动人事争议内容、工会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应当具备的资格,分别进行法理阐述。第四条至第九条,分别对工会维权机制进行表达(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列于第二十一条)。第十条至第十八条,基本上是按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分别表述工会在劳动人事争议中如何代表和维护劳动权益。针对因举证不足或不能举证导致维权困难,第十九条强调工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提醒职工收集和保存劳动证据,以备不虞之需。第二十条,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两种情况如何处置进行说明。第二十二条明确开始施行日期。该办法全文如下: 吴江工会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办法 第一条 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试题及答案 1、工会建立(A),省际、城际间工会组织及其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互相委托,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项。 A、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制度 B、平等协商制度 C、工会法律工作制度 2、(C)指导、协调全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3、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由(B)委派或者聘任。 A、上级工会 B、同级工会 C、地方政府 4、职工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C),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 A、低保户标准 B、最低工资标准

C、经济困难标准 5、(A)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A、职工 B、工会工作者 C、工会组织 6、职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应当以(C)形式提出。 A、电话 B、正式 C、书面 7、职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时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理由和时间,并经本人(B )。 A、审阅 B、签字 C、确认 8、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应当以(A)形式提出。 A、书面

B、文件 C、正式 9、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C)日内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A、3 B、5 C、7 10、对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由(B )签署意见,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并通知申请人。 A、所在单位负责人 B、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 C、所在单位工会负责人 11、对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A)申请。 A、撤销 B、延后 C、继续 12、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接受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援助事项,维护(B)

工会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档案管理、办案补贴制度

县总工会 职工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制度 一、咨询接待工作原则 (一)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做到态度热情,平易近人,凡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二)坚持解纷息诉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多做说服、教育、调解工作,力争使问题及时妥善地得到解决。 (三)坚持抑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原则。决不为权势和金钱所左右。 二、咨询接待工作按一听、二看、三问、四析、五答的步骤进行,不允许走过场。 三、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对上门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抽查。 四、接待工作坚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依法解答。 五、对来访咨询者,不得推诿。如咨询事项确不属于援助工作的业务范围,应告之来访者到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六、涉及重大疑难问题,坚持请示汇报,集体研究,然后定期答复。

县总工会 职工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档案的管理,根据省律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维权档案是法律援助工作者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一定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档案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设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者承办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必须立卷归档,以记录其进行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人负责。 五、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档案共分诉讼、非诉讼二大类。 六、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档案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立卷,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度立卷。 七、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均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八、法律援助工作者接受指派或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办结时要全面整理,去掉不必立卷的材料,补齐遗漏的材料,内容相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据《海门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统计数字,海门市全市至去年年末总人口数为万人。同时据工会2010年统计年报显示:截止2010年9月30日,全市共有职工总数万人,其中农民工万人。从以上两组数字可以看出,海门市的职工人数占了全市总人口数的1/5多。因此,如何做好这样一个庞大群体的维权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显然不仅是工会组织应当应对的形势要求,也是和谐海门建设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全市工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当前,随着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变革和自主权的扩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各种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工会维权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保证职工的劳动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侵害,近年来,海门市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载体,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工会接待职工来信来访来电5000多人次,配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0件,并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受援对象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早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时,海门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共同研究,制订并出台了《海门市职工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职责以及受援对象、形式、程序等,同时规范了职工法律援助站的运作程序:明确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根据争议纠纷的性质、类别进行梳理,按照

“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各乡镇(园区)工会予以处理,并及时了解掌握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积极予以必要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市总工会还专门拨款设立职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实行单独立帐,专款专用。除外,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专业化程度和维权服务水平,2009年1月8日,经市司法局牵头,市总工会专门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制定律师团章程,签订了有关协议。目前,该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4名律师和26法律服务志愿者成为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力军。 (二)借助资源,彰显效能 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各方面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相对缺乏,实施援助的实力还不强。2009年,市总工会与司法局共同研究了工会法律援助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协作配合问题并达成共识。结合困难职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特点以及职工法律援助的工作需要,两部门明确将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援助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的管理体系,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相互支持,强化工作配合,建立案件受理转送通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手加强对困难职工权益受侵案件的援助。 (三)发挥优势,注重实效 调解是我市工会法律援助职工过程中的一大特色。近年来,市总工会直接受理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分两类,一类群访者直接找到工会,请求工会代表其出面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另一类群访者是在多个部门诉求未果,或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时才来工会请求“娘家人”予以帮助。对直接受理的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市总工会相关部门尽力做好职

