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署长戴杰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方便进出境船舶运输, 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舶和境外船舶。

对来自和开往香港、澳门的小型船舶,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船舶应当通过设有海关的港口进境或者出境,应当在设有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并接受海关监管。船舶在海关监管区内停泊、移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的地点由当地港务局提前通知海关;船舶在非海关监管区停泊、移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须由当地港务局会商海关。

船舶如需通过未设立海关的港口进出境,或者在未设立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会商海关后批准,接受海关监管,并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

第四条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船舶到港和离港的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海关,将船舶装卸货物、物品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

第五条船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上下人员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六条进境的境外船舶和出境的境内船舶,未向海关办结手续的,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七条经交通部批准从事进出境国际客货运输业务的境内船舶,应向船所在地海关申领《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第八条船舶装卸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人员,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九条船舶进境的时候,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一)《船舶进口报告书》一份;

(二)《进口载货清单》二份(无进口货物的交“无货清单”);

(三)《进境旅客清单》一份(包括通运旅客。无旅客的免交);

(四)《船员清单》一份;

(五)《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物品、货币、金银清单》一份;

(六)《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加封清单》一份;

(七)《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境外船舶免交);

(八)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单证;船舶到港时,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如果不能及时提供齐全的《进口载货清单》,须向海关出具保证函,并经海关同意

后可以先行卸货,但应当在卸货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齐全的《进口载货清单》补交海关。

船舶进境后驶往境内其它港口前,境外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转港报告书,并将海关关封完整无损地带交下一港口海关。境内船舶离港前,应当由海关在《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上批注。

第十条船舶装载出口货物前,货物代理人应当将预装清单报送海关。出口货物发生退载,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于货物装船完毕前向海关报明。

第十一条船舶出境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应当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

(一)《出口载货清单》一份(无出口货物的,交无货清单);

(二)《出境旅客名单》一份(无更动的免交);

(三)《船员名单》一份(无更动的免交);

(四)《船员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境外船舶免交);

(五)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单证;

第十二条海关检查船舶时,船舶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指派人员开启船上的舱室,房间,储存处所;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等。必要时,海关有权集中船员和暂时加封船员房间或其他部位。海关检查完毕,船舶负责人应当在海关检查记录上签注。

海关检查船员行李物品时,有关船员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准时到场,并且开启行李包件和储存物品的处所。海关在公共处所检查发现的无人承认的违禁和走私物品,由海关进行处理。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基本要求 1.掌握海关监管货物的含义。 2.掌握海关对各类海关监管货物的监管要求。 3.掌握报关程序的含义。 4.掌握各类海关监管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一节概述 一、海关监管货物概述 (一)监管货物的含义:是指所有进出口货物。 (二)监管货物的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直接进入流通、不再复出进口 2、保税货物:未交税,复运出境的货物,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三定特征。特定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 用货物),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暂时进出境货物:凭担保,原状进出境货物。 5、其他:如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略) 总结:分类是为了区别进出境阶段是否交税交证、以及放行后是否继续监管,与填单无关。 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所有非实际进出境货物,一旦转为实际进出境货物,就要交证交税, 二、报关程序概述 报关程序:按时间分为前期、进出境、后续阶段。 如果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继续监管。 (一)前期阶段:………………………………………………非一般进出口货物 1、保税货物中的加工贸易货物:前期合同备案,申领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货物:前期申领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申办“展览品进境备案”。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申办“出料加工备案”。 (二)进出境阶段 [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须海关批准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阶段] 海关作业环节: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作业环节: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基本环节) 特税货物无征税阶段,放行后即进入后续阶段。 (三)后续阶段: ①保税货物:核销。 ②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销案。 ④其他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销案。

XXX海关监管仓库可研报告(20200602114711)

XXX 海关监管仓库可行性研究报告 XXXX海关监管仓库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六日

