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监管流程

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监管流程
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监管流程

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监管流程

根据国土资源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等文件和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土地供后动态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监测监管系统为平台,准确把握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监管的主要内容,建立动态巡查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设立动态巡查管理专岗,形成动态巡查责任体系,实时更新各环节的监测监管信息。

(一)建设项目跟踪

(二)信息现场公示

(三)价款缴纳提醒

(四)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开竣工预警提醒

(六)开竣工申报

(七)现场核查

(八)闲置土地查处

(九)履约管理

(十)建立诚信档案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一、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两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注重抓 一、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一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一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 1 / 6

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014年2月

目录 1.前言 (1) 2.操作过程概述 (2) 3.动态巡查具体操作 (3) 3.1.巡查人员 (3) 3.1.1.新用户注册 (3) 3.1.2.巡查权限分配 (6) 3.2.巡查任务 (7) 3.2.1.巡查组管理 (7) 3.2.2.未分配巡查项目 (13) 3.3.动态巡查 (15) 3.3.1.动态巡查概况 (15) 3.3.2.查看巡查记录 (24) 3.3.3.添加巡查记录操作步骤 (38)

1. 前言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监管水平,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特开发此功能。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着眼于合同的全面履行,涉及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数据获取、采集、上传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其业务流程如下: 图表1-1业务流程图

宗地跟踪管理卡开工提醒建设项目用地信息 公示牌 开工确认跟踪核查开工预警 土 地 市 场动 态 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模块开工申报材料、开工证 明材料 开工提醒通知书  核查结果记录单、相 关图片信息 满一年未开工 判定闲置 是是 出让合 同、划拨 决定书 竣工提醒 竣工确认 竣工申报、竣工证明材 料 竣工提醒通知书 巡查工作结束 是 竣工预警 否  开工面积不足1/ 3;投资额不足20 %;中止开发建设满 一年 是 否 否 公开闲置土地信息 制订处置方案、依 法处置 处置结果建立诚信档案 2. 操作过程概述 动态巡查建议以组的形式在系统中操作,如果没有分组也可以直接以市县级用户进行登录操作。如果以组的方式进行工作,必须要对建立的组分配项目。 动态巡查数据管理以结构方式展现各个阶段的数据,所以巡查工作可以通过巡查导航图各阶段的数据链接到相应的项目列表中进行巡查。在填写巡查信息时,要注意前后逻辑一致性,比较影响过程的交地、开工、竣工、闲置信息一旦填错,要修改就比较麻烦。尽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40312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储备融资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014年2月

目录 1.简述 (1) 2.操作过程概述 (1) 3.储备用户 (2) 3.1. 新用户注册 (2) 3.2. 用户审核 (4) 3.3. 储备权限分配 (5) 3.4. 用户登录 (6) 4.土地储备总览 (7) 4.1. 储备监管总览 (7) 4.2. 业务操作导航 (9) 5.初始填报管理 (10) 5.1. 储备机构 (10) 5.2.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12) 6.年初填报管理 (13) 6.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3) 6.1.1.录入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3) 6.1.2.上报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5) 6.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7) 6.2.1.录入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7) 6.2.2.上报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7) 6.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8)

6.3.1.录入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8) 6.3.2.上报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20) 6.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21) 6.4.1.填报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22) 6.4.2.上报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22) 7.实时填报管理 (23) 7.1. 拟收储地块 (24) 7.1.1.新增拟收储地块 (24) 7.1.2.编辑拟收储地块 (25) 7.1.3.删除拟收储地块 (26) 7.1.4.上报拟收储地块 (27) 7.1.5.添加批准文件 (28) 7.1.6.面积调整 (29) 7.1.7.入库 (30) 7.1.8.申请撤回 (31) 7.1.9.终止 (32) 7.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3) 7.2.1.新增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3) 7.2.2.编辑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5) 7.2.3.删除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6) 7.2.4.上报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8) 7.2.5.追加储备证 (39)