工会法律援助指导意见2篇

工会法律援助指导意见2篇 第一篇 为进一步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做好新时期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提出的一 项重大战略任务。工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以工会为主体提供 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以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为重点,以合法权 益受到侵犯的困难职工为主要对象,通过法律援助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国 家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工会组织要站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会参与加 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针对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新变化新特点,开 展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引导职工由“上访”维权转变为“依法” 维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营造社会化维权格局,逐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 当前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做好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维权体系建设,引导我省职工变“上访”维权为“依法”维权。 1、实现当地涉及职工权益的突发性、群体性和上访事件中要有工会法律援 助律师参与调解,引导职工依法维权。 2、实现每个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其所在地的上级工会要安排援助律师挂点,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当前还有40余家农垦企业正在改制,主要集中在南昌、

九江、上饶和抚州等市,这些地方的市、县总工会要落实每个企业都有援助律 师负责联系。 3、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要加大与人保、司法、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 调配合,为工会做好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培养先进树立典型,明年上半年对法律援助工作表现突出的律师和集体 进行表彰。 三、工作措施 (一)做实做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做实做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将原省工会法律志愿团更名为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制定出台《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办法》,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劳动争议大调解、大援助,在劳动争议较为集中的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各设区市总 工会要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分团,县(市、区)总工会要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站。已设立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 未设立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设立分团或服务站、健全工作制度等工作。 (二)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伍建设。各设区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分团要聘请不少于10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各县(市、区)总工会律师服务站要 聘请不少于5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县级以上工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的志愿者、律师、学者、法律专家、法律专业在校学生等各种社会资源,采 取购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律师参与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引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等形 式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供培训、交流和研讨的机会,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三)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各级工会要以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参与协助企业改制、引导职工依法维权为重点,充分运用网络维权、维权热线、

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报告 篇一: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大庆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 调研报告 大庆市总工会社会保障法律部 XX年10月30日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量职工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涌向社会,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涌向了城市,成为了工人阶级的新成员。而与此同时,非公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建筑市场方兴正艾,由于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尚未形成成熟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克扣工资、欠薪、职业伤害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不同形式的存在,但职工方往往由于经济条件较差、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欠缺等客观原因,一旦发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针对此种情况,大庆市总工会秉承“亲职工、爱职工、为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理念,始终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已任,加大力度,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五年来共解答职工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000余份,接听热线电话XX余次,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讨回工资12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 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为我市的科学

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成立援助组织。 大庆市总工会一直把困难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做为维护大庆社会稳定、促进大庆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责权明确、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手段,切实解决涉及到职工的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了抓好此项工作,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以主席做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市总法律部及法律援助中心做为负责部门,强力推进援助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工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全市工会系统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形成了组织有力、推进有力、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便民服务、建立援助窗口。 为了方便为广大职工进行法律援助服务,XX年大庆市总工会建立了面向广大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中心,做为帮助劳动者维权的重要窗口。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

【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 站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的范文,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 一、来电来访及时登记,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要保密。 二、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接待群众要热情、耐心、规范;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群众来访和申请法律援助;接待一律免费,不得接受、索取当事人钱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咨询范围 1、本区职工(会员)与企业之间因工资、保险、福利、工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劳动争议问题。 2、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特困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3、工会组织经费、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争议问题。 4、工会工作人员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四、服务内容:

1、解答有关劳动争议、劳动权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针对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理论研讨、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3、对职工法律咨询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应。 五、按照《法律援助办法》规定,精品受理并初步审核法律援助申请。 1、申请人的身份状况;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要及时指导申请人填写《法律援 助申请表》,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七、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 八、如简单法律咨询、协商、调解,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可以解(转载于: 精品)决的,可直接解决,无须上报法律援助中心。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第四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在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 第五条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署办公。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由同级工会委派或者聘任。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从下列人员中聘请: (一)工会公职律师、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 (二)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法律工作者。 第三章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劳动争议案件; (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三)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四)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五)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 (一)普及法律知识; (二)提供法律咨询; (三)代写法律文书; (四)参与协商、调解; (五)仲裁、诉讼代理; (六)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第九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 (一)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二)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第四章申请和承办 第十条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工作证或者有关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工会或者地方工会(含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工会)出具的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

