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篇一:新闻报道要有法制观念】

新闻报道要有法制观念

【摘要】媒体记者搞批评报道不仅要有法制观念还要具备相

当的法律知识,起码要具备自己想报道领域的法律知识,本文作者

结合工作实践,论述了新闻报道需要加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关键词】新闻报道;法制观念;有罪推定

在新闻报道中,一些涉及法制方面的新闻报道因其内容具备一定

的刺激性和故事性,吸引了很多受众的关注,但是在报道中,如果

不加强法制观念,不提高业务水平,很容易对新闻当事人产生恶性

影响,有失新闻报道的公正客观原则。

一、新闻报道要避免出现“有罪推定”

在实践中,随着新闻报道的范围不断扩大,数量的不断增多,大

量的案件报道,就违背了“无罪推定”这个原则。一些违反法律、

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制报道也随之出现,还有的报道置国家法律关于

不准泄漏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规定于不顾,硬要来个“猎奇”、“揭秘”;有的对于凶杀、色情案件的过程描写极尽详细之能事,唯恐

漏过了某个细节,使得新闻报道比暴力、色情小说还要“精彩”;

有的报道对于犯罪分子复杂的、高科技的作案手段记录的一清二

楚,简直成了一则免费的犯罪技巧教材,等等。

笔者认为,法制类报道应树立“无罪推定”的法律意识,防止预

先定罪的报道,并且不要滥用结论。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

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

【篇二:法制讲座新闻报道】

白坭二小举行“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讲座本网讯

白坭二小报道:为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深入开展法制安全

宣传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杜绝不良行为的

再发展,努力争做文明小学生,2015年12月4日上午,我校德育

处在树人学堂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以《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在讲座中,德育处邓主任从三个方面向同学们做了精彩的讲解。一

是介绍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结合当前小学生发生的具体案列,针

对学生们发生的不良行为从重度、中度和轻度的不良行为进行了举

例说明,让同学们了解了不良行为带给社会的危害程度。二是给同

学们讲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三是讲述同学们如何做一

名合格的小学生。结合实例、寓言故事讲解了小学生遇到暴力恐怖

事件的三大原则“逃、躲、战”。最后,全体同学宣誓“从我做起,从

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小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进一步加强了同学们知法、懂法和用法

律来自我保护的意识,懂得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

应该做什么,懂得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小学生,懂得了遇到暴力恐怖事件的逃生方法??让同学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

思想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

【篇三:公安工作和法制新闻报道】

公安工作和法制新闻报道

摘要:

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的新历史时期,法制报道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同时呈

现出了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对此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国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法制报道将逐渐占据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当前社会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

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给公安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严峻

的挑战,目前,公安工作仍存在诸多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受到

许多来自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公安工作要更快更好地发展,尤其需

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关键词:公安工作新闻报道法制报道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公安工作和法制报道随着我国民主法制

建设的深入而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尤其是“十五大”以后,“依法治国”

被确定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并被写入宪法,法制报道的重要性得到了

进一步的提升,其报道内容已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

文试从发展的角度,来评析我国当前公安法制报道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

一、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观,即民本、法治、效率的协调发展

﹙一﹚协调发展符合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专政”的观念根深蒂固,而对维护人民合法

权益和尊重人权的观念淡薄。讲“专政”多,讲“民主”少;讲“打击”多,讲“保护”少;讲“管理”多,讲“服务”少。这与我国社会经济的

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因此,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要以“人

民公安为人民”为核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服务观和执法观。要处

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走出乱用、滥用警力误区,交

出“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以此强化社会管理制度建设。

同时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造福人民的工具。﹙二﹚协调发展符合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律。

在公安工作管理过程中,民本、法治和效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民本是目的,法治是手段,效率是前提。三者只有做到协调统一,

公安工作才能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法制环境中,法治精神和民本

观念是完全统一的,坚持法律至上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按

法律办事就是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各项执法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以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中心,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

第一标准,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让人民满意。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必须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基点,大力改

革警务运行模式,提高警务效率。通过整合资源,减少运行成本;

推行“社区警务”,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提高行

政效率等方面,不断提高警务工作效率。

﹙三﹚协调发展符合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需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形势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当前一些旧模式在新形势下日益显露其弊端,主要

表现在:配置警力不合理,机构分散,多头领导,公安资源浪费严重;警务活动的规范化、程序化有待加强;警察缺乏现代法治意识

和能力等。现代的警务规划必须以效率、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我国

推行的社

区警务形式,就较好的体现了民本、法治与效率的统一,以“预防为主”、“警民合作”两大原则,实行“以社区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向”、“以治本为导向”等三个导向,具备“警察形象柔性化,警民关系伙伴化,警务对策前置化,警务活动社会化”四大特征,摆脱了单纯依靠

