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述-深圳人居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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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1年,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紧密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完成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编制;颁布实施《深圳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完成“十一五”和2011年度污染减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36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9.2%,比上年增加6天(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见图2)。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11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4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降水pH年平均值为5.02,比上年上升0.22,降水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49.2%,比上年下降14.2个百分点。

深圳市年平均降尘量为4.20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上升0.02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11台电厂机组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淘汰和改造高污染锅炉898台;129家家具企业完成涂装生产线的水性化升级改造,年削减VOC排放量13000吨;62家印刷企业改用环保性油墨,年削减VOC排放210吨。

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2011年1月起在深圳市推广使用国IV标准车用汽油,继续对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汽车上牌执行国IV排放标准;深圳市投放纯电动、混合动力等各类新能源汽车3035辆;全面实施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和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新标准;路检、抽检高污染车辆3.9万辆;出台黄标车淘汰奖励政策,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大运期间签署《深莞惠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协议》,与东莞、惠州周边城市联合开展跨境黑烟车、高排放车辆联合整治行动。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铁岗水库、松子坑水库和铜锣径水库等10座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铁岗水库水质有所改善。深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盐田河水

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新洲河水质显著改善,龙岗河、布吉河、福田河、茅洲河水质明显改善,深圳河、皇岗河、大沙河、西乡河水质有所改善,其它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与上年相比,东、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以清理面源污染为重点的“雨季行动”专项执法和深圳市重点饮用水源区的水源保护稽查专项行动,减少汛期水库水质污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拆除光明新区违章猪棚3.1万平方米,清理生猪约2.5万头;推动石岩水库环库截污、铁岗水库入库小流域河口治理工程等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铁岗、石岩、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征地补偿及隔离围网工作;西丽、铁岗、赤坳等水库生态修复工程顺利推进。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横岭二期、横岗二期、布吉、鹅公岭、埔地吓、福永、燕川、上洋二期、光明、沙田、龙田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观澜二期和龙华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

推动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福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深圳河湾截污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新洲河上游段(箱涵)清淤及飘带整治工程以及环境提升工程;完成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生态段、白花河段库坑段综合整治工程;完成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坪山河干流及支流河道疏浚(坪山河清淤工程),推动坪山河流域湿地生态园等湿地的建设;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君子布河等支流)流域内继续对电镀、线路板等重污染行业实行行业禁批;对坪山河流域实施了流域限批,淘汰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重污染企业90余家。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有超标现象。

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7分贝,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9.0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

(二)措施与行动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审核夜间建筑施工申请,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和夜间施工提前告知制度,推动落实工程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对建筑施工噪声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

作,加大夜间现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全年组织夜间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行为346宗,约谈391批次共706人次。大运会期间,制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加强现场巡查和应急处置,重点排查大运场馆周边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和“三产”等噪声源,及时消除噪声隐患,确保大运会期间声环境质量。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主动参与防降噪工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环境权益。

加强道路噪声控制。开展了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专题研究,投资9.7亿元完成北环路降噪改造。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2011年深圳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32.59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81%,其中收集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36.9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医疗废物产生7934.48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为100%。

(二)措施与行动

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制定《深圳市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补充通知》,共回收各类废旧家电67余万台,送往省定点拆解单位进行拆解处理,并对拆解企业进行多次现场核查。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管理。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的工作部署,扎

实推进深圳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10家试点企业均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印发《关于大运期间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加强大运会期间危险废物管理,确保了大运期间深圳市的环境安全。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深圳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70.8~147纳戈瑞/小时范围内涨落,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在0.128~0.400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处于正常水平;各监测点位气溶胶中氡浓度在4.85~16.9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处于正常水平;各采集点水样中总α、总β及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等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变化;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期间和大运会期间,深圳市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深圳市电磁辐射环境总体良好。

(二)措施与行动

加大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对22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49家重点放射源单位进行高密度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处罚;对14个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初审;完成16个330kV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

全面排查包括地铁X光安检机在内的核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处理信访投诉161宗;加大对移动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100%。

七、自然生态保护

(一)生态环境状况

深圳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04%,绿地率为39.15%,人均绿地面积16.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为81.2%。

(二)措施与行动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市政公园为基础,加大综合性城市公园的建设力度,积极向外发展森林(郊野)公园,将背景山林、近郊山体建成森林(郊野)公园,深圳市新建公园106个、提升改造220个,各类公园总量达到789个,初步形成了“森林(郊野)公园-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

