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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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登记表

编号:

公安局

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 公不立说字〔2000〕200号**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 年_月—日以________________ 文要求我局对 _________

案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我局经审查认为 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特此说明。

(公安局印)

二00(年七月三日

公安局

指定管辖决定书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了解】 一、侦查文书的分类 二、拘传证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三、拘留证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四、逮捕证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五、保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六、监视居住委托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一般掌握】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二、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的概念、功能、项目和内容 三、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四、呈请拘传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五、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六、监视居住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七、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八、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九、撤销案件通知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十、补充侦查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十一、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十二、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一、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二、通缉令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三、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四、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五、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概述 一、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概念 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格式制作的,为了保障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的顺序进行而使用的具有法

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刑事司法公文。 特点 1、制作机关 2、制作依据 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制作。 3、适用范围 必须为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制作。 4、作用 对于严格执行国家刑事法律,提高办案质量,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分类 1、立案、破案、销案文书 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决定书复议决定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呈请破案报告书,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撤销案件决定书。 2、管辖、回避文书 包括指定管辖决定书,回避决定书,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决定书。 3、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

公安机关XX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机关XX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xx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 —1—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xx版) 填写和印制说明 一、制作和填写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在制作文书之前,应当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作和填写文书。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项目,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划去。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项目。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叙述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根据规定入卷。 (二)常见项目填写要求 1、案件名称。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对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故意杀人案”;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侵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2— 劫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原则,根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如果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对于一些叙述型法律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当在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其他名称,包括别名、曾用名、绰号等。如有必要,还可写明笔名、网名等名称。确实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查清其真实姓名后,按照查清后的姓名填写,对之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 )制作的合法性; (2 )形式的程式性; (3)容的法定性; (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 )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 )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 )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 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格式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格式

受案登记表 编号: 报案人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住 址单 位 电 话 案件 来源 移送单位承办人电话 报案内容:(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受害情况等) 2004年5月10日,XX市XX公司工人王某某到我所报案称:4月15日,王下班后回家,发现门被撬开,室内被翻得凌乱,其母亲倒在客厅里,身上全是血,已死亡,墙上全是血,他母亲的后背还插着一把匕首。 受案意见 受案审批

***公安局 立案决定书 (存根) 公立字〔2000〕200号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男女_____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 . . . 字 . . . 号 . . ***公安局 立案决定书 公立字〔2000〕2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条之规定,决定对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案立案侦查. (公安局印) 二O OO年九月五日

公安局 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公不立说字〔2000〕200号**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年___月__日以___________号文要求我局对______ 案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我局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 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特此说明。 (公安局印) 二OOO年七月三日 公安局 指定管辖决定书 字[ ] 号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2、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3、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制作。 4、当场处罚决定书版心尺寸为125毫米×160毫米,文书中的存根版心尺寸为130毫米×225毫米,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尺寸,即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天头(上白边)37毫米,订口(左白边)28毫米,版心尺寸156毫米×225毫米。误差不超过1毫米。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要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使用文书是应当以其所在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在公安机关的名称。文书中“(办案单位印章)”、“(移送单位印章)”、“(被移送单位印章)”、“(传唤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印章)”、“(此处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处罚机关印章)”、“(收容教育所印章)”、“(执行单位印章)”、“(银行印章)”、“(印章)”等处印制时不印制文字,填写时由单位加盖印章。 7、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听证笔录、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首页内容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首页及附页应当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描述方位、状态的纪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中仅注明填写格式,使用文书时需要办案人员填写齐全的文书文号,如“公()行移字〔〕第号”、“公()检字〔〕第号”等,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小括号“()”处填写供你管具体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信”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真题模拟及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真题及答案

(OK)全国10月法律文书写作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A)A.辩证统一 B.相对独立 C.相互包容D.相互补充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是(C)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答辩状 3.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助理审判员的应写明(B) A.审判员 B.代理审判员 C.助理审判员 D.人民陪审员 4.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D) A.案由 B.补充侦查经过 C.附项 D.补充侦查结果 5.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B)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是(C) A.民事判决书 B.民事调解书 C.民事裁定书 D.民事决定书

