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螺旋体危害评估

梅毒螺旋体危害评估
梅毒螺旋体危害评估

苍白(梅毒)密螺旋体危害评估报告

1.危害程度分类

1.1分类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苍白(梅毒)密螺旋体属于乙类传染病。在卫生部2006年公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将丙型肝炎病毒列为危害程度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仅病毒培养物为B类,UN编号为UN3373。

1.2不同实验室操作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要求

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要求:苍白(梅毒)密螺旋体血清学检测属于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应在符合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

2.背景资料

2.1一般生物学特性

梅毒螺旋体细长,5~15×0.1~0.2um,形似细密的弹簧,螺旋弯曲规则,平均8~14个,两端尖直。电镜下显示梅毒螺旋体结构复杂,从外向内分为:外膜(主要由蛋白质、糖及类脂组成)、轴丝(主要由蛋白质组成)、圆柱形菌体(包括细胞壁、细胞膜及胞浆内容物);一般染料不易着色。梅毒螺旋体有生活发育周期,分为颗粒期、球形体期及螺旋体期,平均约30小时增殖一代,发育周期与所致疾病周期、隐伏发作及慢性病程有关。

2.2对外界环境的稳定性

梅素螺旋体对温度、干燥均特别敏感,离体干燥1~2小时死亡,41℃中1小时死亡,对化学消毒剂敏感,1~2%石炭酸中数分钟死亡,对青霉素、四环素、砷剂等敏感

2.3致病性

人是梅毒的唯一传染源,由于感染方式不同可分先天性梅毒和后天性梅毒。前者是患梅毒的孕妇经胎盘传染给胎儿的;后者是出生后感染的,其中95%是由性交直接感染,少数通过输血等间接途径感染。

2.3.1 先天性梅毒

又称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经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引起胎儿全身感染,螺旋体在胎内儿脏(肝、脾、肺及肾上腺)及组织中大量繁殖,造成流产或死胎,如胎儿不死则称为梅毒儿,会出皮肤梅毒瘤、骨膜炎、锯齿形牙、神经性耳聋等症状。

2.3.2 后天获得性梅毒

依其传染过程可分为三期:

初期梅毒:梅毒螺旋体侵入皮肤粘膜约三周后,在侵入局部出现无痛性硬结及溃疡,称硬性下疳。局部组织镜检可见淋巴细胞及巨噬细胞浸润。下疳多发生于外生殖器,其溃疡渗出物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极强。下疳常可自然愈合,约2~3个月无症状的隐伏期后进入第二期。

二期梅毒:此期的主要表现为全身皮肤粘膜出现梅毒疹,全身淋巴结肿大,有时亦累及骨、关节、眼及其他器官。在梅毒疹及淋巴结中有大量螺旋体。不经治疗症状一般可在3周~3个月后自然消退而全愈;部分病例经隐伏3~12个月后可再发作。二期梅毒因治疗不当,经过5年或更久的反复发作,而进入三期。

三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皮肤粘膜的溃疡性损害或内脏器官的肉芽肿样病变(梅毒瘤),严重者在经过10~15年后引起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导致动脉瘤、脊髓痨及全身麻痹等,此期的病灶中螺旋体很少,不易检出。

一、二期梅毒又统称为早期梅毒,此期传染性强而破坏性小。三期梅毒又称为晚期梅毒,该期传染性小,病程长、而破坏性大。

当螺旋体从体内清除后仍可再感染梅毒,而且仍可出现一期梅毒症状。此病周期性潜伏与再发的原因可能与体内产生的免疫力有关,如机体免疫力强,螺旋体能变成颗粒形或球形,在体内一些部位潜伏起来,一旦机体免疫力下降,螺旋体又可侵犯体内某些部位而复发。

2.4传播途径:

2.4.1 性接触:这是梅毒病因来源的主要传染途径。未经治疗的梅毒病人在感染梅毒后的1年内传染性为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到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

2.4.2 胎盘感染: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一般认为梅毒的病因主要感染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病期超过4年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传染,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2.4.3 不良卫生习惯:梅毒的病因可以通过少数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受传染,如接吻、哺乳;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烟嘴等,也可传染。

2.4.4 血液感染:梅毒患者、潜伏梅毒及隐性梅毒血清具传染性,通过输血及共用针头可传染他人。

2.5梅毒的预防、诊断和治疗

2.5.1预防

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反对不正当的性行为;

2. 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新病人并及时治疗;

3.现梅毒病人必须强迫进行隔离治疗,病人的衣物及用品,如:毛巾,衣服,剃刀,餐具,被褥等,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以杜绝传染源;

