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础知识和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章内容

消防基础知识和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章内容
消防基础知识和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章内容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一.燃烧的基础知识(燃烧条件燃烧类型以及燃烧产物)

1.燃烧条件:

燃烧的概念: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看到明火的燃烧都是有焰燃烧

着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如: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以及自燃引火源(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如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遇水着火)

着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链式反应自由基

2.燃烧类型及特点

(1)按照燃烧发生的瞬间特点:可分为燃烧和爆炸

燃烧分为点燃和自燃

点燃(强迫着火)需要外部热源

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引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生物物理化学)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1)化学自燃:例如:火柴受摩擦着火炸药受撞击而爆炸金属钠在空气中自燃(不

需要外部热源)常温下依靠自身的化学反应发生的

2)热自燃:(需要外部热源)将可燃物和氧化剂的混合物预先均匀地加热,随着温度

的升高,当混合物加热到某一温度时便会自动着火

(2)按照燃烧物形态分类

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固体燃烧

气体燃烧:扩散燃烧:边混合边燃烧燃烧过程中不发生回火

预混燃烧:会发生回火比如汽灯火花点火的汽油发动机的燃烧液体燃烧: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汽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蒸发燃烧)

1.闪燃:闪点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沸溢:从沸溢的过程说明,沸溢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原油具有热波的特性,即沸程宽,密度相差较大

原油中含有乳化水,水遇热波变蒸汽

原油黏度较大,使水蒸气不容易从下向上穿过油层

含有水分.黏度较大的重质油品如原油重油沥青油等

3.喷溅:先有沸溢再有喷溅

固体燃烧:

1)蒸发燃烧: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等可燃固体(先熔融蒸发产生蒸汽)

樟脑奈等易升华的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不经过熔融过程

2)表面燃烧:无火焰的燃烧:木炭焦炭铁铜

3)分解燃烧: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

4)熏烟燃烧(阴燃)无火焰的燃烧:阴燃是固体材料特有的燃烧形式,如纸张锯末纤维织物胶乳橡胶

5)动力燃烧(爆炸)可燃粉尘爆炸炸药爆炸轰然(爆炸式的预混燃烧)能析出Co的赛璐珞,能够析出氰化氢的聚氨酯

闪点燃点和自燃点的概念

1)闪点:规定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引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

比如汽油闪点-50 煤油38-74 松节油:35

2)燃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要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衡量

3)自燃点: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

燃烧产物:

金属燃烧产物:Na 黄色 K:紫色 Ca:砖红色 Cu:蓝色 Mg:白色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火灾的概念:火灾时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火灾的分类:

1.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棉毛丝麻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定物质火灾(沥青石蜡)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2.按照火灾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特别重大火灾: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一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火灾: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

一般火灾:

以上包括本数

2)火灾的危害:

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3)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玩火放火雷击

3.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1)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热量传递有三种基本方式:热传导(接触传热)热对流热辐射

热对流(液体和气体来说的)一般来说通风空洞面积越大,热对流速度越快,

通风空洞所处的位置越高,对流速度就越快,热对流对初期火灾的发展起重要

作用

热辐射(非接触传递):通过电磁波来传递,太阳向地球表面传递热量

二.建筑火灾的烟气蔓延

烟气流动扩散路线:着火房间-走廊-楼梯间-上部各楼层-室外

烟气流动驱动力: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筒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烟筒效应(影响全楼)火风压(在起火房间)外界风作用

烟气蔓延的途径:对主体为耐火结构的建筑来说,造成蔓延的主要原因:未设有效的防火分区,火灾在未受限制的条件下蔓延,洞口处的分隔处理不完善,火灾穿越防火分隔区域蔓延防火隔墙和房间隔墙未砌至顶板,火灾在吊顶内部空间蔓延,采用可燃构件与装饰物,火灾通过可燃的隔墙吊顶地毯等蔓延

