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上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上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上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等,现就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将做实家庭医生制度作为本市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基本路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级医疗中心、市级医学中心的资源协同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完善资源支撑、政策支撑和信息支撑等保障和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制度,形成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机制和有序的就医秩序,为市民提供综合、连续、全程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试点实现全覆盖,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居民基层就诊比例明显提升,就诊次数有效控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

到2020年底,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清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符合国情、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达到以下标准: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4名;

——区域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中心建设达标率100%;

——重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6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3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3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本市60岁以上城保老人“1+1+1”签约率≥70%;

——“1+1+1”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占比≥85%。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夯实分级诊疗制度网络基础

1.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市级医学中心:主要由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和三级专科医院组成,以优势专科为发展导向,以现代研究型医院为建设目标,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公共安全保障方面起到引领作用,承担全市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和指导区域、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职能。

——区域医疗中心:主要由三级乙等、二级甲等和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的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组成,规划期内郊区新建三级医院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能。区域医疗中心应当立足区域医疗服务基本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和住院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组成,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初级诊疗及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等社区适宜医疗服务。

——社会医疗机构:鼓励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社会医疗机构承担相应功能,纳入分级诊疗工作网络。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短缺资源建设

——加强康复体系建设。逐步构建由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全市康复床位按照每千人0.25张设置,每区至少配置一所200床位以上的康复医院,鼓励现有二级乙等医院功能转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有条件的区域康复医院应临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院设置。

——加强老年护理体系建设。推进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区老年病医疗中心建设,建立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各类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为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和舒缓疗护服务。到2020年,全市按照户籍老年人口1.5%配置老年护理床位。

3.加强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级医院大集团管理优势,以市属(含国家委管)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以品牌、医疗管理和学科技术人才优势等为纽带,以支持郊区为先导,探索建立医院集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配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本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服务。鼓励以区域为范围、由各区与三级医院组成的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和以学科为纽带、由不同医院专科组成的专科性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改革探索,开展技术、学科、病种、管理合作,建立基于内部市场关系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资源共享与协同,实

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

(二)做实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路径

1.做实家庭医生“管签约”

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推进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在此基础上,按照签约居民自身健康需求和就医习惯等因素,形成“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家区域医疗中心、1家市级医学中心),在优先覆盖重点人群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签约率,确保签约居民有效服务率。居民签约后,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可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居民如因实际情况需至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可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并享受签约优惠政策。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多项优惠服务,以提升签约居民服务获得感:开展健康评估,帮助制定健康管理方案,享受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通过预约,优先享受家庭医生基本诊疗、社区康复与护理等服务;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优先获得上级医疗机构的专科资源;享受健康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多种途径的健康咨询服务;享受慢病长处方、延伸上级医疗机构用药等更为便捷配药服务;享受优先建立家庭病床服务等。

2.做实家庭医生“管健康”

在夯实社区家庭医生队伍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社区护士、公卫医生、助理等人员岗位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类岗位人员在健康管理、护理、康复、费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形成对家庭医生的有力支撑。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和服务标准,规范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的具体内容。家庭医生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综合利用居民的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健康筛查结果等信息,定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分类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就医模式,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初诊和分诊;对符合转诊规范的患者,上级医疗机构优先予以预约专家专病门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对疾病康复期转诊回社区的患者,家庭医生予以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或居家护理服务。

3.探索家庭医生“管费用”

探索建立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由信息系统支撑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引导签约居民下沉社区首诊、做好健康管理,从源头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对签约居民已发生的费用进行监管,发现费用的不合理使用情况上报医保部门,发挥协助管理作用,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卫生费用的“守门人”。

(三)强化资源、机制、信息支撑,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配套保障

1.强化资源支撑

——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根据本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数,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加强远郊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系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作为医学院校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学院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间教学相长的支持联动关系。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院集团、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培训和轮转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通过“医教研”资源整合,提高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通过多点执业等形式,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开展社区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及其筛查的标准化检测能力建设。

