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它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订、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本公司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除应执行Q/ SX?G3—12—2009《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外,也应参照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六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总经办负责。总经办设立公司合同管理员,负责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并应设立部门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总经办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实施(流程见附件1)。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对合同进行编号,联系顾问律师进行初审,并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4、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定和审批。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本公司所签订、批准合同的最终归档工作。

7、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

1、配合总经办做好合同管理及拟订、审批、签署、归档等各项工作,及时向总经办反馈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认真学习合同法,向本部门员工做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

3、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包括需要变更、解除、作废的合同)交由总经办进行审查。

4、负责对交给总经办审查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5、建立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台帐及统计报表,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情况进行登记。合同台帐是指反映全公司或承办部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及记载合同主要内容的账簿。

6、负责对尚未交总经办的合同进行归档整理,同时对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全称、标的金额及数量、交付期限、谈判记录、欠交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

7、负责将合同正本交总经办归档。

8、对所签订合同负有认真执行的责任,并要及时掌握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总经办通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第十条拟定合同前应对合同对方进行资信调查,具体要求审明下列情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工程合同的合同对方必须提供从事建筑、安装、监理、装饰、消防等工程的许可证书和资质证书;

5、广告代理合同的合同对方必须提供从事广告代理资格的法律文件;

6、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对方必须提供租赁许可证书,没有租赁许可证书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资料;

7、房屋购买合同的合同对方应当是房屋所有权的完全拥有者,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资料;

8、履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会计年审报表、最新的工商年审资料。需提供担保的合同,还必须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9、合同对方以往工作评估报告;

10、其他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各职能部门完成资信调查后,应将资信调查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起提交审核。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拟定的合同应做到:条款齐全、责任明确、逻辑性强、文字表达清楚。合同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首部。包括:

⑴合同名称;

⑵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等基本资料;

⑶订约的目的、依据。

2、正文。详细内容及要求如下:

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违约责任;

⑵应包括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及当事人双方要求订立的条款;

⑶数量和质量条款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和质量法规的规定;

⑷价金条款应符合国家物价法规和国家金融法规,一般应写明物品单价、总价、计价单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法及时间;

⑸对于违约责任条款,如该类合同有法定违约金规定的,按规定予以明确。否则,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额或计算方法;

⑹确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和协商结果,确定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以及管辖条款。

3、结尾和附则

⑴合同结尾部分包括:合同正本及副本的份数、发送单位、合同有效期限、签约地点和日期,并须有双方代表签名及盖章。

⑵合同文本超过两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⑶应将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协商变更、修改合同条款的补充协议、文书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各种书面往来文件(包括传真、图表、单据、确认书、付账单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公司有格式合同的,应统一使用格式合同。使用格式合同,应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具体、用词准确、字迹清楚,严格按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第十四条合同谈判由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主谈人是合同主要参与谈判人,万元标的以上的合同至少有三名主谈人。

第十五条合同谈判须有合同主办人全程参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主办人。根据需要,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当亲自参加全部或阶段性合同谈判。合同金额超过人

合同谈判应当有顾问律师参与,涉及重大事项应当由顾问律师主持谈判工

作。如本公司与合同对方对拟签合同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有重大争议,合同最后一轮谈判应当有财务部参加;如本公司与合同对方对拟签合同其他条款有重大争议,合同最后一轮谈判应当有顾问律师参加。

第十六条没有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同谈判中,合同金额的变动须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如有需要,根据财务管理规定,承办部门并报财务部审核。没有顾问律师参加的合同谈判,合同其他条款的变动须报总经办和/或顾问律师审核。

第十七条合同最后一轮谈判须就合同拟签文本的每一条款都加以落实。

第十八条负责履行或参与履行拟签合同的部门,应当参与合同谈判。没有上述相关部门的参与,合同承办部门不得独自进行合同谈判。

第十九条进行合同谈判时,承办部门应当记录合同洽谈情况。合同洽谈记录须随合同一并报批。合同洽谈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主管部门、洽谈对方;

