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

二○一五年度

附件2

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甲方:焉耆回族自治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医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师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以下简称医保医师)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或具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实施医保医师管理,目的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用比较经济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三条实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制度。申请医保医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二)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并具有医疗处方权;

(三)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熟练掌握医疗保险政策和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三个“目录”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

(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六)无为了个人经济利益滥开大型检查、滥用自费药品的行为;

(七)无为厂家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并收取“回扣”、病人“红包”的行为;

(八)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医保医师申请程序: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具有处方权,愿意承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均可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二)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第三条前三款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填写《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申请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医保医师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业务及相关知识考试。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年龄在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采取开卷形式考试。

(三)考试合格者,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和网上公示后,予以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与登记备案后的医师签订《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并发放《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资格证》。

第五条医疗保险医保医师确定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方案,在定点医疗机构配合下定期对医保医师进行医疗保险政策培训。

第六条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要求:

(一)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熟练掌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规定,自觉履行定点服务协议;

(二)施诊时应核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做到人、证相符,认真书写门

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三)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不诱导过度消费,不降低服务质量;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和逐级转诊制,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将达不到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诱导、变通住院;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人为性提前或延迟出院;

(五)严格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的疾病名称填写疾病诊断,不提供虚假病程记录,不人为“诊断升级”;

(六)严格遵守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病人(或家属)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等规定;

(七)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政策规定。

第七条非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开具处方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八条建立全州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数据库。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将医保医师按照全州统一的编码规则(附件三)编码后,将医保医师编码导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所在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并由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将编

码结果以汇总表形式报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见附件四),以形成全省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数据库。医保医师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将所开处方和本人姓名(或编码)一并输入计算机,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计算机确认管理、审核与结算。

第三章积分管理

第九条对医保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积分制管理,协议期内初始积分为10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行全州医保医师积分互认。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一次扣计10分:

(一)通过编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医疗证明、办理虚假住院、冒名住院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门诊、住院票据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明显医疗事故的;

(四)故意曲解医疗保险政策和业务管理规定,挑动参保人员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以医谋私,获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参保人员权益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一次扣计5分:

(一)不执行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及医疗保险其他规定,将目录或政策规定外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二)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病种,如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人负担、公共卫生负担和在境外就医的费用,未经批准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三)挂床住院或将明显达不到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诱导、变通住院的;

(四)拒收或推诿本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范围内参保病人的;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人为性提前或延迟出院的;

(五)经分析查实人为分解住院的;

(六)病历记载与发生的医疗费不符合,或发生的医疗费与病情不符的;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为非医保医师签名开具医疗保险处方的;

(八)其他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一次扣计3分:

(一)不因病施治,开虚假处方、大处方的;

(二)超规定剂量配药、带药的;

(三)医嘱及处方有分解收费、变通收费的;

(四)滥检查、重复检查,加重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

(五)门(急)诊、入出院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

的;

(六)就诊配药时病历无记录或书写不规范,无法辨认的;

(七)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一次扣计2分:

(一)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证)和社会保障卡等资料的;

(二)核验参保人员信息有出入不及时纠正、上传的;

(三)不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的疾病名称填写疾病诊断的;

(四)经查实将住院病种人为“诊断升级”的;

(五)拒绝参加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对医疗保险政策乱解释甚至故意曲解,在参保人员中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六)因服务态度等原因形成不良社会后果被参保人员投诉的;

(七)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一次扣计1分:

(一)拒绝给参保人员加盖外配处方章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二)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三) 病历书写不严谨出现前后不一致的;

(四)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及查房记录未及时打印并签字;

(五) 病历中缺少医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六) 门诊处方有涂改现象的;

(七)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

第十五条对医保医师发生的违规情况,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牵头组织负责调查核实,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配合。违规扣分情况经确认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违规医师本人。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建立与医保医师协议管理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强化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的管理、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在协议期内违规累计扣分达6分的,按《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约定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协议期内累计扣分达8分的,按《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约定暂停医疗保险服务6个月;协议期内累计扣分达10分以上的,按《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约定终止协议,取消医保医师资格。

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追回经济损失;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可予以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凡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的医师,须在一年后经过统一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再次获得医保医师资格;两次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者,将永久性的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