7.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B) A.行动的动机 B.产生的后果 C.行为的原因 D.造成的影响 8.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是(D) A.评议笔录 B.讯问笔录 C.勘查笔录 D.调查笔录 9.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A)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10.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的称谓写作(A) A.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B.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C.原告人与被告人 D.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1.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提审的民事案件,在判决书的主文之后,不写(A) A.诉讼费用的负担 B.书记员姓名 C.日期 D.合议庭成员姓名 12.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D) A.拘留证 B.逮捕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13.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是(B)

刑事诉讼起诉书范本

刑事诉讼起诉书范本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

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 “经依法审查表明, 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写作(一)

一、行政处罚类文书概览 受案后,如果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填写《受案登记表》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要制作《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或投案人;经审查,认为属于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在特定情况下要先行处置,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办案单位如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传唤证》,进行传唤。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制作《询问笔录》,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规定》第五十三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

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办案单位向被侵害人、证人了解案情时要制作《询问笔录》。 《规定》第五十七条: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并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 《规定》第五十九条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 违法嫌疑人为外国人的,首次询问时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核心提示:字() 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核心提示:字() 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核心提示:字() 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法犯罪经历: ____________________…… 字()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 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涉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2、和解协议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3、申请复议书 4、民事申请执行书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呈请拘留报告书 7、起诉意见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8、提请假释意见书 9、提请减刑意见书 10、××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11、(二审)刑事判决书 12、检察院起诉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3、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4、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15、(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6、(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7、律师催告函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

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盖章)(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 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 2、和解协议书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 ××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 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法律文书写作范例及历年试题

一、绪论 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即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即法律),所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的分类:○1依制作主体不同,侦查、检察、诉讼;公证、仲裁、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文字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决定类文书。○4按文书体例(P16,07增):信函式(落款是受文单位)、致送式(如各种诉状,落款是致送单位)、宣告式(如判决书等,面向当事人或听众,故落款无致送人,而写受文单位)、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2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3内容的法定性;○4语言的精确性;○5使用的实效性。 四、法律法律文书的作用: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写清事实基本要素、有关定性、法律责任及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等关健情节具体叙述;因果关系交代清楚;争执焦点抓准记清;财物数量记叙确切;叙述事物平实有序;材料选择真实典型);○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列举事实证据确凿、分析整理以法为据、据案引法依法论理、前后照应统领全文)○5说明情况,简洁明晰;○6综合表达,叙议为主;○7行文章法,因文而异(多指辩护词等,行文章法的几种不同类型:由事而理,由理而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把握焦点,明辨是非;论辩说理,章法多样);○8语言精确,朴实庄重(要求:表意精确,解释单一;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文风朴实,格调庄重;语言规范,语句规整;褒贬恰切,爱憎分明;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二、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部于2002年12月18日颁布了《安全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并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侦查文书按侦查办案程序可分为如下八大类: 一、立案、破案类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表格类文书):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该表格,是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案件的主要依据。 ○1内容包括:文书名称、报案人、报案内容(发案时间及地点、简要案情、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接警单位、接警人员;○2使用条件:a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b 犯罪嫌疑人自首的;c有关单位移送的;d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2)呈请立案报告书(文字叙述式):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内容:○1首部:文书名称,如:呈请对王涛杀人案的立案报告书;○2正文:由四部分组成(07增):报告导语(案件来源,初查,获得的证据)、接受案件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简要写明案发的时间、地点- - - -发现或抓获的经过”)、立案根据(写明现场勘查、访问、鉴定结论、后果等)、立案理由和意见(说明在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性质的案件,并收集了一定的证据,行为人已触犯法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刑诉法》86条规定,拟立案侦查。/妥否,请批示”);○3制作单位、日期、公章。 (3)立案决定书(填充式文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经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书。该书是公安

新版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标准与案卷组装规范实务全书

新版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标准与案卷组装规范实务全书 作者:周国华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1-1 开本:16开 册数:4卷 光盘数:0 定价:998元 优惠价:468元 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 第一篇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总论 第一章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及分类 第二章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第三章新版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基本要求

第二篇立案、管辖、回避文书的制作标准 第一章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第二章立案决定书 第三章不予立案通知书 第四章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第五章指定管辖决定书 第六章移送案件通知书 第七章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第三篇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的制作标准 第一章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第二章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 第三章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第四章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第五章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第六章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第四篇强制措施文书的制作标准 第一章拘传证 第二章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第三章取保候审保证书 第四章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第五章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第六章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第七章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第八章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意见书 第九章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 第十章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第十一章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第十二章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第十三章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第十四章拘留证 第十五章拘留通知书 第十六章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第十七章提请批准逮捕书 第十八章逮捕证 第十九章逮捕通知书 第二十章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第二十一章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第二十二章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第二十三章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第二十四章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第二十五章释放通知书 第二十六章释放证明书 第二十七章健康检查笔录 第二十八章换押证 第五篇侦查取证文书的制作标准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与答案

