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5〕48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5〕116号)精神,提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尊重群众自愿选择、自主决定补偿方式的前提下,制定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一、方式与途径

(一)货币直接补偿给被征收人。对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直接给予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商品住房。

(二)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由征收人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可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比价等方式,统一集中购买区位、价格、配套设施适宜的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征收人。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制定相应的商品房购买方案,报市城改办备案。

(三)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或辖区统筹,通过搭建平台提供商品住房信息的方式或通过征收人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订金锁定房源的方式,提供比市场售价优惠一定幅度的房源,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并由被征收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结算购房价款,办理相关手续。

二、责任主体

市城改办是本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主管部门。市建设、规划、国土、财政、房管、地税、市政、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新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40%,货币化安置面积折合为实物安置面积后计入本年度保障房考核任务。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在执行《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办法》)“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规定的基础上,在征收奖励期限内再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作为奖励。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在征收奖励期限内按照《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

3-6个月过渡补助费。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征收人应当按照《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偿费和奖励费,同时免费提供搬家车辆。

(二)严控实物安置优惠政策。

对选择实物安置的被征收人,要严格按照《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补偿,严格控制选择实物安置的优惠政策幅度,不得随意提高补偿和奖励标准。

(三)逐步减少实物安置房建设规模。

对已落实安置房源、双方已签订协议、群众仍在外过渡的改造项目,应按照协议约定做好在外过渡各项工作,并加快安置房建设,确保被征收人早日回迁;对尚未实施的改造项目,应进一步详细摸底,可与被征收人签订货币化安置意向协议,并结合实际修编原项目建设计划,逐步减少直接建设安置房的数量,优化安置房源调配,积极引导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四)完善政策支持。

1.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被征收人,按规定购买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按契税缴纳额全额补贴给被征收人,具体工作由房管部门办理。

2.选择自主购买政府组织房源或者选择政府集中购买商品住房的被征收人,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免收产权登记费。

3.棚户区居民取得的货币安置补偿款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申报货币化安置面积,市城改办进行确认后,市本级和城六区的项目由市财政按照8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贴给投资主体;其他区(县)、开发区的项目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高于此标准参照执行。中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全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5.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面积在计算项目安置面积与开发面积之比时计入安置面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面积折合的实物安置面积不再进行建设,涉及的分摊用地优先用于公益设施建设,用地进行划拨,计

算容积率时可纳入总用地指标;也可在补交该部分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后,将其调整为开发用地,但原批准的开发面积不得增加。

7.对纳入国开行贷款的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的货币化补偿款,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国开行专项贷款,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优先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购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征收人或用货币直接补偿被征收人。

8.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的子女可自主选择在原被征收区域内或新购商品房所属区域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按学区内生源办理入学手续。

四、监督与管理

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探索建设“集中安置区”棚改安置模式 近日获悉,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市政府统筹规划,拿出一定规模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与此同时,还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 一、2020年前完成总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并重,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探索新的路径。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研究制订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努力把棚改工作作为疏解人口的重要手段,破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地方立法,深入推动棚改工作。 二、探索“集中安置区”模式 北京市还将研究难以实现资金平衡项目的实施路径。针对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棚改项目,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研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亏损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原则和办法。同时,研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承担这类项目的相应政策措施。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北京市政府统筹规划,抓紧研究,拿出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 此外,还将对接在京央企棚改工作政策。建立北京市与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协调机制,就央企棚户区改造的立项审批、规划指标、剩余房源使用、属地政府配合支持等问题形成统一政策意见,明确计划任务和责任落实。 三、已搬迁居民4.3万户 北京市重大项目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底本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北京市先后实施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和丰台南、通州老城区等城市棚户区和京煤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累计建设筹集安置房7.3万套,搬迁居民4.3万户,有效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项目控制目标 第一章项目控制目标 (1) 1.1质量目标 (1) 1.2工期目标 (1) 1.3安全目标 (1) 1.4工程文明施工目标 (1) 1.5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及奖罚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2013 年版) (2) 第三章工程概况及特征 6 3.1工程简介 (6) 3.2工程建筑设计概况 (6) 3.3工程结构设计概况 (8) 3.4工程设备安装设计概况 (10) 3.5工程地质情况 (11) 3.6项目环境及实施条件分析 (12) 3.6.1场地条件 ................................................................ 12... 3.6.2 自然条件.............................................................. 1.3.... 3.7工程特点 (14) 3.7.1施工难度大 ............................................................. 1. 4.... 3.7.2质量标准高 ............................................................. 1. 4.... 3.7.3施工配合多 ............................................................. 1. 4.... 3.7.4 场地狭小.............................................................. 1. 4.... 第四章施工部署.................................................................................. 1 6 4.1工程施工组织的指导思想 (16) 4.2组织机构设置 (16) 4.2.1项目管理结构 ........................................................... 1.6.... 4.2.2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 1.7.. 4.2.3对项目经理部的授权及各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 .............................. 1.8 4.3施工方案 (26) 4.3.1组织流水施工的原则 ..................................................... 2.6... 4.3.2施工组织协调 ........................................................... 2.7....