稳步推进“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深圳市关键节点生态恢复规划”、“深圳市‘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建设——6、7号关键生态节点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开展课题各项前期工作。“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八、人居环境管理

(一)环境规划

组织完成深圳市“十二五”重点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研究成果获得广东省环保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深圳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二)环境立法

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深圳市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办法》;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修订。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保类法规后评估”研究,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环保法规清理。全力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初步组建深圳市排污权交易基础数据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系统和平台,完成排污权初始分配定价机制的研究工作;加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强制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三)治污保洁工程

印发《2011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实施方案》及四批任务表,合理统筹深圳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强化协调服务、监督考核的力度,实施季度、中期及年终考核,对70多个项目进行每月第三方

督查,编制督查报告10期,强力推进项目实施。2011年度治污保洁工程总体任务完成率为99.19%,重点工程完成率为97.8%;深圳湾公园、布吉污水处理厂工程等12个项目被评为2011年度治污保洁工程优秀项目。

(四)污染减排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分解环保系统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减排工作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要求并落实责任人,以深化三大减排措施落实为重点,各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年初市政府确定的总量控制任务。

(五)环保考核

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预评估工作,完成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等各项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其中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取得了良好考核等级。扩大了2010年度环保实绩考核范围,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纳入各行政区考核,市国资委纳入重点单位考核,增加了考核内容,有效推进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2010年度环保实绩考核结果作为2011年市管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批,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细化市区环评审批分工。出台《关于要求新建工商业锅炉、窑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规范新建工商业锅炉、窑炉的环保审批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流域环保产业导向的通知》,提高三条河流流域环保准入门槛,规范流域环评审批行为。

(七)生态市建设

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修改完善《深圳市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南山区和福田区共同获得“国家生态区”荣誉称号,宝安区完成生态区创建的前期工作,罗湖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推进宝安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协助环保部科技司完成专项调研;银星高科技工业园等4个工业园获评为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深开工业园等4个工业园区的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欢乐海岸项目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

(八)环境监督执法

召开深圳市环境执法工作大会,启动了“1+5”专项整治行动,对高污染排放车辆、建筑施工噪声、饮用水源、核与辐射和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稳步推进重污染企业优化升级,提高污染整治成效;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推动现场检查向现场核查转变,显著提高执法效能。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1455人次,检查企业72430厂次,征收排污费6275万元,限期整改和治理1692家企业,关停24家

污染严重的企业,吊销1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

(九)环境监测

新建9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在深圳市环境空气监测子站新增PM2.5、CO、O3等监测项目;建成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成监控中心平台改造升级。拓展监测业务领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电镀、线路板行业污染全因子筛选监测,主要河流流量监测等;完善监测技术体系,完成油中硫等多个项目分析方法的基础实验并投入使用;完成551家污染排放企业的在线联网,其中252家可实现视频监控,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监控中心。

(十)环境应急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经费投入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管理主体责任;完成了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投入1200余万元,从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等三个方面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十一)宜居城市建设

制定《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编制《深圳宜居城市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开展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培育申报,“深圳市建科大楼建筑节能与宣传项目”荣获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宝安海裕社区和谐康居建设项目”、“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

目”、“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区建设项目”、“深圳万科中心节能减排及新能源利用项目”及“深圳中国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五个项目荣获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市成为2011年度全省获奖项目最多的城市。在保障性住房中推进住宅产业化,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设计,在龙悦居(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工业化建设试点;成功举办“2011中国(深圳)第八届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培育对象扩大到29个。

(十二)绿道网建设

印发实施《深圳市城市绿道网规划》、《深圳市区域绿道控制区保护和管理规定》、《深圳市区域绿道管养维护运营方案》。完成335公里省立绿道建设,建成城市绿道303公里、社区绿道506公里,深圳市绿道总长度达到1144公里,建设里程与密度在珠三角九市名列前茅;努力提升绿道网的服务价值,建成驿站38个,其中31个采用废旧集装箱组装,充分体现低碳环保理念;打造特区管理线梅林坳等8个重点展示段,全部重点展示段总长达到了40公里,占省立绿道总长的11.9%,提升了城市宜居水平。

(十三)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

推进生态环境保障“1+10”专项行动计划,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督办制度,圆满完成360项大运生态环境保障任务;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形成“十百千万”的高压态势,

每天巡查各类污染源1500人次,累计清理整治15类污染行业近万个污染源;在大运赛事举办期间,采取系列临时措施,停运高污染锅炉134台、停产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线32条,结合深圳市31万辆黄标车禁行、48万辆机动车自愿限行、210个建筑工地停工等措施,进一步削减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大运期间,深圳蓝天白云,环境空气主要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达到近10年同期最好水平。

