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合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1)

如何制定合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1)
如何制定合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1)

如何制定合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

(1)

一、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现有法律法规与我国当代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我国目前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3)公安部公布实施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4)公安部公布实施的《暂住证申领办法》。(5)部分省、市(区)、省辖市、较大市、经济特区的人大及政府制度的暂住(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条例)。这些法规、条例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早期和中期制定的,当时正处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社会压力巨大、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大幅攀升之际,立法带有浓厚的管理部门痕迹,其核心主要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益,而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为流动人口服务、确立流动人口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不多甚至没有,流动人口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这些法规多是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其内容多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与社会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XX年初以来,国家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先后取消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收费和租赁房屋的审核登记,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等,给以初步形成的出租屋和

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带来了极大冲击,国家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和一些政策性收费之后,相关的配套措施又未能及时跟上,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困难。

(二)、缺乏必要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法律中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居多,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我国现行的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主要的法律法规,除对流动人口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的规定有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予以规范外,流动人口的其他管理规定或者是由公安、劳动与计划生育等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如公安部的《暂住证申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或者由省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来发布,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市政府据此分别就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住房租赁、务工经商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各方面均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等,其他各省也大多如此。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对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存在地方性差异,各地有各自的管理标准,无法统一起来。

(三)、缺乏城市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律规定。

缺乏城市外出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绝大多数城市只制定外地流入本地的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对本地城市人口外流到其他地方工作和居住则没有相应的管理的法律规定。在笔者所收集到的法律规定中,只有XX 年的《天津市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中明确界定了流动人口包括流入地和流出地两种人口,不过整个规定基本上是针对流入人口的。其实,今天的流动人口中虽然大部分来自农村,但是来自城市的人口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所以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在法律上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这部分的法律空缺。面对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文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面对传统体制造成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法律地位的差异,只有抓住机遇,重新构造相关法律,才能以缩小与宪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差距,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的难题。

二、完善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的构想

依法治国是指导流动人口管理基本方针,是从行政管理转向法治管理的有效途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法制化管理。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历史的必然,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出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流动人口会继续增加,因而加强其管理的法制建设也势在必行。对此,笔者提出以下构想:(一)健全必要的全国性流动人口管理法规。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

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法规繁杂,且不同效力等级的法规在处罚种类、幅度有矛盾之处,不便执行。为了使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员有法可依,增强他们的执法信心和决心;必须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一部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提高立法层次,规范管理行为。对流动人口管理中涉及的社会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加强管理同时突出对流动人口权利的维护,制定《流动人口流管理法》时要结合户籍改革立法,对流动人口入住城市、子女教育、权益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享有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使流动人口正确行使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严禁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出台对流动人口就业、子女

(作者:3COME未知本文来源于爬虫自动抓取,如有侵犯权益请联系service@立即删除)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杭州市旅委《杭州市导游人员安全责任》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导游人员的管理 1、本办法所定义的导游,系指为本公司工作的所有性质的导游人员,包括专职导游、持有导游证而安排在非导游岗位的公司员工、及实习导游。 2、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导游工作: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导游工作疾病的; ⑶、受到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⑷、被吊销导游证的; ⑸、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宜从事导游工作的。 4、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应服从公司的管理、监督、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5、在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由本公司负责对其教育培训,每年每人不少于60小时;并协助办理年度“清卡”、换证及晋级。

6、与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导服关系亦不复存在,离职导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脱离导服关系证明。因导游本人原因不按时办理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导游人员的执业活动 1、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时,应佩带导游证。 2、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3、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4、导游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5、导游人员应向游客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游客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确定的行程表安排游客的旅游、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减旅游项目、购物场所或者终止导游工作。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游客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表,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问题与对策调研文章

景旁街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调研文章 近年来,随着沙雅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涌入沙雅县务工,这些外来人员的到来,给沙雅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由流动人口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也不断发生,给沙雅县社会的治安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如何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已成为我社区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基本情况:景旁街社区于2004年11月由原景旁街社区与原萨依巴格南路社区合并,现称为景旁街社区。社区居委会位于城镇东南方向,城乡结合部,辖区范围:人民南路以东至古力巴格路以西,色旦巴格东街以南至棉纺厂,属城乡结合部。辖区总面积1.76平方公里;2004年利用星光老年福利彩票投入60万元,为社区修建了350平方的办公用楼。 下辖六个居民管理网格:第一网格东起萨依巴格南路,西至人民南路,南起景旁街,北至色旦巴格东街;第二网格东起古力巴格南路,西至萨依巴格南路,南起景旁街,北至色旦巴格东街;第三网格东起萨依巴格南路,西至人民南路,南起人民南路五巷,北至景旁街;第四网格东起古力巴格南路六巷,西至萨依巴格南路,南起萨依巴格南路三巷,北至景旁街;第五网格东起萨依巴格南路,西至人民南路,南起棉纺厂,北至人民南路五巷;第六网格东起古力巴格南路六

