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盲审办法

博士论文盲审办法
博士论文盲审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文件

宁师大〔2010〕82号

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博士论文△ 预答辩△ 盲审△ 通知南京师范大学 2010年12月31日印发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

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博士学位论文在评审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是指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由博士生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始把关。

(二)博士生培养学院负责确定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成员、小组负责人和秘书,预答辩小组至少应由本学科领域的3位专家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得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三)论文定稿后,学位申请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在预答辩会议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专家,同时将预答辩登记表交预答辩小组负责人。

(四)预答辩小组听取申请人对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的报告,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规范、成果表述是否恰当、创新点描述是否确切等,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预答辩小组结论。

(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提出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申请。

(六)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至少两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2—

(七)学院研究生秘书在预答辩结束后,将《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复印件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原件由申请人本人保管,待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在学位论文送审时一并送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二、盲审工作

(一)盲审是指送审学位论文中不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评阅专家信息对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保密。

(二)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盲审时间安排在每年3月和9月进行。

(三)研究生部负责盲审专家的选定、论文送审和盲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

(四)研究生部建立按二级学科分类的专家数据库,每个二级学科由10—15名专家构成。列入数据库的专家一般应是国内著名大学或重点科研机构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五)研究生部在收到学位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后,应仔细检查其博士学位论文是否符合盲审要求,并将论文与专家评阅表送评阅人进行评审。

(六)研究生部负责将隐去专家信息后的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七)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分为四档,具体为:同意答辩(总分≥80分)、同意修改后答辩(70≤总分<80)、修改后重新送审(60≤总分<70)、不同意答辩(总分<60)。

三份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或者有一份为修改后重新送审,视为未通过盲审,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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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预答辩和盲审。

三份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以上(含一份)为同意修改后答辩,其余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视为基本通过盲审,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答辩。

三份评审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视为通过盲审,可参加答辩。

(八)学位申请人可以提出盲审过程中需要回避的专家一名。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的,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以提出复审申请,研究生部提交校外专家进行复审。

(九)学校将根据盲审通过率对相关学位点和指导教师进行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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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问题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问题 一.学位申请审批书的填写方法: 第4页,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从高中填起;第5页,攻博期间的所有科 研成果目录,需附上证明原件;第6页归档成绩单;注:此时,须到院办公室办理归档成绩单,加盖公章后;并需要送到9—406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归档,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第7页,相当于论文摘要;关于第8页:该页的项目在指导教师同意送审和答辩后进行,也即:必须在送审前填写完毕;所在系(教研室)意见栏,由各专业负责人填写(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李健老师;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段发阶、李艳宁、李一博老师;光学工程专业:陈晓冬、王晋疆老师;物理电子学专业:张贵忠、桑梅老师;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明东、蒋景英老师;关于第9页.来学院盖上“同意申请答辩”,分委会主席“姚建铨”,学院负责人“赵会娟”,注意日期,一定填写送审以前的日期,关于第12页待评审意见收回后由答辩秘书来学院办理及学位办办理,注意:此时在第12页盖上“同意答辩”,分委会主席“姚建铨”,注意日期,要填写现在的日期即可。 博士生答辩 一.首先进行答辩预申请 二.送审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学院对推荐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论文评阅专家3名(其中

