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项目应急管理标准

电网项目应急管理标准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4.1 省公司基建部 (2)

4.2 省、市建设(分)公司 (2)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2)

5.1 本管理标准依据的流程 (2)

5.2 应急管理体系 (2)

5.3 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 (3)

5.4 应急处置方案的宣贯、培训及演练 (3)

5.5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资源管理 (4)

5.6 应急响应 (4)

5.7 事故应急救援 (4)

5.8 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 (4)

5.9 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说明 (4)

6 检查与考核 (4)

7 报告与记录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6)

本标准是为规范甘肃省电力公司电网项目应急管理而制定。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深入推进基建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使电网项目应急与事故处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电网项目应急与事故处理工作效率,提升电网项目应急管理水平。

本标准由甘肃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中的省公司是指甘肃省电力公司,市公司是指甘肃省电力公司所辖各地市级供电公司。

本标准由省公司基建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爱武田世君孙辉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由省公司基建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电网项目应急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肃省电力公司电网项目应急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电力公司电网项目应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监〔2007〕110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安监〔2007〕206 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甘肃省电力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网项目

35千伏及以上基建、大型技改工程项目。

3.2

业主项目部

省建设、市供电公司从事电网项目建设管理任务的组织机构,代表省建设、市供电公司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技术、进度、合同、建设协调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与协调工作。

3.3

应急处置方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3.4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5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6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7

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 职责

4.1 省公司基建部

4.1.1 在省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基建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基建专业应急工作组,负责电网项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1.2 接受国家电网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和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布置省公司电网建设系统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4.1.3 统一领导省公司电网建设系统应对灾害性天气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对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4.1.4 指导、监督省建设、市供电公司及直属施工企业规范、科学地应对灾害性天气。

4.1.5 组织编制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应急管理体系。

4.1.6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4.1.7 向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送防范、应急处置信息。

4.2 建设管理单位

4.2.1 接受省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和领导。

4.2.2 负责组建所管辖电网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

4.2.3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事故处理、应急处置、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

4.2.4 宣布所管辖电网项目进入和解除现场预警状态。

4.2.5 监督、检查所管辖电网项目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4.2.6 项目管理处/业主项目部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审核施工、监理项目部编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2.7 项目管理处/业主项目部定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修订。

4.2.8 项目管理处/业主项目部协调应急队伍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本管理标准依据的流程

电网项目应急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1)。

5.2 应急管理体系

5.2.1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将电网建设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在本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基建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电网建设专业应急工作组,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电网建设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应急响应。

5.2.2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电网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由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

5.2.3 现场应急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应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包括通讯方式)。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在其管理范围内公布,并确保通讯畅通。

5.2.4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a) 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b) 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c)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培训;

d) 配备齐全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

e) 定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修订;

f) 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5.3 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

5.3.1 省公司电网建设系统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处置方案体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人身安全、电网设备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5.3.2 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b) 垮(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c) 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d)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e) 机械设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f) 食物中毒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g) 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h) 突发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i) 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4 应急处置方案的宣贯、培训及演练

5.4.1 加强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4.2 加强应急培训工作的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新上岗人员应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5.4.3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4.4 各级安监部门应抓好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应急处置方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与演练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的单位及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

5.5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资源管理

5.5.1 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5.5.2 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事故恢复及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5.5.3 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与管理。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6 应急响应

5.6.1 现场应急工作组接到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救援工作,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

5.6.2 应急响应要及时、迅速、有序、处置正确。事故(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5.7 事故应急救援

5.7.1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对社会稳定有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相应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按处置方案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请求应急援助;做好信息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5.7.2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其他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省公司电网建设各单位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电力供应,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5.7.3 应急处置结束后,省公司电网建设各单位应及时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电力供应。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确保抢修人员安全。

5.8 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

5.8.1 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5.8.2 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要求及时上报。

5.9 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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