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现场检查评分表

附件4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现场检查评分表

检查人员:

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管理系统_运维管理操作手册

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运维管理模块 操 作 手 册 省环境保护局监测信息处 省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 2011年7月

目录 1.前言 (1) 1.1目的 (1) 1.2围 (1) 1.3运行环境 (1) 1.4如使用本手册 (2) 2.概述 (2) 3.操作手册 (2) 3.1系统登录 (2) 3.2在线监控 (4) 3.2.1首页 (4) 3.2.2实时信息 (5) 3.3运维管理 (8) 3.3.1 运维单管理 (8) 3.3.2日常运维 (13) 3.3.3比对数据 (19) 3.3.4汇总查询 (21) 3.3.5消息转发 (24)

1.前言 1.1目的 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是对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进行统一管理的系统操作平台,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联动,数据整合交换,为环境执法人员及管理者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支撑与管理平台,提高了操作人员及管理者的工作效率,为改善全省环境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本操作手册详细介绍了《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的各种服务程序、应用功能、具体操作法及相关问题解答,为使用人员实际操作提供指导。 1.2围 本手册的编写对象:《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1.3运行环境 本系统运行环境要求如下 系统使用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操作系统 浏览器版本:IE7.0、IE8.0 系统安装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 server2003操作系统(含:.netframework2.0,IIS6.0)数据库:oracle10g 发布平台:tomcat5.5

1.4如使用本手册 1)按顺序阅读每一章。 2)根据目录中的索引词条选择性阅读。 3)建议您完整阅读本手册,以便整体把握与操作。 2.概述 《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是原在线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版本,解决了之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系统缺陷,操作不便及人工耗时等问题,并针对新的用户需求进行研发,如:环境质量和数据统计的信息化处理,有效性数据审核等。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加强了省、市、县(区)三级部门的信息联动,为管理者的有效考核与管理提供了支撑。 3.操作手册 3.1系统登录 (1)在浏览器中输入相应的网址,启动系统时,显示登录页面如图3.1.1。

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流程

欢迎阅读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制度 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 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8、应每月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9、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10、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11、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 1、每日工作 (1)运营单位应每日远程检查或电话询问现场管理员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周工作 每周1~2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 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并记录结果。 (2)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3)对台账进行整理。 (4)准备好季度性监测的比对工作。

(5)清点试剂、药品数量,做好使用记录并及时补充。 四、设备故障预防处置制度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能环部有关部门批准; 2、运行中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白天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 1、每周完成所辖设备的巡检和维修任务,漏检或维修不及时造成故障或事故罚款XX元。 2、每日(最多三天一次)上传数据,若没有按时按要求上传数据造成上传率、合格率等指标不合格,或受到主管部门、业主问责,罚款XX元。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1运行维护总体内容 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运维单位负责。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涉及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其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中标供应商派人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定期对电极、探头、试剂、管路等耗材进行更换,对取水口、取水管路进行清洗,按质量管理计划规定的周核查、月比对要求进行准确性、精密性等各种质量检查以及预防性检修。 二、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情况 水质自动站监测的主要项目有五参数(五参数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监测仪; 水质自动站内主要设备、品牌如下: 五参数、氨氮:美国HAC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意大利SYSTEA 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支架、水泵、电缆、管路等;控制系统包括工控机、通讯传输设备、VPN等;供电系统包括供电电缆、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名单及服务地点 三、运维服务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 (1)本项目运行维护年限为3年。 (2)中标方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 (3)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支付。

(4)中标方每年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进行必要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5)中标方须接受采购方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6)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方为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方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7)中标方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9)运行维护期间,中标方有责任保证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必须配备巡查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中标单位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中标方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协助采购方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10)中标方应设立运维服务机构,在运维服务机构建立备品备件和备机库,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备品备件和备机。 (11)中标方相关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质自动监测站。 (12)中标方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13)中标方需全面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安全管理,保证站房安全,定期对产生的危废进行收集处理,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2、运维质量管理目标 中标方定期对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工作,保证监测数据有效率不低于90%。 根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试行)》,结合省控水质管理平台对运维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运维工作质量,并通过数据平台有效数据审核结果,判断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状态,有效掌握其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3、运行维护要求 3.1、总体要求 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远程监控、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3.2、远程监控要求

