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劳办发…1994?148号)

西藏自治区劳动局:

你局《关于高原折算工龄待遇问题的请示》(藏劳险字…1994?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953年原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在以后的执行中,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还是企业职工,其折算工龄的作用实际上仅在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有所体现。这说明,“折算工龄”的作用只限于确定有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机关1985年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和此次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折算工龄”均未与工龄津贴挂钩。在评授警衔工作中,公安部在《首次评定授予警衔若干具体问题解答(2)》的通知和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能否按折算工龄计算人民警察授衔问题》给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的批复意见,也明确评授警衔不与折算工龄挂钩。我们认为上述规定是恰当的,因为工资和评授警衔问题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不应考虑“折算工龄”的因素。

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发布日期:19 94年05月05日实施日期:1994年05月05日(中央法规)

工龄及其计算方法

工龄及其计算方法: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

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 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则规定: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

工龄计算方式

1.[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1]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不计情况编辑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计算公式编辑 工龄计算公式 计算工龄的步骤已完成,公式如下:

海拔高度对高原军人睡眠质量影响的调查及相关因素分析

海拔高度对高原军人睡眠质量影响的调 查及相关因素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作者:程波,彭顺舟,胥全红,王雅西,宗瑛 【摘要】目的了解海拔高度对高原军人睡眠质量的影响,为改善高海拔驻军睡眠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PSQI),SCL90症状自评量表,对1280名驻守不同海拔高度地区战士进行问卷调查,资料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PSQI总均分为5.69±4.22,有22.2%的高海拔战士睡眠质量较差,驻守海拔3000~3999米组睡眠质量优于驻守海拔4000~4500米组(P0.05)。性格内向、焦虑、抑郁为影响睡眠的危险因素,体育锻炼为保护因素。结论高海拔对高原军人的睡眠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应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高海拔地区军人的睡眠质量。 【关键词】海拔高度;睡眠质量;影响因素 睡眠质量直接影响官兵学习、训练的效果,为了解海拔高度对军人睡眠质量的影响,我们对驻地辖区不同海拔高度部队官兵进行了问卷调查,旨在为提高高原军人的睡眠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山南片区部队干战1280人。驻地海拔:3000~3999米组830人,海拔4000~4500米组450人;均为男性,年龄17~38岁,平均(20.88± 2.75)岁;军龄:1~19年,平均(2.09±1.63)年;民族:汉族1052人,少数民族228人(其中藏族186人,其它少数民族48人)。 1.2 方法问卷调查表内容包括:(1)被调查对象一般状况及可能影响睡眠的相关因素。(2)采用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ittsburgh sleep quality index, PSQI)表对门诊患者睡眠状况进行评价,PSQI 由19个项目构成,内容包括主观睡眠质量、入睡时间、睡眠时间、睡眠效率、睡眠障碍、催眠药物应用及日间功能7项,每项列出4个等级,按0~3计分,累计各成分得分即为PSQI总分,得分越高,睡眠质量越差. 以PSQI得分≥8作为划分睡眠质量好与差的标准[1]。(3)症状自评量表SCL90[2]包括反映躯体化、强迫、人际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和睡眠饮食等10 个方面的因子,共包括90 个症状,每项症状的严重程度从“1”(没有症状) 到“5”(极严重) 分为 5 级。为确保问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本研究采用匿名方式。评定时要求被试者对量表的每一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独立的评定。 1.3 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方差分析和t检验,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采用SPSS1 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匹兹堡睡眠质量得分 1280名调查对象PSQI总均分为5.69

(完整版)连续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连续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施行)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1978年7月11日) 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是指:(七)因个人原因脱离过工作,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算起。 3、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劳人字〔1987〕31号) 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劳动部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 第3点明确指出: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我们的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摘录)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 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第四十条转入企业工作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者及革命军人,其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及军龄,均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如何计算工龄工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8358645.html, 机关事业单位如何计算工龄工资 每个人都会经历到社会找工作的时候,目前我国的招工单位有千百万家,而面试的我们的单位,可能是民营企业或者外企,也可能是机关事业单位。那如果我们的工作单位正好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时候,你知道机关事业单位如何计算工龄工资吗?下面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知识。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企业买断职工工龄合法么?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