4.踪病人的性伴侣,包括病人自报及医务人员访问的,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配偶绝对禁止有性生活;

5.可疑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预防性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男女病人,未经治愈前不能结婚。

2.5.2实验室检查及其诊断

临床表现诊断症状,体征及应用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梅毒血清试验、基因诊断技术检测梅毒螺旋体。

2.5.3梅毒螺旋体的治疗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病期不足两年的潜伏梅毒患者,可给予青霉素肌肉注射,每侧臀部120万单位,共240万单位,只注射一次。

2.晚期梅毒:包括有三期皮肤、粘膜、骨损害等患者,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对于良性晚期梅毒(血管、粘膜及骨等)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60万单位,共15次,总剂量900万单位。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肉注射一次,每次240万单位,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3. 抗生素:青霉素、红霉素类、四环素类。

3.从事实验室活动的危险性分析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3.1实验室实验活动背景资料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HBV/HCV/HIV 病毒及梅毒螺旋体的血清学检测。

梅毒螺旋体筛查实验: 酶免法(ELISA)

3.2可能危害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包括接收样本时样本包装密封性不好造成样本泄露;操作过程中如打开容器盖时样本外溅,加样、孵育、震荡、分离保存血清等时由于操作不慎导致样本溅出、离心管破裂崩溅、气

溶胶等。实验室工作环境的污染,实验人员如果接触污染的实验仪器表面、冰箱、加样器、实验台、门把手及实验废弃物等均可能被感染。

3.3预防及处置措施

3.3.1预防

1) 检测过程均应在生物安全防护Ⅱ级实验室内进行。

2) 操作者在实验全过程包括样品接收,都应穿戴好一切生物安全防护装备,一次性的口罩、帽子、双层乳胶手套,防护衣、必要时配戴防护镜等,操作全过程应严格执行实验室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3) 尽量避免在实验室使用针头、刀片、玻璃器皿等利器,以防刺伤。如果必须使用,在处理或清洗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刺伤或划伤,并应对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 如接触物传染性危险大,可戴双层(两付)手套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5) 禁止采用口腔吸液管,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6) 工作完毕,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工作台面应当用0.1% 0.2%次氯酸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清洗后要干燥20min以上;

7) 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8) 血清(血浆)样本均应严格按要求保存,HIV抗体初筛阳性样品应做好标记单独保存,采用WHO 三级包装系统,样本置于带盖的试管内,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样本的编号;将试管放入专业带盖的坚固容器内,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防止受到外力挤压,以防标本试管破碎污染环境;在试管周围垫有缓冲吸水;应在2-8℃条件下运送,运输箱外有明显的黄色“当心感染”标识。

3.3.2处置措施

1) 所有的血液、血清(血浆)均应视为有潜在传染性,都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操作。应按操作未知的有传染风险样品一样,小心存放、拿取和使用所有可能有传染性的质量控制和参考物质。

2) 接收样本时,核对样品与送检单,检查样品管有无破损和溢漏,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若样本外漏到标本容器外面,应立即用浸有0.5%含氯消毒液的多重软布及75%酒精擦拭标本容器,必要时通知重新留取标本。打开标本容器时要小心,以防内容物泼溅。废弃的标本视为高危物质放置到高压灭菌锅内消毒,同时立即更换污染的手套,污染的手套也应放到高压灭菌锅内灭菌。

3) 在进行操作时,若发生液体外溅,应将被溅的地方用0.5%含氯消毒液浸泡的物质覆盖,待消毒液起作用10-15分钟后清理该地方,移走吸水性物质,并用75%酒精及清水多次擦拭该地方。所有实验用品应按污染物质处理,放入高压灭菌锅内灭菌。

4) 在离心过程中,若发生离心管破裂及样本外溅,应立即停止离心,待离心机自动停止并发出提示信号30分钟后,确保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后,方可打开离心机盖,用止血钳子夹出离心的碎片,被样本污染的地方,防置浸泡有0.5%含氯消毒剂的吸水性物质,待消毒剂起作用后10-15分钟再清理污染处,移走吸水性物质,并用75%酒精多次消毒污染处所有消毒处理用过的物品应按高危物质处理,放入高压灭菌锅内灭菌。

5) 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将待检测的血液、体液等样本溅洒于皮肤粘膜表面时,应立即用自来水、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如溅入眼睛、口腔等部位,应用自来水、清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30分钟);如发生皮肤粘膜针刺、切割伤、刮伤等出血性损伤,应立即挤出损伤局部的血液,然后用自来水、清水或生理盐水等彻底冲洗,再用碘伏消毒创面;如衣物被污染,应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如有高危的意外事故发生,除进行局部处理外,同时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对其随访、HIV检测、休息并暂时离开原岗位3个月,按医嘱服用抗HIV药物进行预防。