目录 第一章总论-------------------------------------------------- 3 1.1项目名称与建设性质 1.2 项目背景 第二章项目建设公司介绍-------------------------------------- 4 2.1项目实施公司名称 2.2项目公司简介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及运营-------------------------------------- 4 3.1 项目运营模式 3.2 保税仓储物流管理机构 3.3 项目实施基本原则 第四章市场分析---------------------------------------------- 5 4.1 延边地区进出口现状分析 4.2 对外贸易发展前景分析 4.3 XXX市及口岸情况分析 4.4 海关监管仓库经营分析 第五章项目主要建设条件及基本工作程序------------------------ 8 5.1 选址所在地的自然概况 5.2 交通运输条件 5.3 供热、供电、供水等条件 5.4 仓库设施设备方案

5.5人员结构及管理 5.6基本工作程序 第六章环境保护---------------------------------------------- 12 6.1环境保护的设计依据 6.2 环境保护标准 6.3环境影响 6.4环境影响的对策 第七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14 7.1设计依据 7.2实行措施 第八章仓库专业技术方案------------------------------------- 15 8.1 库区总平面布置 8.2 主要建筑结构 8.3 通讯、电视、网络系统 8.4给排水设施 8.5 安全防火 第九章项目进度计划------------------------------------------ 18 9.1 工程进度 第十章资金筹措及经济效益分析-------------------------------- 18 10.1资金筹措 10.2投资估算依据为 10.3价格及取费依据

海关监管方式名称及代码对照表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署令第24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署长戴杰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方便进出境船舶运输, 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舶和境外船舶。对来自和开往香港、澳门的小型船舶,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船舶应当通过设有海关的港口进境或者出境,应当在设有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并接受海关监管。船舶在海关监管区内停泊、移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的地点由当地港务局提前通知海关;船舶在非海关监管区停泊、移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须由当地港务局会商海关。 船舶如需通过未设立海关的港口进出境,或者在未设立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会商海关后批准,接受海关监管,并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 第四条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船舶到港和离港的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海关,将船舶装卸货物、物品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 第五条船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上下人员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六条进境的境外船舶和出境的境内船舶,未向海关办结手续的,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七条经交通部批准从事进出境国际客货运输业务的境内船舶,应向船所在地海关申领《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第八条船舶装卸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人员,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九条船舶进境的时候,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一)《船舶进口报告书》一份; (二)《进口载货清单》二份(无进口货物的交"无货清单"); (三)《进境旅客清单》一份(包括通运旅客。无旅客的免交); (四)《船员清单》一份; (五)《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物品、货币、金银清单》一份; (六)《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加封清单》一份; (七)《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境外船舶免交); (八)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单证;

海关监管货物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 1 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在起运地申报。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第①②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第③情况属于转关运输的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转关运输:指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 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 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 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③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申报日期:(重要考点) 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无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申报,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申报日期 滞报金:(重要考点)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5‰收

(二)保税加工货物 基本程序: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合同报核 范围 1、料件 2、成品、半成品 3、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和剩余料件 海关对于保税货物监管的基本特征:(5点)商务审批、备案保税、纳税暂缓、监管延伸、核销结关 监管延伸(监管的时间、地点都延伸) ※监管地点: ☆一般进口货物:进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货物:运离进境口岸海关场所后,进行加工、装配的地点均是海关监管的地点。 ※监管时间: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境起至提取货物止。 ☆保税货物:进境起提取货物后至完成仓储、加工、装配复运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 合同备案步骤:(重要的考点,步骤要掌握) (1)审批合同(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需要领取许可证件的,领取许可证 (3)将合同相关的内容预录入与主管海关联网的计算机 (4)海关审核确定是否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由海关确定是否需要开设台帐 (5)①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凭证 ②需要开设台帐的,应向银行办理“台账保证金专用账户设立手续。已设立台账保证金专用账户的企业,凭“海关注册登记证明”向银行进行一次性备案登记。

