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版)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版)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版)

附件17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

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满足开展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肿瘤热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肿瘤热疗技术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和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决定治疗方案。

(二)由具有相应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医师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肿瘤热疗技术前,术者应当亲自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肿瘤深部热治疗必须在温度监控下实施(要求测温传感器实时测温);全身热疗必须在温度和生命体征监控下实施。

(五)实施肿瘤热疗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六)建立健全肿瘤热疗技术评估和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七)建立病例信息数据库,在完成每例次肿瘤热疗治疗后,应当按要求保留并及时上报相关病例数据信息。

(八)医疗机构及其医师要接受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包括病例选择、治疗有效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患者管理、患者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例质量等。

(九)其他管理要求。

1.使用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肿瘤热疗技术相关器材,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肿瘤热疗器材。

2.建立定期仪器设备检测、维护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建立定期环境安全检测制度(要求第三方检测),新机器使用前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热分布图和环境安全检测报告。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拟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培训要求。

1.应当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与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应当接受至少3个月的系统培训。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完成20学时以上的肿瘤热疗相关理论学习,参与50例次以上肿瘤热疗患者的治疗和全过程管理,包括专科病历书写、术前评估、围手术期处理、术后并发症处理及随访等。

3.在境外接受肿瘤热疗技术培训3个月以上,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以视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4.在本规范印发之日前,从事临床工作满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独立开展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不少于100例,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可免于培训。

(二)培训基地要求。

1.培训基地条件。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肿瘤热疗技术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符合肿瘤热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近3年每年完成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200例以上。

(2)具备进行规模人员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具备进行热疗的基础与临床研究的条件。

3.有3名以上具备较高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指导医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肿瘤热疗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取得副主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 16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肿瘤热疗(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非凝固性坏死 ,联合放疗或化疗进行治疗的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 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激光、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非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本规范不涵盖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性疾病的热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以及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许可从事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 (三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该具备相应的影像指导设备,如 超声、 CT 或 MRI 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 (五肿瘤全身热疗应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六全身热疗室应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七有至少 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肿瘤热疗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院在职医师。 2. 有 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相应的肿瘤热疗技术培训。 (二参与肿瘤热疗的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肿瘤热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肿瘤热疗技术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可选 择的治疗手段、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决定治疗方案。 (二术者由具有相应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肿瘤热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治疗风险、治疗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深部热治疗必须在影像引导和温度监控下实施; 全身热疗必须在温度和生命体征监控下实施。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17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

