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法律保护体系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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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的法律保护体系构想

摘要创意是一种智力成果,应当获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然而,仅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保护,并不能充分保护创意。在现有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框架下,探索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契约保护、不当得利保护等全方位、立体的保护体系,方能充分保护创意作者的权利,继而激发全社会更强大更深层次的创新。

关键词创意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001-02

知识经济时代,创意产业正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推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对于社会,创意会衍生出许多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新机会;对于企业,创意或许能极大地改变企业原有的发展格局、经营模式,继而带来丰厚回报。但随着创意产业、创意经济的发展,创意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诸如“女子十二乐坊”创意纠纷案、搜狐面罩案等等。然而,令人尴尬的是,现行法律保护的只是概念、思想的具体表达形式,即将概念思想表现成为让别人能够感知得到的具体形式,对于创意这种存在于脑海里的概念或思想,由于无法被他人感知而不能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例如,著作权法,保护创意的表达而非保护创意本身。那么,如何在现在法律规范框架内,寻求创意的法律保护体系呢?

一、创意的定义及其法律特征

所谓创意,《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有创造性的想法、构思等。因此,创意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有创造性,一是一种构思或想法。其中,构思是指做文章或制作艺术品时运用心思,而想法则指思索所得的结果、意见。美国在法律实践中常常把创意称为“未开发的构想”,认为是一种未完成的状态。创意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它体现为一种信息,具有一般信息所具有的非物质性、非损耗行的特征。而创意之所以能够获得法律给予的某种保护,也应具有一般智力成果的法

律特征。

(一)新颖新

创意是一种新颖的、尚未被人认知的、为被充分认可的构想。缺乏新颖性,这样的构想、构思就显得平庸无奇,也就谈不上创意。可以说,新颖性是创意的根本属性,是其区别于固有思想的根本。只有新颖性的创意,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才能让公众关注它、认同它,才能占有市场继而产生效益,这也就是创意的价值。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创意需要有新颖性才能收到法律保护已经被许多案例所认同,如1987年“泰特”一案表明:一个新颖的创意是一个独创的主意,是某些他人还不知道或者还没有使用过的东西。

(二)实用性

实用性要求创意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的。创意实用性的特征,与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智力成果,如专利,的实用性要求是相通的,即创意从具体表现形式上,可以为他人感知,即使是口头阐述的表达方式,也应当是能够被感知得;另外,创意不是抽象的、模糊的、概括的观念或构思,而是可以实施的整套方案。如果一个具有新颖性的构思,不具有实用性,即不能够被感知或者不能够实施,那么这样的构思就无法获得认可,继而产生实际的价值,对于无法认知、产生不了价值的构思,是无法获得积极评价并加以法律保护的。例如,百度曾设“金苹果”奖,征集创意,入围资格包括“可直接实施的技术或者经过技术整合即可实施的技术”,评选标准是“创意超前,可实现性强,文案表现性强”,都突出了创意的实用性的法律特征。

(三)可复制性

一个成熟的创意在付诸实践后,很容易被模仿,这也使得创意带来的商业超额利润迅速消退。如湖南卫视的选秀节目《超级女声》,推出初期,异常火爆,但其他卫视复制也非常迅速;再如当前几大卫视火热的相亲类社会服务节目,节目创意抄袭,相似度极高。创意的可复制性,也是它容易被侵权的原因。然而,也是基于法律保护的缺位,包括电视节目在内的创意,并未获得创意原创的完全保护。

二、创意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关系

笔者认为,能够运用法律进行保护的创意,应当是有具体形式的

创意,而非存在于大脑中的尚未外化与某种载体能被人感知得概念、思想或者构思。大脑中的概念、思想或者构思,由于尚未表露于外,他人无法感知而不能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尚处于思维中的未通过物化或者传递媒介表达的创意,不能被他人感知并认同,不具实用性的基础,因此难以获得中立审判者的评价,法律保护也无从谈起。

创意本质上是一种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只有得到法律的承认与有效保护,才能激发人们不断地创新,才能发挥其社会经济的发展引擎的功能。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客体就是智力成果,因此,将创意纳入到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有其天然的便利。知识产权,是科技、经济与法律相结合的产物,是人们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为保护智力成果而从法律上赋予民事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形式。而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也主要是依托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形式来获得法律保护。

首先,创意是一种智力成果,其法律特征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创意同发明专利、文化作品、商标等一样,都是无形的智力成果,这种天然的近亲关系,是创意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先天条件。创意的根本属性是新颖性,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等智力成果一样,具有创造性,这种法律特征,为创意获得类似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同时,创意的具体表达方式可以为文案、策划报告等形式,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又具有相似性,亦可获得类似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创意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发,而其根本的法律特征有非常近似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因此,创意的法律保护,主要是指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创意的及时、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实践。由于创意的可复制性,极易被剽窃、抄袭,无法像其他知识产权一样获得排他性的权利,往往造成人们投入较高的成本对创意进行保密设置,这也导致创新信息传播滞后,不利于智力成果及时推广与应用。而一旦创意获得知识产权等法律规范的保护,权利人依法享有对其智力成果排他的知识产权,那么权利人更愿意将其创意的内容向社会公开,而不必担心创意被剽窃、抄袭而自己获得不到任何必要报

酬且救济途径又非常缺乏的风险。创意获得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权利后,创新信息可以更迅速地传播,智力成果可以更快速地商品化,继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的进步。然而,创意与知识产权法保护之间并非无漏洞可钻。市场经济活动是复杂的,创意的表达又局限于作者的自身条件,一旦创意的原始表达无法进入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视野,创意作者的智力劳动则很可能付之东流。因此,需要在现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框架下探讨创意法律保护的综合体系。