2、洽谈双方参加人员;

3、洽谈次数,洽谈时间、地点;

4、洽谈内容摘要;

5、主办人意见及承办部门负责人意见;

6、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

第二十条

经理以上人员主持谈判。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第二十一条合同谈判结束并落实全部合同条款后,承办部门应当制作合同报批文本,填写合同申请表,连同合同初稿及修改稿、合同谈判文本及修改稿、合同对方资信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申请表所列流程在合同拟签定日前五个工作日交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经办人应当在合同申请表填写如下内容:

1、申请日期;

2、项目名称,应简要概括合同项目的主要内容;

3、合同金额,指合同涉及的总金额;

4、合同对方,指与本公司签署该份合同的相对方,如为三方合同,则须注明合同的另外两个相对方;

5、项目概况,应含合同标的、数量、单价、合同期限、履行时间及方式;

6、项目概况栏签名及日期。

第二十三条部门负责人意见:

1、审核该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本公司发展计划及本公司领导的工作部署;

2、合同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合同主办人是否按法律程序组织谈判;

4、审核后若合同符合上述内容,部门负责人应在“部门负责人意见”一栏填写审核意见,并在该栏签名、注明日期。

部门负责人应在合同主办人报批后一个工作日内,就上述本项出具意见。

第二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出具审核意见后,合同主办人应在合同拟签日期前四个工作日报财务部审核。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就如下事项进行审核:

1、审批合同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2、合同价格条款及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

3、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本公司年度财务计划;

4、合同项目经费的资金来源;

5、审核后若合同符合上述内容,财务部主管在“财务部意见”一栏填写“该项目符合财务计划、资金来源、同意项目执行”等字样,并在该栏签名、注明日期。

财务部应当在主办人报批后一个工作日内,就上述事项出具具体意见。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出具审核意见后,合同主办人应在合同拟签日期前三个工作日,报总经办及顾问律师审核。

第二十七条总经办及顾问律师就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合同主体的审查。即依照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合同主体资格、是否超越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经办人员代理权限情况进行审查。

2、合同内容的审查。即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完备和齐全,权利义务是否

明确,违约责任是否清楚,争议处理条款是否具备。

3、合同文字的审查。包括审查合同用语是否规范,文字表达是否准确。

总经办及顾问律师应当在经办人报批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合同审批表律师审核栏就上述事项出具具体意见,并在意见栏右下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二十八条顾问律师出具审核意见后,主办人依据前述全部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定稿,定稿后主办人将合同呈递总经办最后审核。

第二十九条总经办就下述事项进行审核:

1、审核该合同的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2、审核合同内容,及是否按律师意见修改;

3、参考以上各部门的意见,决定合同是否上报;

4、在审核以上内容后,在该栏填写对以上内容的详细评价及审批的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三十条如合同属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内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总经办加盖合同专用章。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外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后交总经办合同管理员。

第三十一条总经办合同管理员将合同呈送公司分管领导。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权限合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总经办部加盖合同专用章。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权限外合同,公司分管领导应签署明确意见。

第三十二条总经办合同管理员将合同呈送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总经办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合同盖章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至少一式四份);

2、填写完备的合同申请书(附件2)、合同洽谈记录(附件3);

3、资信调查所得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审核。

五、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按下列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1、合同的相对方如期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经办人应对履行过程作简要说明,并报交总经办。

2、合同的相对方如因情况变化,未能履行部分合同义务或中途不履行义务的,经

由总经办根据情况提出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3、合同的相对方完全不能履行合同或完全不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应在得知情况后工作日内向总经办提交详细说明,由总经办征询顾问律师后,采取非诉讼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六条在上述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同时应将下列有关履行过程的文件交总经办:

1、我方所持的全部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原件;

2、相对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具的文件:如提货单、欠款确认书、付款证明等;

