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068 国际税收 教学大纲

118068 国际税收 教学大纲
118068 国际税收 教学大纲

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

课程编号:118068 学分: 3

开课学院:商学院课内学时:48

课程类别:专业课课程性质:任选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课程性质:《国际税收》课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课程,也是研究世界经济和国际经济相关的一门学科。

目的: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对外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日益提高,尤其是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很快,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成为国际经济贸易中一项重要技能。通过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与防范措施、国际税收协定等主要内容,从而适应国际贸易所需的知识和思想方法。

二、课程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国际税收的研究领域既涉及经济理论,又涉及国际税收的法律法规。其内容与体系大体包括对跨国课税对象征税的国际规范、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际协调问题等等。要求学生能够熟悉主要国家的涉外税收,从而更好地学习国际税收,和理解国际税收课程的实践价值。

(一)课程教学内容及知识模块顺序

1.知识单元一:国际税收导论(3学时)

(1)知识点一:国际税收的产生

(2)知识点二:国际税收的概念

(3)知识点三:国际税收的本质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

(2)理解国际税收的起源;国际税收与外国税制、与涉外税收制度、与国际税务的异同

(3)掌握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异同点

(4)理解税收的产生条件和发展

2.知识单元二: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6学时)

(1)知识点一: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2)知识点二: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3)知识点三:所得税来源地的判定标准

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税收管辖权概念和原则

(2)理解所得税管辖权的判定标准((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

(3)理解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标准

3.知识单元三: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办法(9学时)

(1)知识点一:交叉管辖权导致重复征税

(2)知识点二: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思路和原则,以及具体的减除办法和税收饶让。

(3)知识点三: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税收饶让抵免

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重复征税的概念;重复征税的体现;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的关系;

(2)掌握扣除法,减免法,抵免法,免税法。

(3)了解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思路和原则。

(4)掌握减除的方法以及税收饶让。

4.知识单元四: 国际避税概论(6学时)

(1)知识点一:国际避税概念、关联企业以及转让定价概念,转让定价避税对经济与税收的影响。(2)知识点二:国际避税地的产生、特点、影响。

(3)知识点三:世界不同国家对国际避税地的判定与评价。

教学基本要求:

(1)理解国际避税的含义。

(2)了解关联企业核转让定价的定义。

(3)掌握转让定价本质以及其表现形式和经济效应。

(4)了解避税地形成原因和避税地特点,理解避税地作用和危害。

(5)掌握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主要模式。

5.知识单元五: 国际避税方法(6学时)

(1)知识点一: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和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情况。

(2)知识点二: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教学基本要求:

(1)重点掌握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2)理解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情况。

(3)掌握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6.知识单元六: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3学时)

(1)知识点一:调整转让定价的立法及基本内容。

(2)知识点二: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

(3)知识点三:预约定价协议。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调整定价的立法、基本内容与基本原则。

(2)掌握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

(3)理解预约定价转让

(4)了解经合组织与我国关于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7.知识单元七: 其他反避税法规和措施(3学时)

(1)知识点一: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

(2)知识点二: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3)知识点三:资本弱化税制。

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和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的手段。

(2)掌握针对避税地和资本弱化的反避税措施

8.知识单元八:国际税收协定(3学时)

(1)知识点一: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和发展

(2)知识点二:两个主要协定范本及其区别与联系

(3)知识点三:中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的状况。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和掌握两个主要协定范本。

(2)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和本质。

9.知识单元九:商品课税的税收协定(3学时)

(1)知识点一:关税的国际税收协调。

(2)知识点二: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

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国际税收协调的性质与特点。

(2)了解国际税收协调的内容以及国际税收协调的发展趋势。

(二)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重点:本课程重点掌握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与国际税收的发展;国际重复征税与减除;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与国际税收协调三个方面的知识。重点理解国际避税的常见方式,国际税收协定的两个范本的产生与区别,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等。