最新版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一期)(二)承办单位:(三)项目地点:一期用地位于**社区规划总用地的北部,北临淮海路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法人代表: (六)项目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981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47.5平方米,其中:住宅13828平方米,商业291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82.02万元。 (七)项目建设期:12个月(2017.8——2018.8)。 (八)可研编制单位:萧县工程咨询研究所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范围 1、编制依据 (1)《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安徽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3)《萧县城区开发总体规划》

(4)《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宿州市定额站《宿州定额信息》2017年第二季度 (6)《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7)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8)国家计委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9)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各种技术资料、项目方案及技术资料;萧县建设、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审批材料、证明材料等。 2、编制范围 本项目可研报告的研究范围包括: (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选址与建设环境条件 (3)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4)项目总体布局方案 (5)工程技术方案 (6)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和节能 (7)项目运营和实施计划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XX县城市总体规划,结合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XX县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征收范围:创业路以北、101省道以西、三八河以东的合围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为XX县住建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城关镇,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三、征收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以XX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为准。 四、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附属物的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除个人商业门面以外的非住宅类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个人商业门面(含“住改营”)按沿城市主次街道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予以确认安置面积。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现状,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投票、抽签等随机方式决定。被征收人对经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评估结果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蚌埠市房地产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住宅类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被征收房屋核定面积1﹕1.05的比例提供安置房,并且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互补差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高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结算差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低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由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结算差价,被征收人付差价款的30%。 3.个人商业门面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门面房核定面积1:0.85互不找补差价安置;或按被征收门面房核定面积1:1互补差价安置,以用于安置门面房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门面房评估价互补差价。被征收门面房价值高于安置门面房评估价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结算差价;被征收门面房评估价低于安置门面房评估价的,由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结算差价,被征收人付差价的60%。 4.在产权调换安置中,实际安置房屋面积超出应安置房屋面积10%(含10%)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建设中标价结算,超出10%以上的部分按市场销售价结算。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建设地点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昌吉市新域街,规划范围为新域街社区棚户区,规划面积48259.20平方米。 1.1.3建设内容 根据昌吉市棚户区的分布数量、人口和社会构成、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昌吉市新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新域街社区集中连片的城市和工矿棚户区604户、1657人的改造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有:住房建设主要包括: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廉租房、集资房解危解困房以及公共租赁用房;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城市支路网系统和静态交通设施;环境绿化主要是运用拆除重建、改善、公私合作营造等多种手段营造的城市环境。 1.1.4建设规模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面积4825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3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公用设施建筑面积4235.9平方米。