3、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十七条合同经办部门应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内,对部门内未终止的合同作出全面核查,并作出报告,经总经办整理后交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总经办在合同签订后,应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察、检查;对各部门出具的报告应即时作出处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签订、履行、管理和归档工作召开会议,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四十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签订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一条需要变更、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限期答复。

第四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信函、电报后,必须及时请示承办部门领导立即处理。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的合同各方书面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上级主管机关审批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4、经公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各方在尚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

行。

第四十五条合同期限届满,各方未就合同续期达成一致的,合同自行失效。

七、合同的归档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应将合同正本交本部门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编号、登记、列具清单后,连同合同原件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函件、图表、电报、传真等逐个建立档案。清单内容包括:合同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价金、签约时间、签署和审批领导、经办部门及人员、是否经律师审查及律师姓名、合同项目是否属计划内、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

第四十七条履行完毕的合同或已履行了一年的合同正本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单据、传真件必须送总经办由合同管理员进行编号归档。

第四十八条总经办合同管理员每月25日至30日与承办部门合同管理员核对上月承办部门合同,督促合同归档。每年12月10日至30日总经办合同管理员将上年度签订的全部合同提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八、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谓的“不满”,不包括本数。

第五十条本办法未尽之事宜,一律按我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考核细则,并报总经办。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办。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涉及的质量记录:

1、Q/SX?G4?G13—01《合同申请书》;

2、Q/SX?G4?G13—02《合同洽谈记录》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实施日起实行。

附件1:

合同管理流程

附件2:

合同申请书

说明:1、合同编号由部门填写。

2、需律师审查的合同要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律师。

3、本申请书应与合同洽谈记录、对方资信调查资料、合同一起提交审批、存档。

4、项目概况应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付款方式、有效期限、询价等情况。

附件3:

合同洽谈记录

合同管理办法74266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经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为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修改公 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参与合同的考察、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 3.审查、监督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定期向公司领 导汇报; 4.建立主管范围内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 及例行报表;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登记、发放、回收、备 案)及签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依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对不适当合同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否决和撤销; 8.组织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本业务分工或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2.监督本单位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3.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 行报表; 4.监督检查本单位合同的履行; 5.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合同承办人(经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 2.提请法律事务部备案本单位的合同; 3.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未经领导审核批准, 不得擅自在合同上盖章; 4.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及保管; 整理和保管合同档案资料; 5.监督本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 告本单位领导和法律事务部。 合同管理员要参与合同的前期考察、论证、谈判、招议标,合同的起草、审核工作,要建立合同档案,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九条每一件合同必须确定一名主要承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承办人(经办人)。没有具体的经办人的,落实到法律事务部办理。承办人(经办人)为签订合同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合同的手续办理事宜。 承办人(经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经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DOC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董事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的制定 第五条业绩合同的作用 业绩合同作为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 (一)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 (二)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 第六条业绩合同的设计原则 (一)以价值为驱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全面体现各岗位关键业绩成果,充分反映岗位特色。 (三)与战略密切结合: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业绩指标及其权重的设定以公司战略为依据。 (四)公平一致性:上下级进行开放、充分的沟通,对业绩合同产生认同。 第七条业绩合同核心内容 业绩合同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二)关键业绩指标 (三)指标权重 (四)指标量化目标 第八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关键业绩指标分为三类: (一)效益类:体现公司价值创造的直接财务指标,全面衡量创造价值的能力,典型的效益类指标包括三类: 1. 资产盈利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 2. 现金获利能力指标,如自由现金流 3. 盈利水平指标,如净利润、息税前利润 (二)营运类: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营运结果与控制变量,体现为完成战略及财务目标运用营运杠杆的能力,包括七类: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XX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公司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二O二年八月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业绩合同的制定 4 第三章业绩合同的签订8 第四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9 第五章绩效评定办法10 第六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12 第七章附则13 附件一:业绩合同制订流程 14 附件二:公司业绩合同15 附件三:2003年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 17 附件四:2003年技改与信息化建设副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 (19) 附件五:2003年军品事业部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1) 附件六:2003年军品事业部副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3) 附件七:2003年民品事业部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5) 附件八:2003年民品事业部副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7)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第三条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董事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合同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本行各级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对外签署或出具的、构成单方或者多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形式上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担)保函、承诺(书)、证明(书)、声明(书)、备忘录、意向书、授权书、业务申请表或章程等。 本办法所称“合同”不包括本行与本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按内容分为银行业务合同和非银行业务合同。 (一)“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在经营商业银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包括因不良资产重组或处置而订立的合同。 (二)“非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署的、除银行业务合同外的其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与房屋买卖、租赁及房屋建造、维护、装修等建筑工程有关的合同;