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肿瘤热

肿瘤热疗生物学原理及肿瘤治疗学定位1

肿瘤热疗生物学原理及肿瘤治疗学定位(1)[教案] 东南大学临床医学院肿瘤教研室(南京 210009) 李苏宜 热物理治疗是一项抗恶性肿瘤新技术,正处于发展初期的初期阶段,被认为是一项发展前景明确,广阔的治疗方法和临床肿瘤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热疗的分类 肿瘤热物理治疗,简称肿瘤热疗(hyperthermia),是利用物理疗法包括电磁波,超声波,远红外线等热源,使组织加热,达到杀灭恶性肿瘤的目的。肿瘤的热疗目前尚无统一的规范,习惯按其加热的范围,作用的部位,加热源的不同和导入方式来分类。 一:按加热范围分类 1. 全身加热全身各部位都得到加热,体温被动升高至41.3~41.8℃,或轻度热疗下体温维持在39.5~41.5℃,4~6h之间。同时监测心率,血压的变化。全身加热的热源一般都采用红外线以热传导的方式或热辐射的方式加热,包括远红外线辐射,全身热水浴(热传导),体外循环加热法(热传导)和局部区域性加热致全身体温升高的加热方法等。 2. 区域加热这是一种比局部加热范围更大的一种热疗方法。区域加热的范围约占机体体积的1/5~1/3,加热时体温有明显的升高,并伴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区域性加热的热源一般采用射频环形阵列(电极)经体表进行加热,能对深部的病变进行有效的加热。 3. 局部加热热作用的范围局限于体表投影最大直径≤30cm的加热,由于热作用的范围小,加热时不会引起体温的明显升高,是最安全有效的一种热疗方法,也是肿瘤热疗最常用的加热方法。局部加热常用热源有超声波局部加热,微波局部辐射加热,射频电感式局部透热和射频电容式局部透热,其中前三种加热方法适于较表浅病灶,射频电感式局部透热适用于深部及表浅病灶。 4. 单病灶加热热作用范围局限于单个病灶。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局部热量较高,病灶多达到凝固性坏死或变性的程度,对全身体温几乎无任何影响。单病灶加热常用热源有聚焦超声,射频和微波。有体外式,自然腔道插入式或组织间介入式。主要治疗目的是靶病灶的灭活或靶病灶的加热增敏放疗。 二:按热量导入体内方式分类 1. 体外(表)加热无论采用任何热源和作用方式,主要是热源经过体表作用于病变的方法,统称经体表加热法。这种方法系非损伤的治疗方法。其中,对体表表浅部位的加热热源多采用微波,远红外线,超声波等,称为体表加热。而对于可以达到深部组织加热目的的电容式射频加热方式,习惯上称为深部组织透热。聚焦超声的单病灶灭活性热固化加热也是表外加热方式,但通常不用“透热”一词来表示。 2. 自然腔道加热通过自然腔道途径将电极或辐射器插入进行加热的方法,多用于直肠癌,鼻咽腔病变,宫颈癌,食道癌的治疗。这种方法避免了热源的能量被体表,深层组织吸收而消弱对体腔内病变的加热,使热源能直接对体腔病变进行加热。此方法多与放疗合用,以对放疗增敏。 3. 组织间加热这是一种损伤性的加热方法,就是将针状电极或微波针状辐射器直接刺入病变组织,使病变组织直接加热。此种方法多达到热固化坏死的地步,多用于单病灶灭活的治疗。 三按加热热源分类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附件18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 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2017年版) 一、适应证符合率 定义: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适应证选择正确且无技术应用禁忌证的患者例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患者例数的比例。(见注1) 计算公式: 肿瘤热疗适应证符合率=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适应证选择正确且无禁忌证的患者例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患者例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规范性。 二、肿瘤热疗治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率 定义: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的例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数的比例。(见注2) 计算公式: 肿瘤热疗治疗 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率=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的例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规范性。 三、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率 定义:围手术期(术后30天内)并发症发生的例次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次数的比例。(见

注3) 计算公式: 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率=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的例次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次数 ×100%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安全性。 四、术后死亡率 定义:术后死亡是指实施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治疗患者,术后(住院期间内)死亡,包括因不可逆疾病而自动出院的患者。术后死亡率是指术后患者死亡人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术后死亡率= 术后患者死亡人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治疗患者总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安全性。 五、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率与控制率 定义:实体肿瘤热疗有效是指实体肿瘤实施肿瘤热疗治疗后实体肿瘤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实体肿瘤热疗控制是指实体肿瘤实施肿瘤热疗治疗后实体肿瘤完全缓解、部分缓解或稳定。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率(RR)是指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的患者数占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实体肿瘤热疗控制率(DCR)是指实体肿瘤热疗控制的患者数占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见注4) 计算公式: 实体肿瘤 肿瘤热疗有效率= 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的患者数 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 ×100%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要点

《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要点 热疗是继手术、放疗、化疗及生物治疗之后的第五种肿瘤治疗手段,亦是重要的肿瘤辅助治疗方法之一,临床应用无毒、安全,也称为绿色治疗。近年来,肿瘤的热疗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全国许多地市级医院甚至县级医院都普遍开展了肿瘤的热疗,并取得了很好的治疗效果。目前国内外尚无肿瘤热疗的指南和规范,为了指导和规范肿瘤热疗的临床应用,更好地为肿瘤患者服务,特制定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就浅部热疗、深部热疗、全身热疗及体腔灌注热疗的适应证、禁忌证、操作程序与方法、注意事项、热疗的疗效评价及随访等进行了全面详细地阐述,供肿瘤热疗治疗领域同仁们参考。 一、浅部热疗 (一)适应证 1. 浅表肿瘤:(1)全身各部位的皮肤癌肿,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和黑色素瘤等。(2)全身各浅表淋巴结的转移癌,如颈部、锁骨上区、腋窝、腹股沟等。(3)浅表器官及肢体的恶性肿瘤:①头颈部较表浅的原发瘤,如唇癌、牙龈癌、颊黏膜癌、面部、头皮及耳廓的癌瘤;②外阴癌、肛门癌;③四肢的癌肿如软组织肉瘤、骨肉瘤;④晚期乳腺癌。(4)胸腹壁复发或转移的肿瘤。