难点:税收饶让、国际税收中性、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的产生是本课程的难点,同时间接抵免法的计算,转让定价税制和国际税收协调也是理解的难点。

解决办法:

加强案例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穿插最新的实践案例,帮助学生理解知识难点和重点。

增加课堂讨论。在避税知识环节和和反避税环节将各增加1节讨论课,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

加强课外学习与讨论。把学生进入天空教师参与讨论、学习作为平时成绩考核一项内容。

三、实验实践环节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无实验实践要求,但安排一个论文作业:设计一项国际避税案例。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本课程前修课程是会计学、财政与税收,可以为跨国公司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以及国际投资学奠定一定的基础。

五、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具备更广的视角考虑国际贸易等国际经济问题,掌握处理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思想。

六、课程学时分配

总学时32,其中讨论2学时。课程主要内容和学时分配见课程学时分配表。

七、主要教学方法

1、每节课有重点,围绕中心,备好课,尽量结合实际问题引入与展开和解决问题。

2、多媒体授课,突出重点,便于学生理解与记录。

3、每个知识模块布置课外作业。

八、建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目

1.教材

[1]朱青编著.《国际税收》(第七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2.主要参考书

[1] 徐信艳主编.《国际税收学》.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年。

[2] 饶友玲等主编.《国际税收》(第二版).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年。

[3]杨志清编著.《国际税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九、课程考核

本课程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无期中考试。平时成绩占总评的40%,期末成绩占总评的60%。平时成绩从作业、上课出勤率、天空教室参与程度等几方面进行考核。

十、说明

该课程为财政与税收的后续课程,属于经济应用课程,需要帮助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和理解实践问题,又由于企业避税资料难以得到,教学内容可能停留在理论解释方面。学生如要学习透彻,最好先熟悉主要国家的涉外税收,在理解与理解国际税收问题,就容易得多。

执笔人:肖文圣审核人:竺杏月教学院长:张燕

编写完成时间:2016年8 月30 日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2.税收饶让 3.税收管辖权 4.转让定价 5.减免法 6.国际避税 7.居民管辖权 8.关税 9.地域管辖权10.税负转嫁 11.抵免法12.资本弱化13.公民管辖权14.住所15.居所16.注册地标准 17.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8.选举权控制标准19.常设机构标准20.交易地点标准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2.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有哪些? 3.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4.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5.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6.为什么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虽已出现跨国所得征税问题,但国际税收尚未正式形成? 7. 简述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8.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哪些所得? 9.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10.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2.什么是成本加成法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1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4.国际税收的本质。 15.简述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种类型? 16.简述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17.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18.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9.避税与偷税有何不同? 20.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三、论述题 1.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哪些的问题? 2.转让定价对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3.结合实际情况谈谈你对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看法? 4.试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主要手段。 5.试述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如何解决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8.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9.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0.欧盟为什么要协调成员国的国内商品税制度? 四、计算题 1.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0%,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分别用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2.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分别用综合限额法和分国限额法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国际税收经典习题(doc 23页)