4.实验室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1) 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它消毒剂消毒伤口。

2) 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0%乙醇或其它皮肤消毒剂。

3) 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 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 污染物泼溅:发生小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5.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和工作人员素质

5.1工作人员的预防疫苗

5.1.1目前尚无有效疫苗预防其感染。

5.1.2实行健康监测报告,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如遇实验室人员暴露情况出现,当时除按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以外,同时进行抗生素预防治疗,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分别在暴露后即刻、1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5.2工作人员素质

实验室共有技术人员9名,其中申请进入BSL-2实验室9名。所有技术人员均参加过生物安全培训,熟知梅毒实验SOP文件及流程。

6.评估结论

7. 评估结论

结合我站实验室的状况(BSL-2),依据卫生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开展微生物病原体检测的条件。

危害评估

危害评估 一、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人类逆转录病毒中已经造成最大的社会和医学影响的是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该病毒在1984年被认定是造成严重免疫缺陷广泛流行的原因,这种疾病被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它是HIV相关条件范围内最严重的表现。未经治疗的感染者在感染后的最初几年中发展成AIDS的危险性估计每年1%~2%,此后为每年5%左右,最初10年的累计危险性为50%,几乎所有未经治疗的HIV感染者最终都会发展为AIDS。 HIV的传染需与含有感染细胞或血浆的体液接触。HIV可存在于含血浆或淋巴细胞的液体或渗出液中,尤其是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母乳,唾液或伤口渗出液中。通过咳嗽或喷嚏产生的唾液或飞沫的传播极其罕见,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工作场所,学校或家里的偶然或密切的非性接触不会传播HIV。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共用注射器或性关系,以及怀孕、分娩和母乳喂养等体液的直接交流而传播的。 HIV主要感染T淋巴细胞中的一个主要亚群——T辅助/诱导细胞(TH细胞)。HIV也可感染非淋巴细胞,如巨噬细胞,小神经胶质细胞,各种内皮和上皮细胞。HIV可粘附在淋巴结中的树突状细胞表面但不能侵入细胞。感染的结果是造成T细胞,B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的数量和功能均受到影响。但不论除CD4+淋巴

细胞以外的其他细胞功能是否异常,AIDS中的许多免疫功能异常似乎均可用CD4+淋巴细胞的辅助功能丧失而得到解释,也就是细胞介导免疫功能出现了危机。 二.乙型肝炎病毒 乙型肝炎病毒(HBV)简称乙肝病毒。是一种DNA病毒,属于嗜肝DNA病毒科,完整的乙肝病毒成颗粒状,也会被称为丹娜颗粒(Dane)。 我国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四级。乙肝病毒(HBV)属于二级水平,是指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致病性低的,对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 乙型肝炎病毒(HBV)属嗜肝DNA病毒科。病毒的外衣壳,相当于一般病毒的包膜,HBV的表面抗原(HBsAg)即镶嵌于包膜的脂质双层中,内部了为一电子密度较大的核心结构,其表面即为病毒的内衣壳,内衣壳蛋白也具有抗原性,为HBV的核心抗原(HbcAg)(1)病毒致机体免疫应答低下(2)病毒发生变异HBV的PreC基因变异使不能翻译出HbeAg,病毒可逃逸机体原已形成的HBsAg的抗体与细胞免疫。(3)细胞介导的免疫病理损害(4)免疫复合物引起的病理损伤(5)自身免疫反应所引起的病理损害。特异性抗体:受乙肝病毒感染后,机体可产生三种抗体,抗HBs、抗HBc及抗HBe。抗HBs一般在感染HBV后4周出现,对乙肝有保护作用。 (1)乙肝病毒感染时可出现隐性感染或亚临床感染;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及危害教学提纲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及 危害

精品文档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及危害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危害程度分级 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 1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2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3 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4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危险性评估

刑满释放人员危险性评估制度 为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司法局在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两类高危人群的实际,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危险性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危险性评估制度。具体如下: 对被评估对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百分考核制: 一、判刑或劳教前人身和家庭情况(25分)。 1、年龄程度。18岁以下3分,19-45岁5分,C、46岁以上1分。 2、身体情况、家庭和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差、家庭关系差、夫妻离异的。符合条件的一项1分,两项3分,三项5分。 3、文化程度。小学5分,初中3分,高中以上1分。 4、是否惯犯、累犯、有吸毒史。一项1分,两项3分,三项5分。 5、身份、居所。有工作或在校学习1分,长期在外3分,三无人员5分。 二、导致犯罪判刑或劳教的情况(25分)。 1、违法犯罪性质。故意犯罪5分,过失犯罪1分。 2、是否集团作案。集团作案5分,团伙作案3分,一

