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反向购买,被购买方的会计处理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反向购买,被购买方的会计处理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反向购买,被购买方的会计处理

会计考试辅导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节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四、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

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五、反向购买

(一)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

【手写板】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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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向购买的政策和准则

第九组反向收购的案例及其会计问题 成员程赛霞郭晓艳靳欢欢王玉娇孙妍张萌 我们组将样本统计的结果放在此文件中,关于各个案例的分析分别放在各个相应的文件中。 一、对反向收购的相关政策陈述: 为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我国出台了多项举措,助推企业并购重组步入市场化时代。今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从行政审批、交易机制、金融支持、支付手段、产业引导等方面进行梳理革新,全面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市场预计,此次政策释放的巨大红利,将推动市场化并购迎来新一轮高潮。 随后,证监会在前期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于7月11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取消除借壳上市之外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这是适应当前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科研究中心的报告认为,在政策鼓励下,中国并购市场表现十分活跃,随着市场对并购的重视度越来越高,未来并购市场将持续保持火热,更多的上市公司将运用并购重组扩大规模。 反向购买作为企业一种特殊的上市融资手段之一,在中国资本市场融资中曾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许多无法达到证监会上市要求的企业通过这种途径获得了企业发展必要的资金。由于其周期短、上市成功有保障、费用相对较低,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于是,与反向收购相关的会计问题也逐渐成为热点。之后,通过反向购买方式成功借壳上市的案例潮涌华夏大地,随着操作的不断成熟,反向购买也因股票、资产的不同处理方式而变得越发复杂。而在整个反向购买发展的过程中,国内的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也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地改进。 二、对反向收购的财务准则的陈述: (1)2008 年,财政部首次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给了反向购买下了相关定义:“并购双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对方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后,法律上认可的母公司成为会计上确认的被购买方,法律上认可的子公司成为会计上确认的购买方,这一类企业合并即为反向购买。”从上定义可以看出反向购买法与购买法在经济行为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会计上的购买主体与法律上的主体是不一致的。 (2)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发布后不久,财政部接着又发布《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第60 号),在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如果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但是被购买的上市公司没有达到构成业务的要件,那么非上市公司应该按照权益交易法来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确认商誉。” (3)2009 年3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从而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第17 号),对反向购买中的特殊事项作出了个性化的规定:“反向购买中,如果作为被购买方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应按照权益交易法来进行会计处理,不确认商誉;如果作为被购买的上市公司构成业务,应按照合并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合并的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或计入损益。”其中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可以为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的回报。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对于取得的资产、负债组合是否构成业务,应当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全]会计必知:企业收购与被收购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必知:企业收购与被收购会计处理方法 收购企业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如何做账: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的话: 一.出资购买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货币资金(注意采用发行账券、股票和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收购) 二.新设立的公司根据清算报告重新建账(如果能得到他的原来会计资料和原始凭证的话,可以继续延用下来,只是要根据清算报告把其中处理的事项调整一下),因为你只变更了法人成立了一家新公司. 借:流动资产科目固定资产科目其他资产科目 借:流动负债科目长期负债科目所有者权益科目 三.做合并报表的时候就要考虑公允价值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问题,这些要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和清算报告 实例:收购企业的账务处理:

假如收购前A、B公司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即A公司收购B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A公司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 贷:银行存款 如果收购前A、B公司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即A公司收购B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A公司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都只是股东变更,只需调整实收资本的明细项目,金额不变。 被收购企业账务处理: 1、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法人变更协议,到工商局进行变更。 2、原价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旧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注:转让款可以不通过账面体现,直接给出让方。 3、其他会计账面数据不变,继续沿用旧账就行了。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金损溢"科目 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 借记"原材料"等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溢价收购企业购买方记账: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合并会计报表之交叉持股处理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之交叉持股处理方法 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是一种特殊的持股,指各企业之间互相持有自己的股份。在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有两种方法:一是库藏股法,另一种是交互分配法。 一、会计处理方法简介 (一)库藏股法:库藏股法是将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份视为企业集团的库藏股,按成本记录,将来出售时,收入超过成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入帐,若低于成本,其差额首先冲减已有的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减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如同母公司的代理人一样处理有关的经济业务。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从所有者权益中抵减,单独作为库藏股列示。 (二)交互分配法:交互分配法以权益法为基础处理集团内部相互持股,其理论依据是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股份被视为推定赎回,应将持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抵消,即子公司持有的这部分股份所对应的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不再体现。在交互法下,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的股份也有权分得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份额,母公司利润和子公司利润通过交互分配,以代数方法解联立方程确定双方净利润,以进行权益法的核算,之后再分配属于少数股权的份额。

