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识别与追溯程序

产品识别与追溯程序
产品识别与追溯程序

产品识别与追溯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原材料,成品交货之各项生产阶段之产品,以及相应之检验状态均能加以标识与管理,使其质量符合要求,当质量发生异常时,也能很容易的加以追溯处理之。

2 范围

凡与产品相关之原材料(含辅料)、半成品,成品均适用之。

3 职责

3.1品管部:进料检验与标识。

3.2生管部:生产过程标识维护与生产过程数据记录。

3.3生管部仓库:仓储识别标识与出货记录。

4 定义

5 作业内容

5.1品管部根据需要确定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视,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

问题时,对其进行追溯。

5.2本公司的标识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两类。

5.2.1产品标识是用于识别特定、特性的标志和标记,已便于识别产品,防止混淆、

误发、误用。此处在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通过产品标识卡及其记录系统实行产品的质量追溯。

a.标识的方式:标牌、标签、材料卡、包装袋及区域标识等;

b.标识的范围: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

c.由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采购产品挂材料卡、标签标识,已入库的成品挂标牌或以

产品铭牌标识;

d.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未入库的成品等,采用划区域、挂标识卡等方法标识,标

识上注明产品名称和数量等,标识由各检验员进行;

5.2.2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为了保证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正确实施,以便在过程中识别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和试验,其结果是否合格,以免误用或交付不合格品。

a.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四种:待检、合格、不合格、已检等;

b.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可采用标牌、质量记录、合格证和划分区域等方式进行标

识;

c.采购产品状态标识的步骤:

i. 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包件和包装材料进入厂后,由生管部采购人员设置“待

检”标识,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对合格物资,设置“合格”标识;对不合格

物资,设置“不合格”标识,对已检验,但未出检验结果的产品,挂“已检待判”

标识。

ii仓库管理人员须保护好产品状态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采购产品投入使用。

d. 过程产品状态标识的步骤:

待检的半成品由车间操作人员设置“待检”标识,检验员根据对其检验结果,设置“合格”或“不合格”标识,对已抽检但未出结果的半成品,设置“已检待判”

标识;

e. 成品状态标识的步骤:

对未检成品,由车间操作人员设置“待检”标识,检验员根据对其检验结果,设置“合格”或“不合格”标识,对已抽检但未出结果的成品,设置“待定”标识。

5.3产品可追溯性:

5.3.1当合同、法律法规或本厂自身需要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本公司产品追溯路径为

出库单出厂检验报告成品检验记录产品流程卡生产计划单

入库单送货单。

5.3.2对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标识应具有唯一性,对每个或每批产品都应有特定标识。

6相关文件

6.1 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6.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3产品的监视、测量控制程序

7附件

7.1 原物料标签、成品标签

7.2 检验状态标识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用适当的方式对公司的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以防止混淆或错用,并使物料和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性物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客户提供的物料的标识和追溯。 3、权责 3.1物料控制部:负责向供应商提出采纳、外协加工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实施标识。仓库人员负责在库材料的分类存放与标识。 3.2生产车间:负责生石灰现场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 3.3质量部:负责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进行确认,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定义 4.1可追溯性:指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以及目前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 5、流程图(无) 6、作业程序 6.1物料入厂的标识 6.1.1负责采购和外协的要员就其对外采购、对外委托加工的物料和零部件,需在下发的采购订单才外协加工保同上,明确规定向供应商 提出物料、零部件的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的要求,标识包括实物上 的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上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按规定的要求进行 标识。具体参照《采购管理程序》和《对外委托加工管理程序》6.1.2进料检验员负责对来料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进行确认。合格的物料和零部件以《IQC检验报告》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和零部按《不合 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接收。将来料信息输录到计算机系统。并填写《仓库物资收付卡》。 6.1.4仓库管理人员发放物料时按领料单所列名称、编号、规格和数量如实发料,订单号和批号在领料单上注明。 6.2生产过程的标识

