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05年01月11日| 访问次数:29次

(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沪气发〔2002〕48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管理,加强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检查维护等相关活动。第三条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负责本市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的分工会同同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第四条防雷装置实行年度安全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由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审核同意设立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以下统称检测机构)实施检测。第五条防雷装置的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防雷装置的管理列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二)按照规定申请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雷电防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应当及时向上海市气象局报告,报告电话:64874620;(五)建立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第六条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是否由于修缮建(构)筑物或者建(构)筑物本身的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二)检查有无因挖土方、敷设其它管(线)路或者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三)检查各处明装导体有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四)检查接闪器有无因接受雷击而熔化或者折断的情况;(五)检查引下线近地面部分的保护处理有无破坏的情况;(六)检查断接卡有无接触不良的情况;(七)检查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是否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情况;(八)检查木结构接闪器支架有无腐朽的现象;(九)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的情况;(十)检查电涌保护器劣化性能指示,以确定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十一)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第七条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下列场所、设施应当向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检测:(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石油、化工生产或者储存场所;(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四)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或者设施。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项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接闪器;(二)引下线;(三)接地装置;(四)防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和电涌保护器;(五)防静电;(六)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检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检测的其他项目。第九条新建、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应当按照《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检测验收。未经检测验收或者经检测验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不得交付使用。第十条检测机构受理检测申请后,应当及时派员到现场实施检测,并按照要求填写《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查)记录(备案)表》(详见附件)。对发现的隐患,应当向被检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检测机构应当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并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的项目和范围开展检测工

作。检测业务结束后,检测机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第十二条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设立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监督电话:64380604。第十三条防雷装置存在隐患的,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应当落实整改资金,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在防雷装置隐患消除之前,还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第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第十五条发电设施、高压线路和电网变电站等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由电力管理部门负责,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给予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上海市气象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2OO3年1月1日起施行

防雷检测防雷检测技术方案

一、检测组织设计 一、检测目的 雷电放电电压高、时间短,整个过程伴随多种物理效应,如:静电感应、高温高热、电磁辐射、光辐射等,这些物理效应的共同作用已严重危害室内弱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确定一个建筑物防雷装置是否合格应进行防雷检测工作。 二、检测依据: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三、检测内容:

三、检测方法: 1、接闪器 1.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记录。 1.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1/3以上。检查接闪带是否平整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带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1.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应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1.5 首次检测时,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1.7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的防侧击雷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1.8 当底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底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器。 2、引下线检测 2.1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引下线隐蔽工程记录。 2.2 检查专设引下线位置是否准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焊接部分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2006-1-6 15:06: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7.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312—1:19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TS 61312—2:1999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IEC 61643—21/Ed.1.0:2000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TU TS K11:1990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ITU TS K31:1993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3.3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向社会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本规范所指的防雷装置检测是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公共场所易遭受雷击的设施,以及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其他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所安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窗口、咨询服务、服务行为、服务环节、收费、用户回访、投诉处理、服务监督、廉洁自律、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 第四条服务窗口应当设置服务标示牌,明示检测资质、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帮助用户了解服务内容和环节、收费依据和标准,设置用户意见簿、投诉监督信箱等。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咨询服务电话以及邮件、信函、传真等联系方式,方便与用户的联系与沟通。

对于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渠道或上门的用户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解释;对于无法当场回复的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受理,详细记录咨询的问题及联系方式,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从业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佩戴工号标志或识别卡,出示工作证或者从业资格证书,行为举止符合职业工作要求,服务规范,文明用语。 第七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用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流程(附件1),与用户签订《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协议》(附件2)。 第八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并现场填写原始记录表(附件3)。 第九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分析各项检测数据,出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报告》(附件4),并通知用户。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收取检测技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用户回访制度,通过书面回访、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用户座谈会等形式回访用户,回访率应达到100%。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受投诉应态度诚恳,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

防雷检测技术方案 (2)

一、施工组织设计 一、检测目的 雷电放电电压高、时间短,整个过程伴随多种物理效应,如:静电感应、高温高热、电磁辐射、光辐射等,这些物理效应的共同作用已严重危害室内弱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确定一个建筑物防雷装置是否合格应进行防雷检测工作。 二、检测依据: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三、检测内容:

三、检测方法: 1、接闪器 1.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记录。 1.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1/3以上。检查接闪带是否平整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带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1.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应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1.5 首次检测时,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1.7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的防侧击雷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1.8 当底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底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器。 2、引下线检测 2.1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引下线隐蔽工程记录。 2.2 检查专设引下线位置是否准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焊接部分补刷的防锈漆是否完整,专设引下线截面是否腐蚀1/3以上。检查明敷引下线是否平整顺直、无急弯,卡钉是否分段固定。引下线固定支架间距均匀,是否符合水平或垂直直线部分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部分常规测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年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第分部分:指南—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部分通则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16

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31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6年4月7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 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防雷检测技术方案

一、 二、 三、施工组织设计 一、检测目的 雷电放电电压高、时间短,整个过程伴随多种物理效应,如:静电感应、高温高热、电磁辐射、光辐射等,这些物理效应的共同作用已严重危害室内弱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确定一个建筑物防雷装置是否合格应进行防雷检测工作。 二、检测依据: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三、检测内容:

三、检测方法: 1、接闪器 1.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记录。 1.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螺栓固定的

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1/3以上。检查接闪带是否平整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带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1.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应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1.5 首次检测时,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1.7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的防侧击雷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1.8 当底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底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器。 2、引下线检测 2.1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引下线隐蔽工程记录。 2.2 检查专设引下线位置是否准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焊接部分补刷的防锈漆是否完整,专设引下线截面是否腐蚀1/3以上。检查明敷引下线是否平整顺直、无急弯,卡钉是否分段固定。引下线固定支架间距均匀,是否符合水平或垂直直线部分0.5m-1.0m,弯曲部分0.3m-0.5m的要求,每个固

防雷装置的检测流程

防雷装置的检测——检测程序 -- 防雷装置的检测——检测程序 防雷装置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大事,因此对防雷装置检测结果的评价,只能以检测数据为依据。防雷装置检测均以国家及各部门有关防雷技术规范、标准为准,检测内容有防直击雷、防侧击雷、防雷电感应、防雷电波入侵、防静电、等电位连接等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用材规格、布局、工艺、产品技术参数,检测方法有外观检查和仪器测量。 第一节检测程序 一、防雷装置检测流程框图 二、防雷装置检测程序 1、与被检单位联系,确定检测时间。 2、检测时,检测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检测细则,对检测时的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天气、土壤等)进行检查,并将环境条件记录在检测原始记录上。 3、为保证原始数据准确、可*,测量一般在晴天(雨后天晴一日)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如遇雨后土壤潮湿时检测,应用季节系数进行订正。 4、检测工作前后检查一次所用的仪器,测前如仪器不正常应停止检测,检测后发现仪器不正常应改用好的仪器重新检测。 5、检测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检测细则,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首先按工程设计所确定的类别,根据“规范”中不同类别的指标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在检测未经正规设计或设计未标明类别的防雷装置时,按被保护的建筑物用途、工作、生产性质或以《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的规定先划定类别,然后按不同类别的要求进行逐项检测,并将检测数据记录在检测原始记录上。每次测量必须重复两次或两次以上。 6、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人员应检查防雷装置连接件是否恢复检测前的状况。 7、校核人全面核对原始记录、仪器等各项结果是否都有相应的记录。 8、检测结束后,应由被检单位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确定交费形式。 9、检测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人员应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经校核人全面核对并签字,由技术负责人签发。 10、将检测报告发送给被检单位,并将副本存档。 三、检测注意事项 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中应注意如下几个环节: 1、检测前首先索取被测物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弄清楚设计时所确定的防雷类别、数据和要求,了解防雷装置及接地体连接材料、规格、数量、防雷装置的布局、避雷方式、安装工艺等,是否符合各类防雷规范中各项要求并记录于防雷检测原始记录表。