般犯罪1分。 3、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起主要作用5分,从犯3分,胁从犯1分。 4、作案次数:一次性作案1分,持续性作案5分。 5、认罪伏法及反省程度。好1分,一般3分,差5分。 6、做案手段及方式。一般做案1分,高智商做案5分。 三、服刑期间的改造情况(15分)。 1、认罪伏法及反省程度。好1分,一般3分,差5分。 2、知识技能提升情况。积极明显1分,有所提升3分,无变化5分。 3、性格特征、心理素质和情绪。情绪稳定1分,有偏执心理3分,有明显的人格障碍5分。 四、刑满释放后的情况(35分)。 1、刑释解教回归后去向。回原籍1分,下落不明5分,其他情况3分。 2、收入情况。500元以下5分,800-1200元3分,1200元以上1分。 3、家庭、邻里关系。好1分,一般3分,差5分。 4、社会交往人员。简单1分,复杂3分,特别复杂5分。 5、无家可归3分,无业可就5分,无亲可投1分。 6、思想稳定程度。很稳定1分,相对稳定3分,很不

微生物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

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病原微生物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适用范围:微生物实验室。 三、执行人员:微生物实验室人员。 四、操作程序;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程序。 微生物的危害评估是生物安全的核心工作,对于保证生物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的基本内容, 致病性、生物稳定性、传播途径、传染性、地方流行性、实验室的性质和职能、涉 及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2.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的基本用途 选择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管理规程等。 3.微生物的危害评估的基本要求 微生物特性、设备利操作程序、实验室相应的管理等。实验研究开始前进行评估,专业人员评估 第一节.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根据病原微生物对个体和群体的感染后可能产生的相对危害程度和相对危害程度/等级划分—危害类别的高低。不同国家病原微生物流行的状况不同,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分类。 一.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主要依据 1. 微生物的致病性 致病性越强,导致的疾病越严重,其等级越高。 2.微生物的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 受到当地人群已有的免疫水平、宿主群体的密度和流动、适宜媒介的存在以及环境卫生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3.当地所具备的有效预防措施 措施包括:通过接种疫苗或给与抗血清的防御(被动免疫);卫生措施,例如食品和饮水的卫生; 动物宿主或节股功物媒介的控制。 4.当地所具备的有效治疗措施 措施包括:被动免疫、暴露后接种疫苗以及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和化学治疗药物,还应考虑出现耐药菌株的可能性。 二.国内外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比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按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四类危险程度最低,第一类危险程度最高,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对微生物的危害进行分类,评价标准和等 级划分与危害0《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基本一致,但危害程度由4级至I级递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点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对地勘单位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其技术要点介绍如下。 评估程序 《技术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评估范围 《技术要求》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则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米~1000米为限。 《技术要求》规定,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评估的三个级别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为三级,分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明确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成果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具体分级和分类分别见表1、表2、表3。 表2 地震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细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XX院检验科细菌室实验活动风险评估报告 一、概述 依据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2004),本实验室为BSL-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仅为临床检验实验室,主要实验活动为向临床治疗活动提供所需数据的细菌、真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等,不从事大量增殖培养实验。 二、拟操作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 本实验室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均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感染性物质,详见表1 病原微生物汇总表 表1 病原微生物汇总表 除此之外,其中常见检测的具有乙类传染的有伤寒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等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

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实验室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属于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另外,具有甲类传染的鼠疫杆菌、霍乱弧菌以及炭疽芽胞杆菌、鼻疽伯克霍尔德菌、布鲁氏菌、粗球孢子菌等可能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属于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本实验室只检测这类病原微生物中的“霍乱弧菌”危害相对较小的病原微生物,对于“鼠疫杆菌”及其他细菌等,本实验室不作为常规检测项目,但为防止病人所送样本可能具有此类微生物,也作了相关防护措施。 本实验室常规不检测那些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等第一类微生物。 三、实验活动的危险性 三.1实验活动 是指实验室从事与临床相关的细菌,真菌培养、鉴定及药敏试验、教学培训、诊断等活动。 三.2实验活动的类型 根据实验室流程,主要涉及的有样本采集运输、接收、处理、实验室检测(培养、鉴定、药敏)操作、锐器使用及生物安全柜等设备 的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实验操作包括标本接种,阅读平板、上机鉴 定药敏试验、补充药敏试验、涂片检查、保留菌株等过程。 三.3实验活动风险识别 1.操作风险 1.1气溶胶产生风险 主要来源于打开标本,打开平板,调菌液、灼烧接种环等实验活动,以及标本平板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倒翻、容器破裂和样本洒溅 等情况 风险控制措施:所有标本接种过程均在可靠的处于正常运行的生物安全柜操作,操作过程动作应轻柔。尽量避免使用酒精灯灼烧接种 环,采用红外灭菌器。 1.2潜在的意外伤害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检验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第1版 生效日期:2016年04月28日瑞昌市人民医院检验科