二、两种处理方法的应用 资料年初母公司股本为元,盈余公积为元;子公司股本为元,盈余公积为元。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子公司以现金元购入母公司%的股份。本年子公司投资收益前利润为元,宣派现金股利元,同年母公司投资收益前利润为元,宣派现金股利元。 (一)库藏股法的处理 、子公司帐务处理 ()购入母公司股份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贷:银行存款 ()母公司宣派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母公司帐务处理 ()确认应占子公司投资收益。子公司本年净利润为(+),则母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贷:投资收益 ()收到子公司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宣派股利时,由于母公司支付给子公司的股利已经包含在

反向购买案例

反向购买案例 A上市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通过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对B公司进行合并,取得B公司80%的股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该项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5年3月31日,A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以2股换1股的比例自B公司原股东C 公司处取得了B公司80%的股权。A公司共发行了2000万股普通股以取得B公司1000万股普通股。 (2)A公司普通股在2015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8元,B公司普通股当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36元。A公司、B公司每股普通股的面值均为1元。 (3)2015年3月31日,除A公司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较账面价值总额高1000万元、B公司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较账面价值总额高6000万元以外,A、B公司其他资产、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 (4)假定A公司与B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5)B公司的有关股东在合并过程中已将其持有的股份转换为对A公司股份。 (6)A公司及B公司在合并前简化资产负债表如下表所示。 A公司及B公司合并前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A公司 B公司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可出售金融资产 6000 6000 2250 2250 固定资产 4000 500018000 18000 无形资产 13000 13000 20000 26000 资产总额 23000 24000 40250 46250 应付账款 500 500 500 500 长期借款 1000 1000 9500 9500 负债总额 1500 1500 10000 10000 股本 1500 1250 1250 资本公积 1000 9000 盈余公积 4000 0 未分配利润 15000 2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500 22500 30250 36250 要求: (1)编制A公司购买日的会计分录,并计算合并后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各项目的金额。 (2)判断该项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反向购买,并说明理由;如果属于,计算B公司的合并成本;如果不属于,计算A公司的合并成本。 (3)编制购买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调整、抵销分录。 (4)编制A公司201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A公司201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项目 A公司 B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 2250 长期股权投资36000 固定资产 4000 18000 无形资产 13000 20000 商誉 0 0 资产总额 59000 40250

合并报表中涉及的会计分录

合并报表(一个热心学员精心整理) 一)做调整分录1、应享有子公司当期净利润(亏损做反向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2、调成本法下分回的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定要与权益法在同一个年度冲回的,如果不在同一年度冲回的,不能做冲回) 3、子公司的资本公积的变动(其他损益)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资本公积 (二)做合并抵消分录 1、借:股本(借方四个数字为已知数,文字描述、报表)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年末 商誉(借、贷方比较得出) 贷:长期股权投资(经过调整后的数据,母公司本身的数字+ 刚刚的做分录借方–刚刚做分录的贷方) 少数股东权益(借方四个数字相加*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营业外收入(借、贷方比较得出)

2、内部债权债券抵消(内部债权债务全部都是借负债贷债权)借: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股利/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贷:应收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股利/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内部应收应付账款一定要记两年: 当年2 套: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帐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跨年3 套: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坏帐准备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抵消分录跨年度遇到损益项目 一律换成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应收账款——坏帐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2年 当年可能3 套:借:应付债券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投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借:应付利息(只有分次付息才有第三套) 贷:应收利息

