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进步,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申请引进人才的单位应优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方可办理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寄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寄住证》〕。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5周岁以下且身份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工作寄住证》:

(一)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三)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持《工作寄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寄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寄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工作寄住证》自然失效。持《工作寄住证》工作满三年者,可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因中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办理调京手续后,用人单位要立即收回其《工作寄住证》,交市人事局注销。

第七条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办理程序:

办理人才引进和《工作寄住证》手续,一般应由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由区、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市属高新技术企业由其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的企业也可由市试验区管委会审核后报送市人事局审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也可由市对外经贸委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直接向市人事局申请办理。

(二)应报送的材料:

(1)引进人员或办理《工作寄住证》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2)按要求填写的《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办理《工作寄住证》的需填写《工作寄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3)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

(4)引进人员或办理《工作寄住证》的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人员或办理《工作寄住证》的人员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6)引进人员完整的人事档案。

第八条在引进人才和办理《工作寄住证》的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999/6/24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首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打造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促进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重点围绕高新技术、现代制造、金融、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发展产业及研发机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上述单位申报的高端岗位均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央在京落地重大项目按照本市服务中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三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人才引进专项计划要与首都发展重点结合,紧密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展开。 (二)立足高端。通过专项计划公开发布的人才引进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应聘人选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

(三)公开公平。通过规范公开招聘流程、严格笔试面试环节、加强监督引导力度,确保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第四条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按照岗位需求申报、汇总发布职位、报名审核筛选、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办理引进手续等流程进行,具体时间进度安排由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确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申报;企业单位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且提供福利待遇条件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为七级(含)以上岗位,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须为本单位空缺职位,对于列入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的需求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再变更。用人单位未经批准通过其他途径招聘的人才,不列入专项引才计划。 第八条报名应聘人选应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符合本市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北京市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北京市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点击:2482013年4月17日 ◆申请条件 员工应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或中级职务3 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4、主持过省部级大型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5、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6、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 7、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关键岗位履职3年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拟引进人才申请表》、《人事档案告知单》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审核。 2、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后,对基础材料和人事档案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告知申请人准备材料办理。 3、单位备齐所有申报材料后报送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窗口审核。 ◆申报材料

1、个人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引进人才理由、引进人员基本情况、现任职位及突出业绩和作用、配偶子女基本情况、单位盖章; 2、引进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引进人员到本单位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随调人员在京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10、引进人员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缴税发票; (3)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 (4)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单位对引进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说明(见附件1); 13、引进人员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见附件2); 15、引进人员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见附件3); 16、配偶为工人身份的需同时提供: (1)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7、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及以下可随迁),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须当地劳动部门出具无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x公司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发[xxxx]xx号 第一章总则 1.1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 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1.2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3 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1.4 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4)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2.1 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2.2 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2.3 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一、办理范围和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业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如需引进人才,其所学专业在北京市年度重点发展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45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引进申请。 (二)区人力社保局考察、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

交完整档案及申报材料。 (三)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主调人材料 ;单位关于引进的报告(含电子版)xx 1. 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2. 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 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

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5. 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6.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函(西部地区还需出具省级人事部门同7. 意调出函); 接收函和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 在京工作期间在现聘用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9. 社会保险缴存证明;10. 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11.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2.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13.

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14. 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15. ;《诚信声明》16. ;《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17. (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引进人才审批表》18. 份);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19. (二)随调人员材料 全部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2.

《某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具体规章制度

某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返聘; 6.人才特聘: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办理范围和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业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如需引进人才,其所学专业在北京市年度重点发展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引进申请。 (二)区人力社保局考察、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完整档案及申报材料。 (三)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主调人材料 1.单位关于引进xx的报告(含电子版); 2.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

相关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7.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函(西部地区还需出具省级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函); 8.接收函和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在京工作期间在现聘用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0.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1.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 1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 14.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15.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6.《诚信声明》; 17.《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 18.《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 1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办法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舞职员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职员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职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

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 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 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要紧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 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 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 集体、民营、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 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 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方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3 / 6