1.1.5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 行政 项目负责人: 市长 1.1.6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1、项目建设总投资10279.8万元,其中,住宅工程建设投资5692.8万元,占建设投资的54.4%,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400万元,占建设投资的3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2.4万元,占建设投资的6.9%,预备费581.9万元,占建设投资的5.7%。 2、筹资通过国家支持、个人投入、政府启动等方式解决。其中国家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约占总投资的30%,地方其他方式筹资约占总投资的70%。 1.1.7建设时间 项目改造期为1年 自2014年至2015年 1.1.7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1.2 昌吉市概况 昌吉市是一个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集区,地处天山北麓、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昌吉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昌吉市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于一体,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荟萃于一身,是多民族风情异彩纷呈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昌吉市市行政区域总面积8215平方公里,总人口36.33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72%,下辖八镇、两乡、六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昌吉市GDP

关于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2020)

关于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2020)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京规自海函〔2020〕227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万方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海淀镇树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5019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09556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22229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8407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85771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14612万元,全部由北京万方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定向安置房仅限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18年-18年9月20日前完成2018-18年“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

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09-2012) 索取号:DA107010500201012001 内容分类:规划计划发布文号:DA107010603201012005 发 文日期:2010-1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淮府[2008]10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淮南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淮南、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利用四年时间(2009-2012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约564万平方米,全市计划开工建设4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39亿元人民币,拟规划面积868万平方米,拟拆迁面积295 万平方米,拆迁约6万多户,使19.7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根据现有总量,具体每年改造计划如下:2009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1个项目。其中田家庵区4 个改造项目,谢家集区3个改造项目,八公山区7个改造项目,

大通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矿业集团14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224.19万平方米,拆迁近5万户,人口15.9万人,拟规划建设602.38万平方米。 2010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7个项目。其中八公山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矿业集团4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35.57万平方米,拆迁近0.7万户,人口2.2万人,拟规划建设143万平方米。 2011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个项目。其中谢家集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20.4万平方米,拆迁近0.3万户,人口0.92万人,拟规划建设54.1万平方米。 2012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个项目。其中谢家集区3个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14.7万平方米,拆迁0.2万余户,人口0.6万人,拟规划建设69万平方米。 三、棚户区改造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发挥市、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市协调、区落实,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2、坚持“政府推进、市场运作”的原则。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改造难度大、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居民区,列入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由各区统一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 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5]97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1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5〕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日 西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

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和《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以及住建部房地产市场形势座谈会精神,为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通道,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是指由政府搭建平台,通过市场筹集房源,开发企业让利,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由政府统一购买。货币化安置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按照有利于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满意住房,保证群众居住权,方便群众就业、就学、就医;有利于减少安置过渡时间,降低安置成本,加快住房安置工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消化存量商品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利于棚改安置后续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创造优美宜居环境。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全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主导下,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异地安置,方便生活。棚户区改造坚持异地货币化安置,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城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城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一、项目必要性:本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通过建设此经适房项目,将增加XX经济适用房的市场投入量,切实解决低收入和特困家庭住房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XX区XX大道以北、XX小区以东、XX西街以南、XX路以西。 三、建设单位: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负责人:XX 五、项目建设年限:XX年9月底开工建设,XX年11月交工使用。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XX平方米,约XX亩。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为XX平方米,砖混结构,XX 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以下,XX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80 -90平方米,35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90 -100平方米,5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每户均配套地下储藏室。地面停车位XX辆。XX平方米简易自行车棚。项目容积率XX,建筑密度XX%,绿化率XX%。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XX 万元。其项目资金取得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及争取是财政资金。 八、社会及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XX区社会保障性住房事业发展,缓解XX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发展,符合国家住房发展方向,对XX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效益: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社会最低家庭住房困难用房,用于满足社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按成本价销售,不盈利。 九、进展情况:XX家园XX期列入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共XX户,XX户属居民住房,XX户属原XX公司公房。截止目前,已有XX户签订了拆迁协议,房子已拆迁。还剩XX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 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 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 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 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 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 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 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 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 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

浙江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序言 (3) 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4)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4) 二、城市棚户区现状 (4)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5) 第二章、规划总则 (8) 一、规划依据 (8) 二、指导思想 (9) 三、基本原则 (9) 四、规划期限 (10) 第三章、规划目标 (11) 一、总体目标 (11) 二、分期目标 (11) 三、年度计划 (11) 四、各市计划 (12) 五、土地和资金需求测算 (14)