校外人员至少2名)。要求评阅专家分属3个不同单位,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多年来我们学院一直是3个评阅人都是博导进行的。 三.关于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的规定 1.被抽查的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日期二个月前提交3份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聘请3位校外论文评阅人进行盲审。 2.提交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将作者及导师姓名隐去(包括发表成果部分),同时交1050元送审费。 3.校外评阅人名单对博士学位申请者本人及其导师保密,评阅人应是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评阅意见由学位办统一反馈给答辩秘书。 三.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当收到全部评议专家的评阅意见,并且论文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要求,上报校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2. 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得少于3名,至少有2名为校外专家(应分属2个不同单位)。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学位申请者本人的指导教师、合作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或秘书。 3.博士研究生如发表学术论文未达到要求,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待其发表论文达到要求后,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 4.自2011年开始,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工作依照校历每学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期末结束前的第三周内进行。研究生毕业答辩、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 时间:2011-2-28 10:14:39 来源:zhang 阅读次数:278 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博士学位论文在评审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是指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由博士生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始把关。 (二)博士生培养学院负责确定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成员、小组负责人和秘书,预答辩小组至少应由本学科领域的3位专家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得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三)论文定稿后,学位申请人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在预答辩会议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专家,同时将预答辩登记表交预答辩小组负责人。 (四)预答辩小组听取申请人对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的报告,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规范、成果表述是否恰当、创新点描述是否确切等,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预答辩小组结论。(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提出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申请。 (六)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至少两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七)学院研究生秘书在预答辩结束后,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复印件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原件由申请人本人保管,待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在学位论文送审时一并送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二、盲审工作 (一)盲审是指送审学位论文中不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评阅专家信息对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保密。 (二)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盲审时间安排在每年3月和9月进行。 (三)研究生部负责盲审专家的选定、论文送审和盲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 (四)研究生部建立按二级学科分类的专家数据库,每个二级学科由10—15名专家构成。列入数据库的专家一般应是国内著名大学或重点科研机构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五)研究生部在收到学位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后,应仔细检查其博士学位论文是否符合盲审要求,并将论文与专家评阅表送评阅人进行评审。 (六)研究生部负责将隐去专家信息后的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七)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分为四档,具体为:同意答辩(总分≥80分)、同意修改后答辩(70≤总分<80)、修改后重新送审(60≤总分<70)、不同意答辩(总分<60)。 三份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或者有一份为修改后重新送审,视为未通过盲审,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预答辩和盲审。三份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以上(含一份)为同意修改后答辩,其余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视为基本通过盲审,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答辩。 三份评审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视为通过盲审,可参加答辩。 (八)学位申请人可以提出盲审过程中需要回避的专家一名。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的,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以提出复审申请,研究生部提交校外专家进行复审。

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院(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第三届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从2011——2012学年上学期开始决定对拟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一)所有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下列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以不进行盲审,按程序免于盲审申请填表审批经备案后执行,满足条件(1)、(2)之一均可申请免于盲审(见附件1)。 其一、符合免于盲审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已经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或权威期刊正式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原则上以《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研字(2009)17号]中相关规定为标准。即理工科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须至少已正式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科须至少已经发表2篇及以上A类学术论文(多篇B类学术论文不换算成A类学术论文)。(2)已经获得了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其二、撰写学位论文经学校保密管理部门正式批准且密级属于秘密级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二、盲审论文送审程序及送审时间 1.博士研究生提交盲审材料到各学院(部)研工办。本学期拟答辩全日制博士生先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检测(须同时提交一本导师签字同意检测的纸质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文论文等送审材料。送审材料包括①四本博士学位论文(三本隐名博士学位论文,一本标明作者及导师姓名博士学位论文),②博士学位论文的便函及收据,③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聘请函,④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评价表(由评阅专家填写,校学位办回收后反馈)(材料②、③、④见附件2)。送审时间截止为2011年10月11日,未按以上时间送审者,其学位论文安排在下学期送审和答辩。 2.各学院(部)研工办集中提交送审材料到校学位办。送审材料除博士生本人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 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我校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分为两种:论文评阅和论文盲审。 一、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组织,每篇论文须聘请两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评阅人,其中博导至少1位;对是否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阅人,学校不作要求。评阅论文的寄送、评阅意见书的回收、评阅意见的汇总和反馈均由各培养单位指定秘书负责,博士生本人不得参与。 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创造性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在评阅时,可从如下几点阐述意见:(一)论文是否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具有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在哪一方面有新见解或创新;(二)论据是否充分、可靠;(三)反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四)研究方法、写作水平;(五)论文还存在的不足之处;(六)是否同意答辩,是否达到该生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 论文评阅结果的认定和处理参照论文盲审。 二、论文盲审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由学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以校外“双盲”通讯评议的方式进行,每篇论文送审三份。 对超常年限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超过五年),加送两本论文进行盲审。 三、评审期和逾期 论文评审期一般为4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超过评审期的论文,该份评审结果视为逾期通过。评审逾期,可组织论文答辩,但逾期返回的评审成绩仍将如实提交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供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查参考。 四、评审成绩结构 评审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见下表):五个分项指标、评审结论、是否推荐参评优秀论文。 评审结论有三种:①同意进行或稍作修改后进行论文答辩(评价指标不得出现D或E);②建议作较大修改后再进行论文答辩( 评价指标出现D等);③不同意进行论文答辩( 评价指标出现E等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2008年12月22日学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在总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办法》(校研发[2005]42号)实施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是由研究生院将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统一收集,统一组织密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送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不含与其导师姓名及本人姓名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二条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均应进行盲审。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人由研究生院负责聘请。评审人均为我校以外有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并在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 第四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提交与送审时间 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6月、10月和12月分别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博士学位授予。博士生应在本人预定答辩日期60天前将博士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每周一次集中向外送审。