公司人才引进制度

XXXX人才引进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返聘; 6人才特聘:(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岗位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 市场猎取; 2 内部人员推荐; 3 社会招聘; 4 校园招聘; 5 退休返聘 6 人才特聘: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第八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所在部门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人力资源部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章引进人才职责及待遇 第九条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聘用制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第十条引进的各类复合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十一条专业人才适用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第十二条引进人才若属“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类”人员,应将执业资格证注册在公司满两年及以上并协商签署《证书聘用协议》,公司在注册成功后给予对应的执业津贴。 第四章人才引进的激励与培养 第十三条对被引进人员激励与培养 1、公司加大对引进人才的培训力度与投入,通过对引入人才专项培训来提升整体专业技能。 2、公司对被聘为内部讲师的人员,根据讲师级别给予对应讲师授课费用。 3、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并与员工共同搭建职业生涯规划。 4、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代表公司参加国内或行业内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经负责人批准后,相关费用可予以报销。

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事局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事局 篇一:北京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北京:办理引进人才的条件-- 办理引进人才条件 一、所在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究开发机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北京市紧缺人才、年龄在45 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评估认定证明)。 办理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司经营范围,在华在京投资发展情况),引进人才的理由(公司对专业技

术、管理人才需求情况),以及需要引进的人才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业绩(对公司的价值、贡献)。以第三人称写。 2、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盖章,申请理由处内容应该是书面申请证明的缩写,以第三人称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盖章,“迁移原因”一栏注明“引进人才”,“随迁人员”栏空着,一律不填任何内容;如有随迁家属,配偶单独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引进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突出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引进人员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全面工作鉴定及同意调出证明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 8、引进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9、引进人员近期(近三个月)体检证明(在区县级以上

关于办理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关于办理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固骨干,鼓舞职员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职员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职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 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要紧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形登记表》(一式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 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 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 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 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 ?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方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者,需要引进并符合条件者,可由职员本人申请,公司举荐,经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后,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2019年整理--集团公司人才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人才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人才管理办法 为遵循“眼睛向内挖掘人才,眼睛向外引进人才,眼睛向前储备人才”的原则,构建具有专门素质、结构优化的人才团队,实现人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人性化,为此,特制定本人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一、人才培养目标 1、建立一支学历高、素质高、意识新、德才兼备的企业高层管理者队伍; 2、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并且具有较高素质和与市场接轨能力的中层管理者队伍; 3、建立一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运用娴熟并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管理者队伍; 4、建立一支能够顺应市场、计算机娴熟并具有一定外语会话能力和较高公关能力的营销人员队伍; 5、建立一支具有职高以上学历和较高职业技能、敬业爱岗的营业员和服务员队伍。 二、内部人才选拔 1、建立人才数据库。按照员工的工作经历、培训背景、技能资格、职业规划、绩效考评等评价元素,将符合人才选拔条件的员工及时纳

入人才数据库进行管理。定期考察,及时更新,年淘汰率不低于10%,并对人才岗位流动与岗位缺失做出预警通报。 2、实行岗位轮换。按照集团总部是培育各级干部和工作骨干基地的思路,集团总部与各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之间,管理岗位与业务岗位、党务部门与行政部门等岗位,将实施岗位轮换,全面锻炼和培训人才。年干部与骨干轮换不少于10人。 3、竞聘上岗制。从20xx年开始每三年一次,集团总部与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将集体解聘,重新组织竞聘上岗。 4、严格业绩评价。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岗位的不同需求,实施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业绩为重点的分类考核。逐步建立与完善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制度。 三、外部人才引进 1、引进工作流程。按照集团所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由人才引进的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招聘、毛遂自荐、人才交流会、猎头公司推介等渠道,对拟计划引进的人才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建议意见,同时将初审中拟引进人才的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反映本人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集团相关领导审阅;审核通过后经考核面试、专业性评价以及趋优化筛选,最后经领导层审核通过,并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专业人才。按照集团总部人才引进规划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核定情况,对拟引进人才分门别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特点,实行一岗一议,一人一议的招聘方式,为企业引进各类亟需的人

