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拿地的16种方式

房地产企业拿地的16种方式
房地产企业拿地的16种方式

拿地方式

1招、拍、挂

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为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土地增值税不得扣除。国税发【2009】31号第2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

问题2:契税问题。财税【2004】134号规定补偿款等应交契税、国税函【2009】603号(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

问题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问题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返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

思考:如果是直接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呢?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去的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去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

办理。(和税局沟通)

2 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第一步,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

第二步,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第三步,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3 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最干净。

卖方:涉及税收很高。第一,企业所得税;第二,营业税;第三,土

地增值税,第四,涉及法律问题,第五,实质重于形式(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问题:

(一)卖地营业税的差额征收.1、差额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2、如果是招拍挂拿下的土地,卖地时是否允许营业税差额征收?(国税函【2005】83号,但部分省明确表示不允许,例如:大地税函【2006】145号、桂地税发【2009】185号)3、如果是购入烂尾楼,装修后销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二)卖地的土地增值税

1、如果是直接卖地,土地增值税是否允许加计扣除?(国税函【1995】110号文件,不允许加计扣除)?

2、生地变熟地的扣除项目(国税函【1995】110号、国税函【2007】132号文件,允许扣除)。

3、卖在建项目的扣除项目;

4、不更名,实际卖项目的税收问题(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营业税差额征收与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协调恰好卡到区间。(三)拆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

1、营业税:国税函发【1995】549号;

2、土地增值税:国税函【2010】220号;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财税【2005】45号;5、契税:财税【2005】45号

(四)变共同成本为直接成本。

4 “购买股权”

将目标公司的其他资产先清理掉,然后卖公司100%股权,该方

式是目前运用非常普遍的方式。购买方的大忌是在谈判的时候,不考虑税负问题,结果酿成大问题。

卖方:只有企业所得税,没有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财税【2002】191号、青地税函【2009】47号、国税函【2000】687号100%卖股权应征土地增值税)

买方:税负较重,风险较大。

1、股权溢价不允许作为成本在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相当于对方少缴的土地增值税递延到下游来了(资本结构的一般变化,其税收待遇不变)。万科拿地多是股权模式。

2、标的企业未来的税务检查风险。例如,该企业账上有3000万元白条。

3、该企业既往少缴的税款遇到的税务检查风险。(不能为目标企业的过去买单,例如:过去偷税)

4、该企业的其他潜在负债。(例如:电讯盈科将北京的土地转让后罚款主体依然是华夏房地产公司)

5“创造境外卖股权”

(一)境外卖股权。将使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下降到10%,所以如果预计到未来将转卖股权,拿地之前就要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去参与拿地是最好的方式。

(二)将增值分段,创造境外卖股权(组合拳)。

1、在境外避税港先建立全资子公司;

2、将有地的子公司投资到境外子公司,该项投资可以实现一部

分增值,并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税法规定可以递延10年。例如,计税基础1亿元,市场公允价值为5亿元,可以3亿元的评估价值投资到境外的全资子公司,虽不公允但实现增值较大,一般能够接受。(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第三款);

3、境外新建立的子公司将取得股权转售给需要土地的公司,作价5亿元。该交易可以在境内完成,也可以在境外完成,这部分增值按照10%交纳预提所得税

税负比较: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为1亿元,市场公允价格为5亿元。则第一步投资的时候,可以按照3亿元投资,此时2亿元的所得额可以递延10年实现。第二步,境外销售价格为5亿元,此时增值额为2亿元,此时预提所得税税负为10%。

6 “设立spv购买股权”

大的地产企业经常运用,但是在国税函【2009】698号文件颁布以后,收到了一些限制。

(一)股权架构设计:1、在维尔京群岛设立控股公司;2、在香港设立二级控股公司;3、香港的公司全资控股大陆有地一方。

(二)操作模式:1、维尔京群岛转让香港股权,价款在境外支付。2、理论上,中国大陆没有征税权。

(三)反避税:

1、国税函【2009】698号文件,可以刺穿公司面纱。但是如果企业不是上市公司的话,由于此类转让非常隐蔽,税务当局很难知道消息。

2、根据中港协定,如果不动产占到目标股权50%,中国大陆有征税

权。第二议定书确定,这里的50%是在36个月之内,曾经达到过50%。疑问:维尔京群岛转让股权,是否会被SAT认定为适用中港税收协定的不动产条款?

7 直接同目标企业合并,然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卖股权。

情况描述:甲公司准备购买乙公司的土地,乙公司先将其他资产清理掉,只有一块土地。

操作模式:1、甲公司直接将乙公司吸收合并;(财税【2009】59、财税【1995】48号、国税函【2002】165号、财税【2008】175号、财税【2003】183号)

2、12个月后,乙公司股东将股权转售给甲公司原有股东。

点评:企业合并法律程序比较复杂,但是在几乎零税负的情况下将土地拿到手,如果能够操作成功,税收利益很大。

8 有地一方投资到地产公司,然后卖股权情况表述:有地一方将土地投资到房地产公司,然后将所持有的股权变现。

1、投资及将来转让股权均不缴纳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文件。)

2、投资到地产公司,自2006年3月2日以来,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如果是非地产公司更好)

3、投资行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总结:节省税负有限,只省略了营业税,好处是投资的溢价可以作为土地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相比较直接卖土地来说,