2.与购买软件、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软件、购买技术服务有关的合同; 3.因购买、租赁运输工具、电子化设备、银行卡设备及其它大宗办公用品、物品订立的合同; 4.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保安公司、劳务公司及广告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订立的服务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档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格式合同文本”系指总行制定颁布的、为便于反复使用而固定格式的合同文本。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合同主体、内容、形式应当合法合规,合同各方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合同谈判、合同条款的设定、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相关证据的收集、保管等各个环节应当依法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二)授权签署。本行持有营业执照的各级机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合同,各级机构的内设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非本行法定代表人代表本行签署合同必须取得相应授权。 (三)分级管理。总行负责全行的合同管理工作,分支机构负责以本级机构及所辖机构名义签署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1、总则 1.1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确定分包单位。 5.10合同谈判。 5.11合同会审。 5.12合同签署。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拟定、审核、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及合同文本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合同签订形式要件要求 (一)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需签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未签订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等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合同带有附件的,应在合同中写明附件的名称,合同附件应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 (三)书面合同必须以双方盖章及各单位时任总经理签字为必备条件,要求合同相对双方使用法定用章盖章(法定用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四)合同盖章时,除应在合同落款处盖章外,必须同时盖骑缝章,骑缝章应保证完整,并应覆盖合同及附件每一页; (五)合同内有手写内容或对原有条款进行手动修改的,该部分必须由双方盖章予以确认;应保证双方持有版本均进行了修改,不得出现部分合同进行了修改、部分合同未修改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制度,合同按授权经各级财务、法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授权领导书面批示同意后才能盖章履行。 (七)应要求交易对方先行盖章,各单位尽量不先行盖章。 二、合同签订实质要件要求

(一)应严格审核交易对方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确认其签约资格,必须时,各单位应从工商部门直接调查相关材料。 (二)签订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必须一致,合同条款应详细、规范、完备,公司已经下发合同范本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司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使用非范本的,须经法律顾问审核。 (三)公司签订的合同除其他必经程序外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审核授权及流程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异议的,应尽可能进行修改,无法修改的,由授权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三、合同拟定 (一)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以公司合同范本(由公司法律顾问拟定的,经公司有权领导批示后,由业务和职能部门在对外业务中使用的合同文本)为版本对外进行业务洽谈。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谈判具体情况将有关约定的业务内容填写在合同范本中预留的空格处,对合同范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删减或增加的应在合同范本的特别条款中进行约定。 (二)公司暂无合同范本的 各业务及职能单位应草拟合同文本,法律顾问应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协助,但业务条款应由业务部门明确。 (三)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应参与谈判、进行调研并负责拟定相关合同,对于法律顾问未参加谈判、进行调研的,谈判与调研人员应对法律顾问提交纪要、报告及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房地产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ZZ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2)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3) 第五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时,总经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必须客观公正,具有足够的挑战性,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例如:过去业绩效果、同行业公司的业绩成果、公司未来发展预测、对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严肃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改变。 第八条业绩合同签订步骤 (一)每年十月份,市场部根据公司下年度生产计划,对公司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分公司关键业绩指标的目标建议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对市场部提出的目标建议值修正并进行反馈;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场部根据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合同管理办法-新

