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防护责任制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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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防护责任制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0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责任制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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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遵守劳动纪律,上岗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必备的安全防护器材;

2.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防护培训活动,提高防护能力,确保零事故、职业病零发生率目标的实现;

3. 维护保养好本岗位的防护器材和装置,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4. 参加本单位安全防护教育活动,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5. 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令,发现任何影响健康、安全防护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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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查体对象 新从事放射工作、已经从事放射工作和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员。 二、健康检查机构和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承担。 检查项目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复查时根据需要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三、健康检查管理 (一)就业前健康检查就业前查体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其检查结果可为后期检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对比和参考。 对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培训、从业申请,送至设备处,由设备处统一安排、及时组织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没有接受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人员,暂不能从事与放射有关的工作;经检查,对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的人员,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二)上岗后健康检查 第 2 页共 18 页

1.对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当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过10%(乙种工作条件)时,每1~2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当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 值的30%(甲种工作条件)时,每年应进行全面医学检查一次。 2.查体中发现结果异常者,及时安排复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3.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状况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 关的健康损害的放射工作人员,及时调离原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对具有专门技术、经验丰富的放射学专家或技术人员,其健康情况有不符合健康标准者,应慎重、仔细的权衡对社会和个人的利弊决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三)离岗前健康检查 对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组织其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和事故照射人员的健康检查 放射工作中,一旦出现卡源、射线装置失灵等事故照射时,对参加应急处理的人员或事故照射的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和进行健康检查,对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频度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五)健康检查结果处理 第 3 页共 18 页

运行集控工岗位责任制

编号:SM-ZD-63506 运行集控工岗位责任制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运行集控工岗位责任制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随时进行观察,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做到开停及时、准确,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转。 2、运行集控工负责集控系统计算机的全部操作与保护,负责集控室内通讯、消防、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3、运行集控工负责对输煤系统设备集中操作、监控,负责对缓冲仓料位的监控。 4、运行集控工负责集控运行日志、各项记录的填写。 5、运行集控工负责集控室内及集控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严禁在集控室内酗酒、吸烟、赌博。 7、任何人严禁在集控系统计算机上玩游戏、上网,禁止在集控系统计算机上安装任何与输煤控制无关的软件或游戏。

8、集控系统计算机实行专人操作制度,集控操控计算机必须由主操作工进行操作,监控计算机由副操作工进行操作。主操作工有事外出或请假未来,必须填写请假调班记录,同时单位领导或集控组长对操控计算机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9、运行集控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起停顺序启动和停止设备。 10、运行集控工必须逐级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积极传达有关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 11、运行集控工应协助值班或当班干部完成好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12、运行集控工负责对来客进行登记和接待,有权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集控室内。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集控室。除集控主操作工外,其他人员应起立,并主动打招呼问候以示礼貌,举止要得体,不得做有损本单位形象的事情。集控室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应拒绝外来参观人员进入。 13、运行集控工与各部门进行联系时,应说“你好,我是塔山第二电厂厂外集控”、“请问”、“谢谢”、“你好”等文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答案)

放射工作人员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试题 工作单位:__________岗位_______姓名_______评分_______ 一、名词解释(10分每题5分) X线检查的正当化原则:合理应用X射线检查。 X线检查的最优化原则:任何必要的照射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二、填空(60分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的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5、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6、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的总体布局遵循合理、安全、卫生的原则。 7、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单管头200毫安X机房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双管头面积不应小于36平方米。 8、根据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连续五年内平均年有效剂量20毫希伏特。

9、为了防止受检者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应做到限制照射野、屏蔽防护、体位防护。 10、根据卫生部四十六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工作按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射线影像诊断四类管理。 11、辐射所致的显现在受照者本人身上有害效应称为躯体效应;辐射所致的影响到受照者后代的有害效应称为遗传效应。 12、放射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规定 三、问答题:(每题10分) 1、外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与措施? 时间、距离、屏蔽防护。 2、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二)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三)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3、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 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 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 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前需进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考核,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二、在放射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所有放射工作人员都要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考核。 三、建立个人放射防护培训档案,认真记录培训情况,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四、一辈子孤单并不可怕,如果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自由,那我们就是幸福的。许多长久的关系都以为忘记了当初所坚持与拥有的,最后又开始羡慕起孤单的人。 五、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 六、没有心如刀割,不再依依不舍,只有,沉默相隔…… 七、和你在一起只是我不想给任何人机会。 八、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九、无论我们爱过还是就这样错过,我都会感谢你。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感情真的不能勉强;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我的心不是真的死了;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我也能拥有美丽的记忆。所以,无论你怎么对待我,我都会用心去宽恕你的狠,用心去铭记你的好。 十、爱情需要的是彼此互相的照顾,当我们心爱的人累了,我们不是坐在一边不理,而是多陪对方谈谈心,对方需要什么的时候,自己尽量的满足对方的需求,至少可以让对方知道,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是如此的温暖。 十一、自从你出现後,我才知道原来有人爱是那麽的美好 十二、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间迸发出令人羡慕的火花,却注定只是匆匆而过。 十三、有一些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在一起,但是有一种感觉却可以藏在心里守一辈子。 十四、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运行集控工岗位职责