第十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对医疗保险医保医师进行考核,加强对医保医师的管理,并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挂钩机制,切实使医保医师较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并在每个协议期按一定的比例推荐上报诚信医保医师。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对审核后的诚信医保医师给予通报表彰。

第二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医保医师服务诚信档案。对医保医师履行《医保医师服务协议》,遵规守信的情况,以及违规情况、扣分项目及累计扣分情况,及时记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并实现全省积分互认,作为告知警示、暂停或终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续签协议、评选诚信医保医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或网站、发放调查问卷等监督措施,及时掌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的服务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应将本机构医保医师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规范在门诊、住院等显要位置上墙公布,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把医保医师管理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分级管理中,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在管理医保医师中的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考核预留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挂钩。一个协议期内,当定点医疗机构被取消资格的医保医师达到核定医师总数的2%时,不得参与本年度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并相应扣减20%比例的应付考核预留金;当定点医疗机构被取消资格的医保医师达到核定医师总数的5%时(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医师不足20人的,有2人出现取消资格;核定医师不足10人的,有1人出现取消资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终止与其的医疗服务协议,并相应扣减50%比例的应付考核预留金。待医疗机构完成整改,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重新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后恢复定点服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期限为两年,《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资格证》每二年效验一次。协议期满后如无扣分记录的则自动续签协议,如有扣分记录的则重新考核登记后续签协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甲方、乙方、医保医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焉耆县社保局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医保医师: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

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篇一:培训服务期协议 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甲、乙双方已签劳动合同关系中,关于乙方参加专项技术培训学习 的有关条款内容的规定,就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具体问题,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地点)签署 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为提高乙方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派乙方

到学习或接受培训,掌握专门技术,同意接受上述培训,并同意在 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后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为甲方工作。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学习期间,甲方 保留其原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受训结束或受训结束前根据甲方安排回到甲方单位 继续工作服务。 1.1甲方派乙方在(地点)进行 名为的专业技术培训。此培训将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受训期); 1.2培训单位为:; 1.3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 实际培训期为准。 1.4培训内容包括:。 1.5培训形式:(1)全脱产(2)半脱产(3)非脱产 第二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派往受训地接受培训的下列费用:

2.1培训、受训期间的报名费、学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与培 训有关的费用; 2.2到受训地及受训完毕的往返机票,火车票、汽车等交通费用,受训期间 的住宿费; 2.3培训期间甲方根据对受训的政策规定,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 公积金和福利待遇、津贴、生活补助费; 2.4参加培训所需的所有其他有关的合理费用。 准确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费用,以培训结束后实际报销数额为准。 (二)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 2.5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费用。培训期间的工资报酬由甲 方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2.6学费、教材资料费、考核费、受训期间的交通费以及住宿费,乙方向甲 方一次性预借,凭票报销。 2.7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支付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期后由乙 方自行负担。

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 协 议 书 二○一五年度

附件2 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甲方:焉耆回族自治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医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师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以下简称医保医师)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或具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实施医保医师管理,目的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用比较经济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三条实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制度。申请医保医师应

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二)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并具有医疗处方权; (三)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熟练掌握医疗保险政策和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三个“目录”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 (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六)无为了个人经济利益滥开大型检查、滥用自费药品的行为; (七)无为厂家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并收取“回扣”、病人“红包”的行为; (八)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医保医师申请程序: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具有处方权,愿意承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均可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二)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第三条前三款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填写《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申请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医保医师登记申请

技术培训协议范本

技术培训协议范本 Model technical training agreement lates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技术培训协议范本 前言: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 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 的技术内容。本文档根据技术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不断壮大发展,为了不断提高乙方的技术素质,为了明确甲方出资为乙方进行专项技术培训。乙方为甲方服务,为了保证甲方培养的技术人员不致流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双方共守: 一、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为员工自身发展,并进一步 加强技术素质的提高,安排乙方参加技术培训,在技术培训期间,甲方负责乙方的培训费用,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辅导的师傅、培训时间及场所。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单位继续工作服务。

二、培训内容 1、培训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内容为: 2、培训期限:预计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____元,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种: (1)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六、违约责任