警察、单方面、采取单一的限制甚至打击方式管理社会、保障安全

的旧思路,一方面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也符合警察新形

象的广泛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公安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全面提升服务管理素质

﹙一﹚警务公开化。

随着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我们必须强化

警务公开,增强政策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安机关不仅要公开其

赖以存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抽象的警务行为,而且,还要就

具体的警务行为、实施过程、事后结果等向特定的利害关系人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让—切与社会公众权益相关的警务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二﹚管理社会化。

警务工作社会化已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一大趋势。要稳定社会治安

秩序,必须走群众路线,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群防群治作用,而这是

我国警务工作的优势和优良传统。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公安机关

社会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让人民群众担当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人,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发挥基层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纠纷调解会、护厂护街队等各类群众性治安防范力量的治安防范作用;大力支持

发展社区保安业、服务中介业,积极有效发挥保安队伍协助公安机

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还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

为事业,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崇尚正义、捍卫正气的良好风尚。

﹙三﹚服务多样化。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服务于社会公众是其工作职责的应

有之义_,公安机关的服务工作不能设立某一专属区域,让某些特

殊公众享受法律特权,任其胡作非为,也不能光讲专政,局限于侦

查破案、打击犯罪,要在放宽治好。维护正义的基础上,更多地给

予社会公众以“人性化”的管理,要在法律援助、取悦精神、温暖家

庭等方面上多做文章、多下功夫,让每一个公众能有一个公平的工

作环境,能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并使公众对人民警察有一种亲

切感。三、公安法制新闻报道新特点

现在全国法制类报刊已达上百家,从业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法制

新闻报道也从零散到形成气候。在持续开展的全民普法活动,依法

治理等项工作中宣传报道鸣锣开道,大张旗鼓,使法制报道倍受重视,为法制报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辟了广阔天地,促进了

发展。跨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仍在不断加强,法制新

闻报道进入了更快的发展阶段。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与过去相比,

法制新闻报道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报道对象范围扩大化

过去法制新闻报道目光仅局限于诉讼、犯罪上,盯着公、检、法三家,因此报道内容多是罪与罚相关的事情以及关于政法部门的工作

情况和人物事迹。事实上,这种报道我们应该把它叫做“政法报道”,

而不应叫“法制报道”,因为它没有能完全包括当今法制报道所涉及

的范围。而现在,法制新闻报道的对象范围早已超出了政法部门,

包括了社会生活各方面与法制有关的一切内容。人们又将报道对象

进行划分:从行业角度将法制报道分为“经济法制,刑事法制,民事

法制,行政法制,文教法制等”,也有人把法制报道分为立法,执法,守法这三个有机组成部分。从地域上看,可以分为国内和国外法制

新闻。这些见解都从某个方面对法制报道的对象进行了概括,突出

了各自特点。

在近些年实践中,我国法制新闻报道逐步总结形成了“立足政法口,

面向全社会”的报道原则。这一原则也同时体现了报道的范围,它要求,要以政法口为法制报道的依托,有所重点的反映政法战线的新

形势、新精神、新成就;

﹙二﹚在新闻报道中法制报道的比例呈增多趋势

法制报道是我国民主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精神文明

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法制报道的比例的增多,是社会发展必然

的结果和要求。因此,新闻单位要把此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基本任

务紧抓不放,列为报道工作的重点之一。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的竞争也

日趋激烈,受众的求知欲日益扩大,文化水平日益提高,能否最大程度

中国法制报道

《中国法制报道》内参简介 《中国法制报道内参》是中国法制报道网的会员刊物,大16开,半月一期,这份内参的宗旨是:及时传递政法系统的重要资讯、传播法治领域的重要时事新闻、展现各个司法部门对于法律的实践与探索、凸显包涵法治精髓的另类观点,从而为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司法局长等,提供决策上的参考。 《中国法制报道内参》依托中国法制报道网在第一时间播发重要网络法治新闻,传递政法高层信息,有强大的信息收集、整理能力。它所团结的专家团队以及著名法律网对于法制新闻和事件的准确评判,又体现着法治的精神。主要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务院各部委,省,直辖市领导呈阅。 《中国法制报道内参》首先是一份法治新闻内参,从这里您能及时读到最近发生的重要新闻,以及编辑部对于这则新闻的精彩点评,它能提供给您一个全新的法治新闻视角;其二,作为“不公开的新闻载体”,将关注一些主流媒体无法刊登的重要法制事件,以起到您的“参谋”和“耳目”作用;其三,这份内参将品评各级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探索,用法治的眼光予以评判,或批评,或表扬,都是为各级领导提供解决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的有力决策依据,以促进中国法治的进程。 《中国法制报道》杂志介绍 《中国法制报道》杂志是中国新闻出版集团主办的全国性法制期刊,依靠遍布全国的新闻分支机构和采编队伍,充分展现国内外重大法制新闻的背景详情,是观察社会,了解法制、分析安例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本刊大16开本。全彩印刷,月刊,发行范围及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亚太地区和世界各国。由中国新闻出版集团主管的中央级刊物,真实报道国内外重大法制事件的详情和内幕,颇具权威性,是观察中国法制的最佳窗口。杂志以全面记实为特点,内容雅俗共赏,格调清新,形式生动活泼。众多惊心动魄的警匪搏斗章节,令人深思的惩腐要案,解疑释惑的法律服务吸引您篇篇必度。必将对广大读者产生积极的奋进作用.杂志以伸张正义、驱除邪恶为己任,勇于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揭露批评。深度剖析社会热点问题,真实反映社会呼声,真心为读者排忧解难。深受社会各界层人士喜爱。 《中国法制报道》杂志的读者定位是全国人大、政府、军队、司法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学教学与研究部门、法律界、法律服务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其它相关读者。