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与其报关程序练习题

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2、关于申报地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进口/出口货物必须在进境/出境地办结海关申报手续 B.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时必须在原进境地海关申报 C.保税货物转为一般进口时应当在货物原进境地海关申报 D.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启运地申报 3、下列哪项表述不属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A.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B.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C.海关放行即办结了海关手续 D.一般进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时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应填报为一般贸易 4、关于海关接受申报后的报关单数据的修改或撤销,表述错误的是: A.海关接受申报后,除非有正当的理由并书面申请海关核准,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 B.海关接受申报并已经通知查验的货物,收发货人提出申请修改报关单并不涉及许可证件、税费征收及统计指标的有关数据,能够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应兰§予以同意 C.海关接受申报后,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申报错误的内容可以修改 D.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并以这种价格申报被海关接受的,可以申请按商检品质认定的实际价格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修改原申报数据 5、关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的主要工作错误的表述是:

A.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B.回答查验关员的询问 C.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 D.填写查验记录单 6、下列哪种情况海关负责被查货物损坏赔偿: A.海关取样时造成的被查货物损坏 B.海关正常查验时产生的货物磨损 C.确认海关查验记录单后发现的被查货物损坏 D.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查验时开拆货物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坏 7、海关放行汽车、摩托车后,签发的进口证明是: A.进口货物提货凭证 B.进口货物证明书 C.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证明联) D.进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8、A公司是加工贸易经营企业,B公司是加工企业,A公司签订加工贸易合同,进口料件交由B公司加工,回收后出口,合同备案手续应当由: A.A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 B.A公司到B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 C.B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 D.B公司到B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 9、下列关于加工贸易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转入、转出企业应当向各自主管海关提交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申报结转计划 B.转出、转入企业办理结转计划申报手续后,应当按照经双方海关核准后的申请表实际收发货

【行业资料】2008CC-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五)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五) 其他监管货物、货物转关 (一)其他进出境货物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类型 运输形式 是否在我国境内换装运输工具 启运地 目的地 过境货物 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不论是否换装 我国境外 我国境外 转运货物 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换装 通运货物 有原转载航空器、船舶载运进出境 不换装 二、进出境快件 (1)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通关,否则需征得海关同意 (2)采用纸质或电子数据形式报关 进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内 (3)申报期限 出境: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前 (4)申报单证 A 文件类:提交“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进境 B 个人物品类:提交“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a 关税额<50元的货物,免税的货样、广告,应提交“KJ2报关单”及其他所需单证; C 货物类 b 应税货样、广告(除实行许可证管理、进口付汇的货物),应交“KJ3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c 其他均按进口货物报关。 a 免税的货样、广告品(许可证件管理,出口收汇除外),出境应提交“KJ2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出境 b 其他出境货物,按出口货物报关 四、租赁货物 六、进出境修理货物 五、无代价抵偿物 一、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三、货样、广告品 二、进出境快件 七、出料加工货物 八、易卸、误卸货物 九、退运货物 十、退关货物 十一、放弃和超前未报关货物 1、概念 3、期限 2、转关方式

三、货样、广告品 1、证件管理 进口非许可证管理:货样A---凭经营权申报; 货样B 数量合理且小于1000元人民币---主管司局级以上证明申报; 数量不合理且大于1000元人民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 许可证管理:无论是货样A或者是货样B,凭许可证申报; 自动许可管理:机电产品、一般商品无论货样A或货样B每批次小于5000元---免证 旧机电产品,需要审批并按有关规定申报; 出口每批次小于3万元以下的---免证;两用物项和技术---两用物项技术出口许可证申报 欧盟、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纺织品,或以下情况可以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每批数量不超过50件(套、双、千克或其他计量单位,不包括打、吨等计量单位)出口样品; 出口美国,属美国进口商自用的非零售(无论价值多少)以及做了适当标注的金额少于800美元的样品; 其他列入《法检目录》的,无论进出口,无论是A或B,都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申报 2、税收管理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及以下的,免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四、租赁货物 报关程序——由纳税义务人对纳税完税价格的选择来决定 一次性纳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以租金为完税价格以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分期纳税——每期租金作为每期完税价格 1.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租金>货价,故一般均选择一次性按货价纳税或按租金分期纳税 (1)按货价作为完税价格纳税:提供必要的单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税,放行后不再监管 A.以第一期租金和货物实际价格分别填报关单; B.提交其他必要单证; (2)按租金分期纳税: C.以第一期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征税,放行后继续监管; D.后期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含第15日)报关、纳税; E.在租期满之日起30内办理结关,退运出境,如“残值”转让,按转让价为完税价格征税。 2.经营租赁货物报关程序 租金<货价,故只会按租金纳税 申报时将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以及货价分别填报关单,分期缴纳税款与上述(2)相同, 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结关,将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办理留购、续租的申报纳税手续。 五、无代价抵偿物 含义: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无代价抵偿物应符合的条件: 免费补偿或更换 与原货物相同或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税则号相同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内容