三、创意的法律综合保护体系构建

目前探讨创意的法律保护模式或者说方式方法,多集中于版权、商业秘密、契约、不当得利等形式,研究者试图从中找出确定的某一种权利属性进而予以保护。笔者认为,创意是一种智力成果,具有知识产权属性,但同时创意的表达形式、涉及的内容和行业等非常丰富和广泛,比如广告策划、商业策划、舞蹈设计、以及工艺品和时装设计等,用单一的版权属性或者商业秘密亦或契约等形式进行保护,往往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境,难以起到保护创意权利人的权益、激发社会社会创意的目的。建立起以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保护为主体、综合运用契约合同保护、不当得利等综合型创意法律保护体系架构,是当前构建创新型社会背景下对创意保护应有的法律制度架构。

(一)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

当创意从大脑中以某种必要的媒介或者方式表达出来,能够为他人感知,我们说创意形成,它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形式,是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还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保护,则取决于创意的具体表达方式。比如,以文字、音乐、美术、影视等作品形式表达创意,那么可以进入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如果通过技术手段、以发明专利的形式表达创意,且能够解决技术领域的专业问题,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则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等等。

之所以强调以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意,是因为创意的原始表达通常以智力成果的形式表达出来,而知识产权又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

具有排他性,不受相对性约束,其保护力度强,对创意的作者来说最有利。有研究者甚至认为,“不讲知识产权,创意无从谈起,不讲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产业无所发展,拥有知识产权是发展创意产业之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创意产业之本。”

(二)创意的契约保护

创意必须应用于实践才能实现其价值,而往往创意的作者和投资者又是分离的。在创意的供方和需方之间建立起来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创意契约保护的基础。契约保护最常见的形式是合同。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引起创意供需方联系的途径通常为主动提出式创意和征集式创意。主动提出式创意,表现为需方内部头脑风暴式的方案构思过程;征集式创意,通常表现为需方提出要求向社会公众发布“英雄帖”的形式收集创意方案的过程。当需方发出创意需求时,即做出邀约邀请;创意作者提出创意方案,即做出邀约;创意需方接受创意时,即做出承诺。在契约保护下,创意的供需方必须遵守契约法,侵犯创意奖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三)创意的不当得利保护

创意的形成过程凝结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具有社会价值,就应获得社会公众的尊重和法律的充分保护。当作者以某种具体形式将创意表达出来,一方面,创意的原始表达(原创表达形式)就应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同时受到合同法的规范;另一方面,创意的后续表达者在原始创意表达基础上,对创意的进一步创新,也不得侵犯其原创性,保护创意原始表达者的原创权利。当创意被擅自利用者抄袭谋利,创意原始表达者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获得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有效保护,原创权利无法获得保护时,这无疑是对创意的原始表达者的极大伤害。而利用不当得利制度对创意原始表达者给予兜底式的保护,对于遏制创意的不法侵害,保护创意创作者的权利和创新热情意义重大。

