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法律制度表格整理全解

结算法律制度表格整理全解
结算法律制度表格整理全解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复习方向

本章考点较多但大多数内容并不复杂,重难点在第四节,冲刺阶段要求大家务必从原理上掌握

各类票据的异同,同时对各类票据所涉及的时间性规定进行适当记忆,应对案例类题目时能熟练运

用线型图理清题目中的票据关系。

☆考点总结

表一、现金结算

使用范围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外,开户单位使用现金不能超过结算起点(1 000 元)

限额3~5 天≤15 天

附属单位使用现金→核定→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找零用备用金→核定→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收支基本要求(1)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当日送存有困难→开户银行确定(2)不准“坐支”现金(相对禁止)

(3)提取现金→写明用途→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4)现金管理N 不准

健全内控(1)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授权审批:对审批人越权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表二、支付结算概述

概念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

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3)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4)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

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注意】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

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区别伪

造变造

伪造:无权限人更改“签章”

变造:无权限人更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

【注意】伪造人、被伪造人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填写要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写法必须掌握)

【注意】出票日期使用小写,银行不受理;大写日期不规范,银行

可予受理,但造成损失出票人自行承担

(2)中文大写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可以使用繁体字,不得自造简化

(3)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应加“整”;到“角”的,可以更正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并在更改处签章

表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原则

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分类存款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

个人个人→借记卡、信用卡

用途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开户地本地、异地

管理原

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

表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开立核准制度: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 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注意】时间性规定:2 核、5 备、3 通知

生效日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排除事项:

(1)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

(2)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

(3)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变更(1)存款人更改名称→5 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2)其他变更→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银行应及时办理,并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撤销法定

情形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与变更区分)

顺序最后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不得

撤销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

强制

撤销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

自愿销户

表五、各类银行账户的具体规定

基本存款账户使

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非个人)

【注意1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注意2】异地常设机构(非临时机构)

【注意3】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一般存款账户开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

使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没有数量限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专用存款账户使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

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

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收入汇缴账户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只付不收

临时存款账户使

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设立临时机构”及“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使

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 年

可以支取现金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表六、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罚则

违法单位违法事项处罚金额非经营性存款人 1 000 元

经营性存款人变更 1 000 元

伪造、变造,开立、撤销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

使用 5 00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银行多头开户、公款私存 5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

其他 5 00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

表七、票据概述

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注意】结合具体票据去理解

票据权利两大权

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

行使人:(1)票载收款人(2)最后的被背书人

追索权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

行使人:(1)票载收款人(2)最后的被背书人(3)代为清偿债

务的保证人(4)代为清偿债务的背书人

权利取

一般情况:必须给付对价

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

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欺诈、

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

权利时

(1)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

(2)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 年

(3)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 个月

(4)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 个月

(5)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 个月

【注意】第(4)、(5)种情况,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记载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事项

补救措施挂失止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

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公示催

找法院

普通诉

表八、支票

种类现

支取现金

转账

普通支票支取现金与转账

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出票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六项)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1)、出票地(3)

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注意】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 日

超期: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办理要求支票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注意】是“付款时”不是“出票时”“签发时”“开具时”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 1 000 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注意】上述罚则为大纲说法(虽然有错误),考试请按上述要求作答

表九、商业汇票

种类商业承

兑汇票

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

兑汇票

由银行承兑

必须记载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七项)

相对记

载事项

付款日期、付款地(3)、出票地(3)

承兑提示

承兑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

见票后定期付款——自出票日起1 个月内

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且不得负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效力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

收费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0.5‰向出票人收取

付款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日

背书记载事

项必须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名称

【注意】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交付的,被背书人自己记载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效力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视为到期前)

基本要求背书必须连续(形式上的连续)

附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部分背书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禁止背书(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2)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粘单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在粘接处签章

期后背书“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不得背书转

保证必须记

载事项

保证字样,保证人签章

相对记载

事项保证人住所(3)

被保证人(未承兑→出票人;已承兑→承兑人)保证日期(出票日)

【注意】教材说法:“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绝对+相对

均包括)”考试中按教材说法回答

附条件保证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

表十、银行汇票

出票申请人或收款人一方为单位,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

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七项)

