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评审技术专家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评审技术专家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评审技术专家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注:各项均按整数打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时通不过的原因有很多,而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就是其中之一。那么问题来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是什么呢?企业能否对照该标准进行自我评定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为: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占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6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 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五项以上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指南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公司 企业所在地区:广东省×× 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填报日期:2008 年8 月8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 1 —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国科发火 [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 1 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其 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 3 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 3 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 1 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 1 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 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 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 2 —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 □是□否 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是□否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是□否 规定的范围(若“是”,请填写3 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 □是□否 求 研发活动核定数核除研发活动编号近三年 研发费用核定总额其中:境内核定总额 (万元)(万元) 近一年高产品(服务) 核除产品(服务)编号 新技术产核定数 品(服务)收入核定总额 收入(万元) 1. 知识产权(≤ 30 分)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分) □ A. 高( 7-8 分)□ B. 较高(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 E. 无(0 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分) □ A. 强( 7-8 分)□ B. 较强(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 分) 知识产权数量(≤ 8 分) □A. 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 B. 5 项及以上(Ⅱ类)(5-6 分)得分: □C. 3~4 项(Ⅱ类)(3-4 分) □D. 1~2 项(Ⅱ类)(1-2 分) □ E. 0 项(0 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分) 得分: □ A. 有自主研发(1-6 分)

□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加分项,≤ 2 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 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得分:□ A. 是( 1-2 分)□B.否( 0 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得分: □A. 转化能力强,≥5 项( 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 19-24 分)□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 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 7-12 分)□E. 转化能力弱,≥ 1 项( 1-6 分)□F. 转化能力无,0 项( 0 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得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6 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 得分: 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6 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 得分: 新创业平台(≤ 4 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 得分: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专家签名:年月日

专家打分表

专家打分表 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们好!我们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11级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最 近在做《浙江农田水利领域科技推广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的毕业论文,一部分数据需要各位老师打分得到。以下表格是我的研究指标体系,请各位老师根据您的经验赋予特定的分值。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帮我们。 第一部分打分依据 表一是浙江农田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绩效评价的整体指标体系,由于本研究是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为此表一是为了让各位老师有个整体的印象,为下面各层级打分做铺垫。 表一浙江农田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表二分级比例表达参考表 本指标体系共设计了三层指标,需要各位老师根据经验对每一层次指标相对它所属上一级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两两比较,然后结合上表的分级比例参考表由低到高进行打分。例如:针对第一层级的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重要性,如果实际绩效比技术绩效同等重要就填1而经济绩效比生态绩效强烈重要就填7,经济绩效比实际绩效明显重要填5,如果介于两者中间,就填2.468间的数字,以此类推,比较两两指标间的重要性。 如表格所示,红色与黑色是对称的,故只需要填对角线以上(上三角)或以下(下三角)的一部分。 第二部分各层指标打分表 一级指标五个一级指标相对总目标的重要程度情况 二级指标以下两项是相对于实施绩效的重要程度情况 二级指标以下两项是相对于技术绩效、经济绩效的重要程度情况 二级指标以下两项是相对于社会绩效、生态绩效的重要程度

三级指标以下三项指标相对于项目管理指标的重要程度情况 三级指标以下三项指标相对于技术应用效果的重要程度情况 三级指标以下两项指标相对于农业增产的重要程度情况 三级指标以下两项指标相对于农民增收指标的重要程度情况 三级指标以下两项指标相对于社会效益指标的重要程度情况 三级指标以下两项指标相对于生态效益实现程度指标的重要程度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注册帐号。帐号激活后,企业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并提交。 1、必须上传的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专项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3)知识产权证书、知识产权独占许可或购买的备案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上传到附件。 2、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按以下顺序,准备、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企工作网”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成果转化证明(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研发人员考核制度等方面;技术创新活动的其他证明材料。 文章由恒程创新服务编辑整理分享。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4.doc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 则(最新版)4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解读:60%高新收入,是由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得A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Ⅰ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Ⅱ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分) 解读:鼓励自主研发。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解读:此项针对例如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体系,这样的认证项目。 认定条件里针对知识产权还有规定,1,合作开发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高薪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2,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30分)的评分变化,以前是20分,现在变为30分,此项成为企业能否通过高新的关键。 (1)定制了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帐;(≤8分) 解读:提供研发管理制度,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技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7分) 解读:提供研发设备清单,产学研协议。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6分)、