四、结语

对创意的法律保护已非常迫切,在现有的法制框架下,构建创意全方位立体的法律保护体系,让创意的原始表达者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给予创意后续表达者发展的空间,合理调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只有创意之“源”获得尊重和保护,才能使得各种创意表达形式之“流”得到扩展,创新的大树才能枝繁叶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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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意设计师应知的版权保护问题设计,是人类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进行的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活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创意设计成果被抄袭的现象屡有发生。当设计师或设计企业遭遇侵权时,应当如何运用版权法律武器呢? 创意无限好,侵权添困扰 创意设计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工艺品设计、珠宝设计、包装设计、建筑设计、家居设计、工业设计等。生活中只要稍加留意,人们就会发现周围遍布着不少令人惊喜、称道的设计。 例如,上海世博会的中国馆建筑,以极具中国特色的“东方之冠”的外形设计,展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中国馆通体鲜亮的红色,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在世博园里格外醒目;去年11月,腾讯公司发布了一套“腾讯字体”,该字库收录了6763个全形汉字以及一系列外文字母。汉字字体采用了视觉倾斜度为8°的设计,斜体展示出的奔跑姿态富有动感和速度感,表达了腾讯公司引领科技潮流的信心;热爱阅读的人一定会发现,书籍装帧设计师越来越重视通过创意的表现形式,赋予书籍艺术性的附加值。 这些各式各样的设计占据了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优秀的创意设计不仅能提升设计师在业界的知名度,也为其带来明确的经济回报,同时还激励设计师设计出更多功能美、造型美、意蕴美的作品。 然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创意设计成果被抄袭的现象屡有发生。例如,某服装企业的设计师设计了一款创意图案,企业将图案印制在T恤上并投入生产。这款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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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试论中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摘要:为了使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法可依,运用实证分析法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和立法价值进行深入分析,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保护不可等同,法律应该保护以各种形态存在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体现在保障基本人权实现、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等方面;中国应该采取以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主导,同时发挥企业自律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法律保护应体现八项原则。 关键词:个人信息;立法价值;法律保护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以及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收集和存储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一方面使人们信息控制和处理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为提高行政管理及各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个人信息的保护成本与难度。个人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被恶意利用的事件屡屡发生,给信息主体造成财产权或人格权损失。这些现象对我国现有的权利保护体系、尤其是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制定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之在合法合理制度框架下有秩序地流动。 一、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个人信息是指那些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我国学者基本上采用列举的方式表达个人信息所包括的内容,虽然列举的事项和语言表述有所区别,可是个人信息包括以下内容基本已达成共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13、民族、身份证号码、血型、指纹、户籍、婚姻状况、家庭状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健康信息、财务状况等任何单独或与其他信息比对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信息主要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广泛性。个人信息的内涵十分丰富,凡是与个人相关、能构成对个人进行识别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包括个人的自然情况、社会背景、思想观念、生活经历与习惯等诸多方面的内容。(2)可识别性。通过个人信息能够把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地辨认出来,把当事人从其他人中间区别出来。这一特征就将那些虽与个人有关,但不具有识别性的信息排除在个人信息范畴之外,如将消费者姓名删除后的购物记录,虽然该记录与该消费者相关,但我们并不能凭借该记录识别出该消费者。(3)时效性。大部分个人信息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不断变化、更新之中,比如年龄、受教育情况、财务状况、职业经历、住址等。明确这一点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重要,过时的个人信息不仅不能反映出信息主体的现在特征,反而会起误导作用。(4)可共享性。同一内容的个人信息可以在同一时间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信息用户获得、拥有和使用。信息提供者并不会因为将信息传递给他人而失去信息。个人信息的这一特征一方面拓展了个人信息的价值发挥空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个人信息的保护成本与难度。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学术讨论中,个人信息和隐私、个人数据总是同时提出,混合使用。为了更好地理解个人信息,有必要弄清楚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区别和联系,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相关法律的命名和保护范围。 从欧洲理事会、欧盟、欧盟成员国等以个人数据命名的国家法律内容来看,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是最为接近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覆盖面基本相同。《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指令》对个人数据所下的定义为:个人数据是指有关已被识别的或者可被识别的自然人(数据主体)的任何信息;可被识别的自然人是指一个可以被证明的,即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对身体的、生理的、经济的、文化的或生活的等身份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所进行的识别。可以看出,欧盟给个人数据所下的定义和我们所提的个人信息的概念是相同的,那么是否可以因此认为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是同一概念,没有本质区别呢?笔者对此观点持否定的态度。我们常将英文中的information译为信息,是指经过加工后的数据;将data译为数据或资料,根据Black Law Dictionary Fifth Edition中的解释,资料是为特定目的而收集的信息。 我国有学者认为,个人资料以个人信息为内容,个人资料是个人信息的物化形式,并不是所有的个人信息都表现为个人资料。这种看法既和数据与信息的真实含义相吻合,同时也符合信息论中的基本原理。笔者认为此观点是正确的,立法和学术讨论中的混用不能作为证明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内涵一致、没有本质区别的科学证据。个人信息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并非都表现为个人数据,但是没有收集、转化为个人数据的个人信息对信息主体同样具有价值,因此,立法保护的应该是能够识别个人的所有个人信息,不管该信息以何种形式存在。 现代社会隐私的概念已经有了较严格的界定。隐私在法律上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方面的事宜。美国学者理查德T德乔治(Richard.T.De.George)认为隐私应该分为六种类型:空间隐私、身体/精神隐私、个人信息隐私、通信隐私、个人隐私和计算机隐私。我国理论界认为,传统意义上的隐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私人领域等三个方面,并且隐私的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传统的隐私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如网络环境下电子信箱、QQ号、网络用户名、聊天记录等都属于隐私的新增内容。不可否认,个人信息和隐私之间确实存在着交叉,比如电话号码、宗教信仰、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同时也属于个人隐私问题。但不能因此就将个人信息完全等同于个人隐私,美国学者朱莉.C.英尼斯(Julie C.Inness)认为,并非所有的而只有那些具有亲密性的个人信息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笔者也认为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二者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有些个人信息不属于隐私,比如职业、社会保障号码等公开的个人信息,有些隐私也不属于个人信息,比如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其次,二者的侧重点不同。隐私侧重于强调私密性,是主体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事情,带有一些主观性色彩。个人信息则侧重于识别,即通过个人信息将个人认出来,具有客观性;最后,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也有不同。隐私保护主要追求的是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个人信息的保护既追求对信息主体的人格尊严保护,同时也要保障现代社会信息的自由流通;隐私权保护强调的是在损害结果发生后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属于事后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则强调如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传递等行为进行管理,以及如何对个人信息的主体与作为信息处理者的公共机构和非公共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是事前对个人信息设置一定的保障措施。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价值

少儿美术综合创意班课程班计划清单

《少儿美术综合创意班》课程班计划 教育对象3~ 8岁课时:15课时(每个课时小时) 课程目标:培养幼儿尝试运用图形和线条绘画简单的事物形象。用捏、剪、贴等不同的方法进行创作,感受不同美术形式的艺术效果。运用多种材料进行装饰活动,发展幼儿的审美能力。通过折纸、剪贴、剪纸等活动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鼓励幼儿合作作画,增强幼儿的交流意识,是幼儿通过合作与交流了解他人的感受,共同完成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 课程目录: 课件1:花蝴蝶 课件2:贪吃的企鹅 课件3:美丽的花园 课件4:章鱼 课件5:开心的仙人掌 课件6:小丑 课件7:海底世界

课件8:薰衣草 课件9:五彩缤纷的树 课件10:狮子王 课件11:布满晚霞的秋日风景课件12:华丽的皱纹纸蝴蝶 课件13:编织一条彩虹鱼 课件14: 奇特的动物农场 课件15:歌唱的人们 备注:课程介绍详见【附件一】【附件一】课程介绍

教学重点教学材料 认识点、线、面是绘画的基本元素画纸、卡纸、剪刀、蜡笔、双面胶、 黑色勾线笔和彩色水彩笔 导入学生创作 图片导入,边看图片边讲述蝴蝶的生存环境,可以以想象的方法,假如你是一只蝴蝶,你会飞到哪里.......展开联想,进行互动1.在画纸上画出蝴蝶的基本形状,在用蜡笔或者水彩笔涂上颜色; 2.用剪刀把涂好颜色的蝴蝶剪出来,用双面胶贴在卡纸上; 3.画上花草做背景。