实际结算金额(1)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且不得背书转让

(2)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汇票无效

提示付款提交:银行汇票+解讫通知

期限:自出票日起 1 个月

超期:“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表十一、银行本票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使用范围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出票申请人或收款人一方为单位,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本票

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六项)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2 个月

表十二、银行卡

分类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境内卡、境外卡

是否给予授信额度信用卡、借记卡

币种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币种卡

信息载体磁条卡、芯片卡

申领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个人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

超过 2 张

【注意】不是全体公民

销户自XXX 发生之日起45 天后

【注意】(6)信用卡账户“两年”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贷记卡(1)先消费后还款

(2)免息还款期:最长60 天

最低还款额:首月最低还款额不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注意】二者只能享受其一

(3)存款无息,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免息还款期外)

准贷记卡(1)发卡银行要求“缴存备用金”,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在信用额度内透支(2)透支期限为60 天

(3)存款有息,透支按月计收“单利”

单位卡(1)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存取现金和存入销货收入

(2)销户时,资金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3)可以办理10 万元以下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不得透支

单位人民

币卡

表十三、汇兑

汇款回单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收账通

撤汇汇出银行“尚未汇出”

退汇汇出银行“已经汇出”

(1)收款人拒收,银行“立即”办理退汇(明确表示)

(2)经过“2 2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银行应主动办理退汇(未明确表示)

表十四、托收承付

适用范围主体

限制

必须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

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内容限

必须商品交易或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

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金额

限制

每笔金额起点为1 万元(新华书店为1 000 元)

使用规定托收“必须”签有购销合同,并注明使用托收承付

“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承付(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 3 天(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 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

的次日算起

【注意】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

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表十五、国内信用证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

适用范围“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程序(1)受理时,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2)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付款时间内付款,不足支付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3)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注意】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开证行具有索偿权;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总结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56—9006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总结 (1)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帐户。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帐户和上级单位、下级单位的帐户划拨资金。 (2) 需人行核准的帐户: A、基本存款帐户 B、临时存款帐户(验资增资帐户除外) C、预算单位专用帐户、 D、QFII专用帐户 (3) 临时存款帐户不得超过2年,可以支取现金。 (4) 储蓄帐户只办理现金存取、不得转帐。 (5) 一般存款帐户办理可以现金缴存,不得支取现金。 (6) 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7) 我国《票据法》中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8)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9)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A、承兑人 B、背书人 C、被背书人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56—9006 D、保证人 (10)票据权利 A、付款请求权 B、追索权 (11)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人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12)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不影响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3)票据丧失补救(综合题重点)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14)挂失止付的四种票据(综合重点)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支票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15)挂失止付不是必经措施,最终通过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重点) (16)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综合题重点) (17)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10日。最长6个月。