跨年可能有4 套:借:应付债券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如果一方是投资收益、一方是财务费用则免做第2套分录) 贷: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原价) 借:投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借:应付利息(只有分次付息才有第三套) 贷:应收利息 (三)内部商品交易 1、本期内部交易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交易价格) 2、当期未实现对外销售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实际成本) 存货(毛利) 3、前期内部交易,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营业成本(交易毛利) 4、前期内部交易,本期仍未实现销售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交叉持股会计处理

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会计处理刍议 交叉持股就是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的目的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票,而形成企业法人之间相互持股的现象。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主要目的是按照母公司的意愿来支配股价,稳定不正常的股价或者防止不正常的股价操纵。在会计处理上,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面临的主要是利润分配以及有表决权资本的确定问题,即主要是解决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净利润以及相对应的合并每股收益和少数股东每股权益的计算问题。 1.母公司与子公司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在存在投资关系的两个公司之间,投资方根据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情况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来进行核算。对交叉持股的两个公司来讲,如果把双向的投资关系细化,则采用的会计方法集可能是(成本法,权益法)、(权益法,成本法)、(权益法,权益法)和(成本法,成本法)。到目前为止,我国学者研究的交叉持股方法实际上的理论前提是双方对对方均有重大影响,权益法是将各自的净利润进行循环分配的理论基础。而对于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理论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法应该是权益法,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应采取成本法。原因有三个:首先,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是绝对的,即使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票也是母公司控制的结果,是得到母公司授权的行为。如果排除子公司恶意收购母公司这种特殊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是绝对的。其次,母子公司之间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报表的编制者是母公司,编制的条件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取

权益法。最后,虽然我国法律还没有有关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规定,但是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一般都没有表决权,我国学者研究的理论结果也是要限制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表决权。 2.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会计处理应满足的条件。 母子公司在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时,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无论是根据契约理论还是剩余收益理论,子公司的少数股权除了对子公司的利润有要求权外,还对母公司的收益有要求权,所以与不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时相比: (1)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应该拥有更多的利润要求权,因为多数股权与少数股权对利润控制的基数不变,即为母子公司双方的净利润之和。 (2)在(1)的基础上推出:子公司的多数股权可以行使要求权的利润即母公司合并净利润,应该小于没有交叉持股时的合并净利润。 正如单向的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的关系一样,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通过编制抵销分录使得列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数为母子公司双方的利润和。实务中采取的母公司理论使得合并净利润等于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 (3)由(2)可知,合并净利润等于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作用 1.1企业合并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第22号准则《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一家企业取得对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控制,或者联合两家或更多企业的结果。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颁布的1970年11月起生效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第一段对企业合并所下定义为:企业合并指一家公司与一家或几家公司或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合成一个会计主体。这一会计主体继续从事以前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支配性影响的联合方式。欧盟1990年9月21日生效的合并条例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或者控制一家企业的个人,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控制权或间接控制权;其形式可以是购买企业的资产、股票,或是采用合同形式及其他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 并》(CAS20 P2) 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由此可见,各国法律对企业合并的表述虽有差异,但概括而言,企业合并的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通过取得财产和股份,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一企业通过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控制权而对他企业行为有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1.2企业合并的作用

企业合并具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首先,企业合并的积极作用表现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如果被合并企业长期亏损,将来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则该企业不可能独自获得这种税收上的利益。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其次,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企业合并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容易形成垄断,而形成的垄断企业必然会排斥其他竞争企业进入市场,从而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从而会使经营者抬高物价,导致物价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要合理利用企业合并来达到经营者的目的,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也能够维护市场和谐发展,需要合并企业经营者正确选择企业合并方法。这也需要企业经营者能够对企业合并方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2.1企业合并按法法律形式分类

