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完整word版)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西安市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劳动南路站~纺织城站)土建施工项目TJSG-16标段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六号线TJSG-16标项目经理部 2018年05月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西安市《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的通告》及《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地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西安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TJSG-16标广济街站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稳步推进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会林 副组长:孙振国、赵文海、杨国岭、孙志臣 成员:徐海鹏、刘静亮、贾正磊、陈科、杨渊博 安质部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机构。 三、各部门职责 物设部:负责项目进场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台帐;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和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整治时限内完成进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并建立信息化电子档案;西安地铁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台帐自6月起每月20日报送,同时

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安质部: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办公室:组织宣贯、学习、传达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文件和精神。 计划部:按照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要求开展劳务招标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退场。 工程部:每月19日之前将本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汇总至物设部。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 1、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 指用于非道路上的各类机械: (1)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 (2)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2、本工程计划投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发电机组、装载机、挖掘机、旋挖钻机等。 五、工作要求 1、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范围。 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国Ⅲ

正常施工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

正常施工期间非道路移 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控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推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 四、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洽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五、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县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县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着位置 七、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项目部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南路18号(宗地D)新建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2018年1月

目录 一、制定目的 (3) 二、适用范围 (3) 三、防治原则 (3) 四、准入制度 (3)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3) 六、机械用油管理 (4) 七、施工单位职责 (4)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职责 (4) 九、处罚制度 (5)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四、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

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六、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七、施工单位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施工单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3、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 4、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5、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 6、定期对本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标志和用油来源的检查,可对未取得排放标准和用油不可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退场处理。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职责 1、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

2、市政道路工程创优计划书

X X X X工程 创 优 质 工 程 计 划 书项目经理:____________ XXX

施工单XXXXXXXXXXXXXXXXXX 目录 目录 ------------------------------------------------------------------- 1 一、工程概况 ---------------------------------------------------------- 2 二、设计概况 ---------------------------------------------------------- 2 三、项目创优策划组织机构 ---------------------------------------------- 3 四、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 4 五、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 4 六、工程质量管理方法 -------------------------------------------------- 9 七、施工项目方法的控制 ------------------------------------------------ 11 八、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 ------------------------------------------------ 11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二、设计概况 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和雨水工程。施工起点为K0+036.108,施工终点K0+568.997,全长568.997m。工程合同造价为654.81万元,合同工期为90 天。(一)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H级次干路 2 、计算行车速度:30km/h 3、设计标准荷载:公路-H级 4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5、道路建筑限界最小净空:机动车道:》 4.5m 人行道:》2.5m 6 、抗震设防标准:按地震烈度 7 度设防,加速度0.15g 7 、设计使用年限:15 年 (二)道路横断面山边洪路标准横断面具体布置如下: 4m (人行道)+3.5m (非机动车道)+1.5m (侧分带)+ 7m (行车道)+

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

实 习 报 告 班级:环工1201 姓名:苏静 学号:121802105

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 一、调查意义及目的 1、调查意义 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特别是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好坏,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传统的以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 x)、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代表的煤烟型污染正在向以臭氧(O3)和大气细粒子(PM2.5)为代表的二次污染过渡,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的关键问题,同时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关键限制因素。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主要的内容,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首先要对污染物的来源和其化学特性进行调查和分析,一套完善准确的、满足新形势下协同控制要求的、区域高分辨率多污染物排放信息是研究区域空气污染形成机理、制定与落实污染控制对策的重要基础及依据。而排放源清单是对某一地区一种或几种污染物排放源的排放量进行估算,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应当覆盖化石燃料固定燃烧、工艺过程、移动源、溶剂使用、开放扬尘、生物质燃烧和农业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次颗粒物(PM2.5和PM10)和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并具备动态更新机制。它对于政策制定和科学研究而言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是在科学研究上,排放源清单是大气污染模式最重要的起始输入数据,是研究空气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物理化学过程的先决条件,它对于模拟二次污染物、了解某一地区的空气污染情况、确立合适的减排方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调查目的 弄清污染源的类型和位置以及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方式、影响范围等。找出建设项目和所在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以此为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PM2.5来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制订及效果评估、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等工作,为空气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宝贵的数据资料,从而能更好地进行空气质量管理。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二〇一五年五月