驻马店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驻财采购【2018】1205号 项目名称: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人: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市招投标服务 二○一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合同授予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招投标服务受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对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财采购【2018】1205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格式)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725728.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725728.html,)】。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不接受借用及挂靠资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发售) 4.1发售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至2018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

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 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制度 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3、采用国家级样品,若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确定度范围内。 4、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每月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 5、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时间解决。 6、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7、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8、应每月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9、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10、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11、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严格操作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运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运维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3、严格在线监测室内各设备的操作,并按时做好每天的仪器运行台帐,监测数据台帐记录工作。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如发生数据超标、数据采集遗漏等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及时维护恢复正常,并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 5、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凡遇上级部门比对监测或例行监测,必须提前校验仪器,并做好自我比对,确保比对监测、例行监测一次性合格。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 1、每日工作 (1)运营单位应每日远程检查或电话询问现场管理员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附件 3 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维保考核办法《试行》 一、依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07试行)。 二、维保服务范围(设备的范围) 维保服务设备范围: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每套设备主要包括: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反冲洗系统、PLC控制系统、纯水系统、除澡系统、COD、氨氮、PH、五参数、流量计、采样器、数采仪、取水管路、配水管路、栈桥、浮筒、设备柜、空压机等涉及到所有自动水质监测的设备)。 维保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维保期间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由维保机构承担。徐州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根据合同价款及考核结果按期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维保服务要求 (一)维保机构基本要求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含

50万)。 3、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维保项目营业执照,其任务范围包括:自动水质监测系统的维修。 4、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实践经验,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在各方面保证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具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6、在徐州市设立固定办公、维修场所和维修热线,配备固定全职专业维护人员和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培训,持证上岗,人员资料复印件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备案,人员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提出申请,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在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设立一名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巡视员,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故障。 8、维保机构需每季度向市截污导流工程养护处提供一份详细的维保服务费用明细表。 (二)维保服务日常运行和管理要求 1一般要求 水站应保持各仪器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人员上岗证考试问答题-带答案

1.《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13 )中规定了PM 10或PM 2.5 连续监测系统所配置监测仪器的测量方法、 原理是什么? 答案:PM10或PM2.5连续监测系统所配置监测仪器的测量方法为β射线吸收法和微量振荡天平法。 2.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指的是? 答案:单位密度(ρ0=1g/cm3)的球体,在静止空气中作低雷诺数运动时,达到与实际粒子相同的最终沉降速度时的直径。 3. 简要回答对PM 10和PM 2.5 连续监测系统进行验收申请前的验收准备工作有哪些。 答案:1)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2)提供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3)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证明。4)提供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计划文档。5)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已至少连续稳定运行60d,出具日报表和月报表。其数据应符合 GB3095-2012中关于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6)建立完整的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档案。 4. 已知颗粒物工况流量为16.85L/min,环境温度为30℃,环境大气压力为102.413KPa,求颗粒物的标况流量? 答案:Q SN=16.85×273 273+30×102.413 101.325 =15.34 (L/min) 5. TEOM微量振荡天平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基本原理? 答案:在质量传感器内使用一个振荡空心锥形管,在其振荡端安装可更换的TEOM滤膜,振荡频率取决于锥形管特征和其质量。当采样气流通过滤膜,其中的颗粒物沉积在滤 膜上,滤膜的质量变化导致振荡频率的变化,通过振荡频率变化计算出沉积在滤膜上 颗粒物的质量,再根据流量、现场环境温度和气压计算出该时段颗粒物的质量浓度。6. β射线法测定颗粒物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答案:β射线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基本原理:利用β射线衰减量测试采样期间增加的颗 粒物质量。同位素放射物(如C14)发射出β粒子,具有较强的穿透力,当它穿过一定厚度的吸收物质时,其强度随吸收厚度增加而逐渐减弱。恒定流量的环境空气样品由 采样泵吸入,经过(PM10、PM2.5)切割器后成为符合技术要求的颗粒物样品气体吸入采 样管,经过滤膜后排出,颗粒物沉淀在采样滤膜上。当β射线通过沉积着颗粒物的滤膜时β射线能量衰减,通过对衰减量的测定计算出颗粒物的浓度。