内标法的计算.doc

内标法给人的印象总是让人头疼,何时选用内标法,如何选择内标物质,结果怎么计算,公式该如何理解,都是问题。 被问到过内标法的定量依据是什么,也就是在内标法里内标和待测物之间是什么关系。当时有点晕,说待测物和内标的比是一定的。到底是什么的比一定呢?你清楚吗? 在此,撇开大家谈论过很多的内标法如何应用的问题,来谈谈内标法的计算。 先来分清两个概念,绝对校正因子和相对校正因子。以色谱分析为例,绝对校正因子是单位峰面积所相当的物质量,fi’=mi/Ai。而相对校正因子是某一组分与标准物质的绝对校正因子之比,f= fi′/ fs′=As?mi/Ai?ms。在内标法中,绝对校正因子主要由仪器的灵敏度决定,并且不易准确测量,也无法将内标物和待测物联系起来;而相对校正因子才是定量的基础,也是前文中提及的问题的答案,相对校正因子是那个一定的量,所谓待测物与内标的比一定也就是说待测物的质量与峰面积之比(即绝对校正因子fi’)和内标物的质量和峰面积之比(fs’)的比值一定(话比较绕,结合公式就一目了然啦)。文献上,标准上看到的校正因子也都是相对校正因子。相对校正因子也可以通过已知量的标准和内标混合后经实验测定获得。 对相对校正因子的公式进行简单变形,就能够得到待测物质量mi=Aifi’/Asfs’*ms=,进而通过C=mi/m得到待测物的浓度。 因此,再见到各类内标计算公式,我们就能够分辨其中的f到底是相对校正因子还是绝对校正因子了。比如 里,fi、fs就是指绝对校正因子。 而为了避免测定校正因子,常采用内标标准曲线法。它以mi= ms*fi*Ai /(fsAs) 为基础,但有一个前提是加入恒定量的内标物,且进样量相同(ms同),这样待测组分的含量就与Ai/As成正比了。mi=Ai/As*常数。 绘制内标标准曲线,先将待测组分的纯物质配成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分别取一定量的标准溶液,加入相同量的内标物,混合后进样分析,测出Ai和As,以Ai/As为纵坐标,以标准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作图。分析待测试样,取与标准溶液相同量的待测试样和内标物,测出峰面积比,由标准曲线即可查出待测组分的含量。 利用内标标准曲线法定量,可以免去测定校正因子的麻烦,也可以减少与查阅到的校正因子仪器条件等不同造成的差异,适用于液体试样的常规分析。 总结起来有2点。一是在内标法中只有相对校正因子,也就是待测物与内标物的绝对校正因子的比值是一定的。二是内标标准曲线法能够避免测定校正因子,但使用上有一些限制。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八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2分,2008年的分值为14分。本章考点比较散,复习难度较大。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2009年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以上,考生应重点关注综合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P292—P293) 1、更改 “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相关链接】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解释】该考点经常出多选题,考生应注意汇票、本票和支票这3个项目均不得更改,但授权补记的2个项目仅限于支票。 【例题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003年) 【答案】√ 【例题2】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2005年) 【答案】√ 2、签章(P293)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3】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002年) 【答案】√ 【例题4】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2005年)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答案】D 3、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解释】考生应掌握“1月18日”、“10月20日”的具体写法,注意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Part2:其他支付结算途径 二、银行卡(P109) (一)信用卡和借记卡 1.信用卡可以透支,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2.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1)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2)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3)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 3.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单位卡 1.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2.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3.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 (三)其他有关规定 1.限额 (1)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2)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3)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贷记卡持卡人的优惠 (1)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或最低还款额待遇。 (2)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3)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4)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5)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

通用统计计算表(工资计算实例)操作手册

通用统计计算表(工资计算实例) 操作手册 中煤建安集团公司信息部郭林设计联系QQ:378550290 程序设计思路:在总结以往设计的经验后,为适应灵活计算和随意字段排列导出为原则,以基本信息表列标题(列标题以下称为字段)为参考,其他表在该表中取得适宜字段后,可以进行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每个表可以在基本信息表基础上自由定义字段,当月计算表字段和全年计算表字段保持相同。 一、使用说明: 文件有两种扩展名: 通用统计计算表(工资计算实例).xls,这个文件可以在excel 2003 或excel 2007完整安装状态下工作。 通用统计计算表(工资计算实例).xlsm,这个文件只能在excel 2007完整安装状态下工作。其它更高版本的excel未做测试,可自行测试。 本工资计算程序采用office excel 2007 编写,请安装完整版并在excel选项--信任中心--信任中心设置--宏设置--启用所有宏,才能进行计算。

提示:请将压缩包中的通用统计计算表(工资计算实例).xls或通用统计计算表(工资计算实例).xls和gz.png一起放在同一目录下,否则会报错。 注意:如果在计算时提示下标越界,请关闭其他运行的工作簿,仅保留目前工作的工作簿。如果提示对象错误,可能是相关表中的列