土地动态遥感监测图斑提取

土地动态遥感监测图斑提取 土地利用监测图斑提取1:DOM图裁切 1.1: 县界外扩 1 公里 按县级行政辖区对镶嵌后DOM进行裁切,范围为县级行政界线外扩 1 公里范围,沿最小外接矩形裁切。 ARCMap-->ArcToolbox-->Analysis Tool-->Proximity-->Buffer 对县界进行缓 冲区分析,实现县界外扩 1 公里。 1.2:ERDAS中裁切DOM Erdas 中利用AOI文件裁切DOM图(裁剪后的矩形黑色边框去不掉)。 1)ERDAS-->viewer,并在其中打开要进行裁剪的遥感图像; 2)在 上面的窗口中同时打开县界外扩的矢量图,shape格式的; 3)在矢量

图上,用鼠标点中你要裁切的县,并点击“ AOI”菜单下的 “ Tools, ”子菜单,调出AOI工具栏; 4)利用AOI工具条上的AOI转换工具(带右箭头的工具),将选中的县界转换为 AOI,并选中该AOI; 5) “Data Preparation ”中点击“ Subset Image, ”,启动图像裁切窗体。接下来,选择好要裁切的遥感影像,点击窗体上的“ AOI, ”按钮,选中“ Viewer ”选项,点击“ OK”按钮,这是可以看到要输出的图像两角坐标较原图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然后给出裁切后输出图像的存放位置和文件名,这时点击“OK”按钮,从而实 现最终的裁切。 1.3:ARCGIS 中裁切DOM 1)ArcMap 中加载要裁切的DOM图 2)ArcToolbox -->data Management tool-->raster-->raster Processing--> Clip 进行裁切,按照面域范围出图。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 第1章土地储备子系统 (1) 1.1 注册时,提示“暂未查询到关于此储备机构的信息”? (1) 1.2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的权限? (1) 1.3 同一储备机构,注册用户数量要求? (1) 1.4 互联网和主干网登录地址? (1) 1.5 储备机构和储备监管角色如何区分? (1) 1.6 2013年及之前的数据是否需要在“实时填报管理”模块中补录? (2) 1.7 已供应土地的统计,以什么为判断依据? (2) 1.8 拟收储地块、已收储(入库)地块的判断依据? (2) 1.9 土地的边角料地块信息需要录入么? (2) 1.10 已收储地块中,取得方式存在为多种方式,应怎样填报? (3) 1.11 已入库地块规划用途按土地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 (3) 1.12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中,按照统计的数据录入为什么提示错误,不能正常上 报? (3) 1.13 业务操作导航中的数据,是怎么计算出的? (3) 1.14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中本年度计划入库面积规则? (4) 1.15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 1.16 融资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 1.17 去年的融资,今年到帐,数据在系统中应该怎么填? (5) 1.18 数据补填时需要注意的规则: (5) 1.19 导入坐标时,圈号什么意思?怎么填? (5) 1.20 为什么融资信息不能直接撤销? (6)

1.21 入库地块填报时,系统提示:无法连上服务器或执行方法失败? (6) 1.22 拟收储地块中,上传批准文件,上传文档的大小是否有限制? (6) 1.23 入库地块选择拟收储地块信息时,界面提示“脚本错误”? (7) 1.24 数据申请撤回时,需具体联系哪些人同意申请撤回? (7) 1.25 界址点录入后,可以改么? (8) 1.26 实时填报和月报栏目中,新增操作说明 (8) 1.27 预警中的“超规模预警”,具体是指哪些数据? (8) 1.28 互联网的用户怎样转入主干网? (9) 1.29 互联网/主干网系统“界址点”的报备流程? (9) 1.30 界址点查看页面看不到界址点100以后的坐标? (9) 1.31 预警信息多久才会消除? (9) 1.32 入库地块抵押之后,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10) 1.33 供应地块如何填?面积提示不正确 (10) 1.34 2015年的年初填报什么时候填?会不会有预警? (10) 1.35 无法上报月报?提示与实时数据不一致? (10) 1.36 修改实时填报,是否还需要撤回相关月报? (11) 1.37 入库地块与储备证面积可以不一致么? (11) 1.38 外网查看,入库地块没有电子监管号? (11) 1.39 为了系统性能及响应速度等,系统升级 (11) 1.40 (11) 第2章动态巡查子系统 (12) 2.1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动态巡查子系统的权限? (12) 2.2 巡查人员登录后提示没有分配到巡查组,要怎么操作? (12)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情况通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情况通报 篇一:动态巡查自查报告 商南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信访督查和 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系统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的提高。 具体做法是: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环境。 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落实,是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措施。我们在动态巡查的过程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参加了以“创建平安商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各项治理宣传