——强化对基层的人力、技术支撑。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院集团、对口支援、建设区域信息化诊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和技术支撑。进一步做实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定期工作制度,根据供需情况,适当增加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定期工作人员的数量。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区域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中心建设。

——强化上级医院资源对社区和家庭医生的支撑。在市级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设立专门部门与社区对接,根据实际需求,预留“两个50%”的专科(专家)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开放,对预留资源的管理采取提前预留、动态跟踪、按需调整的方式,满足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与转诊需求。向家庭医生优先开放检验检查、床位资源。

——强化对社区药品使用的支撑。在高血压、糖尿病实行慢病长处方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慢病长处方病种范围。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伸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及疾病治疗与控制情况,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完善第三方物流配送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将延伸处方使用情况纳入医保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额度超支补偿的核定因素。加强社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开展基本药物和“自选药品”管理使用的培训工作,促进社区合理用药。

2.强化机制支撑

——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服务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基于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的岗位管理、财政补偿与薪酬分配制度,构建内部市场与购买服务机制,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的现代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与家庭医生契约关系,明确家庭医生目标责任与相匹配的资源,建立新型的生产责任关系,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激发家庭医生生产力。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建立围绕签约基础、有序诊疗、健康管理、费用管理、居民反响等核心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利用签约服务费等手段形成对

家庭医生的有效激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签约服务费纳入内部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与管理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分配机制。

——强化对公立医院的考核激励机制。将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制度构建的支持力度与落实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院长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对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到位,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位。推进本市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工作,逐步扩大公示病种及手术的范围,强化医疗服务行业促动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引导患者科学有序就医。依靠卫生信息化支撑,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客观可量化的医疗服务产出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公立医院服务效率、工作负荷、技术水平、费用控制、资源配置、患者结构的合理性。建立基于评价结果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费用控制、床位规模、岗位设置、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等挂钩,对公立医院实行差别化定位、管理和资源配置,推动公立医院提高收治疑难杂症患者占总患者人数的比例,更加注重发展体现三级医院水平和定位的诊疗技术,实现医院发展由追求规模效益向内涵质量转变,充分发挥医院引导患者分级诊疗的主动性。

——完善价格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研究,综合分析不同医疗服务项目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比价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高手术、诊疗、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常规化验价格,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引导落实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价格收费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补偿责任。适当拉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间的价格梯度,发挥医疗服务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向社区下沉。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探索建立按照人头、床日付费,按照服务单元付费,按照病种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进一步增强医保对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基于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及签约服务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数或家庭医生签约居民数拨付医保费用,并适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额度,探索建立结余医保资金激励机制。

3.强化信息支撑

——构建分级诊疗信息化框架体系。在“上海健康信息网”建设基础上,构建以“生产系统、管理系统、智能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分级诊疗“全市签约、分级转诊、处方延伸、费用管理”四大核心业务信息化,建立市区两级医疗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平台架构,为本市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居民全程健康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建立统一的信息惠民服务门户,为居民提供咨询、预约、查询、支付等线上健康服务,改善就医体验。

——推进“健康云”建设。建设上海“健康云”平台,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和脑卒中等重点疾病的自动识别、筛选推送、有序分诊,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协同落实“三位一体”的全程健康管理,有效支撑自主的健康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区要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加强工作协同,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推动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同

市发展改革委(市医改办)要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统筹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的监管。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试点。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各区、各办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所属医疗机构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落实分级诊疗工作。

(三)稳妥推进试点,加强考核评估

稳妥推进居民“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试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待条件成熟时进一步推广实施。建立分级诊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及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进行。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加强健康管理理念、家庭医生就医便捷措施等宣传,提高社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建立科学就医观念和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参与和支持分级诊疗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20170223终稿