收购股权的相关账务处理

收购股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05-27 【问题】 A公司拟出资3亿元购买B房地产公司的股权,但B公司目前账面资产主要是一项价值2亿元的烂尾楼(有发票以及各种凭证)。那么A公司如何处理这3亿元与2亿元之间的差额?按B公司资产评估价值3亿元入账可以吗? 【解答】 仅就会计业务处理而言,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的企业合并业务,按准则规定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购买股权后,B公司存续,对这属于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对A公司而言形成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而对B公司来说,除了因股东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股本)明细登记外,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其资产评估也只是供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而不需一以之调账。 ⑴、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处理: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报表的编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第9条规定处理; ⑵、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同样不需要做特别的账务处理。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处理: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按问题所述情况其成本应为3亿元。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该按《企业合并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处理: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自购买日起设置备查簿,登记其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以后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反向购买的理解

反向购买小结 一、概念理解 简单的说,就是购买方成了购买后的子公司,被购买方成了购买后的母公司,那么如何实现的呢?很简单,四个字,股权置换,即被购买方发行股份通过置换,获取购买方的原股东持有的购买方的股权,交换后,被购买方持有购买方的股权,而购买方原股东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我们知道,其实这样并不一定构成反向购买,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案例,甲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那么如何判断这是否属于反向购买,也就是要判断甲公司作为母公司是否是被购买方,我们要看甲公司向乙公司原股东定向发行后,乙公司原股东持有的甲公司股份是否能够对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控制,如果能,则乙公司为购买方,甲公司为被购买方,为反向购买,如果不能,则不属于反向购买。举例说明: A上市公司要购买B公司,A定向发行股票作为对价,从B公司股东手中获取B公司股权。如此,则B公司原股东获取了A上市公司股权,如果获取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即,达到了控制,则构成反向购买。何谓反向,就是本来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买B的股权,结果是A上市公司反而被B的原股东控制,成为了被控制方。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法律形式上的被购买方B公司成了会计实质上的购买方。 二、合并成本与商誉的计算 (1)教材中,是先计算假定股份发行数,再乘以相应的B公司每股股份公允价得出的合并成本。不管是实务中的评估,还是教材中的每股公允价,在合并报表中均需要体现股本,这里的股本就是B公司原股本*购买比例加上假定增发数,假定增发数如何快速计算,按照教材原话“B公司原股东享有的A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假定B企业发行本企业普通股在合并后主体享有同样的股权比例”计算得出。比较晦涩,其实计算很简单,比如A上市公司以2股换1股,置换B公司股份,那么现在反过来,视为B公司以1股换2股,置换A公司股份就行了,所以,A公司原股本1500万,增发1800万股,为获取B公司900万股的股份,反向购买下,假定增发数为,B公司以多少万股置换A公司原股本1500万股?置换比例为1:2,答案很快出来,750万股。OK,再比如仅置换B公司90%股份,即810万股,那么A公司需要花810*2=1620万股,反过来,B公司仍要拿出750万股,置换A公司1500万股。这么说来,其实B公司假定增发股份的计算,与A购买B多少股权比例无关,这个结论很有用! 实务中,合并成本往往按照B公司评估的公允价值,商誉为合并成本减去A上市公司合并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实务中购买后的股本仍然按照上市公司的股本加上为本次购买实际增发数,但是金额按照上述假定计算的法律上子公司的股本加上假定发行数的金额,即股本结构是上市公司的结构(股票数量及种类),股本金额按照法律上子公司的金额,二者差额入资本公积,比如上市公司股本加增发后的股数之和为3300万股,法律上子公司假定增发后的股本为1100万股,那么反映在合并报表中的股本金额为3300万,同时冲减资本公积2200万,如此,反映的金额为1100万,即为法律上子公司的金额。实务中如此处理,是为了让合并报表的股本结构与个别报表一致,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该处理已与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技术联络小组沟通过,初步意见也是接受这种处理。 (3)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本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非上市公司问题,比如A上市公司原股本1500万股,增发1800万股另加2000万现金购买B公司100%股权,B公司股本为900万股。现符合反向购买,那么B假定增发的股份数如何计算?2000万现金在计算假定增发时,如何考虑? 该2000万现金可以看作是会计上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减少,最终也是体现为对合并报表层面资