活动。以监察股队为主组成一支精干的宣传队伍。通过悬挂宣传挂图、办展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通过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人口多、耕地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的基本国情,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依法用地的观念,增强依法办矿,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三是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四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方式分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使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逐年减少。 二、完善制度,加强巡查,初见成效。 为了有效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我局完善和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明确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工作责任,切实促进土地管理和矿业秩序的好转。一是细化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综合执法项目。县局与各股室队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动态巡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

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刘 义,于克蛟,于凤荣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哈尔滨150036) 摘要:遥感技术是以航空摄影技术为基础,在20世纪60年代初兴起的一门新兴技术。分析了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优势,简述了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技术路线以及数据与特点,并阐述了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遥感技术;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1 引言 遥感(Remote Sensing,简称RS)技术在我国农业领域的应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根据当时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的要求,在国家原计委、财政部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的支持下,我国农业领域的RS技术应用工作经历了“六五”期间的技术与设备引进和人才培养,“七五”、 “八五”期间的技术攻关、实验研究,到“九五”期间的实用化、运行服务系统的基本建立,已经成为初具规模,能够承担农业资源调查及动态监测、农业灾害监测等多种任务的农业RS应用主力军之一。多年来,RS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完成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1993~1996年,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利用美国最新陆地卫星影像连续4年开展了全国耕地变化RS监测工作;“十五”期间农业RS应用领域重点建设主要是农作物RS监测系统、国家农业资源监测系统、数字农业和精确农业示范系统,通过这些系统可以为建立农产品预警系统、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区域优势分析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提供基础性和支持性信息。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交通、城市用地等各类生产建设用地面积的变化和各种自然灾害对土地利用所造成的破坏和影响。 2 应用卫星RS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优势 a.卫星的轨道一般在距离地面150~3000km 广阔的空间领域,能在太空俯视地面很大的范围,并将大范围的地面物的形态和特征囊括在一张很小的RS影像上。通过影像可以覆盖400多km长、40多km宽的广袤区域。在影像上可以找到这个地区的详收稿日期:2007208210细地物,方便快捷地观察地物的变化情况。 b.利用卫星RS技术克服了因地形复杂和气候条件极度恶化给人类实地调查监测造成的困难。 c.卫星RS技术采用的是信息自动采集汇总分析系统,大大提高了监测的精度。那是因为其中有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在计算机中进行,减少了很多的调查环节,消除了大量的因测量工具和各种人为技术等因素造成的误差。 d.计算机应用技术、解译分析、影像融合和影像增强处理技术的发展利用,使人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和较少投入的情况下,得到大量丰富、珍贵的信息资料,配合完成各种动态监测任务。 e.利用卫星RS技术进行土地利用监测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效率。 3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技术路线 土地利用动态RS监测利用最新时相的卫星RS资料和3S技术对土地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分类。RS技术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应用通过与地理信息系统的有机集成,将推向一个向多时相和多数据源的最佳融合技术、计算机辅助的定量自动制图、分析和计量探索等方面的技术突破。土地利用动态RS监测是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图为本底,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处理和RS影像处理分析等技术,从RS影像上利用处理分析软件提取变化信息。其工作流程是,以RS技术获得的多光谱多时相的RS数据为依据,借助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软件(如MA P GIS、SU PERMA P、ENV I、ER2 DAS等)进行影像纠正、配准、镶嵌、多源数据融合、变化信息的取得,与以前的土地变更调查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再通过全球定位系统引导外业实地调查,进行样方验证和数据核查,最后完成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工作。 4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数据和特点