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 (2017年版) 2017年2月

前言..............................................1 一、工作目标......................................4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4 三、目标人群......................................5 四、工作流程......................................5 五、工作内容......................................6 (一)宣传发动................................6 (二)知情同意................................6 (三)信息登记................................7 (四)健康风险评估............................7 (五)人群健康管理分类........................7 1.一般人群健康管理............................7 2.高危人群健康管理............................7 3.疾病人群健康管理.............................10 六、质量控制.....................................19 (一)信息审核...............................19 (二)培训指导...............................19 (三)检查和检测............................19 七、考核与评价...................................19 八、附件.........................................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上海市分级诊疗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上海市分级诊疗制度 篇一: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

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1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青岛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27号)要求,扎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核心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遵循医学规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入“互联网+”信息化创新思维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符合黄岛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医保、物价调控和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三)资源共享。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规范医联体建设,探索集团化运行,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四)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五)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试点先行,不断完善,适时推开,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7年,选择至少30种常见病、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总结

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合理有效分配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根据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5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加强领导,上下协调,积极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建立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的诊疗机制,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群众自费费用逐年减少,达到方便群众就医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是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按照《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县分级诊疗县级病种100种,乡级病种45种,报销比例为县级75%、乡级85%,在全县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执行,实行按病种付费。今年6月,

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补充意见》(陇卫计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在原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分级诊疗病种和补偿标准。 二是医疗费用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制度。对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并向参合患者提供及时结算服务。新农合按病种定额报销医疗费用,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自已承担,患者不予承担。2017年共报销分级诊疗病种446人次,报销金额69.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政策要求,我们严格了转诊政策,明确要求本级诊疗病种不得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除特殊情况外,凡未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擅自外出就医患者新农合资金一律不减少报销直至不予报销。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印发了1.5万份分级诊疗告知书,明确了转诊、补偿等政策要求,并通过召开培训会、卫生下乡及公众微信等平台进行了大量宣传。今年,我们印制了宣传挂图,配套分级诊疗及慢性病报销政策,发放到各村和医疗机构,通过村医给广大群众解读。 2.全面提高县级医院的诊疗技术水平。县医院为扎实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建立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由省人民医院选派主治医师常住县人民医院,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人选进行技术帮扶。县医院在本院内选聘执业主治工程师负责科室的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考国家对各类商品的分类规范,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管理商品标识标注和明示产品质量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明确各类商品依法当标明的内容,适用于物价质控部、配送中心、营运部及售后服务部等商品管理部门的商品管理与监控流程。 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 一、产品标识中应当包括的内容 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主要有三种: 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二、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的内容 生产xx标记: 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三、产品标识中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 产品产地、认证标志、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产品条码。 四、进口商品标志 进口商品标志用于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和质量许可制度,根据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标志。

◆标志分为认证标志和检验检疫标志。认证标志分为安全认证标志、卫生认证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 检验检疫标志为圆形,正面文字为"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背面加注9位数码流水号。凡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出口商品以及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安全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有关卫生标准的出口商品,应使用卫生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优质产品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出口商品,并符合进口贸易合同或国外厂商质量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食品类 一、允许免除标注内容: 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持期或/和保存期; 二、基本要求 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2、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 3、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 g或xx,Kg或千xx;体积单位: mL、ml或亳升,L或升; 4、凡属于应标明“QS”标志的产品应清楚地标注在商品的包装上(明细见前期培训资料)。 三、国产食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贮藏指

轻钢龙骨的分类、标识与构造

DC轻钢龙骨主件时间:2010-01-22 22:48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190次 代号名称简图重量公斤/米长度米备注代号名称简图重量公斤/米长度米备注DC38 主龙骨0.55 3 DC38系列U50龙骨0.40 3 通用DC50 主龙骨0.89 3 DC50系列U60龙骨0.60 3 通用DC60 主龙骨0.51 3 DC60系列注:表面处理镀锌或涂防锈漆D C 轻 代号名称简图重量 公斤/米长度 米备注代号名称简图重量 公斤/米长度 米备注 DC38 主龙骨0.553DC38系列U50龙骨0.403通用 DC50 主龙骨0.893DC50系列U60龙骨0.603通用 DC60 主龙骨0.513DC60系列 注:表面处理镀锌或涂防锈漆 D C 轻钢龙骨主件 代号名称简图重量 公斤/件厚度 mm 备注代号名称简图重量 公斤/件厚度 mm 备注 DC38 主龙骨吊件0.063DC38系列U50 龙骨支托0.01150.5通用 DC50 DC60 主龙骨吊件0.1383DC50系列U50 龙骨连接件0.030.5通用 0.169DC60系列 DC60 主龙骨吊件0.0912DC60系列DC60龙 骨 连 接

