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煤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煤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煤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矿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矿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办法。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车辆。起重机械——单梁起重机;厂内车辆——推土机、装载机;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必须是经过监督、检验的合格产品,随机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做好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记录。每天要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做好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未经培训的人员禁止操作特种设备。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使用地点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五、各有关单位必须配备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状态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的整理工作。每月五号前将各种记录上报机电科,逾期不报者,罚该单位主管领导50元。

六、机电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全矿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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