标题丢失,请从其他对应表中复制相关列标题过去,再试着计算。计算完成后,及时保存数据。每月计算完数据后,做好备份。如果遇到不明的其他系统性错误,请不要保存,提示是否保存,点击“否”,由系统去自动恢复。对相关参数列设置以后,保存工作簿并关闭。再重新启动后才能进行正确计算。 1、可根据基本信息表设置自定义当月计算表、部门打印表、汇总表打印的列,再进行计算参数设置,以保证"基本信息表"和"当月计算表"参数对应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能正常提取数据,并补充完整“参数设置”表内相关内容,相关表会引用该内容。 2、"基本信息表"中的数据确保录入正确,不能有误。 3、当月计算表只需要将姓名(唯一性,遇同姓名时需要加.或其他以区别)列录入即可,计算时提取基本信息表内对应列到当月计算表。 4、在启用宏的状态下,可以在“参数设置”中按对应计算或打印按钮进行操作。 5、所有数据表格行中的参考列标题那一列必须连续,不能有空行,否则后边的数据不能自动提取,不在计算之内。 6、涉及各计算表中的如应发工资、所得税款、实发工资可以调用参数设置窗体进行设置并保存,统计计算时调用为自动计算项。其它列将提取基本信息表对应数值参与计算。如果修改了“基本信息表”表中的列后,需要对各表和计算参数重新进行设置。 7、部门采用自动提取人员及数值进行打印,汇总表在计算完成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总分:75.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75,分数:75.00)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的( )。 ?A.收付双方都是国有企业 ?B.收付双方必须签有合法的代销合同 ?C.结算款项的收款人可以选用邮寄的划回方式 ?D.每笔金额起点为20000元 A. B. C. √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代销商品的款项,不可以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电话号码 ?B.身份证 ?C.支票存根 ?D.预留银行签章 A. B. C. D. √ 《支付结算办法》第123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 )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A.中国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 ?D.开户行 A. B. √ C. D.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4.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 )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 )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 )计算。 ?A.万分之二,万分之五,万分之十

?B.万分之五,万分之十,万分之十五 ?C.万分之三,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D.万分之五,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A. B. √ C. D.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目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目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 )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A.3 ?B.4 ?C.5 ?D.6 A. √ B. C. D. 《支付结算办法》第89条规定,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6.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 ?A.自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B.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C.自出票日起1个月 ?D.自出票日起10日 A. B. √ C.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7.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B.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C.转账支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D.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A. B. √ C. D.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账户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点

第十一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1、支付结算含义: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第二节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 四种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以及银行卡 一、汇兑 (一)概述 1、含义: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便于汇款人向异地的收款人主动付款,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2、分类: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1)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一般来说,信汇是以邮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 (2)电汇:是以电报方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后者的汇款速度比前者快捷,汇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二)汇兑的办理程序(形式方面要求) 1、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时。 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地点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地点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特别注意:只有收款人、付款人名称是必须记载事项,收款人和付 款人帐户不是必须记载事项,因为汇兑可用于个人的结算。 、汇出银行受理汇兑凭证,并进行认真审查;2. 3、汇入银行接收汇出银行的汇兑凭证之后,应审查汇兑凭证上联行专用章与联行报印章是否一致。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向汇出银行申请撤销的行为。但,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行对汇款的撤销。 2.汇兑的退汇。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的行为。具体有四种情况: (1)收款人在汇入行开立帐户的,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不 能达成的,不办理。 (2)收款人在汇入行未开立帐户的,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 证件及原回单,由汇出行通知汇入行,经汇入行核实确实未支付, 交将款项退回汇出行,方可办理退汇。转汇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 出行对汇款的退汇。 (3)汇入行对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4)汇入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 应主动办理退汇。 二、托收承付 (一)概述 1、含义: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金额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1000元。有关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二)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 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 (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 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 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规定。 (三)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要知识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存款人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①核准类账户(办理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②备案类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银支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变更与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银当地分支行报备 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期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④预留签章 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or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签章 个人→个人签名/签章 ⑤3个工作日与5个工作日?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3.银行账户的撤销 ①撤销情形 ?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的: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②相关规定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撤销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核对无误方可办理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 办理撤销 ?应撤销未办理销户手续的,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内销户,逾期视同销户 4.基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1个单位只能开1个 ②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③使用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单位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撤销 5.一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的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现金缴存,不可现金支取 6.专用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3个通用表格(浙江省)

浙建监A1-1 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工程编码: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承担的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指令。 1.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2.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检查确认;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已建立、组织机构已落实。 附件:1、开工报告: 2、相关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本表一式五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备案验收二份 浙建监A1-2 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工程编码:编号: 致:(监理单位) 鉴于工程按第号工程暂停令已进行整改,经检查后具备复工条件,请核查并签发复工指令。 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具备复工条件,同意工程于年月日时复工。 □不具备复工条件,暂不同意复工。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本表一式五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备案验收二份