项目名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及限值》项目统一编号:沪环科(2014-40) 承担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根据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合同书,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制订》的研究工作,项目统一编号为:沪环科(2014-40)。 1.2 工作过程 2014 年8月,市环保局下达任务后,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立即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2014 年9月15日课题组召开了项目启动会议,确立了具体的科研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 2014 年11月7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管理政策及信息技术咨询。 2014 年12月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对上海市非道路农业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4年12月4日,课题组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机械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等企业协会就上海市非道路工程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政策情况等进行座谈交流。 2015年1 月26日,课题组对外冈镇农业合作社已有的非道路农业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及工作特点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5 年2月1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测试样车需求等事项进行了汇报,明确了后续工作计划要求。 2015 年3月11日至3 月22日,课题组对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台叉车在怠速、自由加速以及实际工作状态下的排气烟度进行了实测工作。 2015 年3月25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天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场地(杨高中路云山路地铁9 号线延伸工地)作业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进行调研,为选取样机及现场测试做前期准备。

策划方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施策划书(DOC52页)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 工程项目实施策划书 编号:ZWGS-3FB-2016-01 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紫望高速总承包经理部第三分部 2016年7月10日发布 受控状态:受控发放版本:1版发放编号:01

前言 为了更好的建设紫望高速公路,贵州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了直管项目专题会,会议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详实的做好工程项目实施策划书(以下简称策划书),并对策划书进行充分的讨论、验证,通过后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装订存档备案。我部根据会议精神,成立了项目策划编制组,经过近4个月的现场勘察、比选论证,以及上级部门、领导的现场指导,并结合施工图纸、标准化文件等综合考虑,编制了以下项目工程策划书。

工程项目实施策划文件审核单工程名称:贵州省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工程

工程项目实施策划文件审核意见

目录 一、战略背景 二、工程简介 2.1项目概况 2.2施工目标 2.3主要工程一览表 2.4主要工程数量表 2.5主要临时设施一览表 2.6主要材料需求计划表 三、施工规划 3.1总体平面布置图 3.2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及对策 3.3大临工程的比选及建设 3.3.1进场道路 3.3.2项目驻地选址 3.3.3项目拌合站选址: 3.3.4预制场选址 3.3.5钢筋加工场选址 3.3.6施工便道的布置 四、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 五、施工任务划分 六、施工总体计划 七、主要资源配置情况如下 八、建设本工程需要投入的劳动力计划如下 九、建设本工程需要的临时用地计划如下

十、主要施工方案 十一、成本管控 11.1成本管控的目的 11.2成本管控的原则 11.3成本管控的措施 十二、专项施工方案上报计划十三、农民工工资、维稳 13.1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 13.2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13.3“维稳”应急预案 十四、其他需要单独编制的文件

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度及台账

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四、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

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六、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七、施工单位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3、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 4、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5、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 6、定期对本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标志和用油来源的检查,可对未取得排放标准和用油不可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退场处理。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职责: 1、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负总责,安排专人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理。

道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

第一章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 第一节施工进度编制依据 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8月2日,日历天数120天。。我公司通过对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对于施工进度的要求、工程资料及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的分析,结合所选定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经过细致周密的计划安排,决定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二、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上,将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达到快速、高效,以体现本工程重要性。我们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上研究了各方面的情况,根据工程特点、现场情况、社会环境等综合考虑,对施工总进度进行严格控制,并根据施工进度网络图作好控制点。具体安排如下:1.围绕着施工目标,遵循客观规律,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 2.编制月、周生产计划时,遵循“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视同生产任务一样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上述进度计划进行修改或次序调整,我们将相应调整该进度计划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4.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计划管理 实施多级计划管理: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先后次序,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应实现以下多级计划管理体系。 一级总体控制计划:提供给甲方、监理、专业供方,以计算机智能项目管理软件为工具,以图表为表达方式,实现对各专业工程计划的动态管理与监控。本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专业供方共同编制。 二级进度控制计划:为月施工进度计划,提供给甲方、监理、专业供方,以专业工程的阶段目标为指导,分解成该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步骤,以达到一级总体控制计划的要求,便于对该专业工程进度进行组织,安排和落实,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本计划由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专业分包方共同编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1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大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本指南适用于指导人为源一次细颗粒物(PM2.5)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但不包括各类露天扬尘和生物质开放燃烧过程的PM2.5排放清单编制,扬尘源及生物质开放燃烧源PM2.5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另行发布。 1.2.2本指南也适用于指导在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尺度开展PM2.5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清单编制的行政区划主体为县(区)、市、或省(直辖市、自治区)。

1.2.3本指南规定了大气细颗粒物(PM2.5)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细颗粒物(PM2.5):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μm 的颗粒物。 PM2.5排放源:指向大气环境直接排放一次PM2.5的排放源。 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 活动水平: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以及在界定地区里,与某项大气污染物(PM2.5)排放相关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量,如燃料消费量、产品生产量、机动车行驶里程等。 产生系数:指使用污染控制设备或措施前,单位活动水平产生的大气污染物(PM2.5)的量。 排放系数:指使用污染控制设备或措施后,单位活动水平排