目录 第一章检验科实验活动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3) 第二章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9) 第三章结核分枝杆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12) 第四章霍乱弧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16) 第五章流感病毒的危害评估报告 (20) 第六章梅毒螺旋体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22) 第七章SARS冠状病毒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24) 第八章脑炎病毒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26) 第九章淋病奈瑟氏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31) 第十章鼠疫耶尔森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34) 第十一章伤寒杆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37) 第十二章肝炎病毒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40) 第十三章禽流感病毒危害评估报告 (44) 第十四章肠道病毒71型危害评估报告 (47) 第十五章汉坦病毒危害评估报告 (50) 第十六章炭疽芽胞杆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53)

第一章检验科实验活动生物危害评估报告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被危害性生物及物品所侵害,保证危害性物品不外泄,对实验室工作环境进行评估,以鉴定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保证生物安全。 一、危害程度分类及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评估 本检验科是为医院诊断、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评估人体健康提供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微生物、临床免疫学、临床血液、细胞遗传学等检验的实验室。生物源危害主要是由各种检验标本中的微生物,尤其是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具有潜在危险性,可能引起实验室感染;检验科微生物室还进行一定数量的各种条件致病性细菌及真菌的分离培养工作,工作过程存在病原微生物对实验人员、环境污染的风险;除之以外实验室还存在触电、火灾、化学品腐蚀、偷盗等危险。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本检验科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高致病性微生物的分离培养及高致病性微生物的菌、毒种的保藏,实验室采用一定防护措施就能控制感染或防范灾害,或者对相应病原体存在有效的免疫方法。评估我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按二级实验室(BSL-2)生物安全要求。 二、实验人员和实验室安全防护的一般要求 1.吸烟危害评估及防护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 实验区内食用食物、饮料及其它危害评估及防护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使用化妆品危害评估及防护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 实验中眼睛和面部的风险评估及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 实验中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一般要求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2)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3)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危害评估体系

危害评估体系的建立 摘要:微生物实验室活动中存在着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且涉及多种病原微生物。因此,从生物安全角度出发,对微生物试验活动要进行危害风险评估。本文就病原微生物危害风险评估要素、风险评估过程以及评估体系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建立了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确保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关键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风险评估,生物安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设施于2012年6月正式启用。主要用于传染病研究所、病毒病研究和性艾中心进行感染性实验。该设施为负压屏障环境,生物安全预护级别为二级,承担着国家各类重大科研任务,是应急、科研支撑的重要技术平台。本设施在运作中,结合其实验动物屏障设施的特点和所从事的实验活动,从生物安全角度出发,建立了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加强生物安全科学管理,避免因人为操作不规范,造成屏障设施环境和实验动物遭受微生物污染以及人员感染的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发挥屏障设施的作用,确保微生物安全和研究结果准确、可靠。 1.病原微生物危害风险评估要素 风险是某一事故发生时可能性及事故后果的总和,是随时存在的。风险评估是通过识别和分析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的后果,确定风险级别、风险控制内容,以及如何控制的过程,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和依据。 在微生物实验工作中,应根据危害程度分类,对特定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在通过危害评估工作来确立适当的生物安全水平时,危害程度分类提供了危害评估的参考信息,但是应注意到同一种病原微生物在进行不同的动物实验时其潜在的危险性不同;危害程度分类类别相同的不同种病原微生物对人可能产生的危害也各异。应收集与拟进行研究或检测的病原微生物的有关资料以及动物实验室的性质或职能以及将进行的相关实验的信息,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和评价。将病原微生物背景资料,以及将要进行涉及病原微生物动物实验活动可能产生的危害、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四个要素作为得出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结论的主要依据。 1.1 病原微生物背景资料 病原微生物的背景资料主要包括: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如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效应(反应)关系、致病性(包括急性与远期效应)、变异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及转归、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相关试验数据、流行病学资料、诊断、预防和治疗方案等;这些数据与资料可从国家监测数据、流行病学调查。行业调查、已发表的科研论著、医学微生物学和传染学教科书中查询。 1.2 人员相关的风险分析 应对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操作人员的知识背景、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人心里素质以及健康状态可能影响工作的压力等进行评估,对实验室管理者还应进行管理能力与处理紧急事故能力的测评。 1.3 其他风险的分析与评价 在风险分析中还应考虑到意外事件、事故带来的风险;被误用和恶意使用的风险;应急措施及预期效果评估;设施、设备和环境的评估;降低风险和控制危害所需资料、资源(包括外部资源)的评估;对风险、需求、资源、可行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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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危害性 评估报告 第二版 文件编号:XXX-XXX-PG 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医院XXX科