IPO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的会计处理

IPO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的会计处理[转载] Dec 22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王仁平罗东先保荐业务通讯第3期】 公司在IPO过程中,若同一控制人下有多家企业,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整体上市等问题,往往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重组。 一、同一控制下合并的特点 同一控制方式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方式下的合并基本对应于“权益结合法合并”和“购买法合并”这两个概念,主要区别是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是按公允价值还是按账面价值确认到合并报表,以及合并会计报表是否需要进行比较数据重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只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即购买法,提及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但没有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特点是:(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发生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之间,交易双方实质上受同一方控制,交易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讨价还价的结果,因此,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不是基于市场的真正意义上的交易,本质是实际控制人内部的一种资产组合。(2)就会计处理而言,一方面,采用账面价值计价,同时将被合并方合并日前的净利润要纳入合并方的净利润,符合交易的实质并能提高合并方合并会计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根据证监会公告[2008]第43号的规定,合并日之前被合并方的利润表为非经常性损益,故这种处理并不影响IPO 公司合并前后的经常性收益;另一方面,这种处理也为实际控制下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利润操纵粉饰业绩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的有关判断 (一)所涉及的资本公积的性质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按合并日合并方应享有的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合并方支付的对价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成本的差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的要求首先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要求资本公积调整限额以资本公积中的资本(股本)溢价为限。考虑到此交易是关联方之间对股权的不同安排,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应理解为权益性交易,所增加的资本公积可理解为关联方在股本之外对企业额外的投入;所冲减的资本公积可理解为关联方收回的资本,因此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资本公积为资本(股本)溢价,这部分资本公积是否可以转增资本,目前并没有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从公司法的角度,也没有障碍,但实务中,仍应谨慎考虑,通常情况下不作转增为宜。

企业合并会计一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引言: 第六章是从单一企业的业务角度出发,来考虑企业发生合并相关业务之后,我们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如何登记相应的账簿。第七章、第八章涉及的内容是企业发生合并之后,企业应如何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考虑编制合并报表。 第一节企业合并会计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及其原因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题的交易或事项。通俗地说,企业合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通过联合形成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份等方式,将另一个或另几个企业置于本企业控制之下,使之成为本企业的一部分或者子公司的行为。 (二)企业合并的原因 企业合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与内部扩展相比,外部扩展的企业合并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成本低。这种成本包括业务发生成本和会计核算成本。 第二,风险小。通过企业内部特殊联系可以降低整个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第三,速度快。 第四,影响增大,地位提高。 正因为如此,许多企业都通过企业合并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 吸收合并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合并会使得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吸收合并的结果是多家企业变成一家企业。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三)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控股合并的最大特点是能够保留原有企业的状态,能够使得控股方的规模有所壮大。一般来讲,取得被购买企业超过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就可认为已经形成控股。 三、企业合并会计的产生 企业合并会计是对企业合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合并本身的账务处理;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控制权取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控制权取得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企业合并会计的核算方法 通常有两种核算基本方法:一种是购买法;另一种是权益结合法。 所谓购买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合并视为某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购买法下,一个企业在购买其他企业时应当按取得成本予以入账。 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一般按照如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第一,对所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估价。在吸收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时,首先要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确认,对各种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二,确定购买成本。购买企业应当根据产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确定购买成本。如果买方用现金购买,其购买成本即为其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买方以增发股票换取被购买企业的产权,则其购买成本为所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企业以其发行的债券来支付,则其取得成本为债券的面值。除此之外,在合并过程中,购买企业还会发生与合并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比如法律费用、佣金等,对此也应当计入购买成本。 第三,比较购买成本和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成本大于净资产的公允