1)空洞开口蔓延:如可燃的木质户门无水幕保护的普通卷帘

2)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蔓延

3)闷顶内蔓延

4)外墙面蔓延

三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

1.初期增长阶段:出现明火算起,室内温度不平衡燃烧发展不稳定

2.充分发展阶段:轰然:这种在限定空间内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入燃烧的瞬变状态,

影响轰然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辐射和对流

轰然的发生发生标志着室内火灾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3.衰减阶段:室内平均温度降到峰值80%时起算

第四节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1.冷却灭火:水喷雾灭火系统(将可燃物温度降到着火点以下)

2.隔离灭火:将可燃物与氧气.火焰隔离

3.窒息灭火:CO2 N2 蒸汽

4.化学抑制灭火:干粉七氟丙烷对深位火灾灭火效果不理想

第三章爆炸的基础知识

爆炸的定义:由于物质的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一爆炸的分类:

1.物理爆炸:物质应状态变化导致压力发生突变而形成的爆炸(化学成分未发生变化)

蒸汽锅炉因水快速气化等

2.化学爆炸:炸药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粉尘爆炸

1)炸药爆炸:为了完成可控制的爆炸,绝大多数炸药本身含有氧,只需要引火源引起就可以发生爆炸

2)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气体爆炸是指物质以气体.蒸气状态所发生的爆炸

混合气体爆炸:是指可燃气(或液体蒸气)和助燃性气体的混合物在引火源作用下发生的爆炸

气体单分解爆炸

可燃粉尘爆炸:粉尘是指呈分散状态的固定物质

(1)粉尘爆炸的过程:对一些受热源作用下分解.熔融蒸发或升华而释放出可燃气体的粉尘而言:如木粉纸粉樟脑粉萘芬发生爆炸的过程以下3步

1.悬浮的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干馏并产生出可燃气体

2.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被引火源引燃发生有焰燃烧,火焰从局部传播扩散

3.粉尘燃烧放出的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给附近悬浮的或被吹扬起

来的粉尘

对于木炭焦炭和一些金属粉尘整个爆炸过程中并不释放可燃气体

(2)粉尘爆炸的条件:

1.粉尘本身是可燃的

2.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且浓度处于一定的范围

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引火源

粉尘爆炸的特点:离起爆点越远破坏越严重的特点可能会发生二次爆炸粉尘爆炸比气体爆炸所需的点火能大,引爆时间长,过程复杂

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1)粉尘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

2)粉尘的浓度:可燃粉尘必须在其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才发生爆炸

3)环境条件:水分削弱爆炸性能

4)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含量混入可燃气体:最低点火能和爆炸下限降低混入惰性气体—缩小粉尘爆炸的浓度范围

第二节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一般认为是物质发生爆炸必须具备的浓度范围

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分数(%)

除了助燃物的条件外,对于同种可燃液体,其爆炸极限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1)火源能量的影响:火源能量越大,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大

2)初始压力的影响:压力增加,爆炸极限范围增加,不同的是干燥的CO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压力上升,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3)初温对爆炸极限的影响:初温越高,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大

4)惰性气体的影响: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窄,一般上限降低,下限变化比较复杂,当加入惰性气体超过一定量后,任何比例的混合气体均不能发生爆炸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单位体积中所含粉尘的质量(g/m3)只应用粉尘的爆炸下限

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

生产.储存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应选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

第三节爆炸危险源:

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因素:一是爆炸介质二是引爆能源

一: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物料原因作业行为原因生产设备原因生产工艺原因

二:常见的爆炸引火源:

1)机械火源:撞击摩擦

2)热火源:高温热表面日光照射并聚焦

3)电火源: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

4)化学火源:明火化学反应热发热自燃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第一节爆炸品特性:爆炸性敏感度(起爆能)

第二节易燃气体:

一:易燃气体分级:

1)I级: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无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大于等于12% 2)II级10%小于等于爆炸下限小于等于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小于12%

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和毒害性

第三节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第四节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一:易燃固体