国际税收经典习题(doc 23页)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涉外税收关税增值额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资本利得税贸易条件国际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财政降格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国际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与国之间的 二是国与国之间的。 2、根据课税商品的流动情况,商品课税可以分为和 两大类, 3、一国课征的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 和。 4、所得课税是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所得是指、以及 其他社会团体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或收益;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所得课税属于。 5、所得课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课征方法不 同可以分为、和三大类。 6、预提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按课征的一种 或。 7、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收有两种形式:一是,即 对纳税人拥有的某些财产分别课税;二是,又称,它是对纳税人的全部财产减去负债后的价值余额课征的一种财产税。 8、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征的实施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即对 纳税人生前转移的财产进行的课税,二是死亡税,根据课征方式不同,死亡税又可分为和_____。 9、国际投资可以分为和,所得课税对国际投 资的影响可以从投资者的和两方面进行考察。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一)发展与现状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 2.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3.我国: 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 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 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 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3.其他注意问题: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纳税人(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的国际转移,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迁移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以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如纳税人从高税国迁往低税国成为低税国的居民。 (二)纳税人不迁移进行国际避税,一般来说,纳税人要规避其纳税义务,就要设法迁移。但利用有关国家税法和税收协定的漏洞和缺陷,纳税人有时不迁移也可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如纳税人虚假迁移其住所,即纳税人法律上已迁出了高税国,但实际上并没有在其他任何国家取得住所。如果一个高税国的纳税人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不是这个国家的居民,而是另一个国家的居民,那么尽管实际上他是这个国家的居民,他的纳税义务还是可以减轻,甚至消除。因为各个国家关于住所或居所的法律规定并不一样,法律解释也不相同,使纳税人利用住所或居所的虚假迁移进行国际避税成为可能。 (三)通过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转移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以规避或减轻纳税人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这类避税方式花样很多非常复杂,如通过建立免税常设机构转移应税所得。目前,许多国家的双边税收协定都对跨国纳税人常设机构的经营活动规定了大量免税待遇。这些经营活动包括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他准备性、辅助性营业活动等。这样,跨国纳税人就可以把设在没有这类免税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解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 课程代码及课序号:PRI303-0 学号: 姓名: 成绩: 班级: 课序号: 任课教师: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合计 分值 一、判断题(如果你认为下列各题的解释是正确的,请在括号内划?√?,如果是错误的, 请划?×?。每小题1分,共10分得分 (1.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指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开展的经济合作活动。 (2.对于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其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一般实行谈判招标的方式。 (3.两段招标是国际公开招标中的一种,两段是指两次招标。 (4.开发计划署提供援助的方式主要是无偿的技术援助。 (5.杠杆租赁涉及的当事人至少为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6.柜台交易又称场外交易,它是证券发行市场的一种形式。 (7.封闭型投资基金的历史早于开放型投资基金。 (8.国际税收是指涉外税收,它不能与外国税收等同。 (9.香港属于单一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 (10.采用扣除法和减免法能够完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单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多选、错选 均不得分。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得分 ( 1.生产要素中的土地要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范畴的是(……。 (A土地本身(B地上自然资源 (C地上的不动产(D地下矿藏 ( 2.混合性贷款是指(。 (A软贷款和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B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结合的贷款

(C赠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D财政性贷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 3.在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的情况下,承租人偿付租金可以使用(……。 (A现款(B用所租设备产出的产品 (C包销收入(D承租人加工应得的工缴费 ( 4.世界银行认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能体现“三E原则”,即(……。 (A效率、经济、公平(B安全、经济、公平 (C经济、安全、效率(D公平、效率、安全 ( 5.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风险最大的是采用(……。 (ABOT合同(B交钥匙合同 (C交产品合同(D施工合同 ( 6.在下列证券市场中,不属于证券流通市场的是(……。 (A交易所(B柜台交易 (C第一市场(D第三市场 ( 7.下列关于开放型基金的说法中,错误的说法是(……。 (A发行基金的数额不加以限制 (B在规定期限内,投资者可随时赎回其资金 (C在交易额度方面,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D其资金可全部用于长线投资 ( 8.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B安道尔 (C美国(D乌拉圭 ( 9.在下列招标方式中,属于非竞争性招标的是(……。 (A公开招标(B限制性招标 (C两段招标(D谈判招标 ( 10.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不包括(……。 (A通货膨胀(B税率 (C经营利润(D税基 三、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五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以上的答案是符合题干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得分( 1.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即(……。 (A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是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的企业与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假如一个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关于纳税人居住时间的规定,在各国间旅行以避免成为纳税人,达到躲避纳税义务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种人称为“税收难民”。从理论上而言,税收难民所采用的避税方法属于( )。 A. 人的流动 B. 人的非流动 C. 资金的流动 D. 货物的流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避税方法,属于提高型知识点。税收难民所采用的是人的流动方式。 2.下列税收管辖权类型中,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是( )。 A. 居民管辖权 B. 公民管辖权 C. 地域管辖权 D. 国际管辖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税收管辖权类型,属于基础型知识点。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税收管辖权为地域管辖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无论是缔结税收协定还是一国单方面采取措施,