(十四)区域环保合作

深莞惠三市联合召开环保合作第二次会议,与东莞、惠州两市环保部门共同签署《深圳、东莞、惠州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合作协议》及《深圳、东莞、惠州机动车排气联防联治工作协议》。开展深莞惠三市区域联动的应急响应,共出动环境应急监测车、污染应急处置车、执法车等20余台,参演人员100余人。深港两地环保部门联合召开“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七次会议”、“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一、十二次会议”,共同推进两湾流域环境污染整治项目建设、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合作项目研究、构建绿色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推动深港清洁生产及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全年共批准368个来自深圳市的资助项目,占珠三角地区总审批数目23%。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环境科技

大力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全年共立项环境科研课题38

项,启动了“深圳市大气灰霾控制对策与规划研究”、“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对环境科研课题经费申请及审核、专家评审、监理等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研项目立项审查管理机制;2011年,“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研究”获得广东省环保科技二等奖,“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深圳市大气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监测研究”2项课题获得广东省环保科技三等奖。国家环保重点实验室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已获环保部批准;2011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平台共资助17个项目。

(二)环保产业

召开了深圳市环保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编制完成《深圳市环保产业“十二五”规划》和《深圳环保产业现状分析报告》,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完成企业申请国家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初审28家。积极打造环保产业集聚基地,将南山区“一园一院”建设工作纳入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利用香港国际环保展、北京国际环保展览会等平台,积极组织环保产业企业组团参展。

十、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一)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绿色大运,宜居深圳”主题,构筑“绿城”和“绿心”两大核心宣传工程,在深圳市开展了“绿行动·绿生活·绿

文化”、“深圳低碳年”、“感受绿道,享受幸福”深圳绿道万人行、绿色行动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市民环保大讲堂、“绿韵悠扬”大运火炬手家庭选拔赛、青少年环保节暨低碳环保科技展、2011“深圳市民环保奖”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市民践行低碳生活、共建生态宜居城市。开展了“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深圳市创建“绿色单位”49家(线),其中绿色学校20家、绿色机关2家、绿色商场1家、绿色家庭1家、绿色企业7家、绿色社区14家和绿色公交线路4条。

(二)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

办理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人大建议19件和政协提案27件,满意率达100%。其中《关于大力投资空气治理、优化市民健康环境的建议》(第20110718号)和重点提案《关于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若干建议》(第20110728号),由委领导亲自调研,组织各部门深入研究,切实解决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民生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控制,圆满完成了“两会”、“大运”和“高考”等重要时期的信访工作。深圳市共收到群众各种形式投诉及咨询60660宗,比去年下降11.9%;立案并到现场处理27378宗,比去年上升7.6%,其中噪声类投诉占58.0%,

废气类投诉占28.0%,废水类投诉占2.5%,固体废物及其它投诉占总量的11.5%。全年所有的信访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处理率100%。回访群众深圳市平均满意率达88.5%,深圳市环境信访形势基本平稳。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修订精编版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 则修订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广州市区新体育馆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州市区新体育馆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体育馆工程主要包括主体育馆、训练馆、架空层等项目建设工程,涵盖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及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指标。 文档标签:造价分析,体育建筑工程,指标案例 文档来源:百度文库公众号---造价指标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一:花都区某新体育馆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2造价指标案例二:广州某区亚运新体育馆 (6) 2.1工程概况 (6) 2.2工程特征 (6) 2.3指标分析汇总表 (7)

1造价指标案例一:花都区某新体育馆工程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 1工程名称花都区某新体育馆 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工程分类体育建筑 4单位价值6961.36(元/㎡) 5建筑内容 6价格取定期2014年第二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 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6200 2地上面积(平方米)36200 3地下面积(平方米)0 4建安工程造价(万元)25200.13 5每平方米造价6961.36 6结构类型 7总层数(层) 8地上层数(层) 9地下层数(层) 10建筑总高度(米) 11首层层高(米) 12标准层高(米) 13装修标准(元/平方米) 14外墙形式 15是否含电气工程是 16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 17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是 18是否含消防工程是 19是否含弱电工程是 20是否含变配电工程是 21是否含燃气工程是