RoHS批次管理及追溯控制程序

RoHS批次管理及追溯控制程序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在产品ROHS追溯过程中的职责,确保需要时能够对出现ROHS 质量问题产品的物料进行责任者、数量、流向等追溯,找出原因并得以改善。 2.范围: 适用于生产所需物料的全过程追溯。 3.定义: 3.1 RoHS:《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共包括下面六类物质: 铅及化合物(Lead(Pb) and its Compound) 镉及化合物(Cadmium(Cd) and its Compound) 汞及化合物(Mercury(Hg) and its Compound) 六价铬及化合物(Hexavalent Chromium(Cr6+) and its Compound) 多溴联苯,PBBs(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多溴联苯醚,PBDEs(Polybrominated Dipenyl Ethers) 3.2 HS:有害物质,即:Hazardous Substance:在IECQ-HSPM体系的定义

中,凡是在欧盟“危害物质限用指令(Restriction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RoHS)”及“废电机电子产品指令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规范的物质,就是危害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PBB以及PBDE。其它根据自己或客户的要求,或是不同地区、国家所订定的危害物质也包括在内。但以RoHS 指令为基本项目。 HSF:无有害物质,即:Hazardous Substance Free是指如在WEEE或RoHS指令或其它适当的标准或法规中列出的任何减量或排除的材料。 HSPM产品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要求Hazardous Substance Process Management System Requirements。 3.3 WEEE指令:《电子电气产品的废弃指令》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该指令也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 国于2005年8月13日起已经开始强制实施。 3.4 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欧盟指令94/62/EC(以下简称“包材指令”)。限值:在均质材料中,铅、镉、汞、六价铬总含量小于100ppm。 3.5 JIG-101:Joint Industry Guide, Material Composition Declaration for Electronic Products 联接工业指南之电子产品物料成分声明,限制了15种A级物质(包括RoHS限制的6种)和9种B级物质。符合JIG-101要求:按顾客要求,拟所有直接物料须符合JIG-101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性声明及相关检测报告。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 0页码:1/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制定部门:质量部门生效日期:5月10日,XXXX准备/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页码:2/ 5版本号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版本记录日期原始版本/当前版本2013/04/28所有A/0-B/0版本汇总调整文件序列号,版本发布修改人的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页码:3/5 1。目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通过标识和记录产品来实现可追溯性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最终成品的测量和监控状态进行标识,防止不合格误用和交付。2.适用范围适用于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识别和追溯控制 3.定义:第4条。权力和责任:4.1仓库部:负责检查供应商的来料标识,区分仓库中各种状态的材料、组件和成品,防止无标识和无状态产品的存在4.2质量部IQC:监督材料的标识,标记材料的进货检验状态,并保存检验记录,以便追溯4.3质量部PQC/QC:负责半成品状态的标识,并对生产过程中材料和半成品的标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4.4质量部质量保证:负责公司产品最终检验状态的标识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品标识,确保成品标识准确。4.5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防止标识不当造成产品混入和不良品流出。5.程序5.1进料标识5.1.1进料标识供应商应在外箱上粘贴材料标识。标识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编号、数量和生产日期。进厂后,仓库部负责验证物料标识。对于无标签或标签不清楚的物料,库管员应拒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通过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确保对产品及其状态识别和可追溯性。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及其状态标识、批次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及产品实现全过程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4.1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和批次管理的组织实施; 4.2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标识、检验状态标识、批次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 程序 5.1产品标识的一般要求 5.1.1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最终产品均应有产品标识,在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与产品同步流转,保证其可追溯性。 5.1.2在产品和包装上进行标识时,技术部在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上规定具体标识的形式、内容和位置。 5.1.3产品标识要清晰、易于识别和可追溯性,在产品规定的使用与贮存期内不应消失或模糊不清。 5.1.4具有标识的母体被分割为若干子体时,进行标识移植,且保持母、子标识一致。 5.1.5当前面工序的标识被后面工序加工掉时,对有追溯意义的应恢复原标识,标识的代替在工艺文件中做出规定。 5.1.6产品标识不应对产品质量特性产生不良影响。 5.1.7产品可追溯性的标识 当合同、法律法规、质量控制、产品批准管理以及其它规定需要追溯的场合时,有唯一性的产品标识,并且做好记录,可追溯性的标识可直接在产品上标识或在随件周转记录或文件(如装配记录、合格证等)上附有唯一性标识。