根据燃点的高点: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度的固体

易燃固体:燃点低于300度的固体

燃点在300度以下的天然纤维(棉麻纸张谷草等)列为丙类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1.燃点低易点燃:铝粉镁粉 20mJ 硫黄生松香 15mJ

2.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3.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硫黄三硫化四磷

二易于自燃的物质

易于自燃的物质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燃的物质

1.发火的物质:白磷三氯化钛

2.自燃物质:除发火物质以外的与空气接触无需能源供应便能自己发热的物质:赛

璐珞碎屑油纸潮湿的棉花

火灾危险性:

1)与空气自燃性:白磷与空气即自燃起火故需存放在水中

2)遇湿易燃性:硼锌娣铝等烷基化合物类易自燃物品故起火时不可用水或泡沫扑救

3)积热自燃性:硝化纤维胶片废影片 X光片等在常温下就能缓慢分解,产生热量,自动升温,达到自燃点而引起自燃

三与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遇水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如金属钠碳化钙(电石)产生乙炔

2)另外一种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但释放出的热量较少如:氢化钙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火灾危险性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与水或遇酸燃烧性:着火时不能用水喝泡沫灭火剂扑救,应用于沙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等进行扑救

2)自燃性:金属碳化物硼氢化合物放置于空气中即具有自燃性,这类物质的储存必须与水及潮气隔离

3)爆炸性:如碳化钙(电石)

4)其他:有些物质遇水作用的生成物(如磷化物)除有易燃性外,还有毒性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一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1.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2.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3.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熔点和燃点,但是对粉状可燃固体是以爆炸浓度下限为标志

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分类:

甲类厂房:1.闪点小于28度的油品:如汽油,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溜和精溜工段.焦化厂的工段.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集成电路工厂的

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小于28度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浸出车间白酒液态法

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酒精度38度及以上的勾兑.罐装车间.酒泵房,白兰地蒸

馏车间.勾兑车间.罐装车间.酒泵房

2.乙炔站氢气站.天然气.石油拌生气.水煤气焦炉煤气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

3.硝化棉赛璐珞黄磷厂房

4.金属钠.钾加工厂,三氯化磷厂房

5.氯酸钠氯酸钾过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次氯酸钙

6.赤磷五硫化二磷厂房

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类厂房:1.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

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

4.樟脑硫黄松香厂房焦化厂的精奈厂房

5.氧气站空分厂房

6.铝粉.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碳制造

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丙类厂房:1.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的焦油厂房甘油.桐油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变压油灌桶间柴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大于60KG的设备)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精炼部位

2.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

工和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印刷厂的印刷厂房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

丁类厂房:

1.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

2.锅炉房.玻璃原料融化厂房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蒸汽机厂房

硫酸车间的烧部位电极煅烧工段配电室(每台装油量 60KG的设备

3.难燃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化纤厂后的加工润湿部位

戊类厂房:

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粨蒸煮工段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利昂厂房

注: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照火灾危险性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应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

甲类:闪点小于28度的液体如:汽油丙酮乙醚最大允许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m3 总量100L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如:乙炔氢甲烷最大允许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1L/m3 总量25m3

乙类:闪点大于等于28度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最大允许量:m3 总量200L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如:氨最大允许量:5L/m3 总量50m3

第二节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1.己烷戊烷石脑油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汽油丙酮丙烯酒精度38度以上的白酒

2.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水煤气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电石

3.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绵赛璐珞棉黄磷

4.金属钾钠锂

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赤磷五硫化二磷三硫化二磷

乙类:1.煤油松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氨气一氧化碳

3.硝酸铜硝酸发烟硫酸漂白粉

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奈.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5.氧气氟气液氯

6.漆布油布油纸油绸桐油织物

丙类:1.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烛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大于等于60度的柴油糖醛白兰地成品库