22是否含道路工程是23是否含园林绿化工程是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及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数量单位价值 占总投资百 分比%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62006961.3679.6% 1主体育馆工程㎡250007391.5758.4% 1.1土建装饰工程㎡250005558.5643.9% 1.1.1山体挡土工程㎡2500069.490.5% 1.1.2土建工程㎡250002400.0018.9% 1.1.3屋顶网架(40米*60米)㎡25000815.07 6.4% 1.1.4金属屋面(展开面积)㎡250001026.008.1% 1.1.5装饰装修工程㎡250001248.009.9% 1.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250001833.0014.5% 1.2.1给排水工程㎡25000124.80 1.0% 1.2.2消防工程㎡25000172.80 1.4% 1.2.3电气工程㎡25000432.00 3.4% 1.2.4空调及通风工程㎡25000480.00 3.8% 1.2.5建筑智能化工程㎡25000402.54 3.2% 1.2.5.1综合布线㎡2500057.600.5% 1.2.5.2信息网络系统㎡2500055.680.4% 1.2.5.3有线电视系统㎡25000 5.760.0% 1.2.5.4广播音响系统㎡2500072.000.6% 1.2.5.5电子会议系统㎡2500043.200.3% 1.2.5.6记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25000 1.180.0% 1.2.5.7电视转变和现场评论系统㎡25000 1.180.0% 1.2.5.8标准时钟系统㎡2500016.000.1% 1.2.5.9电动升旗系统㎡2500012.000.1% 1.2.5.10比赛设备集成管理系统㎡250008.860.1% 1.2.5.11竞赛技术统计系统㎡250007.680.1% 1.2.5.12信息显示及控制系统㎡2500067.200.5% 1.2.5.13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25000 1.400.0% 1.2.5.14安全防范系统㎡2500052.800.4%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

关键词 日期: 2005-12-07 一、关键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提出深圳发展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先锋”城市是指在某一项或多项领域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势地位,并在这些领域引导城市发展的趋势,它强调的是城市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仅仅强调最终结果。过去25年里,深圳承担了中国城市经济转型探路者的历史使命,未来深圳还将在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环境创新方面继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正如《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里面阐述的:深圳未来将是改革开发与制度创新的先行者;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的排头兵;深港交流和区域合作的推动者;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领跑者。 中国城市规划院副院长李迅认为:从以下四点考虑提出深圳的长远发展目标:第一个就是站在世界的角度、用世界的眼光来看深圳,作为我们出发点,而不仅仅以深圳的眼光来看深圳,就广东看深圳。另外一个是国家的目标和国家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对深圳的要求。第三个是历史的眼光看深圳,深圳很年轻,

现在才25年,还要走更长远的路。第四点,要保持深圳固有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深圳的精神,深圳的精神是蓬勃向上的朝气,敢创敢干的勇气。 按照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这就要求未来中国要有世界级的城市,深圳拥有的发展优势,使其理所当然要承担这个艰巨的任务。市规划局局长王芃强调,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要敢闯敢试,勇当排头兵,当好示范窗口,从城市责任和自身发展的角度和定位,深圳都应该主动认识、承担这个任务。深圳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发展愿望,同时还取决于在区域发展中深圳所起的作用。从世界层面来讲,深圳应通过与香港合作,共同发展成为国际都会,从国家层面来讲,深圳定位为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自主创新的示范城市;从区域层面来讲,深圳应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城市。 二、关键词---- 与香港共建国际都会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提出未来深圳将强调深港合作,共同发展成为世界级城市。在功能定位中将深圳定位为“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都会”,在区域发展策略中提出“与香港形成同城化发展态势”。加强与香港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领域的合作,形成“同城化”发展态势。依托深圳与内地的联系优势和香港的对外联系优势,坚持不懈地走向国际市场,不断提升深圳的国际影响力。 专家分析,在经济发展上,深港联合发展是一种趋势。深圳的角色历来是学习香港、服务香港、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不仅是国家是国家赋予深圳的特殊任务,也是深圳自身发展的要求。从区域职能上看,深圳与香港这两个城市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合则双赢。目前,深圳与香港都处在一个调整时期,双方更应进行优势互补,携手谋求共同发展。长期以来深圳跟香港的合作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在产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今后将加强与香港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领域的合作。 市规划局副局长许重光表示,在《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中,深港城市关系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也是影响深圳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圳有毗邻香港的优势,而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因此,从全球定位来讲,深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人环[2009]8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24 【实施日期】2009.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 1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人环〔2009〕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2002年-2006年以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注名义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到期自动失效。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2002年-2006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除外)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注:2009年我市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职责划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的市环保局均改为人居环境部门或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深环〔2003〕108号) 2.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的通告(深环〔2004〕240号) 3.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深环〔2004〕321号) 4.关于异地号牌载客机动车申领绿色环保分类标志有关事项的通告(深环〔2005〕289号) 5.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深环〔2004〕241号) 6.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深环〔2004〕365号) 7.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三批)的公告(深环〔2005〕98号) 8.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四批)的公告(深环〔2005〕235号) 9.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五批)的公告(深环〔2005〕336