是比较好的方式,综合税负来看,上游少缴了营业税,而下游税负没

有提高。

以上适用企业资产很多,无法直接用卖股权的方式交易土地的情形。

9 非地产公司投资到非房地产公司,然后同地产企业合并,或者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情况描述:(该方法适用范围较为狭窄,适用于协调能力强的企业,

算是刀锋下跳舞)

第一,企业投资到一家非房地产企业,名称为某某化工公司(该问题

中南京市地税局问答明确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不是房

地产企业,此时只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第二,企业被房地产企业吸收合并,仍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第三,运作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土地变性。但是不符合59号文

件条件中的权益连续性,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投资到新公司,然后卖股权

情况描述:

由于开发项目可能是酒店等,需要单独保持一个公司形式,以

便将来灵活处置。例如:建好的酒店将来是要全部卖给另外一家企业的,那么就需要保持一个单独的公司形式,以便为下一次股权转让做

准备。

操作手法:

1、将资产投资到新企业;

2、有地一方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实际开发的企业。

3、地产企业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将股权再次转让。

11 企业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远期卖股权(实际权益转让在先)

情况描述:某企业资产规模较大,要将其中的一块地卖给地产企业。

操作手法:

1、先将这块地分立出去成立一家新公司。(国税函【2002】165号文件、国税函【2003】1108号);青地税函【2009】47号、财税【2009】59号)

2、12个月以后转让股权,以符合59号文件限制,但是可以在此前签订远期的地下合同确定利益关系。

12 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合并。(先分立,后合并)

先离婚,后结婚么?

情况描述:某公司拥有一个地块,需要购买另外一个公司的地块连成一片进行开发。

操作手法:

1、先分立(财税【2009】59号、国税函【2002】165号、国税函【2003】1108号、青地税函【2009】47号)

2、再合并。财税【2009】59号、财税【1995】48号、国税函

【2002】165号)

评述:如果不是特别的需要,分立后卖股权即可,不必进行第二步的合并。

13 购买方将资金投资到有地的目标企业,然后分立(让产分股与让产赎股)

情况描述: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的土地,土地价值2亿元。

操作手法:

1、甲公司以现金2亿元在乙公司投资入股;

2、乙公司分立,其中这块土地分立出一个新公司。

3、12个月后转让股权(让产赎股)

14 合作建房

情况描述:甲方拥有土地,乙方拥有资金及资质,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

税收分析:

1、营业税(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第17条)

2、企业所得税,31号文件第31条。

3、土地增值税:财税【1995】48号

评述:此种合作建房,必须是联合立项,或者乙方立项。

15 1003+36+48

情况描述:甲方拥有土地,也拥有开发资质,乙方拥有资金,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

操作模式:

1、以甲方为主体开发,实际由乙方运作。

2、乙方将资金投入到甲方。

3、乙方代替甲方的名义买房子,只缴纳这一道营业税。

税收分析:国税函【2005】1003号、国税发【2009】31号文件36条、财税【1995】48号

16 委托代建

是指定制开发,即根据委托方需求,承建方(开发商)从土地获取、产品设计、开发管理和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最终将委托方所需产品提供交付委托方的全过程。

备注

逻辑关系(5个层次,16个方案,F4总会有一款适合你):

第一层次(主题词:买地),直接买地,分为三种情形。

第二层次(主题词:买股权),买股权,或者直接合并。适用转让方的资产只有一块地的情形。

第三层次(主题词:投资),有地一方资产较多,先投资再买股权或合并。

第四层次(主题词:分立),先分立再卖股权或合并,或者先投资,再分立。

第五层次(主题词:特殊模式):两种合作建房、委托代建。

思考:在资本运作中:购买土地、购买股权、吸收合并,三者的经济意义相同,都属于资本扩张。区别点只是两个方面,第一究竟是同对方企业打交道,还是同对方的股东打交道;第二是否需要保留被收购企业的法人身份。而投资和分立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资本收缩,只是投资是分离出子公司,而分立,则是分立出兄弟公司。

注意事项:1、如果有地一方要分房,考虑留开发的项目公司给对方,而不用销售的方式处理;2、拿地分期开发,考虑拿地分开开票(变共同成本为直接成本),这种理念始终适用。

房地产公司拿地流程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拿地流程管理制度 篇一:房地产企业拿地策略 房地产企业拿地策略 国六条后,限价、限户型面积土地供应的出现,给发展商在拿地时提出了诸多的要求,尽管新政大军压境,但土地市场活跃依旧。 2006年, 7月,深圳。宝安中心区某商业地块以18.8亿元被西岸新天置业以底价揽获。9月,上海。万科、合生创展、金地等八强暗战浦东花木新民北块,期间,金地报出的59.6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令所有人哗然一片。 10月,世茂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24.08亿元在江苏常州竞得近90万平米的地块。 11月,华润置地以总价人民币15.41亿元抢得上海新江湾城C2地块。而以上资料所显示的土地获取方式棗招、拍、挂,是目前较为常见的土地获取方式,但不是唯一,与政府合作、企业并购也是获取土地的途径之一。 1 自1987年,中国出现第一例土地使用权拍卖以来,中国的土地市场开始迈入市场化,而中国地产企业的拿地方式也随之千变万化。 19年来,在地产企业拿地这个渠道上,不变的是什么,改变的又是哪些,从土地市场化的历程到获取土地方式的多样化,我们可以看到发展商拿地的策略虽有不同,但目的和关注点却大同小异。 一、中国式土地供应 1、土地市场化中的里程碑 1987年12月1日,深圳首先引入香港土地出让模式,拍卖了8588平米的土地使用权,成为了在中国土地使用权转让上第一个试吃螃蟹的城市。

