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在本中心挂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 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 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业务人员设置

第十三条推荐机构会员应针对每家企业成立专门项目小组,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报送备案文件等。

第十四条推荐机构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推荐工作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推荐业务整体质量。

第十五条推荐机构会员应对每个项目建立独立的推荐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整个推荐工作的全过程。

第十六条推荐机构会员中持有被推荐企业股权、在拟推荐企业中任职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该企业挂牌推荐业务。

第十七条项目小组应由推荐机构会员内部人员组成,至少为三人,其中须包括具有财务和法律知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八条推荐机构会员应在项目小组中指定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证券、银行、投资机构等相关工作经验。

第十九条参与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机构须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第四章尽职调查

第二十条项目人员应按照《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披露信息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尽职调查应采取书面审核、现场核实、约见访谈等措施完成调查事项。推荐机构会员进行尽职调查应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

第二十二条项目小组尽职调查范围至少应包括挂牌说明书中所涉及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出具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上签名,并对其负责。

第五章文件的报送

第二十四条企业申请在本中心挂牌的,经推荐机构会员内部审核后向本中心报送如下备案文件:

(一) 企业备案申请报告;

(二) 推荐挂牌报告;

(三) 挂牌说明书;

(四) 企业章程;

(五)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进入本中心申请挂牌进行股权转让的决议;

(六) 企业与推荐机构会员签订的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协议;

(七) 经具有本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

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八) 经具有本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 推荐机构会员关于企业的尽职调查报告;

(十) 推荐机构会员自律承诺书;

(十一)企业和中介会员对纳入《挂牌说明书》等文件中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无异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

(十二)中介机构会员资格证书及相关业务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十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如有);

(十四)推荐机构会员对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的声明;

(十五)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要求: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间距,段前后0.5倍——中文文件

新罗马字体,阿拉伯数字——英文文件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入会指引精品

【关键字】活动、历史、方案、建议、意见、情况、条件、文件、运行、矛盾、机制、有效、继续、充分、良好、公开、持续、配合、整顿、执行、保持、发展、建设、建立、制定、发现、掌握、了解、措施、位置、基础、需要、利益、权利、政策、项目、职能、能力、制度、方式、办法、标准、结构、关系、设置、协商、分析、履行、严格、开展、管理、监督、保证、维护、确保、服务、指导、帮助、教育、解决、分工、完善、促进、创新、协调、健全、实施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入会指引 第一部分会员管理总则 一、为规范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会员管理,根据《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管理办法》、《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采取会员制形式开展业务。中介机构参与本中心股权、债权融资等业务应先申请成为本中心会员,并以会员身份开展工作。会员及其相关人员在本中心从事相关业务,应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并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本中心会员分为推荐机构会员、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和开户代理机构会员。申请成为本中心会员的中介机构,需为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认可并遵守本中心业务规则,并且最近24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收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会员业务 一、推荐机构会员 (一)业务范围 推荐机构会员主要承担辅导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帮助企业寻找合格的投资者,争取企业到本中心挂牌融资、私募债发行,并进行持续督导及相关服务的职能。 (二)推荐机构会员享有的权利 1、以本中心为平台,为企业挂牌、定向增资、私募债融资等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得到本中心的指导; 2、对本中心业务创新及产品开发的建议权; 3、参与本中心组织的市场宣介和开发活动; 4、享受本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从事推荐挂牌与定向增资业务的推荐机构会员,应勤勉尽责地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实施拟推荐挂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2、在开展推荐企业挂牌等相关业务时进行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编制申请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参考Word)

附件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融资与挂牌 第四章定向增资 第五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 第三节申报 第四节成交 第五节结算 第六节报价和成交信息发布 第七节暂停和恢复转让 第八节终止挂牌 第六章代理买卖机构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九章违规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股权融资转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融资转让业务,是指本中心及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股权融资转让服务并受其委托代办其股份转让的业务。 第三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各方应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先申请成为本中心的会员,并以会员的身份开展业务。 第五条本中心根据浙江省政府的授权对股份转让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七条挂牌公司应按照本中心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中介机构在开展股份转让业务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九条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可以是经本中心认定的下列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 (一)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有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三)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四)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 (六)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第二章会员 第十条本中心会员分为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战略会员。 申请成为会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汇总

