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民主法治建设各类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法治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安排半天时间学习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习近平主席的群众路线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上级会议精神和业务知识。
二、会议制度:
一月召开一次业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工作方法、布置工作任务、总结工作典型、推广工作经验。遇到特殊情况,领导可决定随时召开。
三、报告制度: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和相关材料,发生重大情况要及时按兵、师、团有关规定的要求逐级上报
四、请示制度: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每月向上级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上级业务员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五、检查考核制度:
每季度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年度考核和工作总结,
六、奖励制度:
对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工作突出、实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报请党委批准后,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调查研究制度:
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好的工作方法、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不断
探索法治建设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八、联络员制度:
在法治建设工作中,选拔一批工作能力强、政策理论高的同志作为联络员,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九、督办制度:
对在平时工作、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年度验收中发现的工作不力的地方由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达书面或口头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农技站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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