运行集控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随时进行观察,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做到开停及时、准确,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转。 2、运行集控工负责集控系统计算机的全部操作与保护,负责集控室内通讯、消防、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3、运行集控工负责对输煤系统设备集中操作、监控,负责对缓冲仓料位的监控。 4、运行集控工负责集控运行日志、各项记录的填写。 5、运行集控工负责集控室内及集控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严禁在集控室内酗酒、吸烟、赌博。 7、任何人严禁在集控系统计算机上玩游戏、上网,禁止在集控系统计算机上安装任何与输煤控制无关的软件或游戏。 8、集控系统计算机实行专人操作制度,集控操控计算机必须由主操作工进行操作,监控计算机由副操作工进行操作。主操作工有事外出或请假未来,必须填写请假调班记录,同时单位领导或集控组长对操控计算机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9、运行集控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起停顺序启动和停止设备。 10、运行集控工必须逐级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积极传达有关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 11、运行集控工应协助值班或当班干部完成好各项工作和生产任

务。 12、运行集控工负责对来客进行登记和接待,有权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集控室内。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集控室。除集控主操作工外,其他人员应起立,并主动打招呼问候以示礼貌,举止要得体,不得做有损本单位形象的事情。集控室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应拒绝外来参观人员进入。 13、运行集控工与各部门进行联系时,应说“你好,我是塔山第二电厂厂外集控”、“请问”、“谢谢”、“你好”等文明礼貌用语。 14、运行集控工必须在集控室内“手拉手”交接班,对本班设备运行的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详细交待清楚,集控室内物品及集控电脑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交接班,如有事故情况和注意问题未交待清楚,或存在问题未解决时,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并应及时将问题向单位领导进行汇报。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一、防护培训对象: 1、凡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一切人员均为放射防护培训对象。 2、医用诊断X射线工作者、核医学工作者、放射治疗工作者等职业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知识;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相关人员(含专业人员、见习人员、管理人员)也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的一般培训。 二、培训单位、内容及方式: 1、放射防护培训由有技术能力的有资格单位承担。有资格单位会同我院共同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和考核。 2、培训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性质和条件确定。 3、培训方式可采用异地或本单位课堂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学习等。 三、岗前、转岗和在岗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由所在科室领导推荐,由设备处统一安排放射防护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参加相应的工作。上岗前的

培训时间5-7天。 2、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由于岗位不同,必须补充相应的安全培训。 3、各类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按有关规定每2-3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四、考核: 1、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应列为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内容。 2、新参加医学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后才可上岗。 3、每三年左右对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与技能的考核。 五、管理: 1、我院设备处具体负责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培训,落实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医院为培训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和时间,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各次培训中的课程名称及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编号: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照射() 事故照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体检单位: 检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01小学02初中03技校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07大专08大学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初潮(岁)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婚姻史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 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 , 活产: 次, 早产: 次, 死产: 次, 自然流产: 次, 畸胎: 次,多胎: 次,异位妊娠: 次,不孕不育原因: 现有男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女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 子女健康情况: 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 偶尔吸烟 经常吸烟 , 支/天, 共 年,戒烟 年 不饮酒 偶尔饮酒 经常饮酒 , 共 年 经期(天) 周期(天)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归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辐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额因辐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执业性辐射疾病病人应当通知辐 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

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1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13、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4、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在国家统一的规定的休假外,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享受寒暑假的辐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辐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辐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格合格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对在甲种和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对于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2-3年体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 3.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4.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5.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自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 6.放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核。

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我国《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2.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并认真履行其职责。 3.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4.在更换放射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请。 5.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测,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 6.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必要时请示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进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配备必要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8.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就业前身体检查合格,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而且按照国家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2007-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章名】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水厂运转工岗位责任制

编号:SY-GW-04647 ( 岗位职责)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水厂运转工岗位责任制 Post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water plant operators