课件2:贪吃的企鹅 教学重点教学材料 掌握点、线、面的方法,运用到绘画中去,通过点、线、面的方法表现在画面中去。画纸、铅笔、水彩笔或蜡笔、勾线笔等。 导入学生创作 小朋友都很爱吃零食,可以采用提问互动的方式来提起他们的学习兴趣,再导入要学习的课程。1.先画出企鹅的基本形状,在企鹅的大肚子里画出各种各样的零食; 2.设计好零食的外观,然后上颜色; 3.背景可以通过画、涂、剪、贴等方法自由的处理。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梯与三种模式_金元浦

第10卷第1期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 ol.10N o.1 2010年1月Jo urnal of China U niver sity o f G eoscience s(Socia l Sciences Editio n)Jan.2010 主持人语 文化创意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落实中央精神,各地政府也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创意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步缩小,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总的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呈现一种“虚热”的情形,存在着一哄而上,大轰大嗡的个别现象。因此,我们对快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就必须保持清醒的估计和科学的决策,要因地制宜,不能盲目而上,在选择好切入点的前提下,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给出一个总体的合理的布局。 本专题中,几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探索。金元浦从宏观视角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三个阶梯与三种模式进行了概括和论述;胡晓鹏研究员从理论层面上分解了影响发展中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因素,提出了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分类;陆军荣副研究员则从经济政策角度探讨文化创意产业的成长特性,提出了文化政策与技术创新政策双轮驱动的发展内涵。这些研究成果都从某一个角度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研究,观点新颖,视野开阔,将有助于我们去反思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我非常期望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将来更多,这对于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或许有更大的作用。我希望有更多的研究者能够关注这一领域,以理论和实践的优异成果,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主持人:金元浦(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梯与三种模式* 金元浦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在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环境下,如何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逆势上扬,本文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两轮驱动与两翼齐飞,提出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梯与三种模 式。并强调指出,在全球化的观照中,面对具体的国情,进行具体的分析,寻找我们自己的发展文化 创意产业的“中国特色”、“地区特色”,是一切判断的基础与出发点。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型国家;阶梯;模式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0)01-0020-05 本文将探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梯与三种模式,它与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发展方向有着密切的关系,必须认真思考,认真研究。 *收稿日期:2009-10-25 作者简介:金元浦(1951—),男,浙江浦江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文艺理论、文化创意产业。

论园林设计中的空间构思创意

论园林设计中的空间构思创意 一、前言: 园林设计是一种环境设计,也可说是空间设计,目的在于提供给人们一个舒适而美好的外部休闲憩息场所。中国古典园林艺术尽错综之美,穷技巧之变,构思奇妙,设计精巧,达到了设计上的至高境界。究其原理,如以园林艺术的形式看,乃得力于园林空间的构成和组合。但是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的一些新建园林往往由于很少(或没有)充分考虑到园林空间构成和组合的重要性而使全园少技巧之变显得平淡无奇,一览无余。这样,就存在一个如何总结历史经验,继承优秀传统,把园林空间的构成和组合这一形式构成规律用来提高园林艺术水平的问题。它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并且是一个饶有趣味、极富创造性和引人入境的问题。鉴于自觉这一问题重要,而关于此方面的专论、材料又少。初涉斯门,期望建树和提高,故试作此文,意为抛砖引玉,望得到同行、专家的指正。 二、园林空间的定义与构成: 空间是由一个物体同感觉它存在的人之间产生的相互联系,在城市或公园这样广阔的空间中,它有自然空间和目的空间之分。作为与人们的意图有关的目的空间又有内在秩序的空间和外在秩序的空间两个系列。平常所谓的外部、内部空间是

相对于室内空间而言的。它既可设计成具有外在秩序(开敞或半开敞),也可设计成具有内在秩序(围合、封闭)。但是内、外部空间并不是绝对划分的。如:某人住在带有庭院的住所内,他的居室是内部空间,庭院就是外部空间,但相对于整个住所来说,院外道路的空间就是外部的。而园林中的空间就是一种相对于建筑的外部空间,它作为园林艺术形式的一个概念和术语,意指人的视线范围内由树木花草(植物)、地形、建筑、山石、水体、铺装道路等构图单体所组成的景观区域而成,它包括平面的布局,又包括立面的构图,是一个综合平、立面艺术处理的二维概念。园林空间构成的.依据是人观赏事物的视野范围,在于垂直视角(约20~60度)水平视角(约50~150度)以及水平视距等心理因素所产生的视觉效果。因此,园林空间的构成须具备三因素:一是植物、建筑、地形等空间境界物的高度(H);二是视点到空间境界物的水平距离(D);三是空间内 若干视点的大致均匀度。一般来说,D/H值越大,空间意境越开朗,D/H值越小,封闭感越强。实际事例证明,以园林建筑为主的园林庭院空间宜用较小的比值,以树木或树木配合地形为主的园林空间宜用。较大的比值。D/H≈1时,空间范围小,空间感强,宜作为动态构图的过渡性空间或空间的静态构图使用。D/H在2~3时,宜精心设计,而D/H在3~8之间是重要的园林空间形式。 三、园林空间的类型:

论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

通化师范学院 政法系本科生毕业论文材料 (2012)届 专业:法学专业 班级:2008级3班 姓名:陈强胜 学号:200802030137 论文题目:论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张猛