5.2产品标识 5.2.1外购产品标识 5.2.1.1采购产品进厂时要有明显的标识,一般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等,由检验人员负责进厂检验验收,验收完成后贴《物料标签》 5.2.1.2库管员根据《物料标签》上的检验状态,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移至“合格区”,不合格的移入“待处理区”,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1.3采购产品发放时,产品标识应随器材转移或移植。 5.2.2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 5.2.2.1生产过程中一般用《工艺流程卡》或《制造大纲》进行产品标识,明确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质量状态、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及日期等信息。 5.2.2.2对产品装配和质量特性有追溯要求的工序,在产品上直接标识,工艺规程明确标识形式和位置。若不易在产品上直接标识时,采用标签的方式,应确保标签与产品不易脱落或脱离。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 5.2.2.3紧急放行的标识 生产部使用“紧急放行”的原材料时必须单独流转,并将其隔离存放。在产品工艺流程卡上注明《紧急放行申请单》序号及“紧急放行”字样作为标识。以确保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当后来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时,可以追回产品。 5.2.2.4让步接收的标识 生产过程中出现让步接收时,产品要单独流转,在产品工艺流程卡上注明让步接收并在产品上挂“让步接收”作为标识。 5.2.3成品的标识

产品追溯管理程序 kipo-P-14

檔案名稱:產品追溯管理程式文件編號:Kipo-P-14 制定部門:品管課 製作日期:2005年01月03日實施日期:2005年01月03日 先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Array Kipo technology LTD

文檔修訂記錄表

附件一:產品追溯流程圖

附件二:產品追溯流程圖

1.0目的:為確保產品生產、交貨之各階段中之品質/HSF狀況,以區別記錄並便於異常狀況發生及客戶抱怨時之追溯與矯正 2.0範圍:從合約審查至成品出貨客戶抱怨之過程追溯均適用之。 3.0權責: 3.1業務部負責訂單、交貨之指定。 3.2生管課負責生產計畫、生產通知單編號。 3.3品保部負責對進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狀態標示,並對所有檢驗狀態標示的有效性進行監控,產品識別實施之監督、稽核及追溯管理事宜。 3.4品保部負責執行檢驗、標示隔離與品質及HSF表單記錄保存作業,以利於產品實現中,依作業流程以適當的方法識別產品。 3.5生產部負責對在製品、半成品、成品進行區分、擺放、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標示與維護。負責識別流程之實施與記錄保存。 3.6資材部負責向供方提出來料標示的要求,原材料、成品進倉區域、擺放、標示等。 4.0定義: 4.1材質證明:協力廠原物料進料其原料成份分析、功能測試報告。 5.0作業內容 5.1 物料識別 5.1.1業務根據產品特性編制唯一料號,主材/輔料引用常上的編號,出貨產品的料號是根據客戶訂單料號 5.1.2每種材料進料驗收時,必須確認其料號、品名、數量、HSF要求等 5.1.3進料檢驗依檢驗規範及樣品核對材料,確認是否由HSF標示、規格、外觀等;如有不符則依《不合格品管製程式》作業 5.1.4生產人員領用或使用材料時,應依照BOM核對料號、品名、物料是否張貼HSF標籤,經確認無誤方可使用 5.2製程識別 5.2.1工程製作《製程條件書》、《產品材料宣告表》、BOM欄目定義材料名稱作為製造使用、識別之依據。並與生產時,對《製程條件書》建立版本管制,各工序依據最新版本《製程條件書》作業。 5.2.2原材料及主材、輔料使用過程中均須在《首件記錄表》中記錄材料批號 5.2.3製程管制過程中,對物料區域進行劃分及標示,以區分物料之狀態 5.2.4製程檢驗依條件書、外觀檢驗規範及樣品對產品進行確認,如有不符則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式》作業,如有異常物料投入生產時,品保使用《物料管制卡》對異常物料進行管制及登錄,生產單位轉移物料與《物料轉移表》上註明管製卡編號,以作為後續追溯之用 5.2.5製程及倉庫必須有專用的HSF不合格區域,使用紅色斑馬線隔離,與其他不合格品區域區分標識; 5.3產品標識 5.3.1進料標識 5.3.1.1採購要求廠商對提供物料做出標識,如HSF標籤、數量、料號等。 5.3.1.2IQC檢查進料標識,對無標識及標識不全的來料(包括HSF標識)拒收;如生產急用,則有採購單位聯絡供應商對物料進行有關規格確認,並補上標識卡且沒有張貼HSF標籤