法制新闻案例

法制新闻 第一节、概论 法制新闻正日益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和受众关注的热点,这其中有着政治、经济、文化、受众等多层面的原因,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进程中的各种现象。我们试图从法制新闻的基本问题出发,对法制新闻进行从内涵到功能的全方位阐释。 法制新闻的内涵 “法制”一词在“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的今天,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并不会感到陌生。在新闻业界,我们常常对新闻按内容进行分类,“一般分为:政法新闻、经济新闻、文教卫新闻、体育新闻、社会新闻”。按照我国新闻业界的惯例,法制新闻是与政法新闻、文教卫新闻等类别相互独立而存在的。 目前,关于法制新闻的定义众说纷纭,我们总结了比较权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内较早的关于法制新闻的教材《法制新闻概述》的定义:“法制新闻可以说是新近发生的重要的民主与法制生活的事实的报道,她是新闻大家族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法制日报》主任编辑李矗编著的《法制新闻报道概说》的定义为:“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对法制新闻的定义为:“法制新闻是关于法律制度的建立(立法)、执行(司法)、监督等的新闻。在国际新闻界中,这种报道内容分为:‘法院新闻’‘警察新闻’‘犯罪新闻’等。在中国当代新闻业界,法制新闻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有时涉及有关党纪政纪、反腐倡廉的新闻报道。” 对于以上定义的优缺点,我们不做过多评判分析。我们认为,不管如何定义法制新闻,这个定义一定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法制新闻是新闻的一种,具有“新闻”的一切特征和内涵,这是“法制新闻”与“法制文学”“法制故事”相区别的前提。其二,法制新闻是具有法制意义的信息,必须涉及法律、法制层面的问题,这使得法制新闻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新闻。其三,法制新闻必须是从法制角度进行采编的新闻,在报道同一件事情时,这是法制新闻与其他类型的新闻区别的重要特征。我们认为,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为受众所关注的法制、法律方面的事实的信息。 法制新闻的功能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公民法制意识、观念的增强,经济民事领域的纠纷逐年增多;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总之,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而转型期的法律问题往往比较突出。拉斯韦尔是最早对传播的社会功能进行较为全面分析的学者。他于1948年发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将传播的功能概括为三大功能,即环境监视、社会协调和社会遗产传承。我们认为,法制新闻的功能在拉斯韦尔“三功能”说的基础上可以分解成如下几方

法制新闻报道

1.下列新闻写作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将其改写一下。 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一个司法解释明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或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存在的问题:条理不清、措辞不明、语言混乱 改写: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条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中,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此类案件,分别由其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阅读下文思考记者与律师调查的异同 【官员“自杀”案采访手记】记者不是福尔摩斯 2011年09月18日 18:00本文来源于财新网订阅《新世纪》|注册财新网 标签:官员“自杀”案采访手记 采访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我不用想着去调查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因为 这实在是个费时费力还不讨好的事儿