第三章海关监管物资及其报关程序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一、监管物资的概述 (一)监管物资的分类: 1、一般进出口物资:单边进出口不再复出进口 2、报税物资:保税加工物资和保税物流物资 3、特定减免税物资:三定特征。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 业自用物资),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临时进出境物资:特点是担保和原状出进境 5、其他:假如通运物资、出料加工物资、修理物资、租 赁物资等 (二)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物资:申报到放行时期 2、保税物资:进境到核销时期

3、特定减免税物资: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时期 4、暂准进出境物资: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时期 二、报关程序的概述: 报关程序:按时刻分为前期、进出境、后续时期。 假如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接着监管。 (一)前期时期 1、保税物资中的加工贸易物资:合同备案,申领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物资:申领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口物资中的展览品:申办“展览品进境备案”。 4、其他进出境物资中的出料加工:申办“出料加工备案”。(二)进出境时期 [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须海关批准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时期

海关作业环节: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作业环节: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物资。(差不多环节) (三)后续时期: ①保税物资:核销。 ②特定减免税物资:解除监管。 ③暂准进出境物资:销案。 ④其他物资中的出料加工物资、修理物资、部分租赁物 资:销案。 进出境物资类不和报关时期 报关时期 物资的类不 前期时期 (进出境前办理相 应的海关手续) 进出境时期 (进出境时需要实际办 理的海关差不多手续的 四个环节) 后续时期 (进出境后需要接 着办理才能结关的 海关手续) 一般进出口 物资/ 进出口申报 (海关决定是否受理申 /

海关通关管理信息系统

海关通关管理信息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海关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工程。通过该系统,海关建立起全国集中式的业务数据库,统一存放各地海关的各项业务数据,可随时调用,使企业在办理各种跨关区进出口业务时享受相关工作便利。采用该系统后,有效解决了转关手续繁杂、时间长等问题,可以随时调用业务数据,提高了转关速度。 第二部分海关通关管理信息系统概述 概述 一、管理信息系统 1、定义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由人、计算机及管理规则组成的能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送、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 海关的管理信息系统是源于业务需求 2、功能: 准备和提供统一格式的信息,使各种统计工作简化。(统一格式) 及时全面地提供不同要求、不同程度的信息,以便能分析并及时的进行正确的控制。(提供信息便于控制) 全面地保存大量的信息,并能很快的查询,为决策提供支持。(可快速查询所保存的大量信息) 利用数字法和各种模型处理信息,预测未来和科学地进行决策。(实现预测和决策)概述 3、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法和策略

1)、开发法: 生命期法、快速原型法、生命期法与快速原型法相结合等 2)、开发策略: “从下到上”的策略和法 这是从现行系统的业务现状出发,先实现一个个具体的功能(或称应用),逐步从低级到高级,自下而上地实现管理信息系统的总目标。 “从上到下”的策略和法 强调由全面到局部,从长远到近期,由上到下,从探索、研制一种合理的信息流的模型出发,设计出适合于这种信息流的信息系统。 第一节H2000系统的开发背景 一、H2000系统的开发背景 1、为了适应海关业务发展及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 新业务的出现,对联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金关工程的展开 大通关的初步实现 2、为了建立网上口岸为企业提供便利的需要 电子口岸、无纸通关的需要 3、为了提高系统性能水平的需要 提高通关系统的性能 第二节H2000系统的体系结构 一、H2000系统的体系结构 H2000通关管理系统作为H2000工程中的一部分,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通关环节进行

