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格式

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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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免税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韩免税协议 篇一:中韩自贸协定 新闻梗概: 据央视财经报道,中韩自贸协定将于6月1日正式签署,预计在今年年底前生效实施。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超过90%的产品在过渡期后进入到零关税时代。该报道指出,受此利好影响,中韩Fta(中韩自贸)概念股近期受到热捧,尤其是化妆品板块,相关公司股价平均上涨了50%,这是因为随着自贸协议的正式签署和生效,6.5%-10%的韩国化妆品进口关税将逐步取消,最终销售价格有望降低近20%,投资者非常看好韩国化妆品的竞争力。除了化妆品板块外,旅游、航空、运输板块也受到中韩Fta的利好刺激。 据了解,中韩自贸协定亮点颇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同时也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领域最多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草签文本有22章,覆盖17个领域,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而且包括服务贸易和投资。目前中韩双边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会极大刺激双边贸易,专家预计五年内

贸易规模就会突破4000亿美元。 值得欺待的是,中韩自留协定生效后,中韩两国将分别有1649种和6108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立即减免,当年零关税商品分别达到691种和1983种。中国与韩国的经济留易、 人员往来、交通出行、文化交流都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历史沿革: 一、对股市的影响 有分析指出,随着中韩自贸协定6月1日正式签署,这将给中韩间的贸易、海运、旅游等领域注入强大活力,在概念股布局方面,华泰证券建议关注港口、海运、纺织品以及农产品等四类个股。具体来看,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使得港口和海运行业首先受益,逻辑在于:一方面,自贸区协定生效后,贸易规模有望显著增加,同时中韩货物贸易大多以海运为主,从而带来港口吞吐量和海上货物运输量的相应提高。另一方面,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大概率将包括通关便利化和检疫负面清单等优惠政策,此项互惠政策将大幅度节约港口和海运环节的时间成本。建议重点关注北方地区重要港口的运营公司和海运公司,包括大连港、天津港、连云港等港口公司以及渤海轮渡、天津海运、中国远洋、中海集运等海运公司。 此外,中韩两国在货物贸易上都分别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因此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是中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主

关于中国与韩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探讨

关于中国与韩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探讨 王金路 (商学院,国贸,1002班,20101611365) 摘要: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地区性贸易安排,按照WTO相关规则,缔约国之间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具有静态效用和动态效用。中韩两国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正在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协定。通过自由贸易协定为两国经济交往提供制度性保障,可以提高两国间贸易和投资,迸一步深化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度和建立政治上的紧密关系,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维护朝鲜半岛和平。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投资,经济效果 On the Chinese and South Korea established free trade agreement (FTA) study Abstract: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as a 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ated rules of WTO, trade in goods between parties cancel tariff and non-tariff barriers, with static and dynamic utility utility. China and South Korea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own economic and political interests, is actively promoting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to provid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for bilateral economic exchange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can improve the trade and investment, further deepening 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closer relations politically, promote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the Korean Peninsula and peace. Key words:FTA,Trade,Investment,Economic Effect 一,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TA:Free Trade Agreement)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税领土之间设定自由贸易安排的法律文件;根据此类协定设立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指彼此之间在实质上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两个或豫个以上的一组关税领土2。即英文缩写“FTA”有两个含义,一是自由贸易协定、二是自由贸易区,本文中的FTA指自

