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革方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革方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革方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古交市桃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建立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古卫发〔2011〕38号文件《古交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一套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制度和管理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我中心管理、人事、分配、保障等制度进行综合改革,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的方针,推进我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使医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目标。

三、功能定位

在本辖区内开展诊疗与预防保健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公

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四、岗位设置和职责

(一)科室设置及人员编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公共卫生部、门诊部、住院康复部和管理工勤科。公共卫生部有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门诊部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室、收费室;住院康复部有外科、内科、产科、康复治疗室、护理室、处置室;管理工勤科有主任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含会计室)。按照辖区服务人口计算,人员编制定为35人,包括公共卫生医师3人、全科医师9人、社区护士9人、医技与辅助人员8人、行政管理与后勤人员2人、按床位增加人员4人。

(二)岗位职责(见附件1)

五、人员竞聘

(一)人员分布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注重实际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5、坚持按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的原则。

(三)竞聘时间及地点

竞聘时间定为2011年6月30日,地点设在古交市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室。

(四)竞聘岗位

公共卫生部主任1名、门诊部主任1名、住院康复部主任1名、工勤管理科主任1名、公共卫生医生4名、执业医师8名、医技人员(含药房)8名、执业护士8名、工勤管理人员3名。

(五)竞聘对象

所有竞聘人员优先从古交市中医医院现有工作人员中竞聘录取,凡参加竞聘的人员要求为在编在册正式人员,工龄5年以上,连续在本院工作3年以上,不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竞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长期不在岗(一年以上)人员不予考虑,参与竞聘人员年龄在国家规定退休前一年不参与竞聘。竞聘人员要求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六)竞聘条件

1、公共卫生部主任

(1)初级(师)以上职称,有执业医师资格。

(2)有5年工作经验,有2年以上公共卫生工作经验者。

(3)有一定的领导和协作能力,年龄在25—50岁之间。

2、门诊部主任

(1)中级以上职称,有执业医师资格。

(2)工龄5年以上,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

(3)有一定的领导和协作能力,年龄在25—55岁之间。

3、住院康复部主任

(1)中级以上职称,有执业医师资格。

(2)工龄5年以上,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

(3)有一定的领导和协作能力,年龄在25—55岁之间。

4、工勤管理科科长

(1)初级(师)或中级工以上职称,有相应竞聘专业执业资格。

(2)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有一定的领导和协作能力,年龄在25—50岁之间。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熟悉工勤管理工作。

5、公共卫生医师

(1)初级(士)及以上职称,年龄不限。

(2)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者优先录用。

6、医师

(1)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年龄不限。

(3)有全科医师证书者优先录用。

7、医技人员

(1)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2)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

(3)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技术操作。

9、执业护士

(1)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2)有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

(3)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护理技术操作。

(4)有全科护士证书者优先录用。

10、工勤人员

(1)有一定的领导和协作能力,年龄不限。

(2)有相关执业资格。

(七)竞聘形式

1、所有报名竞聘人员全部起立,对重新设立的岗位,参加竞聘,择优选择。

2、部门主任及科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提出自己岗位选择要求。每个岗位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聘者参加竞聘,如报名只有一人,即不参加竞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空缺岗位,从报考人员中优先选择。

3、主任竞聘人员以演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岗位竞聘,主任竞聘定岗后,进行科员择优聘用。

4、根据评分结果,如主任岗位有两个得分相同,现场再进

行一次答辩竞聘。对竞聘结果公示,接受员工评价。

5、公示完毕,确定人选。

6、实行民主竞聘主任,竞聘主任成功后由院长发聘书,主任聘科员,实行双向选择。

(八)竞聘程序

1、召开职工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竞聘上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2、依据我中心所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备案。

3、上报竞聘人员材料,由院务会审核后公示。

4、组织竞聘上岗:(1)竞聘上岗: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演讲和答辩形式进行现场评判,现场打分专家组的考核分值占45%,职工组的考核分值占55%.去掉最高分最低分,择优聘用。(2)转岗聘用:对于参加竞聘未上岗的人员,如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3)统筹调剂:依据德、能、勤、技、廉,重点是工作实绩和岗位要求等方面考核竞聘上的人员,考试、考核结果在单位公示三天,若在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举报的,随时复核、举报属实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竞聘结果由市卫生局审核确认。

(九)聘用人员管理

1、签订合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1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续聘,实行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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