2. 腔道肿瘤:鼻咽癌、食管癌、宫颈癌、直肠癌、前列腺癌等。(二)禁忌证 1. 加温区有明显的热积聚效应的金属物。 2. 恶病质。 3. 严重全身感染。 4. 腔道肿瘤有大而深的溃疡,管腔扭曲成角、管壁有形成瘘或出血倾向者。(三)操作程序与方法 1. 了解病情、病变部位大小、有无禁忌、进行过或正在进行哪些治疗。 2. 向患者交代治疗目的、方法、治疗注意事项及易出现的并发症。 3. 让患者选择舒适体位,使其精神放松勿紧张。 4. 一般采用无创测温,如计划进行有创测温,应常规行局部消毒,将测温

深部热疗在艾滋病相关肺炎中的应用

深部热疗在艾滋病相关肺炎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15-12-04T13:32:34.140Z 来源:《航空军医》2015年4期作者:吕明张春梅刘海霞 [导读] 山东省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深部热疗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发展,其能通过能量作用有效控制急性期炎症反应和疾病的进展。 吕明张春梅刘海霞 山东省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255000 【摘要】目的:探讨深部热疗在艾滋病相关肺炎中的应用效果。方法:2012年7月到2015年2月选择在我院进行诊治的艾滋病相关肺炎患者26例,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13例,对照组给予基础治疗,在此基础上治疗组加用深部热疗。结果: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4.6%,对照组为46.2%,治疗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组的体温恢复正常时间与咳嗽消失时间都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结论:深部热疗在艾滋病相关肺炎中的应用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有利于患者症状的恢复,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关键词】艾滋病相关肺炎;深部热疗;体温;咳嗽 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以T4(CD4+)淋巴细胞受损为主要特征的细胞免疫功能不全性疾病【1】。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逐渐增加,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深部热疗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发展,其能通过能量作用有效控制急性期炎症反应和疾病的进展。本研究具体探讨了深部热疗在艾滋病相关肺炎中的应用方法与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2年7月到2015年2月选择在我院进行诊治的艾滋病相关肺炎患者26例,纳入标准: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及X线检查结果确诊为艾滋病相关肺炎;治疗期间无死亡发生;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认中心查HIV-1抗体阳性(免疫印迹法);肺部病变短期内变化不大,或对正规抗生素治疗无反应;纵隔或全身淋巴结肿大;患者知情同意且得到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排除标准:合并严重的疾病或其他感染患者;临床资料不完整者。其中男16例,女10例;年龄最小24岁,最大78岁,平均年龄59.52±4.42岁;入院平均体温为38.81±0.84℃;婚姻状况:在婚20例,不在婚6例;发病后至确诊时间为1-12个月,平均为4.55±1.28个月。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13例,两组的上述基线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根据病人临床特点及微生物检查结果采取不同的基础治疗,给予头孢哌酮、阿奇霉素、左旋氧氟沙星等加强抗感染治疗;给予抗病毒、调节免疫及对症,加强支持治疗;给予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抗痨治疗。 治疗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深部热疗治疗,采用TYHP700-1体外高频热疗机进行患侧胸腔的深部热疗,根据患者实际耐受情况设定治疗功率500-1000W,治疗时间40-60min,每16为1周期,共治疗2个周期。 1.3 观察指标 综合疗效: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实验室指标完全改善为显效;治疗后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实验室指标明显改善为有效;治疗后无达到上述标准为无效。对比观察两组的体温恢复正常时间与咳嗽消失时间。 1.4 统计方法 用SPSS13.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对比采用轶和检验,计数数据组间对比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综合疗效对比 经过观察,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4.6%,对照组为46.2%,治疗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两组综合疗效对比(n) 3 讨论 在艾滋病患者中,肺部是最多见的受累器官,且肺部条件致病原感染往往是艾滋病的首发症状,因此可能在呼吸内科首诊。艾滋病患者肺部感染的常见病原体有分枝杆菌、真菌、肺炎链球菌、巨细胞病毒、肺孢子菌等。相比单纯性肺部感染,艾滋病患者合并的肺部感染往往症状严重,病情疾病进展迅速,极易发展为重症肺炎。 当前研究显示,与其他感染靶器官相比,肺脏可能是艾滋病病毒增殖和复制的主要场所,引起肺部机会性感染的病原体以原虫,真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 范