巷,西至萨依巴格南路,南起萨依巴格南路七巷,北至萨依巴格南路三巷。 总人口为1210户,3136人;出租房屋132套(间),流动人口316人;社区工作人员12名,男6名,女6名,汉3名,维11名,其中社区事业编制干部4名,聘用干部5名,大学生村官1名,下派公务员2名(汉),,党员39名,团员48名;享受低保270户,583人,按照四类管理法分类,放心户616户、基本户466户、重点工作户124户,重点管控户8户,商业网点125户,志愿者服务队3支,十户长39名,信息员50名,辖区有清真寺一座,宗教人士2名;两劳释放人员3名,重点户(人)5人。 驻区有10个企事业单位,分别为:沙雅县富宏纺织棉业有限公司、沙雅县种子站、沙雅县第四小学、沙雅县民政局、沙雅县气象局、沙雅县永盛建筑安装公司、沙雅县昌盛建筑公司、沙雅县供销社、沙雅县银鑫棉业有限公司、沙雅县白云棉业有限公司。社区“八站一室”均已成立,功能突出,发挥作用明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级责任落实 景旁街社区把流动人口工作作为建设经济强区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明确了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职责和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每年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检查考核,兑现奖罚。明确了各干部的具体职责。景旁街社区每年与社区工干部鉴定流动人口工作责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案例分析

游客无理取闹不该导游委曲求全欠妥 2000年5月,“五一”黄金周期间,青岛某旅行社组织了黄山5日游团队,安排本社导游李某作全程陪同。李某是一名刚从学校毕业,从事导游工作时间不长的女孩子,但组织能力较强、旅游知识较为丰富,它她对作好这次导游工作充满了信心。谁想这却是令她伤心的一次导游经历。旅游团是乘火车前往黄山的,在火车上,为活跃气氛,李某为大家唱了几首歌,并介绍了一些安徽的风土人情、风景名胜。但游客张某等几个却觉得不够刺激,非要李某讲几个“黄色”笑话,并说所有的导游都应该会讲。从未讲过这类笑话的李某感到非常为难,婉言拒绝,并提议让大家参与做一个互动游戏,张某等人拒绝,并指责导游不开放,不能满足游客需要,遂产生怨气。到达黄山后,张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导游员李某拿错了,要检查她的包并搜身。李某反复说明自己并没有见过他的手机,对其搜身更是不能接受。但张某坚持要查包搜身,否则就投诉李某所在的旅行社。李某想自己刚参加工作,为了避免旅行社遭受投诉而委曲求全,让张某检查了包,并让一名女游客搜查了身上的衣服,但均未发现张某手机。 1、导游拒绝为游客讲“黄色笑话”,是否属于服务缺陷,为什么? 2、游客为找到失物,要检查导游员李某的包并搜身,李导应该怎么做? 【案例分析】 答: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此外,在旅行游览过程中,个别游客对导游提出一些有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例如在出境旅游中,要求导游人员带其到色情场所等等,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本案例中,导游员李某拒绝讲“色情笑话”,符合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不属于服务缺陷。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本案例中,游客张某搜包搜身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李某应当予以坚决拒绝;若其不听劝阻,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而不是放弃原则地一味迁就和退让。 游客途中遇险导游有权应变 2002年11月上旬,武汉某保险公司组织员工到武夷山风景名胜区进行观光旅游,按照合同约定,由当地某旅行社负责接待,该旅行社安排刘某为导游员。11月5日上午,在刘某的引导下大家开始旅游活动。将近中午时,天气突然变化,下起了大雨。大部分游客见此情景,建议导游员刘某带团返回宾馆,而刘某却称:行程是旅行社定好的,自己不能随便更改,大家没有办法,只好继续前行。等到下午17时20分左右,雨越下越大,造成个别路段积水,旅游车被困途中。导游员刘某见势不妙,借口说去找人竟然独自溜走了。众游客在风雨中苦苦等待了两个多小时,直到雨渐渐停下来,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游客才得以安全返回住所。 1、本案例中,导游员刘某有无权利调整接待计划? 2、导游人员行使变更接待计划权时,应符合哪些条件? 【案例分析】