水厂运转工岗位责任制 备注: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1、熟悉全厂生产工艺流程,熟练掌握供、制水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技术和自动化系统的操作及各种参数的含义。 2、严格执行运转工各岗位工作标准,对所属设备进行科学使用与管理;并能对设备常见故障进行处理,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3、按要求定时检查车间构筑物及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保证生产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坚决杜绝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按时、准确、规范、真实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和点检卡、巡检记录等,并按时向调度人员报表。 6、做好本岗位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保证设备无跑、冒、滴、漏,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7、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调度指令,保证供水生产安全。

8、坚持卫生制度,负责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洁,物品摆放规整,做到物流有序。 9、积极参加群众性QC活动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10、积极参加公司、厂和班组举办的各种活动,积极参加职工培训。(一)供水岗位 1、熟悉掌握供水岗位各种设备的操作技术、严格遵守供水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进行科学使用与管理。 2、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真实、按时、规范填写原始记录和其他各种记录。做到记录完整、交接清楚、职责分明、计算数据准确。 3、服从统一调度,认真执行调度指令。 4、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5、认真执行进、出高压室登记制度,加强对高压室的巡回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6、做好本岗位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能排除一般故障,要求设备无跑、冒、滴、漏。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XX人民医院 XDYY/GL-FS-2014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2014版 2014年1月26日发布 2014年2月1日实施

目录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3) 放射科岗前防护培训 (11)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2) X线透视检查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14) X线检查中对患者的防护 (15) 放射科医生的温馨提示 (16) 受检者须知 (20) 婴幼儿、妊娠期女性X线检查告知书 (21)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1.引言 1.1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2从上述宗旨出发,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1.3本标准适用范围 1.3.1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1.3.2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1.4在1.3所列范围内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时,必须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4.1实践的正当化: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或确认该项实践是值得进行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拟议中的实践不能带来超过代价(包括健康损害代价和防护费用的代价)的净

利益,就不应当引进该项实践。 1.4.2放射防护最优化:应当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1.4.3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6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放射工作。1.7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2.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2.1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是指一年工作期间所受外照射的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2.2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限制要考虑随机性效应和非随机性效应。同时满足以下两种限值: 2.2.1为了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效应,任一器官或组织所受的年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臵、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二、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盂县人民医院放射工作安全管理办法》和《盂县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试行)》及其他管理制度。 四、使用科室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臵的安全和防护知识,以增强教学、科研及医疗工作的能力。 五、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培训。 放射性监测方案 一、使用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的规定。 三、监测计划。购臵相应的监测仪器,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怀疑有异常情况,及时对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监测。 四、一季度一次或应急。近距离操作人员应该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五、使用单位应定期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

燃料运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燃料运行人员的岗位责任 制(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352-86 燃料运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运行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立足本职,胸怀全局,保证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运行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场运行人员应有岗位责任制细则。 3、按照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的规定,对运行人员要经过考试合格,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独立担任运行工作职务。 4、运行人员在接到命令时,应复诵命令内容,在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使用生产电话时,应互通姓名后通话。 5、运行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根据厂里排定的值班表进行接班,值班中要严守岗位,若因事必须离开时,应得到上一级值班人员的同意。 6、值班时间内应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和现场规定,

运行人员若因不遵守纪律或违反规程造成事故或障碍等,应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批评直到纪律处分。 7、值班中应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努力降低消耗指标,认真做好各项技术记录。 8、运行人员应牢固的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值长,分场主任报告,通知检修人员前来消除,并将解决情况及时记入缺陷记录簿内。 9、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认真进行分析,正确果断处理,进行事故分析时,应实事求是,做到“四不放过”,经常保持现场清洁,保持现场图纸资料、报表的完整。 10、在工作中严防触电、高空坠落、高温介质、高压设备的烫伤、烧伤及爆炸伤害,高速转 动设备对人身的伤害。防止厂区内机动车辆(铲车、翻斗车、推土机、龙门吊)倾倒、碰 撞事故。严防重物砸伤、碰伤、窒息伤害。防止

放射科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1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医学影像科各项检查必须由各科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经医学影像科有关人 员审核后方可登记检查。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其余检查应服从登记室的安排,特殊检查须经登记室视科内业务情况进行预约安排。 2.接诊医师应认真及时了解病史及各种临床资料,并进行相关体检,制定最佳 检查方案及扫描序列。 3.危重患者或具有危险的检查技术应由临床医师陪同,以便随时进行抢救。 4.各种检查的原始资料如X线片、CT胶片、M0盘、录像及光盘等均由医学影 像科统一保管,严格借阅手续。若有丢失严加查处。 5.实行集体阅片制度,以科室或专业组为单位由专业组长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主持,解决疑难病例诊断问题。所有报告均必须由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复核后方可发出。 6.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7.严格各项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与防护,定期为工作人员体检及保健,并统一 安排休假。 8.加强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和知识更新,组织专业人员对职工的晋升实行 全面的考核。 9.各项大型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保养并与设备科或工程技术人员协调进行定 期检修。