CPA《会计》学习笔记-第二十六章合并财务报表12

第二十六章 合并财务报表(十二) 第十节 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二、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二)母公司因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而丧失控制权 1.一次交易处置子公司 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终止确认长期股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并终止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账面价值。 (2)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按剩余股权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3)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首先应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应按照本节中“(一)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应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教材例26- 37】为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甲公司计划剥离辅业,处置全资子公司A公司。2×11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其持有的A公

交叉持股

公司相互持股是一把双刃剑,其影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对相互持股公司自身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它能促进企业联合、降低交易成本、稳定股权结构、增强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的出现也严重挑战了现行的法律制度。它会带来资本的虚增、导致自己股份的取得。打乱公司治理结构的均衡、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投资者利益是公司法律制度的保障对象,同样,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债权人利益也都是公司法保障的对象。公司相互持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坏这种各方利益均衡的实现,从而处于规避和对抗社会正义的情况。鉴于此,各国公司法律制度大都根据本国的国情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以尽可能的减少公司相互持股对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利影响,而发挥其有利的一面。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公司相互持股现象己经初现端倪。我国《公司法》的稚嫩及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又给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必然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国《公司法》立法之时,公司相互持股现象在我国尚不多见,故《公司法》中没有关于公司相互持股的直接规定。我国现有的关于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规定内容不多,效力层次较低,难以据此对公司相互持股进行有效的规制。急剧变动的社会现实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不仅带来了公司法理念的更新,也推动了各国立法的发展。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各国政府均加快了对其公司法修改的步伐,公司法修改成为全球性的潮流。我国关于《公司法》修改的讨论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从公司法学的若干基本层面对其进行理论分析,把握公司相互持股的实质,分析其本身的利弊。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进行立法规制,完善我国《公司法》,从而弥补我国立法在公司相互持股方面的不足。 一、相互持股的概念与类型 1.所谓相互持股,又称交叉持股或交互持股,是指一公司与他公司之间通过相互投资,相互持有对方一定比例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进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支持、相互抑制的公司联合形式[1]。因此,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实质上就是两家以上企业相互之间进行转投资。需要说明的是:在非股份公司类型的公司和企业中,投资人的出资是不被称为“股份”的,因此它们之间和它们与股份公司之间的相互投资不能称之为“相互持股”,但其本质与股份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是一样的。 2.公司相互持股的类型。 公司相互持股的分类,目前法学界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标准。有根据相互持股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母子关系,分为垂直式和水平式两种[2];也有按照公司“持股”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分为直接相互持股和间接相互持股两种类型[3];还有根据相互持股的具体形态进行分类;目前理论界普遍采用的是根据相互持股的具体形态进行分类,因而,我们就以此为标准对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除了很单纯的A和B两公司相互持有股份的类型外,相互持股可以分为以下四种较为复杂的型态:(1)环状型交叉持股。AB间、BC间、CA间各有交叉持股存在,彼此间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2)网状型交叉持股。所有参与交叉持股的公司,全部都与其他公司产生交叉持股的关系,例如若有十家公司参加某一交叉持股制度,则A与其他九家公司各有交叉持股关系存在,同样地,B也与包括A在内的其他九家公司各产生交叉持股关系。以上两种类型的交叉持股,公司间往往不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因此可将之合称为横向型交叉持股。(3)放射性交叉持股。以一家核心公司为中心,由其分别与其他公司形成交叉持股关系,但其他公司之间则无交叉持股,例如A与B、A与C、A与D、A与E间有交叉持股关系,但B、C、D、E之间则没有交叉持股。(4)放射型之变形交叉持股。从整体交叉持股结构中,可看出核心公司的存在,但与前一类型不同,B、C、D、E 间虽不完全,但有时也有交叉持股发生。因为第三、四种类型有核心公司存在,因此各公司间就有了控制、从属的关系,所以这两种类型的交叉持股都被称为纵向型交叉持股。