2019年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文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是现在国家比较重视的一项工作,写一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进行规划吧!下面就让给大家分享几篇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今年以来,县总工会认真落实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深入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全面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 县总工会建设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人员1名,聘任兼职法律顾问1名。并对外公开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职工对合法权益的诉求7例,解答职工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会相关业务的咨询22人次。 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先后挂牌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基地”,明确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法院为3名受聘的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其中工会干部2名、律师1名。今年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托、邀请调解劳动

争议4例,经过调解达到和解的3例,减少了劳动争议法院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和谐的劳资关系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明确了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及时介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各类劳动争议等职工法律服务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二是与县法院、企业工会组织三方联合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预防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对用工单位在规章制度和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帮助、引导,使劳动合同争议的预防和调处有了更为详尽、规范的制度保障。三是建立了主席值班信访接待制度。对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党委、政府交办事件,采取事前协调和仲裁庭依法仲裁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调处。 三、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联动工作 一是联合人社局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工作。3月份集中进行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检查,避免了黑中介欺骗农民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 当前相关概况介绍 2016年年初,上海市总工会明确提出:构建“工会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会维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会依法维权的力度。 第一讲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一、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定义、定位和作用 (一) 定义 劳动法律监督——指国家和社会对劳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督促,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检举矫正的制度安排。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指各级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监督。 (二) 定位——属于“国家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 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构成???)(工会)等非国家权力机关实 施社会监督(由社会组织关实施)法、政府等国家权力机 国家监督(由立法、司 (三) 作用 1、 能促进企事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能有效促使用人单位准确执法,从而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 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 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能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开展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 3、 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工会系统多层面实施劳动法律监督,能大大降低劳动争议发案率,从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原则与范围 (一) 遵循的原则 1、 依法监督 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必须自觉依法,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 2、 实事求是 一要通过认真深入地调研,把握事实真相,严格以事实为依据; 二要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准确的判断。※ √(法院判案——职代会决议 程序、公示) 3、 依靠群众 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职工群众处于基层第一线,最能客观真实反映劳动法

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标准

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标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总工发〔2012〕22号)要求,现就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督导检查,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机构建设标准 市(地)、县(区)总工会设有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应有工作场所或窗口,有人员值班。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总工会设有职工法律援助站点或劳动争议调解室。 二、队伍建设标准 建立专兼职职工法律援助队伍,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共3人。 三、制度建设标准 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制度,接待咨询(代书)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援助办事程序公开,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统计报表,来电、来信、来访记录,案件受理、指派记录,案卷归档记录,办案质量检查记录,法律援助资金收支记录,办案补贴发放记录,培训情况记录,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等各项业务台账。办案卷宗于案件办结后30日内归档。需要上报的数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四、经费保障标准

在各级工会经费中逐步加大职工法律援助的预算和支出。各级财政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中应明确职工法律援助费用。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制度,按标准及时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五、业务工作标准 认真履行职工法律援助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并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六、办公设施标准 配置必要的通讯、复印、档案管理等办公设备,满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全国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标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总工发〔2011〕33号)要求,现就全国工会系统“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领导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经验总结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经验总结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经验总结 xx镇总工会面对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抓住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这一突破口,做好做实服务职工工作,有效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在推进工会参与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搭建工作平台,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实力 一是搭建组织平台。坚持把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证。会同镇司法、社保、信访、综治等部门,通过健全法律维权组织、加强法律援助阵地建设,先后成立区法律援助中心xxx镇工作站和?三个中 心?,即来沪人员综合服务中心、来沪人员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来沪人员维权中心,该中心集综合服务、调解、维权为一体,为广大职工和来沪人员提供全面、有效、快捷的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使?服务一站式、维权有阵地、纠纷有人管?的工作措施得到落实。二是搭建培训平台。通过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升?三个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深造、专题培训等活动,通过培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认识,懂得工会依法维权必须要从自身过硬内功和业务素质为支撑。对职工提出的诉求和问题,用关爱的眼光对待,用创新的思路解决,用务实的作风取信,切实履行工会职能,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三