北京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北京:办理引进人才的条件- - 办理引进人才条件 一、所在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究开发机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北京市紧缺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 手续: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评估 认定证明)。 办理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 司经营范围,在华在京投资发展情况),引进人才的理由(公司对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需求情况),以及需要引进的人才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业绩(对公司的价值、贡献)。以第三人称写。 2、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盖章,申请理由处内容应该是书 面申请证明的缩写,以第三人称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盖章,“迁移原因”一栏注明“引进人才”,“随迁人员”栏空着,一律不填任何内容;如有随迁家属,配偶单独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引进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突出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引进人员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全面工作鉴定及同意调出证明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 局)。 8、引进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9、引进人员近期(近三个月)体检证明(在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可以在其他材料都齐全 后再进行体检。 10、配偶是北京市户口的,请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11、已婚但不办理家属户口随迁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本人不办 理家属户口随迁的书面说明一份,需要申请人及配偶签字,配偶单位盖章。 二、引进人员家属随同调京所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如爱人具备国家干部身份,且在北京市有接收单位,可同时办理调京手续。需报如下材料: 1、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在申 请单位意见处盖章,如有子女,在母亲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随迁人员”一栏中注明;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龙人 [神]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1999年5月10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1999-20 03年)规划》(京发[1999]13号)提出: 做好目标定位,确定引进人才的重点和范围。引进人才坚持数量素质并重的原则,以 “两高一低”(高学历、高级职称、低年龄)的人才为主要目标,重点吸纳国际国内有关领域的顶尖人才。引进重点是首都经济重点支持和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保护、新材料等新兴高技术产业的人才;电子、汽车、机械装备等主导行业的人才;促进实现首都农业现代化的人才。 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扩大国际互利合作,加快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与研究,采取课题招标、协作攻关、项目合作、讲学指导、访问交流、联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制定新的更开放的吸引留学人员政策,使办理户口、安排工作、创办企业等一系列政策更趋完善;不断建立新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为他们提供再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使之不断追踪、了解、掌握国际先进科学技术。 二、北京市有哪些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提出,为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才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 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⑴、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⑵、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⑶、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⑷、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⑸、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反聘; 6、人才特聘; ⑴、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 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⑵、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 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的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 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 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 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

北京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北京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特殊人才引进及管理规定

特殊人才引进及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特殊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实和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合理配置和使用人才,充分发挥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公司快速发展中的特殊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特殊人才是指本公司特别需要的,具有特殊管理水平的管理人才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含上级批准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要以高于本公司正常薪资才能招聘到的人员,如战略研究人才、市场营销人才、资本运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特殊人才等。 第三章引进程序 第三条特殊人才引进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当前人员实际状况,在征求各方意见后,结合公司工作需求制定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特殊人才的招聘信息通过网络、报纸等渠道进行发布,也可通过推荐的方式进行人才引进。 第四条各类特殊人才引进由公司领导对计划引进的人才进行考察和初步界定。 第五条公司领导讨论决定后,对于符合要求的引进人才,各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抓紧协商落实引进人才的待遇,传递给人力资源部,协商不一致的要及时给予答复。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引进手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以利于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特殊引进人才的应聘时应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重要社会兼职等资料。 第四章工作安排和合作方式 第八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做到量才适用,尽量为引进的特殊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使其具备的管理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引进人才的工作开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九条公司使用人才不求所有,只求所用,与引进人才的合作方式可多种多样,除全职方式外,还可采用项目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行合作。 第五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对引进人才适时跟踪了解工作情况,引进人才要向本部门及分管领导提交工作报告,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每年对引进人才进行单独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报公司审定,考核结果合格继续执行引进人才待遇,不合格的采取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等同于普通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待遇

华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高层次人才)

华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 (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 引进单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填表时间:年月日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制

填写说明 1.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3.请尽量不要调整表格格式,行数不够的可自行插入行,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本表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本表所有签名的地方均须本人签名(含电子签名)。 5.表中所有时间均具体到月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格式如:201 6.06。 6.本表封面“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按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准确名称填写。本表封面“引进单位”:填写所应聘的二级单位院(所)名称。 7.附件材料请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侧装订,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护照或通行证须提供首页、尾页(有护照持有人签名的个人信息页)。 2)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书或聘任文件等。 4)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工作经历”栏中所提及的所有工作经历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本表所填科研项目、人才项目、获奖、授权专利、著作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批文或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 6)本表所填论文全文电子版(不必提供纸质版),如被SCI、EI、SSCI等收录,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7)在重要国际组织或学术团体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8)“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者需提供3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9)引进单位的《学科和人员结构图》原件,须经院(所)长和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其它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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