人人安康百万医疗保险产品常见问题解答

“人人安康”产品常见问题解答 使用说明:本材料仅供人保财险公司内部员工销售、承保、理赔或培训时参考使用。客户投保“人人安康”产品,权利义务以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为准。 1.救护车费用赔付范围是否包含因意外或突发疾病送往医院的救护车使用费用条款中同一城市如何界定答:仅赔付医院转诊过程中的救护车使用费用,具体标准详见条款“救护车使用费”的释义。在直辖市境内或地级市境内均可认定为同一城市。 2.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的,是否可认为保险金额为200万 答: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的,保险人先在一般医疗保险责任项下给付保险金,当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人再在恶性肿瘤医疗保险责任项下给付保险金,可以认为因恶性肿瘤治疗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赔偿,但因总保险金额为200万,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若因非恶性肿瘤治疗获得赔偿的,恶性肿瘤最高可获得赔偿金额需扣除因非恶性肿瘤治疗已获得赔偿金额。

3.被保险人在异地医院,如北上广地区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正常赔付 答:本产品不限制异地就医,只要是境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均符合条款约定的医院。但需要注意,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保身份参保,异地就医未获得医保赔付的,我公司在理赔时则按照60%的比例赔付,因此建议客户提前向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避免因医保不予报销给客户造成损失。 4.住院期间发生的膳食费、餐饮费、陪护费是否可以赔付 答:住院期间根据医生的医嘱,由作为医院内部专属部门的、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包含在医疗账单内膳食费用属于赔付范围,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是也属于赔偿范围。 餐饮费、陪护费不属于赔付范围。 5.“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是否有具体的清单是否只要符合释义的医疗机构,保险人均予以认可 答:“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与传统医疗险条款中的表述相同,无具体医院清单,可用于特殊情况下治疗的赔付,如因意外伤害紧急就近在非约定医院临时治疗且经保险人认可同意的。 如分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明示“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宣传版.doc

2015年延边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服务协议(部分条款) 总则及基本制度 一、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参保人员、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2.城镇居民参保人员; 3.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二、医疗服务范围分别为: 1.普通疾病门(急)诊医疗服务; 2.专科疾病门(急)诊医疗服 务;3.特殊疾病门诊医疗服务;4.住院医疗服务;5.专科住院医疗服务;6.统筹区外医院转诊转院初审;7.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医疗服务;8.门诊慢(特)病医疗服务。 三、参保人员就医时(包括入院和转诊转院等),应当履行身份核实制度 (住院参保患者填写身份核实记录单),对其身份与社会保障卡进行核验,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有骗保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医保局。 四、参保人员因急症未携带社会保障卡的,可在门诊留观或住院时声明参 保身份,进行登记并出示相关凭证资料,经初步确认后,于72小时内出示社会保障卡,要补录其医疗费用。72小时之后出示社会保障卡的,自出示之时起,按参保人员处理,在此之前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执行医疗费用知情制度,保证参保人员知情权,向参保人员提供门诊、 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 参保人员对医疗费用有疑义的,应做出合理解释。 六、执行自费费用参保人员知情确认制度。使用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应 事先告知并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在同意书上签字(急诊抢救或手术除

外)。 七、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意外伤害实行审核制度,暂用现金垫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患者情况表》,经医保局审核后,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意外伤害费用补录,出院时可以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大中小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需要门诊治疗时用现金结算,治疗结束后医疗费按规定到医保局报销。未经审核及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支付。对于意外伤害的患者,医生要认真核实意外伤害的原因,病历资料记载详实清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就医服务管理: 一、应当做到住院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吻合。 二、入院基础检查项目是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血糖、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测定、艾滋病筛查、心电、胸部X光照相。 三、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按照诊疗常规进行辅助检查,近期内做过的检查,如非必要,不再重复检查。对其他同级别或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应实行互认,充分予以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病程记录应明确记录辅助检查的必要性并有结果分析。 四、严格遵守卫生计生管理部门有关大型检查治疗的使用规定,不能将CT、MRI、彩超作为入院常规检查项目。 五、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要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准确填写临床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等开具处方,不过度用药和重复用药。 六、门诊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至一个月,但医师应当注