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纳入宪法中,于是在中国开始出现了全国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同年2月11日,福建福州市第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功,而上海则通过招标的方式成功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1990年,国务院第55号令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对《宪法》中的土地条款进行了修改,土地转让规则得以更加完善。这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 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15号文件,其中明确了 2 关于土地经营管理的规定。15号文件可以称之为新的土地出让改革制度的开端,真正的土地市场建设也是从本世纪开始走向规范化、市场化,并形成制度。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的出台,在于引导和培育市场,不断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及监管机制,推行土地市场化运作,避免土地供应的暗箱操作和发展商囤地等不良行为,为企业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通过调控手段来调整发展商通过土地增值的获利空间。 在此环境下,要求发展商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拿地策略,如与政府合作、企业并购和招挂拍相结合,以应对政策的调整,实现预期利润目标。 2、企业拿地三招式 行政命令式。 政府在危改及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建设用地分配,一般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比如危改拆迁、工商企业改造、经济适用房、基础设施等。

房地产拿地即开工操作模式

房地产拿地即开工操作模式 传统的开发模式一般遵循“拿地-设计-招标-施工”的正常流程,按照这样的方式,“摘牌即开工”就是根本无法实现的空想而已。关于有些企业拿地即开工的案例我早期确实不敢相信,因为从拿地到施工证办理中间有大量的具体工作,仅以规划许可证为例: 报建→窗口审核资料发放受理回执→建管科经办人审查施工图→经办人出具放线通知单并勾勒建筑平面范围线作为放线附图→分管局长签发放线通知单→将放线通知单及附图报送市勘测院初审→勘测院现场放线核实放线坐标,出具放线回单及坐标、红线核实图→支付勘测费用取得放线回单及附图返回规划局→规划局建管科及监察科联合到现场复核签字→建管科经办人将施工图指标报市规划信息中心核指标→经办人整理放线及核实指标数据,编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页表格→科长复核→分管局长签发→建设单位与规划局签订公示牌协议→缴纳公示牌费用及规划综合服务费→窗口取件 光这么多事项你说得多少天吧?这还是仅仅只是一个证。 所以,拿地即开工能实现的企业基本都是大型开发商,他们有以下几个优势: 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复制,大大减少设计图纸时间; 政府支持:政府在证件办理中大开各种绿灯,为了招商过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违法硬开工:没有施工证,继续开工,政府默认。 当然,为了实现拿地开工,必须针对关键的工作环节进行了前置和并行处理,使得“摘牌即开工”成为可能。在项目内部立项后即开始规划设计工作,为了保障设计工作又快又好的完成,必须采取如下做法: 第一,需要项目提前了解清楚当地的规划设计要求及要点(要特别重视容积率、日照分析、建筑间距、商业比例等指标),保证不踩政府红线; 第二,接下来由营销、设计、成本及财务等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分析,规划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当地规划要求进行,避免后期因方案修改影响进度。 第三,在规划方案出来后,为防止拿地后受政府影响,从而导致方案出现大的调整和反复,影响报批报建及开工时间,在摘牌前就要提前预报方案,基本要能通过规划部门预审批(主要地方领导认同)。 为尽快了解地质情况,预判地质风险,为桩基选型确定前提条件,尽快开始基础施工主要分成两个步骤: 第一步,先参考周边地质情况,来了解目标地块的地质情况。因此,需要尽可能取得周边建筑物地质勘查资料及相关工程资料,为基础设计提供参考,也为前期工程提供依据,这样就可以有效提高设计和前期工程的进度。第二步,提前进入地块内进行详细勘察以取得勘察报告。一般情况下按先售楼部、后展示区、最后货量区的原则完成地勘。在地质条件较差情况下,先行初勘,第一时间确定基础形式,便于基础施工,规划及现场条件较完备情况下直接详勘。通过对目标地块的地质报告进行分析,将地质勘查报告第一时间提供给予设计院出桩基图,便于基础施工。 为确保摘牌即开工,就需要提前把施工单位确定下来,为此,需要在项目立项后,就开展招标立项、投标单位确认、发标、开标、定标工作。招标立项方面要前置的工作包括:一是尽快了解当地的市场材料价格、购买当

房地产拿地即开工操作模式

房地产拿地即开工操作 模式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房地产拿地即开工操作模式 传统的开发模式一般遵循“拿地-设计-招标-施工”的正常流程,按照这样的方式,“摘牌即开工”就是根本无法实现的空想而已。关于有些企业拿地即开工的案例我早期确实不敢相信,因为从拿地到施工证办理中间有大量的具体工作,仅以规划许可证为例: 报建→窗口审核资料发放受理回执→建管科经办人审查施工图→经办人出具放线通知单并勾勒建筑平面范围线作为放线附图→分管局长签发放线通知单→将放线通知单及附图报送市勘测院初审→勘测院现场放线核实放线坐标,出具放线回单及坐标、红线核实图→支付勘测费用取得放线回单及附图返回规划局→规划局建管科及监察科联合到现场复核签字→建管科经办人将施工图指标报市规划信息中心核指标→经办人整理放线及核实指标数据,编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页表格→科长复核→分管局长签发→建设单位与规划局签订公示牌协议→缴纳公示牌费用及规划综合服务费→窗口取件 光这么多事项你说得多少天吧?这还是仅仅只是一个证。 所以,拿地即开工能实现的企业基本都是大型开发商,他们有以下几个优势: 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复制,大大减少设计图纸时间; 政府支持:政府在证件办理中大开各种绿灯,为了招商过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违法硬开工:没有施工证,继续开工,政府默认。