第五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程序 (一)由导师和学院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的所有培养环节、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通过预答辩; (二)博士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学籍档案卡、发表论文原件(录用通知原件)、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导师审批表、导师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等材料,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和学位管理处复审; (三)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办理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手续,并提交符合盲审论文装订格式要求的博士学位论文3份; (四)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组织送交校外专家盲审; (五)研究生院统计盲审结果,并在博士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后60天内,向其所在学院通知盲审结果。 第六条提交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使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模板,统一用白纸做封皮,封皮及文本中不得出现其导师姓名、本人姓名以及其它与本人和导师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七条盲审结果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小修改后答辩、大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四种,后两种意见认定为未通过盲审。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者,应根据专家盲审意见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答辩;送交盲审的3份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中有1份及以上认定为未通过盲审者,申请人应重新完善实验和论文内容,6个月后重新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重新提出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常见问题汇总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常见问题汇总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环节审核全部通过后,进入“学位管理——学位授予进度”,依次填写“录入学位论文信息”、“导师评语”等,其中“论文评阅”部分上传完盲审论文和创新成果自评表后,即进入盲审环节。(注:前一个环节变绿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操作。) 1. 录入学位论文信息: ①论文主题词和研究方向填三至五个词,以分号“;”隔开; ②按要求填写,关键词要够,摘要在一千字以内(否则无法提交); ③预答辩:送盲审论文前应先进行预答辩,由导师负责组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三至五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组长由导师担任。并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预答辩)》纸质版,提交盲审论文的同时一并提交。 注意事项: a)所有上网内容都要进行脱密处理,并注意避免敏感词汇和数据外泄。 b)“录入学位论文信息”中的“是否涉密”:指的是涉及国家秘密。研究生院自2015年1月开始不再受理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具体详见研函[2015]1号文《关于明确不再审批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通知》。 2.学术不端检测 ①检测论文格式:word或PDF; ②检测次数一般每人一次; ③检测结果需两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④研究生院对重复率不设限(部分学院对重复率有要求)。自己发表的文章或引用其他作者的文章且已注明引用的,可忽略不计,由学生和导师商量决定是否需要修改论文; ⑤若出现论文上传不了现象,可换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⑥电子论文:一般要求字数在六至十万字(不是硬性要求),注意学术不端检测的字数结果与word统计 结果不同; ⑦检测数据不会送给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只能看到论文和自评表)。 3.导师评语 导师评语部分的“该生是否根据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修改了论文”,若导师选择:“根据检测结果,不存在有需要修改之处”或者“已经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了修改 ”,则认为导师同意学生论文送盲审。需点击“提交”后,学生方可提交盲审论文。 注意事项: 导师必须点“保存”、“提交”,否则“导师评语”这一环节不通过,无法进入“论文评阅”环节,即无法提交盲审论文。