软件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软件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甲方:XX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作为城建档案管理软件信息平台的提供商,乙方作为甲方业务的接受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互惠互得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城建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软件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并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自主研发的《城建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光盘一套); 甲方只提供《城建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不提供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软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甲方为乙方提供软件维护一年的免费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软件在现有功能基础上免费升级服务; 甲方应为乙方城建档案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照《城建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安装指南》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软,硬件平台(机器配置要求,操作系统及数据库支持软件) 乙方不得将《城建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转让,复制,出

售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乙方应及时的备份数据;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造成的用户争议,由乙负责;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备份数据,而造成数据丢失的,后果自负; 软件服务体系 1,软件服务内容 安装调试服务:提供到客户所在地进行软件安装; 试运行:提供试运行服务,反复调试以达到最佳工作状态; 提供文档:为客户提供项目不同时期的相关安装,调试技术文档; 技术培训 我公司一向重视培训工作,我们相信只有好的技术人员才能保证系统的功能发挥正常运作,技术培训包括现场培训,标准培训两大类; 现场培训:根据用户所购产品及实际情况到用户所在地进行培训,保证用户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和方法; 标准培训:标准培训安排在四维公司,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到公司来,我们愿意为您讲解有关公司软件的任何问题; 维护服务 现场服务:标准响应为当系统出现故障,我公司技术人员保证随时响应,响应标准时间为8小时,48小时(视用户的所在地及实际情况)内

中意人寿高端医疗产品介绍Final

GCL Group Worldwide Medical Insurance June, 2013

主要内容 Contents 1、中意人寿简介 Generali China Introduction 2、高端医疗产品及服务介绍 High-end Medical Product Introduction 3、理赔流程及配套服务介绍 Claim Settlement Procedure and Service 4、在线实时理赔查询系统 On-line Claim Inquiry System

一、中意人寿简介Generali China Introduction

中意历史History 成立于2002年2月,总部设在北京。由意大利忠利保 险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是 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 保险公司。目前,中意人寿注册资本33亿元。总资产 超过400亿元,是中国最大的合资寿险公司。 GCL was founded in 2002 as a joint venture between 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Generali) and 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 (CNPC), as the first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 insurer approved by Chinese Government after China joine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t present,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GCL is RMB 3.3 billion. Its total assets are nearly RMB 40 billion, making GCL the largest joint venture life insurer in China.

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基本 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 协 议 书 二○一五年度

附件2 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甲方:焉耆回族自治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医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师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以下简称医保医师)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或具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实施医保医师管理,目的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用比较经济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三条实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制度。申请医保医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二)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并具有医疗处方权; (三)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熟练掌握医疗保险政策和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三个“目录”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 (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六)无为了个人经济利益滥开大型检查、滥用自费药品的行为; (七)无为厂家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并收取“回扣”、病人“红包”的行为; (八)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医保医师申请程序: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具有处方权,愿意承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均可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二)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第三条前三款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填写《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申请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医保医师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医疗保险政策法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培养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为确保乙方圆 满完成培训及培训技术为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严格按照标准毫无保留的向乙方传授专业技能。 二、为确保专业技术培训的顺利进行,甲方将承担乙方以本次专业技术培训、实习所产生的费 用和损失。乙方培训结束后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服务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年,否则按违约处理。服务期从转正之后开始算起。 三、在培训实习期间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元(大写:元整)作为服务期限保证金,服务期满后甲方承诺返还给乙方。(缴纳方式:在工资中扣除,两个月扣完,每 月扣元)。 四、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 协议生效后培训实习期间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工资和服务期限保证金。 违约金=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总额*未满服务期/约定服务期 五、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老师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凡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培训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泄露培训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纳培训费用或扣除保证金。 第2页共3页

七、乙方在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用于甲方工作,为甲方创造效益,并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工作。 八、若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满后,有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追究乙方服务期的赔偿责任。服务期限内如乙方发生了重大事件,重大变故无能力继续服务时,甲方不再追究乙方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九、培训实习期间,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各种个人原因造成培训无法 进行、各种原因辞职、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需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造成培训终结的,乙方须在该情况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十、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及文件、惯例为准。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以司法程序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高端医疗保险最高保额2千万