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制程序

为确保产品符合质量环境要求并在各阶段都具有完整的可鉴别性,及对产品出货后仍能保留详细资料可供査阅及追溯; 2. 范围 凡本厂生产的产品均适用本程序; 3. 权责: 3.1物流课:负责原物料的标示、分类区分放置、半成品、成品的区分放置、不合格区域 的标示; 3.2生产课:负责半成品、成品的包装、防护、标示、区分放置,生产记录及产品的领料 及入库; 3.3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况、环保检验的标示、记录及追踪; 3.4开发部:负责在新产品阶段,要求外包厂对产品本体及外箱做好标示; 4淀义 4.1原材料:所有供应商、委外厂商的来料,统称为原材料; 4.2半成品:所有厂内在制品或送委外的产品,统称为半成品; 4.3成品:指在我司已完成所有加工动作,可以出至客户的产品; 5. 作业内容 5.1依产品标识与追溯性作业流程图(附件一)作业; 5.2产品标识: 5.2.1原物料:供应商所交之原材料应标识品名,规格或料号,合格标签; 5.2.2在制品及成品:制造标示料号数量生产日期; 5.3进料追溯:进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表〉盖”合格”章;当有异常时必需保留〈进料检验 不合格通知单〉,〈特采申请单〉等相关记录; 5.4制程品追溯: 5.4.1在制品标识生产数量及日期,并记录于生产记录表上,以利追溯产品质量;生产记录表含〈工艺 自检表〉、〈包装日报表〉、〈生产日报表〉、〈领料单〉、〈报废单〉、〈过程巡检记录