2019巡查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2019巡查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总结主要写一下重点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得出结论,以此改正缺点及 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巡查工作总结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为更好地维护土地、矿产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各类违法行为,根据县局 的统一要求,我所本着“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原则,严格制定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责任到人,严防死守,较好地维护了土地、矿产管理和利用的正常秩序。现将洪山国土资源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洪山国土资源所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预防国土资源违法的能力,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举报受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设立了举报箱。及时制定了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动态巡查工作专班。为加强对动态巡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其余 同志任成员。建立土地监察体系,并聘请各村1名土地监察信息员,全镇有31名土地监 察信息员。对土地利用情况实行宏观监控,形成动态土地监察系统,从组织上保证了动态 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支队伍在土地执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偏远乡村只要 出现违法用地苗头,就可以通过监察信息员逐级反映上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二、及时巡查,及时处理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年初镇政府组织与各村(居)委会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 标责任书,根据我镇国土资源分布情况,划分动态巡查区域,将镇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本地重点矿区划分为一级巡查区,将集镇、县级以上公路沿线划分为二级巡查区,将其它 地区划分为三级巡查区。一级巡查区每15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30天巡查一次, 三级巡查区不定期巡查,落实了巡查人员和巡查范围。严格要求全体巡查人员按制度要求 作好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及时汇报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并在年终考核时作为依据之一,严格奖惩,如发现问题推诿不办造成群体越级上访等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一)、采取与县执法监察局联合的形式,借助国家强制措施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案件,请他们提前参与介入,即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又保证了办案质量。

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其对策探讨

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其对 策探讨 摘要:土地资源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在资源日益短缺的情况下,需要加强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以及巡查工作。文章主要针对目前东莞市麻涌镇国土资源执法 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问题与对策 东莞市近40年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土地资源欠账。为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国土 资源配置、合理开发以及可持续利用,就需要加强执法监察方面的工作,确保我 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 一、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国家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 基本管理工作,其发展的根本意义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维持基本生计的物质基础。土地利用状况与规划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发展内容,现阶段,随着社会城 市化的进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土地动态巡查成为迫切的任务。近些年来我 市国土资源系统主要是采用“风暴式”巡查方式,在检查期间虽然能够遏制违法乱 纪的现象,但是到“风暴”过后,违法乱纪的现象依旧不断涌现,增加了执法监察 的难度。如何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效果,主要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行 为的出现,建立长效动态巡查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显现,从而增强国土资源 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推动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 就目前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①可操作 性低:例如《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措施为限期拆除或没 收占地的建筑物及相关设备,同时可以给予经济处罚手段。但是其未能明确非法 占用土地建筑物的拆除以及没收的方法、途径以及具体的执行者,因此管理部门 主要是采用经济处罚手段取代法制处理手段,以收取罚款来结案。这在一定程度 上给人产生一种违法占用土地只要缴纳罚款就能解决的错误观念。②法律法规不配套:在立法时,通常都是委托某一个部门进行律法起草,这导致了该部门起草 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缺乏全面的思考。因此,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 的协调性较低,甚至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 2.调查阻力大 近些年来我市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依法处置了一些重案、要案,但是随着我市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上群众法治观念的淡薄以及经济利 益的驱动,这使得部分违法案件在查处的过程中遭受到了较大的阻力,且许多违 规项目存在政府主导的现象,主要是为了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加上行政机关 管理不严,对于一些不配合调查以及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没有采取强制处理 措施,导致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无法取证,在处置方面也没有强硬的手段,且强制执行中涉及到了纪检、公安、城管、城市规划等多个部门,甚至会出现多 个部门不统一的情况,将调查时间无限延长,导致资源损失增加。 三、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质量的对策 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完善国土资源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减少各种违法现象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社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40902

1. 巡查子系统业务流程图图表1-1业务流程图 宗地跟踪管理卡开工提醒建设项目用地信息 公示牌 开工确认跟踪核查开工预警 土地市场动态 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模块开工申报材料、开工证 明材料 开工提醒通知书  核查结果记录单、相 关图片信息 满一年未开工 判定闲置 是是 出让合 同、划拨 决定书 竣工提醒 竣工确认 竣工申报、竣工证明材 料 竣工提醒通知书 巡查工作结束 是 竣工预警 否  开工面积不足1/ 3;投资额不足20 %;中止开发建设满 一年 是 否 否 公开闲置土地信息 制订处置方案、依 法处置 处置结果建立诚信档案

2. 巡查系统开展第一步要先做什么 2.1.在系统中获得带有‘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角色的账号 权限说明 巡查管理:负责建立巡查组、分配人员和项目,监管行政区下所有项目的巡查开展情况。一般由区县分局工作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负责巡查组内项目监测数据的填报工作。 文中‘巡查人员’‘巡查管理’都是指系统中的用户角色,这个用户在实际中由谁担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一般由国土所工作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可通过新用户注册或现有用户分配巡查权限两种途径产生。 2.1.1.新账号注册 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如图: 图表2-1登录界面 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国土部门用户,勾选是否巡查人 员,选择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如图: 图表2-2用户注册