2.化学人造纤维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粒径大于等于2mm

的工业成型硫黄,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

丁类:1.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类: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陶瓷制品玻璃棉岩棉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注:丁类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知识材料)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1 甲类1. 闪点小于 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 乙类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3 丙类1. 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4 丁厂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5 戊厂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表2.1 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及举例 序 号 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举例作报告中新增 1 闪点<28℃的液体 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 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 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 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 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 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 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 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 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 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 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 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 剂。 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 酸铵等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 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 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 此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中国国家标准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同样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详细如下: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厂房: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厂房: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类厂房: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厂房类: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厂房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甲类仓库: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固体物质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仓库: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仓库: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类仓库: 难燃烧物品 戊类仓库: 不燃烧物品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 项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甲? 1?2?3?4?5?6?7?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化剂? 乙? 丙? 1?2? 丁? 1?2?3?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表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生产?类别?

甲? 1.闪点小于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磺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 2. 气、丁 3. ? 5.? 6. 7. ?乙? 1. 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 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 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5.氧气站,空分厂房;? 6.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

最新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GB50016-2006)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项别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甲1 2 3 4 5 6 7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1 2 3 4 5 6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1 2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丁1 2 3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注:1 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2 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采取防火设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编号:SY-AQ-0720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分类 Fire hazard classification of production and storage goods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工业建筑发生火灾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与建筑内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工艺及操作的火灾危险性和采取的相应措施等直接相关。在进行防火设计时,必须首先判断其火灾危险程度的高低,进而制订出行之有效的防火防爆对策。 由于可燃物的种类很多,各种气体、液体与固体不同的性质形成了不同的危险性,并且同样的物品采用不同的工艺和操作,产生的危险性也不相同,所以在实际应用中,确定一个厂房或仓库确切的火灾危险程度有时比较复杂。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对不同生产和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分类,这些分类标准是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是工业企业防火设计中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实际设计中,确定了具体建设项目的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后,才能按照所属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采取对应的防火与防爆措施,如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设置

必要的防火分隔物、安全疏散设施、防爆泄压设施、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防烟排烟和火灾报警设备,以及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等。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对保护劳动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工业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因素和条件,以及火灾扩大蔓延条件的总合。它取决于物料及产品的性质、生产设备的缺陷、生产作业行为、工艺参数的控制和生产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评定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就是在了解和掌握生产中所使用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火灾、爆炸特性的基础上,分析物质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同作业行为、工艺控制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要素的联系与作用,评价生产过程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以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出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的,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确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基础。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有些生产的原料、成品都不危险,但生产中的条件变了或经化学反应后产生了中间产物,而就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例如,可燃粉尘静止时不危险,但生产时,粉尘悬浮在空中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则能爆炸起火,而贮存这类物品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与此相反,桐油织物及其制品,在贮存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因为这类物品堆放在通风不良地点,受到一定温度作用时,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会导致自燃起火,而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此种情况,所以要分别对生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 一、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储存物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并吸收仓库贮存管理经验,并参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内容而划分的。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其分类及举例见表2-2-3。 表2-2-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注:(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一)甲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一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 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 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遇火而发生爆炸。 (二)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易燃液体、二级氧化剂、助燃气体、二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三)丙、丁、戊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丙、丁、戊类物品的分类主要是根据40多个仓库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贮存保管情况划分的。 (1)丙类。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 作用时能立即起火,即使火源拿走,仍能继续燃烧。 (2)丁类。指难燃烧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或微燃,将火源拿走,燃烧即可停止。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3.0.1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3.0.1分类。 表3.0.1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0.2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3.0.2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 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0.3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0.4 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3.0.5 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