件0.081.2L=100 H=60 DC500.06L=100 H=50 DC380.04L=82 H=39 U50 主龙骨吊挂0.040.6DC60系列DC60龙骨 连 接 件0.1011.2L=100 H=56 0.024DC50系列DC500.067L=100 H=47 0.02DC38系列DC380.041L=82 H=35.6 注:零件表面镀锌 Q C 轻 钢 龙 骨 主 件序号1 2

分级诊疗工作归纳-其他工作归纳例文.doc

分级诊疗工作总结-其他工作总结范文 201*年,我县开展了分级诊疗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抓重点、促难点,抓协作、形合力,着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助力深化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形成分级诊疗工作的合力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别是201*年我县确定开始分级诊疗工作后,及时将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细则》,确定了高血压、糖尿病2个病种,明确了实施范围、工作重点、推进难点和时间节点。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了相关配套方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目前,我县高血压、糖尿病2个病种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为分级诊疗工作奠定基石 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是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实现“大

病不出县”目标的有力保障。一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我县两所县级医院新院区均在建设中,保障医疗条件达到全省县级医院一流标准。县中医院新建工程预计2019年完工。二是强化医疗设备建设。投资3000万元购置了16排CT、1.5T核磁、日本东芝DR和数字胃肠、西门子彩超和GE四维采超等大型辅助检查设备,为高质量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加快重点医学专科建设。县医院骨科成为市医学重点培养学科,妇科、心血管内科和儿内科被确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培育单位,医学影像科已经申报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同时,2所县级医院还不断加强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介入、肿瘤等专科的建设水平,减轻群众域外就医负担,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四是强化中医药能力项目建设。先后建成了7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科和中医特色村卫生室,使全县中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分级诊疗工作提供支撑 建立健全完善、有序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关键举措。一是规范医院管理。在教育培训、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化了管理模式,在住院结算窗口设立转诊、转院优先结算窗口,转诊、转院病人优先就诊,及时、快速地办理转诊病人的住院手续,为就诊患者开辟了医疗、医保绿色通道,形成了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二是实施对口帮扶。主动对接省市县三级帮扶,重点在内、妇、儿科等乡村常见病方面,采取上级派员下乡坐诊巡诊、下级派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大力度培养乡镇全科医生,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目前,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部分实现了二级以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现行医疗体制下,我国整体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使得患者就医过度集中在较高层级的医疗机构,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及频发的医患冲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并探讨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措施成为新时期医疗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1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 本文以山东某地级市为例来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现状,对本市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随机抽样204名居民,共收回问卷204份,其中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8%。200名调查对象中含男107人,占53.5%、女93人,占46.5%;其中长期居住地是城市的113人,长期居住地在农村的87人;调查对象中20~40岁最多,共73人,占36.4%。 1.1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了解程度 大部分居民对该制度并不了解,还有约27%的人表示对该制度完全不了解;只有27%的居民表示听说过分级诊疗制度,但是不清楚这