是搭建服务平台。开通维权服务热线,及时为职工解决急、难、愁问题,为再就业和来沪人员提供招工信息、就业登记、咨询指导、参加面试、上岗培训、岗位技能考核、鉴定录用、办理参保等手续。为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指导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和做好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做到心系职工,认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职工?娘家?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为企业建立职工维权工作室,便于职工诉求有场所,通过有效维权,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源头维权机制。为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注重把职工吸纳为工会会员。加大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建会力度,促进其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今年,建立工会xx家,其中独立工会xx家,共吸纳会员xxx人。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权的有效抓手,为了搞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同镇社保所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今年,签订工资专项协议、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分别有xx份,覆盖企业xxx家,覆盖职工xxx人,均完成(本文来源好:..)区总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厂务公开机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厂务公开中坚持职代会制度和规范化运作,对x家镇管企事业单位党政班子领导做好述职、述廉、测评等民主评议工作,在职代会上的评议结果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开,既使干部明确肩负职责,增强责任感,又使职工心里明亮,增

工会落实对被欠薪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工会落实对被欠薪农牧民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总工会认真落实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深入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全面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 区总工会建设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人员、兼职法律顾问。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调解是我市工会法律援助职工过程中的一大特色。近年来,区总工会直接受理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分两类,一类群访者直接找到工会,请求工会代表其出面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另一类群访者是在多个部门诉求未果,或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时才来工会请求“娘家人”予以帮助。对直接受理的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区总工会相关部门尽力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耐心讲解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向相关单位反映诉求。 二、加强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明确了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牧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及时介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各类劳动争议等职工法律服务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牧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二是法院、企业工会组织三方联合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预防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对用工单位在规章制度和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帮助、引导,使劳动合同争议的预防和调处有了更为详尽、规范的制度保障。三是建立了值班信访接待制度。对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党委、政府交办事件,采取事前协调和仲裁庭依法仲裁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调处。 三、加强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联动工作

工会为劳动纠纷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f17115591.html, 工会为劳动纠纷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 劳动争议案件的剧增和中国的社会进步极不协调,工会有责任承担起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的义务。《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赋予了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无庸讳言,中国工会在这方面的工作落后于职工和会员的要求。工会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的法律服务可以有多种形式。解放思想为职工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将有助于稳定社会。 工会劳动争议职工法律服务 近十年来,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中国的劳动争议案件也以大体上40%的速度递增。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幅度和GDp增长8%左右的幅度形成的巨大反差,不得不使人产生关于中国社会进步质量的思考。劳动争议的多寡说明劳动关系稳定的状况。劳动争议案件增多反映了劳资矛盾的加剧,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必须看到,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导致一些企业劳动关系矛盾

激化,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团结稳定的重要因素。”工会是劳动关系的产物,更是促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团体。对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一方提供法律服务,也是中国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工会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权据工会组织为劳动争议职工一方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都有特别的规定,所有这些规定,即所谓工会开展服务工作的法律权据。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在第八条中也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所谓工会就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社会团体,工会为劳动争议职工一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受到国家的支持和鼓励。条例还规定:“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中,职工一方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也正是如此,职工才需要组织起来,以团体的力量抗衡资本方的或用人单位的强势。《中华人民共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XX 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材料

灌南县总工会打好“三创三化”组合拳 努力为广大职工提供方便快捷法律服务 近年来,随着灌南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县各大园区企业职工的不断增加、外出务工多达20多万人的现状,灌南县总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高度出发,健全和完善县、乡镇(系统)、村(企业)工会三级职工法律援助网络,努力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排忧解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创优机制,确保工会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 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入手,着力加强和改善对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努力实现工会法律援助网络的全覆盖。 一是创优组织领导机制。成立连云港市工会法律援助团灌南分团,同时还建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会主席及政府联系工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人社、司法、经信等10多个部门组成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全市率先在各乡镇、园区、建筑领域成立“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基层一线,畅通职工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二是创优专业队伍机制。及时下发《关于建立灌南县工会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意见》,在各乡镇、园区、系统建立一支有事业心、有爱心、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县法律援助团成员、特邀调解员、兼职仲裁员等组成的工会专业维权队伍80多人,实行独立办案与联合办案相结合。定期与县人社、司法等相关部门召开维权听政专题会议,深入到企业针对职工关注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措施、各类合同签订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确保听政质量,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创优预警预案机制。在灌南籍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杭州、青岛、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流动工会,先后成立工会送法维权工作站12个,聘请法律援助联络员120多人,及时帮助职工解难,维护职工的利益。同时将驻外工会的地址、联系人等方式予以公布,及时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按照“应援尽援、全程服务”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法律法规、维权预案、协调劳动关系、处理侵权事件等活动,并向社会郑重承诺“访必接、诉必办、案必查、难必帮”。 二、创新方式,确保工会法律援助宣传多样化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多渠道宣传,有效提升职工对工会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一是创新流动宣传方式。县、乡镇(系统)、村(企业)三级工会法律援助团(中心)以“七五普法”为导向,通过积极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省一办法七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同县人社、司法、住建等部门开展“七五普法”培训班、法治流动课堂、法律知识竞赛、普法文艺演出、广场咨询、媒体宣传等进企业、进班组、进工地、进社区方式,让广大职工包括农民工能够掌握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创新异地宣传方式。灌南县总工会“千里维权大篷车”十年如一日为灌南籍外出务工人员实施权益维护行动,并与当地工会联合开展“关爱职工、全民普法,促进发展、依法维权”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培训、送法、维权等“一站式”服务。五年来,送法维权人员就跋涉5000多公里,举办了16期法律讲座,向农民工赠送了1万余本法律书籍和2万多张“县乡村职工法律援助人员联系卡”,得到了外出务工人员的普遍好评。2016年8月,灌南县总工会得知在青岛务工的灌南籍农民工孙桂前被企业无故开除、拖欠工资3个月之久