主动作为,敢于拼搏,在本职岗位上抒写高原军人华彩乐章

有人说,选择是人最后的权利。有人说,选择也是人最好的借口。 无论是似水年华中,还是变革时代里,我们总是面临着不同的选择…… 对于军人,而今,正是一个考验选择的大时代:国防和军队改革步入深水区,军事斗争准备进入攻坚期……面对这样一个时代,真正把战斗力标准立起来落下去,一支部队应作出怎样的选择? 驻守雪域高原的空军某指挥所官兵这样回答:确立战斗力标准,不是一种选择;坚持战斗力标准,我们别无选择! 现在,强军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我们肩上,面对这场“回避不了的大考”,首当其冲的是我们的选择。 这种选择,叫做主动作为!这种选择,叫做勇于拼搏!这种选择,叫做准备打仗! 一、主动作为,勇于拼搏,是当今时代对军人提出的迫切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意义,增强履行新时期我军使命的责任意识 1、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总体和平的环境下暗藏各种潜在危机 2、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以及局部动荡严重威胁世界和平 3、我国国内反动势力日益猖獗,国家发展遭遇严峻挑战 (二)被动应付只能保底线,主动作为才能有作为 把青蛙放进沸水里,青蛙会立刻跳出来,而把它放在温水里,尔后把温水逐渐加热,青蛙会被煮死在水里。部队官兵倘若在和平时期失去了学习奋斗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其结果必然犹如温水青蛙,惨遭淘汰。因此,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是官兵成长进步、建功立业之根本。如何才能主动作为呢? 1、不但要敬业,而且要精业。 敬业可以使人终于职守,勤奋工作;精业可以使人在工作中得心应手,驾轻就熟。很多同志工作起来犹如老黄牛一般,敬业精神无可挑剔,然而,工作中只顾低头拉车,不知道抬头看路。研究创新的主动性不足,导致思路不清、目标不明。精业是官兵工作态度和能力的综合反映,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是官兵成长进步的根本要求。官兵只有增强学习进取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改进,主动探索工作业务的内在规律,掌握新的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才能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成绩斐然。 2、不但要出产品,而且要出精品。 部队各个岗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有些同志忙起来,疲于应对,甚至难以招架,虽然工作产品在数量上可以完成任务,但产品质量却是一直在大层次徘徊。要想使工作产品呈现亮点与特色,官兵要主动强化精品意识,工作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计划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搞好分工协作,科学统筹。任何一个工作在开战前,都要吃透上情,摸透下情,制订科学合理的计划方案并充分预想工作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时制订预防措施,使工作一展开就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并在工作中始终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百折不挠的工作韧劲确保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工作结束后,应对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把关,精雕细磨,力争把每一件工作成品都打磨成精品。 3、不但要讲奉献,而且要做贡献。 可以说我们每一名来到部队的同志都是在为国家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但是怎样才能让我们的青春不是虚度,如何让我们的青春无悔呢?那么,我们在奉献的过程中就要切实做出自己的贡献,真正为部队的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衡量一名同志有多大作为,主要取决于这名同志为部队做了多大贡献,有些同志工作中急功近利,好高骛远,大事干不成,小事不愿干,对争彩头出名利的事情情有独钟,对打基础强根基的经常性工作不屑一顾,导致空有满腔热

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 篇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 算问题的复函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 劳社呈[20XX]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篇二: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 算问题的复函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 劳社呈[20XX]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篇三:工龄计算 第三部分 工龄计算及下乡知青 76.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固定工 (含合同制工人),其工龄应如何计算?根据吉劳险字[1982]28号文件规定,其最后一次在该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可与录用为固定工(含合同制工人)以后的工作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如何计算 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则规定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不作工龄计算的情况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工龄买断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每一年加多少 附最新工资表格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每一年加多少附最新工资表 一、事业单位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1、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 3、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其余均按本人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工龄津贴。 4、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具体办法是:对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 二、工龄计算方式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

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或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人员,其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其已经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已按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的,可不再变动。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1956年11月12日国直人习字第7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具本问题的补充》中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应注意掌握的是“正式被录用以前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如果录用以前,在几个单位临时工作,不能都算为工作年限,而只能把转正录用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工作年限之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上学期间的时间要扣除,从事临时工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后分配了正式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他们的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原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规定: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人以后,其在本单位连续每年做季节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1958年6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单位的学徒工劳动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规定:学徒工在本企业学习

期满转为正式工人、职员以后,其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原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73]计劳业字7号规定: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应与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即:轮换工回乡后,根据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原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15号)规定:根据生产需要,经济建设民工被用工单位招收或转为国家职工后,其工龄问题,可参照临时工转正、录用的规定处理,即: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民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规定: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三)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 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下发的《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两个文件规定: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凡按规定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

