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奖罚办法

安全质量奖罚办法
安全质量奖罚办法

XX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通知

项目部各部室、所属各作业队: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罚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各部门、各个作业队及作业班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XXX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行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全过程。

二、执奖罚机构和范围

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罚办法的执法机构;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领工员和技术主管、专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罚;

3、安质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管理委员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罚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罚。

三、奖罚金的发放和收缴

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执行。奖励来源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

2、奖金数额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班组的奖金同计量款一并领取。

3、涉及作业班组的罚款,由工经部在本期验工计价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

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1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5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4.

事故的奖励1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1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1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1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100元。

9、认真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完善班前讲话记录的奖励200元/月。

以上1~9项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查证核实后予以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领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从领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5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技术主管/专工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3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项目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工会给予500—2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1.

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杜绝一般责任安全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事故;参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铁建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预防和减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施工现场控制。

2、分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部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层次: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作业队长→领工员,现场领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3、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已上岗而无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未上报项目部备案的班组罚款100元/人次;对安质部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人次。

4、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安全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5、加强职民工安全教育,严格过程控制,重视“三违”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罚作业班组(或项目部指挥人员个人)50

元/人次:

①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②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③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④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100元/人次:

①关键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带)、安全带(含安全带缠在身上)、手套、护

目镜、口罩]等

②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

③情绪不稳定、精神恍惚、酒后作业;

;)含露天作业(④施工现场睡觉

⑤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上岗作业。

⑥攀爬脚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篮上下,坐在脚手架、防护等栏杆的。

⑦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3)领工员、技术员、部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部门主管罚款50元/人次,项目部领导罚款100元/人次。

6、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1)现场领工员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内容符合要求,拒绝配合现场领工员班前讲话的罚款50元/次;填写内容虚假的罚领工员100元/次,作业班组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做记录的罚领工员50元/次。

(2)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罚班组500元,罚项目部副经理、主管工程师、领工员各100元。当遇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副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各200元,罚作业班组3000元。

(3)领工员必须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指导和要求作业班组施工人员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反《安规》等有关安全规则,简化作业标准。否则罚100元/次。

(4)作业班组不按《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3--2008)和《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做好现场安全施工防护的,按50元/条对作业班组进行罚款。

(5)现场危险部位,施工班组未按要求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罚作业班组100元/处,罚领工员、安全员50元/处。施工便道没有设置车辆限速牌的,罚领工员50元/处。桩基成孔孔口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罚作业班组100元/处,罚领工员50元/个。

(6)高空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的,罚作业班组200元/处,罚领工员50元/处。

(7)在铁路旁及电缆、设备附近烤火取暖、熬制沥青、石蜡等,罚作业班组200元/次,罚施工50元/次。

(8)作业班组在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高空作业、施工平台施作、高墩脚手架搭设和防护等重点施工安全重要环节期间,当班领工员、技术主管/专工不旁站监护,违者罚款50元/人次。

)对各项临时安全设施验收不严,因质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时,视情节轻重9(

对项目部现场领工员、技术主管、专工、主管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等参与验收人员各处罚200-1000元。

7、加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确保使用漏电保护器;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100元/项次,罚领工员、专职电工50元/项次:

(1)没有项目部电工同意私自拆接电源线的。

(2)作业班组安排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及发证的人员拆接电源的。电工

未持证上岗。

(3)不按项目部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的,并且每个控制开关没有标明所控制的机械名称的。

(4)配电箱(盘)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6)配电箱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7)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照明线路附于墙壁,没有达到规范2.4米以上安全距离。

(8)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设备、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的。

8、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100元,罚领工员50元。

(1)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接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3)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

9、加强现场大小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100元/项次,罚领工员50元/项次:

(1)没有经过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机械设备私自使用的。

)各种机械设备损坏严重,防护装备不全而继续使用,不及时修理而造成安全隐2(

患的。

(3)特种机械设备或特殊工种没有经国家颁布的操作证而私自操作者的。

(4)检修用电机械设备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挂牌(禁止合闸),没有专人监控而进行维修的。

(5)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责任人,没有落实的。

(6)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绳卡不符合要求的。

10、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和作业班组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驾驶员50元/项次,罚项目部驾驶员50元/项次: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3)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4)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5)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发现一项次。

(6)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7)出碴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碴后车斗不及时落下。

(8)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9)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施工机械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调动。

11、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脚手架设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施工,爬梯和连墙件

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同步进行,使用前必须经穿山港铁路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500元,罚领工员50元。

(1)脚手架管件、扣件购买时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搭设过程中未按技术措施搭设,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3)搭设过程中,安全网、平台马道板满足不了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4)脚手架管弯度过大,超出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管件、扣件生锈严重、有裂纹,严禁使用。.