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意义

研究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及加强服务的意义与目的 曲欣欣 法学08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社会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已经引起多方关注,而我们现在所研究的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加强社区服务对我们的社区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管理的目的与意义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有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达到亿,在劳动年龄人口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占%、逐步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流动人口在城市谋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问题凸显出来,这给城市管理带来困难。了解并解决流动人口遇到的这些问题,是社区管理的优势所在,因此,社区人口管理是流动人口管理的最为有效的方式。 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体制转轨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表现。其主要特征是,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是对社区地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管理形式不拘一格;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着眼于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调社区居民的参与;社区人口管理是富有弹性的经常性工作,能快速及时地反映流动人口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在这种大环境与前提之下,如何能够较好的进行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是每个社区人都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要想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就必须的正确的认识流动人口的真正含义:社会流动人口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变动,亦称社会流动。它通常是指社会成员从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的流动,有时只限于从一个职业群体向另一个职业群体的流动。这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管理学问题又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实践问题,具有社会历史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特征,折射在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社会主义转型期的社会流动人口状况,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素逐步渗透,尤其是生产力中人的活跃因素,其作用大于经济和技术引起的流动,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个体系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开放,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了社会各种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和政治、经济、文化均开始显示独立性,而且影响力日渐加大,引发了新的社会流动。正是因为人口的流动性大不方便控制和管理,所以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找到协调社区居民与社区流动人口的最佳途径。使得社区的本土居民与临时流动人口和睦相处,和谐稳定。 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通过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能使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化整为零,进入城市社区成为社区居民的一员,取得与原居民同样的居民身份,流动人口在社区层面管理缓解了政府公共管理的压力。其次,流动人口面对城市的陌生环境,在农村形成的生活经验无以应对,在社区层面进行流动人口管理,满足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需求,能够改善流动人口的生存质量,有利于使之尽快地融入城市社会,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后,从流动人口的需求出发,做好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际上是改善流动人口的民生状况。因此,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使科学发展观在社区层面得到贯彻和落实。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确保旅行社旅游团队中保障游者的人身、财产安 全,给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现制定导游 人员带团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旅行社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 行社组织的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掌 握旅游安全知识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与程序。 二、接团要求 (一)接待团队前的要求 1、认真检查团队行程、旅游计划是否完备,是否有周 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对于特殊线路团队,有监 督旅行社或有关方面备齐特种物品的义务; 2、了解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若团队中有需特殊照顾

的旅游者,应配合旅行社做好准备工作; 3、检查旅行社是否已为旅游者和导游人员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4、了解旅游车(船)的安全状况。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解决; 5、导游人员须健康、持证上岗。 (二)接待团队过程中的要求 1、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防止损坏或丢失,同时提醒客人在游览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2、对于游程中的安全问题,应提前向旅游者发出警示、警告,劝阻、制止游客进入危险区域或实施危险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带领游客进入危险区域。 3、在旅游过程中监督旅游车司机的工作质量,避免其出现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危及安全的行为;在交通拥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旅游政策与法规的课程学习标准-.doc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①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②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xx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xx社区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总结 xx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镇综治维稳中心、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法规为指导,按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职责 灵秀社区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社区分管领导、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专干、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加强辖区流动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辖区流动人口计服务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职责,从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责任,为确保全面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台帐,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及时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为搞好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 辖区流出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我们流口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辖区人员外出时首先到社区填写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社区盖章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同时签订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完善相关流出人员的信息管理。 三、通过流管领导小组和计生协会积极开展工作,流管工作进一步深入 自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后,积极发挥作用,深入到企业、商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发放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等,还组织流动人口参加计划生育知识讲座等活动,使流动人口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今年,我社区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本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两次拉式的清理登记整顿工作,特别是利用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社区内的住宿小区、物业管理 公司、生活小区、辖区单位出租屋、街面商铺进行了地毯式的挨家挨户普查登记,共登记流动人口1221人,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商家