道路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道路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xx村地处xx城的北部,隶属于xx区xx街道办事处,分为xx新村和老村两部分。xx 新村位于xx区xx路北端,xx老村被xx公路分割为东西两块。xx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全村总人口298户,1215人,劳动力1068人。耕地面积1000余亩,没有灌溉用机井,桃x水库可灌溉耕地仅500余亩,农业基础条件较差。 近年来,xx村以创卫工作为契机,积极进行巷道硬化和村容村貌治理,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形成以务工、运输、商零及服务业为主要收入来源,20xx年村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6元。 二、项目的必要性 近年来,xx村村域经济得到初步发展,村民收入得到提高,但由于xx村村民居住分散,xx新村和老村之间没有道路,村民务工和从事运输、商零及服务业很不方便,这一问题阻碍了村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村民收入的不断增加,xx村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达到500多人以上,xx新村现居住142户571人,xx老村居住156户644人,但是由于路况不好、交通不便利,村民雨天不能出行,服务交流也不方便,农产品不能及时运出,为此,修建连接xx新村和老村的道路非常必要。 三、项目的可行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必须有一个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彻底改变落后的交通状况,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修通连接xx新村和老村的道路后,将对道路沿线废弃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本村经济发展和进行乡村旅游的综合开发,完善村域整体规划体系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项目规模 全长920米,全线新建,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米,防护工程152立方米。 项目投资概算 (附:道路硬化工程预算表) 五、资金筹措 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0万元,村委会自筹万元。 六、效益评价 一是改变了我村交通不便的状况,极大地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促进了村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购销更加快捷,促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面提高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X 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X政发XX号)精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目前,我国未对售后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注册管理,造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不清、监管不实,难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根据XX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及排放清单结果,2017 年,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贡献率为 9.4%、13%,氮氧化物(NOX)排放占到总量的 20%。从解析情况分析,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与柴油车排放相当,是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范围广、数量多、流动性强、用户不固定,必须加强底数排查,明晰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水平,尽快建立完善的清单和

数据库,制定系统性的管理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强化污染监管,扎实有效的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信息报备、监督检查、治理改造、报废更新等措施,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管理效能,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重点管控区划定XX 市XX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重点管控区:东至XX,西至XX,南至XX大街,北至XX与XX省道交叉口(东延至XX、XX),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的机械,禁止使用经排放监督监测污染物排放结果数值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的机械。 (二)调查掌握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情况 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区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城乡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市场监管、公安、城市更新、公用事业发展、农机技术服务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区域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当前各类建筑工地、建筑公司、工程机械租赁公司、生产加工企业、物流运输企业、货物仓储场站具体名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附件5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生物质燃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生物质燃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3 本指南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 )、氨气(NH 3)、一氧化碳(CO )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生物质燃烧:包括锅炉、炉具等使用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材料的燃烧过程,以及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 生物质锅炉: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户用生物质炉具: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具有炊事或采暖功能的户用炉具。

道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策划书

1.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XX市XX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1.1.2项目选址 XX市XX路市城区 1.1.3建设性质及规模 改建 1、XX市财政局至火车站全长4332米。(材料安装、路灯基础、电缆井、电缆沟及路面、人行道恢复等) 项目建设总投资292.94万元。 1.1.4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XX市建设局重点办 XX市建设局位于107国道旁。为更好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加速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在市委、市政府地坚强领导下,成立了重点工程领导小组,重点工程办公室是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市重点工程的前期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工1名,注册造价师1名,注册建造师1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6名。 近年来,该办在XX市建设局的带领下,认真履行职责,