银川市总工会2010年维权帮扶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银川市总工会2010年维权帮扶系列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市总2010年总体工作思路与奋斗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区总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乘势而上,奋力突破”这一主线,以“创新、 规范、突破、发展”的工作理念,在维权帮扶工作中在维权帮扶工作中,,“强化两 个服务个服务””: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服务全市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服务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创新职工维权帮扶机制新职工维权帮扶机制;;实施维权帮扶系列工程实施维权帮扶系列工程; ;推进帮扶救助规范化建设范化建设;;“提高两种能力提高两种能力””:在维权维稳中在维权维稳中, ,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在帮扶救助中,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的能力;在帮扶救助中,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达到两个 新突破新突破””:使维权帮扶工作和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新的突破。使 维权帮扶工作逐步形成“抓常规抓常规、、凸重点凸重点、、创亮点创亮点””的工作模式的工作模式。 。二、具体措施 (一)(一)法律援助与维权工作方面 法律援助与维权工作方面1、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和信访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作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着力解决职工关心的涉及劳动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表达职工的意愿和诉求。 2、针对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难的突出问题,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举行银川地区农民工工资保障签约行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各方行为,确保在银务工人员能按时领到工资。

2021年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在实际中的作用

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在实际中的作用 工会法律援助是指各级工会及其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经济困难的职工当事人、基层工会 ___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包括法律扶助和法律救济。工会法律援助主体是工会,一般由工会专门成立的援助 ___及其成员代表工会实施援助行为。我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始于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等 ___均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各种关系日趋复杂,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更加需要工会加大 ___力度。为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于8月 ___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对该项工作进行规范。各地工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 ___主体、对象、范围等方面都有所突破。这些 ___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充分挖掘工会法律援助制度潜力,形成了社会化的 ___渠道、职业化的 ___队伍与法制化的 ___手段相结合的现代工会 ___体系。 一、工会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工会法律援助 ___和人员配置的不到位、援助资金的缺乏是目前这一制度实施中的主要障碍。

1.援助 ___和人员配置的不到位。大多县级工会尚不具备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省级工会又太遥远,市级工会自然成为这一活动的主要平台,目前这项活动放在市总工会的法律部门。但市总工会的法律部门一般只配备3个左右的工作人员,其工作所应对的上级工会部室和同级 ___部门有五六个,再加上本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部分工作,仅 ___和汇报工作就让工作人员忙不过来。因此,工会法律援助没有能够很好地开展。 2.援助资金的缺乏。虽然《办法》规定了工会法律援助资金的,但对于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工会,经费本来就相当紧张,法律援助又没有硬指标,免不了会应付了事。目前我国社会志愿者团体尚不发达,即使有一定的志愿者进入这项工作,一些必要的工作成本也还是需要工会来支付的。经费缺乏又要开展工作,有个别基层工 ___违规操作。如某县级工会建立了职工 ___中心,又在乡镇设立了工作站,但是因为工会给“中心”拨付的工作经费不能满足“中心”的运转,于是“中心”在代理职工打 ___官司时,收取了低廉的费用。由于没有在司法部门登记,这种收费再低也属于违规收费。 二、改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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