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汇总 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各板挂牌条件 1.股份转让系统(E板)挂牌条件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数<200名)申请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 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四)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五)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六)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 (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2.股权报价系统(Q板)挂牌条件 拟挂牌的非上市企业(股东数<200名)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中心认定的其他组织与机构。 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挂牌: (一)无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无满足企业正常运作的人员; (三)企业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

(四)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 (五)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所列属的或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各板挂牌条件 1.交易板挂牌条件挂牌条件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挂牌业务企业申请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信息展示板挂牌条件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供中小微企业挂牌、转让、融资服务,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股权转让、挂牌融资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指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转让服务并受其委托代办其股权转让的业务。 第三条参与股权转让业务的各方应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参与股权转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先申请成为交易中心的会员,并以会员的身份开展工作。 第五条参与股权转让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会员、投资者等应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六条会员在开展股权转让业务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非上市股份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挂牌 第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交易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挂牌公司与关联公司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 (三)不存在数额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四)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五)成立满12个月; (六)同意挂牌的股东会决议; (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交易中心挂牌,应委托推荐商会员向交易中心推荐。 第十条申请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应与推荐商会员签订推荐挂牌协议。第十一条推荐商会员应对申请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同意推荐挂牌的,向交易中心报送申请文件。 第十二条交易中心对推荐商会员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其股权挂牌的通知。

交易中心交易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进场交易行为,细化交易各方职责,完善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程交易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管理制度,特制定《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流程及工作职责》(试行)。 第一条 进场受理 窗口受理员职责:接受窗口咨询业务,核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登记表、项目备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合同(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代理机构办理一切业务须佩戴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资料。 提示:工程部负责人审查项目受理资料的符合性;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后,每个业务环节必须佩戴交易员证。 第二条 确定项目负责人 工程部窗口工作人员将符合要求的交易项目上传工程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时安排项目负责人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同意,检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交易进度。 提示:根据工作人员德、能、勤、绩情况和工作量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 发布招标公告 (一) 代理机构职责: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招标代理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登记表、招标备案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股权交易所挂牌流程简介

协易机床城股权挂牌流程 依据《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股份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首次股权登记挂牌,需通过有资质的保荐机构辅导、推荐。并如实完成以下法定程序: 一、保荐机构尽职调查 此阶段保荐机构充分与企业主、企业高管沟通,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情况;企业产品或服务内容;企业未来整体发展目标和计划;企业在所处同行间优劣势;企业关联资源整合。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完成尽职调查,若企业符合挂牌条件,可与企业签订保荐挂牌协议(此阶段约1-3天) 二、股份制改制尽职调查 此阶段承接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内容,依据保荐挂牌协议及相关法规规定,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驻企业,完成对企业财务、资产、法人及股东信息、进行核实及登记。尽调完成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资产登记表等规定文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对挂牌企业合规性审核的法律意见书等规定文件;尽调完成提交工商部门进行名称及股权登记变更,完成股份制改制(此阶段约30-50天) 三、保荐机构为企业策划路演 此阶段保荐结构综合前两阶段所获取的企业全面信息,为企业撰写商业计划书及路演演讲材料,为企业策划发展战略蓝图,为企业衔接资本市场各金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进行路演发布。同时为企业推荐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拓展市场

开拓渠道。(此阶段约15-30天) 四、挂牌仪式 保荐机构将完整的保荐文件及按照规定需提交的相关文件交予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审核,审核完成即可正式挂牌获得证券代码。提升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整个挂牌流程完成需90天左右) 五、持续服务 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主要方式有:银行(股权质押、应收账款、信用、股权贷款等);券商(中小企业私募债、资管计划);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专属贷款);省小微中心(江苏小微私募债);股权交易、定向增发等。 保荐机构结合企业挂牌流程各个阶段,为企业申报政府扶持奖励资金,帮助企业落实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后续还可为企业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为企业发展助力。 持续为企业在市场中提升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公信力、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资本市场的平台,为企业下一步升级更高级别的资本市场运作做准备。 以上内容供企业参考 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保荐机构 中久投资有限公司 2015.5.6