附件17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技术管理规范 () 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经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

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满足开展肿瘤热疗技

深部热疗治疗流程

深部热疗治疗流程 深部热疗治疗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热疗治疗计划、治疗情况、治疗文献的编辑、设备方面、安全问题、对热疗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质量保证的检测手段。 一、治疗计划 1、必须运用影像学方法包括CT 和(或)MRI 等对肿瘤进行定位。 2、病例选择包括一般状况、解剖部位、有无心肌缺血或其他心脏病(心电图检查是必要的)、温度测量的可行性及过去临床测温的经验。 3、治疗处方应包括肿瘤组织的目标温度、正常组织温度的上限、水袋温度、初始温度的增长、总功率的上限、初始功率、治疗开始和结束的限定、治疗持续时间、治疗次数。患者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心率的最大值及血压的上限。 4、必须由负责技师、医生和物理学家(物理工程师)对温度及温度相关的副作用进行认真的纪录。同时注意输入有关参数以供参考。 5、治疗前向患者详细的说明热疗的过程、必要性、合并症,并请患者书面同意。 二、治疗的实施 1、正确的选择热疗机电极(辐射器)大小,电极必须大于肿瘤周边1cm。 2、深部热疗必须对皮肤冷却,循环水冷或冷水袋。当患者诉水袋边缘疼痛时,必须增大水袋或附加水袋;微波热疗时可采用风冷的方法。如有可能,需在热疗区测量皮肤温度。止痛药应该只能用于已知存在疼痛部位的止痛,因为痛觉对防止正常组织受损伤是至关重要的。 3、没有测温就没有热疗。对于每一次热疗均应仔细、准确的测温。不管传感器放置任何部位,都必须与组织接触良好,其间不得有空气存在。放在食管、直肠内的测温探头必须与管壁接触良好,否则测出的温度偏低。可用B 超、CT 或其他技术对传感器定位。 4、固定的测温传感器必须至少每1~2min测温1次。与肿瘤相关的测温点的起始温度升高(△t)应在0.2℃/min以上,但一定不要超过1℃/min。必须在治疗过程随时观察温度曲线,测温曲线有助于判断温度的准确性。 5、治疗中,患者正常组织温度不能超过44℃(脂肪组织除外,即使是45℃也不会增加热损伤的危险性)。局部热疗过程中,为防止对正常组织产生热损伤,需注意避免热疗区疼痛。治疗肿瘤的理想温度是43℃ 60min,但是受正常组织温度和全身负担的限制。临床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灵活变通。用亚高温热疗温度应在40℃以上,但时间应当延长。 6、热疗次数方面,针对术后的亚临床灶次数4~8次,晚期转移的次数8~12次。 7、将测温探头置于食管内(第8 胸椎水平)或口腔内测温(口腔温度应增加0.5℃)或直肠(距肛门10cm以上),以便对全身温度进行监测;应当同时测量外耳道深部(大脑)温度以便互相参照。随着热疗时间延长,全身温度将随之增高,不宜超过41℃。 8、采用降温措施来限制全身温度或使患者治疗时感到舒适,最好对胸廓、前额或面部进行降温。可使用不受电场干扰的心电监测仪或脉搏计检测血压及心率。至少每10min入热疗室观察心率。必要时可用药物控制心率(β受体阻滞剂)及全身症状(镇静剂)。