【财新网】(财新记者王婧)我特别不喜欢采访这种“非正常死亡”的题材。因为我清晰地知道,读者希望看到的,是媒体能够就“自杀”还是“他杀”,做出一个独立的调查,最好能够印证出自己脑海中推断的那个过程。但我做不到。 2009年底,湖南武冈市副市长杨宽生离奇死亡。在公安机关的解释中,杨宽生最先用刀割颈部和左手上手腕,未自杀成功。随后,杨右手持刀割破左手下手腕,连续割了几刀,再用剪刀剪断动脉。杨在割破手腕后,还尝试了触电身亡的方式,仍未成功。杨在大量流血虚脱之后,在一段时间内并未死亡。随后他选择了跳楼,第一次并未翻过阳台,在掉回阳台内侧后,杨第二次攀爬时才从阳台坠下。“在下坠时,还被二楼的遮阳板剐到”,这是其肩部淤血的原因。 我和所有的读者一样,从未见过这么稀奇古怪的“自杀”。与此同时,“政治谋杀”这一坊间说法已经上了各大网站的首页。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非得让编辑派我去现场,我幻想着自己能成为福尔摩斯,通过蛛丝马迹,找到杨宽生“死于谋杀”的证据。 编辑给我泼冷水,让我不要抱啥期望:“要推翻公安机关已经有的结论,必须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和逻辑链,否则,你的结论比公安机关的结论更站不住脚。” 我到达当地的时候,案发现场已经不存在。我问家属是否有尸检报告,家属说,只见过自杀结论,从未见过尸检报告。 物证缺失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人证。据死者的一名学生称,在尸检结束的第一时间,他曾经反复问过尸检的法医,法医给他很肯定的结论,“这是他杀。”我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这名法医,他在电话中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官方怎么说,你就怎么写吧。”

法制新闻观后感范文四篇

法制新闻观后感范文四篇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任何违法的人或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下是关于《法制新闻》的观后感范文四篇,希望对同学们有帮助! 篇一:《法制新闻》观后感 &ldqu;人的生命只有一次&rdqu;。人,最宝贵的会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则,真正做到&ldqu;关爱生命&rdqu;。 今天,老师带我们看了《学法律、知权利、会防范、懂礼仪》的宣传栏。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因此,我们就要处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假如我们不遵守规则,交通事故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躲不过,便会丧失宝贵生命。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还有那些不守规则的司机,自由放纵的行人。轻视,疏忽,大意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 曾经有这么一则报道,一个四年级学生在路边拍球。不小心,球滚到马路去了,她跑过去捡,一辆车迎面驶来,便毫不留情从她身上扎过去了,就在这短暂的一刹那,她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十载岁月,父母呕心呖血抚养成人,而就在瞬间即逝,难道这是一个人的命运吗?不,绝不是的。命远给每个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视乎你怎样去面对,

怎样去珍惜。 一些中学生,出现了因思想,心理,行为的偏激引发伤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无法走出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和悲。同学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 同学们,我们要让交通安全的警钟长鸣,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篇二:《法制新闻》观后感 法律是神圣不可触犯的。他是正义之火,是光明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稳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人。然而,在社层上不法分子却屡见不鲜。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电视,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小偷干了一会儿时候,就偷到了几十万元,他高兴得不得了。过了几天,他又偷人家的钱包,却被一个人拦住了,这个好心人看他年纪轻轻,便对他说:&ldqu;小伙子,你母亲把你培养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如果她知道你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她肯定会伤心欲绝的。&rdqu;可是这个人却不屑一顾,反而用随身带的刀子把这个人给杀害了,然后逃之夭夭。当我看完这条新闻,心中对那好心人的遭遇而感到伤心,对那个小偷的行为而感到气愤,你这个小偷知道吗?你这么干,不仅不会变成有很多银宝的大阔老,还会终生坐牢的,这位好心人那么热心的帮助你,想让你该邪归正,你不仅不听,反而将他给杀死了。也许,你为偷得的钱而欢喜,为逃脱罪行而坦然。这对你是件好事,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将永远战胜邪恶,到后来你将被判死刑怎么办?

如何撰写法制新闻稿件

如何撰写法制新闻稿件 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是弘扬法治精神、铸造法律理念的重要阵地,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延伸。做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新闻宣传对于为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法制新闻概念及写作基本要求 (一)法制新闻的概念 法制新闻是指以法制事件、法制问题、法制动态为依托的新近发生的法制事实,其具有法制信息传播、法制宣传教育、法制舆论监督、法制预警引导、法制咨询服务、法制文化传承等作用。新形势下,法院的审判工作越来越广泛地受到社会的关注,越来越多地引起新闻舆论的注意。只有不断加强法制新闻报道,大力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才能保证审判工作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影响,为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使法院的工作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的地位。 法制新闻稿件与法院公文材料不同。公文是一种告示性的文体,它具有语言直白、条理分明、概括性强的特点,整篇结构注重逻辑思维。而法制新闻是一种张扬性文体,它具有语言简洁、事例生动具体、就事论事、突出点上情况的特点,文章结构上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并重。公文主要是围绕职能工作的进行而出台的,具有布置、小结、推广的效益,目的在于研究总结,其受众范围主要是在系统内或同行中。而法制新闻是一种面向大众的社会文体,它的基本功能就是宣扬、推广,它追求的是让最多的人了解某一事件或人物,受众比起公文的人数多,层次多,范围广。公文讲求观点数据,讲求思想性、逻辑性。而法制新闻讲求典型性、新颖性、启示 1