河南四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试行)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符合条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开展股权挂牌业务(以下简称“挂牌业务”),明确企业、推荐机构会员及相关各方职责,根据《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在本中心申请挂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守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规则。 第三条企业在本中心申请挂牌的,在挂牌前应当向本中心备案。本中心接受备案并不代表本中心对企业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企业应委托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会员为其挂牌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第五条企业应当与推荐机构会员签订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协议,按照本中心的有关规定编制备案文件,向本中心申报,并对处于督导期内的企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第六条企业应保证备案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七条推荐机构会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尽职调查,同意推荐企业挂牌的,应出具推荐挂牌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第八条为挂牌业务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和相关执业人员,应当遵守其所在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中心会员及其相关执业人员不得泄露在挂牌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或利用此类尚未披露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九条企业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增资的,应符合《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定向增资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并在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的同时报送定向增资备案文件。 第十条申请提交的备案文件一经受理,非经本中心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十一条本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挂牌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在本中心挂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业务人员设置

交易中心-出让方交易标准流程

出让方交易流程 一、出让方直接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进行产权交易,就出让标的内容相应填写申请登记表(上市申报书); 1、出让产权(土地、房产、林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出让股权(股东持有股权) 3、出让项目(科技发明、申请专利) 二、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出让方材料真实性,是否具有进场交易的资格,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出让项目(科技发明、申请专利) 三、通过审核后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与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产权(股权、项目)出让委托代理合同; 四、进行信息发布(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在委托代理期间接洽查询受让方,并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议出让方式; 1、拍卖 2、招标 3、协议出让 五、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产权出让意向后,订立产权出让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六、产权交易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鉴证及产权交易合同办理有关产权变更手续; 附表:出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交易申请登记表》或《产权<股权>交易申请登记表》

2.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资格证明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 3.企、事业产权权属证明 产权权属证明是指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股权证等; 4.出资人、主要债权人准予出让产权的证明; 5.出让标的的情况说明; 6.国有企业听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意见的书面材料或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整体出让产权的财务报告; 8.出让产权的有效的资产评估合规性文件; 9.产权交易机构明文要求提交的其他凭证和材料。 注:××交易中心可视每一具体交易的特殊情况,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查看更多管理流程的相关资料敬请登录: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重点)

附件四: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推荐商会员推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融资及股份挂牌转让业务(以下简称“融资挂牌业务”),明确公司、推荐商会员及相关各方职责,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在本中心进行融资挂牌的,在融资挂牌前应当向本中心备案。本中心接受备案并不对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的推荐商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股份推荐承销业务的推荐商会员。 第四条公司进入本中心融资挂牌,需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推荐人,签订融资挂牌协议。同时聘请本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为其融资挂牌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备案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六条推荐商会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公

司进行认真尽职调查,同意其融资挂牌的,应出具推荐挂牌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第七条为业务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融资挂牌时,可采用存量发行与增量发行相结合的模式,存量发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融资金额的50%,同时原股东存量发行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东持股数量的50%。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存量发行。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挂牌。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条公司申请在本中心融资挂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突出; (三)治理结构健全; (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融资挂牌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本中心融资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财务顾问服务

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财 务 顾 问 协 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 联系: 法定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 联系: 法定住所: 鉴于: 1. 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国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 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境设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具备开展金融服务和资产管理的资质,在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经营围涵盖: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股权基金管理等金融服务。有为企业提供专项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顾问服务的资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开相关工作,同时就乙方担任甲方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前期财务顾问及挂牌后财务指导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为甲方挂牌进行顾问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完整性。 2、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工作中与等相关各方的沟通,保证乙方能正常顺畅地为甲方开展工作。 3、乙方在甲方挂牌的工作中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积极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工作,按照乙方要求,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向乙方提供其各种形式关联方的关于历史沿革、资产权属、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一切与本次改制有关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包括书面、口头证言等),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证言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确信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重大遗漏。 5、经常性地、主动地与乙方沟通,及时向乙方通报相关信息。甲方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说明或解释的、可能影响甲方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潜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纠纷、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等。 6、对乙方在本次财务顾问工作中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重视,并积极进行配合, 以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7、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员和条件,以配合乙方工作;为乙