第四章、实施要求 (18)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8) 二、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分配 (19)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9) 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19) 第五章、保障措施 (20)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 二、强化要素保障 (20) 三、加强监督检查 (21) 四、健全法规政策 (21) 附件一:全省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目标情况表 附件三: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投资需求情况表 附件四: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表(略)附件五: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表(略)

序言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老旧、使用年限久,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既包括集中成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也包括非成片的危旧房、城市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 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生活富足、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础性工作。 为有序推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开展城市棚户区现状调查和编制改造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深入分析了全省城市棚户区现状,根据今后五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需求,提出了2013-2017年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 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6]33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07 【实施日期】2016.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6〕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7日

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及《河北省城镇棚户区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5〕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中心城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范围内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遵循以人为本、群众自愿、政府主导、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辖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进行指导。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 *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工程名称: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环城南路南侧、规划路东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区管委会 4、项目代建单位:***市***局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局于2013年3月6日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八栋6+1层住宅及室外配套道路硬化、绿化以及水、电、暖、燃气等管网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325m2,总建筑面积48952.9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985,不计容建筑面积6967.92㎡),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底层停车位122个,室外停车位个126。总户数372户。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8811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宜阳新区管委会。 五、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依据

1、任务依据 1.1.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1.2.项目区的岩土勘察报告; 1.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2、法律及法规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4、《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2.5、《关于下达宜春市中心城区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宜住保办字〔2013〕3号); 3、技术依据 3.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3.2、《住宅建筑规范》 GB50096-1999 (2013版); 3.2、《住宅设计规范》 GB50368-2005; 3.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68-2005; 3.4、《建筑设计资料集》; 3.5、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 3.6、《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快XX市棚户区改造步代,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 位,完善城镇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XX市的实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负责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参与XX市某地段某范围的棚户区改造项 目,改造范围为,改造范围土地面积约亩(具 体改造范围以甲方最终划定为准)。棚户区改造工程居民共计户,全部同意并积极支持棚户改造,对改造工程表示积极合作,并由甲方一次性补助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助费元。通过对此的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二、经甲方和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享受 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 三、甲方责任 1、由甲方成立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指挥部; 2、由甲方会同乙方一同制定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方案; 3、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4、甲方一次性负责发放棚户区范围的旧、危房、棚亭及临 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给乙方;

5、甲方协助乙方完成改造范围内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 建设审批工作; 5、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 的筹措与投入,自主经营管理,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权益; 2、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 3、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4、按时完成共同约定的安置建设时限; 5、乙方负责制定被拆迁户的旧、危房,棚亭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的标准; 6、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五、其它事宜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组织搬迁工作,如甲方在此期间未能完成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平等的形式进行协商,如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实施##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8年-####年#月##日前完成2018-####年“两治三

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

关于进一步深化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关于进一步深化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和省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7月11日,李克强总理来我市宏文路片区视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出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棚改工作做实做细,尽快满足居民出棚进楼的期盼。”这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重大机遇。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心工程,落实责任,精心实施,一大批居民喜迁新居,城市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金台区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区域,自2005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代家湾、东仁堡、光明村等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住房3.08万套,惠及群众12325户、3.8万人。2017年纳入省棚改计划14127户,占全市计划的60%。 虽然我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土地权属性质复杂。涉及棚户区改造的老旧企业多,房屋和土地权属、性质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企事业单位主管上级多、级别高,问题协调难度大,在很多方面迟滞了棚改工作的进程。二是区位优势不断弱化。经过多年的开发,地理位置优越、经济价值高的区域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房地产行业已整体进入“啃硬骨头”阶段。棚户区改造成本不断提高,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缩小,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不高,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资金使用问题突出。首先是时间紧迫,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支撑,目前离享受利用国家棚改政策只剩2年时间,2017年项目若在2019年没有开工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未使用资金就要被收回,不再保留额度。其次是资金使用率低,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偿还安全,政府要求参与企业必须提供抵押,目前参与棚改的均为本地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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