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 本文档共有2个医院建筑工程指标案例,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的单位价值、建筑面积、建筑内容、建筑结构、工程特征项等各项概况及 指标分析。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一:某社区服务中心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2造价指标案例二:广州某社区服务中心 (5) 1.1工程概况 (5) 1.2工程特征 (5)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6)

1造价指标案例一:某社区服务中心 1.1工程概况 序号名称内容 1工程名称某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工程分类医院建筑 4单位价值3302.57(元/㎡) 5建筑内容地上5层,地下0层。共1栋。不含室外工程。 6价格取定期2013年第四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 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788 2地上面积(平方米)3788 3地下面积(平方米)0 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5地上层数(层)5 6地下层数(层)0 7建筑总高度(米)19.7 8首层层高(米) 4.5 9标准层高(米) 3.8 10基础类型桩基础 11抗震等级三级 12抗震烈度7度 13是否含人防否 14是否含绿色建筑否 15装修标准(元/平方米)717.04 16外墙形式无幕墙 17是否含电气工程是 18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

19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是 20是否含消防工程是 21是否含弱电工程否 22是否含变配电工程否 23是否含燃气工程否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位价值占比%某社区服务中心㎡37883302.57100.00 1土建工程㎡37881454.55 6.44 1.1打桩工程㎡3788127.20 6.44 1.2土方工程㎡378885.00 4.30 1.3地上建筑㎡3788180.009.11 1.4地上结构工程㎡3788937.3547.46 1.5屋面工程㎡3788125.00 6.33 2装饰工程㎡3788717.0436.30 2.1装饰㎡3788467.0423.64 2.2外立面(含门窗)㎡3788250.0012.66 3安装工程㎡37881130.9857.26 3.1给排水㎡3788123.27 6.24 3.2消防水㎡378889.43 4.53 3.3变配电㎡3788240.5712.18 3.4电气安装工程㎡3788161.928.20 3.5消防报警㎡37889.060.46 3.6通风空调㎡3788201.9310.22 3.7综合布线㎡378874.77 3.79 3.8有线电视㎡37889.540.48 3.9安防系统㎡378836.72 1.86 3.10广播系统㎡378812.370.63 3.11医用管理系统㎡378822.61 1.14 3.12呼叫系统㎡378813.780.70 3.13导医显示屏及标识㎡378810.380.53 3.14电梯㎡378871.36 3.61 3.15污水处理㎡378853.28 2.70

建筑设计与人居环境

建筑设计与人居环境 关键词: 建筑材料;生态环保;以人为本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越来越追求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各种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日趋庞大,建筑设计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只有掌握新型建筑设计的特点,人们才能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 建筑业是一个贴近民生的行业,现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要求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以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管、落实节能环保标准为重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现代建筑产品。建筑工程质量是现代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为此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面要突出“三抓”,即抓基础管理、抓精品工程、抓重点企业,逐步将监管的重点向使用功能、质量通病治理等方面延伸。住宅作为重要的个人物产,其工程质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建管部门要着力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把住宅质量的考核单位从小区、整栋楼分解细化到每个住户,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公共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质量监督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共安全。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要求建筑业注重人性化施工,尽力减轻现代建筑施工对周边造成的不利影响。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形象的提升,离不开群众支持和社会认同。施工现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展示现代建筑企业综合实力和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不仅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工程的质量,更关系到行业的公众形象、地方的投资环境。我们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大力推进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同时要针对目前建筑业容纳的农民工就业量,在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中所占比重超过五分之一的实际,要求现代建筑业企业切实关爱农民工,注重对农民工的教育和管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统筹做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要实施绿色建筑战略,着力打造生态环保人居环境。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大力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智能、绿色环保建筑,走出一条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从而推动现代建筑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近来日趋关心的焦点,尤其是自进入2005年以来,今年的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就是,“营造世界城市,呵护地球家园”,而有 关绿色的、和谐的人居节、人居环境的论坛也在今年扎堆儿召开。于10月3日世界人居日前夕、9月底在深圳举行的“2005全球人居环境论坛”,由于联合国安南秘书长特别顾问、联合国副秘书长、全球环境界的泰斗莫瑞斯·斯特朗等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的出席而格外引人 关注,一些全新的观点、理念从论坛上频频传出。