浙建监A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工程编码:编号: 致:(监理单位)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本表一式四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备案验收一份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分析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总结分析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 ?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开户要求。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 2.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 2 2020年4月19日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3.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 (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4.支付结算是一种转账结算。 ?中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1996年1月1日实施的 8月28日修正的<票据法>、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于同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例2—1】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这一说法正确吗? ?[解析] 不正确。支付结算除了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外,还包括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3 2020年4月19日

气相色谱的内标法定量分析

实验一 气相色谱内标法定量分析 一、目的与要求 1.熟悉相对校正因子定义以及求取方法 2.掌握内标法定量公式及其应用 3.熟悉氢火焰监测器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二、实验原理 气相色谱法是以气体(此气体称为载气)为流动相的柱色谱分离技术。其原理是利用被分离分析的物质(组分)在色谱柱中的气相(载气)和固定(液)相之间分配系数的差异,在两相作相对运动时,在两相间作反复多次(103~106次)的分配,使得原来的微小差别变大,从而使各组分达到分离的目的。 根据色谱图进行组分的定量时,所用定量方法主要有归一化法,内标法和外 标法三种。当试样组分不能全部从色谱柱流出,或有些组分在检则器上没有信号时,就不能使用归一化法,这时可用内标法。 内标法是气相色谱所常用的一种比较准确的定量方法。当样品中的所有组分 因各种原因不能全部流出色谱柱,或监测器不能对各组分都有响应,或只需测定样品中某几个组分时,可采用内标法定量。内标法的基本过程是:准确称取质量为W m 的样品,加入质量为W s 的内标物,用溶剂配成一定浓度的溶液,进行气相色谱分析,然后根据被测物和内标物的质量及其在色谱图上的峰面积比,求出被测组分的含量,计算公式如下: 100%i i s i s s m A f W P A f W =? 式中Pi 为组分i 的百分含量;Ai, As 分别是被测组分和内标物的峰面积; f i 、fs 分别是被测组分和内标物的重量校正因子二者之比(fi / fs )可由标准样品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测试并计算得。 内标法必须由合适的内标物,基本条件是:它在样品中不存在、无化学反 应、稳定、性质尽量与被测组分接近,能与样品要互溶、色谱峰能完全分离并比较接近被测组分的色谱峰。内标物的量也应与被测组分的量相当,以提高定量分析的准确度。 (1)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初级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初级篇一:财经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点总结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概念★★★ ? 支付结算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 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 支付结算主体:1.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银行”)2.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3.个人注: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特征★★★ 1.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 批准的主要机构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行、建行等)及其分支机构、 合作银行、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邮政储蓄网点等。 2.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不符合法律

规定视为无效)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为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业务正常进行有统一格式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作出了基本规定。 3. 支付结算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作为中介机构的角色,在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4.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基本原则★★★ 1.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 银行不垫款 四、主要支付工具(方式)★★ 票据结算方式: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 票、支票 非票据结算方式:银行卡(信用卡、借记卡)、汇兑、