当然,为了实现拿地开工,必须针对关键的工作环节进行了前置和并行处理,使得“摘牌即开工”成为可能。 在项目内部立项后即开始规划设计工作,为了保障设计工作又快又好的完成,必须采取如下做法: 第一,需要项目提前了解清楚当地的规划设计要求及要点(要特别重视容积率、日照分析、建筑间距、商业比例等指标),保证不踩政府红线; 第二,接下来由营销、设计、成本及财务等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分析,规划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当地规划要求进行,避免后期因方案修改影响进度。 第三,在规划方案出来后,为防止拿地后受政府影响,从而导致方案出现大的调整和反复,影响报批报建及开工时间,在摘牌前就要提前预报方案,基本要能通过规划部门预审批(主要地方领导认同)。 为尽快了解地质情况,预判地质风险,为桩基选型确定前提条件,尽快开始基础施工主要分成两个步骤: 第一步,先参考周边地质情况,来了解目标地块的地质情况。因此,需要尽可能取得周边建筑物地质勘查资料及相关工程资料,为基础设计提供参考,也为前期工程提供依据,这样就可以有效提高设计和前期工程的进度。 第二步,提前进入地块内进行详细勘察以取得勘察报告。一般情况下按先售楼部、后展示区、最后货量区的原则完成地勘。在地质条件较差情况下,先行初勘,第一时间确定基础形式,便于基础施工,规划及现场条件较完备情况下直接详勘。通过对目标地块的地质报告进行分析,将地质勘查报告第一时间提供给予设计院出桩基图,便于基础施工。

房地产开发七大战略(整理精华版)

主题:《房地产开发战略》 时间:2009年10月21日 地点:中国前沿企管 主讲人:秋风老师(申满意) 房地产开发战略 一、人力资源战略 二、财务战略 三、市场战略 四、品牌战略 五、利润战略 六、赢利模式选择 七、营销战略 今天与大家分享“房地产开发战略”话题,会提到七个大问题,每个大问题又分若干个小问题讨论。今天选择其中大问题中的几个重点讨论。 战略一词最早出现于军事领域,后来被企管营销界引入。企业战略或者叫战略管理,一般分三个过程。一是战略制定,也就是确定企业任务。二是战略实施,也就是制定计划和制度把目标贯彻执行。三是战略评价,也就是检视,或者叫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第一个大问题,人力资源战略 我个人认为,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所以人

力资源战略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石。人力资源战略,或者叫人才战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人才选择、人才输入引进方式和薪酬体系。同时在讨论这三个问题之前,不得不提一下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一般起源于企业创立之初创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个人或核心团队的共同信仰。鉴于此,企业文化有这么几个作用:第一,决定了企业的“性格”;第二,决定用人风格;第三,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今天只讨论第二个,用人风格。也就是选用什么样的人才,怎么选人用人,怎么制定薪酬。这就引出人力资源战略的三个主要内容。 第一,人才选择选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根据企业的架构模式来考虑,是偏重技能还是偏重潜力?是偏重服从执行力还是独立自主性?要一流人才还是要二流人才?当然,上边的问题,同一个公司的不同部分也会有一定的区别。 第二、人才输入方式,或者叫人才引进方式。常见有两种。 第一种,内部培养提拔。好处是熟悉企业文化,能较快进入工作角色。同时,招聘成本比较低,一般这样提升的管理人才工资也比较低。这个我估计有朋友会有体验。补充一下,中高层人才由中下层人员提升,企业只须补充中下层缺口就可以。一般情况下,层次越高的人才招聘成本越高。呵呵,有不同意见的朋友咱们后边讨论。 第二种,外部引进。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随时招聘引进,与内部招聘提升相比不受内部是否有合适人选限制。但是一般情况下招聘成本、工资成本和用人风险成本均比较高。

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

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都需要接触哪些政府部门 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为: 第一步:土地取得 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 事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第二步:立项 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事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 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 事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步:施工准备 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事宜: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监理单位、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五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涉及部门:勘察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局及其质检机构;

事宜: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第六步:申请预售(商品住宅建设工程) 涉及部门:房地局、建设局、工商局; 事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商备案。 房地产打交道的单位 房地产开发从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建设到全部竣工结束交付,需要与多少单位打交道。 城市卡发办公室—开发办是房地产行业主管单位,负责房地产资质审核、行业管理、立项审批等。 土地局—房地产项目立项后,就是土地征用或土地划拨。 规划局—土地征用后的第一件事,进行规划定点和规划设计。规划局是城市整体规划的设计者,也是房地产规划的审核人。 拆迁办—征用土地上如果有建筑物,就必须拆迁。 绿化办—征用土地上如果有绿化,必须经绿化办,对树木进行移植处理。 供电局—拆除旧的各种用电,为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为业主服务,安装生活用电。 自来水公司—拆除旧的自来水,施工临时用水,安装生活用水。 设计院—图纸设计。 地质勘查部门—地质勘查。 招标办—工程建设招标。

房地产拿地模式

房地产企业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1 招、拍、挂 评述: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是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契税、印花税),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 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 2、契税问题(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删)。(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 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但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退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思考:如果是直接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呢?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取得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取得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办理。(和税局沟通) 2 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操作方式: 1、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不征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土地增值税不征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企业所