中日韩自由贸易的障碍、基础及对策

中日韩自由贸易的障碍、基础及对策 摘要: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东亚地区各个国家的经济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世界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之下,各国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谋求合作。在多边体制下,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十分缓慢。要促进和实现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作为东亚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中国、日本以及韩国三个国家,亟待加入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队伍中,三个国家需要建立制度性的区域合作。中日韩自由贸易的实现,将有力的推动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成为东亚经济统和与经济一体化的提供雄厚的基础保障。 本篇论文首先介绍分析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局建立的理论依据,又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从实际分析,指出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必要性,并且又具体针对当前中日韩自由贸易建立所遇到的障碍进行分析,最终为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解决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障碍;对策 Basi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 Japan Korea free trade barriers Abstract:The last century ninety's,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economy is growing,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ll the countries in East Asia economic interact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world multilateral trade system, the various countries for mutual economic interests seek cooperation. In the multilateral system, the process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is very slow. To promote and realize the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East Asia, as the most influential countries in East Asia --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three countries, to join the Asia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the team, the three countries need to establish regional cooperation system. Realization of the China Japan Korea free trade, will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East Asian economic development, become the East Asian economic system and economic integration provides a basic guarantee strong. This paper firstly introduc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establish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 法 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韩国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韩自贸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与韩国之间的《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第三条进口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国为韩国: (一)在韩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 (二)在韩国境内全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 (三)在韩国境内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但是符合《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的; (四)《中韩自贸协定》签署前在朝鲜半岛上已运行的工业区(以下简称“已运行工业区”)生产的《特别货物清单》项下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和《特别货物清单》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原产于韩国的货物,从韩国境内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的《中韩自贸协定》协定税率。 第四条《特别货物清单》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应当视为韩国原产货物: (一)使用韩国出口材料在已运行工业区完成加工后再复出口至韩国用于向中国出口; (二)非韩国原产材料的价值不超过货物船上交货价格的40%; (三)货物生产中使用的韩国原产材料价值不低于全部材料价值的60%。 第五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在韩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是指: (一)在韩国境内出生并且饲养的活动物; (二)从上述第(一)项所述活动物中获得的货物; (三)在韩国境内种植,并且收获、采摘或者采集的植物以及植物产品; (四)在韩国陆地领土、内水、领海内狩猎、诱捕、捕捞、水产养殖、采集或者直接捕获而获得的货物; (五)从韩国领土、领水、海床或者海床底土提取的,未包括在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的矿物质以及其他天然资源; (六)根据《中韩自贸协定》,在韩国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底土得到的货物,只要该方有权开发上述水域海床或者底土; (七)由韩国注册或者登记并且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在韩国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底土捕捞获得的鱼类以及其他海洋产品; (八)由韩国注册或者登记并且悬挂其国旗的加工船上,完全用上述第(七)项所述货物制造或者加工的货物; (九)在韩国境内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并且仅用于原材料回收或者用做另一货物生产材料的废碎料;或者在韩国境内收集的仅用于原材料回收的旧货; (十)在韩国完全从上述第(一)项至第(九)项所指货物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 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是指使用非原产材料在韩国进行制造、加工后,在《税则》中的税则号列发生改变。 第七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区域价值成分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浅析中韩自贸协定的意义

浅析中韩自贸协定影响 中韩双方自2005年启动自贸区民间研究至今已长达十年的时间,终于在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韩之间自贸协定的签署具有里程碑意义,将给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好处,助推中韩经济增长,同时将加快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对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一、中韩自贸协定的过程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中韩两国作为东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体,近年来都在积极开展对外自贸区的建设,并取得较大成果。2012年5月开始正式谈判,经历14轮谈判,2014年11月自贸协定实质性谈判结束,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历时十年。 回顾整个过程,中韩两国之所以能达成自贸协定,与双方各自战略密切相关。我国自贸区战略的目的是加强合作伙伴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配合推进全方位的和平外交战略。韩国实施自贸区的目标是通过取消中韩关税贸易壁垒,打造全球自由贸易轴心。 二、中韩自贸协定的特点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自贸协议中最全面、水平最高的协议之一,也是东北亚地区首个自贸协议,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协定产业领域独特。 在中韩自贸协定谈判中,中国首次承诺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并首次在自贸协定中涉及电子商务和地方合作的内容,首次设立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单独章节,在双方分歧较大的农业领域和服务业均采取负面清单模式展开谈判。 (二)协定范围最为广泛。 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 22个领域,包含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植物与植物卫生检疫、政府采购、环境等议题。 (三)协定关税优惠对象数量最多。 双方零关税产品均达税目90%以上,最长将在20年内实现。具体来说,中国将对以产品品目为准91%的商品、以进口额为准85%的商品撤销关税。韩国则将对以产品品目为准92%的商品、以进口额91%的商品撤销关税,协定生效后,中韩两国将分别有1649种和6108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立即减免。 三、中韩自贸协定的积极意义 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中韩自贸协定是涵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对中韩双方而言都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协定。 (一)拉动韩国、中国经济发展。