性、讲求宣传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法制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 从总体而言,撰写法制新闻稿件要注意掌握“五性”,即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严肃性和及时传播性。 1、客观性 作为法制事实在新闻稿件中的反映,法制新闻稿件必须遵循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而不能凭主观想象行事。事实的本来面貌是什么样,稿件就应当是什么样,不能随意加入主观虚构的东西和主观情绪,更不能凭空想象。稿件中涉及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也必须尊重它们的本来面貌,绝不容许凭主观想象随意编造或者随意曲解。 2、真实性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没有真实性,也就没有了新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法制新闻中,稿件叙述的事实必须准确无误,不能有任何的差错、虚构、夸大或缩小。比如人名、地名、时间、地点、数字、引语和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等都必须与实际相符合。作者所阐述的思想观点,即对事实的判断、评论、分析,也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不能张冠李戴,不能随心所欲、添油加醋、画蛇添足,所有的评论、判断、议论,都必须符合事实。 3、公正性 法制新闻稿件必须做到报道公正,以体现法制的公正与公平原则。在写作中,我们面对原告、被告双方,要做到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搞远近亲疏。既要认真听取原告一方的控诉,又要认真听取被告一方的申辩;既要反映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也要反映被告的答辩理由和要求。在某些媒介报道中,往往只报道或者比较详细地报道媒介自认为正义一方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而对另一方的答辩理由和请求忽略不表,或者以极其简略的话语一笔带过,这些做法都是不公正的。 2

司法 新闻报道

周强:法院要敢于坚持敢于担当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法院要敢于坚持敢于担当,他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夏俊峰案为例,称不杀夏俊峰这种人就非常危险。对于近期多发的暴力伤医案,周强表示将“严惩不贷”。 将加大力度打击“医闹” 在昨天下午的湖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有来自医院的代表谈到“医闹”问题,周强表示,今年将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周强透露,此前发生的浙江温岭杀医案的死刑复核正在进行中。 “医患关系有问题,但绝不允许暴力侵害。”周强说,如果允许、宽容这种行为发生,最终受损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鼻炎很难受就杀死医生,这个患者是极端没有道理的。”周强用“荒唐”二字形容此类行为,他还提及黑龙江打死医生的19岁学生。周强表示,最高法将在两会结束后,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对于此类暴力伤医者,法院将严惩不贷。 不杀夏俊峰就非常危险 说完“医闹”的问题,周强又提到沈阳夏俊峰案,称对于类似重大敏感案件,法院要敢于坚持、敢于担当。 “夏俊峰是一名摊贩,杀了两个城管,造成一人重伤。但是就因为夏俊峰是摊贩,对方是城管,大家对城管有偏见,所以有些人、甚至有些社会上的大V就鼓动说这人不能杀。”周强介绍说。 “但是这种人不杀就非常危险,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如果这样也是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周强借此强调公正司法的重要性。 要为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对于司法公开和司法改革,周强昨天上午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作了专门论述。他表示,在司法公开方面,微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三年内还要求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增进群众对审判的了解和理解。 周强提到,裁判文书上网最先从河南开始,力度最大,在全国开了先河,发挥了示范作用,“豫法阳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促进司法公开起了很好的作用,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对于司法改革,周强指出当前有几个问题,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尤其是很突出的房屋征地拆迁,要处理好这些矛盾和纠纷,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指出,法院通过审判好各类经济案件,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去年

[《法制日报》法制新闻的采写特色] 法制日报电子版在线

[《法制日报》法制新闻的采写特色] 法制日报电子版在线 法制新闻作为一种专业性新闻,是以1980年《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前身)的创刊为标志的。跨入21世纪,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仍在不断加强,法制新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法制日报》在20多年的发展中已经成为法制新闻报道的先驱和典范,是全国法制类报纸中知名度最高、传播信息最权威、影响力最大的中央级报纸。本文总结并提炼它的法制新闻的采写特色不仅可为其他法制类报纸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也可为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标题明快生动形象 美国学者指出,在今天繁忙的社会中,报纸读者很大程度上是标题的浏览者。一篇法制新闻出不出彩,是否吸引人,内容虽然很重要,但首要的一点在于新闻的标题。《法制日报》法制新闻注重对标题的提炼,其标题风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法律意识,闪烁法制精神。法制新闻的标题要与内容和谐统一,具有严肃性和凝重感,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精神。例如: (1)云南特大袭警案件罪犯一审被判死刑 (2)最大盗卖股票案被告人获刑七年 这些标题严肃、凝练,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突出了法制的尊严,而且明快而准确地介绍了与案件相关的几个信息。以标题(1)为例,案件判决的地点――云南;案件审判状态――一审;案件的性