一制度的具体内容;43%的居民表示对分级诊疗有一点了解,但不清楚这一制度的具体运行机理;只有3.5%的居民表示对这一制度的内容非常了解。 1.2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态度 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中提到逐步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工作,并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以此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改善目前的就诊现状[1]。居民作为医疗需求方,其对该制度的态度至关重要,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了居民对分级诊疗的态度。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居民支持分级诊疗制度,认为政府应在实施过程中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分级诊疗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在200名调查对象中,有102名表示支持,认为这样可以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表明这一制度是被大部分居民所认可的;有31名表示担忧,认为这一制度实施困难,无法有效落实;有28名表示这一制度仍有很多问题,持观望态度,这表明不能深入了解该制度运行机制的居民对该制度缺乏信心;有39名表示不清楚状况。1.3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情况 在调查居民对医院的选择及选择的原因方面,根据当地医院的类别和层级,主要划分了附近诊所、社区医院(城市)和乡镇医院(农村)、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四个层级。居民基本实现了就医意愿按照医院级别呈现“正金字塔”形状,在城乡比较中可看出,城市居民相对农村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更加合理,城市居民选择到诊所就诊的比例高于农村居民。113名城市居民中,有52.2%的居民选择附近诊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讲课讲稿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背景 与门可罗雀的基层医疗机构相比,大医院长期处于“人潮涌动”,医务人员经常保持高负荷的劳动状态。为扭转这一格局,实现疑难杂症、急危重症去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去基层医院,减少医生和病人的医疗成本,分级诊疗已被确立为本轮医改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8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进行分级诊疗试点,我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分级诊疗痛点 现在医疗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的弊端,其根源之一就是就医格局不合理。当然,导致就医格局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问题、机制问题、资源配置结构和布局的问题,也有供方的问题、需方的理念问题,所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一,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低、宣传力度小。在我国,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相比,无论是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还是人员配置都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也从根本上造成很多病人不愿意去基层医院就医。从卫计委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1-3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8.9亿人次,同比提高3.1%。其中:医院7.6亿人次,同比提高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6亿人次,同比降低0.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亿人次,同比提高1.4%;乡镇卫生院2.5亿人次,同比提高5.4%;村卫生室诊疗人次4.7亿人次。虽然基层医疗机构接待病人的总量大,但是同比却降低了,而大医院的同比却大幅提高,说明病人倾向大医院看病的热情没有退却,这也加大了分级诊疗的难度。 第二,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层首诊的难点在于基层医院对区域患者基本信息不了解,区域患者对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不知情、不信任。作为需方的患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自己的病情并不了解,他们为了早日康复,将会对供方即医生和医院言听计从。基层医院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痛点,利用移动医疗系统,建立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 分级诊疗是医疗服务精细化的必由之路 专家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分级诊疗是我国当前医改的重要内容,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标志着我国医改进入新阶段,医疗服务发展模式开始转型。由过去几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患者费用保障机制,到同步重视精细化管理服务;从强调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体制改革,到同步重视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分级诊疗将供方和需方有机连接起来,将改革和发展统一起来,将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深入认识和理解分级诊疗的文件精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深入领会文件关于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医疗资源的精神,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定位是做好分级诊疗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国在看病问题上与过去的情况相比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出现了新的特征,既不是过去的整体上“缺医少药”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而是看病就医过多集中在大医院,导致医疗成本增高,大医院人满为患,挂专家号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就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同时,建立分级诊疗体系,使医疗资源发挥最佳的效能。

文件提出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 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个工作目标不仅是分级诊疗的工作目标,也是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所必须重点谋划的问题,逐步建立与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的、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机制是分级诊疗工作的核心。分级诊疗的精髓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整合式医疗,医疗机构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资源布局围绕需求来配置,医疗服务的流程围绕方便患者来设计,分级诊疗的目标就是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便捷服务。过去,由于缺乏分级诊疗,经常出现患者有病乱投医的情况,既影响了诊治,又浪费了医疗资源。在分级诊疗体系下,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到那家医院,找哪位专家合适,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制度化的沟通机制,重新优化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机制,以最大程度的方便患者就医。