博士生提交盲审论文的注意事项

博士生提交盲审论文的注意事项 1.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PDF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487_081202_D77555_LW)。 2.“华中科技博士学位创新点概述”放在电子档论文前面,PDF 格式。 3.填写汇总表时就注意:(1)正常的一级二级学科,请务必要保证“研究方向”的准确性;(2)如果是自设的二级学科,请务必要保证一级学科码和“研究方向”的准确性,研究方向,可以填写三级学科的内容,如果是自设的二级学科或交叉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就写论文相关的三级学科名称;(3)研究方向用论文题目、关键词或摘要,不能简单从论文题目中摘取。否则耽误送审整体时间。(4)按博士招生简章里的研究方向填写是不会耽误送审时间的。 1、材料加工工程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现代模具技术 ●精密塑性成形技术 ●材料加工装备及其自动化 ●液态及半固态金属精密成形技术 ●新材料制备与成形技术 ●先进连接技术 2、数字化材料成形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数字化模具技术 ●材料成形的计算机辅助技术 ●材料成形过程数值模拟 ●快速原型技术与快速制模 ●材料成形过程检测与控制技术 ●材料虚拟成形系统 3、材料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表面科学与工程 ●新型块体非晶材料及纳米材料 ●新型金属和陶瓷材料 ●新型功能材料与器件 ●光电材料与电子封装技术 ●新型能源材料及器件 ●核材料以及生物材料 4、纳米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非平衡态与纳米材料 ●纳米生物材料 ●纳米陶瓷材料 ●高分子基纳米复合材料 ●纳米光电材料 ●封装技术与器件 5、电子封装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先进电子制造 ●电子工艺与功能材料 ●电子制造装备与自动化 ●微纳制造技术 ●新型器件与封装 ●封装模拟与可靠性

博士论文盲审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文件 宁师大〔2010〕82号 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博士论文△ 预答辩△ 盲审△ 通知南京师范大学 2010年12月31日印发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 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博士学位论文在评审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是指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由博士生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始把关。 (二)博士生培养学院负责确定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成员、小组负责人和秘书,预答辩小组至少应由本学科领域的3位专家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得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三)论文定稿后,学位申请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在预答辩会议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专家,同时将预答辩登记表交预答辩小组负责人。 (四)预答辩小组听取申请人对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的报告,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规范、成果表述是否恰当、创新点描述是否确切等,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预答辩小组结论。 (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提出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申请。 (六)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至少两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2—

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送审材料 1.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全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包括封面,致谢,发表文章等部分,均用XX或XXX代替。PDF格式,创新点(附件1)首页+正文,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 10487_070207_D201277032_LW)。 说明:物理学院有两个一级学科 0702 物理学一级学科代码,0805 材料工程科学一级学科代码2.院(系)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HZSJB,如:10487_012_HZSJB)。二、送审时间安排 工作日可随时报送,具体时间节点为: 1.拟3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上一年11月1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2.拟6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3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3.拟12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9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院研究生科 联系人:杨凤霞 联系电话:87543881 Email:841564208@https://www.360docs.net/doc/8315792874.html,。

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苏晖 联系电话:87542352 Email:470766896@https://www.360docs.net/doc/8315792874.html,。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点概述论文题目: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论文中的主要创新点(不够可附页) 博士学位论文主要研究成果的发表或获奖情况 序号发表论文题目/获奖成果名称刊物名称/ 获奖部门 刊物/奖励级别 发表论文/ 获奖时间 作者署名 名次 1 2 3 4 5 6 7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与原盲审异议处双盲没过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与原盲审异议处双盲没过 篇一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精神和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我校对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并对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双盲抽检。为妥善处理论文盲审中的异议问题,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双盲评阅工作,每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及被抽中的硕士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分别送交两位校外专家评阅。在评阅意见未全部返回之前,申请人不得进行学位答辩。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学位答辩;如果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异议,则本次答辩无效。 第三条评阅书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界定为“存在异议”: (1)“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为“差”;