防雷装置检测方案

防雷检测方案 一、概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智能设备及电子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对雷击灾害的 预防越来越严苛,雷电灾害的发生往往对此类场所造成及其严重后果。为把雷电灾害减 少到最低程度,我们必须增强防雷减灾意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尤其值得我们重视。 现代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包括了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防护三大部分。一套 完善的防雷设施,为了实现其对不同雷害的防护目的,必须采取接闪、分流、屏蔽、均压、接地等技术措施。因此,建筑物防雷设施应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屏蔽、等电位连接、合理布线、浪涌保护等技术环节。 检测工作应根据建构筑物防雷措施的实际情况及设计图纸,依照不同防雷措施的特 点全面、有序的开展工作,同时注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雷电防护安全性能的检测工作,真实反应建筑物综合防雷系统安全性能的实际状况。 二、检测依据 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2、《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 1 部分常规测量》GB/T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5、《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5 三、检测内容 1、接闪器检测 检查屋面设备、设施应处于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

加的保护措施: 1)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m。 2)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m2。 3)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材料编制的要求规范

.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 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 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报告书。 3.3 总表 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3.4 分类检测表 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 .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林芝地区防雷检测所规章制度 一、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1、检测周期 1.1 对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重点保护文物古迹、通信和广播电视设备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1.2 对其他场所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2、检测程序 2.1 检测前应对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查明计量检定合格证及有效使用期。查看以前的检测记录,制定检测方案。 2.2 首次检测单位,应先通过查阅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了解被检测单位的防雷设施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现场检测。 2.3 现场检测进行时可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进行,将检测结果填入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原始记录表。 2.4 首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记录,按滚球法计算防直击雷保护范围图,绘制防雷设施分布图。后续检测时应查对原防雷设施变更情况,并应相应处理。 2.5 根据检测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对被检单位出具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 3、检测数据处理 3.1 检测结果的处理。 在现场将各项检测结果如实记入原始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

员、校核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签名。原始记录表应作为用户档案保存两年。 初检测时,应绘制建筑物防雷装置平面示意图。 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建筑物防雷分类计算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并绘制保护范围示意图。 检测结果的判定 用修约制比较法将经计算或整理的各项检测结果与相应的技术仪器相比较,判定各项检测项目是否合格。 防雷装置经检测后,所有检测项目均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发给检测合格证;否则只提供检测报告,并对不合格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及结论填入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由检测员填写、校核员校核并签字,经技术负责人签发,加盖检测单位公章。 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送受检单位,一份由检测单位存档。 小型石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一、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环境、地理位置、油站及油库的规模,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二、查阅设计的图纸,了解钢油罐的性能,壁厚及安装形式,了解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并画出平面示意图,测量各需保护物的尺寸以及与防雷装置间距离。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A 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XXXX—2016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9-10)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检测项目 (3) 4.2 检测周期 (3) 4.3 检测工作程序 (3) 4.4 检测作业要求 (4)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 4.6 检测数据记录 (8) 4.7 检测数据整理 (8) 4.8 检测报告 (8)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8)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8) 4.11 检测仪器装备 (9)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9) 5.1 室内装置检测 (9)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9)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13)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14) 5.5 其它场所检测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测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安全防护装备主要技术参数 (40) 参考文献 (44)

防雷接地测试技术方案(2018年)

批准: 审核: 复审: 初审: 编制: 安徽华塑公司氯碱厂电仪车间 2018年3月8日

一、项目名称:厂区内防雷装置接地电阻测试 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厂部负责人: 班组名称及负责人: 三、概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接地电阻。检测防雷装置时,应由装置所在单位向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申报,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申报的防雷装置,应当及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为保证本年度我厂防雷装置及时得到检测,预防雷害事件发生,特编制此方案。 四、编制依据 GB/T21431-2015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五、主要测试内容 1、厂区内独立避雷针接地电阻测试。 2、厂区内生产设备或装置接地电阻测试。