高端医疗保险最高保额2千万 作为企业主高管的高净值人士步入中老年后你会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与日俱增 但在聚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的公立三甲医院你或许碰到过挂号难找专家难等问题你可以把这个难题交给私人银行和保险公司近两年来它们联手推出了众多高端医疗保险产品最明显的特点是服务齐全保额保障比例高且满足境外医疗需求 不过也有外资私银人士和寿险公司高管提醒投保医疗险单看保额实际意义不大更重要是看提供的服务内容医疗网络是否符合投保人需求另外对高净值人士的日常健康咨询建议或动态管理服务也更切合实际 全球四种保障区域套餐 多份私人银行发展报告中医疗健康服务已成为高净值人士首选的增值服务内容占比起码在%以上上述外资行人士说不仅是国内医疗需求现在赴境外就医体检也成为这一群体的刚需 本报综合分析发现高端医疗险产品特点集中在四个方面首先是高保额且保障比例高部分服务最高可达%而普通医疗险保障比例通常在%% 比如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状况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总额工银安盛人寿推出高端全球医疗保险产品的Plus计划的最高保额是万元建行私人银行提供的信达至尊个人医疗保险保额最高达万元在安盛上述计划中有住院治疗和日间护理治疗费部分门诊费紧急当地救护车探亲慰问运送和遣返等属全额保障 其次是保障范围比普通医疗保险更广高端医疗险往往包括住院门诊费用体检全球紧急救援生育医疗转运牙科计划等 再者就医赔付过程简单多数高端医疗都提供在合作医院直接赔付服务即投保人无需支付现金而由保险公司直接和医院结算 但这种服务并非所有医院通行以信达财险的至尊个人医疗保险为例在广州仅家深圳仅家医院提供直赔 最后就诊体检护理的范围不仅在国内还覆盖海外医院高净值人士海外就医基于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某些疾病国外医疗技术水平比国内较高二是避开国内公立医院的人满为患选择国外更佳的治疗环境 中德安联的安康至臻全球团体医疗险产品就宣称与其合作的医疗机构遍及全球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内地和港澳台就覆盖多家顶级医院和国际诊所 当然资源过多也容易造成浪费为此该产品中投保人可在中国内地亚洲全球除美国加拿大全球四种保障区域套餐中选 噱头背后三项注意 今年月中德安联推出了安康至臻全球团体医疗保险安联财险也推出了安联康睿寰球医疗保险团体计划 本报不完全统计之前推出的类似产品还包括中英人寿尊荣岁月国际医疗保险计划太平人寿财富环球医疗保险汇丰人寿安康医疗保险丰泰保险卓越环球医疗招商信诺的寰球至尊高端个人医疗保险等等 如何挑到最合适的产品?综合私银保险业多位人士的建议本报提醒你在投保时要注意三个因素 首先高端医疗险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合作优质医疗资源的数量如果你有赴海外就医的需求在海外有众多医疗机构资源的跨国保险公司产品优势更明显 对于不经常赴境外就医体检的投保人就应侧重产品对国内医疗资源的提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基本集中在公立三甲医院尤其是特需部门所以能在医疗网络甚至是直付合作医院中更多包含这类机构的产品是首选上述寿险公司高管建议投保人详细咨询 其次高端医疗险属消费型险种保费一般在万元/年左右所以投保人要注意条款中是否有续保条款且续保是否有条件否则容易因本年的高额医疗费用 最后要弄清既往疾病包括慢性病先天性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实际上保单中的高额总保额往往是噱头一般在详细项目中又设分项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买单

培训服务期协议

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所在部门:岗位: 经乙方本人申请或甲方推荐、委派,甲方同意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乙方亦同意参加培训,并承诺认真学习、努力达成培训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项培训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赴(地点)参加(培训机构)举行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期限为年月日至月日,共计天。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培训期间的学费和往返甲方的交通(机票)费用等,其中学费为:¥元整,其他培训费用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报销。 第三条乙方参加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甲方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乙方须在培训期限内参加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认真学习掌握相应的技术和相关专项知识,准时通过有关的培训考试或取得相