执行政令畅通,贴近民生办实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城市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先后启动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向阳路拓宽改造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扩改、排污管网扩改等重点基础建设工程;实施了白云湖、长安河美化、亮化、污水厂、环卫设施等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完成了环城路、福桥路、南太路、107国道转盘等改造工程;到目前为止,新建改造城市主干道路25条,完成各类建设项目50多项。完成城区、城郊结合部240条背街小巷实施硬化改造,实施照明亮化改造130多条;先后改造36条主街和居民区下水道,以上项目投资共计10多亿元。通过加快城市建设,夯实经济基础,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经济实力进一步曾强,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其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股室。 1.2报告编制依据 ⑴国家计委计办投资[2002]15号《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环保准入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申报工作,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工作,建立常态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二、治理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应用领域,包括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机械、港口与企业厂内机械、农业机械以及备用发电机等。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及完成情况。 市公安局:对不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配合市环保局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环保局:牵头和统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做好技术改造第三方协调委托工作,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按各自职责组织管辖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污申报工作,开展摸底核查,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协助市环保局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污染治理。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规进口、销售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负责、行业自包”的原则,结合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力度,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环保准入制度 按照《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X年第5号)要求,全市所有新购置和转入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鼓励使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辖区和监管职责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进行全面普查核实,填写X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表,报市环保局(X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改造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完成技术改造第三方委托工作(X年9月30日前完成)。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附件5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生物质燃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生物质燃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3 本指南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 )、氨气(NH 3 )、 一氧化碳(CO)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PM 2.5 )。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生物质燃烧:包括锅炉、炉具等使用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材料的燃烧过程,以及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 生物质锅炉: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户用生物质炉具: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具有炊事或采暖功能的户用炉具。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甲烷除外)。 ):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的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 μm的颗粒物。 细颗粒物(PM 2.5 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 活动水平: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以及在界定地区里,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量。 产生系数:指使用污染控制设备或措施前,单位活动水平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量。 排放系数:指使用污染控制设备或措施后,单位活动水平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无污染控制措施时,排放系数等于产生系数。 1.5 指导原则 1.5.1 科学实用原则:在确保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的同时,增强为污染防治决策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5.2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原则:各地根据自身污染特征、基本条件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科学选择所需数据的获取方法。随着环境信息资料的完备,不断完善和更新源排放清单。 1.6 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清华大学起草编制。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规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程名称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点,成立专职检查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管理检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机械班长: 组员:

四、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五、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着位置。 七、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施工单位职责: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策划书

维六十四路东延段道路工程 项目前期策划书 项目概况: 设计道路全长700.22米,西起经四十五路,路线向东止于规划4#支路。红线宽度60米,路幅宽40米,两侧各设10米绿化带。污水,中水管道分别埋设在两侧10米绿化带中,雨水管道分别埋设在两侧非机动车道边缘1米处,机动车道全宽16米,地下无管道横穿,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两侧分别设3米侧分带。K0+280处设1m*1.5*米现浇C35砼过水箱涵一座,为引大入秦东二干渠十七支渠过水箱涵,明涵设计。道路雨污水管道以该明涵为界断开,排水方向为:K0+000-K0+280由大里程自东向西排至经四十五路,K0+300-K0+700.22由小里程自西向东排入规划4#支路。道路土石方工程设计中,清表开挖土方后全路段冲击碾压,60cm砂砾填筑至路床标高后施作路面机构层。 第一阶段、土石方工程施工 清表12603方,厚度30cm,装载机将清表土全部就近打堆后自卸车短距转运至路基红线外弃土场,平均运距200米。该项需消耗装载机10个台班,自卸车30个台班。K0+000-K0+280为挖方段,该处全断面开挖量约为12000方,42米宽(为保证冲碾质量两侧各加宽1米)路槽开挖量(60cm砂砾换填)为4704方(考虑开挖后冲碾下沉量,开挖深度按40cm计算并控制)。合计16704方。该段分两次开挖,全断面开挖12000方后,再二次开槽开挖40cm深42米宽路槽,平地机找平除压后,冲击碾压10遍(设计40遍)。平地机再找平,再复压2遍。南北两侧10米绿化带不再开挖,直接施作污水、中水工程。K0+280-终点为填挖平衡段,42米宽路槽一次开挖量(60cm砂砾换填)为7056方(按开挖40cm计算)。K0+000-K0+700.22全段开挖路基土方为23760方,全部外运至绿化带红线外,作为水稳站四合土用土方,平均运距300米。该项需挖掘机15个台班,装载机15个台班,自卸车60个台班,撒水车2个台班,25KJ冲击碾压机2个台班,平地机4个台班,压路机4个台班。该工序结束后道路全宽铺筑一层20cm厚砂砾封底(避免土方路基水泡及局部翻浆下沉),需天然砂砾填筑7350方(考虑松铺按25cm计算)。该封底层填筑需装载机2台班,平地机2台班,压路机2台班,撒水车2台班。暂停路基砂砾填筑施工,该阶段间歇期可备料砂

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公告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6年第5号 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为推进非道路机械污染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现就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以下简称《非道路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步实施《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标准。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 (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 (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机械达到《非道路标准》相应要求。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 三、环境保护部将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非道路标准》要求的,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14日抄送: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协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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