一般原产地证有效期

产地证分为一般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亚太贸易协定》《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证书),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证书),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1. 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中巴原产地证书、亚太原产地证明书Form M、中国-东盟优惠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书Form F、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TA,简称中韩FTA原产地证;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TA;简称中澳FTA原产地证;中瑞产地证FORM S、中冰产地证FORM I、新西兰产地证、秘鲁产地证、香港转口产地证、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敏感证证明书等。 2. 2.各国驻华大使馆认证、大使馆加签:埃及大使馆认证、(北京/香港/上海)大使馆加签、 埃及大使馆加签,阿根廷大使馆认证、(北京/上海)大使馆加签、阿根廷大使馆加签,沙特大使馆认证、沙特SASO大使馆认证、(北京/香港)大使馆加签、沙特大使馆加签,土耳其大使馆认证、(上海/北京)大使馆认证、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大使馆认证、产地证大使馆认证加签、土耳其大使馆加签,巴西大使馆认证、(北京/上海)大使馆加签、巴西大使馆加签,各大使馆产地证/装箱单/价格表加签(认证) 中国商会认证(CCPIT证明书)、国际商事证明书.

中韩自由贸易区

关于中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研究 摘要:中国与韩国自建交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贸易关系,此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无疑会更加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有效实施,实现区域国家利益。而中韩两国作为东亚乃至亚洲地区重要的国家,在贸易上的进一步合作也会对东亚地区乃至世界经济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从中韩两国贸易情况、中韩自贸区的建成两个角度分析了在建成中韩自由贸易区之后的原产地规则的情况,并且还阐述了成立自由贸易区对于两国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经济增长 一、中韩自由贸易区建立背景及概况 中韩自由贸易区(简称中韩自贸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共同建立的自由贸易区。2012年5月,中国和韩国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在2014年北京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韩国总统朴槿惠共同宣布“中韩自由贸易区已经完成实质性谈判”,标志着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完成。2015年6月1日,中韩两国在韩国首尔签署《中韩自贸协定》。11月30日,韩国国会以196票赞成、33票反对、3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韩自贸协定批准案》。12月9日,中韩两国在北京相互交换了外交公函,确定该协定生效。双方决定,《中韩自贸协定》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 中韩两国经贸合作始于1992年两国建交,建交24年以来,双边贸易持续增长,合作领域也不断扩展到能源、信息技术、物流等不同行业。2014年中韩双边贸易额已达到2354亿美元,是建交以来的近50倍。其中,韩国对中国出口1453.3亿美元;自中国进口900.7亿美元。韩方贸易顺差552.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 中国和韩国作为全球最1大贸易国和第9大贸易国,中韩自贸区的成立不仅展现了双方合作的极高水平,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 二、中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探究 1. 综述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从2015年12月20日生效日起至2016年1月1日,中国已经实现2次下调对韩国的进口关税,有958种韩国商品进入中国时实现零关税,同时4125种中国商品进入韩国时实现零关税。对于国内进出口企业来说,确认本公司与韩国交易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3.1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水产养殖是指对水生生物体的养殖,包括从卵、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养殖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植物等。养殖通过诸如规律的放养、喂养或防止捕食者侵袭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进行干预,以提高蓄养群体的生产量。 授权机构是指根据出口方国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 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FOB是指包括无论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抵最终外运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可互换材料是指在出于商业目的可以互换的材料,其性质实质相同,仅靠视觉观察无法加以区分。 公认的会计原则是指一缔约方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