目录

鲍曼不动杆菌的生物危害评估 1. 细菌的传播与致病 鲍曼不动杆菌分布于自然界和医院环境中,是人类皮肤、呼吸道、胃肠道、生殖道的正常菌群,是一种条件致病菌,也科成为重症科室的定植菌,可引起各种感染和医院感染。是不动杆菌菌种感染率最高的,可引起腹膜炎、脑膜炎、骨髓炎和关节炎菌血症和肺炎等。鲍曼不动杆菌已经发现看多重耐药菌株,耐亚胺培南不动杆菌在中国台湾地区大25%,在澳大利亚和中国大陆地区大20%左右,所以每个分离菌株都应进行药敏试验。 2. 细菌的生物学特性 本菌为革兰阴性球状或球杆菌,约~μm×~μm,单个或成对排列有时成丝状或呈短链状,无芽胞及鞭毛,无动力,有荚膜。严格好氧,在20~30℃生长,大部分菌株最适生长温度33~45℃。在所有普通综合培养基上均能生长。 氧化酶阴性,触酶阳性。 3. 细菌的实验室检查 标本采集:来自与临床的各种标本如血液、尿液、脓汁、下呼吸道分泌物以及脑脊液等。 涂片镜检:细菌培养阳性时,进行革兰染色镜检。 分离培养:接收临床标本后痰、灌洗液、支气管刷检物及脑脊液接种于血平板、中国蓝、巧克力平板上,其他体液及分泌物标本接种于血平板上. 生化鉴定:氧化酶阴性。 4. 细菌的防治 鉴定出鲍曼不动杆菌的同时进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结果与临床实际相结合进行治疗 在实验室以及病房中注意勤洗手,避免直接接触鲍曼菌株 5. 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 操作要求: 5.1.1 实验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5.1.2 不许在工作区域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食物应存放在工作区域以外专用橱柜或冰箱中。 5.1.3 所有的操作过程应尽量细心,避免溅出。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 险分级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附件1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相应风险等级为I级~IV级。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V级(个体高风险,群体高风险),即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动物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间传播,一般为不能治愈的病原体(如Smallpox virus)。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问传播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Ⅲ级(个体高风险,群体低风险),即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如Salmonellatyphi、prion)。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Ⅱ级(个体中风险,群体有限风险),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险的病原体。实验室暴露很少引起致严重性疾病的感染,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级(个体低风险,群体低风险),即不会使健康工作者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如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如非致病性生物因子)。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o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 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 rock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泥石流 debris flow 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12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 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由岩溶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塌陷;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开采塌陷。 3.1.13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nce 区域性的地面下沉现象。 3.1.14 地裂缝 ground crevice 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现象。 3.1.16 采矿影响范围the range of mining effecfs 采矿地表移动涉及的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具体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 险评估报告的具体要求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具体要求 这两天忙于准备迎接卫生部“质量万里行”检查。其中有内容要求有:微生物实验室生物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这很是让我头晕。好在我以前看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培训教材相关内容。并找到这样一份资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生物安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具体上就明确了评估报告的框架,会有非常大的帮助哦! 生物风险评估依据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3)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4)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生物风险评估要素 1)病原微生物特征; 2)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3)实验活动人员; 4)实验活动的设施、设备和环境; 5)风险认定和评估结论。 生物风险评估实施 4.3.1病原微生物特征的评估 1)一般生物学特性:病原微生物起源、基因组及编码、产物形态特征、培养特性、细菌或病毒属别和型别内容或技术鉴定。 2)致病性:临床症状、潜伏期、病程、感染剂量、入侵部位、宿主类型、否产生毒素等。 3)感染途径:呼吸道、消化道、血液、媒介、皮肤感染等。 4)环境中的稳定性:是指其抵抗外界环境的存活能力,不同的微生物的稳定性不同,对病原微生物的稳定性评估除考虑其在自然界中的稳定性外,还应考虑其对物理因素与化学消毒剂的敏感性。 5)致病性和感染剂量:不同病原的致病性不同,即使同类病原不同菌(毒)株也有不同强度的致病力;另微生物的致病性与被感染者的免疫状态、易感性有关;暴露后果取决于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机体的抵抗力;不同属、种、亚种、型的病原微生物,甚至不同株的病原微生物,其致病性各异;还取决于所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剂量,当大量病原微生物侵袭人体时,潜伏期一般较短,而病情则较为严重;不同个体被传染后,可产生各种不同的结局。 6)传播途径:传播方式包括呼吸道传播、通过水和食物等消化道传播、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媒介传播等;传播结果包括一种病原可有多种传播途径和多种病原可以引起相同的症状。 7)实验动物研究、实验室感染。 8)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有效的药物、有效疫苗、疾病监测手段、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手段。 1)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人病原微生物的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培训、检测等活动。 2)实验活动的类型包括:标本或样品处理、离心、匀浆、超声、移液操作、锐器的使用、生物安全柜使用、医疗废物消毒或高压灭菌处理等。 3)实验活动风险影响因素: 3a.气溶胶产生:离心、旋转、匀浆、接种环等。 b.潜在伤害:注射器等锐器、酒精灯、玻璃器皿等。 c.标本的浓缩:来自临床、现场、培养、浓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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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用英语 病原微生物危害性 评估报告 第二版 文件编号:XXX-XXX-PG 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医院XXX科