(word完整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

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 学校名称 教师姓名 申报学科 (二级学科名称) 研究方向 (二级学科以下) 所在系及教研室 现专业技术职务 拟聘专业技术职务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制 年

填表说明 (一)本表第页为申报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供专家评议时参考。 (二) 第页“任现职以来论著、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填写说明 .国内学术刊物分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和一般学术刊物,国内重要学术刊物统计数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论文集; .科研项目需经市科委授权的委、办、局,或经其他地区有权组织的单位鉴定或验收。 .经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被检索、引用的成果,以及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 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 .国内四大奖项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科技发明奖;、 .主要编撰人指在本教材中承担万字以上的编撰任务; (三) “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单篇(项)评价”表(第页),系对申报者提供的自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三篇代表性论著或科研成果的评价。其中,自我评价、主观评价中的自我评定等级由申报对象填写,主观评价中的专家评定等级由专家填写。“专家综合评议意见”()和()、()表(第、、页)由专家填写。 (四)“专家综合评议意见”()表主要根据申报对象的代表性论著、科研成果评价;“专家综合评议意见”() 、()表,则根据报送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与本人提供的论著、科研成果评价。 (五) 表中所有需要填报数字的栏目,请填报阿拉伯数字,若无此项内容,请填“”,切勿空格。 (六)本表格一律用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 (七)本表适用于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职务系列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一、申报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所需材料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和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五)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评分办法

第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高新技术企业评分办法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 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指标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 知识产权数量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存在问题与总结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存在问题与总结 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公示269家,国家备案通过261家,未通过8家。 福建省2017年第二批公示474家,国家备案通过465家,未通过9家。 福建省2017年两批共公示743家,通过726家,通过率97.7%。 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公示269家,国家备案通过261家,未通过8家: 1、龙岩市山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龙岩) 2、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龙岩连城) 3、永安市有竹竹业有限公司(三明) 4、福建省尤溪县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三明) 5、福建省水手食品有限公司(莆田) 6、福建省亚明食品有限公司(莆田) 7、商正(福建)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泉州) 8、汉佳(福建)展示货架有限公司(漳州) 福建省2017年第二批公示474家,国家备案通过465家,未通过9家: 1、福建省招宝生态农庄有限公司(龙岩) 2、福建省武平县龙兴木业有限公司(龙岩) 3、福建省郑氏花巷食品有限公司(福州) 4、福建福铭食品有限公司(福州福清) 5、西汉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福州) 6、福建绿泉食品有限公司(漳州) 7、福建省碧诚工贸有限公司(南平) 8、石狮市华宝明祥食品有限公司(泉州) 9、福建八马茶业有限公司(泉州) 经两次高新认定,不难看出,在2017年福建省高企未通过的17家企业中,从领域看,以食品行业企业和农业企业为主,可见2017年在高新企业当中,此两类行业受到的核查力度极为突出。对于此类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以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核心知识产权,能否证明出是否有科技含量较为突出。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转化能力强则≥5项(25-30分) 核心知识产权(≤30分) 知识产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是我国的权利人具有独立支配权的知识产权; 2.是我国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依法拥有的、可以独立地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的知识产权; 3.自主知识产权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或设计;受让或受赠;企业并购或重组。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评分规则 - 副本

2019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细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评价方法:(须70分以上,不包含70分) 序号指标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 4 成长性指标20 合计100 Ⅰ类: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Ⅱ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解读 首先,明确对知识产权情况采用Ⅰ、Ⅱ类分类评价方式,摒弃了过去不分类别只做数量要求的操作方式,同时在知识产权数量的评分上,若不具备Ⅰ类知识产权,则无可能获得数量评价的满分(8分),故,对一般企业而言,授权发明专利对于高新认定的意义进一步提高。 其次,由于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知识产权获得时间的要求,故指引中明确了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时只能使用一次,即认定时使用后,复审不能再次使用,或复审时使用过,重新认定时不能再次使用。而Ⅰ类则无此限制。 再次,明确了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可作为授权证明手续使用,亦体现了新政策的宽松倾向。