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所认可的会计准则、共识,或者权威标准。上述准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货物是指任何商品、产品、物件,或者材料。 协调制度(HS)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包括总则、类注、章注。 材料是指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货物的组成部分或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货物。 中性成分是指在另一货物的生产、测试或检验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该货物组成成分的货品。 非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者材料,包括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或者材料。 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材料。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零售所用的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在一缔约方境内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任意形式的作业或加工,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水产养殖、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装配。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的天然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和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使用的主要原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二、原产地证的申请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三、办理注册登记: (一)符合原产地证申请资格的企业可向所在地贸促会原产地证签证机构(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书面申请及单位介绍信。(二)填制下列表格:(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2)《含进口成份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3)《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授权书》; (三)外贸企业申请注册登记时,还应按签证机构要求,提供货源企业及其产品的有关材料。 (四)经注册登记的企业,须按签证机构的要求,建立出口货物进料、生产、出货记录等。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上述材料,签证机构给予保护。 四、申请办证: (一)申请时间:(1)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特殊情况(非申请单位过失)可在货物装运后一、二天之内申请原产地证,超过三天的,按后补证处理。(2)申请后补证应提交下列文件:A.提交解释迟交申请的证明文件,填写补发证书申请书;B.货运单据或报关单。经签证机构审核上述文件后,可酌情办理补证:A.在原产地证第五栏加注“后发”(“ISSUED RETROSPECTIVEL Y”)印章。B.在第十二栏签署补发日期,如特殊情况可以根据结汇有效期签署签发日期。 (二)提交文件:申请单位来我会办理原产地证须提交下列文件:(1)填制好的;填制申请书时,HS编码取前六位,FOB总值和拟出运日期要准确无误,要加盖申请企业印章,并由申领人签名;(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3)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对含有进口成份的货物,必要时还须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合同/信用证影印件和签证机构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证件;(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5)企业可委托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货运代理公司代理申领原产地证,货运代理公司须持由申请单位签署的委托书和上述文件,按规定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及有关单证,原产地证须由被代理企业填妥并签署。 五、审核、签发原产地证: (一)审核:签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上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下列要求方接受申请:(1)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正,副全部加盖)和签字无错漏;(2)原产地证内容

中韩自贸协定全文资料讲解

中韩自贸协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方”)和大韩民国政府(“韩方”),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认识到双方长期的友谊和牢固的经济贸易关系,以及期待着加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确信自由贸易区将为货物和服务创造更为广阔和稳定的市场,以及稳定和可预测的投资环境,从而提升双方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深信自由贸易协定将给各缔约方带来共同利益,并有利于扩大和发展国际贸易; 建立双方间明确和互利的贸易规则; 期待着通过扩大双方间的贸易和投资,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稳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升双方公共福利水平; 注意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组成部分,更加密切的经济伙伴关系可以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和 致力于促进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 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初始条款和定义 第一节初始条款 第1.1条建立自由贸易区

在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条相一致的基础上,缔约双方特此建立自由贸易区。 第1.2条目标 缔约双方缔结本协定的主要目标包括: (一)鼓励缔约双方之间贸易的扩大和多样化; (二)消除缔约双方之间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壁垒,便利缔约双方之间货物和服务的跨境流动; (三)促进缔约双方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及 (五)为进一步促进双边、地区和多边合作建立框架,以扩大和增强本协定利益。 第1.3条与其他协定的关系 缔约双方确认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和双方均为成员的其他现存协定项下的现存权利和义务。 第1.4条义务范围 缔约双方应确保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本协定条款在各自领土内的效力,包括确保其地方政府遵守本协定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承诺。 第1.5条地理范围 一、就中国而言,本协定适用于中国全部关税领土,包括领陆、内水、领海、领空,以及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领海以外区域;以及