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

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导读: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欢迎参考阅读。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 近日,云南、湖北、新疆、甘肃等地发布相关政策,推动分级诊疗试点。2019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将形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 根据安排,2019年,云南省在昆明市、玉溪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范围,各州、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全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新疆发布《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提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保支付比例,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将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甘肃省卫计委提出,在县级医疗机构原有100种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今年甘肃省新增150种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参加新农合的患者,除急危重症外,原则上不得越级诊疗。 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执意要求转诊,且经过医疗机构和同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的,2019年分别按照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确定病种相应定额的 20%比例报销,2019年及以后新农合不予报销。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出台《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种常见病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 专家认为,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凸显。 另一方面,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仅使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还引起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科学有序就诊秩序、缓解看病就医矛盾,根据《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70号)、《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x〔x〕1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x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等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x、市、区党委、政府推进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安排,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和引导患者自愿有序分级诊疗;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政和医疗保障能力相适应;坚持统筹协调,将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与各项医改任务统筹安排。

(三)目标任务。x年,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规范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x年,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70%以上,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应诊疗病种目录总量的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要结合重点专科建设,组建区域诊疗中心。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区域内统筹保障,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在城市区建设以社

电容分类、标识及识读..

电容的分类、标识、及识读 电容(名词解释): 由两个金属极,中间夹有绝缘材料(介质)构成。由于绝缘材料的不同,所构成的电容器的种类也有所不同。 一、电容的分类 1.按结构可分为:1)固定电容、2)可变电容、3)半可变电容(微调电容) 2.按介质材料可分为: 1)气体介质电容:空气电容 2)电解电容:液态电解电容(如铝质电解液电容)、固态电解电容 3)无机介质电容:瓷介电容、云母电容、玻璃釉电容 4)有机介质电容: 聚乙酯电容(Mylar电容)、金属化聚乙酯电容(MKT电容) 聚丙烯电容(PP电容)、金属化聚丙烯电容(MKP电容) 聚苯乙烯电容(PS电容)、聚碳酸电容、聚酯电容(涤纶电容) 3.按极性分为:1)有极性电容、2)无极性电容。 二、电容的主要参数: 标称容量、耐压、绝缘电阻、损耗、允许误差、温度系数、频率特性 1.电容量的单位及换算关系: 1F=103mF、1mF=103μF、1μF=103 nF、1nF=103pF 2.耐压单位 V(伏):电容器在电路中能够长期稳定、可靠工作,所承受的最大直流电压。对于结构、介质、容量相同的器件,耐压越高,体积越大。无极性电容的耐压值有: 63V、100V、160V、250V、400V、600V、1000V等 有极性电容的耐压值有:(与无极性电容相比要低) 4V、6.3V、10V、16V、25V、35V、50V、63V、80V、100V、220V、400V等。

3.绝缘电阻:电容的是指电容器两极之间的电阻,或称漏电阻。绝缘电 阻的大小决定于电容器介质性能的好坏。使用电容器时应选绝缘电阻大的。 绝缘电阻越小,漏电越严重,这样会影响电路的正常工作。 4.允许误差:电容器的标称容量与其实际容量之差,再除以标称容量所得的百分数,就是电容器的允许误差。 表2-1常用电容其精度等级(与电阻的表示方法相同) 表2-2 电容偏差标识符号 表2-3 电容标称容量系列 表2-4不同类别电容的标称容量系列值

上海市分级诊疗系统-1+1+1签约子系统用户手册V1.1

上海市分级诊疗系统 1+1+1签约子系统 用户手册 版本:V1.0

第1章引言 (3) 1.1编写目的 (3) 第2章操作说明 (3) 2.1签约 (3) 2.1.1家庭医生基本信息确认 (3) 2.1.2签约告知书 (5) 2.1.3签约居民基本信息填写 (5) 2.1.4签约机构的选择 (9) 2.1.5NFC标签绑定 (10) 2.1.6签约协议书的打印 (11) 2.2签约查询及解约 (13) 2.2.1已签约居民的查询 (13) 2.2.2已签约居民基本信息的修改 (14) 2.2.3已签约居民的解约 (15) 2.2.4已签约居民信息的查询 (16) 2.3全人群签约 (17) 2.3.1自费卡 (17) 2.3.2进入自费卡签约 (17) 2.3.3统一自费卡卡号规范 (18) 第3章常见问题说明(Q&A) (19) 3.1离休老干部能否签约及延伸处方? (19) 3.2健康卡号是什么概念? (19) 3.3可以做反复签约、解约操作吗? (19) 3.4签约NFC介质绑定方式有哪些? (19)