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防爆等级划分可以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第二节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 第2.2.1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应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八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引起爆炸或火灾的事故。三类八级划分如下: 一、第一类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1、Q-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Q-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3、Q-3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如:该场所内爆炸危险物质的量较少,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比重很小且难以积聚,爆炸下限较高并有强烈气味等。 二、第二类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二级: 1、G-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G-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三、第三类火灾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l、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2、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3、H-3级场所固体状可燃物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注:①正常情况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等(如敞开装料、卸料等); ②不正常情况是指装置或设备的事故损坏、误操作、维护不当和拆卸、检修等。 第2.2.2条对某些场所的等级划分,除应遵守本规范第2.2.1条的规定外,尚应根据其具体情况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于气流良好的开敞或局部开敞式建筑物和构筑物或露天装置区域,在考虑比重、闪点、爆炸极限等各种因素的具体情况后,可降低一级。 二、正常情况下只能在场所的局部地区形成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其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41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正式版)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20xx 年版),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 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 1、甲类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 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 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 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

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乙类 (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

火灾危险性的分类

各项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如下: 甲类: ① “甲类”第1 项和第2 项参见前述说明。 ② “甲类”第3 项:生产中的物质在常温下可以逐渐分解,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气体并且迅速放热引起燃烧,或者物质与空气接触后能发生猛烈的氧化作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温度越高,其氧化反应速度越快,产生的热越多,使温度升高越快,如此互为因果而引起燃烧或爆炸,如硝化棉、赛璐络、黄磷等的生产。 ③ “甲类”第4 项:生产中的物质遇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气会发生剧烈的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同时产生热量引起燃烧或爆炸。该类物质遇酸或氧化剂也能发生剧烈反应,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性比遇水或水蒸气时更大。如金属钾、钠、氧化钠、氢化钙、碳化钙、磷化钙等的生产。 ④ “甲类”第5 项:生产中的物质有较强的夺取电子的能力,即强氧化性。有些过氧化物中含有过氧基(-O-O-),性质极不稳定,易放出氧原子,具有强烈的氧化性,促使其他物质迅速氧化,放出大量的热量而发生燃烧爆炸。该类物质对于酸、碱、热,撞击、摩擦、催化或与易燃品、还原剂等接触后能发生迅速分解,极易发生燃烧或爆炸,如氯酸钠、氯酸钾、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等的生产。 ⑤ “甲类”第6 项: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低、易燃烧,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如赤磷、三硫化磷等的生产。 ⑥ “甲类”第7 项:生产中操作温度较高,物质被加热到自燃温度以上.此类生产必须是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因设备内没有助燃气体,所以设备内的物质不能燃烧。但是,一旦设备或管道泄漏,即使没有其他火源,该类物质也会在空气中立即起火燃烧。这类生产在化工、炼油、生物制药等企业中常见,火灾的事故也不少,应引起重视。 乙类: ① “乙类”第1 项和第2 项参见前述说明。 ② “乙类”第3 项中所指的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是二级氧化剂,即非强氧化剂。其特性是:比甲类第5 项的性质稳定些,生产过程中的物质遇热、还原剂、酸、碱等也能分解产生高热,遇其他氧化剂也能分解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如过二硫酸钠、高碘酸、重铬酸钠、过醋酸等的生产。 ③ “乙类”第4 项: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低、较易燃烧或爆炸,燃烧性能比甲类易燃固体差,燃烧速度较慢,但可能放出有毒气体,如硫磺、樟脑或松香等的生产.