(5)严禁抛扔材料,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要有防坠落措施,严禁交叉作业。(6)未经过验收的排架严禁使用,违者。

1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作业班组(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和项目部为其主管领导)200元/项次,罚安全员50元。

(1)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2)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3)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13、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参与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参与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作业班组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分别处以安质部相关负责人200元、项目部安全总监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影响局项目部信誉评价的的分部,将加倍处罚,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14、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所属施工队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外界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200元/项次,罚领工员50元/项次。

(1)现场桩基钢筋笼、墩台和承台钢筋半成品临时存放未按要求做好下垫上盖、拆卸模板未规范摆放的;

(2)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混乱,施工垃圾不及时清理;

(3)现场照明满足不了施工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

(5)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施工要求;

(6)现场有积水,道路不平;

(7)已完工程未按项目部要求做好相关标识的;

15、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项目部所属各个部门、作业队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单位(作业队、部门或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200元,罚领工员50元。

(1)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下河;

(2)废气超标排放;

分贝,无防噪措施;55分贝夜间70)噪声超过昼间3(.

(4)石碴无防护措施,随意下河,造成水土流失;

(5)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

(6)泥浆池外溢进入河道或者农田。

(7)便道扬尘过大,没有及时洒水。

16、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1)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损失扩大的,罚作业班组1000元,罚领工员100元。

(2)发生轻伤事故,罚作业班组500元,罚领工员50元。

(3)发生重伤事故,罚作业班组2000元,罚领工员100元,并在项目部通报批评。

(4)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5)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损失金额的5%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7、项目部所属作业班组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质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罚该作业班组100元,领工员5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200元,罚领工员100元。作业班组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300元/单,罚领工员5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班组100元/单。

(4)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罚作业班组500元;罚领工员5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另行研究决定。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班组500元的罚元。50款,罚领工员.

(6)由于安全问题监理对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500元/单,罚领工员50元/单。并且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临时措施,冒险蛮干的,罚作业班组罚款1000元。

18.XXX安全质量监督站、XXX铁路建设指挥部和XXXX监理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班组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班组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100元。

(2)每收到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200元。

(3)每收到一份萧甬铁路建设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200元。

(4)每收到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500元。

(5)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作业班组500元/项;

(6)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萧甬铁路建设指挥部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班组5000元/次;

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

1、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推标准化管

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项目部 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 二、执奖惩机构和范围 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惩办法的执法机构;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和专职技术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惩; 3、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经理办公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惩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惩。 三、奖罚金的发放和收缴 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办。奖励来源,一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二是受罚款单位和个人的罚金。 2、奖金数额由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队的奖金和计量款一起领取。 3、涉及作业队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在其自有资金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 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 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 五、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 (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 (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 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 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 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计财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 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 3、创广东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 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 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 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广东省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 第十二条在公司组织的年度优秀项目经理评比活动中,因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较好被评为优秀项目经理的,奖励现金3000元 第十三条各基层单位或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凡不按公司要求和有关规定设置质检机构或专职质检员的单位,对该单位或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并限期改正

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线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 安 全 质 量 奖 惩 办 法 编制: 复核: 批准: 日期: 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贯彻项目法施工,确保安全、质量、文明、工期,提高企业信誉,创造精品工程,依据集团公司在安全质量方面的精神及本工程的特点,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执行标准 ⑴质量标准