表〉、〈生产出货排程表〉、〈合格证〉等;生产现场之物品由现场人员依其类别和状态标识清楚; 5.5成品出货检验需填定〈出货检验报告〉,并于合格证上签章确认,出货人员依〈出货单〉核对数 量; 5.6客户退货或抱怨追溯:当客户对本厂质量有抱怨时需提供问题产品之标识或产品出厂时期及问题 点,或者山业务人员将不合格品拿回来交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与处理;分析时依据产品 日期追溯其制程流程; 5.7客户特殊要求则依客户要求办理; 5.8有关追溯的进料、生产、出货之检验记录需按《记录管理程序》保存,以利质量追溯; 5.9合格品/不合格品/特米品/隔离品之标示; 5.9.1零件来料之标示:进料检验员针对零件检验合格后于外箱合格证上加盖“合格”章; 5.9.2制成成品之标示:巡检员于合格证上加盖合格“合格”章; 5.9.3出货品之标示:OQC针对需出货品进行检验,检验OK后于合格证上加盖“合格”章; 5.9.4不合格品之标示;针对零件/成品/半成品进料检验员/OQC/巡检员在检验判定NG时,于外包装 上贴红色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上需注明:料号、数量、不良原因、检验员.并转入不合格区域; 5.9.5隔离品之标示:针对零件/半成品/成品当发生品质异常需判定时,进料检验员/巡检员/OQC 于外 包装上贴上待判定之标签,并于标签上注明:检验员、数量、不良原因并转入隔离区域,不合格品区域用红色斑马线贴于地板上,明显标示; 5.9.6特采品之标识于外箱上贴黄色特釆票,并于特采票上注明:特釆料号、数量、特采原因、特采单 号; 5.9.7打样,试产产品,生产首件标示: 5.9.7.1当需要对打样之产品进行标示时,进行“样品”标示; 5.9.7.2产品在试产阶段,试产之产品标示,作“试产”标示; 5.9.7.3产品在批量生产前,签核之首件,使用“首件”标示; 6. 相关文件: 6.1 XX-P002记录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防止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或经批准的产品才能转序使用、安装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资进公司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中对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唯一性标识,下同)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 QP/ZFQ014-2010C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3.2 QP/ZFQ003-2010C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物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相关进货物资的标识和保持。 4.3 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人员负责进货物资的检验或验证后的检验状态的标识“待检品”、“已检合格”;产品检验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后的检验状态“合格品”、“不合格品”、“待处理”、“返修品”、“报废”的标识。 检验人员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标识;负责标识移植或遗失后重新标识的确认;负责交检产品“待检验”标识的保持。 4.4 各库房负责库房内相关物资标识的实施和保持。 4.5 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和“待检验”标识,并保持。 4.6 各车间负责生产产品的“待检验”标识;各车间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已有标识的保护和保持。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 5.1.1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油漆书 写或其他标记等。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出公司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 5.1.2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5.1.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公司名、批号或进公司日期、数量、颜色等。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控制程序-g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产品标识的范围、形式和特征,以及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和唯一性标识,防止因标识不清而造成误用,并能根据要求进行追溯。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入公司产品与产品有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以及在制品、成品质量形成的各个阶段的标识。 3 职责 3.1制造工程部负责确定产品标识要求。 3.2质量管理部负责成品的标识和标识的维护,并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确定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制作、实施、控制和保持。 3.3采购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采购产品的批次管理。同时负责产品委外加工时产品标识的管理和控制。 3.4制造工程部及车间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及产品不同工序和场所间转运过程标识的保持管理。仓库应保持上述产品存放库房期间的标识和维护。 3.5车间班组负责本工序的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的使用、保持和维护。 3.6研发中心负责在技术文件上对重要零件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要求,制造工程部负责制订可追溯性标识的工艺文件。 3.7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查询。 4 活动程序 4.1 产品标识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产品标识的种类为涂色(油漆)、印鉴、标签(包括流转卡、派工单等)、铭牌、工位器具或存放域等形式,其使用范围和作业分工详见表1。 表1 标识和使用范围一览表 标识种类使用范围 涂色(油漆)区别各类钢材和用于生产过程中区别操作者的责任。 印鉴用于生产、装配、交付过程中约束产品流转的单据凭证 标签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 工位器具或存放区域等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 喷字和符号用于产品包装 书写用于发运时产品包装未明信息 铭牌用于总成件、完工产品等 4.2 产品标识的要求 4.2.1 对供方提供产品标识的要求与控制 采购部负责外购材料、外购外协件标识的管理与控制,按《供应商评估与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保证所有采购物资均具有供方的标识,且标识清晰、易于识别和保持,督促供应商按规定做好标识和记录。 ——检验员对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明确,有权拒检。 ——对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需进行移植标识时,由相应岗位人员实施移植,并保留移植记录。 本公司进厂原材料、外协件及辅料采用悬挂《存卡》进行标识,其标识方法在原材料存卡上标明其名称、批号、数量、规格、型号、进厂日期、供货厂家等(需要时应注明图号/更改状态),对于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辅料的发放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分开批次。 a、采购产品进入库房,仓库应对产品进行标识,并填写《进仓单》记录。 b、采购产品在发放过程中,仓管员及领用人员应对标识确认核实,仓管员对其所发放的采购产品填写《领料单》记录。 c、领用单位领用采购产品后,应保持产品标识。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可追溯系统手册 第一章、可追踪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可追溯性有利于鉴别产品、追溯其历史和产品来源,即能将原料和最终成品匹配起来,并能够此与加工历史纪录进行连结。有助于保障成品安全,并在发现产品不安全时有助于采取必要的行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主副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责任 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鉴定和追溯接受的主料 主料的标识,应适当标示款号、缸号、批次、颜色、匹数、幅宽、接收日期 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红箭头标签加以标识。 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鉴定和追溯接受的副料 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鉴定和追溯半成品 建立半成品与所使用的原料批次/缸号等的关系

