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填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填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填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所需材料:

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设施设备清单

3、管理制度材料

4、人员信息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6、当地辖区兽医部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意见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

2、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所需材料:

1、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4、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6、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7、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诊疗记录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后10个工作日内送市行政审批中心;

2、由市畜牧兽医局进行审查后逐级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和农业部审批。

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许可

所需材料:

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申请书》;

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

所需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

2、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放。

五、生鲜乳收购许可

所需材料: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审批程序: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现场审核验收;

2、审核合格批准发证。

六、生鲜乳运输许可

所需材料:

1、《生鲜乳运输申请书》;

2、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保险证及复印件;

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审批程序: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准予发证。

七、兽药经营许可

所需材料:

1、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两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材料两份;

4、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两份;

5.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两份。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由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初审并受理;

2、经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现场检查;

3、检查合格的,由行政许可科交市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告知并发证;

4、申请人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八、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用地)登记备案证明

所需材料:

1、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2、土地出租、转包合同;

3、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

4、兴办单位、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法人、身份证号、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总投资额、建设年限等;

5、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书。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相关材料;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现场核查;

3、予以备案。

九、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

所需材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并经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报省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十、饲料生产许可

所需材料:

1、《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2、《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名称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告核准。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十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所需材料: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十二、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所需材料:

1、《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育种或者制种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

海淀区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服务指南

北京市海淀区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服务指南 二0 — 0年一月

—、刖旨 二、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1、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三、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示意图 1、不涉及前置审批业务的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示意图 2、涉及前置审批业务的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示意图 3、夕卜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示意图 四、企业设立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依据及审批项目 五、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流程 六、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方式、审批时限及发放证照时限 七、企业设立行政审批部门咨询联系电话及对外服务网站 八、《海淀区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方案》(全文)

冃!J 5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区的批复》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的〃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改善经济发展综合环境,建设首都政府公共服务与政策创新试验区,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区各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单位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大力精简审批事项,不断深化核心区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自主创新中的推动作用。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接受各界的监督,我们将各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单位精简、优化改革审批成果进行梳理并制作了《北京市海淀区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服务指南》。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各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单位精简、优化改 革审批成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一.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1、工商登记部门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前置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手续; 3、工商登记部门企业设立登记审批; 4、公安部门刻章审批; 5、公安刻童审批通过后可同时办理①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批②市政市容委户外广告(牌匾标示设置)建议 ③市软件协会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证; 6、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可同时办理①统计局统计证审批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登记审批 ③地税局税务登记审批; 7、取得地税登记证后可办理国税登记审批;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登记后可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外籍人员及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审批。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1、工商登记部门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商务委员会(海淀园产业规划发展处)夕卜资企业审批; 3、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前置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 (一)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1) (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4) (三)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 (7) (四)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 (9) (五)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11) (六)海员证核发 (13) (七)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15) (八)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18) (九)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 (21) (十)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23) (十一)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26) (十二)船员服务簿签发 (31) (十三)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33) (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35) (十五)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37) (十六)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39) (十七)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41) (十八)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43) (十九)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45)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 (一)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3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一、受理方式:书面 二、办理期限:国际航行船舶1个工作日,国内航行船舶当场办理。 三、受理部门:基层海事处或分支海事局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和查验,基层海事处负责船舶签证 四、许可机关:基层海事处或分支海事局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和查验,基层海事处负责船舶签证 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 六、提交材料目录: (一)国际航行船舶: 1.总申报单; 2.船舶概况表; 3.货物申报单; 4.船员名单; 5.旅客名单; 6.危险货物舱单;

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审批标准

广兴服务、广益策划、印派创意、智合传媒 公司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标准 (2017年实行稿) 说明:本制度现仅包含总则、公司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人事行政管理、出差制度管理、工装管理、印章管理规定、财务成本管理、项目营销管理等几部分内容,项目前期、设计工程、审计监察等管理标准视公司发展、适时增加、完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总部及各所属项目组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流程、制度,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 第一条坚持以房地产作为主营业务,三年内实现项目开发或参与投资开发。 第三章组织架构 除公司本部人员外,以项目为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待公司架构调整后再行完善。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 第一条目的 规范公司总部及各项目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明确管理权责,提升工作效率,实现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所属项目组人员。 第三条职责 1、负责组织架构管理、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2、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管理。 4、负责公司人员的薪资、福利核定、上报和发放。 5、负责员工社保及公积金办理。 5、负责公司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6、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人员招录与离职管理 1、人员招录与离职管理主要包括人员内外部招聘管理,人员入职、转正、离职、调动管理、 公司人员信息管理。该项工作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和各项目组归口管理。 2、外部招聘 2.1用人部门或项目组填报《用人申请表》,报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若超出公司 核定编制需招聘的,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限公司编制人员,如归属项目公司编制的由项目组负责人确定)。 2.2发布招聘信息: (1)在用人申请批准后1天内在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报名参加人才招聘会。 (2)公司鼓励内部员工介绍推荐熟人应聘公司需求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介绍推荐的人员。 2.3初步筛选 (1)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应每天登陆相关招聘网查看应聘简历,按招聘要求进行筛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与相关用人部门确定面试日期,通知(电话、短信、邮件等)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告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行车路线、携带资料等)。 3、人员面试安排 3.1外聘营销经理、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分管领导参加。 3.2外聘营销副经理、经理助理: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营销经理参加。 3.3外聘财务人员:公司董事、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参加。 3.4外聘内勤、策划岗位人员: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营销经理、副经理参加。 3.5基层员工:由人事专员、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及需要材料清单