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如图: 图表2-3注册提示界面 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点击用户名,打 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点击保存,如图: 图表2-4巡查人员审核

土地市场动态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用户手册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用户手册 (第二版)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011年12月

目录 第1章简述 (1) 1.1系统背景 (1) 1.2系统关系 (1) 1.3系统操作导航 (1) 1.4系统访问方式 (2) 1.4.1从国土资源业务网(主干网)登录本系统 (2) 1.4.2从互联网登录本系统 (3) 1.4.3从中国土地市场网登录本系统 (4) 第2章功能及页面布局 (6) 2.1系统常用操作简介 (6) 2.1.1查询项目 (6) 2.1.2新建项目 (7) 2.1.3编辑项目 (8) 2.1.4上报项目 (8) 2.1.5撤销项目 (8) 2.1.6撤回项目 (8) 2.1.7申请撤回 (9) 2.1.8查看退件意见 (9) 2.1.9查看审核信息 (9) 2.1.10审核(省部级拥有的功能) (10) 2.1.11退件(省部级拥有的功能) (10) 2.1.12查看撤回申请(省部级拥有的功能) (11) 2.2页面布局 (11) 2.2.1省、部级页面布局 (11) 2.2.2县级页面布局 (12) 2.2.3密码 (12) 2.2.4系统帮助 (13) 2.2.5显示消息 (13) 2.2.6系统注销 (14) 第3章数据录入、编辑 (15) 3.1来源管理 (15) 3.1.1农转征项目管理 (15) 3.1.2储备地块管理 (17) 3.2供应管理 (18) 3.2.1供应计划 (18) 3.2.2出让公告 (25) 3.2.3其它公告 (28) 3.2.4成交公示 (30) 3.2.5供应结果 (32) 3.3开发利用 (45) 3.3.1出让金缴纳 (45) 3.3.2待监测宗地管理 (47) 3.3.3违约宗地管理 (53) 3.3.4闲置土地管理 (57) 3.3.5项目信息卡 (61) 3.4市场交易 (63) 3.4.1土地抵押管理 (64) 3.4.2土地转让管理 (66) 3.4.3土地出租管理 (68)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 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要求,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就我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称“监测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新举措,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和平台。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研究出台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相关制度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得力的现象较为明显,违规违约用地未得到有效遏制。希

望各地要提高认识,转变重审批轻管理、重供应轻监管的观念,把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作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已供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全面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准确把握动态巡查的基本内容,在总结已开展工作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跟踪、交地确认、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九项制度。积极研究、协调建立履约保证金、竣工核验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内容和手段。 (一)建设项目跟踪。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决定书下发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的公开信息、出让价款缴纳、开竣工、定期巡查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建立巡查管理档案,作为市、县、所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 (二)交地确认。在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交地时间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交地确认书》,送达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现场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外,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划拨决定书未规定交地时间

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初探

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初探 桃源市国土资源监察局 当前,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产业化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房地产开发热的不断升温,农民富裕后选择交通便利地段建房的观念日益强烈,这些新情况的出现,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国土资源部全国“一张网”的建成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全国覆盖,对依法管理土地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我们在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明确责任。要搞好动态巡查,必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区域、责任内容、责任标准。通过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我局研究制定了《桃源市国土资源局预防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从巡查人员职责、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职责、国土监察局动态巡查职责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且严格的划分。一是基层国土所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承担发现、报告责任,对农民建房等四种违法行为履行处理责任。国土监察局对绝大多数违法用地履行处理责任和对巡查工作履行督促检查责任。二是规定了巡查人员的6项职责,如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巡查频率开展动态巡查,拍摄违法用地现场照片,制作违法用地现场勘测图,现场宣传解释法规政