内标法与外标法

内标法与外标法 一、内标法 什么叫内标法?怎样选择内标物? 内标法是一种间接或相对的校准方法。在分析测定样品中某组分含量时,加入一种内标物质以校谁和消除出于操作条件的波动而对分析结果产生的影响,以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内标法在气相色谱定量分析中是一种重要的技术。使用内标法时,在样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标准物质,它可被色谱拄所分离,又不受试样中其它组分峰的干扰,只要测定内标物和待测组分的峰面积与相对响应值,即可求出待测组分在样品中的百分含量。采用内标法定量时,内标物的选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理想地说,内标物应当是一个能得到纯样的己知化合物,这样它能以准确、已知的量加到样品中去,它应当和被分析的样品组分有基本相同或尽可能一致的物理化学性质(如化学结构、极性、挥发度及在溶剂中的溶解度等)、色谱行为和响应特征,最好是被分析物质的一个同系物。当然,在色谱分析条什下,内标物必须能与样品中各组分充分分离。需要指出的是,在少数情况下,分析人员可能比较关心化台物在一个复杂过程中所得到的回收率,此时,他可以使用一种在这种过程中很容易被完全回收的化台物作内标,来测定感兴趣化合物的百分回收率,而不必遵循以上所说的选择原则。 在使用内标法定量时,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内标和被测组分的峰高或峰面积的比值? 影响内标和被测组分峰高或峰面积比值的因素主要有化学方面的、色谱方面的和仪器方面的三类。 由化学方面的原因产生的面积比的变化常常在分析重复样品时出现。 化学方面的因素包括: 1、内标物在样品里混合不好; 2、内标物和样品组分之间发生反应, 3、内标物纯度可变等。 对于一个比较成熟的方法来说,色谱方面的问题发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色谱上常见的一些问题(如渗漏)对绝对面积的影响比较大,对面积比的影响则要小一些,但如果绝对面积的变化已大到足以使面积比发生显著变化的程度,那么一定有某个重要的色谱问题存在,比如进样量改变太大,样品组分浓度和内标浓度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检测器非线性等。进样量应足够小并保持不变,这样才不致于造成检测器和积分装置饱和。如果认为方法比较可靠,而色谱固看来也是正常的话,应着重检查积分装置和设置、斜率和峰宽定位。对积分装置发生怀疑的最有力的证据是:面积比可变,而峰高比保持相对恒定, 在制作内标标准曲线时应注意什么? 在用内标法做色话定量分析时,先配制一定重量比的被测组分和内标样品的混合物做色谱分析,测量峰面积,做重量比和面积比的关系曲线,此曲线即为标准曲线。在实际样品分析时所采用的色谱条件应尽可能与制作标准曲线时所用的条件一致,因此,在制作标准曲线时,不仅要注明色谱条件(如固定相、柱温、载气流速等),还应注明进样体积和内标物浓度。在制作内标标准曲线时,各点并不完全落在直线上,此时应求出面积比和重量比的比值与其平均位的标准偏差,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单点校正,若所得值与平均值的偏差小于2,曲线仍可使用,若大于2,则应重作曲线,如果曲线在铰短时期内即产生变动,则不宜使用内标法定量。 二、外标法

内标法

内标法 一、内标法 什么叫内标法?怎样选择内标物? 内标法 internal standard method 是色谱分析中一种比较准确的定量方法,尤其在没有标准物对照时,此方法更显其优越性。内标法是将一定重量的纯物质作为内标物加到一定量的被分析样品混合物中,然后对含有内标物的样品进行色谱分析,分别测定内标物和待测组分的峰面积(或峰高)及相对校正因子,按下列公式和方法即可求出被测组分在样品中的百分含量: 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精密称(量)取对照品和内标物,分别配成溶液,精密量取各溶液,配成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取一定量进样,记录色谱图。用含对照品和内标物的对照溶液所得色谱峰响应值,按下式算出 (f): f= (As/ms)/(Ar/mr) 其中As和Ar分别为内标物和对照品的峰面积或峰高,ms和mr分别为加入内标物和对照品的量。 再取各品种项下含有内标物的待测组分溶液进样,记录色谱图,再根据含内标物的待测组分溶液色谱峰响应值,计算含量(mi):mi=f×Ai/(As/ms) 其中 Ai和As分别为供试品和内标物的峰面积或峰高,ms为加入内标物的量。必要时,再根据稀释倍数、取样量和标示量折算成为标示量的百分含量,或根据稀释倍数和取样量折算成百分含量。 内标法是一种间接或相对的校准方法。在分析测定样品中某组分含量时,加入一种内标物质以校谁和消除出于操作条件的波动而对分析结果产生的影响,以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内标法在气相色谱定量分析中是一种重要的技术。使用内标法时,在样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标准物质,它可被色谱拄所分离,又不受试样中其它组分峰的干扰,只要测定内标物和待测组分的峰面积与相对响应值,即可求出待测组分在样品中的百分含量。采用内标法定量时,内标物的选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理想地说,内标物应当是一个能得到纯样的己知化合物,这样它能以准确、已知的量加到样品中去,它应当和被分析的样品组分有基本相同或尽可能一致的物理化学性质(如化学结构、极性、挥发度及在溶剂中的溶解度等)、色谱行为和响应特征,最好是被分析物质的一个同系物。当然,在色谱分析条什下,内标物必须能与样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教学文案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面值150万元的支票,支付前欠货款,但甲公司账面无款支付,属于空头支票。根据票据法规定,金融管理部门有权对甲公司处以万元的罚款。 A、7.5 B、3 C、10.5 D、0.3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出票人授权补记 B、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3、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