使用得最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这两种方法主要包括( )。 A. 扣除法 B. 免税法 C. 抵免法 D. 抵税法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使用得最多的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2.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主要有( )。 A. 强化税务稽查 B. 加强国际税务合作 C. 控制外国投资 D. 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一般包括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和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 三、判断题 在国际税收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国际惯例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 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 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完整word版)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一)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1.对自然人利用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 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方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而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如德国规定,纳税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非居民”。 2对法人利用变更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 有的国家对法人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生时迁移到荷属领地,而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一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目的,而不予承认,仍连续负有纳税义务。 (二)转让定价调整 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或财产时,利用转让定价来避税是一种普遍运用的方法,而如何定价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也会从这一方面下手,确定企业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来避税。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确定一公平的价格,以此作为衡量纳税人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方式,压低或抬高价格,规避税收。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比照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2.再售价格法,如无可比照价格,就以关联企业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关系的第三方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的购销差价来确定;3.成本加利法;对于无可比照的价格,而且购进货物经过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则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的毛利,按正规的会计核算办法组成价格的方法;4.可比利润法,即把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经营活动相类似的非关联企业实际利润相比较,或者将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其历史同期利润进行比较,得出合理的利润区间,并据以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三)防止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措施 一些国家和地区以其极低的税负,吸引着跨国纳税人去这些地区进行投资经营,这些国家和地区也被称为国际避税地。 针对国际避税地的特殊税收优惠办法,一些国家为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分别在本国的税法中相应做出规定,以防止国际避税发生。其中美国的防范措施规定最复杂,也最典型。美国《国内收入法典》规定,只要在国外某一公司的“综合选举权”股份总额中,有50%以上分属于一些美国股东,而这些股东每人所持

《国际税收》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1.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分公司,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2.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10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续) 3、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4、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的一半作股息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5、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预提税10%。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续) 6、现有一英国公司在某年度取得应税所得300万美元,税率50%。该英国公司拥有一美国公司40%控股权,在本年度美国公司在美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美国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该美国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英国、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综合题1: 1. 假如有一美国公司1986年在美国取得应税所得1000万美元,税率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并不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它是在成员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强制课征基础上取得的。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就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课征的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不一定。 四、单项选择题 1.C. 2. D. 3.C. 4. A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答: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样,一国的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实际上要负担东道国的两笔所得税税款,其最终从东道国得到的只是扣除了这两笔所得税税款以后的投资利润。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这时即使投资者的居住国允许外国税收抵免,即投资者可以用其负担的外国税款冲抵其应缴纳的居住国税款,但由于各国一般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重要考点 七: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考团七: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考团七: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考情分析】2015年新增加的一章,内容较多,2019年教材进行了删减。近几年本章分值为:2015年2.5分,2016年8.5分,2017年3.5分,2018年9.5分。本章以主观题形式考核的知识点主要是我国税收抵免制度这部分内容,其他知识点均以客观题的方式考核。 【重要考点】 二、2019年新增的考点 (一)新增: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问题 有关合伙企业及其他类似实体(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的问题,应按以下原则执行: 1.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居民的,该合伙人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被缔约对方视为其居民的所得的部分,可以在中国享受协定待遇。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合伙企业,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中国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除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以外,只有当该合伙企业是缔约对方居民的情况下,其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才能享受协定待遇。 (二)2017年1月1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新增:2018年1月1日起,适用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提示1】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①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49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庞杂,内容较多,考试中题型可以涉及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尤其要关注和企业所得税有交叉的知识点。 本章和所得税有交叉的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特别纳税调整。 2016年考查了一道计算题。 2017年分值在3.5分。 2018年分值在10分。 2019年预计分值在5-8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掌握) 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掌握) 第四节国际反避税(掌握) 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掌握) 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修改了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缔约对方居民“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应考虑的因素。 2.明确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符合“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的情形。 3.明确境外投资者按照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再投资资金的划转时间的具体规定。 4.增加“税务机关对暂不征税的境内再投资后续管理”的规定。 5.增加“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范本是《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UN范本)。 《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而《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二、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1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3个协定已经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了解) (一)税收居民 我国个人居民判定标准:住所、居住时间。 我国居民企业判定标准: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解释】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注意顺序): (1)个人居民身份认定标准依次是: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摘要 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行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国是世界外资流入超级大国。但是,外资企业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另一方面却是财务数据长期亏损。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与跨国公司的大量发展,在国际税收关系中,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趋尖锐。本文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及避税方法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反避税对策。提出在我国如何进行反避税,并且对改进我国税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避税;反避税;存在的问题;措施