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制度 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 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3、采用国家级样品,若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 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确定度围。 4、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每月用国家认可的质控 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 5、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 时间解决。 6、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 确有效。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7、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 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8、应每月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述站点在线监测系统的运 营情况。

9、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10、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11、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 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严 格操作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运维人员必须牢固 树立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运维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3、严格在线监测室各设备的操作,并按时做好每天的仪器运行 台帐,监测数据台帐记录工作。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定期对 仪器和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如发生数据超标、数据采集遗漏等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及 时维护恢复正常,并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 5、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凡遇上级部门比对监测或例行监测,必须提前校验仪器,并 做好自我比对,确保比对监测、例行监测一次性合格。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 1、每日工作 (1)运营单位应每日远程检查或询问现场管理员仪器运行状态,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年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开展工作。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时限,及时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到期甲方不支付运维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1.2、乙方在进行系统维保或修理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2、乙方责任 2.1、乙方对自动监控设施、通讯线路安全负责,即做好监控站房及监控设备的防火、防涝、防盗、防破坏、防雷击等一切自然及人为破坏工作,并对监控站房设备的管线、管路等安全性负责,发现盗窃、人为破坏或者自然灾害破坏后,由甲方负责恢复。 2.2、在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着对甲方及甲方负责的原则,依照规范,科学管理,确保水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保证数据有效传输和准确可靠。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改变原有仪器设备、软件平台及系统集成。乙方负责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数据有超标值或异常值出现时,应及时报警并开展仪器核查,必要时通过采集实际水样进行人工分析确认,确保水质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4、乙方负责定期对水站进行巡检,按照要求进行质控核查、

校正和比对;定期分析整理监测结果、设备运行校正结果和维修维护情况并以报告的形式报给甲方。 2.5、运维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水自动站产权 委托运行管理的水自动站产权,包括站房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仪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和转移。在委托运行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水自动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三、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维修期限 运营维护期限: 四、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设备运行:正常、稳定、维护及时快捷(所有项目平均无故障时间≥720h,设备正常运转率≥90%)。 2、数据传输:实时、有效、准确、连续、可靠、安全,可供主管部门随时抽查调用,传输有效率≥90%。 五、合同价格 合同总额大写: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与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对方权益受损,损害方应承当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空气自动监测站系列二之运维基本常识和要求2021011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系列二之 运维常识及基本要求 终身努力学习 2021年1月

目录 二、项目概况 (3) 三、站点分布情况 (3) 四、运维技术要求(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3) 四、运维工作内容 (5) 五、工作目标 (6) 六、运维工作要求 (6) 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如下: (7) 2、每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7) 3、每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 4、每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0) 5、每季度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0) 6、每半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 7、每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 8、运维单位应建立省控站维护档案 (11) 2/ 12

一、项目概况 各省控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和网络通讯费用。工作应接受委托方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省控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 二、站点分布情况 所运维区域的站点分布,要熟悉和掌握,每个站点要建立档案。 三、运维技术要求(机构、人员、车辆、 设备配备要求) 1、费用:省控站站房的场地租赁费、站房租赁费、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全部由运维单位承担。 2. 办事处和质控实验室:运维单位应在中标所在市至少设立1 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支持机构应包括运维办事处和质控实验室。 质控实验室功能:对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量值传递、校准和性能审核,并对检修后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 质控实验室要求:实验室大小应能保证操作人员正常工作。 3/ 12