濮阳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2017年)

濮阳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 (2017年) 为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优势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企业快速发展,更好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5〕10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大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力度 (一)加大企业境内外上市奖励力度 1.对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2.对通过买壳成功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视同首发上市,给予200万元奖励。 3.对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1.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视同首发上市,给予200万元奖励。 3.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三)抢抓资本市场支持扶贫开发政策机遇,支持上市待审企业

到范县、台前县注册落户 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9号)精神,对市外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范县、台前县,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除享受本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外,政府给予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对市辖内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范县、台前县并实现上市的,新老注册地实行税收分成,分成比例依照招商引资异地落户企业税收征管相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资金安排 奖励资金列入市、县(区)财政年度预算。市级固定税源企业由市财政全额支付,市、区共享税源企业奖励由市、区财政按各50%比例支付,县属企业奖励由企业所属县财政支付。 年初,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编报奖励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奖励资金审批 市级固定税源企业向市政府金融办提出奖励申请,市政府金融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据此拨款。市、区共享税源企业同时向市政府金融办、区政府金融办提出奖励申请。县属企业直接向县政府金融办提出奖励申请,奖励资金下达后向市政府金融办备案。奖励资金自提交申请至发放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企业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涉嫌欺诈等行为的取消奖励,追回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浙江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省金融办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管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及其下属机构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第三条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从事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参与企业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为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提供服务,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责的企业法人。 第六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有关业务规则和操作细则; (三)设立登记结算机构; (四)接受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融资、托管等事项的备案申请; (五)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六)开展投资者培训服务工作; (七)储备上市或挂牌公司资源; (八)协助落实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参考; (九)组织市场交易活动; (十)省金融办依法依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及 时修订会员管理、挂牌和转让、股权托管、登记结算、信息

大宗商品交易流程(DOC)

大宗商品交易 大宗商品交易,特指专业从事电子买卖交易套保的大宗类商品批发市场,又被称为现货市场,比如中国花生商务网是由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它将降低经营成本并能帮助企业与客户、供货商以及合作伙伴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能够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建立起客户忠诚度,通过提高订单处理效率得以降低成本。 中文名 大宗商品交易 外文名 Commodity trading 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华东服务中心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市场状况 2013年5月30日,国际大宗商品普跌。虽然上一交易日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利好,且房地产数据验证美国经济复苏势头,但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无疑给市场刚刚燃起的信心浇了一盆冷水。受此影响,欧美股市全线翻红(国际盘为绿涨红跌),其中欧洲股指暴跌,国际原油大幅下挫。美元指数回落,黄金价格回弹。伦敦有色金属普涨,个别产品走软;美国大宗商品集体下探。 中国产业洞察网的统计资料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今年全球经济增长率预期由此前预计的3.4%下调至3.1%,将英国经济增速预期由0.9%下修到0.8%,其对今年欧元区经济的萎缩幅度预期则由0.1%扩大至0.6%。同一天,希腊中央银行表示,该国经济今年将衰退4.6%,但有望在2014年恢复增长[2]。 此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报告,下调中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由此前预计的8.0%

武汉股权交易中心业务介绍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公司挂牌(四板)业务介绍 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介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174号),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出资参股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平台,落户于“中国光谷”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中心定位为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是湖北省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重要补充,是有效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的一个重要金融要素市场。中心挂牌对象为“两非一高”企业,即非上市、非公众和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中心建立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流程简约、风险可控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系统,搭建聚集投资融资双向信息交流平台,提供风险投资的进退渠道,增强区域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健康成长,服务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中心为非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股权交易场所;办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过户、结算、交割;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的托管及托管户的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分红和质押、登记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办理债权、投资凭证、过渡性股权的托管业务。 二、托管交易中心功能 1、促进企业改制 为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全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引入战略