第四章-海关监管货物及报关程序练习题

第四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报关程序练习题 第四章海关监管货物及报关程序练习题 一、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请选择正确的通关规则()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 B:所有的进出口货物必须经过海关查验后才能放行,有关当事人应配合海关查验 C: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有关当事人应配合海关查验 D: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交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2.某外贸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从境外订购一批进口货物,在如实申报,接受查验,缴纳进口税费后由海关放行,该公司应凭下列哪种单据到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货物:() A ?由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B.由海关加盖了放行章”的货运单据 C ?由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D、由海关签发的进口收汇核销专用报告单 3、关于申报期限,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 B?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前24小时 C .经海关批准予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 D .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规定定期申报 4、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申报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货物进境之日起14内,向海关申报 B、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D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装货后的24小时向海关申报 5、关于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经海关批准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的,以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时记录的日期为申报日期。 B、经海关批准单独以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关员在报关单上签字表示接受申报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C、在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后以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纸质报关申报的时间为准 D、在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一般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6、某批进口货物,自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收货人或其代理 人仍未向海关申报。这种情况海关应采取下列选项中的何种方式处理:() A、将货物提取变卖,价款扣除各项费税后,余款保存一年,经收货人申请可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B、将货物扣留,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罚款处理

加贸司关于印发《_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基本配置_》的通知(加贸函[2010]19号)附件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 信息化系统基本配置 1总体目标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信息化系统基本配置》(以下简称基本配置)是为指导、规范、统一各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建设而制定,提出了辅助系统的基本功能模块,以及各模块的业务描述、作业流程和主要功能,明确了数据基本格式和接口要求,作为各关建设辅助系统的基本模板和参考依据。 辅助系统是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辅助平台,依托H2000定制数据、卡口物流监控数据等,对区内企业及进出区货物实施监管。主要包括联网备案、货物流转管理、卡口管理、核算核查、风险管理、担保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模块。 根据特殊区域信息化建设现状,按照信息化系统基本要求统一与实际管理模式差异化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制定基本配置,指导各关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建设辅助系统,既可以实现总署统一管理和数据安全的要求,又兼顾各关区个性化需求,实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海关对特殊区域信息化管理的水平和整体监管效能,规范作业,严密监管,防范两个风险,并为进一步优化特殊区域监管模式提供支持和保障。

2总体结构 辅助系统的系统架构应遵循海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主要分为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和海关内网3个层次,其中,海关端部署在海关内网,企业端部署在外网,海关端与企业端及其他外部网络之间的数据交换严格按照海关内网对外接入局域网的有关原则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数据安全。在系统应用流程上,企业在外网进行申报,数据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传输到海关内网,海关在海关内网进行操作。 辅助系统各基本数据字段的数据结构与填报要求应与H2000系统报关单相应字段保持一致,并建立完善的参数和系统维护机制,确保所有的各类参数的变更也与H2000系统保持同步。 3适用范围及与H2000系统的关系 (一)适用范围与要求。基本配置是对各关的辅助系统建设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对于各关已建成使用的辅助系统,应按照基本配置的要求审视系统架构是否符合要求,功能是否涵盖,对于不符合要求和未全部涵盖的,应逐步整改完善,达到统一、规范、严密、安全的要求;对于尚未建成使用的系统,应将基本配置作为系统建设和开发的基本模板和参考依据。 (二)与H2000系统的关系。特殊区域内企业的通关业务以及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减免税货物等电子账册操作均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说明

2010年报关员教材增减内容及与2009年教材对比 1、删除了09版教材18页海关总署的要紧职责。 2、删除了09版教材19页直属海关的要紧职责。 3、删除了09版教材20页隶属海关的要紧职责。 4、增加了2010年教材29页(三)1和2的全部内容。 5、增加了2010年教材35至36页的“(二)考试纪律”。 6、增加了2010年教材51页“(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的⑥。 7、增加了2010年教材52页“(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的⑥。 8、增加了2010年教材52页至53页的“2、禁止出口技术治理的'中国禁止出口技术参考原则‘部分。“ 9、增加了2010年教材56页的“中国限制出口技术参考原则”部分。 10、2010年教材62页“一(一)1(1)重点旧机电产品”范围删除了“旧水泥生产设备类”