4.3.1 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4.3.2 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红箭头标签,合格在半成品、品则无须贴标签。 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栏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箭头标签后,放于“不合格品”栏内。 车缝组员工在生产半成品时,按流水作业,每包的包号带、衣片的编号必须核对清楚后生产,工序完成后,凭包号数量上报产量,同时便于返工时查找返工人员 鉴定和追溯成品 成品检验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摆放在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加以区分。 原材料每批进厂由 QA记录品质状况,当工序检验或成品检验发现由材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该批/缸原料的影响范围,能及时加以控制。 如果检验员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材料的领用记录以及产量结算表可以追查责任者,将质量问题影响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0 目的 对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 可追溯性及批次进行管理, 并对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 检查。 1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供和外 销产品的控制。 2 标识分类 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对象有:物资器材、在制品、最终产品 发货前,检验人员应仔细核对,并在发货单上签字,以确保产品的数量,在交付时随 产品提交的文件一并提供,防止其丢失和损坏。 重要特性由技术人员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 生产计划人员、 调度人员、检验人员、仓库保 管人员按要求实施标识;对产品标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 产品状态标识, 分为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和产品生产状态标识。 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在相关 技术文件和生产文件中标识,以便识别出实际的技术状态和约定的技术状态之间的任何区 别。生产状态标识需防止不同种产品相混淆, 采购品一般以标签标识, 在制品按在制品管理 程序执行,最终产品以合格证或标牌进行标识; b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防止同种产品不同检验状态相混淆, 特别防止不合格品的非 预期使用,采用区域划分、标牌等进行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 c 产品使用状态标识:采用工艺流程记录卡( Q/XZD-208e-08 )、在制品台帐、批次号、 试验记录簿以及合格证等标识,并保证可追溯性。 3 可追溯性 3.1 当产品有可追溯性要求时, 应确保有唯一性编号, 并在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内保存相 关记录。 3.2 能追溯由同批原材料或同一加工批次制造的产品的最终去向(交付、报废); 3.3 对于组合件,能追溯到其组合的单元件以及后面更高级的产品装配的标识; 3.4 对于给定的产品,能追溯其生产(加工、装配、检验)的连续记录 4 批次管理 制造部负责批次管理的归口工作, 各承制单位实施批次管理, 本公司按以下要求实施批 次管理: 4.1 按批次建立工艺流程记录卡 (见 检验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见 Q/XZD-208e-08 ),详细记录投料、 加工、装配、 调试、 Q/XZD-302e-02 、Q/XZD-302e-03 ),并保存记录; 4.2 使产品的批次标记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4.3 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 需标识的关键和 4.4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号:__________ Distribution No. 审批过程 分发表 更改履历

1.0目的 Purpose 对产品及其状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防止从原材料进入公司至成品交付的全过程产品混淆和误用。通过适当的控制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The purpos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prevent product mixups and wrong using in all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to product distribution, using appropriate method to identify the product and its status so as to achieve the traceability of product.. 2.0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从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到成品交付各阶段产品的标识控制和可追溯性控制。 This procedure is applicable for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control of all product realization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in process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test until product distribution. 3.0责任 Responsibility 3.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 QA is responsible for draft and revising of this procedure.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程序实施。 The related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4.0产品标识 Identification 4.1.产品标识的范围 The scope of product identification 4.1.1.原材料 Material 4.1.2.过程产品(包括半成品) Process product (include semi-finished product) 4.1.3.成品 Finished product

标识和追溯管理程序学习资料

1.0 目的 规范物料在仓库和生产过程中的标识,避免因误用或误检造成产质量事故,以防止物料在生产过程中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对设备设施、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便于在发生质量问题或对物料跟踪时进行追溯.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料在仓库和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和追溯管理.包括生产过程状态标识和设备、物料状态标识,包括QC的仪器、设备。 3.0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仓库过程中物料的标识和记录. 3.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和记录. 3.3 品技部负责仓库和生产过程中物料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 4.0 工作程序 4.1 物料标识 4.1.1仓库物料标识 4.1.1.1仓库物料采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不够用时可采用临时标签代替. 4.1.1.2仓库物料须标识物料名称及规格、数量、批号或进料日期. 4.1.1.3“数量”可以是任意状态下的数量,也可以表示某一时刻的数量(如进入数量). 4.1.1.4“批号或进入日期”要求能追溯生产日期或进入日期. 4.1.2使用过程中物料标识 4.1.2.1物料在使用过程中可采用标识牌、有标识的固定区域、临时标签等各种有效方式进行标识. 4.1.2.2物料在使用过程中须标识物料名称或编号. 4.2 物料检验状态标识 4.2.1不同物料的检验状态各不相同. 4.2.2物料的检验状态可以用标签的字体颜色加以区分,不用标签标识物料时,须注明其检验状态. 4.2.3当物料的检验状态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换相应检验状态的标签. 4.2.4非合格物料(包括特采使用、待检等)在发放时须声明其检验状态,便于在生产过程中对其跟踪. 7.0 附件 附件一<<原材料检验状态标识方法>>