教师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以上就是有关教师工龄工资标准的详细知识,通过阅读本文能够详细的了解到关于各个阶段教师的工资福利,以及工龄补贴。对于教师获得自身的合法收益相当有用处。

浅谈高原边防军人常见心理问题

浅谈高原边防军人常见心理问题 发表时间:2012-08-30T16:46:36.403Z 来源:《医药前沿》2012年第4期供稿作者:郭禹冯国君宋虎[导读] 加强对高原军人心理辅导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部队心理疾病的发生,保障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郭禹冯国君宋虎(西藏林芝解放军第1 1 5 医院西藏林芝 8 6 0 0 0 0 )西藏高原地处严寒、空气稀薄缺氧,强紫外线辐射等异常恶劣气候特点及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活单调枯燥,精神生活相对匮乏,社会支持范围较窄,这些特殊的生存环境,加上军人的严格管理制度和高强度的训练,经常会给驻守在此的高原军人带来心理紧张、焦虑等心理问题,使部队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加强对高原军人心理辅导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部队心理疾病的发生,保障和提高部队战 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的需要。结合我院2006年8月来等对2000名西藏高原官兵S C L-90心理问卷调研结果,将相关心理问题分析及预防汇报如下。 一、西藏高原军人常见心理问题 我院对2000名西藏高原官兵S C L-90心理问卷调研结果显示:西藏高原官兵各项指标与内地部队常模相比,除人际敏感因子外,均明显异常,且海拔越高,心理问题越趋严重。其中恐惧、焦虑、抑郁、孤独、睡眠障碍等心理问题尤为突出。现分析如下。 (一)恐惧、焦虑心理及睡眠障碍 1.自然环境因素对高原严寒缺氧的恶劣气候、险峻道路、艰苦生活环境、高原反应防护知识等不完全了解,感到缺乏安全感,精神紧张。当进入高原后出现头痛、头晕、心悸、胸闷、气短等急性高原反应时,便易产生恐惧抑郁心理。同时,高原低氧和过度通气本身容易诱发焦虑及睡眠障碍[1]。 2.部队特殊环境因素对部队严格管理,快节奏的生活及高强度的训练不适应,感到紧张、焦虑。并且作为高原边防军人,急难险重任务多,肩负使命重,物质文化生活环境差,使高原军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紧张和焦虑。 (1)孤独心理因西藏高原地理环境特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活单调枯燥,精神生活相对匮乏。高原官兵生存环境艰苦,与外界相对隔绝,极易产生强烈孤独感。 (2)抑郁心理驻防高原后,在高原缺氧的刺激下,人体通过长期不间断的调节过程,内环境始终不能保持相对稳定状态,而出现一系列的功能失调现象,即高原适应不全症。表现为失眠、记忆力减退、思维能力降低、情绪不稳定、脱发、反甲等[2],这些军人往往同时伴有抑郁心理。而缺氧本身也往往是心理疾患的重要诱因与病因。 二、预防 (一)提高军人整体心理素质,严把心理选拔的准入关。在新兵入伍、新学员入学体检中引入心理检测,及时发现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的个人,以提高军人整体心理素质。 1. 正确认识高原,培养高原军人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力。在进入高原前进行卫生宣传教育,讲解有关高原地理、气候特点、高原环境对人体的影响,进入高原过程中和进入高原后的防护原则,高原饮食、作息、和营养卫生,高原疾病防治等知识。通过积极的宣传教育,使大家了解高原环境的特点,建立信心,消除心理紧张状态。当发现情绪波动较大,畏惧、焦虑心情较重者,做好引导稳定情绪工作。 2.及时进行军事生活环境和战场环境的心理适应性训练,及时引导他们形成对军人角色的认知,尽快学会有序地生活,消除紧张心理;要经常组织涉险训练,使他们多一些“危险”经历。要在作战地域、仿真战场环境等困苦条件下,多方面对高原军人进行模拟训练实战演练,使其提高心理适应力。 3.加强环境建设。要强化“以人为本、环境育人”观念,营造一个积极健康融洽和谐的环境和氛围。如加强营房绿化建设,改善高原军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健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等,努力培养高原军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献身国防,献身边疆的良好心态。 4.搞好高原军人心理辅导工作。军人心理辅导是对军人进行心理教育与疏导的主要主法,是维护军人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做好经常性的心理辅导工作,首先要准确掌握官兵心理素质现状,通过心理测验、谈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官兵心理档案,增强心理辅导的针对性;定期进行心理状况调查,掌握心理变化规律和倾向性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心理教育和疏导,化解消极心理,使部队保持健康的精神状态。 三、小结 高原军人只要能够正确认识高原特殊环境对人体的影响,进行良好的心理调控和训练,提高心理素质,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能让西藏高原军人保持情绪稳定,促进人格形成,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对待生活和对抗应激,由被动服从,转为积极主动去适应环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西藏高原军人的心理健康,对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和战斗力的提高,确保部队的战斗力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高钰琪.高原病理生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59 [2]李素芝,高钰琪.高原疾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94~95