(2)“是否同意该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结论为“须作重大修改,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或“不同意”。 (3)评价表中有任何一项评价指标低于 60 分; 第四条存在异议时,根据评阅意见的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一)2 份评阅书中均存在异议时,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6 个月之后方可提交复审。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院系,扣减其下一年度相应的招生名额,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二)仅 1 份评阅书中存在异议时,原则上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提交复审,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诉,院系应从严把关,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复审。如果复审意见中仍然存在异议,则扣减相关院系下一年度相应的招生名额,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第五条异议论文的复审方式: (一)修改论文后进行复审 在论文修改完成后,申请人须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重新提交学位论文送原评阅人进行复审。 (二)提出申诉后进行复审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2018年6月26日第95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学位授予质量,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审工作,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审是指,在学位论文评阅环节,部分或全部的学位论文由学校作统一送审,送审的学位论文要隐去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反馈的评阅结果同时隐去评阅人的信息,以保证论文评阅的客观公正(以下简称“双盲审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双盲评审之外的其他论文送审工作(以下简称“明审”)。 第三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均须参加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组织的双盲抽检。上海市组织的双盲抽检办法由上海市另行规定。学校组织的硕士论文抽检采取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抽检比例约占全校当年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10%左右。以同等学力和单独考试方式入学的硕士学位论文统一纳入强制抽检范围。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和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或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进行送审。 - -

第四条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审,由研究生院提交送审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直接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抽取,通过信息系统确保送审的学位论文已经导师审核确认且通过相似度检测。 第五条盲审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论文盲审的评议意见由研究生院负责向各院系反馈。盲审及明审评阅结果均为通过者方可组织答辩。在评阅意见未全部返回之前,申请人不得进行学位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学位答辩;如果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异议,则本次答辩无效。 第六条论文评阅书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界定为“存在异议”: (一)“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为“差”。 (二)“是否同意该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结论为“须作重大修改,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或“不同意”。 (三)评价表中有任何一项评价指标低于60分。 第七条学位论文盲审不存在异议,但2份盲审结论均为“论文质量一般”者,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应进行充分的修改完善,修改完成后需要导师就论文质量情况提供书面意见,报学位办备案后方可进行答辩;同时自动列入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时的重点汇报名单。 第八条学位论文盲审存在异议时,根据评阅意见的具体情- -

【附件3】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

【附件3】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 为建立科学、公正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保障机制,强化导师的岗位意识,提高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意见》,特制订本暂行实施办法。 一、学位论文盲审的原则 (一)学位论文采取“单盲”方式评审,即送审时不隐匿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姓名,返回时对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和答辩委员会隐匿评阅人姓名。学位论文的盲审全部由校外专家承担。 (二)硕士学位论文采用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 (三)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在未通过前不得组织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盲审的范围 除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以及涉密学位论文、院士指导的学位论文外,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均属盲审范围。 三、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方式及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实施方案(含抽检比例、方式等)由各院(部、所、中心、室)自行确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每次至少有1篇(不含提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三)提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和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以及校学位论文抽检,凡评阅结果有“不合格”者,其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在两年内必须全部参加盲审。 (五)新增列或培养人数多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新增列或指导人数多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应重点抽检。 四、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组织 (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院(部、所、中心、室)和学校两级分工负责。 (二)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和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校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 五、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 (一)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 各院(部、所、中心、室)应根据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确定学位论文抽检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将硕士学位申请人名单及论文抽检名单(一式一份)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被抽中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两份)报送各院(部、所、中心、室)。 硕士学位论文的报送时间由各院(部、所、中心、室)根据答辩和送审工作安排等情况自行确定。 (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 各院(部、所、中心、室)应在每年3月31日、10月9日之前,将本单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名单(一式一份)、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五份)、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五份)以及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六、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的反馈和处理

毕业论文盲审

毕业论文盲审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 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由于专家和导师关系一般不错,都能通过。 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博士和硕士都有不能毕业的,但是硕士的比例很小的,也有没有毕业的硕士,但是比例不到1%。所有的博士论文和部分硕士论文在答辩前由学位办送到外单位做盲审,以保证答辩论文的质量。另外省市级教委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请外单位做盲审,以检查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所有博士硕士论文在盲审.外审都过了才能参加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答辩,是否授予学位。最后由单位的学位委员会综合论文质量.修科成绩.思想表现.有无发表论文等因素,无记名投票会决定是否给学位,同意给了还要公示3个月后拿学位证书。博士和硕士都有不毕业