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范文

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创立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1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创立宜居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深圳市创立宜居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4号),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宜居城市创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坚持

以人为本,以不断改进民生为主线,以开展宜居城市创立为手段,经过推进住有所居、改进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措施,改进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努力建设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文明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深圳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注重协作。成立市创立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并细化工作职责和责任。制定创立宜居城市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沟通与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承担宜居城市创立工作。 2.摸清现状,注重进步。开展宜居城市、宜居街道和宜居社区调研和评估,摸清我市宜居现状,提出改进意见,并注重分步实施和整体推进,保障宜居城市各项考核指标逐年提升。 3.突出重点,注重特色。从解决最关键的问题入手,集中力量优先突破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依托深圳独特的人文底蕴和城市风貌,注重城市个性化设计,在宜居城市创立中注入更多的文化元素和国际化元素,彰显独有的城市风貌。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后续监管办法-sz

附件1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后续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市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深府函〔2013〕28号),结合我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监管职责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各区环保和水务局(新区城建局)(以下简称区级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监管以下事项: (一)承担对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从事生产或者服务等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包括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从事生产或者服务等经营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后,继续从事该经营项目的; (二)组织实施网上备案建设项目抽查及后续处理; (三)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

(四)实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 (五)实施现场检查和监测,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六)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七)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管理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八)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九)组织开展环保信用管理,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六)《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深圳经济特区 【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7.03 【实施日期】2018.07.03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修改依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二项法规的决定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的预防和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生态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环境噪声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形。 第三条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享有在安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利,负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产生环境噪声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受环境噪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负责。 市、区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和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市、区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结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市、区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协调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开展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经营活动、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制约和影响深圳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对策和建议

1、制约和影响深圳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对策和建议? 1)城中村问题:因历史原因,龙岗地区城中村多,规划落后,乱搭乱建多,外来人口密集,整体人口素质和社区管理水平不高,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造成环境脏乱差普遍存在,治安问题突出,一般有点钱的人都不喜欢住在城中村。 2)房价、房租过高:由于深圳经济发展快,地少人多,再加上政府安居房、廉租房建设严重滞后,现在很多在市内上班的人都搬到龙岗、惠州居住,不但造成周边房价、房租涟漪式上涨,还出现各种人为的交通堵塞和拥挤等等压力,深圳人的生活时间、空间和质量都在不断下降。 3)人文素质问题:深圳一直都以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来深者也以此为目的,所以形成的就是钱文化,一切有钱就是老大,有钱人看不起普通打工者,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住花园的看不起住农民房的,等等。其实大家都一样,平常也就是看看电视、唱唱K、跳跳广场舞、打打麻将,文化生活水平都不高。很多各级政府的文化拨款,能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多,什么文化大讲堂、社区文娱活动等等,真正让群众喜闻乐见、让大家学到、悟到、用到,从而在生活中受益的不多。 4)对策和建议: (1)针对城中村问题,首先要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但是不能只是走以前的老路,而是要走齐抓共管、共建共富之路,就是充分理解接受十九大提出的分享经 济精神,成立以社区为单位的共享型地产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引入专业地 产,同时让村民、租房者、置业者甚至创业者成为该旧改项目的股东,大家 不但共同建设自己美丽的家园,还共同分享利润和房子,甚至以后共同创业。 这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第二、第三个问题。 (2)针对人文素质问题,各级政府要一视同仁,改管理为疏导,要在人财物上面引导来深建设者尽快融入社区,例如,先以社区工作站为单位,成立更大范 围的“社工”、“义工”组织,在政府的指导下,在可控范围内把人财物交给 这些组织管理,真正让群众喜闻乐见、让大家学到、悟到、用到,从而在生 活中受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一定会越来越多,社区的人文氛围、宜居环境也一 定会水涨船高。 2、制约和影响深圳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策和建议? 1)各类成本(人工成本、房价、房租等等)过高; 2)社会变革、技术创新太快,大部分中小企业综合实力不足以跟随,面临被边缘化、弱化甚至淘汰的命运; 3)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和监管仍存在对企业发展的制约和限制。 4)对策和建议: (1)首先要加快深圳的共享经济建设,走齐抓共管、共建共富之路,就是充分理解接受十九大提出的分享经济精神,成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园区为单 位的共享型企业发展智囊团队,为现有企业引入专业、高效、廉价的全方位 服务,快速增强企业的创新力、执行力、发展力~~,部分困难企业甚至可以 导入以股权换服务、换房租、换人才等等创新方式。 (2)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发展的传帮带力度,在各种政策、成本、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倾斜。 (3)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大对现有企业的转型、升级扶持力度。 3、当前形势下,政府应出台哪些措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1)首先要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充分理解接受十九大提出的分享经济精神,成立以社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根据本市建筑建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自2006年12月起, 原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编制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月刊)内部会员刊物中造价信息,改为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01783707.html, )上发布。为便于网上查询,我们编写《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供参考使用。主要功能及操作步骤如下: 一、上网查询: 1、用户登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01783707.html, ); 2、单击[专题专栏]中的标准定额,如图1所示; 督上海建抗連斜业■ ■让匱巧?瑰Internet E EP I IVE cf 图1 3、单击标准定额标题栏中造价信息,如图2所示;