质――袭警案件;案件的意义――特大。标题充分显示了法制对罪犯严惩不贷的精神。 新鲜醒目,引人入胜。标题的内容和文字都要有新意,而非面目陈旧的东西,还要观点鲜明,使受众一看标题就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例如: (1)浙江两名网游“克隆者”被判刑(主) 罪名为侵犯著作权罪(副) (2)撒泼抗法阻塞交通当拘! 标题(1)借用医学界的新名词“克隆者”入题,很有创意,一下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标题(2)态度鲜明、严谨公正,对于违法者的不法行径当即呵斥,大快人心。 形象生动,印象深刻。标题选用比喻、拟人、状物等修辞手法,力求生动、形象,能在瞬间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 (1)预防腐败需警惕当代“韦小宝” (2)给服刑在教人员“心理按摩” 标题(1)中以“韦小宝”来借代贪官污吏,以示警告和预防。标题(2)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服刑人员接受的心理治疗比喻成“心理按摩”,表现了法制社会对犯罪者的人文关怀和帮助。 挖掘深入寻根究底 法制事件的发生、发展往往需要经历一个复杂而变化的过程,充满了矛盾冲突、一波三折,因而对于法制新闻事件的报道不是一次就可以完全彻底地完成,需要记者有寻根究底、连续作战的精神,善于捕捉现象背后的“实质”。随着事件的延续、事态的扩大,记者不仅要紧抓不放,更需要细微观察,以报道的厚度、深度、立体性、思想性见长来吸引读者。《法制日报》

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篇一:新闻报道要有法制观念】 新闻报道要有法制观念 【摘要】媒体记者搞批评报道不仅要有法制观念还要具备相 当的法律知识,起码要具备自己想报道领域的法律知识,本文作者 结合工作实践,论述了新闻报道需要加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关键词】新闻报道;法制观念;有罪推定 在新闻报道中,一些涉及法制方面的新闻报道因其内容具备一定 的刺激性和故事性,吸引了很多受众的关注,但是在报道中,如果 不加强法制观念,不提高业务水平,很容易对新闻当事人产生恶性 影响,有失新闻报道的公正客观原则。 一、新闻报道要避免出现“有罪推定” 在实践中,随着新闻报道的范围不断扩大,数量的不断增多,大 量的案件报道,就违背了“无罪推定”这个原则。一些违反法律、 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制报道也随之出现,还有的报道置国家法律关于 不准泄漏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规定于不顾,硬要来个“猎奇”、“揭秘”;有的对于凶杀、色情案件的过程描写极尽详细之能事,唯恐 漏过了某个细节,使得新闻报道比暴力、色情小说还要“精彩”; 有的报道对于犯罪分子复杂的、高科技的作案手段记录的一清二 楚,简直成了一则免费的犯罪技巧教材,等等。 笔者认为,法制类报道应树立“无罪推定”的法律意识,防止预 先定罪的报道,并且不要滥用结论。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 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 【篇二:法制讲座新闻报道】 白坭二小举行“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讲座本网讯 白坭二小报道:为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深入开展法制安全 宣传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杜绝不良行为的 再发展,努力争做文明小学生,2015年12月4日上午,我校德育 处在树人学堂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以《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在讲座中,德育处邓主任从三个方面向同学们做了精彩的讲解。一 是介绍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结合当前小学生发生的具体案列,针 对学生们发生的不良行为从重度、中度和轻度的不良行为进行了举

新闻法制

1.新闻法制的概念(广义、狭义): 1、法治是主张严格依法治国的一种政治思想。作为一种治国思想和治国方式,与“人治”相对。 2、法制广义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 通过国家政权建立的用以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 度。 狭义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 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特征:1、根本性。2、普遍性。 3、相对稳定性。 4、阶级性。 2新闻传播法的概念: 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在我国,近十几年来新闻界内外呼吁早日出台的新闻法,是指从狭义上理解的新闻传播法,即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 广义的新闻传播法,即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 与规章等各种法律规范性文件。 3、新闻媒体的创建、运作、行业特点: 4、保障新闻自由权利、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谁的权利?公民还是媒介? 5、规定新闻媒体应该报道什么、不该报道什么。如何规定?怎样与现有法规协调? 6、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 1)、宪法原则。宪法是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新闻传播遵循的最高准则。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人民即公民,人民在先。2)、社会效益第一原则。与经济效益冲突时,选社会效益。3)、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不危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 我国新闻法制的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际公约等 新闻法制的主要内容: 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力新闻事业行政管理 7、新闻法制、道德与职业道德三者的关系 1)、道德:是由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是评价人们思想行为的善与恶、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问题上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统一体。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信念力量。以保证人们对它的遵守。 2)、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 与新闻法制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同属上层建筑,本质一致。维护社会稳定、人类文明进步。 区别: (1)新闻法制以国家意志出现,确定性、程序性、制裁性;职业道德以社会意志出现,没有明确的制裁性。 (2)新闻法制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以权力为主;职业道德以义务为主。 (3)新闻法制具有强制性,以他律为主;职业道德具有诱导性,以自律为主。