国家地表水自动检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的管理,确保水站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准确地发布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发挥水站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监视作用,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水站的职责分工、资产管理、站点变动、运行维护、数据管理与上报、质量管理、维护维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环保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投资建设的水站的运行管理。地方投资建设的水站的运行管理可参照此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水站的业务管理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地方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托管站)负责,水站的故障维修和风险保障委托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协助总站对辖区内的水站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水站的运行维护原则上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承担。采取自愿托管的原则,由总站委托,按年度签署委托协议。 第六条负责水站维修工作的专业服务机构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确定。总站与其按年度签定维护维修与风险保障合同,报总局审批执行。 第三章运行和质量管理 第七条托管站要设立水站的运行管理部门,明确专职人员,建立水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每个水站配备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环境监测和相关专业知识,必须参加总站组织的技术培训。总站根据《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详见附件二)对水站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 第九条水站运行维护技术人员如有变动,须通知总站,并提供替代人员资料,以便安排培训考核工作。 第十条托管站对水站应实施“日监视、周巡检”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即每个工作日须有专人实时监视,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处理。每日至少一次采集并存取数据,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维护,记录远程监视及维护维修结果备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三。 第十一条托管站对水站应实施“周检查、月比对”质量管理制度。即每周一次标准溶液检查测试,每月一次实际水样的实验室比对测试,结果按规定上报。 第十二条托管站对上报数据的质量负责。如果在线监测仪器运行出现故障或监测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实验室分析数据。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四。 第十三条总站、省(自治区、直辖市)站将实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与现场质控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密码质控样进行考核。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2.每日工作内容 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3)发现监测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在每日6 时~23 时出

现的故障,应在4h 内解决,其他时间出现的故障,应在第2 天12 时前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4)根据仪器参数信息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5)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6)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城市站、省站和总站并正常发布,发现掉线应及时恢复。 (7)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8)每天通过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并向省、市监测中心(站)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和根据小时值生成的各点位日均值。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应于每日下午14 时前完成,当天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数据审核报送的,可顺延一日审核报送,最多顺延二日(如6 日产生的数据,应于7 日14 时前完成审核,最迟在9 日14时前完成审核)。届时仍未完成数据审核与报送的城市,将不能通过城市端软件报送3 日以前的审核数据。对于未能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数据,须于数据产生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书面审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审核的原因。针对月底未按时审核上报的监测数据,必须于下月3 日前将所有审核结果根据运维点位性质分别报送至省站。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运维方案模板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7〕6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在线监测、监控数据的真实、完整,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应保持在90%以上。鉴此,为保证我公司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质量。制定以下维护方案: 1.日常巡检 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CEMS日常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7天,日常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 工作状况、主要技术参数、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 应根据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CEMS系统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

材更换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采集器死机、通讯和电源故障等,可携带工具或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3.定期维护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维护是日常巡检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维护应做到: 3.1污染源停运到开始生产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 3.2每30天至少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1.1.1总体要求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包括定期开展水站例行维护、保养检修、故障检修、停机维护与数据平台日常管理与记录等。水质自动站的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本项目不包含运维工作。 1.1.2水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1.1. 2.1例行维护 例行维护包括站房环境检查、仪器与系统检查、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更换、管路清洗等工作。运行维护单位定期对水站进行巡检,巡检频次不得低于每周一次,并记录巡检情况。 1.1. 2.2保养检修 根据系统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系统正在运行的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故障发生的检修。在有备用仪器作为保障时,应用备用仪器将水站中正在运行的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替换下来,送往实验室进行保养检修;如没有备用仪器保障时,可在现场进行保养检修。保养检修计划应根据系统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和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制定。