策,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填写动态巡查记录台帐,报告并跟踪核查违法用地行为等。三是对巡查频率、填写巡查记录台帐、报告违法用地时限、处理违法用地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动态巡查的工作标准。 二、夯实基础。为了有效开展动态巡查,规范动态巡查行为,确保动态巡查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我们以“十有”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动态巡查基础创建工作。一有巡查网络,全市聘请了690余名土地监察信息员,初步形成市有队伍、镇有专职人员、村有信息员的三级执法监察网络。二有巡查车辆设备,2007年和2008年,我局又分别购置了2台面包车和19台摩托车,专门用于动态巡查,解决了动态巡查无车辆保障的难题。三有巡查方案,我们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区域、巡查频率、巡查要求、巡查责任,同时把巡查区域细化到道、街、巷、村、组,增强了巡查的计划性和目的性。四有巡查记录,我们统一制作动态巡查记录本,发放到基层国土所,规定巡查人员做到有巡查就有记录,填写应及时、准确、真实,且能反映巡查实情。五有巡查台帐,我们按照违法性质,分工商企业类、养殖等农业项目类、村民、居民个人建房类、存量转让类、其它类建立分类台帐,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登记,从而做到对违法用地的底数清,情况清。六有巡查报告,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要求巡查人员24小时内提交动态巡查书面报告。视违法性质,动态巡查报告有的送达市委、市政府,有的送达到乡镇,以此加强沟通协调,改变国土部门单边执法的状况,

移动GIS的土地资源动态监管系统设计研究 钟波

移动GIS的土地资源动态监管系统设计研究钟波 发表时间:2018-02-26T11:22:57.4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32期作者:钟波 [导读] 本文探索了基于3G手机终端的国土资源巡查管理模式,以移动GIS为手段,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利用各种开发工具,加强土地监管,提高工作效率。 深圳市坪山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移动GIS等无线通信技术在移动终端为载体的地理信息系统中迅速发展,已广泛使用在水资源管理、交通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及土地资源管理等重要领域。土地资源动态监管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本文探索了基于3G手机终端的国土资源巡查管理模式,以移动GIS为手段,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利用各种开发工具,加强土地监管,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移动GIS;3G;移动终端;土地资源监管 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是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由于被大量地开发和利用,引发了很多诸如环境污染、土地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依照国家发展要求,为了珍惜土地资源,开展科学、合理的耕地和土地开发,在经济发展持续深化改革的进程下,完成行之有效的土地资源管理成为了重要课题。随着国土资源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也在建立国土资源动态监管体系。遥感的技术手段在与国土资源管理相结合以后,可以快速完成土地数据的比对,一旦发现任何违法用地信息,就能够融合监管和巡查,及时地对违法用地问题进行预防、干预,从而提高了监管的效率。 1、移动GIS技术概述 移动GIS技术是集GIS、GPS、无线通讯技术等的新兴技术,它是建立在移动计算、具有一定数据处理能力的移动终端下,可提供移动的、分布的、随机的地理信息服务,在获取和采集当前位置信息并为用户提供空间信息服务时,不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将移动GIS 技术应用到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中,可依靠通信技术进行图像、语音、文字、数据等信号传送,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和上报,实现移动执法的信息化,可以极大的提高土地信息化执法的工作效率,对土地资源管理的有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整体设计 通过建设基于移动GIS的土地资源动态监管系统,主要是为了利用具有移动定位和数据传输功能的3G智能手机移动设备完成违法用地信息的收集、上报,从而使监管流程得到规范,人工劳动强度和工作量得到减少,巡查和监管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因此,从需求和功能完整实现的角度,整个设计系统可以由数据在线分析展示子系统、执法监察、业务管理子系统和移动执法子系统四个子系统构成,框架体系结构可以分为数据层、应用逻辑层、客户层,系统设计采用基于J2EE的多层架构方式。整个系统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 其中,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完成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的管理,同时为上层服务的运行,提供数据支持。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可提供工作流程定制、业务授权、角色人员管理等相关功能,数据在线分析子系统、执法监察和业务管理子系统在该平台接口的基础上搭建,移动平板终端和车载设备通过移动数据服务功能与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交互。 2.3 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设计核心主要为土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土地空间数据包含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籍,土地转征,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遥感影像等数据。属性数据包含工作流程,权限,元数据,系统管理等数据。而在土地执法监察中,主要的数据有巡查路线信息、信息点信息、案件信息等。因此数据库设计需要遵循下述分类组织,在逻辑上把数据库细化为子库、大类、图表层。 2.4 系统内部接口设计 系统不存在外部接口,其实现主要系统功能的内部接口,移动执法子系统内,移动终端上的内部接口设计如下: (1)用户登录。完成用户登录,可满足将信息发送至服务端进行验证; (2)地图加密。地图数据在获取加密模块之间,具有完成对缓存地图数据加密的功能; (3)巡查点实时发送。实现巡查点坐标数据实时发送至服务端的功能; (4)任务上报接口。在数据上报和网络通信接口上,完成任务数据的上报; (5)软件获取。用以实现软件版本的更新与下载功能。 (6)执法文书传送。主要完成实时文书下载、上传功能,同时实现文书送达取证上传。 2.5 安全性设计 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上使用服务平台,对外发布地图服务的安全性尤为重要。系统要具有软件安全,数据库安全,能够实现单点登录功能;设立角色授权和访问控制,可对不同角色设定不同功能的权限;对用户登录的合法性进行身份验证;对部分移动设备进行缓存地图数据的备份。 3、系统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模块的构成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用户登录。手持移动设备终端用户可通过经授权的账号进行登录系统,在经过身份核验后,可登录进去系统。该模块结合了用户登录和身份验证两个功能模块。 (2)地图数据。包括数据获取和浏览,系统可根据当前定位,获取地图数据并进行地图服务,可实现对地图数据的基本浏览,进行放大、缩小、平移、量算、信息查看以及上下视图等。该功能模块包括地图数据的展示和基本的图形操作两个部分。 (3)土地巡查。包含地图巡查和简易巡查两方面。主要为实现地图巡查任务数据采集,对任务线路,任务属性,巡查点信息,照片等信息的采集。或者是在不使用地图的情况下,进行数据采集工作。 (4)数据上报。用户可上报已完成的任务数据,并将成功上报的任务数据从数据库中删除。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可将巡查情况通过网络进行