游客游览安全管理规定

正确约束游客景区内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设施设备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服务过程中产生不安全因素。如烫伤、中毒过期等。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抢劫、偷盗等犯罪行为发生。 景区内建设施工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景区内道路交通设施车辆等的安全管制,特别是旅游旺季和游客高峰期。 避免游客集中区的安全,防止踩踏、拥挤等事故发生。 做好员工的日常生活管理用电财产安全。 做好特殊天气的防御措施,避免和减少景区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特种项目的安全。拓展等。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本景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并落实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立本景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定期研究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本景区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演练,新聘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七)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职责。 五、旅游景区应当建立游览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游客游览环境的安全。 (一)按照规定和景区规划容量的测算,将游客数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内;(二)完善景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工作人员规范操作; (三)在景区内重点部位和危险地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四)在节假日、黄金周等重点时期设立景区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 (五)禁止游客在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地域开展旅游活动; (六)景区护园队等安保人员要加强景区内巡视,禁止游商尾随游客兜售商品,保证景区内良好的游览秩序。 六、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游客提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 (一)通过有线广播、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二)根据消防、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三)完善景区的解说系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无障碍游览通道; (四)景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 (五)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防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七、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 (一)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导游证考试法规第九章导游管理法律制度汇编

第九章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姓名学号班级 一、判断题()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 1.导游员有权自由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 2.我国领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国公民。 3.导游证由申请领取者个人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 4.领队从事领队业务,无须组团社委派。 5.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6.获得导游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7.导游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有效。 8.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 9.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 10.被吊销过导游证的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再颁发导游证。11.被吊销过导游证的人不能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 12.今年17周岁的李某靠自己的工资维持生活,通过了导游资格证考试,可以换发成导游证。 13.导游资格证书是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许可证。 14.导游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这是导游员的法定义务。 15.所谓中止导游活动,是指擅自地.彻底地中止导游活动我国旅游领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国公民。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 1.导游人员在带团旅游时,得知旅游目的地发生了地质灾害的消息,如果团队继续前往就有可能使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发生危险,此时,导游人员() A.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在此之前,须征得旅行社同意 B.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须征得所有旅游者同意 C.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须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并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D.不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可以采取安全措施 2.下列人员中不符合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条件的是() A.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 B.在外省全日制上学的大学生 C.外籍华人 D.曾患传染病已经治愈恢复健康的人 3.昆明市某旅行社欲聘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李某临时从事导游活动,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应()。 A.由李某向昆明市旅游局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B.由李某向云南省旅游局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C.由该旅行社向昆明市旅游局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D.由该旅行社向云南省旅游局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4.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A.旅游者人身安全 B.旅游者财物安全 C.旅游者利益 D.导游人员利益 5.导游人员可以有下列行为 A.经旅游者同意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B.欺骗消费

导游法规试题及答案..

《导游法规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涂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共60小题,每小题0.5分,共30分。)1.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是。B A.毛泽东思想 B.邓小平理论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D.科学发展观 2.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C A.科教兴国 B.用新思路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C.发展 D.发展战略 3.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B A.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B.坚持以人为本 C.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D.实现可持续发展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行为,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导游员和导游员所在的旅行社予以处罚。A A.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B.在讲解中掺杂庸俗内容 C.私自承揽或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D.擅自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把握和处理的关系。A A.动力和平衡两种社会运行机制 B.人与自然和谐相

处 C.体制与机制两种运行模式 D.发展与稳定6.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保障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法制环境,国务院发布并于今年5月1日实施《旅行社条例》。C A.导游人员 B.旅行社 C.旅游者和旅行社 D.旅行社和导游人员 7.李某与某旅行社采用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了合同,由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此时,应当解释。D A.本着公平的原则予以 B.由上级部门做出 C.按照通常理解予以 D.作出不利于旅行社一方的8.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在。C A.1万元以下 B.1万元一10万元 C.10万—100万元 D.100万元以上 9.中国公民持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证件,出入我国国境。D A.应当办理签证 B.入境必须办理签证 C.出境必须办理签证 D.无需办理签证 10.旅行社招揽、接待旅游者,应当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保存期最低为。B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汇报材料(定)