新媒体语境下改善法制新闻报道的策略

研究·研讨与交流100 近几年,法制类节目的数量越来越多,对普法宣传而言具有推动性,但从本质上分析,在新媒体时代来临下,传统法制媒体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加强对新媒体的探究,并从法制新闻报道角度入手,积极探究出适合当前发展趋势的法制新闻报道策略与模式,真正实现法治新闻报道的全面性以及有效性。 1.新媒体为法治新闻带来帮助 在党的十八大与十九大中均表明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且要将法治确立为治国方针,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法治新闻得到扩大,尤其在宏观环境下,法制专业的媒体化报道也备受关注。在新媒体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便是互联网,作为新媒体的主要衍生物,互联网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了当前的主要传播手段,且对传统法制新闻而言造成制约,主要的问题便是制作成本比较高、盈利下降、人才流失等。从这一角度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时代发展下新媒体的重要作用:其一,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法治新闻作为新闻体系中不容或缺的一部分,其新媒体提高了法制新闻传播的速度,尤其是互联网、微博、微信的应用,各类法制内容层出不穷,为法治新闻报道开拓了渠道。其二,新媒体下信息内容丰富。法制新闻的作用之一便是进行普法宣传,让广大受众能够对法律有所了解,通过相关案例有所认知,在新媒体下,法制新闻报道的内容更加多样,新闻记者可以通过对互联网等媒介载体的应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事件进行采访与报道,从而实现其多元化发展。所以,在新媒体时代,需要紧紧把握其优势,从本质出发,做好法制新闻报道工作。2.现阶段法制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 因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社会法制不均衡、新闻行业自身因素等,所以法制新闻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偏差,无法提高其有效性。另外,现阶段法治新闻出现了追逐以及刺探隐私的现象,且步骤包括了案发、破案以及审判,虽然看似完成了新闻传播,但却缺乏深度报道,甚至对大范围的话题有所遮蔽,无法体现出话语权,也无法真正唤起社会公众的兴趣。 众所周知,媒体具备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是在新媒体时代来临后,舆论是受到社会所重视的,在此发展背景下,法治新闻报道需要积极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但是根据调查与研究,诸多媒体在进行报道的时候往往会对权利加以滥用,比如会利用名人效益、媒体等,虽然这符合新媒体语境的特点与要求,但却导致法制新闻逐渐倾向于娱乐化,无法真正满足法制的基本含义,也没有实现对法制的深入思考。所以,在法制新闻报道中存在非常多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法制新闻的深度挖掘,如不加以探究,则会导致法治新闻报道呈现出碎片化与迟滞化。 3.新媒体语境下法治新闻报道的对策 在法制新闻报道中需要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要体现出其监督作用,并且要积极应对新媒体的挑战,以此更好地实现其报道。 3.1正面报道法制新闻 在新媒体语境下报道法制新闻需要遵循相应的准则与要求,体现出真实性与公正性,要杜绝因为经济利益而娱乐化报道的现象。其中,在新媒体语境下其法制新闻报道要严格以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出发点为主,并且要尽可能报道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性的新闻。对于负面新闻而言可以将其作为经验教训加以报道,能够让受众通过负面新闻掌握其经验与教训。因为新媒体时代各类媒介载体层出不穷,无论是微信还是微博均成为了法制新闻的诞生地,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所以在进行法制新闻报道的时候,新闻记者需要加强对媒介载体的认识与利用,要从中挖掘具有价值的法制新闻,并做好采访与报道工作,这样不仅与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内容如出一辙,并且也能够在报道中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提高其报道效率。 新媒体语境下改善法制新闻报道的策略 摘 要:法制新闻是极其重要的新闻类别,对宣传法律知识以及普及法律内容具有重大指引性。在当前新媒体语境下,法制新闻报道受到挑战,如果仍旧采取传统的报道方式不仅无法提高其有效性,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对受众接受信息造成影响。所以需要加强探究新媒体,并且要从新媒体语境出发,对法制新闻报道加以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新媒体;法治新闻;新闻报道;策略 中图分类号:G2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34(2018)02-100-02DOI:10.19483/https://www.360docs.net/doc/8a9433945.html,ki.11-4653/n.2018.02.040 文/李洋