企业合资前的工龄怎么算

企业合资前的工龄怎么算 企业合资前的工龄怎么算 1998年1月10日,由于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蒿某与所在单位北京某中外合资企业发生争议。为此,蒿某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企业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经查,蒿某原是北京某化妆品公司职工,1985年参加工作。1995年,该公司与国外一公司合资成立了某中外合资企业。随后,蒿某被调到合资企业,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自1995年12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公司书面通知蒿某:企业拟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蒿某认为自己符 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就向单位提出了这一要求。单位领导却认为,他在合资企业刚工作两年,根本无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只同意续签1年,还威胁说,如果坚持这一要求,企业将与他终止劳动关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只要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终止条件未出现就可以无限期履行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蒿某在该合资企业刚刚工作两年,乍看起来,他无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劳关147号)规定:“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职工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时间。”据此,蒿某在北京某化妆品公司的工龄应视为在合资企业的工龄。由于两者相加已超过10年,且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因此蒿某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如何计算员工工龄设定标准有哪些.doc

该如何计算员工工龄设定标准有哪些 该如何计算员工工龄设定标准有哪些 作为HR,工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一块,那这到底是如何计算呢?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如何计算工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三、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

事业单位工龄计算及大学期间工龄套改

一、基本政策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地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地岗位对应不同地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地岗位工资标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地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个薪级,对工人设置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地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地薪级工资标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薪级工资地套改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地薪级工资.(具体附件、附件、附件,采用坐标法,横坐标是套改年限,竖坐标是岗位和任职年限,横竖坐标地焦点就是薪级等级,举例某教授,套改年限年,任职年限年,按表套结果就是级,有了薪级再对应专业技术人员地薪级工资标准就得出此人地薪级工资是多少了.)注意:找不到,向右靠(如果按某人地具体情况套不到标准,就在相同任职年限地统一行向右找,看到地第一个薪级等级就是他地薪级等级,例如某教授套改年限年,任职年限年,套下来这个地方是空白,怎么办,向右找右边第一个级就是他地薪级等级,这种情况是极少数地,碰见了就按这个办法套)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地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地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岗位地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例如:某副教授,套改年限年,任现职务年,按现任职务套改薪级工资为级元,原任讲师年(含副教授年),可套改薪级工资级元.那么他地薪级等级就是级,新级工资是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地截止时间是年月日. (一)套改年限计算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地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地年限,其中须扣除年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地年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套改年限相关政策主要有: ()工作年限地计算办法为年—年,相关政策仍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从参加工作地当年起计算,工作年限有间断地,间断地年限要扣除.如果是先工作后上学地,只要是连续地,中间没有间断地就一起算入工作年限里,不用再算学龄了,有间断地如辞职在家复习年考研地,就要扣除年)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不计算工龄地在校学习时间(通常我们都叫做学龄),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地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地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改,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凡非全日制教育地学习时间一律不得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校地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地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计算办法为年—年举例:某人年月起读本科,年月毕业,年月起读研究生,年月毕业,然后工作.他地学龄是年,而不是年.而如果他年月研究生就毕业了,那他地学龄就是年.注意:读博士起就算工龄,不要把读博士时间算入学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为计算工龄地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地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地,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学制规定地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每一年加多少

事业单位的工龄越长工资就会越高吗?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的称呼一般有别于企业工龄,企业中一般称之为“工作年限”,两者虽然名称有所区别,但实际作用是一样的。跟其他单位相同,事业单位也有工龄工资,而且工龄越长,工资津贴就会越高,工资现在一般都和工龄挂钩。此外,工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一个条件,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退休金的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后的工龄津贴标准如下: 1、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 3、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其余均按本人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工龄津贴。 4、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具体办法是:对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 员工按什么标准来设定工龄工资?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制订工龄工资标准有哪些原则 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 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 事业单位是否按工龄发工资?事业单位是有工龄工资,一般来说工龄越长他拿到的工资就会越高一些,当然这跟个人的职位也有直接的影响。 事业单位工龄计算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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