11、2010年教材62页“一(一)1(2)消耗臭氧层物质”范围删除了10个10位商品编码。 12、2010年教材63页“2.2010年实行出口许可证治理的商品”范围进行了调整,改变了一类物资。调整了部分商品治理证件签发的主管机构。 13、2010年教材66页“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治理”,较2009年教材调整了顺序,内容未发生变化。 14、2010年教材68页至69页“三、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证治理”内容为新增内容。 15、2010年教材69页“自动进口许可证治理的商品范围“目录一增加7类商品;目录二商务部发证的机电产品删除21个、地点机构发证的机电产品增加23个;70页目录三(重要工业品)删除83个。 16、2010年教材77页“《精神药品治理范围》1(1)删除了“肾上腺素”,增加了“复方甘草片”。 17、2010年教材77页“《麻醉药品治理范围》1(1)增加了“吗啡、海洛因”。 18、2010年教材79页至80页“九、美术品进出口治理”为新增内容 19、2010年教材86页“(二)差不多程序1(4)“增加了”不作价设备的备案治理” 20、2010年教材87页的3(4)增加了“不作价设备的备案治理”

海关监管视角下“货物”与“物品”的区别

Title:海关监管视角下“货物”与“物品”的区别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10月13日 “货物”还是“物品”,虽然仅仅一字之差,但在海关监管的角度却有截然不同的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海关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包括税率、通关方式、许可证件等。一般来说,物品不能用于贸易,属于自用范畴,而货物具有贸易性质,基于此,海关对于它们进境的具体规定并不一样,同一件商品按照物品入境与按照货物入境对于行为人产生的义务是不一样的,以下对两个概念作如下区分: (一)物品 根据进出境的方式不同,可以将进出境物品分为行李物品、邮递物品两大类,其中个人行李物品又包括随身携带、托运和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本文中的“行李物品”是个人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包括邮袋、个人邮包、小包邮件、保价函件、非贸易性印刷品。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物品具有以下特点: 1、自用。即物品是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己使用的,而非用于出售或者出租,这里的自用包括境内外亲友间的相互馈赠。 2、合理数量。即“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在合理数量内,行为人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进境给予免税,若超过了合理数量但仍在自用范围内,

则对于超过部分征税。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对于“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有不同的规定。 (1)行李物品 若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若超过合理数额但在规定数额内,海关对超过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若超过自用,规定数额的范畴,则海关会按照货物征税。 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邮递物品 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货物 货物具有贸易性质,属于《对外贸易法》的范畴。货物的买卖双方为贸易关系,需要以合同、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根据进出境目的可以将进出境货物分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其他进出境货物三类(本文中的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海关对于物品与货物在监管上的具体规定差异很大,就征税而言,一般进口货物需要缴纳的税

海关监管仓库

海关监管仓库 一.海关监管仓库的概念 海关监管仓库是指在海关批准范围内,接受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以及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其实也是保税储存的一种类型,与外国的保税区域的功能有类似之处,主要存放货物以及行李物品进境而所有人未来提取,或者无证到货、单证不齐、手续不完备以及违反海关章程,海关不予放行,需要暂存海关监管仓库听候海关处理的货物。 这种仓库有的由海关自行管理,但随着进出口业务的增大,海关作为行政管理机关,自营诸多不便,现在基本上交由专营的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海关行使行政监管职能。 存放在海关监管仓库的货物有两个期限,如储存超过14天,海关要征收迟纳金;超过三个月仍不提取的,便视为放弃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变卖,款项交归国库。 二.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原则 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调整了人们在进出境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和行为规范,明确了监管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货物进出境活动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原则规定: (一)进出境货物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二)办理进出境货物通关手续的“人”必须是经海关注册的报关企业和经海关认可的报关员。 (三)进口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超期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四)当事人应向海关申报、交验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商品还应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及其他批件;交纳税费。 (五)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当事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六)进出境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间,非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卸、搬移、交付、提取、开拆、改装、调换、抵押、转让或者更关标记。 (七)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监管法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八)各类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实现需经海关备案、审核和批准。 三、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作用 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而海关监管则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