法制新闻报道改善对策

法制新闻报道改善对策 摘要:文章主要分析了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报道中常见的问题,重点介绍了法制新闻报道的改善对策,它不仅可以拓展纸质媒介的传播渠道,而且还可以实现法制新闻的社会功能,拓展法制新闻报道题材。通过对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为法制新闻报道提供可靠保障,并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新媒体;法制新闻报道;问题;改善对策 伴随着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有效的推动了法制类媒体的发展,尤其是法制报刊。从“一五”普法以来,我国各个省份都创办了符合自身特点的法制报,使法制新闻报道成为当时比较重要的信息传播媒介。近些年来,新媒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使传统法制媒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会对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的改善对策,为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报道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新媒体助推了法制新闻报道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能够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制新闻报道的发展。在宏观环境的基础上,以纸质作为媒介的法制新闻报道承载着艰巨的任务。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媒体成为大众传播的主要手段,这样使得传统法制新闻报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最常见的问题是制作成本不断提升,导致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同时也造成了信息价值的缩水,诱发人才的大量流失。如今,纸媒新闻业逐渐趋于饱和,而且从业门槛逐渐降低,且随着社会环境和媒介影响的改变,使传统纸媒读者大量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制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媒体环境的发展需求,就需要对法制新闻报道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措施。 2法制新闻报道中常见的问题 2.1对法制新闻报道缺乏重视。如今,我国少数法制新闻报道内容呈现出媚俗化现象,而且未对法制新闻报道内容给予深入的挖掘,导致法制新闻报道过多

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发展现状

谈谈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现状 一.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概述 20世纪80年代开始,无论在节目数量上还是频道空间占有上,电视法制新闻成为电视收视的一大热点。 1.电视法制新闻的发轫期 建国初期, 我国的普法宣传工作主要以工作组和宣传队为主, 由于当时我国的广电事业还处在一个相对空白的时期, 大众传播意义上的电视法制新闻尚没有出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中央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广电媒体开始致力于法制新闻报道的尝试。中央电视台对当时的法制要闻进行宣传报道, 成为了中国电视法制新闻事业的起点。 2.电视法制新闻的兴盛期 1985年至2000 年,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工作的相继开展, 我国的电视法制新闻进入了一个兴盛时期。因为电视集声音、画面为一体,易懂而生动,因此很快被观众接受。“一五”普法期间, 国内多家电视台陆续创办了法制新闻栏目, 所涉及的普法知识多种多样, 奠定了自己的地位。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创办,这是中国电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法制栏目。上海电视台的这档节目是一个真正以宣传法制、报道法制为专业诉求的专业法制电视栏目。进入九十年代以后, 随着“二五”、“三五”普法工作轰轰烈烈地展开, 电视荧屏上的法制新闻事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电视媒体开始重视法制栏目的品牌影响。电视法制新闻事业经过在法治语境下的总结和反思, 开始在内容和形式上着力探索创新发展模式。这一时期, 全国开办电视法制节目的电视台由50 多家剧增至150多家。一时间, 法制成为电视荧屏的一大主题。1994年4月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研委会成立以后,专业研究机构的成立使得这个时期电视法制栏目形式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1999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开播,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栏日进人到一个空前的繁荣期。这一阶段电视法制栏目的形式不断创新(比如演播室加嘉宾访谈形式等),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 其普法的示范效应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不仅如此, 电视法制栏目也成为同新闻、影视剧、娱乐节目相当的主流电视栏目形式。 3.电视法制新闻的转型期 新世纪以来,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面临一场深刻的变革, 这为电视法制新闻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正是这一时期, 我国的广电改革和创新成为电视新闻事业的主旋律, 栏目品牌化、频道专业化等理念逐渐在电视媒体中扎根。这都为我国法制新闻事业的改革、创新、转型提供了机遇和环境。转型阶段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改版。以2003年凤凰卫视创立的《文涛拍案》为起点到今天。 中国电视法制栏目的发展尽管只有短短的20多年, 但其发展速度, 对社会的深度影响力以及它在中国法制建设过程当中的特殊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现在, 不仅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电视媒体大多都相继创办了不同名称的法制类节目, 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电视媒体, 也设置了法制频道或创办了法制类栏( 节) 目。 电视法制新闻节目包括电视法制消息和电视法制专题两大类别。从我国目前来看,法制专题片是电视法制报道中的主流形式,一般是指单一主题,报道比较深入的新闻报道形式,时长在15分钟以上。专题节目与消息类节目相比,更注重对案件的评述,采访也更具体、细致。 二.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内容上的发展变化:画面、同期声、解说词 1.从条文宣传到案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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