项目建设前置手续规定及需提供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可划分为五个阶段,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有些需要前置条件,但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联审联批时可同时办理,以推进项目尽早开工。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 一、第一阶段:选址阶段 (一)审批单位:城市规划局 (二)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需提供材料: 1、《城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 2、拟选址位置的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 3、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限于国家、省、市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项目); 4、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1)、位于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的,国土部门出具的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2)、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对环境影响项目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3)、属于易燃易爆项目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4)、位于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6)、涉及防洪、防汛的,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涉及铁路、公路、电信、无线电站台、燃气、防雷等其它问题的,依法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具体流程及时限: 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 (一)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二)联审联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三)需提交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表; (2)环评报告书(表)。 2、用地预审 (1)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 (2)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3、项目立项或核准 (1)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核准 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

行政审批存在问题.docx

行政审批存有问题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问题;“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有;对策和 建议,对行政审批存有问题实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当前我县行 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来说,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 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有较大差别,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 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 较大、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 做到应进尽进,存有“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 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有,严重弱化了中 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有的一些 问题,切实推动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实行深入思考,现 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等。具体 材料详见: 一、主要问题当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来说,虽然运行 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有较大差别,致 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少数单位理 解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 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相关审批项目 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仅仅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 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使用到位。 二“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有。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实行集 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 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有“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 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

行政审批流程图

行政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申请材料不符核

企业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申请人到登记场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3、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4、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收到原件当场(到登记场所提交的)或15日内(邮寄提交的)作出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一致)或不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登记的决定;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5、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6、承诺时限: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30日)内办结;内资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外国(地

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参照企业登记流程。

广告审批流程图

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 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没递交的不予受理。3、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4、承诺时限: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办结。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Drafting specification of operations manual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items DB44 ICS 01.120 A00 备案号: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 1148—2013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要素的设置 (2) 6 要素的起草 (4) 6.1 通则 (4) 6.2 标准名称 (4) 6.3 审批要素 (4) 6.3.1 事项名称和代码 (4) 6.3.2 受理范围 (4) 6.3.3 办理依据 (5) 6.3.4 实施机关 (5) 6.3.5 审批条件 (5) 6.3.6 申请材料 (5) 6.3.7 审批证件 (6) 6.3.8 审批时限 (6) 6.3.9 审批收费 (7) 6.3.10 审批咨询 (7) 6.4 审批人员 (7) 6.5 审批流程图 (8) 6.6 通用审批流程 (8) 6.6.1 通则 (8) 6.6.2 取号及电话(网上)预约 (8) 6.6.3 申请 (8) 6.6.4 受理 (9) 6.6.5 审查 (10) 6.6.6 决定 (16) 6.6.7 证件制作与送达 (16) 6.6.8 决定公开 (17) 6.7 其他审批流程 (17) 6.7.1 概述 (17) 6.7.2 依申请变更 (18) 6.7.3 延续 (18) 6.7.4 补证 (18) 6.7.5 依申请注销 (18) 6.7.6 转让 (18) 6.7.7 依申请撤销 (19) I

草原征占用审批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五、草原征占用审批 ——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临时占用草原审核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订,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公布,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定,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市辖区未设立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地级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性质,即草原的农用地属性不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无需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

(二)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权属,即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定临时占用草原合同。 (三)临时占用草原只是临时改变草原用途,临时占用期落后,用地单位应及时归还并恢复草原原由用途。 (四)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上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截止目前为止,贺州市尚未有因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项目的申请,相关工作也未能开展。)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因建设需要征用、使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材料 (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二)草原权属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四)草原植被恢复方案 (五)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等补偿协议。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模板】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三)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出口监管仓库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1987年7月1日实施,2000年7月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05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3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 (二)保税仓库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1987年7月1日实施,2000年7月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03年11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条件。 1.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 (1)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2.出口监管仓库应当具备: (1)符合区域物流发展和海关布局要求,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3)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4)建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章程、机构设置、仓储设施及账册管理和会计制度等仓库管理制度; (5)自有仓库的,具有出口监管仓库的产权证明;租赁仓库的,具有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范文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一)行政许可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2、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红线图、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 (五)申请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③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园林景观设计要点等); ④绿化景观报建图册(4套),电子光盘2张,应包含绿线控制图,绿化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重要地段景观效果图; ⑤经济指标复核书一份。 (六)申请表格:

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 (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未达到《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成[1993]784号)要求的项目,征收城市绿化补偿费。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 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章) 组建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为划分二级学科的(专业组),指天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

“免税商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23004 免税商店设立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 发布日期:2018年7月 实施日期:2018年7月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1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三)“免税商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二、适用范围:办理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程序、需提交资料等,适用对象为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

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开办免税商店业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向海关提供免税品出入库、销售等信息; (四)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申请设立口岸免税商店的,口岸免税商店所在的口岸年进出境人员应当不少于5万人次; (五)具备包括合作协议、经营模式、法人代表等内容完备的企业章程和完备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情况说明。 八、办理流程: (一)材料受理。申请人向海关总署递交材料(口岸进境免税商店设立由免税商店所在直属海关代收材料)。 (二)海关总署受理后进行审核,征求相关海关意见。

各类文件审核批准流程规范 (1)

文件审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文件审批流程,使公司文件审批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文件 三、文件审批管理办法 (一)我公司暂无或搁置未执行的文件由运营中心负责文件的起草,并按规定程序惊醒提报审批; (二)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要更改或补充原有制度的,由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至运营中心,运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同相关副总协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文件经总经理审批后有一周的试运行时间,此时期由文宣部组织学习及相关考试,审批一周后正式运行。 四、文件审批流程。 (一)文件审批流程: 文件起草→部门主管预审→运营中心主任审核→主管副总复核→总经理审批 (二)审批流程相关部门(人员)职责说明: 1.文件起草部门负责文件的文字、格式、语言等正确无误; 2.部门主管负责文件内容是否同部门日常工作状况相符; 3.运营中心主任负责提报审批文件的内容与质量的正确性; 4.主管副总负责所提报审批文件同相 5.总经理负责所提报审批文件同公司的战略方向、系统制度的一致性。

五、文件签批原则: (一)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执行董事签批后方可按文件批示精神执行; (二)文件签批前必须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否则不得签批; (三)文件审批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签批,应电话告知主签批人,可由其本人指定代签人,代签人必须在文件注明为代签,否则文件签批无效; (四)文件内容中涉及到相关必须知悉人员或部门,必须经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 (五)文件经最终批准人签批后,方可作为有效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可擅自执行。 (六)公司领导对呈请批示的文件应当作出明确的批示。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 (七)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文件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文件应当按时限要求优先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交办的部门说明。 六、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本制度解释权归运营中心。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附件1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统计表部门简称部门全称组织机构代码 系统建设部门姓 名 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负 责 人 联 络 人 技 术 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件2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部门(盖章):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事项是否 属于并联 审批类: □是□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是 □否 是否需要 收费 □是 □否 是否出证 办结 □是 □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 个人类□企业类 □个人类 □其他类 审批事项 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规定办理时限()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包括分管领 导)领导办公电话及手机 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承办人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受理地点受理 人员 受理人办 公电话及 手机 审批环节 (如受理-承办-审核- 批准-办结)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申请表格名称(附样表) 审批最终决定 机关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名 称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 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如该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填写下表: 收费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金额)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填写说明 1、此表主要了解审批部门每项行政审批的情况。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参照最新《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每一审批事项小项填一份表格。 2、审批事项中如有子项的,请在“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一栏填写相应的业务子项。如:企业核准登记这一许可项目中含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5个业务子项,就拆分为5个事项分别填写表格。 3、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如该审批事项属于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领域的审批事项,则填写“是”。 4、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指审批事项申请人属于个人还是企业,如果两者都有就全勾选上,如有其他类别请注明。 5、审批事项类别: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确定的审批事项类别为准。 6、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指有权批准该审批事项的领导。 7、审核业务科室:指审核该业务的主要科室。 8、承办人:指承办该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所涉及的承办人员都可以填上去。 9、受理地点:指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地点。 10、审批程序:指完成该项审批业务需经历的所有环节过程描述(如受理、初审、复审、检验检疫、验收、听证、培训、考试、公示、收费、发证等环节)。 11、规定办理时限:指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限。

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松江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1——