包上肉进猊建制业——标殖疋0! - licros?£t Internet Ei^lorer ◎ 着含快卷 ■■关于故好呑节期问解决程谡蟲戍舷工涯St 和农民工工蜒工住的紧寻IB 知碓市请[EQQD5T 号】 2Q07-0Z- r| < ±] L kttp ://www. ci &c.富h_ cn/ncfwsd 政策法規 网上咨询 > 文件②赭迫看? 删工具⑴務肋?| _口。亢年十二月主要洼说材科厅洛 2Q0T-DL-L6 二OO 此年十一月主要逹疏材料厅惰 200&^12-13 2006-11-01 2006-0B-2S 吐陶市建球智能化累規设番安装工程预算刘期通布芻施 2006-08-24 Lt 海市淫设工程谕榕与捋数P ittSIKn 200&-06-^01 200&-DB-07 2006-DB-07 打业动龙I 越拡法规|定匿莒裡I I 诒析信且 上飾 比园林绿优工理养护维蜂费用计鄧 培训敎材近期通过审定 紅每币連班和装怖工程硕程足眼<2COOn 轻集初混給土爭孔墻按*凰瓏... 上诲■預? 11业 门 户厨站 £上海市 Si 這吏通工程預宜定颐P 巴出版逅行 <±海市執适交通工建预豐定蹦发行谢a | tfctt (B )|呈1 http :丿/缰叭? ui ou. 除 收缺 0^ -O T 0 ? ,.1J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二项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境噪声的规划控制 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第七章公众参与

第八章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的预防和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内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生态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环境噪声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形。 第三条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和个人享有在安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利,负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 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产生环境噪声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受环境噪声影响的组织和个人,有权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并依法承担责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 该公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西门入口服务区、园林艺术展示区、文化娱乐区、康体活动区、儿童及老人活动区五个功能景区及道路、绿化、给排 水、供电、通信、广播等公用配套设施。

目录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工程名称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 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工程分类城市公共广场工程 4单位价值 5建筑内容包括西门入口服务区、园林艺术展示区、文化娱乐区、康体活动区、儿童及老人活动区五个功能景区及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通信、广播等公用配套设施。 6价格取定期2014年第二季度 1.1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81763 2地上面积(平方米) 3地下面积(平方米) 4建安工程造价(万元)3889.97 5每平方米造价475.76 6结构类型 7总层数(层) 8地上层数(层) 9地下层数(层) 10建筑总高度(米) 11首层层高(米) 12标准层高(米) 13装修标准(元/平方米) 14外墙形式 15是否含电气工程是16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17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否18是否含消防工程否19是否含弱电工程是