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摘要: 中日韩三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合作,因其良好的地理位置与文化背景,使得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成为可能并因此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三国的自由贸易区不仅能提高三国自身的经济,同时也给东亚的经济与政治的双重稳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前提下提高三国乃至东亚在世界经济与政治上舞台上的地位。本文通过对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分析,探讨了三国建立自由贸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字: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必要性;障碍;对策 中、日、韩三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占据了很大比重, 即使由于日本经济90年代长期处于低迷状态,韩国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了三国经济在世界经济所占比重的减少。但到了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增长、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政府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以及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中国内需规模越来越扩大,这使中国对外贸易规模自然增大。而日本经济呈现逐渐复苏的势头, 日本经济开始逐步好转。遭受亚洲金融危机的韩国来讲,经过金融风暴后圆满地进行了经济结构调整, 经济和贸易也都在飞速发展, 打下了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基础, 三国的经济合作正在逐步上升。 一、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 中、日、韩三国在经贸方面有着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 并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比重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迅速提高,在全世界都在形成自己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东亚国家作为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区域性贸易合作组织。而中、日、韩三国更是东亚国家的经济支柱, 因此由中、日、韩三国参与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形成是可行的并且是必然的。 (一) 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存在着排他性 区域贸易协定在缔约国之间实行优惠待遇的同时, 其成员国对区外贸易伙伴仍保留各自原有的贸易壁垒,而非区域贸易的成员不仅不能够享受成员国的待遇,反而会受到排他性的歧视。为了减弱和抵消区域贸易协定的排他性,就迫使各国互相竞争去参加各种各样的区域贸易安排。因此对于没有形成区域经济的东亚国家来说在世界贸易中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而世界另两个区域经济合作体, 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组织正在积极扩张势力,使得东亚经济一体化更为迫切。 (二)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加快推进东亚地区特别是中、日、韩经济一体化进程势在必行, 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则是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长期以来东亚在世界上贸易活动迅速增长, 在东亚地区的贸易活动中, 区域内部贸易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东亚

亚太协定原产地证书样本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样本 SAMPLE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Notes for completing Certificate of Origin I. General Conditions: To qualify for preference, products must: a)fall within a description of products eligible for preference in the list of concessions of a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country of destination; b)comply with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rules of origin. Each article in a consignment must qualify separately in its own right; and c)comply with the consignment conditions specified by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rules of origin. In general, products must be consigned directly within the meaning of Rule 5 hereof from the country of exportation to the country of destination. II.Entries to be made in the boxes Box 1 Goods Consigned from Type the name, address and country of the exporter. The name must be the same as the exporter described in the invoice. Box 2 Goods Consigned to Type the name, address and country of the importer. The name must be the same a s the importer described in the invoice. For third party trade, the words “To Order” may be typed. Box 3 For Official Use Reserved for use by certifying authority. Box 4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State in detail the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for the products exported. If the L/C terms etc. do not require such details, type “By Air” or “By Sea”. If the products are transported through a third country this can be indicated as follows: e.g. “By Air” “Laos to India via Bangkok” Box 5 Tariff Item Number Type the 4-digit HS heading of the individual items. Box 6 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Type the marks and numbers of the packages covered by the Certificate. This information should be identical to the marks and numbers on the packages. Box 7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Type clearly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roducts exported. This should be identical to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roducts contained in the invoice. An accurate description will help the Customs Authority of the country of destination to clear the products quickly. Box 8 Origin Criterion Preference products must be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in the exporting Participating State in accordance with Rule 2 of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Rules of Origin, or where not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in the exporting Participating State must be eligible under Rule 3 or Rule 4. a)Products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enter the letter “A” in Box 8. b)Products not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the entry in Box 8 should be as follows: 1.Enter letter “B” in Box 8, for products which meet the origin criteria according to Rule 3. Entry of letter “B” would be followed by the sum of the value of materials, parts or produce originating from non-Participating States, or undetermined origin used, expressed as a percentage of the f.o.b. value of the products; (example “B” 50 per cent); 2.Enter letter “C” in Box 8 for products which meet the origin criteria according to Rule 4. Entry of lett er “C” would be followed by the sum of the aggregate content originating in the territory of the exporting Participating State expressed as a percentage of the f.o.b. value of the exported product; (example “C” 60 per cent); 3.Enter letter “D” in Box 8 for products which meet the special origin criteria according to Rule 10. Box 9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Type the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such as pieces, kg) of the products covered by the Certificate. Box 10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State number and date of the invoice in question. The date of the invoice attached to the Application should not be later than the date of approval on the Certificate. Box 11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The term “Exporter” refers to the shipper who can either be a trader or a manufacturer. Type the name of the producing country and the importing country and the place and date when the declaration is made. This box must be signed by the Company’s authorized signatory. Box 12 Certification The certifying authority will certify in this Box.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第一篇: 来了四个月了,没有接到一个单子,老板忙着接单子、出货,忙的一团糟,心情不好,我们跟着后面心情不好。终于办公室的单证姐姐也走了,老板忙啊,以后单证就让你们做了,反正你们以后都是要做的,现在先学学怎么做的。 没有接到单子,心理本来就是不好受,讲话都没有底气,终于有事做了,恩,就当是学习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学的是理论,但是和实地操作还是有差距的。终于,有机会让我来上场了,哈哈哈。 有两票是到叙利亚的,需要做原产地认证和发票认证,先前发票认证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埃不知道是啥玩意,只有听老板说是怎么回事了,最后也还是没明白老板说的是啥,硬着头皮先做原产地认证了,网上申报,是由同事完成的,我只扫了两眼,但是还是需要我和同事去跑了,唉,原产地认证是做好了,easy。发票认证让我一个人去了,去之前老板和我说,发票金额和报关金额不一样,你和他们说说好话,让他们帮忙办一下。我也不知道是啥回事,就跑贸促会去了,把东西拿给办认证的同志,说了很多客气的话,那个同志说发票金额和报关金额不一致,不行,必须要一致,要么改单价要么改重量。没办法,跑回来了,临走时,还是不忘说一