深部热疗机的临床适应症

深部热疗机的临床适应症 1、适合头颅之外的各部位的原发性和转移肿瘤的治疗,尤其是胸部、腹部及盆腔深部肿瘤治疗。 2、治疗中与放疗化疗及免疫治疗联合,有协同增敏、提高疗效的作用,高热可使瘤内药物的浓度显著提高4-14倍,从而能提高化疗药物的抗癌作用;42热1小时可使部分化疗效应增强10-100倍。 3、控制癌性疼痛。 4、热疗后可预防肿瘤术后复发、转移。 5、配合腹腔灌注化疗不仅对恶性腹水病人有效,而且也有利于预防盆腹腔术后肿瘤种植和转移 6、对良性疾病也有明显的疗效。外科前列腺炎、膀胱炎、慢性阑尾炎、腰肌劳损及软组织扭挫伤等。妇科盆腔炎、附件炎、外阴炎、阴道炎、子宫颈炎、痛经等。 四、禁忌症: (1)头部肿瘤。 (2)心血管机能代谢不全。 (3)肺功能障碍。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出血倾向。 (6)植有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及其他金属人造器官携带者,金属植入者。(7)怀孕患者。 (8)心脏病患者。 (9)体质严重衰竭者。 (10)体温38℃以上。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 疗技术) 临床应用,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 申请临床应用肿瘤热疗 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肿瘤热 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 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 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 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非凝固性坏死),联合放

疗或化疗进行治疗的技术。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 和全身热疗, 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 微波、 激光、 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非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性疾病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 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 记的相关诊疗科目。 (三)具备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 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该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 超声、 CT 或 MRI 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 (五)肿瘤全身热疗应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 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六)全身热疗室应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 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七)有至少 2 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 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医院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2019版)

医疗机构医院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2019年版) 目录 一、适应证符合率 (2) 二、肿瘤热疗治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率 (2) 三、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率 (2) 四、术后死亡率 (3) 五、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率与控制率 (3) 六、实体肿瘤坏死率 (4) 七、胸(腹、盆)腔积液消退率 (4) 八、患者生活质量改善率 (4)

一、适应证符合率 定义: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适应证选择正确且无技术应用禁忌证的患者例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患者例数的比例。(见注1) 计算公式: 肿瘤热疗适应证符合率=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适应证选择正确且无禁忌证的患者例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患者例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规范性。 二、肿瘤热疗治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率 定义: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的例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数的比例。(见注2) 计算公式: 肿瘤热疗治疗 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率=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温度和时间选择正确的例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规范性。 三、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率 定义:围手术期(术后30天内)并发症发生的例次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次数的比例。(见注3) 计算公式: 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率=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的例次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技术总例次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安全性。 四、术后死亡率 定义:术后死亡是指实施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治疗患者,术后(住院期间内)死亡,包括因不可逆疾病而自动出院的患者。术后死亡率是指术后患者死亡人数占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术后死亡率= 术后患者死亡人数 同期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治疗患者总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肿瘤深部热疗或全身热疗的安全性。 五、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率与控制率 定义:实体肿瘤热疗有效是指实体肿瘤实施肿瘤热疗治疗后实体肿瘤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实体肿瘤热疗控制是指实体肿瘤实施肿瘤热疗治疗后实体肿瘤完全缓解、部分缓解或稳定。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率(RR)是指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的患者数占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实体肿瘤热疗控制率(DCR)是指实体肿瘤热疗控制的患者数占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见注4) 计算公式: 实体肿瘤 肿瘤热疗有效率= 实体肿瘤热疗有效的患者数 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 ×100% 实体肿瘤 肿瘤热疗控制率= 实体肿瘤热疗控制的患者数 同期实体肿瘤热疗治疗患者总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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