如何才能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16 年国家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北京已有12200余家企业申请成功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可见得到“高新认证”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还是很可观的,大家都“趋之若鹜”。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分为国家高新与“村高新”(即地区高新企业,比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比村高新的申请流程要复杂,要求更严格,当然申请成功后带来的效益也更多。本文就主要跟大家讲讲国家高新。即使这么多的企业已经成功申请高新,可是还有很多企业由于在这一方面处于信息孤岛,不知道自己的企业是否具备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也不知道怎么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下面小编就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信息“打包”分享给你。 首先你需要知道的是,你的企业在提交材料后是否符合高新技术要求的评定是人为评定的(科委有专门的评定老师),采用打分制,总分一百分,71分为合格线。高新认证,分值分布(以北京为例)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资产和收入的成长性指标20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7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7个外观设计专利或者2个发明专利或者7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及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

备注:1、1~6项指标为刚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2、在1-6项指标合格的基础上,专家对7~10项指标进行评分。 7~10项指标为综合指标,需要有3项以上(含)指标达标。 关于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的说明: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研发体系制度及架构设置、设备明细、立项报告、产学研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查新、样品检测、高品证书、科技合同等)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所有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一)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1.四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简称“赋值”);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 2.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 3.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 分数比例; [例]某指标赋值20,指标评价档次为“B”,分数比例评为0.7, 则:实际得分=20分×0.7=14分 4.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3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期不足3年,以实际

经营年限为准。 5.各项指标的选择均为单选。 (二)各单项指标的测算依据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1个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拿“A”)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A. 6项,或1项发明专利□B. 5项□C. 4项,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产品检测报告、鉴定报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技术合同等等,可由企业适当调节)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A. 4项以上□B. 3~4项(不含3项) □C. 2~3项(不含2项)□D. 1~2项(不含1项)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除了产学研合作,其他4项都是文字材料,可以拿到“B”以上)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A. 5项都符合要求□B. 4项符合要求□C. 3项符合要求□D. 2项符合要求□E .1项符合要求□F.均不符合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超全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材料目录(仅供参考)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承诺书 第二部分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第三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注册登记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第四部分企业人员情况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 第五部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第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第二年度纳税申报表 第三年度纳税申报表 第六部分专项审计报告 中介机构承诺书 近三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研发费用台账和凭证 第七部分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 省级以上立项: 1、国家科技部XX项目立项(或合同)书 2、省科技厅XX项目立项(或合同)书。 市级及企业立项 1、XX---市科技项目立项合同 2、企业XX项目……立项任务书 横向立项 1、XX项目产学研合作合同

2、XX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产品试制试验报告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八部分知识产权资料(必须提供) 近三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审核表 近三年内获得专利证书 第九部分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必须提供)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表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项目验收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什么水平的成果(新产品证书/查新报告/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2、是否已经转化(销售合同、或发票) 3、样机或样品(照片)

4、客户使用情况 第十部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必须提供) 企业关于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企业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开展产学研活动材料证明:与研究院所的合作框架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机构及设施: 1、公司组织以及研发机构框图 2、技术部中试车间一角(照片) 3、研发设备清单 研究开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 1、技术部绩效考评制度 2、科研奖励发放文件 第十一部分其他证明材料(有的一定要提供) 产品认证证书 许可证 机构认证证书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请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年月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年月日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编制

填报说明 本申请书为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字依据。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无”或“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三)1中“研究开发活动确认”。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企业当年的资金、物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7.“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3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8.“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9.“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10.“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与研究开发项目活动相关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今天小编将给大家带来最新版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 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x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事项代码:0149 分项名称:认定、更名、补发证书。 三、办理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xx〕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组成"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项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