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创建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羊大山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市、区街道计生部门的直接关怀、指导下,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突出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成立于2001年5月,地处泸州市城北龙马新城,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成立于2001年5月,位于龙马潭区城北新区。辖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120余家,商住小区28个。下设18个居民小组,龙马潭区委、区政府、法检两院办公大楼就坐落在本社区,是龙马潭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区内居住人员复杂,外来务工、经商、购房居住人员的不断增加,流动人口较多。社区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集聚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社会资源的承载体。 二、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社区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副主任及社区工作者为成员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站,并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协会。同时,在街道领导下,做好了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保障。 (二)调查摸底。社区于今年4月开始进行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社区依托试点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街道领导下,会同莲花池派出所深入社区楼院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摸排普查,准确掌握了社区居民群众底数。同时,会同街道积极协调区上政法、公安、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体、卫生、计生、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提供需协管员采集的项目,由市公安局根据采集项目统一设计出具体表样,结合社区实际制作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开展具体工作。社区对流动人口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回访,对有变化的及时进行核对并录入PIP信息系统,使流动人口管理数据能不断更新。经入户摸底调查,截止2011年11月30日止社区共有6893户,其中:常住户2524户、人户分离户2509户、空置房1231户,暂住户(租房户)640户1413人,其中:育龄妇女506人,60岁以上老人66人,0—7岁儿童78人,残疾人7人,困难家庭7户,离退休人员63人,党员14人,对以上人群社区全部进行了分类建档管理,为今后的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大力宣传。一是社区组织专门人员,编印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宣传手册》1万余本,《便民服务手册》5000册,将涉及居民群众的服务项目和综合服务协管员的服务电话印制在宣传册上,让广大群众知晓。二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在各个商住小区和人口集中的街道设立宣传点进行定点宣传,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4000多份,大力宣传社区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三是组织计生、民政、劳保、教育、卫生、综治维稳等11个职能部门,在社区文化广场召开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各相关职能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 第41号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 2016年9月27日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人民街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措施

人民街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建设社区针对计生工作的难点,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工作日程,作为普法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以社区为主,以派出所、物业为辅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小组,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中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同时定期通报流动人口情况,及时的将流动人口的出入情况进行信息变更,并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人性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社区各成员也对各个楼栋实行了包片包干责任制,将个人包干的楼栋进行情况分析,使流动人口工作做到了人人抓,人人有责任。 二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措施。首先,对流动人口实行了分类管理,将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将未婚流动人口及已婚男士作为一般登记,主抓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与驻街单位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在管理上坚持与驻街单位同服务。在《婚育证》的查验上同流动人口暂住证相结合起来,大大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持证率。 三是强化了优质服务,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首先,积极开展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地将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的要点及相关文件传播给育龄流动人口,为提高流动人口的持证率提供了保障。其次,抓好对重点人的服务,除了对他们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及避孕节育措施及相关文件,还定期让他们享受优惠的生殖健康检查,有效地防止了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积极地为他们提供各项免费咨询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流动人口之中。为他们打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环境,从而为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打下坚定的基础。

旅行社管理规章制度

旅行社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目录 旅行社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图:------------------------3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4 旅行社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 旅行社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8 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考核制度------------------------9 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9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 11 旅游出行前说明会程序制度---------------------------- 12 旅行社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 旅行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3 旅行社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5 旅行社旅游安全常识---------------------------------- 21 旅行社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图 3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成立旅行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一、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一个季度牵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XXX人。外来人口 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 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 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 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 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 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 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 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

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 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 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20XX年10月3日,我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 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 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 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 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 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 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 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 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 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 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

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 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XX年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入户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调查工作 ***社区是一个复杂型社区,社区内的辖区出租房屋较多,管理起来相对的就有点复杂,要想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首先就是要深化基础调查工作,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录入率、项目完整率、信息准确率和走停核销率。今年的普查工作一开始社区流管站就了建立《***(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台帐》,做到流动人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出租房屋“租有登记,停有核销”。定期入户走访更新信息,对白天上班不在家的流动人口利用加班加点进行入户登记,确保数据的鲜活准确。为社区调控流动人口规模提供基础数据。 二、发动门栋长协助摸排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流动人员的不断增加,又加上社区的房租不断的增长,社区的流动人员来了走,走了来的变幻较大,这样

给我们的准确性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这个时候门栋长成了我们的很好助理和得力的帮手。 一是他们一旦发现自已所管辖的门栋里面有新的人员入住,就会很主动的来社区提供信息,以便管理员入户不走冤枉路,而且信息也较为完整,门栋长在摸清流动人员的底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社区里面现在形成了一个好的习惯,居民发现有不认识的人在社区来回走动就及时的到社区流管站提供给我们,方便了我们对社区的出租大院有了较完善的掌控。如发现问题就能将信息及时的上报到街道流管站。 二是摸排出租房屋治安安全隐患。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聚居的小区、建筑工地等治安安全隐患的日常清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限期整改。摸清本地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排查、化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三是结合社区综治、安全口一起摸排化解可能引发流动人口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做好相关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区流动人口不发生涉及群体性事件。 三、加大社区入户普查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社区在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同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和社区同抓共管体制,很快建立了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设有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