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创优目标。 ⑵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及***市关于安全生产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 3.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87%。测量放样准确、砌体砂浆饱满、线条直顺。结构物的尺寸准确,棱角分明,颜色均匀一致,不得有漏筋和裂纹现象,混凝土的蜂窝麻面和气泡不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 4.安全目标 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杜绝死亡、火灾、公用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5.基本原则 将安全、质量与经济挂钩,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目标和责任。 6.奖罚措施 ⑴在项目部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每项工作实行经济奖罚制度。 ⑵为了达到奖优罚劣,实现“质量第一,满足顾客要求;科学管理,建造优质工程。”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于现场罚款单,项目部从施工队伍当月的验工计价中扣除。 ⑶对局、公司、业主及监理等有关单位在检查和评比中给予的奖惩,经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按奖罚比例对各作业队给予相应的奖惩。 ⑷各作业队的主要负责人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质量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工程的安全、质量负主要责任。 ⑸在施工过程中安质部是本办法的执行者,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有权进行罚款。 ⑹罚款单由项目部各技术部门管理人员在检查时随时开出,一式两份,经项目部安质部签发后,一份由被罚作业队保存,一份留在安质部,由安质部在当月验工计价前统计当月的罚款金额,提交总工审核后执行。 ⑺对优良工程和安全无事故的奖励,以每个单位工程作为一个项目,每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以工程部实测实量和经理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现场考评,安质部汇总后,经经理部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二、具体办法 具体的处罚将累加罚款单的形式进行。 ㈠安全 1.作业队长必须对本作业队的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选择有施工安全经验的人员为作业队的兼职安全员(人员名单报经理部安全员),如果没有设置安全员,罚款200元。 2.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如发现一次未戴,罚款50元/人次。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

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质量奖罚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质量奖罚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质量奖罚制度(标准版)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

外架 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东湖和庭创新城一期工程项目部 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一个企业的生命线,质量、安全责任重如泰山。要保证工程质量,除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明确责任外,很重要的还须不

断提高质量意识、狠抓管理。在此要求各级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通过认证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熟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常见的质量通病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事中控制,减少质量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出来的质量缺陷情况及时落实整改。下面为项目部制订的质量处罚细则,请管理人员和各班组认真对照执行,有合理的建议请反馈。 附: 安全管理条例- 2 - 架子班处罚条例- 5 - 说明: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班组长签名: 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东湖和庭创新城一期工程项目部 2014-4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家庭幸福,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工程施工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现场随意坐安全帽每次50元。 2.外架上严禁堆放材料否则罚款100元。

3.高空作业如有抛扔材料、工具者罚款100-500元,若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该班组承担。 4.电线、电缆乱拉乱接罚作业班组50元。 5.振动棒无橡胶绝缘手套罚50元。 7.作业面严禁使用花线、护套线等,否则没收并罚款50元。 8.在施工中,电器、电缆因操作不当损坏的罚200元(并按同价值赔偿)。 9.损坏防护用品者(安全门、安全网等)除赔偿外罚款50-500元。 10.乱拆防护用品者(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外架连墙拉结杆、隔离防护用脚手板等)罚款200元并恢复原样。 11.电焊工未穿绝缘胶鞋、不戴绝缘手套罚款20元。 12. 电气焊工、焊割作业时无防火措施者,罚50元。发生火灾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元。 13.不懂电器,而在乱接电线、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100元。 14.塔吊起吊捆绑不牢、超载、堆放不平稳的,罚指挥50元。 15.钢筋切割机当砂轮磨削者罚款50元。 16.带电接线,带电架线的罚电工50元。 17.乱拿、乱用消防器材者罚款100元。 18. 酒后进行作业者罚款200元,若超过2次清退出场。 19. 发现安全隐患不处理、不报告者罚款50元。 21. 乱拆、搬移、挪位安全标志、警示、警告牌者罚款50元。 22. 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的罚50元。 23. 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或在脚手架上打瞌睡的罚100元。

企业安全质量奖惩条例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综合管理,强化各级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集团公司、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质量手册》、《设备管理大纲》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及职业危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第三条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建立完善劳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的职工、临时用工、合同工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开展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联动互保等,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打造平安港区。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六条公司职工或班组在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有如下情况的,除给予表扬,给予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外,同时根据《公司安全奖励管理规定》,每季度可评出安全先进班组或安全先进个人给予奖。 1、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机损事故、海损事故、货运质量事故等工作显著的。 2、事故发生过程中和发生后,措施得力、抢险及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避免重大损失和伤害的。 3、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中成绩优秀的。 4、被授予部、市、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安全先进管理者和“安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5、积极举报“三违”行为或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6、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项目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XX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奖惩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奖惩办法 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股份实施质量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和标准,以促使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在股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 2职责 2.1公司总裁是公司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的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有争议时,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2.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2.3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施本办法,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2.4技术管理部是考核结果的执行部门。 3工作流程 3.1各职能部门在检查本部门负责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时,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或惩罚(工作流程见附图),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部门领导签字,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责任部门,一份送人力资源部执行,一份由技术管理部保存。责任部门收到有质量惩罚内容的质量奖惩通知单后,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附图:工作流程 3.2 对轻微质量问题不致构成质量惩罚的按“质量管理考核标 准” (见附表)进行考核。每月27日前,填报“通用考核表”交技术 管理部。 3.3 对实施的质量奖励或惩罚有不同意见时,相关部门领导可 书面向 公司总裁提出申诉,公司总裁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3.4 根据质量管理工作状况或出现异常情况,主管副总裁可随 时提出 对有关部门和/或人员奖励或惩罚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接到书面通知后负责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4质量奖励 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奖励有关人员1000元(含)以上: 4.1.1模范地带头参加质量管理工作,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卓越贡献: 4.1.2荣获市级(含)以上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 号。 4.2 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奖励有关人员 500元(含)以上,奖 励有关 部门1000元(含)以上: 4.2.1 公司荣获市级(含)以上与质量工作有关的质量先进企业 荣誉 称号; 4.2.2 荣获普天集团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荣 誉称 号; 公司主管 管理者代表 副总裁 批准报告单 技术管理部 提出报告单 人力资源部 实施报告单