目录 1.选题论证书 2.开题报告 3.论文册(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 4.答辩记录 5.毕业论文考核打分表(三项打分表) 6.学生毕业论文手册

论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 政法系2008级陈强胜 摘要:随着动漫产业在我国的不断壮大,对于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变得愈来愈重要。然而动漫形象的衍生产业和衍生产品是一种二次开发权利,是基于动漫作品中的动漫形象而产生的,且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任何明确的依据可以对其加以规制。因此,建立一种有效的,独立保护模式是有必要的。本文从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分析入手,介绍了目前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对其做出了评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构建我国独立的商品化权保护模式的必要性,此种保护模式不仅可以解决我国目前在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足,更有利于推进我国的动漫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动漫形象;知识产权;商品化;商品化权。 Analysis about the cartoon image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Politics and Law Department, Grade 2008, ChenQiangSheng Abstrac:With the animation industry in China has grown, the cartoon image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However, the cartoon image of the derivatives industry and derivatives is a two exploitation rights, is based on the anime works in the animation image generation, and the existing laws of our country do not have any explicit reference to regulate. Therefore, to establish an effective, independent of the protected mode is necessary. This article from the cartoon image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alysis, introduces the main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model and to make the analysis, on the basis of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s independent merchandising right protection the necessity of mode, this kind of protection mode can not only solve the problem of our country at present in the cartoon image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sufficient, more conducive to promoting China's cartoon industry faster and better development.

2016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解读

2016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解读 来源: | 时间:2016-01-22|阅读数: 大家好!非常感谢联盟给我这个机会,在这儿讲一下关于2016年的政策解读。今天我给大家交流的是最新即将出版的第十三本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报告的几个内容。今天要讲的也就是这个总报告的题目,叫作《面向“十三五”、走进“新常态”》。今天这个内容是从“十二五”之后两年的发展状况到面向“十三五”的新的发展趋势。我们知道,从2013年11月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就确定面向新时期的大政方针,文化领域进入了政策密集出台的时期,为“十三五”的展开布局。简单说,我们认为从2014年,也就是从“十二五”末期以来,整个的政策发展趋势的特点,或者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叫“面向‘十三五’,走进‘新常态’”。 今天想跟大家讲三个话题:第一个问题是总体判断,为什么把今年的发展“十二五”末期到“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发展状况叫作“走进‘新常态’”?让文化产业回归文化市场,这是我们的一个基本判断。2014年以来对目前国家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谈到最多的词叫“新常态”,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阶段,政府逐渐降低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以便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作用。经济发展的日益回归,从数量、规模型转向质量效益型,要素扩张驱动力逐渐减弱,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的驱动力逐渐增强,从消费角度看,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逐渐结束,个性化消费成为主流,这是大的宏观形势。 讲几个问题,第一个,首先看一个发展速度来判断走进“新常态”的几个基本的观点。 1新常态”的几个观点 第一个看发展速度,我国文化产业已经结束十多年来的热运营状态,发展速度持续趋缓,日益回归常态化的一个发展速度。这里边我只讲2013年文化产业发展的数字。2013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21351亿,与GDP的比值是3.63%。跟2012年比较来看,2012年增速是16.5%,2011年的增速还要高,从增速的情况看,应该说从“十二五”以来,文化产业的速度是逐年降低的。到了2013年、2014年增速已经接近GDP的增长速度,大概只是快一两个到两三个点,长期大幅超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增长是一种非常态。从我国实际发展状况看,这种增长与文化体制改革以及与改革配套出台的鼓励政策有关,因此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政府提供的外生动力。随着改革告一段落,政策的效益必将递减,产业发展政策必然从政府转向市场发展速度必将下降,这种下降就是回归常态。 第二看发展动向。整个产业的发展动向是越来越融入实体经济,显示出与发达国家相似的常态化景象。三中全会以后,融入实体经济实际上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动向。最突出的标志是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参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实际上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走向了和实体经济融合的道路。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融合实际上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一个最突出特征,这个特征在经济学上叫产业关联度。越是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关联度越高,和经济的其他部门或者整个国民经济的互渗性越强,像美国、日本这样的国家都在50-60%,我们国家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关联度到目前为止没有超过20%,所以关联度较低,这是非常态。文化产业孤立于或者孤悬于国民经济之外,独立发展,这是非常不正常的。我们认为这两年来,文化产业融入实体经济的态势是文化创意产业走向常态化的开始。 第三看政策动向。我国文化产业正在回归文化市场,法制将成为“新常态”的根本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央文件是最突出的标志,这个文件对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实现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作为战略部署,所以重要的一个变化,文化产业界的人都看得很清楚。在这个文件里,我们

户外广告创意设计有什么方法

户外广告一直是传播的重要载体之一,主要是指设置在露天或公共场所的广告,户外广告已不仅仅是广告业发展的一种传播媒介手段,而是现代化城乡环境建设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户外广告的设计,重点就在于怎样做出有创意的视觉效果。设计师在做户外广告时,往往会将最多的精力放在做出与众不同的广告设计,想出来的创意一定要符合品牌风格和营销目标。户外广告设计师常常通过用以下几种手法来实施自己的创意。 合理夸张 合理夸张法是指借助想象,对物象所具备的功能进行蓄意的夸张,用表现主义的手法在构图中对物象的品质或特性进行相当明显的夸张表现,加深对这些特征的认识。通过这种手法能更鲜明地强调或揭示物象的实质,加强户外广告的视觉效果。夸张手法为户外广告提供了必要的手段,扩大了表现空间。 相似比喻 相似比喻法是指产品外貌有相同之处但本质不同或本质相同外貌不同的比喻,借题发挥,延伸转化,意蕴含蓄,以此来提高产品的宣传目的而又达到了强烈的视觉效果,但此方法含蓄隐伏,虽然有时让人难以一目了然,一旦领会其意,却能给人带来意味无尽的感受,加深其在消费者的心里印象。 移物嫁接 移物嫁接法是指借用其他物体的形象寓意和所宣传对象重新组合,来表达一种新的寓意,以此来提高产品的宣传目的而又达到了视觉效果。这种方法的使用在于借用物与重新组