说明: 1、行政审批流程分为6个主要环节:企业设立、土地储备、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 2、设计方案审核(★):除特殊项目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区规划土地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合同》)中注明是否免于审核,对于免于审核的,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相关部门以《合同》作为审查依据。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项目,取消征询环节,区规划土地局直接进入方案审批。 3、并联审批 ①企业设立环节: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区税务局、区质量技监局及可能涉及前置审批的区经委、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区交通局、区文广影视局、区环保局等12个部门并联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②土地出让环节:由区规划土地局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区交通局、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或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民防办等13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③设计文件审查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抗震办、区民防办、区气象局等10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④竣工验收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区交通局、城建档案办、区气象局等8个部门联合验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告知承诺 除用途及危害因素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外,卫生学评价审核实行告知承诺。 节能评估和项目立项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在受理项目立项核准时,对环评批复等评审评估审批意见实行告知承诺。 5、环评审批( *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节能评估( ** )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的节能评估分类管理,对执行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对执行节能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7、危化项目安全评价( *** ) 仅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实行安全评价审批,按国家新规定,法定时限为45日。 ——3——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 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 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用地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备案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登记表,直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填写,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获得备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文审批流程及说明

关于批文申请审批流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 随着市场开发的细化,必然要求在管理上也要细化。为了使批文申请流程管理更严谨、更规范,从即日起,全面启动计划营销批文申请审批流程系统。现将各个批文类型的具体审批流程说明如下: 一、批文类型名称:SH价格、政策文件流程(上海销售公司) 适用范围:价格和政策类文件的申请、经销商关于价格和政策类的申请、价格和政策类外发文件的申请等,但不包括政策资源转费用预算类文件的申请、常规批量 退货申请 审批流程及节点审批人: 发起人或部门部长信息员整理财务部审核稽查经理会签总经理审批 王莹马苹(渠道) 陈江龙 刘琳(卖场) 各节点的要求: 发起人或部门部长:根据市场的需要起稿政策申请,内容包括:活动背景、活动时间段、 活动内容、奖励标准、预计销售目标、预计支付资源、资源兑现方 式等要素;价格申请内容包括:商品型号、申请价格、结算类型、 申请数量、启用时间、价格享受的政策等要素; 信息员:对提交的政策或价格申请以及经销商相关申请进行整理成文件格式,修改相关措辞,编写文件号,并上挂到系统进行审批,跟进审批情况,提醒相关人员审 批文件,文件审批结束后将结果通知提交人并打印备案,同时将文件转交财务 政策核算员; 财务部:对政策或价格申请出具与经营相关的审核意见,政策类意见内容包括:审核活动可行性、产生多少资源、使用多少资源、资源是否超支、需要上交的手续、 活动对整体经营的影响、其他补充事项等意见或建议;价格类意见内容包括: 审核型号价格包装情况、产生的资源、使用资源、价格过低提示及对相关政策 或整体经营的影响等意见或建议、审核退货享受的政策以及退货涉及的发票等 手续的处理; 稽查经理:对申请文件会签,并补充相关意见; 总经理:根据各节点的审核意见和申请的整体情况,对文件进行审批。 二、批文类型名称:SH优惠购买审批流程(上海销售公司) 适用范围:关系户或零售用户直接通过销售公司购买的价格申请、对关系方给予活动赞助的申请及其他特殊销售等等 审批流程及节点审批人: 发起人或经办人信息员整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王莹马苹(渠道) 刘琳(卖场) 各节点的要求: 发起人或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起稿优惠购买信息:购买人、商品型号、价格、数量、 是否需要发票、收款方式、安装地址、其他说明等要素; 信息员:对提交的申请整理成文件格式,修改相关措辞,编写文件号并上挂系统进行审批,跟进审批,提醒相关人员审批文件,文件审批结束后将结果通知提交人并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的实质是对行政相对人行为真实性进行审查。本文将介绍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1) 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市路政支队对行政审批工作和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支队组建了行政审批科,选配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行政审批科长为首席代表,支队签订了授权书,授予行政审批科科长行使路政管理许可事项的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审批印章使用权。完成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基本上实现了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 二、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办理 支队行政审批科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支队领导和市政务服 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落实路政管理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负责路政管理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制证)取件。路政管理许可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将法律依据、申办条件、申办资料、承办时限和收费依据及标准向申请人祥细说明,耐心解答所

提问题,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对经审查受理的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支队行政审批科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验论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颁发许可手续,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xx年8月,共办理路政管理许可事项247件。其中:当场办理的即办件226件,经过现场勘查的承诺件办理21件。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限提高了72%,现场办结率到达95%以上,按时办结率到达100%。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工作要求。 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科工作制度 支队在运行实践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中,对行政审批内部管理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结合今年7月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政务服务三个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规范实施路政管理许可行为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及监督管理的“链式”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人员正确、依法履职。使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各环节紧密相扣,流畅运作、作用突出,管理规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需要现场勘察、评估论证的,由行审科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评估论证后在4个工作日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确保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执行和落实。 四、加强管理,增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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