项目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为适应沪昆高速铁路高质量、高标准、高速度的新形势,确保我项目部管段工程质量全面达到铁道部《高速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各项指标,无安全事故发生,满足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安全生产、保工期和保质量的要求,特制定此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基本规定 对安全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精神和 物质奖励,大力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 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 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奖励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无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无职业病 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无因责任造成一万 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年负伤率低于2‰。 全面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的施工队,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对 评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对预防预测事故、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事故苗头和安全管理工

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将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 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基数见下表: 损失价值 以下——10 —50 50以上(万元) 赔偿比 15—20 10—20 5—15 2—10 1—8 例%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均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 组确定的基数100%赔偿;事故的次要责任者和次要领导责任者, 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50%—80%赔偿;其他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 按基数的20%—50%赔偿。 2、对发生一次死亡一人的单位,除支付上级规定的罚款外,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一万元,增加死亡一人加罚一万元,依次 类推。 3、对发生一次职工致残事故,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8000元,增加一人,加罚8000元,依次类推。 4、对发生一次重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增加一人,加罚5000元,依次类推。 5、对发生一次轻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增加一人,加罚2000元,依次类推。 6、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十七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现场的各家劳务及专业分包公司。 1.2本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据 1.2.1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1.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 1.2.3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程序汇编》等质量文件。2处罚形式 2.1对于轻微及一般质量问题,通过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如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经济处罚。如已经发生过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3土方工程 3.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3.2基坑四周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4 土方超挖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平方100元,并由责任单位负责超挖部分的处理。 4模板工程 4.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立杆底部无垫块的一个立杆罚款10元,以此类推。 4.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 4.3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每处罚款200元,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4.4混凝土墙、柱发生爆模,一次罚款1000元,梁板爆模一次性罚款5000元。 4.5模板拼缝处必须严密,严格控制在2mm以内。拼缝宽度大于2mm 则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拼缝宽度乘以10元,如拼缝宽度为5mm,则5X10=50元。 4.6墙柱梁板的模板内部界面尺寸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4.7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4.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视位移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 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 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 总则 1.1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干部 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法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矿山企业各 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摆正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 关系,保障生产安全。 1.3严格按动作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上标准岗,干标 准活,杜绝“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伤害”,自觉维护安全生产设施,保持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1.4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组织 安全生产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安全工作抓严、抓细、抓实,做到奖罚分明。 1.5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应给予 重奖,对于工作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造成事故的人员应给予重罚。 1.6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1.7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技能培训工 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奖励 2.1员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报告有关 领导组织处理,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2.2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的,视其贡献给予200元至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可编辑修改word版)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 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 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 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 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 1000—2000 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 95%,奖励 1000—2000 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 500-1000 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 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 1000-5000 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 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 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 次罚款 500-1000 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 改并每处罚款 5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 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 200-500 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 300 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 50mm 以上者,每处罚款 300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RC/ZP—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 出现的,因漏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二、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序事故发 生因素 类别 责任划分 补充规定车间 主任 操作 工 检验 员 生产 部主 管 品保 部 主管 1 未经检验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30元 -30 元/// 1.检验人员视批量大 小定,如超出2小时加 工量,追究检验员巡检 责任20元/次; 2.如产品造成报废的, 按废品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80%, 车间主任赔偿20% B类 -20 元 -20 元/ / / C类/ / / 2 经检验人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 -20 元 -10 元 -30 元/ / 属低级问题 时追究 B类/ / --20 元-50 元 -50 元