些客气话。屁颠屁颠的回到办公室了,老板说不行,不能改,单价和重量怎么能改呢!!!非常肯定!!!我很无语,人贸促会的人是这么说的,就是不给办,怎么搞!!!然后老板无语了,你和他们说说好话,让他们给办一下,我无语,过了一会子,过来一句,你配一下,把金额配好了。就这样,我就灰头土脸的跑回来配啊配,怎么配都是差0.00几美元,我神奇般地发现,只要改一下重量,一切就ok了,哈哈哈,老板看了一眼,又忙她的去了,过了一会子,恩,就这样吧。我在网上改啊改,终于又是硬着头皮,去了贸促会,结果网上没有改好,后来又不知道是啥问题,现在都忘了原因,又跑了第三趟,终于第四趟发票认证弄好了,第五趟,去拿认证好的发票了。一个发票认证和原产地认证,跑了五趟。 更奇妙的事情还是来了,第二次叙利亚发票认证。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以后,我信心十足,单据都做好了以后,老板说小羊你已经出师了,当时心里高兴啊,结果跑贸促会了以后,原产地认证就碰钉子了,“先前做的原产地证书呢“?”啊?我们已经寄给客户了氨“那怎么行,要重新做原产地认证,必须拿旧证换新证”,“一票货物只能做一次认证”,赶紧打电话问老板是怎么回事啊,老板也不知道是咋了,只有灰溜溜的回来了,老板还郁闷了呢,怎么还是没有搞定。弄了半天,还是发票号的问题,原来发票号是不一样的,所以做了两次认证,当时在网上申报的时候,我和同事问了老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FORM A)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例: 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 LTD. ZHONGHE 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例: ON/AFTER , 2012 FROM HANGZHOU TO LONDON, . BY AIR.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 ,2013 FROM SHANGHAI, CHINA TO HAMBURG, GERMANY BY SEA VIA HONG KONG, THEN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样本及填写说明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样本及填写说明1、样本:

原产地证书 正本

2、填写说明: 第1栏:填写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2栏:此栏填写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授权机构(Av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 (SAME)”。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不知道(UNKNOWN)”。 第3栏:填写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4栏: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 第5栏:不论是否给予优惠待遇,进口国海关当局必须在相应栏目标注(√)。 第6栏:可以填写顾客订货单号、信用证号等其他信息。 第7栏:填写项目号,但不得超过20项。 第8栏:填写唛头及包装号。 第9栏: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发票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编码相符。如果是散 装货,应注明“散装”。(当商品描述结束时,系统自动加上“***”(三颗星) 或“\”(结束斜线符号))。 第10栏:对应第9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以六位数编码为准。第11栏:若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出口商必须按照下表所示方式,在本证书第11栏中 第12 来精确地反映数量。 第13栏:应填写发票号、发票日期及发票价格。 第14栏:填写签字的地点及日期。对于中国出口的货物,本栏必须由货物出口商填写、签字并填写日期,对于新西兰出口至中国的货物,不必填写此栏。 15栏:本栏必须由授权机构的授权人员填写、签字、填写签证日期并盖章。 1如果货物适用附件1所规定的区域价值成分(RVC)要求,应注明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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