得税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 2、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3、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3 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最干净。 卖方:涉及税收很高,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涉及法律问题。实质重于形式(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 一、卖地营业税的差额征收。 1、差额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 2、如果是招拍挂拿下的土地,卖地时是否允许营业税差额征收?(国税函[2005]83号,但部分省明确表示不允许,例如:大地税函[2006]145号、桂地税发[2009]185号) 3、如果是购入烂尾楼,装修后销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二、卖地的土地增值税 1、如果是直接卖地,土地增值税是否允许加计扣除?(国税函[1995]110号文件,不允许加计扣除) 2、生地变熟地的扣除项目(国税函[1995]110号、国税函[2007]132号文件,允许扣除) 3、卖在建项目的扣除项目 4、不更名实际卖项目的税收问题(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营业税差额征收与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协调 恰好卡到区间

房地产企业拿地战略(极具指导意义

国六条后,限价、限户型面积土地供应的出现,给发展商在拿地时提出了诸多的要求,尽管新政大军压境,但土地市场活跃依旧。 2006年7月,深圳。宝安中心区某商业地块以18.8亿元被西岸新天置业以底价揽获。9月,上海。万科、合生创展、金地等八强暗战浦东花木新民北块,期间,金地报出的59.6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令所有人哗然一片。10月,世茂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24.08亿元在江苏常州竞得近90万平米的地块。11月,华润置地以总价人民币15.41亿元抢得上海新江湾城C2地块。而以上资料所显示的土地获取方式棗招、拍、挂,是目前较为常见的土地获取方式,但不是唯一,与政府合作、企业并购也是获取土地的途径之一。 自1987年,中国出现第一例土地使用权拍卖以来,中国的土地市场开始迈入市场化,而中国地产企业的拿地方式也随之千变万化。 21年来,在地产企业拿地这个渠道上,不变的是什么?改变的又是哪些?从土地市场化的历程到获取土地方式的多样化,我们可以看到发展商拿地的策略虽有不同,但目的和关注点却大同小异。 一、中国式土地供应 1、土地市场化中的里程碑 1987年12月1日,深圳首先引入香港土地出让模式,拍卖了8588平米的土地使用权,成为了在中国土地使用权转让上第一个试吃螃蟹的城市。 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纳入宪法中,于是在中国开始出现了全国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同年2月11日,福建福州市第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功,而上海则通过招标的方式成功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1990年,国务院第55号令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对《宪法》中的土地条款进行了修改,土地转让规则得以更加完善。这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 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15号文件,其中明确了关于土地经营管理的规定。15号文件可以称之为新的土地出让改革制度的开端,真正的土地市场建设也是从本世纪开始走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动工”工作流程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动工”工作流程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动工”工作流程提要:拿地前准备:集团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投资分析,并通过竞拍取得土地。开始准备项目启动。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动工”工作流程 一、定义: 1、定义: “拿地”指: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土地,并已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动工”指:总包单位进场,土方开始开挖。 二、流程: 1、拿地前准备: 集团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投资分析,并通过竞拍取得土地。开始准备项目启动。 2、市场调研及项目产品市场定位上会: 营销中心首先对此项目的: 1)市场供求及特征进行分析(此分析包括:市场产品供给量及产品特征;市场需求状况、客户群特征等;) 2)市场价格及特征进行分析 3)市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形成产品建议报告。 集团公司对《项目市场定位及产品建议报告》进行上会讨论,并给出审批意见; 3、规划意见书办理: 1)办理建设项目地点征求函: (本单位报批函,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等) 2)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书 (包括:建设单位项目地点征求意见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审报表,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及拟建项目情况说明,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书,拟建方案设想总平图,地形图等)其中项目方案设想总图为概念方案提供。 4、用地方面: 可根据《土地转让签订合同》完成土地分割和交地,并场地开始进行平整和围墙砌筑。 5、项目立项: 立项批文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及推荐的初步方案; (3)项目的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分析; (4)投资估算及资金分析; (5)项目建设的工期安排; (6)项目建设的保障条件; 3)与项目立项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图纸等。 时间:15工作日 6、规划方案设计及报审: 1)研发设计中心委托进行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2)前期部门负责进行总体规划方案报审: (其中需要的材料为:立面批复文件、规划意见书及附图、用地现状总平图、方案设

恒大地产的拿地策略

恒大地产的拿地策略 概 要

1.标准化体系战略——建立6大标准化体系,实现标准化运营模式

恒大地产拿地策略分析 看好高增值土地 土地选择标准化看好具备经济实力二三线城市 n 对新项目的选择,实施统一的选择标准,包括:区位、项目规模、项目定位、项目现状的标准化。 n 确保新项目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保证项目未来开发成功,最大限度降低了决策风险。n 恒大大部分项目规模在50—200万 平方米之间,此类项目最适宜规模发 、滚动开发。 n 恒大项目一般都坐落于城市升值潜 力大、住房需求上升的优质区域。 n84%的项目为城市市区项目,环境 优美、规划配套及城市交通发达、升 值潜力较大。 n恒大是中国土地储备最大的房地产企 业之一。目前,恒大在全国土地储备 近1亿平方米。 n 恒大在全国有76个项目在建,布局中 国62个城市。是中国最早进行二、三 线城市战略的地产企业,早在2004年 便已全面进军二线城市,2010年3月 大规模进入三线城市。