、主旨 为更加合理的使用公司资源,避免因人为造成公司损失,及时、高效的促进产 品上市,同时规范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现制定《产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确认流 程》。 二、适用范围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 三、内容 (一)产品包装及宣传品设计流程 1、手机制造筹备小组采购部负责人,根据产品的上市时间,以书面形式向 营销企划部提出产品包装的设计要求及设计完稿时间。 2、手机制造筹备小组商务部负责人,向营销企划部提供产品功能文字介绍 和产品样机。 3、手机制造筹备小组营销企划部根据产品功能和产品样机, 提出产品卖点及包装表现形式,选择广告公司,签定设计合同,规定其明确设计稿完稿时间。 4、产品包装及宣传品设计稿审核,由营销企划部负责产品卖点及广告文字 审核、产品认证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标志审核、产品项目经理负责产品 功能介绍审核。

能定稿。 包装及宣传品设计确认流程图 企划部:提出产品卖点、广 广告公司:根据包装及宣传 4— 后,呈 (二)产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 *手机筹备小组自行采购包装及宣传品(需要营销企划部协助制作)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营销企划部提出产品包装及宣传品的设计,材质、 结构形式的要求及制作标准。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采购部, 根据营销企划部的指定要求, 选择印刷 制品厂, 规定产品包装或宣传品制作要求, 明确规定产品包装制作 印刷制品厂提供的产品包装或宣传品打样, 需经产品采购部、产品认 5、产品包装及宣传品的设计定稿, 需产品采购部、产品认证部、营销企划 部、产品项目经理确认签字, 最后由移动通讯事业本部总经理批准, 方 产品项目经理:向营销 采购部:提报包装及宣 (1) (2) 打样、 封样时间。 (3)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协议)的管理,避免失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同指本公司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订立的旨在设立、变更、终止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范围包括各类承包合同、工程合同、设计合同、运营合同、采购合同、行政合同等,不包括人事劳动合同。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执行部(以下简称“合同部”)负责公司除人事劳动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有存档的合同必须为原件。 第二章编号 第五条合同经办人签订合同之前须向合同管理执行部门申请合同编号。 第六条合同编号规则如下: 一、编号组成: 1.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由公司名称缩写+年份缩写+总包合同序号组成。 2.分包合同:合同编号由公司名称缩写+年份缩写+总包合同序号+分包类型代码+分包合 同序号组成。 二、缩写规则 1.公司名称缩写: 2.年份缩写: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05年缩写为05,2008年缩写为08。 3.分包类型代码:是分包合同种类的英文名称的大写首字母,具体包括:C(土建安装分包合同); P(采购分包合同);D(设计分包合同);O(运营合同);A(行政合同)。 4.合同序号由合同部负责编排。 三、合同编号示例: 总承包合同:XXXX-08-001 土建安装分包合同:XXXX-08-001-C-### 采购分包合同:XXXX-08-001-P-###

设计分包合同:XXXX-08-001-D-### 运营合同:XXXX-08-O-### 行政合同:XXXX-08--A-### 四、公司合同编号规则: 以上为公司合同的编号规则,各厂须参照以上规则进行合同编号,但需在编号中加入各厂的名称缩写。以北区厂为例: 总承包合同:XXXX-BQ-08-001 土建安装分包合同:XXXX-BQ-08-001-C-### 采购分包合同:XXXX-BQ-08-001-P-### 设计分包合同:XXXX-BQ-08-001-D-### 运营合同:XXXX-BQ-08-O-### 行政合同:XXXX-BQ-08-04-A-###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七条所有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如依据的计划、批文、市场调查及有关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货比三家资料等)送合同管理部办理审批或备案。 第八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一般性经济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合同审批表》见附件,并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以 及合同管理流程卡送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阅,经分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返回合同承办部门按签署意见进行修改,合同部将最终合同文本报总经理审批。 二、下列合同由总经办会签审批: 1、单项工程标的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5万元的; 3、标的额超过5万元的采购合同 4、联营、合资、租赁、融资、承包、融资租赁和担保合同; 5、大型工程合同 6、重大涉外合同。 涉及以上内容的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合同审批表》,并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以及 合同管理流程卡送各副总经理进行审阅,经总经办审批并出具《合同预审会签意见表》(见附 件)后报总经理处审批。总经理根据《合同审批表》、《合同预审会签意见表》记载的事项、