质量奖惩制度95089

质量奖惩制度文件版本:A 修订次数:1 文件编号:WI-SB-08 1. 目的 为保证长春博超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质量满足顾客要求,实现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质量责任及质量奖惩管理程序、质量奖励、质量处罚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质量及产品质量的考核。 3. 职责 3.1各类人员质量责任的确定主要依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如《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等)及其它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3.2责任追究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损失,谁承担的原则。当质量责任无法界定时,相关各方均应承担同等责任。 3.3要求各单位及分(子)公司根据承担的业务工作范围,落实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与权限。 3.4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主管的业务范围(具体参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参照本制度施行管理。其职责分工如下: 3.4.1与实物质量、工艺纪律、二/三方审核及质量体系等有关方面的奖惩,由质保部负责并组织落实; 3.4.2其他情况可参照本制度施行。 3.5对产品实物质量和质量体系改进项目,填写《质量改进项目立项表》,由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会签、总经理批准;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填写《质量改进项目评估表》,由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总经理批准。 3.6对于质量处罚,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并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单位审核,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由责任单位领导承担。 4. 流程/程序质量奖惩流程如下

质量奖惩制度 文件版本:A 修订次数:1 文件编号:WI-SB-08 a ) 质量奖励流程见图1; 图1 质量奖励流程 提出奖励申请(见附件1) 发生奖励事项 主管单位负责人授权人员确认 申请单位 负责人确认 分管公司领导 审定 总经理审批 奖励单送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Y Y Y Y 人力部汇总 明细表 Y 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查 N N N N N

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方针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提高本公司质量信誉,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质量奖罚细则。 一、对A类不合格项的处罚 1.处罚标准 如果没按规定及时纠正或两次及以上出现类似质量隐患,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队负责人200元的处罚,或作业单位200-500元的处罚。 2.A类不合格项内容 1)焊缝质量不合乎质量要求(有夹渣、气孔、药皮、焊缝高度、长度、宽 度不够等)。 2)焊接使用焊条与母材所规定焊条不符。 3)焊接时对母材咬伤或没按规定开坡口。 4)焊接时对不适宜环境没采取防护措施,如防雪、防风、防雨、防低温等。 5)钢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 6)原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 7)对没标识、没材质证明书,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直接使用,如 钢筋、型钢。 8)对不明情况的材料(或产品)凭主观臆断采用。 9)对材料规格使用错误。 10)对降级或报废的材料留用。 11)拼装构架所用杆件型号不符,结构型式不符。 12)拼装构架缺少杆件。 13)构架螺栓未上满拧紧,达不到要求。 14)构架拼装位置标高不符,偏差超限。 15)木结构未按规定数量加设带木、扒钉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联接不牢。 16)钢木结构没按规定加设连接件如螺栓等。 17)钢结构、木结构或钢木结构外形尺寸平整度不符合要求。 18)模板表面未涂隔离剂或涂抹不合格。

19)模型板拼装不符合要求。 20)模型板未按规定堵漏。 21)模型板拉筋安设不符合要求。 22)不及时或不出材料、设备检测报告等。 23)有关质量记录不清、不全或不规范,如:工程日志、张拉记录、钻孔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 24)不编写作业指导书或编写后不下发传达执行。 25)对过程产品、机械设备不进行标识或标识不规范。 26)标识牌损坏、丢失不处理。 27)大型辅助施工设施没检查签证。 28)半成品、成品材料没及时或不按规定检测。 29)混凝土工厂上料不准,如砂、石、水、水泥、外加剂等。 30)未按规定做配合比试验。 31)混凝土未经充分拌合。 32)拌制出的混凝土中有异物,如泥块、木块、麻袋、塑料袋等。 33)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 34)钢筋的加工不符合设计要求但未投入使用。 35)在检查质量体系和质量运行情况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 36)使用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材料填筑路堤、台背、涵洞。 37)钻孔泥浆指标不符合规范、设计、工艺(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38)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按规范、设计、工艺(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39)未经试验部门同意,擅自往砼、砂浆中加其他材料。 40)路基填筑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41)路基排水沟排水不畅通。 42)路基填筑宽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3)路基土工织物铺设、搭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4)路基填筑压实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5)路基填筑坡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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