海关监管系统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合同号: 技术附件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系统 软件开发技术协议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年月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在下文中简称“甲方”)与软件实施商(在下文中简称“乙方”)就甲方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在下文中简称“本项目”)经过充分技术交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一)乙方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向其发放本技术协议。 (二)乙方在得到本技术协议后,要对其进行详细的阅读,并在经过充分的技术交流后,确认是否存在异议,若没有异议,要将信息及时反馈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若存在异议,要以“对技术协议的意见和同技术协议的差异”为标题,以书面形式向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反馈,反馈材料要加盖乙方公章。 (三)对于乙方提出的异议,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评估,并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若确有需要,将对本技术协议进行修改,直到所有参与投标的乙方对本技术协议无任何异议时,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将组织乙方签订本技术协议。 (四)乙方签订本技术协议后,则意味着乙方能够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的应用软件。 (五)投标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六)只有甲方有权修改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协商修改后最终确定的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应作为本项目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乙方投标书除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要求之外,至少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承诺函。 、对于本项目的理解及项目建设方案的总体思路。 、甲、乙双方设计分工、责任范围、供货范围。 、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范围及进度。 、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 、应用系统说明、应用系统功能、系统性能、系统架构、数据库要求、网络要求、接口通讯方式、开发工具、操作系统、第三方软件、服务器配置要求等。 、项目实施组织计划、进度、主要技术力量及人员安排。 、软件质量的控制管理及保证体系,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检验和质量标准。 、软件调试、验收方案、技术服务条款(包括维护服务价格计算)等。 10、双方人员派遣及培训计划、方案。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系统能力的建议和替代方案。 二、项目概要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以满足大连海关和鲅鱼圈海关的监管要求为前提,拟在既有场地及设备基础上建设海关监管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实现海关对货物动态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并有效实现电子指令、电子数据的实时传输,在实现严密监管的基础上,满足监管场所生产作业需要,进一步加快口岸货物通关速度。 建立统一的数据录入、传输、使用平台。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说明内容

第三章海关监管物资报关程序 第七节过境、转运、通运物资的报关程序 一、过境物资 (一)概述 1、含义:从境外起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接着运往境外的物资。 2、范围: (1)准予过境的: ●与我国签有过境物资协定国家的物资; ●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的收、发货的物资;

●经我国商务、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的物资。(2)不准予过的的: ●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物资; ●各种武器、弹药、军需品等(军事途径除外); ●各种烈性毒药和毒品等; ●我国法律禁止过境的其他物资。 2、治理 (1)过境物资监管的目的 ●防止过境物资滞留国内 ●防止国内物资混装出境 ●防止禁止过境物资过境 (2)对过境物资经营人的要求: ●过境营运人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治理部门颁发 的营业执照,且要向海关主管部门办理注册;

●装载物资的运输工具,应当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 ●应当爱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3)其它: ●假如是民用爆炸品、医用麻醉品应当有海关总署的有关部门的 批准方可过境; ●关于有伪报货名和国不,借以运输我国禁止过境物资的以及其 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海关可扣留; ●海关有权对过境物资事实查验; ●过境物资在我国关境内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损毁和灭失,应当向 出境地补办进口纳税手续。 (二)程序 1、报关 (1)过境物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物资报关单”和及物资清单;海关审核无误后并过境物资报关单和过境物

资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物资”章。 (2)过境物资出境时,递交“关封”和其他单证来结关。 2、过境期限 (1)过境物资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可延期,但最长延期不超过3个月。 (2)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的,海关按规定依法提变卖。 3、在境内的暂存和运输 (1)如需存储,应经海关批准后存放在指定场所; (2)应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指定路线; (3)海关可依照情况派员押运过境。 二、转运物资 (一)概述 1、含义:由境外起运,通过我国境内设关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接着运往境外的物资。