消防工程师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工业建筑发生火灾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与建筑内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工艺及操作的火灾危险性和采取的相应措施等直接相关。在进行防火设计时,必须首先判断建筑火灾危险程度的高低,进而制定行之有效的防火防爆对策。 由于可燃物的种类很多,因此各种气体、液体与固体不同的性质形成了不同的危险性,并且同样的物品釆用不同的工艺和操作,产生的危险性也不相同,所以在实际应用中,确定一个厂房或仓库确切的火灾危险程度有时比较复杂。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对不同生产和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分类,这些分类标准是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是工业企业防火设计中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实际设计中,确定了具体建设项目的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后,才能按照所属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采取对应的防火与防爆措施,如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设置所必要的防火分隔物、安全疏散设施、防爆泄压设施、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防排烟和火灾报警设备,以及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等。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对保护劳动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工业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因素和条件,以及火灾扩大蔓延条件的总和。它取决于物料及产品的性质、生产设备的缺陷、生产作业行为、工艺参数的控制和生产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评定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就是在了解和掌握生产中所使用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火灾、爆炸特性的基础上,分析物质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同作业行为、工艺控制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要素的联系与作用,评价生产过程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以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出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的,评定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确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基础。 一、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的评定,主要是依据其理化性质。物料状态不同,评定的标志也不同,因此,评定气体、液体和固体火灾爆炸危险性的指标是有区别的。 (一)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可燃气体的爆炸浓度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越容易与空气或其他助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越大。可燃气体的自燃点越低,遇有高温表面等热源引燃的可能性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越大。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建规》(厂房)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例题】某面粉加工厂的面粉碾磨车间为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高度为25m,建筑面积共3600㎡。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该面粉碾磨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确定为().(2015年)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思考题】某戊类生产车间内,甲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乙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丙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丁类生产部分占该车间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则该车间应判定为哪类火灾危险性? 【解析】当同一厂房或防火分区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建筑面积占比大于5%时,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甲类占比2%,乙类危险性及以上占比4%,丙类危险性及以上占比6%,故该车间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主讲老师一只船教育郝老师 学员刘叙麟整理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

火灾危险性分类

1 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是根据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加工的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的高低进行分类,生产的火灾危险按高低顺序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具体分类及举例见表5—6: 生产厂房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上述分类原则。厂房和构筑物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16—87)》。对石油化工企业还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的有关规定。 表5—6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 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举例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1.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工段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金霉素车间粗晶及抽提工段,农药厂乐果车间,磺化法糖精车间,氯乙醇工段,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车间磺化、蒸馏工段、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车间,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醚、丙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工段 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午间,氯乙烯工段,乙烯聚合工段,天然气、水煤气或焦炉气的净化(如脱硫)工段及其鼓风机室,丁二烯及其聚合工段,醋酸乙烯工段,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工段,环己酮工段,乙基苯和苯乙烯车间 3.硝化棉工段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璐车间,黄磷制备工段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工段,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工段,甲胺车间,丙烯腈车间4.金属钠、钾加工车间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车间的一氯二乙基铝工段,敌百虫车间三氯化磷工段,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工段,五氯化磷工段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第一章绪论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得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并通过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使自然为人类服务。人类学会了“钻木取火”,就支配了一种自然力,而自然力的支配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火灾事故的发生就是人们触犯自然规律而受到的一种惩罚。正所谓: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人类要支配“火”这种自然力,就必须认识和研究“火”这种自然力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善用之”的方法和措施,并同各种火灾事故作有效的斗争。石油化工生产是目前最大的生产活动之一,也是最多的用油、用火、用电的生产活动企业。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消防安全。所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认识和研究“火”这种自然力的特点和规律,预测和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种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及灭火技术,确保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将本书的最终目的。 第一节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物品在生产领域为产品,在运输中为货物,在流通领域为商品,在储存和使用中称物品,无论其在何领域为何名称,但都是由物质组成的,因而,它必然有物质的各种自然属性和包括火灾危险性在内的反映其属性的各种特性。然而要对这众多的物品进行正确的消防管理,就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才能得以保证。所以说,对物品进行科学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正确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增加和拓展,新的消防技术的广泛应用,给严密、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人们掌握各种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对实施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影响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因素 世间的物质是复杂多变的,作为供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和供人们生活资料消费的物品,其火灾危险性也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所以,在确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时就不能只考虑其本身是否可以燃烧及燃烧的难易程度一种因素,应当综合考虑其各种危险特性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及影响其火灾危险性的各种相关因素,才能保证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更加严密和科学。综合起来讲,影响物品火灾危险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作者:————————————————————————————————日期: ?