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提供股权转让平台 对暂不具备条件或不愿意进入全国市场挂牌或上市的企业,中心将为其提供股权合法、有序转让的平台,使企业在中心平台上实现股权的流动和增值,提升企业价值。 3、提供融资服务 一是通过挂牌前的定向募集股份和挂牌后的增资扩股等方式,为挂牌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二是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和发行私募债等形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心将聚集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资本,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和信息优势,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定向直接融资。此外,中心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为企业间接融资提供支持。 4、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等股权增值服务 中心作为全省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平台,将为企业提供优质而全面的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维护股东权益,降低公司股权管理成本,提高股权管理效率和公信力。 5、推荐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市场挂牌 积极落实省、市、东湖高新区各级政府对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市场挂牌的财政奖励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6、提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通道 中心作为股权转让平台,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提供便捷通道,提高投资效率和收益,实现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共赢局面。 三、交易方式及服务特色 1、中心通过协商议价交易模式进行交易,为挂牌公司股权提供合理市场定价和流动性,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多种交易产品和多样交易方式选择,使市场凸显投资价值,贴近和满足不同层次投融资需求;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流程)

我们推荐您的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挂牌流程如下(大约半年左右时间,个案不同): 1)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由推荐机构前期了解项目和风险评估(律师事务所辅助),企业提交基本材料后确定可以启动挂牌程序时,与推荐机构签订推荐挂牌协议,并与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鉴定服务合同。(需要1个月左右) 2)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会计机事务所主导规范历史经济事项;会计处理进行股份制改制;律师事务所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项目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需要1个月左右) 3)第三阶段申报材料准备:项目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对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审计;对涉及法律事项进行鉴证;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需要1-3个月) 4) 第四阶段挂牌审核阶段:上报审核资料接受质询;补充资料审核通过,推荐挂牌。 ( 需要1-2个月) 企业挂牌条件: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地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3、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4、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5、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6、注册资本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 注:您必须选择一家合适的企业作为挂牌企业主体。 *** 挂牌费用在150万至200万期间,目前的上海各区政策补贴各不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内实报实销。 *** 若是非上海本地企业,在各地金融办都有政策补贴 > 请您的公司提供如下材料,以便我们进行初步审核: A) 公司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和经营概况说明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C). 三份财务报表,12年12月,13年12月及最近一个月 D). 公司股东组成及关联性,所有关联企业(控股股东涉及的企业)。 E).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商标)的情况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挂牌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内部试行版)

挂牌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挂牌企业)申请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挂牌,应按本指引编制挂牌说明书并披露。 第三条本指引的规定是对挂牌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申请挂牌企业可根据自身及所属行业或业态特征,在本指引基础上增加有利于投资者判断和决策的相关内容。 本指引部分条款具体要求不适用的,申请挂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由于涉及特殊原因申请豁免披露的,应有充分依据,推荐机构会员及律师应出具意见。 第四条申请挂牌企业在挂牌说明书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挂牌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应便于投资者理解和判断,符合下列一般要求: (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要切合企业具体情况,用词要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习惯,对有特定含义的专业术语应作出释义。为避免重复,可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相关部分进行合理的技术处理。 (二)表述客观、逻辑清晰。不得有夸大性、广告性、诋毁性的词句。可采用图形、表格、图片等较为直观的方式进行披露。 (三)业务、产品(服务)、行业等方面的统计口径应前后一致。

(四)引用的数字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万元、亿元为单位。 第六条申请挂牌企业编制挂牌说明书应准确引用有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报告和财务会计资料,并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 6 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申请挂牌企业可申请延长,但延长期至多不超过 1 个月。 第七条申请挂牌企业应在本中心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挂牌说明书及其附件。 第八条挂牌说明书封面应标有“XXX 公司挂牌说明书”字样,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挂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挂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申请挂牌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在挂牌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给予特别关注。 第二章挂牌说明书 第一节基本情况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重点)