1、土地选择完全标准化 对新项目的选择,实施统一的选择标准,包括:项目区位、项目规模,项目定位,项目现状等。标准化可以确保新项目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保证项目能够开发成功,在项目选择阶段即将风险控制在了较低水平。 2、瞄准潜力板块,不拿地王 恒大拿地,第一:选择城郊地块,以保证地价合理,但地块升值潜力大,未来有望成为住房需求上升的优质区域;第二:地块普遍紧靠高速公路,以保证汽车行驶半小时就能够到达主城区,升值潜力大;第三:地块的面积要足够大,通常成千上万亩,以便于项目规模开发和滚动开发。 另:旅游地产项目,地块位于距离大城市中心区 20~30公里、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看重市政规划的前景。确保项目具备土地成本低、可持续拓展性强的特 点,利于城市深耕。

论拿地策略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

论拿地策略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 ——由“机会型拿地”到“策略指导拿地” “地拿砸了,一切就都咂了”!面对“面粉比面包贵”,实力派央企(土豪国家队)、品牌上市公司(上市企业队)扫荡式的拿地所形成的寡头垄断,以及地王频现的现状,拿地策略对房地产企业越来越重要。 一、土地策略决定了房企的生死存亡 土地策略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甚至生死存亡。土地是房地产企业主要生产资料,也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产企业的理想拿地模式:“地贱、钱多、市场旺”,但现实为“价高、钱缺、市场淡”。目前的土地市场形势造成了没有土地策略的中小房企尴尬局面:不拿地就失业;拿高价地,意味着失败风险大,失败则打回原形,甚至原形都不在。反观实力派央企和品牌上市公司据有明晰的土地策略,不论时间、区域,一旦遇到符合策略/条件的土地,果断获取,进行储备或立即开发,实现不同时期、区域均有土地入账,有效规避高地价带来的风险,实现企业平稳、高速发展。例如:万科以客户导向、向中心城区转移的核心拿地策略;中海以主流城市、主流地段、主流人群的省会城市的拿地策略;碧桂园以二三线城郊、四线城区,符合同心共享机制的拿地策略。 二、土地策略及存在问题 2017年年初集团确定了新的土地策略,即区域深耕战略,除集团已进入的城市外,原则上不在省外城市拓展新的项目。虽然公司土

地策略已经确定,但相关配套的体系未健全,公司的拿地制度、流程、人员未根据土地战略做调整。对区域聚焦、研究还不够,未来预判能力差,土地获取渠道未全面打开,相关专业人员未匹配到位等问题,仍很大程度制约公司战略拿地。目前公司虽然拿地战略比较清晰,但手段仍停留在机会型拿地的水平,这将极大制约公司的发展。 三、健全战略指导拿地的配套体系 围绕2017年年初董事长提出二次创业目标及土地战略,公司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获取的配套体系,梳理、更新制度流程,强化土地拓展团队,全面打开土地获取渠道,具体建议如下: 1、制定公司土地获取标准及条件,便于筛选市场土地信息,准确指导拿地。 2、广开渠道,设立不同渠道负责人,特别是对政府土地部门,主动对市场释放信息,吸引合作单位。 3、修订土地、政府政策、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流程,强化公司市场分析、预测能力。同时增加城市地图研究、土地价值周期判断、区域土地存量研究等功课。 4、制定相应流程、会议体系,定期对土地信息、市场信息等汇报,审批;另一方面土地信息职能筛选、地块科学化测算,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避免延误时机。 5、权利下放至区域,形成内部竞争机制,鼓励城市公司推荐优质土地资源。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标准工作流程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标准工作流程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标准工作流程提要:1、地块的信息收集、初步调研;工作内容:1)信息收集:取得意向红线、地形图、区域控规、地块规划指标 龙湖地产公司拿地标准工作流程 主要流程:发展部目标地块信息分析---提供总经理核准(通过)---组建临时前期工作小组---分析、研讨、测算---形成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向投委会汇报 前期主要工作及参与人员: 1、地块的信息收集、初步调研; 工作内容: 1)信息收集:取得意向红线、地形图、区域控规、地块规划指标; 2)初步调研:地块现状、周边现状、周边规划、土地权属、周围重要信息调查、地块竞争对手; 3)完成发展部地块调研表;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责任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 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 2、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 内容要求: 1)向地区公司总经理汇报目标地块情况; 2)总经理对发展部地块调研表进行审批; 3)如果审批通过则纳入前期工作小组研讨范围;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2个工作日。 3、目标地块分析研讨; 内容要求: 1)对地块的地形、地貌、地质、坡向、景观进行分析,并分析地块与周边道路、规划的关系,根据地块规划指标,确定地块适合的产品形态及可能的产品组合; 2)根据市场现状及竞争情况,明确项目的目标客户,确定项目的市场定位,提出市场能够接受的产品形态; 3)确定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出项目独特的营销亮点;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5-10个工作日。 4、项目预案实施; 内容要求: 1)项目规划预案:根据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供两种以上的产品组合预案,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分区及道路布置考虑、经济指标;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 时间要求:10个工作日。 2)市场调查分析:区域经济、区域产业、区域规划、区域比较、目标人群、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市场定位、价格预测等;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研发部设计总监、营销部经理、