20是否含变配电工程否21是否含燃气工程否22是否含道路工程是23是否含园林绿化工程是 1.2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及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数量单位价值 占总投资百 分比% 一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2.11%一岭南园林艺苑27.35% 1岭南园林艺术博物馆m23800297123.83% 2水体m225012830.68% 3假山宗10000010.21% 4花池面积m2501160.06% 5园路m21801180.04% 6平台广场m22509250.49% 7绿化工程m21406909 2.04%二西入口广场 2.33% 1西入口前广场m22506930.37% 2西门建筑m21400270.08% 3自行车停车场m21501440.05% 4花池m2501380.07% 5树池个1800100.04% 6西入口后广场m22507390.39% 7厕所座15000010.32% 8红砂岩景石宗10000010.21% 9绿化工程m214027350.81%三白云缬秀广场9.56% 1平台、广场m22503376 1.78% 2园路m21805770.22% 3表演台m22507840.41% 4休息廊m21200560.14% 5座凳m6001310.17% 6树池个1800150.06% 7绿化工程m215021414 6.78%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1年第5期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及 浅析 东莞网站建设一、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总体走势浅析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人工成本及运输费增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近期武汉地区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上涨的走势。其中,水泥、商品砼、成品油、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态势;建筑钢材及制品、钢纤维、预拌砂浆、复合管材及园林苗木市场价格小幅上涨;铸铁、铜、铝、锌材及电线电缆等材料价格走势趋于稳定。 二、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具体变化动态 1、近期武汉地区水泥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本期 水泥市场信息预算价平均每吨上调25元左右。 2、由于近期水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砂、石料以及粉煤灰 等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商品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由此引起武汉地区商品砼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本期商品砼市场指导价格平均每立方上调20元。3、近期由于原材料沥青市场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导致沥青防 水卷材生产成本增加,本期市政工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市场

参考价格继续小幅上调。 4、近期国际原油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成品油价格上调政策。省物价局出台湖北市场汽、柴油销售价格政策:90#、93#、97#汽油以及0#柴油最高批发价(不送货)分别为9000、9540、10080、8150元/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7.0 5、7.45、7.90、7.35元/升。武汉地区主营汽柴油批零价格全面上涨,本期汽柴油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上调。由于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的因素仍不稳定,后期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继续上涨的可能性较大。 5、在资源供应偏紧、市场需求向好、成本高位支撑以及厂家调价推动等综合因素影响下,近期国内及武汉地区沥青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走势。本期重交AH-70、SBS改性沥青市场参考价格大幅上调。后期沥青价格受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及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 6、由于沥青、柴油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沥青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本期武汉地区沥青砼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 20-25元左右,10公里以内运输费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2元。 7、近期武汉地区建筑钢材市场价格总体呈现小幅上涨的走势。本期信息价作如下调整:圆钢价格每吨上调150元;螺纹钢平均每吨上调200元;工字钢、槽钢、角钢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镀锌钢板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中厚钢板平均每吨上调150元左右;无缝钢管平均每吨下调100元左

深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评价及等级划分深圳人居环境网

附件3 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危险废物主要环境风险 (2) 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2) 6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附录A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 (6) 附录B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7) 附录C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9) 1.

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 范(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深圳市范围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本指南为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HJ/T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GB 1556.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AQ 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2 集中贮存 集中贮存,是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3 处置

2014广州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2014广州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路段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相应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 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含土石方工程、路基处理工程、 交通绿化排水等专业工程指标。 文档标签:造价分析,道路工程,指标案例 文档来源:百度文库公众号---造价指标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一:番禺区某路段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2造价指标案例二:广州某路段工程 (5) 2.1工程概况 (5) 2.2工程特征 (5) 2.3指标分析汇总表 (6)

1造价指标案例一:番禺区某路段工程 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 内容 1工程名称番禺区某路段工程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3工程分类城市道路 4单位价值5建筑内容包括道路相应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6 价格取定期 2014年第二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1道路长度(m)14202标准路宽(m)603路面结构沥青砼4道路面积(m2)777205人行道面积(m2)227206车行道面积(m2)550007是否含路基处理 是8每平方米工程造价(元/m2)1443.779人行道每平方米工程造价(元/m2)15010车行道每平方米工程造价(元/m2)40011是否含雨水管工程是12是否含污水管工程是13是否含桥梁(箱涵)工程是14是否含照明工程是15是否含附属构筑物是16是否含交通安全设施是17 是否含绿化工程 是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数量单位价值 占总投资百 分比% 一第一部分:工程费用64.89% 1道路工程43.16% 1.1路基工程27.23% 1.1.1土石方工程(吹填砂)m32963696010.28% 1.1.2路基防护(边坡植草)m27000300.12% 1.1.3路基排水(浆砌片石)m314004280.35% 1.1.4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m4750706016.48% 1.2路面工程15.92% 1.2.1车行道(沥青混凝土)m25500040012.72% 1.2.2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m222720150 1.97% 1.2.3道路侧石m94651500.82% 1.2.4压条及平石m12620560.41% 2桥梁涵洞工程 5.76% 2.11-25m钢筋砼小箱梁桥m215255000 4.41% 2.2¢1500钢筋砼圆管涵m7803000 1.35% 3排水工程km 1.42110000009.03% 4照明工程km 1.4212000000.99% 5交通工程km 1.426000000.49% 6绿化工程m255522170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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