合物之间的巧合。移物嫁接法的使用可以改变我们在生活中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物,经嫁接过的事物,在保留其基本形的基础上形成的新图形让人耳目一新。 错视空间法 错视思维就是在人们已经习惯了的视觉形象中有意识地将物象局部进行错视处理,使人们产生错视的视知觉。吸引人们的注意,加强视觉记忆。 幻想表现法 人是富有想象力的,这种想象力推动科技发展及人类社会的进步,运用想象出来的构思,创作出神话与童话般的造型,用一种奇幻的场景来构筑作品,造成灵通幻变的视觉感受,拉开现实生活的某种距离,这种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表现手法,富有感染力,给人一种特殊的形式美,现代户外广告设计中许多设计师结合人们的想象力,将幻想中的美感和产品的信息巧妙地结合起来,充分展现了产品的功能,同时也满足了人们的审美情趣。 新材料、新技术的大量运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在现代户外广告中大量地被使用,尤其是时下正在发展和普及的由电脑写真喷绘广告和柔性灯箱广告、三面转体广告牌、三面翻转广告牌、多画面循环广告牌、电脑控制的彩色活动跳格电子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板、电子大屏幕墙、空中激光动画等新户外广告媒体。以上这些新户外广告媒体有个共同的特点,即利用新科技使其在表现形式、视觉效果等方面更能引起观众的注意,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的接受率。 二维与三维的结合

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商标方案 -01-28 12:03:06 浏览115 人类提高、社会发展、经济增加、技术创新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处处都离不开策划。策划来源于人类生涯实践的开端,贯串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调节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树立,企业被推向市场,成了真正自主经营、自信盈亏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必须遵守价值规律,及时调剂投资方向、产品构造,开辟市场,促进效益。经营治理智慧的重要性愈益浮现出来,一种特别的智慧成果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企业策划方案。经过一个优良的策划方案,企业能够实现准断定位,胜利地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进步资本运营的胜利率和效益程度;能够经过具有新鲜性和吸引力的活动或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而进步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和企业形象。在现代商战中,以独具创意的策划发生深入影响和良好效益的案例不胜枚举。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形式,至今依然缺少法律上的认定,其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也因于法无据而陷于法律真空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笔者试应用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对该课题作一初步摸索,以期引起学界的深度共识和学术关注。 一、企业策划方案: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①

(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概念界定与内容概览 从最基本、最通俗的意义上说,策划就是体系地、科学地出谋划策。策划是失事物的因果关系,衡度未来可采取之道路,作为当前决策之根据,即策划是预先决议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在经济领域,既有宏观经济策划,城市及区域经济策划,又有微观的企业策划,但在一般的经济管理语境中,主要指的就是企业策划。“所谓企业策划,大抵是对企业的商品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公共关系资源等方方面面作出战略战斗性兼顾部署。”②它是一项贯串企业全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体系工程,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项目可行性研讨、资本运营、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广告运作、媒体投放、公关宣扬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整体的活动。 在企业策划进程中,策划人一般会遵守科学性原则、创造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具体化原则和个性化原则,经过大批的社会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市场寿命、市场潜力、市场可接收性以及技巧含量、生产才能、资金需求、社会迫害性大小、公众消费神理偏向与经济蒙受才能等全方位的综合剖析,才干制订出可行的实行方案。回想中国企业策划的发展,大致阅历了以下四个主要阶段:出卖“点子”开端的“点”

如何进行创意构思

如何进行创意构思 创意,这种富于创造的脑力劳动,其实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才能令想象的翅膀变得富有商业冲击力。 1.开门见山 将某产品或主题直接如实地展示在广告版面上,充分运用摄影或绘画等技巧写实地表现,着力渲染产品的质感、形态和功能用途,将产品的全貌引人入胜地呈现出来,给人以逼真的现实感,直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2.重点突破 突出强调产品或主题最与众不同的特征,将它置于广告画面的主要视觉部位或加以烘托处理,使观众接触言辞画面的瞬间即很快感受到,对其产生兴趣达到刺激购买欲望的促销目的。这种方式适用于富与个性的或特征突出的产品。 3.艺术化夸张 对广告作品中所宣传对象的品质或特性的某个方面,赋予新奇与变化的情趣,进行明显的艺术设计夸大,以加深或充实观者对该特征的认识。夸张可以分为形态夸张和精神夸张两种类型,更鲜明地强调或揭示事物的实质,加强作品的艺术效果。 4.比拟借用 选择两个各不相同,某些方面又有些相似性的事物“以次物喻彼物”,利用与主题的某些特征的相似之处借题发挥,进行延伸转化,从而获得“婉转曲达”的艺术效果。虽然有时难以一目了然,但一旦领会其意,便能有意味无尽的感受。