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拿地标准工作流程: 主要流程:发展部目标地块信息分析---提供总经理核准(通过)---组建临时前期工作小组---分析、研讨、测算---形成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向投委会汇报。 二、前期主要工作及参与人员: 1、地块的信息收集、初步调研; 工作内容: 1)信息收集:取得意向红线、地形图、区域控规、地块规划指标; 2)初步调研:地块现状、周边现状、周边规划、土地权属、周围重要信息调查、地块竞争对手; 3)完成发展部地块调研表;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责任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 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 2、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 内容要求: 1)向地区公司总经理汇报目标地块情况; 2)总经理对发展部地块调研表进行审批; 3)如果审批通过则纳入前期工作小组研讨范围;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2个工作日。 3、目标地块分析研讨; 内容要求: 1)对地块的地形、地貌、地质、坡向、景观进行分析,并分析地块与周边道路、规划的关系,根据地块规划指标,确定地块适合的产品形态及可能的产品组合; 2)根据市场现状及竞争情况,明确项目的目标客户,确定项目的市场定位,提出市场能够接受的产品形态; 3)确定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出项目独特的营销亮点;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5-10个工作日。 4、项目预案实施; 内容要求: 1)项目规划预案:根据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供两种以上的产品组合预案,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分区及道路布置考虑、经济指标;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 时间要求:10个工作日。

房地产开发商怎样拿地拿地的程序要办些什么手续准备什么材料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房地产拿地环节的10个税务筹划难题

房地产拿地环节的10 个涉税难题处理(精彩案例) 一、房地产企业取得政府土地返还款的纳税筹划技巧 1.在与政府签定土地购买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政府给予土地返还款的用途是专门用于给房地产企业给本地经济建设的奖励和补助。 2.企业应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取得政府部门的配合和理解,通过合法途径使土地返还款满足财税[2011]70 号文规定的三个条件。即(一)要求当地政府提供拨付土地返还款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三)拿地中支付的土地开发成本如何计缴契税 1.财税〔2004 〕134 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 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财税〔2004〕134 号)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价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2)如果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同时规定用权,没有成交价 ,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 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 定: ①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②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二、拿地中支付的土地开发成本如何计缴契税 某房地产公司竞价取得某市旧城改造项目,除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各项配套费 10000万元外,还涉及拆迁还建50 套商品房和货币拆迁补偿1000万元。那么,该房地产公司前期办证时要缴纳的契税计税依据是多少? 1.企业所得税土地计税成本的确定 假设50 套商品房未来实际交付时的公允价值为2500 万元,则该公司取得旧城改造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土地计税成本由“ 10000 万元+1000 万元+契税+2500 万元”构成。 2.契税的计税依据的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134 号)规定,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基于此规定,该公司以竞价方式取得的旧城改造项目,计算契税的计税依据为13500 万元(10000+1000+2500),与企业所 得税土地计税成本有差别。 3.税收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房地产公司拿地策略汇集

房地产公司拿地策略汇集 城市运营商拿地策略实例分析 一、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的转变,通过拍卖方式拿地成为开发商获取开发用地的主要途径。旧城改造是新增拍卖用地的一个重要来源。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缺乏旧城改造所需的市政建设和拆迁安置资金,因此引入了有实力的公司作为城市运营商参与旧城改造,其投资回报来源于整理出的土地拍卖后的部分收益。部分城市运营商由于本身是开发商出身,不满足单纯的土地整理收益,因此也会参与竞拍。这种具有运营商和开发商双重身份的拿地行为比较特殊,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研究。 二、研究目的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为城市运营商参与土地拍卖的决策提供一种科学的分析方法。 三、实际案例分析 某开发商以城市运营商的身份承担了成都某郊县的旧城改造工作,并与当地政府达成了协议:整理出的土地拍卖时,超过基准地价的溢价部分与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基准地价则包含土地整理成本和相关的税费。对于运营商来说,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具体来说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单纯扮演政府运营商角色,通过土地整理从一级市场获取增值收益,还是既当政府运营商,又当开发商,从土地一级市场和土地二级市场获取双重收益。要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要准确评估出项目地块的最大开发价值和保守开发价值,从而比较准确地把握地块的拍卖价格变动范围,在竞拍中占据主动,作出正确的决策,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准确评估出项目地块的最大开发价值和保守开发价值,必须建立在对目前市场、产品和目标客户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并对未来两三年项目开发周期内当地房地产发展走势给予合理和科学的预期分析。我们对该案例的分析框架如下所示: 通过对房地产市场分析、地块条件分析和目标客户分析,我们将该项目可能采用的建筑产品分为两类:1、普通多层;2、普通多层+小高层。在确定可能的建筑产品之后,对土地价格、产品销售估价和收益作动态

主题地产(文旅、特色小镇、大健康、新乡村、田园综合体)拿地新策略

NEW STRATEGIES FOR TAKING LAND OWNERSHIP 主题地产拿地新策略 2018.07

目录CONTEXT 01 趋势研判 02 文旅小镇 03 产业特色小镇 04 大健康 05 乡村振兴与田园综合体 06 城市更新

拿地? 新趋势? 新模式

房企强者恒强,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 ? 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2017年,百强房企市场份额快速上升至47.7% ,创下最高纪录; 2018年上半年,138家企业跨越50亿门槛,市场份额达76.4%,7家房企超千亿;2018年一季度百强前TOP5房企占一半市场份额,小房企生存空间再缩减。 ?千亿阵营加速扩容:截止2017年末,千亿房企数量达17家;截止2018年上半年,500亿以上 房企数量已经达到了25家,33家超过400亿,预计2018全年千亿房企数量将达到30家以上。部分房企提出2020年的小目标,彰显阵营突破的决心,中型企业多以千亿为目标节点,期待向更高阵营实现突破。 ?百强前50房企垄断土地:2017年,百强前50房业招拍挂拿地集中度为61.6%,获取了全国 300城超六成的土地资源。 百强前50房企垄断市场,中小房企生存空间加速收窄 47.7% 2017年百强房企市场份额 61.6% 2017年百强前50房企拿地集中度 76.4% 2018年138家企业市场份额 35% 未来,TOP10房企集中度 50% 未来,TOP30房企市场份额 预计未来