业绩合同管理规定精编

业绩合同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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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北京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促使公司管理者重视运营业绩,特以合同的方式体现承诺业绩的严肃性,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对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业务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造成业绩目标无法完成时,经双方协商,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考核指标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为定性指标,其他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所占比重不应超过20%。

在本业绩合同中,定性指标称为“目标设定指标”,定量指标成为“关键业绩指标”。 本业绩合同中的本期重点工作目标是指已列入公司高层领导或各部门当年年度工作计划,但尚未纳入关键业绩指标中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突发性的由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根据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和选择当年适用的关键业绩指标以体现当年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价值驱动因素.如:在立项期应选择土地取得成本指标;在建设期应选择成本控制指标;在销售期应选择销售收入类指标;在竣工决算期应选择投资收益率指标和利润类指标;各年一般都应选择部门费用预算控制率指标等. 第六条业绩合同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董事会提出,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照初始目标编制经营计划并分解指标,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下达给各部门经理,然后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和各部门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董事会设定的初始目标与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结果不一致时,由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进行协商,最终以董事会决议为准。当总经理办公会和部门经理无法就目标设定达成一致时,公司总经理具有最终决定权。 合同签署的全过程由合同双方共同参与,而且是在认同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署的,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一旦签定,合同中的条款对双方同时产生约束力。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员工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3、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4、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设计、销售、借款、维修、保险等经济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5、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

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二、合同的订立的履行。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2、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 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3、国家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4、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5、拟稿完毕后,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将合同稿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6、部门经理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同意则转财务部,否决则退回。 7、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

同意则转法律顾问,否决则由 经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同时财务部意见予以保留。 8、法律顾问根据法律要求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则继续流转,重要合同则再转总经理,非重要合同则直接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9、法律顾问对合同稿予以否决的、则由经办人根据情况建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稿同时法顾问意见予以保留。 10、上述流程中财务部、法律顾问予以否决,而根据经办人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稿,必须最后经总经理审核。 11、总经理对重要合同稿和有争议合同稿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同意则交印章保管人用印,否决则退回。 12、审核意见签署在合同流转单上,审核同意的应同时在其中一份合同正本签字,作为财务部做财务处理的依据。 13、合同签章生效后,交财务部,其中有各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的

合同管理办法22777

合同管理办法 (2014年1月16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确保各类合同有效实施,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的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盖章、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签订合同文本及各部门办理与合同有关事宜时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存档备案制度。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审查、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建立和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制度,监督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三)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对合同组织和开展法律意见咨询,收集法律顾问意见; (五)必要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签约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证明、合法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七)按规定参与合同审批流转程序; (八)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制订(或协助相关部门制订)与发布范本合同文本,指导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九)定期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归档及合同交接等情况进行检查; (十)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公司领导; (十一)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二)合同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核。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同的谈判; (二)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就草拟的合同文本或相对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向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三)负责合同文本的印制; (四)负责合同的动态管理。合同承办部门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定期向风险控制部报送管理报表; (五)负责从合同签订到合同文本移交期间内合同原始文本及相关资料的保管。 第八条合同执行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接收合同承办部门移交已签订合同;

【房地产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二零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2)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3) 第五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 第 1 页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2796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 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 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 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 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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