IATF16949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及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防止不同类型及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能有效地进行产品的识别、隔离等。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在接收、过程及出厂和服务过程对产品标识和追溯。 3. 术语和定义 3.1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3.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2 仓库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3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 5.1.1 印章:“合格”与“不合格”章; 5.1.2 检、试验区域:“待检区”、“合格品区”、“退货区”; 5.1.3 产品区域:“成品区”、“半成品区”、“原、辅材料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 5.1.5 标识卡/牌:“物料管制/标识卡”和“产品标识卡”; 5.1.6 检验状态标识牌:“待(重)检”、“合格”、“不合格”; 注:当客户有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有要求时,严格执行客户规定;无要求时,按此程序规定执行。 5.2标识的类别 5.2.1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不因生产过程改变而改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5.2.2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5.3 入库过程标识 5.3.1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 5.3.1.1供方送交原、辅材料或外加工品时,置于“待检区”并由仓管员在待检品上放置“待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库进行规管理,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和不同质量的原料和成品,混淆和误用,对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围 适用于采购原材料、外协产品和公司生产的成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外协成品、零件、热处理的编号。 3.2采购部门负责钢球、保持架、防尘盖、密封圈等配套产品的编号。 3.3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提供并提供有关采购品的技术文件。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分管围产品可追溯性的实施,对制造过程中产品状态的进行标识,合理的使用和保管产品标识。生产过程各操作工负责本机台产品检验状态的控制:若检验合格,则标示合格标记;若不合格,则标示不合格标记;未检产品不作标记。。 3.5质检部门负责采购品和成品的检验,并对各单位的质量相关记录进行定期检查。负责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当产品无法确定状态时,视同为未检验状态,相关部门应予以记录,由质检科进行,并重新检验,确定其检验状态。

3.6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4.工作流程(附后) 5要求 5.1采购计划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2供方选择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3选择供方询价和比价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4审批报价单和签订合同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5采购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6采购品的验证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7生产过程的控制 5.7.1采购品入库应统一编批号,出库送转使用单位时,应出示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相关数据,并且必须当面交接。 5.7.2生产单位在接收时,必须清楚该原料的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相关数据。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COP-15 版本:A/01 生效日期:2011-01 页数/ 程序文件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效日期:2011.01.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编号:COP-15 版本/修订:A/01 页数:1/4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制订: 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修订修订内容摘要 发行日期A/00 换版首次发行 2010.02 A/01 首页“修订记录”格 式更改 2011.01 1.目的 规定在接收和生产及交付各段对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的标记和相关联活动的要求。从而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的追溯,及查明质量问题的发源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等进厂后的标识和产品形成的过程标识和实施产品追溯。 3.定义