1.1. 2.3故障检修 故障检修是指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和维修。故障检修应做到: (1)根据所使用的仪器特点和厂商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检修的作业指导书; (2)对于在现场能够诊断明确,且可通过更换备件解决的问题(例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管破裂、液路堵塞和灯源老化等问题),则在现场进行检修; (3)对于其他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应采用备用仪器替代发生故障的仪器,将发生故障的仪器或配件送实验室或仪器厂商进行检查和维修; (4)在每次故障检修完成后,根据检修内容和更换部件情况,对仪器进行校准。对于普通易损件的维修(如更换泵管、散热风扇、液路接头或接插件等)至少做标液校准;对于关键部件的维修(如对运动的机械部件、光学部件、检测部件和信号处理部件的维修),按仪器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标准曲线和精密度检查。所有检修内容均按要求做好记录备查。 1.1. 2.4停机维护 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24 h):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须重新校准。 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过24 h):当分析仪需要停机24 h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客观、准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是评价、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依据。针对当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发展现状 近年来,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PM10、PM2.5)、臭氧(O3)和常规气态污染物(SO2、NO2、CO)三类6项指标。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实时传输,实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此外,大部分省(区、市)也建成了方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覆盖全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环境空气监测方法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基本保证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可信。 随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快速发展,其运行管理逐渐暴露出质量控制技术欠缺、质量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一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体系和质控体系不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体系尚不完善;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臭氧自动监测的量值溯源和 传递体系以及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国控站点不同来源标准样品质量良莠不齐,个别站点的SO2、NO2、CO等气体标准样品的量值偏差过高。二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体系尚不完善。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法律地位不清;缺少配套的适用性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技术规范不完善;缺乏不同区域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比对测试;颗粒物切割效率测试能力不全。三是缺乏有效的对运维机构的监管手段。部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社会运维机构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与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尚待健全;运维人员流动快,业务水平不高,上岗资质欠缺;对社会运维机构的监管办法和处罚手段缺失。四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更新和完善。国家网的运维机制发生了变化,原有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等需要更新,质量管理工作依据需要完善。 二、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十三五”环境管理的新要求,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内部质量控制,加强外部质量监督,构建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能力,以技术手段促进质控水平提升。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实现重要参数的实时直传和运维管理的全程监控。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技术方法标准体系和三级质控体系,国家网和地方网均遵循统一的技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案 1运行维护总体容 为保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运维单位负责。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

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以任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运维单位安保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运维单位将负责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并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9)运维单位在各省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承诺按照每12个水站建立1个运维服务机构的标准增设服务机构,以确保运行维护的及时性。同时,各服务机构设立备品备件和备机库,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备品备件和备机。 (10)运维单位每5个站点配备1辆运维车辆。 (11)运维单位承诺将针对所投包件,配备水站监测因子相应的移动式实验室。移动式实验室配备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常用的分

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作业指导书

XX 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运维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XX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操作程序,保证监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范围: 适用XX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维。 3、职责: 3.1 运维责任人按照本规程对XX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并作好维护记录。 3.2 部门主管负责对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并进行跟踪纠正 4、运维内容:

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 2.每季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 有关部门批准。 2.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 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8 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 器故障,若72 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 3.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仪器的检修 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实验。 4.若数据存储/ 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 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5.第三方运行的机构,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

、温度和流量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

倍,其余项目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3.设备运转率达90%。 技术档案内容:1. 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 收记录。 2. 监测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水样比对和质控样 试验的例行记录。 3. 监测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技术档案 4.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校验记录。 5.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6.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 技术档案的基本要求:1. 档案中的表格应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精心整理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半个月进行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重金属等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验。 3. (1 (2 (3 (4 (5 (6 试剂。 (7 4.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1)pH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 (2)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

(3)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 (5)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器单元、加热器单元、检测器单元的工作情况,对反应系统进行清洁。 (6)水温: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 (7 5. 6. 7. (1 (2 (3)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4)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工作。 8.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态、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态、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

9.仪器废液应送相关单位妥善处理。 10.其他水质自动监控仪的运行和日常维护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有关规定进行。 附件2-3: 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1. (1 (2 (3 (4 (5 消除。 (6 过程,吹扫过程中压缩空气压力不小于0.5MPa。吹扫完成,仪表恢复正常显示值的时间不大于300s。 (7)检查各仪表无报警,核对仪表显示与采集系统、DCS系统显示应一致。 (8)检查各种浓度标气应齐全,未超过有效期,剩余压力不小于1MPa。 2.烟尘监测系统的巡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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