拿地困难,房企综合实力面临考验 房企综合实力面临考验 品牌实力 面粉比面包贵新常态 融资能力 资源整合能力 盈利能力 拿地门槛提高 融资渠道收紧 资管新规严控 ?谈地色变:拿地直接影响到房企生产和生存问题。没钱,拿地免谈,但有钱, 也不一定拿得到地,这是2017年拿地最典型的现状。拿不到地,则无法获取后续发展资源,慢慢掉队甚至退出房地产舞台;拿错地,拿高价地,可能拖累企业发展。 ?面粉比面包贵成新常态:各地频现地王,楼市面粉贵过面包成新常态,周 边地价和房价被拉动,加剧抢地热度。 ?拿地门槛提高:近半年来,房地产调控保持高压,“限地价、限房价、竞自 持、竞配建”政策成为主流,考验房企盈利能力。 ?房企融资分化:房企融资是本轮调控的重中之重,标准化融资渠道向规模房企 集中、资管新规严控非标;龙头房企和大型国有房企融资优势较大,中小房企融资成本普遍提高; 综合拿地能力比钱重要 地产上半场拿地即挣钱,下半场进入综合实力的较量

【房地产项目投资测算】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拿地标准工作流程 主要流程:发展部目标地块信息分析——提供总经理核准(通过)——组建临时前期工作小组——分析、研讨、测算——形成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向投委会汇报。 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二、前期主要工作及参与人员 1、地块的信息收集、初步调研; 工作内容: (1)、信息收集:取得意向红线、地形图、区域控规、地块规划指标; (2)、初步调研:地块现状、周边现状、周边规划、土地权属、周围重要信息调查、地块竞争对手; (3)、完成发展部地块调研表;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责任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 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 2、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 内容要求: (1)、向地区公司总经理汇报目标地块情况; (2)、总经理对发展部地块调研表进行审批; (3)、如果审批通过则纳入前期工作小组研讨范围;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2个工作日。

房地产企业拿地标准工作内容及流程 3、目标地块分析研讨; 内容要求: (1)、对地块的地形、地貌、地质、坡向、景观进行分析,并分析地块与周边道路、规划的关系,根据地块规划指标,确定地块适合的产品形态及可能的产品组合; (2)、根据市场现状及竞争情况,明确项目的目标客户,确定项目的市场定位,提出市场能够接受的产品形态; (3)、确定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出项目独特的营销亮点;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发展副总、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程副总、地区公司总经理; 时间要求:5-10个工作日。 4、项目预案实施; 内容要求: (1)、项目规划预案:根据项目预案设计的思路,提供两种以上的产品组合预案,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分区及道路布置考虑、经济指标;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发展部经理、研发部设计总监、研发部经理、营销部经理; 时间要求:10个工作日。 (2)、市场调查分析:区域经济、区域产业、区域规划、区域比较、目标人群、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市场定位、价格预测等; 参与人:发展部项目负责人、发展部投资分析专员、研发部设计总监、营销部经理、营销市调组; 时间要求:15个工作日。

房地产企业拿地策略

房地产企业拿地策略 国六条后,限价、限户型面积土地供应的出现,给发展商在拿地时提出了诸多的要求,尽管新政大军压境,但土地市场活跃依旧。 2006年, 7月,深圳。宝安中心区某商业地块以18.8亿元被西岸新天置业以底价揽获。 9月,上海。万科、合生创展、金地等八强暗战浦东花木新民北块,期间,金地报出的59.6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令所有人哗然一片。 10月,世茂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24.08亿元在江苏常州竞得近90万平米的地块。 11月,华润置地以总价人民币15.41亿元抢得上海新江湾城C2地块。 而以上资料所显示的土地获取方式棗招、拍、挂,是目前较为常见的土地获取方式,但不是唯一,与政府合作、企业并购也是获取土地的途径之一。 自1987年,中国出现第一例土地使用权拍卖以来,中国的土地市场开始迈入市场化,而中国地产企业的拿地方式也随之千变万化。 19年来,在地产企业拿地这个渠道上,不变的是什么?改变的又是哪些?从土地市场化的历程到获取土地方式的多样化,我们可以看到发展商拿地的策略虽有不同,但目的和关注点却大同小异。 一、中国式土地供应 1、土地市场化中的里程碑 1987年12月1日,深圳首先引入香港土地出让模式,拍卖了8588平米的土地使用权,成为了在中国土地使用权转让上第一个试吃螃蟹的城市。 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纳入宪法中,于是在中国开始出现了全国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同年2月11日,福建福州市第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功,而上海则通过招标的方式成功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1990年,国务院第55号令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对《宪法》中的土地条款进行了修改,土地转让规则得以更加完善。这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 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15号文件,其中明确了关于土地经营管理的规定。15号文件可以称之为新的土地出让改革制度的开端,真正的土地市场建设也是从本世纪开始走向规范化、市场化,并形成制度。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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