附件四: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推荐商会员推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融资及股份挂牌转让业务(以下简称“融资挂牌业务” 明确公司、推荐商会员及相关各方职责,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在本中心进行融资挂牌的,在融资挂牌前应当向本中心备案。本中心接受备案并不对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的推荐商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股份推荐承销业务的推荐商会员。 第四条公司进入本中心融资挂牌,需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推荐人,签订融资挂牌协议。同时聘请本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为其融资挂牌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备案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六条推荐商会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公 司进行认真尽职调查,同意其融资挂牌的,应出具推荐挂牌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第七条为业务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融资挂牌时,可采用存量发行与增量发行相结合的模式,存量发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融资金额的50%,同时原股东存量发行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东持股数量的50%。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存量发行。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挂牌。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条公司申请在本中心融资挂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突出; (三治理结构健全; (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融资挂牌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本中心融 资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在条件成熟时,本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挂牌公司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业务人员设置 第十二条推荐商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推荐工作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推荐业务整体质量。 第十三条推荐商会员应对每个项目建立独立的推荐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整个推荐工作的全过程

交易平台工作流程

交易平台工作流程 每个工作岗位都有对应的基本工作流程,完整、详细的工作流程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保证,网络客服岗位也有对应的基本工作流程。这里以“××淘宝店”的网络客服岗位为例介绍交易平台的基本工作流程。 1、熟悉商品相关信息 客服人员要对商品的特征、功能、注意事项等做到了如指掌,这样才能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关于商品信息的问题。 2、接待客户 接待客户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利用阿里旺旺、QQ等即时通信工具和客户进行沟通,二是接听客户打来的电话。对于电话沟通,客服人员要具有灵活性,能够应对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且给出合理的解答。 3、查看商品数量 网店页面上的库存跟实际库存是有区别的,客服人员需要到“网店管家”中查看商品的实际库存量,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缺货发不了订单的情况。 4、客户下单付款后及时核对收件信息 很多网店比较容易忽视客户下单款后核对收件信息,虽然大部分客户在购买的时候地址是正确的,但也有一部分客户因收件信息发生变动而忘记修改,所以在客户付款之后要跟客户核对收件信息,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网店的损失,还可以让客户觉得这是人性化的工作表现。 5、修改备注 如果客户订单信息或者收件信息有变,那么客服人员就有义务将变动情况反

馈出来,以便制单的同事知道这个订单信息有变动。一般情况下,默认用小红旗来备注,里面写上变动事由、修改人工号和修改时间,使变动情况一目了然。 6、通知发货 在将货物发出去之后,用“短信猫”给客户发一条信息,告诉包裹已经发出,以便增加客户对网店的好感度。对于拍下商品未付款的客户,旺旺在线的客户,可以在下午给客户发信息提示“快到截止时间了,如果现在付款,今天就可以发货”。 7、货到付款的订单处理 淘宝平台开通货到付款功能,为网店提供了便利性,但部分客户对货到付款的含义存在认识偏差,在选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并收到货物时,一看价格比网站上的贵一些,会认为网店在欺骗他而拒收订单。 8、提醒客户进行评价 在交易完成之后,记得提醒客户对网店做出评价,以提升网店的口碑和知名度。 9、处理中、差评 当发现有中、差评时,客服人员需要和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导致该评论的原因,先了解情况,然后解决问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般客户都会修改评价。对于一些以恶意评价来获得不当利益的人,客服人员要注意收集信息,以便为后面的投诉翻案积累证据。 10、学习相关的软件 淘宝平台有一些辅助商家管理网店的软件,如“网店管家”或者“淘宝网店版”这类网店管理工具,借助这些辅助工具可提高工作效率。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简介及业务介绍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简介及业务介绍 一、公司简介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权中心)是陕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唯一指定股权交易托管机构,也是承接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职能的机构,肩负着推动省内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加快进入资本市场的社会责任,是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以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股权中心受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在陕西证监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股权中心由陕西金融控股集团牵头发起筹建,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全资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咸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陕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浐灞河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股东参与,注册资本1.2亿元。 股权中心是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及各类金融产品的交易登记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对接省内外资本市场的平台,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债权以及其他各类权益的登记、托管、交易及投融资提供场所和服务;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股权质押融资、私募融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产品交易;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投资等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与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发布。 二、公司主营业务 股权中心主营业务包括企业展示性挂牌、企业交易性挂牌、股权转让、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私募债、金融产品交易服务、企业上市培训辅导等八大业务。 (一)展示性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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