海关监管的分类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36042364.html, 海关监管的分类 根据监管物件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式与方法。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海关的其他任务都是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除了通过备案、审单、查验、放行、后续管理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海关监管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一般贸易监管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这种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 (一)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进出境货物的口岸或关境,采用电子资料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以申报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照报关进行审核。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资料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二)配合查验 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通过实际核查,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的实施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执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执行的。海关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查验的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报关于续? A、7日内 B、14 日内 C、15 日内 D、3个月内 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多长时间,未向海关报关,逾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提取货物变卖处理? A、14 日 B、1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3、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报关时限是: A、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口内 B、运输工具装货的24小时以后 C、运输工具装货的24小时以前 D、货物运到海关监管区24小时以后 4、主管海关根据中国银行签发的下列哪种文件,向经营单位核发《加工贸易手册》? A、开设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 B、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登记通知单 C、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 D、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 5、下列哪种情况适用保证金台帐的“实转” A、A类企业加工限制类商品 B、B类企业加工允许类商品 C、C类企业加工允许类商品 D、B类企业的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由外商提供的10000美元以下的辅料 6、按照国家规定,保税货物在境内不得从事下列一项业务: A、储存 B、加工 C、销售 D、装配 7、保税进口料件一般在境内的流转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哪几个环节: A、储存——直接加工一一国内销售 B、料件进口——直接加工——成品出口 C、料件进口——储存——国内销售 D、料件进口一一直接加工——国内销售 8、加工贸易经营单化委托生产仓业加工产品复出口,应当向哪个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A、经营单化所在地主管海关海关 B、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海关 C、海关总署 D、以上A、B均可 9、某B类管理企业与外商签定进口3000美元限制类商品棉花,生产出口服装辅料垫肩的加工贸易合同,应: A、设台帐、实转、发手册; B、设台帐、空转、发手册; C、不设台帐、不发手册; D、不设台帐、发手册。 10、保税仓库储存保税货物的期限是: A、1年,还可以申请延长1年 B、1年,不可以延长1年 C、两年,不可以申请延长 D、半年,还可以申请延长半年 11、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不能从事的业务有: A、进料加工 B、来料加工 C、与A、B相关的仓储、运输业务 D、转口贸易 12、保税物流中心不能开展的业务有: A、保税贮存进出口货物及其他为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B、维修、翻新和拆解 C、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D、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的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13、物流中心可以开展的业务有: A、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B、商业零售 C、生产和加工制造 D、翻新汽车

H2000海关通关管理系统

H2000海关通关管理系统 【编者按】 H2000系统是为适应中国海关业务量的不断增长、要 求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强化对进出口的监管、适应不断变 化发展的业务要求的形势下实施的新一代海关通关业务系 统... H2000系统是为适应中国海关业务量的不断增长、要求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强化对进出口的监管、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业务要求的形势下实施的新一代海关通关业务系统。要求系统具有很高的可扩展性、稳定性、可维护性、开发方便容易、使用方便高效、信息完整丰富、平台先进且有发展前途的特性。 海关的通关业务系统开发始于1988年3月开发的H883系统,构建于原Digital公司的VMS小型机平台,使用Cobol语言在RDBMS上开发。基于当时中国的网络现状,系统设计成分布式,以总关为单位独立运行。跨关区的业务,通过总署交换数据来实现。 H883系统是主机工作方式,其系统的处理能力受单机系统处理能力的限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业务量不断增大,系统处理能力的限制已经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瓶颈。 随着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为海关解决因分布式系统带来的H883数据不一致性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基于单主机的架构,其系统的可扩展性完全受限于单主机的处理能力的扩展。设计一套新的、先进的、具有发展前途的、具有很高的系统可扩展性和稳定性、能进行快速开发、容易维护、使用方便高效的架构成为现实的需要。 全新的架构、全新的开发环境、开发人员的重新培训、新旧系统的切换等等都会带来新的挑战。新的架构可以满足系统不断扩充、业务流程变化频繁、业务决策要求更多的信息、等等,都是旧系统所不容易解决的问题。 解决方案 海关H2000工程,是在海关总署通关司的领导下,由海关通关司技术处负责,微软、长天、易宝、九瑞公司的参与下,开发的新一代海关通关业务处理系统。 微软为整个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管理提供了顾问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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