实验室用英语 目录

鲍曼不动杆菌的生物危害评估 1. 细菌的传播与致病 1.1鲍曼不动杆菌分布于自然界和医院环境中,是人类皮肤、呼吸道、胃肠道、生殖道的正常菌群,是一种条件致病菌,也科成为重症科室的定植菌,可引起各种感染和医院感染。是不动杆菌菌种感染率最高的,可引起腹膜炎、脑膜炎、骨髓炎和关节炎菌血症和肺炎等。鲍曼不动杆菌已经发现看多重耐药菌株,耐亚胺培南不动杆菌在中国台湾地区大25%,在澳大利亚和中国大陆地区大20%左右,所以每个分离菌株都应进行药敏试验。 2. 细菌的生物学特性 2.1 本菌为革兰阴性球状或球杆菌,约 1.0~1.5μm×1.5~2.5μm,单个或成对排列有时成丝状或呈短链状,无芽胞及鞭毛,无动力,有荚膜。严格好氧,在20~30℃生长,大部分菌株最适生长温度33~45℃。在所有普通综合培养基上均能生长。 2.2 氧化酶阴性,触酶阳性。 3. 细菌的实验室检查 3.1 标本采集:来自与临床的各种标本如血液、尿液、脓汁、下呼吸道分泌物以及脑脊液等。 3.2 涂片镜检:细菌培养阳性时,进行革兰染色镜检。 3.3 分离培养:接收临床标本后痰、灌洗液、支气管刷检物及脑脊液接种于血平板、中国蓝、巧克力平板上,其他体液及分泌物标本接种于血平板上. 3.4 生化鉴定:氧化酶阴性。 4. 细菌的防治 4.1 鉴定出鲍曼不动杆菌的同时进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结果与临床实际相结合进行治疗 4.2 在实验室以及病房中注意勤洗手,避免直接接触鲍曼菌株 5. 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 5.1操作要求: 5.1.1 实验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5.1.2 不许在工作区域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食物应存放在工