第一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有些生产的原料、成品都不危险,但生产中的条件变了或经化学反应后产生了中间产物,也就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例如,可燃粉尘静止时火灾危险性较小,但生产时,粉尘悬浮在空中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则能爆炸起火,而储存这类物品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与此相反,桐油织物及其制品在储存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因为这类物品堆放在通风不良地点,受到一定温度作用时,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会导致自燃起火,而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此种情况,所以要分别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一、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储存物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吸收仓库贮存管理经验,并参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内容而划分的。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其分类及举例见表2-2-3。

? ?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一)甲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主要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Ⅰ级

易燃固体\Ⅰ级易燃液体、Ⅰ级氧化剂、Ⅰ级自燃物品、Ⅰ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遇火而发生爆炸。?(二)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Ⅱ级易燃固体、Ⅱ级易燃液体、Ⅱ级氧化剂、助燃气体、Ⅱ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三)丙、丁、戊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丙、丁、戊类物品的分类主要是根据有关仓库和储存管理情况划分的。?(1)丙类。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类、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作用时能发生燃烧,即使火源移走,也仍能继续燃烧。?(2)丁类。丁类是指难燃烧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或微燃,将火源拿走,燃烧即可停止。 (3)戊类。戊类是指不燃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 (4)丁、戊类物品的包装材料。丁类、戊类物品本身虽然是难燃或不燃的,但其包装材料很多是可燃的,如木箱、纸盒等,因此其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据调查,一些单位,每平方米库房面积的可燃包装材料在100kg~300kg,少者在30kg~50kg。因此,这两类物品仓库,除考虑物品本身的燃烧性能外,还要考虑可燃包装材料的数量,在防火要求上应较其他丁类、戊类仓库更为严格。? (四)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将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三类,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基本一致,只是对乙类、丙类油品视需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新编版)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98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新编版)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6年版),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 1、甲类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乙类 (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7)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3、丙类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364-87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20xx年版),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 1、甲类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

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乙类 (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7)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3、丙类 (1)闪点≥60℃的液体。 (2)不属于甲、乙类的可燃固体。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 项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甲 1234567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 123456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 12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可燃固体 丁 123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表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生产类别 甲 1.闪点小于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磺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小于28℃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灌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 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室; 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4.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氧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 5.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6.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 1.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 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一、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 (一)甲类 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的液体。如:乙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 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氧化剂均属此类。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固体。如: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5.氧化性气体。如:氧气、氯气、氟气、压缩空气、氧化亚氮气等氧化性气体均属此类。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能引起自燃的物品。如:漆布、油布、油纸、油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均属此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本规范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作了定性或定量的分类原则规定,有关行业,如石油化工、石油及天然气工程、医药等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本规范中的“厂房(仓库)”均表示“厂房或仓库”。 3.1.1 本条规定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 1 表中“使用的物质”主要指所用物质为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或原料,用量相对较多或对其需要进行加工等。 2 划分甲、乙、丙类液体闪点的基准。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地确定划分闪点的基准,原规范编制组曾对596种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情况如下: 1)常见易燃液体的闪点多数小于28℃; 2)国产煤油的闪点在28~40℃之间; 3)国产16种规格的柴油闪点大多数为60~90℃(其中仅“—35#”柴油为50℃); 4)闪点在60~120℃的73个品种的可燃液体,绝大多数危险性不大; 5)常见的煤焦油闪点为65~100℃。 因此,可以认为: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我国南方城市的最热月平均气温在28℃左右,而厂房的设计温度在冬季一般采用12~25℃。 根据上述情况,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闪点基准定为小于28℃,乙类定为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丙类定为大于等于60℃。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液体是以汽油、煤油和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 3 火灾危险性分类中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确定基准。 由于绝大多数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均小于10%,一旦设备泄漏,在空气中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而造成危险,所以将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划为甲类;少数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10%,在空气中较难达到爆炸浓度,所以将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划为乙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划分可行。因此,本规范仍采用此数值。但任何一种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不仅与其爆炸下限有关,而且还与其爆炸极限范围值、点火能量、混合气体的相对湿度等有关,使用时应加注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