放射科各种检查(普通摄片和特殊检查)一律登记编号,登记时应做到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X线号、投照部位或扫描器官,并为患者导诊。若发现因公费医疗或帐目报销原因而冒名顶替使用非患者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的申请单,登记人员有权并应当及时给予指出并指导其进行改正,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主要由患者承担。 1.为患者正确划价、记帐、扣费,对于欠费的患者,要及时记帐及时补扣费用, 杜绝漏帐。 2.负责造影等特殊检查的预约工作,指导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3.对急诊(包括床边片)接申请单后即刻登记,并通知有关技术员或医师及时进 行检查,并记录时间。 4.做好工作量日报并及时统计每月上报。 5.将X线诊断报告分门诊和病房,登记后分别发送,并请接收者签字。 1.坚持集体读片,报告按“书写规范”书写,进修、实习医师及低年资住院医师 的报告均应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方可发出。 2.严格遵守射线防护规程,做好医、患人员射线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定期体检, 妥善安排休假。 3.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CT机和其它设备由技术员分工负责,定期保养、 检修。

机械人员岗位责任制

设备、机械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指导、监督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履行维护保养职责、合理使用和正确操作设备,及时掌握运行中设备的状态。 2.结合作业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作业区内部设备维护和检修规程,巡回点检制和岗位责任制。 3、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设备保养职责、野蛮装卸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二、检查与管理 1.指导、督促各班组做好装起重机、挖掘机等主要设备的晨检、保养工作,做好记录 2.负责做好作业区主要生产设备的巡检、点检和动态监测,按要求填写检查结果,建立检查台账; 3.根据生产设备部要求,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检查整改工作,每月不少于2 次,参加公司组织的设备检查。 4.针对现场设备“跑、冒、滴、漏”的问题,要求领导召开班组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整改,处理办法和结果予以记录,并报生产设备部备案; 三、维护保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负责作业区设备状况的检查与保养的督促,并入账建档月报等工 作。 2.做好作业区所有设备的巡检、定检工作;每台设备每天最少巡检一次。

3.加强作业区设备的润滑管理,按润滑的“五定”要求开展设备润滑工作。 4.检查督促做好作业区设备润滑保养“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检查、督促落实,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润滑状态。 四、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1.具备设备安全防护技能,并能根据现场设备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设备安全防范措施控制设备安全。 2.协助负责人定期组织作业区设备例会的召开、检查及设备事故专业分析会召开,做好一般、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管理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上报工作。 五、设备台账及设备状况管理 1.并将结果登记好做好作业区设备管理台账 2.负责做好作业区所有设备的能耗、备件物品消耗等统计、报表等工作。 3.做好设备的事故管理工作。对一般性设备事故做到及时发现、分 析、处理和上报,严格按“四不放过”进行处理;对重大及特大性设备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4.完善作业区设备使用的各项管理办法,包括:做好作业区设备管理的梳理工作。 5.做好作业区工器具管理工作,班组共用工器具、合理调配作业区工器具合理运用,发挥工器具的最大效应。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1、防护培训对象: 1、凡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一切人员均为放射防护培训对象。 2、医用诊断X射线工作者、核医学工作者、放射治疗工作者等职业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知识;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相关人员(含专业人员、见习人员、管理人员)也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的一般培训。 2、培训单位、内容及方式: 1、放射防护培训由有技术能力的有资格单位承担。有资格单位会同我院共同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和考核。 2、培训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性质和条件确定。 3、培训方式可采用异地或本单位课堂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学习等。 3、岗前、转岗和在岗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由所在科室领导推荐,由设备处统一安排放射防护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参加相应的工作。上岗前的培训时间5-7天。

2、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由于岗位不同,必须补充相应的安全培训。 3、各类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按有关规定每2-3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4、考核: 1、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应列为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内容。 2、新参加医学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后才可上岗。 3、每三年左右对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与技能的考核。 5、管理: 1、我院设备处具体负责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培训,落实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医院为培训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和时间,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各次培训中的课程名称及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日常工作,提高投照质量及诊断符合率。 二、适用范围 全体放射科工作人员。 三、职责 1.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医技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及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保存与登记、统计工作。

(7)承担教学任务,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培训。 (8)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9)亲自或指定专人安排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废,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2.放射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技师做好诊断、治疗和投照。 (4)指导全科的业务学习,担任教学、科研工作,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科开展科研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技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s3.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院内外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指导下级医师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开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 周岁。 2.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教部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 4 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 2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人剂量监测管理: 1.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 90 天,定期送往省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 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六.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七.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7 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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