5.黑白分明 把作品中所描绘的事物性质和特点,运用鲜明的对照直接对比的方法来表现,借彼显此、互比互衬,从对比差别中完成集中、简洁、曲折变化的效果。 6.引发情感 感情因素往往是最能打动人新的,审美就是主体与美的对象不断交流感情产生共鸣的过程。以美好的感情来烘托主题,真实而生动地反映某钟感情就能获得以情动人,适合表达深层次的意境与情趣的追求。 7.推理悬念 故弄玄虚,疑云迷布的广告设计让人乍看不解题意,造成一种猜疑和紧张的心理状态,引起消费者的好奇心和进一步探明广告题意的强烈愿望,最后点明主题后,难忘的心理经历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8.绮丽梦幻 充满溶郁浪漫主义的神话、童话画面设计,令奇幻的情景造成与现实生活的某种距离,这种神奇的视觉感受会满足人们喜好奇异多变的要求,从而带来愉悦的内心感受,触动对产品的美好联想。 9.引入偶像 将现实生活中,人们心里崇拜、仰慕或效仿的对象,不论这个偶像是影视明星还是运动健将,只要选择与广告的产品或精神相吻合的,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借助名人偶像的饿陪衬,提高产品的印象与销售地位,树立名牌的可信度,诱发消费者对广告中名人偶像所赞

论企业创新方法及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

论企业创新方法及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 文永明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的动因从本质上来说源自于市场竞争,而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只有不断的创新,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看不清发展大势,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必然会被无情地淘汰。残酷的事实已经证明:“中国制造”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制造而没有创新的企业即将会被时代的浪潮所淘尽。中国已然进入了从制造到创新的转型时期,已经涌现出了大量的创新型企业。 创新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必然之道,也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战胜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这已被众多的企业家所认同。然而,并非所有的创新都能获得成功,成功关键在于创新方法的正确运用。企业如何能够保证创新成功,尽可能的较少创新风险?笔者认为:将知识产权战略正确的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是保证创新成功的最有效方法。 具体说来,首先应该把握正确的创新方向。对专利文献的研究无疑是把握正确创新方向的最好方式。专利文献是集科技、经济和法律为一体的信息源。目前全世界已公开和批准的专利申请已达到几千万件,而且每年还以200万件的速度递增,每年发明成果中90%~95%都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这些科技信息不仅数量巨大,而且传递快捷,内容广博,系统详尽,实用性很强,如果不加以利用,则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企业可以利用专利文献所蕴含的经济信息进行市场预测,了解行业发展

的动向。通过专利文献跟踪市场动态往往比进行市场调查更具有预见性,企业可据此制定创新的方向。 1975年,世界钟表市场经历了一次大转折,传统的机械钟表受到了电子石英钟表的冲击,许多企业由于没有预见到这一变化,未及时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实际上,专利文献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预示出钟表市场的这场突变。1970年(原)联邦德国公布了第一件电子表专利,接着1971年又出现了液晶显示产品的专利申请。如果企业能够研究并跟踪专利文献,从中捕捉到行业发展的新动向,及时调整创新方向,那么不仅可以避免因错误估计形势而造成的决策失误,而且可以把握机遇,抢占市场先机。 确定了正确的创新方向,接下来便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的分析。一方面可以使企业的研发团队了解和学习现有技术,拓宽研发团队的知识宽度,启迪研发团队的创新思路,增强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弯路,提高创新的效率。更重要的是,避免使所谓的创新变成重复,甚至侵犯他人的专利权,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的巨大浪费。有这样一个案例:浙江某药业集团投入了上千万元的经费及大量的技术人员参与新药的研制,经过多年的努力,研制出了一种治疗糖尿病的特效药——罗格列酮。正当该药业集团筹备该产品上市工作时,收到了葛兰素史克公司的一份法律声明律师函。葛兰素史克公司对罗格列酮药品在中国应经申请了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授权。最终,浙江某药业公司遂停止了罗格列酮药品的上市工作。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对现有技术尤其是专利文献的研究是何等的重要。

创意设计14个方法

创意设计14个方法 创意设计14个方法作者:佚名 时间:2008-10-20 浏览量: 摘要:创意设计的十四种方法 关键词:创意设计 .直接展示法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运用十分广泛的表现手法。它将某产品或主题直接如实地展示在广告版面上,充分运用摄影或绘画等技巧的写实表现能力。细臻刻划和着力渲染产品的质感、形态和功能用途,将产品精美的质地引人入胜地呈现出来,给人以逼真的现实感,使消费者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一种亲切感和信任感。 这种手法由于直接将产品推向消费者面前,所以要十分注意画面上产品的组合和展示角度,应着力突出产品的品牌和产品本身最容易打

动人心的部位,运用色光和背景进行烘托,使产品置身于一个具有感染力的空间,这样才能增强广告画面的视觉冲击力。 2.突出特征法 运用各种方式抓住和强调产品或主题本身与众不同的特征,并把它鲜明地表现出来,将这些特征置于广告画面的主要视觉部位或加以烘托处理,使观众在接触言辞画面的瞬间即很快感受到,对其产生注意和发生视觉兴趣,达到刺激购买欲望的促销目的。 在广告表现中,这些应着力加以突出和渲染的特征,一般由富于个性产品形象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厂商的企业标志和产品的商标等要素来决定。 突出特征的手法也是我们常见的运用得十分普遍的表现手法,是突出广告主题的重要手法之一,有着不可忽略的表现价值。 3.对比衬托法

对比是一种趋向于对立冲突的艺术美中最突出的表现手法。它把作品中所描绘的事物的性质和特点放在鲜明的对照和直接对比中来表现,借彼显此,互比互衬,从对比所呈现的差别中,达到集中、简洁、曲折变化的表现。通过这种手法更鲜明地强调或提示产品的性能和特点,给消费者以深刻的视觉感受。 作为一种常见的行之有效的表现手法,可以说,一切艺术都受惠于对比表现手法。对比手法的运用,不仅使广告主题加强了表现力度,而且饱含情趣,扩大了广告作品的感染力。对比手法运用的成功,能使貌似平凡的画面处理隐含着丰富的意味,展示了广告主题表现的不同层次和深度。 4.合理夸张法 借助想象,对广告作品中所宣传的对象的品质或特性的某个方面进行相当明显的过份夸大,以加深或扩大这些特征的认识。文学家高尔基指出:“夸张是创作的基本原则。”通过这种手法能更鲜明地强调或揭示事物的实质,加强作品的艺术效果。