国内外关于病原微生物危害等级的划分

国内外关于病原微生物危害等级的划分 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第七条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2004-10-01实施) 3 危害程度分级 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 3.1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3.2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3.3 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3.4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三、农业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5 微生物危害分级 5.1. 微生物危害通常分为以下4级 生物危害1级: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对健康成年人和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生物危害2级: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过皮肤、粘膜、消化道传播。对人和动物有致病性,但对实验人员、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动物致病微生物,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生物危害3级:对个体危害程度高,对群体危害程度较高。能通过气溶胶传播的,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疫病,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或外来的动物致病微生物。对人引发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生物危害4级: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严重疫病的、暂无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的动物致病微生物。通过气溶胶传播的,有高度传染性、致死性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或未知的危险的动物致病微生物。 四、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1985年3月23日卫生部) 第二条菌种的分类 菌种的分类根据其危险性决定(包括实验室感染的可能性,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症状轻重及愈后情况,有无致命危险及有效的防止实验室感染方法,用一般的微生物操作方法能否防止实验室感染、我国有否此种菌种及曾否引起流行、人群免疫力等情况)。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 一类: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 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 rock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泥石流 debris flow 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12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 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由岩溶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塌陷;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开采塌陷。 3.1.13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nce 区域性的地面下沉现象。 3.1.14 地裂缝 ground crevice 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现象。 3.1.16 采矿影响围the range of mining effecfs 采矿地表移动涉及的围。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 精品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 微生物的风险评估是生物安全的核心工作,对于保证生物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微生物的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 毒力、致病性、生物稳定性、传播途径、传染性、地方流行性、实验室的性质和职能、涉及的操作步骤和方法、疫苗及治疗方法的可用性 2.微生物的风险评估的基本用途 选择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管理规程等 3.微生物的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 微生物特性、设备和操作程序、动物模型、屏障设备和设施、实验室相应的管理等等 第一节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 一、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主要依据 1.微生物的致病性 致病性越强,导致的疾病越严重,其等级越高。 2.微生物的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 受到当地人群已有的免疫水平、宿主群体的密度和流动、适宜媒介的存在以及环境卫生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3.当地所具备的有效预防措施 措施包括:通过接种疫苗或给予抗血清的预防(被动免疫);卫生措施,例如食品和饮水的卫生;动物宿主或节肢动物媒介的控制。 4.当地所具备的有效治疗措施 措施包括:被动免疫、暴露后接种疫苗以及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和化学治疗药物,还应考虑出现耐药菌株的可能性。 按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四类危险程度最低,第一类危险程度最高,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我国对具体病原微生物的分类详见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该名录除对病原微生物的危害分类标准除进行危害程度分类外,还规定了其不同实验操作的防护水平以及运输的包装要求。

二、病原微生物危害分类及其对应 病原微生物的危害分类是确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但病原微生物危害分类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的关系是相对应而非“等同”的。 在确定所从事特定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时,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来进行专业判断,而不应单纯根据所使用病原微生物所属的某一危害程度分类来机械地确定所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列出的微生物实验操作应采取的是最低防护水平 第二节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的相关因素 在实验室工作中,通常应根据危害程度分类,对特定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在通过风险评估工作来确立适当的生物安全水平时,除了危害程度分类,还要考虑其它一些因素,应收集与拟进行研究或检测的病原微生物的有关资料以及将进行的相关试验的信息,并作为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病原微生物的相关信息,可从医学微生物学和传染病学教科书或相关专业杂志、网络上获取。 一、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感染数量 凡能引起疾病的病原微生物都是致病生物,导致发病率高、后果严重的病原微生物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不同病原微生物的致病力强弱不同,即使同类病原微生物不同菌、毒株也还可以有不同强度的致病力。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低感染剂量就可导致发病,同一微生物感染数量越大,其暴露的潜在后果也越严重。病原微生物对感染个体的致病性与被感染者的体质、免疫状态以及对该病原微生物的易感性有关。 二、暴露的潜在后果 暴露以后,后果的轻重取决于病原微生物的致病力和机体的抵抗力,不同属、种、亚种、型的病原微生物,甚至不同株的病原微生物,其致病性各异。同时还取决于所感染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当大量病原微生物侵袭人体时,潜伏期一般较短,而病情则较为严重;反之,则潜伏期较长而病情较轻,或不发病。不同个体被传染后,可产生各种不同的结局,最轻的不出现任何症状、最重的发生严重型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附件 1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相应风险等级为I级~IV级。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V级(个体高风险,群体高风险),即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动物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间传播,一般为不能治愈的病原体(如Smallpox virus)。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问传播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Ⅲ级(个体高风险,群体低风险),即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如Salmonellatyphi、prion)。?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Ⅱ级(个体中风险,群体有限风险),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险的病原体。实验室暴露很少引起致严重性疾病的感染,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级(个体低风险,群体低风险),即不会使健康工作者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如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如非致病性生物因子)。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几个等级?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表1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是什么? 一级评估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应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其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滑坡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对工程的危害。对斜坡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评价工程施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对变形迹象明显的,应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2)泥石流评价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情况、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危害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4)地面塌陷的评价必须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地震频率、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5)地裂缝的评价必须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裂缝的分布、组合特征、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地裂缝对工程建设的危害并提出防治措施。 除地震成因的地裂缝外,对其他诱发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分析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采矿活动、人工蓄水以及不良土体地区农灌地表水入渗、松散土类分布区潜蚀、冲刷作用、地面沉降、滑坡等作用的影响。 (6)地面沉降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所处区域地面沉降区的位置、沉降量、沉降速率及沉降发展趋势、形成原因(如抽汲地下水、采掘固体矿产、开采石油、天然气、抽汲卤水、构造沉降等)、沉降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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