目录

一.引文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和制止。主要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以及发票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就是通过加强税收调查,堵塞税法漏洞。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 目前,全球共有6万多家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在全世界拥有80多万家海外分公司,它们掌管着全球1/3的生产、2/3的国际贸易。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角。跨国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普遍存在利用有关国家税制差异、漏洞等进行纳税筹划和规避纳税义务。 (一). 我国的税收政策 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优惠所得税税率、“二免三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测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只有ll%,这一税负水平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算高。

国际税收期末考试复习题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财政0902)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 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注册地标准)。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或经营地点标准)。【36页】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为依据。【41页】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46页】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53页】 9.(扣除制)和(减免制)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正常交易方法)和(固定比率方法)。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和()。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地域管辖权【34】: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管辖权,一国政府对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亦称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2.实际所得原则【36】:只对非居民外国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3.常设机构【35】: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自考2012国际税收试题及答案

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税收课程代码:0006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在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我方居民公司能够享受间接抵免待遇的,要求拥有对方居民公司股权的【C 】4-105 A.5%B.8%C.10%D.15% 2.下列被简称为OECD范本的文件是【A 】9-264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B.《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3.缔结税收协定的主要程序正确的是【B 】10-303 A.谈判、批准、签字、交换文书B.谈判、签字、批准、交换文书 C.交换文书、批准、签字、谈判D.交换文书、谈判、批准、签字 4.在计算超额所得税时,印度采取的方法是【B 】2-37 A.标准基期法B.标准投资利润率法C.实际征收法D.预测估计法 5.目前,大多数国家,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方面是【A 】3-52 A.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B.单一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C.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D.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6.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其他方法中,国外子公司的利润在作为股息分配给国内母公司时,母公司收到股息才承担所在国的所得税义务,未分配给母公司的股息和未收到股息,母公司所在国不要求母公司纳税的方法被称为【A 】4-111 A.缓交法B.减免法C.扣除法D.免税法 7.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被称为【B 】6-142 A.偷税B.避税C.逃税D.抗税 8.中国香港属于【B 】7-188 A.不开征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地区 B.虽开征某些直接税,但税负远低于非避税港的国家地区 C.虽开征正常的税收,但为纳税人提供特定税收优惠的国家地区 D.非避税港国家地区9.国家要求外来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在税收上承担相同负担的涉外税收原则是【B 】8-247 A.优惠原则B.平等原则C.最大负担原则D.最小负担原则 10.根据我国国内税法,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税率是【D 】8-256 A.12%B.15%C.17%D.20% 11.税收抵免方法中的间接抵免适用于【A 】10-319 A.母子公司之间B.总分公司之间C.民营公司之间D.独立公司之间12.对在两个国家居住的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顺序正确的是【A】3-71 A.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所、国籍、由双方国家协商解决 B.重要利益中心、永久性住所、习惯性居所、国籍、由双方国家协商解决 C.永久性住所、国籍、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所、由双方国家协商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