3、厂区内建(构)筑特防雷接地测试。 4、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接地测试。 六、技术要求 1、测量工作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避免雨后进行测量。 2、所使用的检测装置应经过校验并有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测量前应对防雷装置外观进行检查,其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4、独立避雷针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 5、生产设备或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6、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7、易燃、易爆储罐及其管道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8、其它特殊部位或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9、测量工作应由我厂专业人员负责监护,检测人员应遵守我厂相关安全规定。 七、ZC-8型接地电阻表使用方法 7.1接地电阻应在气候相对干燥的季节进行,避免雨后立即测量,以免测量结果不真实。 7.2将接地干线与接地体的连接点或接地干线上所有接地支线的连接点断开,使接地体脱离任何连接关系成为独立体。 7.3将两个接地探针沿接地体敷设方向分别插入距接地体20m、40m 的地下插入深度为400mm。 7.4将仪表放置水平位置,并接线:将C2、P2短接后用5m线连接接地体;C1接40m线、P1接20m线。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标准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书。 3.3 总表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 3.4 分类检测表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4.2 检测报告的组成 由封皮、总表、检测表和防雷装置检测平面示意图四部分组成。 4.3 检测报告的要求 4.3.1 页码 从总表开始顺序编号,编成第X页共X页,置于该页右上角。 4.3.2 封皮 宜采用硬皮纸印刷成通用文本,包括正面和背面两部分,要求见附录A。 A.1 幅面。封皮幅面大小宜为A4,纵向印制,不留装订线。 A.2 特性元素。封皮宜按照各省特色进行封面设计,有LOGO的可以加注到封皮。 A.3 正面。封皮正面“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分两行排版.为黑体小初号,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辖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经认定合格,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 电力、通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另行颁发。 第三条【管辖2】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

第三类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资质证有效期】《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六条【认定原则】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七条【互斥条款】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八条【基本条件】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工作环境满足防雷装置检测要求;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符的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经法定职称评定机构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兼职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ICS91.120.40 A 47 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 DB 62/T 2312—2013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Anti-static Device 2013-02-19发布2013-03-10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2/T 2312—2013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分级 (1) 5 民用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2) 6 民用和工业配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3) 7 电子设备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4) 8 危险化工场地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5) 9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 (7) 10 检测数据整理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检测项目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测量业务表格样式 (10) I

DB62/T 2312—2013 II 前言 本标准由甘肃省气象局、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甘肃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甘肃省防雷中心、天水市气象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尚德、胡晖、王晶晶、李韦霖、李亚南、黄鹏程、李磊、张景平、王琦、张胜才、陈勇伟。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DB42/T512—2008)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 50057、GB 50343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沪气发〔2002〕48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管理,加强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检查维护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负责本市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的分工会同同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实行年度安全检测制度。 防雷装置应当由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审核同意设立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以下统称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的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防雷装置的管理列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雷电防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应当及时向上海市气象局报告,报告电话:64874620; (五)建立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六条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是否由于修缮建(构)筑物或者建(构)筑物本身的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 (二)检查有无因挖土方、敷设其它管(线)路或者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 (三)检查各处明装导体有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 (四)检查接闪器有无因接受雷击而熔化或者折断的情况; (五)检查引下线近地面部分的保护处理有无破坏的情况; (六)检查断接卡有无接触不良的情况; (七)检查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是否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情况; (八)检查木结构接闪器支架有无腐朽的现象; (九)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的情况; (十)检查电涌保护器劣化性能指示,以确定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十一)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防雷装置的检测规范

防雷装置的检测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7.1—2000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GB 18802.1-200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312—1:1995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TS 61312—2:1999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IEC 61643—21/Ed.1.0:2000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TU TS K11:1990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ITU TS K31:1993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3.3 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3.4 接闪器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5 引下线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6 (接)地ground 一种自然的或人工的电气连接,使电路或电气设备连接到大地或代替大地的某种较大的导电体。注:对汽车、飞机、火箭等较大的移动体,不能与大地进行固定的接地,可把车身、机体代替大地,称为本体地(body earth)。 3.7 接地装置earth-termination system

(完整版)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简介: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关键字:化工企业,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 一、了解防雷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 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装卸场地应有防静电接地。 四、防雷电感应 1、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应与罐体连接。 2、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埋地,电缆外皮和钢管应接地,宜安装电涌保护器。 五、接地装置 参考设计图纸,向施工员、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装置情况,记录下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数量、布局,并作详细记录。 1、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 0.7m,人行通道附近不小于1.0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5.0m。当垂直接地体敷设有困难时,可设多根环形水平接地体并互相连通。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表4.10接地体材料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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