的,一般无学历和学位。毕业的有的有学历无学位,有的有学历和学位。 不同学校硕士论文盲审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在30%-50%之间,博士论文全部盲审,不能毕业的当然存在,尤其是好的学校更注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上海市是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参加盲审。博士生的话是强制盲审,只要申请博士学位就要参加盲审。盲审就是论文的内容和标题都不能涉及你的导师姓名和你的姓名,一般都是送到外校审阅,审稿人不会知道是谁的论文谁是这论文的指导老师。因此叫盲审。盲审有不过的,特别是博士,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认真对待,基本也就都过了(硕士论文)。博士的论文本身就对学术水平要求高,所以通过要难些。 盲审原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二)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 (三)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 (四)突出重点,简便易行。 盲审办法

博士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博士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博士研究生版本 一、申请人登陆博士学位授予系统 方法一、申请人通过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系统-我的学习-学位申请,点击后跳转至博士学位申请系统,如下图 方法二、申请人使用学号和密码(与学生或者教师的公共数据库密码相同)登录博士学位授予系统,(网址:http://219.228.136.141)如图1: 图1 申请人登陆界面 二、个人基本信息维护 1、公共数据库-我的事务-预毕业信息 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更新后的信息由管理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在下一个数据推送时间过后,再进入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核对。 2、学位申请系统-核对个人信息 申请人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在核对过程中,请务必认真对待。个人信息将用于证书的制作,并向国家报送。

三、答辩前资格审核 1、课程审核及预答辩 2、科研成果审核 请见培养处通知https://www.360docs.net/doc/8315792874.html,/newsdetail.asp?id=3067 四、学位论文评阅 填写学位论文评阅审批表 ●点击“学位论文评阅”菜单下的“填写学位论文评阅审批表”,逐条填写各个栏目;各 栏目均必需填写,否则无法提交。 ●“学位论文题目”填写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题目的全称;题目为中文的不需填写外文 翻译,题目为外文的即请填写外文。 ●论文撰写开始时间和论文撰写完成时间的格式为四位纪年+二位纪月+二位纪日,中间 不可出现空格或任何字符,示例:20050201 ●“学位论文自我评价”各项信息将体现在盲审评阅意见书中,请博士研究生严肃、认 真、如实填写;其中,“在读期间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性说明”指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之间在观点、数据、内容、论证、结论上有何关联。 ●填写后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状态下博士研究生仍可查看、修改、提交。确认无 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在《学位论文评阅审批表》学位办网上审批前博士研究生仍可以修改,一旦审批,则不能再修改。 注意:申请人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并确认提交后,院系研究生秘书方可录入评阅人信息。 五、查看总评结果(填写《2013年拟毕业博士生求学历程意见反馈表》) 一、查看总评结果 博士研究生登陆系统,点击进入论文评阅——查看总评结果模块,可查看本人的3个盲审成绩和2个评阅成绩,每个成绩显示一行;且在成绩的下方可显示盲审、评阅的状态、计划盲审返回时间(即盲审逾期通过的日期)和总评的结果。如图:

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02次全体会议要求,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一、申请正式答辩条件 (一)时间要求 1.博士生申请答辩(指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下同)的最早时间为自报到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不含休学时间)。 2.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迟时间为取得学籍后 第6学年的6月15日(包括休学时间)。 (二)学分要求 博士生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 成果须满足《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试行)》(校研字…2007?11号)的要求。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须为机密级及以上)的学术成果要求可同时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6?4号)的第八条执行。 (四)通过预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三)学位论文要概念清楚,理论推导正确,原始数据和实验数据可靠,计算无误,分析严谨,立论明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不得编造数据及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入他人研究成果要明确标出。 (四)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不能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有重复。 (五)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撰写。 三、预答辩及相关要求 预答辩是检查和考核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一)申请预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同意,向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预答辩申请。 (二)预答辩委员会及其组成要求 学院或学科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5或7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导师可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并担任委员,但不能担任主席),并设秘书一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职以上),负责预答辩的记录工作。 (三)预答辩过程要求 1.博士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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