创意美术课程大纲

京师凯旋学校创意美术课程大纲 一、大纲说明 创意美术课程大纲是京师凯旋学校美术类课程的指导性文件,它是作为京师凯旋学校所有师生美术类教学活动要达到的一些基本要求。也 是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首要依据,同时也是未来编 写教材、研发相关产品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1、授课对象 2——3周岁幼儿 4——6周岁幼儿 2、课程性质 创意美术课程是京师凯旋学校特色课程体系的重要一环,属于才艺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素质教育课程美术学科类 的新生学科。 3、任务与要求 创意美术课程要尽可能把所有能激发孩子想象力、创造力的材料与手段展示在课堂教学上,同时通过多方面的思维启发,让孩 子通过绘画、手工、综合艺术等形式表达出来,从而促使孩子的 审美力、执行力、创新力得到全面发展。 4、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创意美术涉及: 自然科学知识:帮助幼儿获取有关常见的自然现象(包括季节、气象等),了解动植物的外形、习性、作用等相关内容; 感受事物 的数量关系。 社会科学知识: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帮助 幼儿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技能。 思维科学知识:帮助孩子从不同角度认识事物,手脑并用拓展思维,培养孩子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大纲

1、课程内容 按题材分:大师系列(以画家作品为基础开设的相关课程) 动画系列(采用动画片素材进行开发的相关课程) 人文节日系列(以节日为主题开发的相关课程) 其他主题系列 按表现形式分:绘画类(涵盖素描、色彩、油画等绘画形式) 拼贴类(以纸、色卡、KT板等材料制作美术作品) 雕塑类(用粘土,泡沫、折纸等材料进行创作) 综合类(融合绘画拼贴等各种表现形式、采用多种材料进行的艺术创作) 2、重点与难点 创意美术课的重点在于儿童的创意思维能力(创新力)与综合表现能力(执行力)的启示与激发。把握这一重点的关键在于 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多做“提示性、引导性”服务。 创意思维能力的表现在于美术作品(作业)的创新上,可以说都是质变反应。因此,能否帮助孩子在学习过程中促成质变反 应是创意美术课的最大难点。突破这一难点的关键在于“科学的 积累”,促使水到渠成地质变——创新。 3、学时分配(教师每周可根据具体课程做如下公式) 三、 1,教案编写

文化创意产业(笔记)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思考 围绕文化创意产业,该思考哪几个问题? (从经济角度、政治角度、社会角度、文化角度、生态角度出发) (创意产业)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1998):源于个人创造力与技能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具有创造财富并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台湾地区经济建设委员会(2002):源自于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式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提升之行业。 【前11篇】 1.智能手机的创新设计,应该包含在文化创意之中。它既可以作为 一种传播载体,亦可以是文化创意本身的体现。 (苹果的体验消费、对小米手机分析) 2.文化创意,应该是“无形点子”付诸于“有形物体”之上的实物再现,它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为核心,以追求其附加值为目的。这样一种文化创意,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下,而不是创造腐朽的、落后的精神产品。 3.任何一种产业(或者说产品),企业或者设计者都会为它“设计”一个能够彰显它属性的文化背景。对于企业本身来说,它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对于一个产品来说,它附带有企业的特质,还有针对目标市场所加入的文化内涵(比如,一条项链的设计) 4.在倡导创新的同时,要求创意。虽然,两者存在着区别,但是它们还是相辅相成的,如何相辅相成呢? 5.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是否该注重体验性消费呢? 6.创意本身是是一种产品。创意最终还是物化的。 7.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推动 8.文化创意产业与信息产业的关系 9.在文化创意产业中,需要的是创造性人才,这比传统产业中的技

术工人要求更高。如果创意居于产业链的顶端,那么从上至下,分工要明确,人员数量还是需要较多的。 10.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事关重要,这涉及到创造力的激发。 11.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需要建立产业园区,将相关性企业整合到一起,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合作,激发共同的创造力。 12.文化创意产业应该在城市的发展中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城市的建设。如果说,第一产业应该是建立在郊区,那么创意文化产业园的最顶端应该建在核心地带,或者以此为中心,以其本身具有的属性带动周边的发展。(8) 13.文化创意产业,它的任务之一便是寻找或者创造新的消费热点14而文化产业如果不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文化资源再丰富,也不会成为文化产业大国。(8) 15.就已读的九篇文章而言,在如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他们的建议有如下:1政府给予政策支持;2建立产业园区;3培养创意人才。但是,其对策相对比较宽泛,例如,针对产业园区却没有详细的指导性方针。 16.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应该将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今潮流相结合,敢于突破固化的思维,创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创意文化,让它们助推社会经济的发展。 17.“仓廪足而知礼节”我们尚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物质依旧是广大老百姓首先考虑的。文化创意产业应该是与物质相结合,文化创意的本身也应当是物化的,“意识”是无法直接感知的,就是“知识”也得依靠书本的传递。文化创意,一是可以天马行空的,二是可以贴近生活的。 【12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国特性和中国道路_张振鹏】18.中国地域广大,民族之多,具体民俗文化有较大区别。在提升创意传统的共同文化时,要注意尊重差异性、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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