反向收购新会计处理等几个问题

项目质量管理部收集了有关政策和案例,择其要者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开展投行业务有所帮助。 1、合并商誉及其减值不再成为反向收购的障碍 而根据以往的规定或案例,在反向收购过程中,收购方往往根据付出的成本确定合并商誉,以长江证券为例,ST石炼化在向长江证券股东发行股票之前,通过出售资产负债等方式,将ST石炼化变成一个既无资产又无负债的空壳公司,并将公司股本由原来的11.5444亿股变更为2.34亿股。长江证券100%股权评估价值103.0172亿元,长江证券ST石炼化向长江证券股东增发14.408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6.03%。 长江证券2006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2,000,374,338元,为保证长江证券向石炼化其他股东发行权益性工具后所占权益比例与石炼化定向发行新股所占权益比例相同即86.03%,则长江证券应发行股数 2,000,374,338/86.03%-2,000,374,338=324,831,215.87股。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成本加和法对长江证券2006年12月31日可辨认资产及相关负债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测算,确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长江证券公司股权的评估值为254,443.7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2722 元。由于ST石炼化资产出售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0元,因此确定商誉为324,831,215.87*1.2722-0=413250272.83元,列报于长江证券财务报表,同时在资本公积项下增加资本公积413,250,272.83元。 该等处理方法,一方面人为增加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虚增每股净资产,另

一方面又使借壳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后续面临大额减值压力。 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所谓“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可被理解为上市公司已被清理赶紧,成为纯粹的壳公司,长江证券借壳的原ST石炼化即符合“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条件。 依据该规定,长江证券在在2009年3月9日公布的2008年度年报中将该事项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对吸收合并上市时“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予以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08 年年初资产中“合并商誉” 413,241,548.61元,同时调减年初股东权益中“资本公积”413,241,548.61元,一方面做实了净资产,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企业未来巨幅减值带来亏损的后顾之忧。 2、高危行业的的安全生产费用和煤炭行业的维简费要作为专项储备处理 财会函[2008]60号同时规定,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和煤炭企业提取的维简费不再作为负债处理,而在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盈余公积下面以“专项储备”单独列报。 3、《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以股权作为投资设立公司扫清了障碍 (1)作为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缴足、未设定他项权利且章程允许转让; (2)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过评估。 (3)设立公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际缴纳。 (4)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 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5)股权出资应当经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其他参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反向并购会计处理的案例分析【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会计学 反向并购会计处理的案例分析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选题背景: 美国20世纪30年代初发生经济危机后,以《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为基础的证券监管体系将证券发行纳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但同时也使小企业发行和上市的成本与时间增加,导致买壳上市现象的产生。二战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渴望获得证券市场的资金支持。为避开传统IPO方式上市的高门槛,一些企业采取了反向并购的方式间接上市。20世纪90年代晚期,适逢互联网泡沫,公司希望上市的速度加快,IPO这种传统上市方式已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反向并购开始成为上市的主流。IPO正常上市的难度和代价加大,这使得反向并购在中小型公司的眼里更具吸引力。然而同时,这段时期开始出现了一些有关壳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壳资源市场的声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企业有了长足发展,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它们在持续发展中遇到了诸多瓶颈,如融资困难;急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对复杂的国际市场,参与全球化竞争。建立股份制并在国际金融中心交易其股份,是解决上述瓶颈的可行且有效的途径,而对部分企业来说,IPO上市难度太大,采用反向并购的方法借壳上市成了众多企业上市的选择。但是同时也要面对反向并购处理难,实务处理中存在问题多等问题。 选题意义: 目前我国反向并购的会计处理判断,处理方法,规章制度等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反向并购存在很多漏洞,而采用反向并购上市的企业有增长的趋势,所以从借壳上市的角度找出反向并购中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是很迫切需要的。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文通过阐述反向并购实际案例的会计处理分析,结合国内外历史案例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现存反向并购制度,对反向并购条件的判断,合并对象,合并成本,合并分录等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反向并购目前的处理方法,分析目前反向并购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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