2003 年10 月全国高教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262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1 页至2页,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3页至8 页,共8 页;选择题30 分,非选择题70 分,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 A. 辩证统一 B. 相对独立 C. 相互包容 D. 相互补充 2.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 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是[ ] A. 刑事上诉状 B. 刑事自诉状 C. 刑事申诉书 D. 刑事答辩状 3.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助理审判员的应写明[ ] A. 审判员 B. 代理审判员 C. 助理审判员 D. 人民陪审员 4. 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 ] A. 案由 B. 补充侦查经过 C. 附项 D. 补充侦查结果 5. 记载新人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 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 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6.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 定是[ ] A. 民事判决书 B. 民事调解书 C. 民事裁定书 D. 民事决定书 7. 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 ] A. 行为的动机 B. 产生的后果 C. 行为的原因 D. 造成的影响 8.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是[ ] A. 评议笔录 B. 讯问笔录 C. 勘查笔录 D. 调查笔录 9.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司法行政机关 D. 公安机关 10. 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的称谓写作[ ] A.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B.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C. 原告人与被告人 D.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1.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提审的民事案件,在判决书的主文之后,不写[ ] A.诉讼费用的负担 B.书记员姓名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2012 (2)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2012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填写和印制说明 一、制作和填写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在制作文书之前,应当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作和填写文书。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项目,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 ”划去。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项目。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叙述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根据规定入卷。 (二)常见项目填写要求 1、案件名称。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对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故意杀人案”;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侵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

劫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原则,根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如果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对于一些叙述型法律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当在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其他名称,包括别名、曾用名、绰号等。如有必要,还可写明笔名、网名等名称。确实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查清其真实姓名后,按照查清后的姓名填写,对之前填写的内容可不再更改,但应当在案件卷宗中予以书面说明。(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住址不明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4、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应当以其合法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以户籍登记中的出生日期为准。 5、犯罪嫌疑人住址。填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的经常居所地。犯罪嫌疑人的经常居所地以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为准。如果该犯罪嫌疑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则以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并应当在填写经常居住地的同时注明户籍登记的住址。 6、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及职业。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及从事的职业种类。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必要时在前面加上地域

法律文书写作名词解释附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名词解释附答案

1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2 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3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 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4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

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5 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6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7 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8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法律文书的理由中除应论证认定事实的理由外,更应论证( ) A.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理由 B.适用法律的理由 C.诉讼费用负担的理由 D.公开审理的理由 2.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 A.被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和职务 B.被告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C.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D.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和所在地址 3.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是( ) A.破案报告书 B.刑事案件破案报告 C.呈请破案报告书 D.刑事案件破案总结 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尾部年月日的下行,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应盖上戳记。戳记的内容是( ) A.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B.经核对本件与原本相符 C.经核对本件与原本无误 D.原本与本件核对相同 5.监狱起诉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狱管理机关 D.公安机关 6.公诉意见书在论证部分结束后,应概括阐明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被告人依法( ) A.提出起诉的决定 B.提起公诉的原因 C.定罪量刑的意见 D.提起公诉的目的 7.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公诉机关应写为( ) A.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B.公诉人×××人民检察院 C.起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D.指控机关×××人民检察院 8.呈请拘留报告书应写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及( ) A.工作经历 B.主要学历 C.个人简历 D.违法犯罪经历 9.行政裁判文书的事实部分,叙写争议焦点应突出( ) A.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B.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C.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合情 D.被告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10.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 ) A.记叙文语体 B.说明文语体 C.议论文语体 D.公文语体 11.监狱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式文书是(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奖励审批表 C.年终评审登记表 D.罪犯奖惩审批表 12.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文书是( ) A.公诉意见书 B.公诉词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doc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1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

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文号,即“X公()字〔〕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网”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处填写年度;“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10.文书中所称“姓名”,是指法定身份证件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载明的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注明。对外国人,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必要时,注明汉语译名。 11.文书中所称“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 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年龄以公历(阳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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