3.1产品标识是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采购产品/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3.2可追溯性是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4.权责 4.1品管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负责对过程标识作出统一规定及监督实施。根据质量信息反馈,组织检查产品标识及记录,进行原因追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2资材部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4.3注塑车间主管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料的标识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5.作业程序 5.1作业流程图:无 5.2材料标示 5.2.1 材料进厂,仓管员应核对来料标签,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商、出厂日期、数量、供货商生产批号(可能时)等; 5.2.2 品管IQC依据进料检验规范和相关作业指导书、样品等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行检验,并对材料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IQC质检员贴上“不合格”标签或盖上印章后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合格的材料IQC质检员贴上“合格”标签或盖上印章后通知仓管员入库; 5.2.3 入库的材料,仓库应记入台帐,按要求分门别类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材料标识卡”上注明批号、数量、进料日期等内容,同时对不同进厂日期的材料作好区分标示; 5.2.4 管理上应保持账、物、卡一致; 5.2.5 发放时应核对材料与领用要求的一致性,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3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5.3.1各车间根据需要在流转物品的盛装容器或外包装上标识其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 5.3.2设置了检验点的工序,由质检员或作业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区,流入下一工序;检验不合格的,需放置于不合格区,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3.3工序之间转换或入库的成品、半成品经品管IPQC质检员检验后,在“产品标识牌”或包装箱上盖检验章。 5.4成品的标示 5.4.1生产完成的成品,其产品标识同5.2.3,如包装箱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 5.4.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品管OQC质检员开具合格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由注塑部在《半成品/成品入库单》上注明产品生产批次号和生产单号。 5.4.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开具不合格报告,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区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5.4.4成品交付时,仓库应登记《成品出货记录表》,记录交货时间、数量、型号名称及去向等,以便需要时可对成品进行追溯。 5.4.5当顾客有特殊的可追溯性或特定标识要求时,由品管部、制作部和工程部在工艺文件中规定标识,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作相应的记录,保证顾客要求的实现。 5.5产品标识的管理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修改履历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确保能在公司内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质量∕环保问题时,能追溯到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的来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来料日期、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数量等记录,为不良原因分析提供依据.锁定不良范围。 2.范围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管理. 3.2品证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品质管理. 4.原材料类别 无 5. 工作程序 5.1 原材料入库 5.1.1生产管理仓库管理人员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对材料材质,材寸及数量是否一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将材料指令书(卷材)、现品票(板材)贴在原材料包装上,并将物料置于“待验区”内,通知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实施检查。 5.1.2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进行品质检查时,对照原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报告管理明细表,对材料的材质成分证明的有效期(有效期1年)进行确认。 5.1.3品证部受入检查合格时在材料指令书/现品票上盖“合格”印后,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将原材料入库并填写《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不合格时在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放入原材料不合格置场。 5.2原材料检验 5.2.1品证部受入检查员按照《检查规定》及检查基准进行检查。 5.2.2检验结果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合格”印,不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 5.2.3不合格的处理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原材料标识与记录 5.3.1.1保持原有供应商现品票 5.3.1.2材料指令书、现品票。 5.3.1.3受入检查结果判定印。 5.3.1.4记入到原材料受入记录表。 5.2半成品、完成品标识与记录

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控制程序-1G

页次第 1 页共 6 页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产品标识的范围、形式和特征,以及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和唯一性标识,防止因标识不清而造成误用,并能根据要求进行追溯。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入公司产品与产品有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以及在制品、成品质量形成的各个阶段的标识。 3 职责 3.1制造工程部负责确定产品标识要求。 3.2质量管理部负责成品的标识和标识的维护,并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确定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制作、实施、控制和保持。 3.3采购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采购产品的批次管理。同时负责产品委外加工时产品标识的管理和控制。 3.4制造工程部及车间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及产品不同工序和场所间转运过程标识的保持管理。仓库应保持上述产品存放库房期间的标识和维护。 3.5车间班组负责本工序的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的使用、保持和维护。 3.6研发中心负责在技术文件上对重要零件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要求,制造工程部负责制订可追溯性标识的工艺文件。 3.7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查询。 4 活动程序 4.1 产品标识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产品标识的种类为涂色(油漆)、印鉴、标签(包括流转卡、派工单等)、铭牌、工位器具或存放域等形式,其使用范围和作业分工详见表1。 表1 标识和使用范围一览表 标识种类使用范围 涂色(油漆)区别各类钢材和用于生产过程中区别操作者的责任。 印鉴用于生产、装配、交付过程中约束产品流转的单据凭证 标签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 工位器具或存放区域等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 喷字和符号用于产品包装 书写用于发运时产品包装未明信息 铭牌用于总成件、完工产品等 4.2 产品标识的要求 4.2.1 对供方提供产品标识的要求与控制 采购部负责外购材料、外购外协件标识的管理与控制,按《供应商评估与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保证所有采购物资均具有供方的标识,且标识清晰、易于识别和保持,督促供应商按规定做好标识和记录。 ——检验员对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明确,有权拒检。 ——对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需进行移植标识时,由相应岗位人员实施移植,并保留移植记录。 本公司进厂原材料、外协件及辅料采用悬挂《存卡》进行标识,其标识方法在原材料存卡上标明其名称、批号、数量、规格、型号、进厂日期、供货厂家等(需要时应注明图号/更改状态),对于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辅料的发放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分开批次。 a、采购产品进入库房,仓库应对产品进行标识,并填写《进仓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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