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子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录 第1章用户说明 (1) 1.1 用户注册 (1) 1.2 用户审核 (2) 1.3 权限分配 (3) 第2章客户端浏览器设置说明 (4) 第3章土地储备监管 (7) 3.1 土地储备总览 (7) 3.1.1 储备监管总览 (7) 3.1.2 业务操作导航 (8) 3.2 初始填报管理 (8) 3.2.1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9) 3.2.2 储备机构 (9) 3.3 年初填报管理 (9) 3.3.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0) 3.3.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1) 3.3.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2) 3.3.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12) 3.4 实时填报管理 (13) 3.4.1 拟收储地块 (13) 3.4.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15) 3.4.3 已供应地块 (18) 3.4.4 储备项目 (20) 3.4.5 储备融资信息 (21) 3.4.6 融资资金使用 (23) 3.4.7 储备还款信息 (24) 3.5 月度填报管理 (25) 3.5.1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25) 3.5.2 储备融资月报 (26) 3.5.3 资金收支情况 (27)

第1章用户说明 1.1用户注册 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单击“注册”按钮,如图: 图 1-1登录界面 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储备用户, 并录入相关信息,如图:

图 1-2用户注册 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单击用 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单击“保存”。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系统。 1.2用户审核 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打开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并赋予储备编辑权限后,用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后续操作。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宣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以下简称动态巡查),是指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通过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式,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行为的合法性开展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制度。第三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是动态巡查的责任主体,执法监察机构、除尘滤布队伍和基层国土所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动态巡查工作。第四条动态巡查工作应当按照查处与教育、责任与奖惩、本级巡查与上级督查、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第五条建立和完善动态巡查保障机制。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按照编制规定,配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定员定岗。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按规定一律实行高配一级。切实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动态巡查车辆和办案所必需的器材,为动态巡查提供工作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动态巡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第六条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建立和完善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保障执法监察信息反馈快捷通畅,弥补动态巡查在人员、区域、频率等方面的不足。应当与公安、

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共同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第七条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和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实行包区域、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法规监察科(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实行包乡镇、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包村(居)、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第八条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按照第七条规定,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制作明细表格进行具体划定,并绘制成图。划片包干情况应当上报市局法规监察科备案。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宣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规定的巡查频率开展巡查工作,对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对其他巡查区实行全面巡查。第十条动态巡查工作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压滤机滤布厂家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巡查人员在核查、制止违法行为时,应当主动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第十二条对发现和核查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说明其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中止、纠正其违法行为,或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纠正。第十三条建立规范的动态巡查台帐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当将每次巡查情况填写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记录表》中,按时间顺序分月分年度装订于动态巡查登记台帐。第十四条建立动态巡查情况和国土资源违法信息报告制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巡查人员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应当立即填报《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情况报告表》,二个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