述中,正确的是。 A、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D、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B、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C、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出票金额为准 D、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一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0万元,5月10日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付款人应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A、10000元 B、7500元 C、1050元 D、750元 7、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记载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汇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主要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 2.票据和汇兑——主导大额支付;银行卡——主导小额支付;托收承付手续繁琐 3.办理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未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票据无效;未按民行统一规定格式——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情况、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6.票据的“伪造”和“变造”:伪造——假冒或虚构他人签章(只与签章有关);变造——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7.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原记载人可更改其他记载事项,需要在更改处盖章 8.天蝎票据的要求: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9.填写日期:必须用中文大写,1和2月份前面加零;日1到9和10、20、30前面加零;日10至19前面加壹。 10.填写金额:以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同时填列,二者不一致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1.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2.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在预算单位没有基本存款账户或已撤销时经上级批准,它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否则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13.需要人民银行核准才能开户的有: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除外)、QFII专用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 14.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15.正式开立之日: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民行当地支行核准日期,非核准类——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16.更改:更改名称但不更改开户银行及账号的——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交变更申请;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证明 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交回许可证,民行分支换发新的 17.撤销:注销、破产关闭等——5个工作日内提交撤销申请; 迁址需变更开户银行和其他原因需要撤销的——10日内申请重开基本存款账户。

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50,分数:100.00)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______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A.会计主管人员 ? B.单位负责人 ? C.总会计师 ? D.会计机构负责人 A. B. √ C. D. 《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______的罚款。 ? 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 C.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 D.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A. √ B. C. D. 根据《会计法》第42条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一定期限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该期限为______个月。 ? A.6 ? B.2 ? C.3 ? D.1 A. √ B. C. D.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4.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______构成。 ? A.地方性会计法规 ? B.地方性经济法规

支付结算法律规章制度汇编

...../ ()是会计人员网上交流学习探讨的专业网站,欢迎访问学会计论坛()和加入学会计QQ群(群号在论坛首页上有)。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概念:支付结确实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托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要紧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差不多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支付结算的讲法中,正确的是()。 A.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B.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C.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

予受理 D.单位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依照支付结算方法规定,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区不】 结算凭证是指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用以表明结算法律关系的各种凭据,包括票据和其他凭证。票据是结算凭证的一部分。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方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三)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是以()为核心。 A.票据支付系统 B.银行卡支付系统 C.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 D.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 2. 下列支付工具中,成为我国个人使用最频繁的支付工具,且在小额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 A.票据 B.汇兑 C.银行卡 D.托收承付 3. 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的是()。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不垫款 D.文明服务 4. 王某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给赵某,付款人是甲银行,赵某按期提示付款时,甲银行以王某账户内的资金不足1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拒绝付款体现了()原则。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不垫款 D.文明服务 5.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A.2日 B.5日 C.2个工作日 D.5个工作日 6.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银行在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内办理撤销手续。 A.2日 B.5日 C.2个工作日 D.5个工作日

7.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 A.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 B.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盖章 C.“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D.“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加盖章 8.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通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9. 甲公司在A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在B银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后甲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公司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B.若甲公司尚未清偿B银行的借款,不得申请撤销B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 C.甲公司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一般存款账户的撤销 D.甲公司撤销基本存款账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 10.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准贷记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B.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30天 C.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D.准贷记卡持卡人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应当支付透支额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来计算透支利息,即按月计收单利 11. 王某所持贷记卡透支余额为1万元,王某申请采用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元。 A.500元 B.1000元 C.1500元 D.2000元 12.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日后(),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交易需延迟结算的除外。 A.10个自然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