3.5护士能不能代替家庭医生签约? (19) 3.6家庭医生离职,签约关系如何变更? (20) 3.7居住地址或配送地址无法选取或下拉框没有对应乡、居委怎么办? 20 3.8怎么变更区属或市属签约机构? (20) 3.9怎么变更配送地址? (20) 3.10签约之后,可以变更什么信息? (20) 3.11NFC卡(标签)遗失如何补办? (21) 引言 1.1编写目的 本文主要描述上海市分级诊疗系统中的1+1+1签约子系统操作使用进行说明,供用户参考。 第2章操作说明 2.1签约 2.1.1家庭医生基本信息确认 在家庭医生与社区居民进行1+1+1签约之前,首先需确认家庭医生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以确保后续开展相关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分级诊疗策略分析

分级诊疗的实现之日,也就是医改的成功之时。”前段时间,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在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70号文)明确提出了分级诊疗的目标,“两年逐步完善,初见成效;五年全面提升,成熟定型”。目前,全国共有近20个省市出台了分级诊疗政策,医联体、“三师共管”、“1+1+1自愿签约”多种形式精彩纷呈。试点的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等领域,涵盖最集中的疾病谱。 供给侧改革逐渐发力,将对市场格局产生哪些影响?企业如何应对? 影响未来市场格局 ⒈市场结构变化 国内外多家专业机构联合对中国的疾病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表明,城市化、收入增加和老龄化导致非传染性疾病突增。在1990年,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非常类似,导致居民健康损害的主要疾病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下呼吸道感染、卒中。20年后,损害健康的主要疾病是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评估还显示,膳食因素、高血压和烟草是影响中国居民预期寿命的主要危险因素。 疾病结构的变化决定了药品市场的结构变化,与前四大疾病密切相关的大类,抗肿瘤、心血管、中枢神经、消化道的市场份额持续上升。预计2019年这四大类药物的市场份额合计超过一半,达到51.8%。在IMS研究的11个慢病中,高血压、血脂异常和糖尿病是三个最大用药规模的病种。基层市场的品类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与慢病相关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晚期肿瘤、慢性肾病等将成主角,市场规模和市场比重双双提升。 终端市场结构中,公立医院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14年达到了69%。基层医疗机构的比重由8%上升到9%,零售终端则由26%降低到23%。随着分级诊疗的全面深入推进,城市大型公立医院的用药比重有望下降,基层市场快速上升。零售在电商和医保等相关政策支持下,迎来新的发展拐点。电商可能成为重要的终端渠道。大医院、基层市场、零售、电商等终端市场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更好地适应了医疗服务和用药需求的新变化。 2消费行为变化 我国因慢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全国总死亡人数的85%,医疗费用负担占全国疾病负担的70%。由于基层能力不强、药物种类较少等原因,大量慢病患者习惯上涌向大医院。调研发现,到大医院就诊的门诊患者中,83%-85%是慢性病患者,其中高血压和糖尿病占据了慢性病的主体,他们仅单纯开药就为三级医院贡献了30%的门诊量。 厦门市的分级诊疗实践则表明,2015年1-7月,全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量同比下降15.5%,基层社区诊疗服务量同比上升了36.3%。厦门的改革目标是,到2015年底三级医院的门诊量要同比下降35%以上,基层上升35%以上。

商标的分类

商标的分类 一、按商标结构分类 1、文字商标 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 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又能分为: (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2)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3、字母商标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 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 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

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这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7、(上述1~6的)组合商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8、音响商标 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音响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音响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在我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9、气味商标 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在我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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