关证书,若未能按时通过有关的培训考试或取得相关证书,视为培训因乙方过错未能达到目的,则乙方应承担50%的培训费用,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第六条乙方需在培训期内定期(每隔日)与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第七条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继续在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安排,胜任工作岗位(或职务),继续服务期限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及时返回并向甲方报到。在乙方回甲方一周内,须提交培训费用(本协议第二条指定范围)发票凭证复印件、培训课件资料、培训证书复印件及《培训总结》给甲方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部分服务期 第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至少服务个月。乙方的服务期限从专业技术培训结束后回甲方起开始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该服务期大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应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服务期约定: (一)本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

友邦保险[2018]医疗保险088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三条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险期间及续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释义一)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七十岁(释义二),最高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九十九岁。 本合同是非保证续保产品,其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届时约定之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并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进入下一保险期间。 第四条保障计划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就不同的保障区域、有无年度起付金额(释义三)及医院和诊所(释义四)范围是否包含昂贵医院(释义五)选择本合同对应的保障计划。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障计划的内容将载于本合同保险单上的《保险计划表》。 (1)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全球除美国”或“全球”作为本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障区域。对于保障区域是“全球除美国”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美国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全球紧急救援费(释义六)。 (2)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无年度起付金额或有年度起付金额的保障计划。对于保障计划有年度起付金额要求的,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仅对超出《保险计划表》所载的年度起付金额的“约定项目费用总额”之和予以给付。 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无理赔住院津贴。 (3)医院和诊所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保障计划的医院和诊所范围是否包含昂贵医院。对于保障计划中医院和诊所的范围不包含昂贵医院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昂贵医院发生的各项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4)常住地的要求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停留于境外(释义七)地区的累计日数超过一百八十日,则视为常住地发生变化,被保险人应及时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对超过一百八十日后境外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常住地的要求不适用于全球紧急救援费。 第五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篇一 技术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实施意见

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 服务协议管理实施意见 为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濮政〔2000〕32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濮政〔2008〕47号)有关精神,现就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疗行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机制,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构建和谐的医、保、患关系。 二、医保医师职责 医保医师是指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其主要职责是: (一)熟悉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熟练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相关证件,做到人、证相符,防止冒名就医、住院等现象。

(三)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四)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不诱导过度消费,不降低服务质量。 (五)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 (六)严格遵守目录外用药、诊疗项目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住院参保病人(或家属)告知、签字同意制度和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门诊大病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等相关规定。 三、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可申请成为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能自觉遵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愿意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近两年在为参保对象提供医疗服务时,没有违规现象。 (四)参加统一组织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技术培训协议书doc

技术培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选派乙方参加______专业技术培训,为确保乙方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赴______参加由______机构组织的______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培训机构和专业接受培训,不得任意变更。

三、培训费用支付。培训学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可由甲方先行支付。 四、乙方通过培训后,未取得合格成绩者,培训费用由乙方个人进行全部承担。 六、乙方培训后至少为甲方服务__年,若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培训后为甲方的服务期限不满,乙方需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总额*未服满服务期/约定服务期 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培训之学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膳食、交通等费用;乙方脱

产培训时单位支付的工资和奖金,也是培训费用的组成部分。 七、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规违纪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培训后应及时返回并向甲方报到,并应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学习资料及时交于甲方,不得截留。 九、乙方在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用于实践工作,为甲方创造相关效益,并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甲方相应的内部培训工作。 十、乙方无逾期不归和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行为,无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圆满完成学业,在向公司行政报到后一周内,甲方予以报销除学费外的交通费、书杂费、住宿费等其它因参加培训乙方垫付的费用。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2014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 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技术培训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技术培训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甲方:(单位) 乙方:(培训人员)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乙方进行电工培训,依据〈〈劳动 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 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情况 培训时间:白____ 年M 日至 ____________ 年M 日,共 ___ 。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第二条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2、培训费用预计为 ___ 元左右,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培训费用负担方式为: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皮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

受年度休假。 第四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完成培训目标和任务; 2、在培训期间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在培训期间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4在培训期内定期与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5在培训期间维护白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第五条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种: (1) 至____ 年M 日止; (2) 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服务期限内因培训所获证书由甲方代为保存,当培训服务期结束后甲方将证书返还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培训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按规定给予处罚;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完整版)2017年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征求意见稿)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463000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制订 2017年元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重症慢性病)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服务范围。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双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业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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